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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運企業交通運輸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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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有時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優秀的應急預案都具備一些什麼特點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貨運企業交通運輸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貨運企業交通運輸應急預案

貨運企業交通運輸應急預案1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切實加強長興縣行政區域內交通運輸行業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應急管理體制和機制,提高突發事件預防和應對能力,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引起的嚴重社會危害,完善突發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衞生、社會安全等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交通應急處置工作,滿足有效應對突發事件的需要,結合我縣交通運輸行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公共事件應對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20)、交通運輸部《公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湖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湖州市交通運輸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長興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規定編制。

(三)事件分類

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事件是指交通運輸行業內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質、機理和發生過程,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以下四類: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洪水災害,颱風、大霧、大風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等。

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公路、水路等交通運輸事故,交通建設工程、公共場所及機關、事業單位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

3.公共衞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危及公共安全的刑事案件、民族宗教事件、恐怖襲擊事件等。

上述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突發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其中防汛防颱、防雨雪冰凍、抗旱等自然災害,執行已發佈的專項應急預案,當本預案與防汛防颱、防雨雪冰凍、抗旱專項預案交叉重疊時,以市交通運輸局和縣防指發佈的應急響應類別和等級為準。

(四)事件分級

突發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質、造成損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

一般突發事件是指事態較輕,僅對局部較小範圍內社會財產、人身安全、社會秩序或公共安全造成危害和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污染的突發事件。

較大突發事件是指事態較嚴重,對較大範圍內的社會財產、人身安全、社會秩序或公共安全造成一定危害和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污染的突發事件。

重大突發事件是指事態嚴重,對轄區的社會財產、人身安全、社會秩序或公共安全造成嚴重危害和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污染的突發事件。

特別重大突發事件是指事態特別嚴重,對轄區的社會財產、人身安全、社會秩序或公共安全造成特別嚴重危害和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污染的突發事件。

(五)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長興縣行政區域內交通運輸行業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以及需要提供交通運輸保障的其他突發公共事件。

(六)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縣交通運輸局統一領導全縣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局屬行業管理機構負責全縣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實行屬地管理、條塊結合、上下聯動、部門協調,落實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實行崗位責任制,實現分級響應、分級負責。

3.防治結合、預防為主。貫徹預防為主的思想,樹立常備不懈的觀念,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建立健全信息報告體系、科學決策體系。

4.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對人員、資金、設備、物資等進行有效整合,保障應急處置工作的正常進行。建立信息服務平台,實現信息資源共享,為科學決策提供正確的依據。

5.依靠科技,提高素質。採用先進的監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強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七)預案體系

1.《長興縣交通運輸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是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及總體預案。

2.《長興縣交通運輸局防汛防颱防雨雪冰凍抗旱應急預案》是長興縣交通運輸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故、事件而制定的專項應急預案。

3.危險貨物運輸、客運站等重點交通樞紐的人員疏散,公路施工安全,公路(橋樑)安全事故,雨雪霧等惡劣天氣公路暢通,道路運輸、水上運輸、城市公共客運、公共衞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方面,由局屬行業管理機構制定並公佈實施。

4.交通運輸企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由各道路運輸、水上運輸等交通運輸企業根據國家和省、市、縣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要求,結合自身實際,為及時應對企業範圍內可能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而制定的應急預案,由各交通運輸企業組織制定並實施。

當預案啟動與市交通運輸局和縣防指啟動的預案交叉重疊時,以市交通運輸局和縣防指發佈的應急響應類別和等級為準。

各類預案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由制定單位及時修訂,各專項預案和部門預案構成的種類將不斷補充和完善。

二、組織體系

長興縣交通運輸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工作由長興縣交通運輸局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實施,具體工作由局安委會、局安委辦、各專項工作組和專家諮詢組分別承擔。

(一)局安委會

長興縣交通運輸局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全縣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由局主要領導任主任,局分管領導任常務副主任,其他局領導及局屬行業管理機構主要負責人任副主任,成員由局機關各科室負責人和局屬各單位分管負責人組成。具體職責如下:

1.審定局總體預案及專項應急預案,組織制定交通系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規劃和辦法;

2.審定應急經費預算及與應急工作相關的重大事項;

3.決定啟動與終止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警狀態和應急救援行動,組織指揮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4.指導全縣交通運輸系統應急管理工作;

5.承辦市交通運輸局、縣政府應急指揮機構交辦的相關工作。

(二)局安委辦

局安委辦設在局安全監管科,局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局安全監管科和縣交通應急指揮中心負責人任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具體職責如下:

1.協調突發公共事件預警預防、應急處置、事後評估等工作;

2.負責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組織編制、修訂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3.指導全縣交通運輸應急保障隊伍建設,組織、指導綜合應急培訓和演習;

4.指導和監督檢查局屬各單位應急管理工作,協助編制年度應急工作經費預算草案;

5.負責蒐集、分析、核實和處理突發事件相關信息;

6.承辦局應急管理日常工作,督促落實有關具體事項;

7.承辦局安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專項工作組

設置綜合協調(新聞宣傳)、交通保暢、運輸保障、交通工程建設、總結評估五個突發公共事件專項工作組,負責行業應急處置工作和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送工作,指導本行業一般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1.綜合協調(新聞宣傳)組。設在局辦公室,具體任務由局辦公室、局安全監管科、局組宣人事科承擔。主要職責是負責起草重要報告、綜合類文件;負責相關會議信息系統通信保障工作;統一向縣政府、市交通運輸局和相關部門報送應急工作文件、信息和對外宣傳;負責收集、處理相關新聞報道,及時消除不實報道帶來的負面影響;負責組織有關新聞媒體,宣傳報道應急處置工作中湧現出的先進事蹟與典型;承辦局安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2.交通保暢組。設在局行業管理科,具體任務由縣公運中心、縣港航中心、縣交通綜合執法隊承擔。主要職責是負責公路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的組織協調;負責向有關單位通報自然災害及公路水路暢通情況信息;負責縣級水上交通應急預案的制定、更新和管理;負責審定縣級水上交通應急設施、設備配備規劃、編制縣級水上交通應急預算;負責佈置預防措施,檢查應急處置隊伍、物資、機具等落實情況,適時組織演練;承辦局安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3.運輸保障組。設在局行業管理科,具體任務由縣公運中心、縣港航中心、縣交通綜合執法隊承擔。主要職責是負責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相關信息的收集和處理;負責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隊伍、運輸設備、基礎設施和應急及物資儲備和管理;負責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預案的編制、修訂和完善;負責組織、協調人員、物資的應急運輸保障工作以及應急保障車輛、船舶維修等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擬定應急運輸車輛、船舶徵用補償資金補助方案;承辦局安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4.交通工程建設組。設在局建設管理科,具體任務由縣交通綜合執法隊承擔。主要職責是負責制定完善工程建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負責協調全縣在建工程建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指導和監督全縣在建重大工程建設項目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實施;承辦局安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5.總結評估組。由局安委會按照事件類別指定組長,由專項工作組、專家諮詢組、局屬單位有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是負責編寫應急處置工作大事記,對突發事件情況、應急處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績、存在的主要問題等進行總結和評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議,並向局安委會提交總結評估報告,承辦局安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專家諮詢組

專家諮詢組是由交通運輸行業及其他相關行業工程技術、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專家組成的應急諮詢機構。具體職責:

1.參與擬定、修訂與交通運輸相關的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及有關規章制度;

2.負責對應急準備以及應急行動方案提供專業諮詢和建議;

3.負責對應急響應終止和後期分析評估提出諮詢意見;

4.承辦局安委會委託的其他事項。

三、運行機制

(一)預測

局屬各單位、局機關各科室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及時收集、分析、彙總本系統各類影響公共安全的信息,收集、整理和研究發生在國內外可能對本系統造成重大影響的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預測可能發生的情況,及時報局安委辦,局安委辦彙總整理上報局安委會主任籤批後,報送縣應急管理局。

(二)預警

依據職責分工,並按照突發事件可能發生、發展的等級、趨勢和危害程度,局安委辦及時向縣應急管理局提出相應的預警建議。

(三)預警級別

依據突發事件即將造成的危害程度、發展情況和緊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劃分為四個預警級別:Ⅳ級(一般)藍色;Ⅲ級(較大)黃色;Ⅱ級(重大)橙色;Ⅰ級(特別重大)紅色。

四、應急響應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局安委會應立即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及時上報縣政府、市交通運輸局,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應應急預案。

(一)信息報告

1.報告程序、時限。事故單位在事故發生後20分鐘內向所屬行業管理機構報送初步情況,並電話確認。行業管理機構接報後,要在事故發生後30分鐘內向局安委辦報送初步情況,並電話確認。特別重大突發事件和緊急敏感情況,要第一時間進行口頭報告,再及時書面報告,並電話確認。事故發生及報告後,遇有變化,必須立即補報;特殊情況下可以越級上報,但原上報渠道必須報告。

2.報告內容。信息報告內容包括:事件類型、發生時間、地點、人員傷亡情況、影響範圍和程度、已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和成效。

(二)分級響應

根據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等級和預警級別,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等級由低到高劃分為四個響應級別:Ⅳ級(一般)藍色;Ⅲ級(較大)黃色;Ⅱ級(重大)橙色;Ⅰ級(特別重大)紅色。

1.先期處置。任何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單位領導必須立即派員趕赴現場,在報告事態的同時,根據實際情況組織指揮有關人員採取下列措施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

(1)向社會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

(2)確定警戒區域,採取必要管制措施;

(3)緊急調動轄區內應急資源用於應急處置;

(4)實施動態監測,密切關注事態發展;

(5)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羣眾開展自救互救;

(6)及時向縣交通運輸局報告,局安委會根據分級管控要求,及時向縣政府、市交通運輸局報告,並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和支持請求。波及或可能波及其他地區的,要同時向其通報;

(7)其他必要的先期處置措施。

(三)信息發佈

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由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單位發佈相關信息。

(四)應急解除

由宣佈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單位向新聞媒體提供應急結束的信息,宣佈應急反應結束。

1.應急解除條件

(1)現場搶救活動已經結束。

(2)險情已經消除,事件已得到控制。

(3)對周邊地區構成的威脅已經得到排除。

(4)受危險威脅的人員安全離開危險區並得到妥善安置。

2.應急解除程序

(1)根據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指揮機構的決定,向現場應急救援隊伍下達命令,解除應急狀態。

(2)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由宣佈啟動應急響應的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指揮機構負責人宣佈應急響應結束。

五、恢復與重建

(一)善後處置

善後處置工作主要內容包括:

1.配合縣衞健、民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對突發事件造成傷亡的人員進行醫療救助或給予撫卹,對生產生活困難的羣眾進行妥善安置。對緊急調集、徵用的人力、物力按規定給予補償;

2.配合縣衞健、生態環境等有關部門要做好疫病防治、環境污染清除、供水安全等工作;

3.制定並實施防止次生、衍生不良事件發生的措施;

4.根據特定需要開展的其他工作。

(二)調查與評估

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宣佈啟動應急響應的突發事件指揮機構要儘快作出客觀、公正、全面的調查評估報告,參加應急救援行動的有關部門要積極協助調查工作,認真答覆與事件有關的詢問,真實地提供各種記錄。

調查評估報告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事件的基本情況;

2.事件原因分析;

3.事件結論;

4.事件處置的經驗、教訓及改進的建議;

5.應急預案效果評估情況和應急預案的改進建議;

6.必要的附件。

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對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有重大貢獻的單位、企業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瞞報、漏報、遲報信息及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單位、企業和個人,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應急保障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

局屬各單位、局機關各科室要暢通相關信息交流溝通渠道,保證各部門之間信息資源共享。利用現代通信手段,通過有線電話、移動手機、互聯網絡等快捷有效形式,確保通信暢通。

(二)應急裝備保障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要建立應急裝備信息數據庫,明確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相應的維護、保養和調用制度,確保突發事件處置能夠滿足應急使用。

(三)應急運力保障

局安委辦、縣公運中心、縣港航中心要建立動態數據庫,明確各類交通運輸工具調用方案,當發生突發事件時,按照應急需要,保障運輸運力需求,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四)應急人員保障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要組織一批身體健康、政治素質高、熟悉相關業務、專業知識的員工,成立專兼職應急搶險救援隊伍,建立應急搶險救援志願者台賬,確保在發生突發事件時能夠迅速集中,開展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五)資金保障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所需的資金主要包括:風險隱患的監測治理、應急人員培訓、應急演練、應急裝備購置、應急補償等費用,應急工作所需的資金,依據有關規定和原則分級負擔,並予以保障。

(六)設施及物資保障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要建立應急保障設施、車輛、機械設備和物資台賬,實現信息共享、資源的合理調配與使用。

(七)宣傳、培訓和演習

局安委會以適當的方式對外公佈應急預案及值班電話,局安委辦要指導有關部門廣泛開展應急工作的宣傳教育,加強應急隊伍的建設,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應急培訓和演練。

1.宣傳教育。局安委辦要督促相關單位有組織、有計劃地向基層幹部職工和社會公眾廣泛開展應急宣傳教育活動。

2.培訓。局安委辦和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要定期或不定期對應急管理和救援人員進行培訓。

3.演練。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要定期組織預案演練,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達到普及應急知識和提高應急技能的目的。

七、附則

(一)獎勵和懲處

對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表彰和適當的獎勵。對有漏報、遲報、謊報、瞞報和未按規定採取措施等行為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人員,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規追究相應責任。

(二)預案管理與更新

局安委辦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相關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和提出改進意見,並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

下列情況,本預案應進行更新:

1.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做出調整或修改,或國家出台新的應急管理相關法律法規;

2.根據日常應急演練和較大突發事件應急行動結束後取得的經驗,需對預案做出修改;

3.因機構改革需要對應急管理機構進行調整;

4.其他需要更新的情況。

(三)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長興縣交通運輸局制定並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局屬各單位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並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四)預案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貨運企業交通運輸應急預案2

為確保運輸交通事故救助工作順利、有序的實施,把廣大職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預案。

一、為加強領導,成立搶險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顏建程副組長:劉凌

下設辦公室,設在業務組,組長由運行主管擔任。電話:13870489906

成立應急救援隊:公司全體成員均為應急救援隊成員,搶險救援時,根據情況成立現場應急救援隊。

二、職責分工公司經理負責預案的簽發

每年對預案和實施程序進行審查和修訂。領導小組組長具體負責搶險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搶險救援辦公室負責搶險救援任務的上傳下達及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應急隊伍的組建,應急人員培訓的管理,應急救援演練的組織,以確保有充足的應急反應能力。公司其它所有員工都有義務執行本預案中各自的職責。

三、突發事件的報告和救援現場組織

(一)重大事故及險情的報告

1、發生險情後,當事人必須以最快捷的方式向公司應急辦公室報告,並做好有關續報工作。先採用口頭報告,再以書面形式及時補報。如情況緊急,當事人要立即拔打110.119.120求助,以免耽誤時機,造成更大後果。

事故及現場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地點、時間;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情況;

(3)事故發展趨勢,可能影響的範圍;

(4)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

(5)採取的應急救援措施;

(6)需要有關部門協助救援的有關事項;

(7)報告人姓名及聯繫方式。

2、應急處理辦公室接到險情報告後,根據情況立即上報公安、消防、安監、環保、交通等部門。

(二)應急救援現場組織

1、事故險情發生後,現場人員在迅速報告的同時,要積極採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故及險情擴大,並保護好事故現場。

2、救援領導小組接到報告或安全領導小組通知後,應迅速到達事故現場,在現場指揮部的指揮下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1)按照應急預案,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2)根據事故、險情發生情況,統一實施應急預案;

(3)根據事故現場救援實際情況,及時對實施方案進行調整;

(4)完成緊急調用的救援物資、設備和人員的'運輸任務;

(5)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安全的險情時,及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的疏散工作;

(6)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7)做好穩定和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工作;

(8)協助做好事故、險情上報工作。

四、工作要求與責任追究

(一)工作要求

1、公司要充分認識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明確專人負責,配備必要的設備、設施,切實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

2、公司要做到人員、車輛、設備、物資、工具等項工作的落實,隨時做好準備,確保一聲令下,立即出動。搶險救援人員和車輛要落實到人、落實到車,人員名單、聯繫方式和車輛要登記造冊。

3、接到通知,搶險救援隊要在分鐘內在指定地點集結完畢,以最快的速度趕赴現場。

4、安全領導小組每年要制定應急救援演練計劃,每半年組織一次演練,使相關人員熟悉、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要根據實際和環境條件的變化及時提請公司修改和完善預案內容。

5、公司要結合自身特點,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對預案的宣傳培訓,督促廣大職工積極採取有效防範措施,能熟練掌握應急知識。

6、公司全體人員都有預防、參加重特大事故、險情應急救援的義務,必須提高安全意識和防範重意識,任何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參加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

7、加強值班制度的落實,確保信息傳遞、通信暢通。

(二)責任追究

1、公司所有人員必須無條件執行應急領導小組的命令,對拒不執行命令,玩忽職守或推諉扯皮的人員要依法處理;對執行命令不堅決,貽誤時機沒有完成任務的人員要嚴肅處理。

2、對發生事故後不及時上報、隱瞞不報等不按規定上報的要進行嚴肅處理。

貨運企業交通運輸應急預案3

為完善我司危險貨物運輸(以下簡稱危貨運輸)應急救援機制,提高我司對突發事件的有效控制和風險能力,確保運輸企業、社會及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結合我司危貨運輸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公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公司總經理副組長: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總經理及其它相關領導成員:公司安全委員會成員和相關人員公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部,其正、副經理分別任辦公室正、副主任。公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指導公司下屬車隊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機構的建設。

2、負責與市交通局、市安監局、市公安局等部門的'聯繫和協調,及時將本市和全國近期內發生的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通報到全司,並督導分析事故原因,制訂安全生產隱患排查防範措施。

3、督查指導下屬車隊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日常工作執行情況。

4、負責承辦全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安排、檢查、督導,相關法律、法規、文件等資料收集工作。

二、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1、事故報告制度

(1)事故發生後,責任人應在第一時間內電話上報公司,否則,將按規定追究其責任。

(2)事故上報人應對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型車號、傷亡情況以及事故初步原因準確詳實上報,不準弄虛作假,誤報、錯報。

2、施救原則

(1)凡發生事故,公司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及時趕赴現場。做到處置有條不紊,措施果斷有力。

(2)實施搶救中,應先重傷,後輕傷,與有關部門、醫院密切配合,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

3、事故現場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公司總經理副組長:公司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和分管消防工作的領導成員:公司安委會全體成員和事故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職責:發生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時,事故現場救援小組成員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由現場救援領導小組組長,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上級有關部門彙報和通報事故有關情況,如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向董事長報告啟動公司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施搶險。當發生危險化學品泄漏,應迅速建立警戒線,疏散圍觀人羣,設法瞭解化學物品性質,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請求專業搶險,嚴禁冒險蠻幹。

4、事故調查處理事故調查處理領導小組:

公司安委會全體成員和事故安全第一責任人職責:

1、查明發生危化品運輸嚴重泄漏、燃燒、爆炸事故的原因。

2、追究直接責任人,各管理環節管理人應承擔的責任,對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報安委會討論決定。

3、按“四不放過”原則對責單位進行整改。

貨運企業交通運輸應急預案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健全完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規範和加強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有效應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恢復道路運輸正常運行,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關於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建設的指導意見》《交通運輸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暫行規範》《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處理程序》等相關規定。

1.3事件分級

本預案所稱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由於自然災害、道路運輸生產事故等原因引發,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要客運樞紐1運行中斷、嚴重人員傷亡、大量人員需要疏散、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以及由於社會經濟異常波動造成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交通運輸部門提供應急運輸保障的緊急事件。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按照性質類型、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1.3.1 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

造成或可能造成運行中斷48小時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滯留,恢復運行需要多部門協調,人員疏散需要跨省組織。

(2)特別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

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2死亡或失蹤,或100人以上重傷的事故。

(3)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全國或者大片區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發區域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運力組織能力,需要跨省、跨部門協調。

(4)需要由交通運輸部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邊境口岸撤僑等其他突發事件。

以上四種情形,事發區域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難以獨立處置,需要協調相關省份、相關部門調動運力疏解,提出跨省域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請求。

1.3.2 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

造成或可能造成運行中斷24小時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滯留,恢復運行需要多部門協調,人員疏散需要跨市組織。

(2)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

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省域內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發區域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運力組織能力,需要跨市、跨部門協調。

(4)需要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3.3 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造成或可能造成大量旅客滯留,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跨縣域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請求的。

(2)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發生因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市域內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緊急安排跨縣域道路運輸保障的。

(4)需要由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3.4 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一般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造成或可能造成旅客滯留。

(2)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1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需要由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

本預案指導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已有國家專項應急預案明確的危險品道路運輸事故應對處置工作,適用其規定。

1.5工作原則

(1)以人民為中心,安全第一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的預警、預測,以及道路運輸事故的善後處置和調查處理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保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做好突發事件應對準備,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依法應對,預防為主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應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不斷提高應急科技水平,增強預警預防、應急處置與保障能力,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提高防範意識,做好預案演練、宣傳和培訓工作,以及有效應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各項保障工作。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以屬地管理為主,在各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事件等級和法定職責,分工合作,共同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牽頭,結合各地道路運輸管理體制,充分發揮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作用,建立健全責任明確、分級響應、條塊結合、保障有力的應急管理體系。

(4)規範有序,協調聯動

建立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工作響應程序,加強與其他相關部門的協作,形成資源共享、互聯互動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實現應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高效化。

1.6應急預案體系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道路運輸企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交通運輸部負責制定、發佈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交通運輸部制定的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負責編制、發佈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3)道路運輸企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道路運輸企業根據國家及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自身實際,負責編制並實施企業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所屬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2.組織體系

道路運輸應急組織體系由國家、省、市和縣四級組成。

2.1國家應急組織機構

交通運輸部協調、指導全國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1.1應急領導小組

交通運輸部在啟動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時,同步成立交通運輸部應對XX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是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機構,由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分管部領導擔任組長,部安全總監及部辦公廳、部政策研究室、部運輸服務司、部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司(以下簡稱安質司)、部應急辦等部門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部長擔任組長時,分管部領導擔任副組長),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協調Ⅰ級(特別重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明確應急工作組的構成,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2)根據國務院要求,或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成立現場工作組,並派往突發事件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根據需要,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應對突發事件的聯合行動方案。

(4)當突發事件由國務院統一指揮時,按照國務院的指令,執行相應的應急行動。

(5)其他相關重大事項。

2.1.2應急工作組

應急工作組由交通運輸部相關司局和單位組成,在領導小組統一協調下開展工作,並在應急響應終止時宣佈取消。應急工作組成員由各應急工作組組長根據應急工作需要提出,報領導小組批准。

(1)綜合協調組。由部應急辦或部辦公廳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與各應急協作部門的溝通聯繫;保持與各應急工作組的信息溝通及工作協調;蒐集、分析和彙總應急工作情況,跟蹤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定時向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和相關部門報送信息;協助領導小組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領導同志以及部領導的有關要求;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2)應急指揮組。由部運輸服務司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參加國務院組織的有關事故調查;組織協調跨省應急隊伍調度;協調人員、重要物資的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擬定應急運輸征用補償資金補助方案;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3)通信保障組。由部通信信息中心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應急響應過程中的網絡、視頻、通信等保障工作;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4)新聞宣傳組。由部政策研究室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對外發布應急信息;負責突發事件的新聞宣傳工作;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5)現場工作組。由部運輸服務司、部應急辦等有關司局人員及相關專家組成,必要時由部領導帶隊。按照統一部署,在突發事件現場協助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並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現場有關情況。

(6)專家組。由道路運輸行業及相關行業技術、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專家組成。負責對應急準備以及應急行動方案提供專業諮詢和建議,根據需要參加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1.3日常機構

部運輸服務司,作為國家道路運輸應急日常機構,在交通運輸部領導下開展工作,承擔有關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日常應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做好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日常應急管理有關工作。

(2)接收、蒐集、整理、分析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相關信息及預警信息,向部應急辦報送道路運輸應急信息。

(3)組織開展Ⅰ級應急響應相關處置工作。

(4)負責組織制修訂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5)指導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建設。

(6)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

2.2地方應急組織機構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參照國家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組織機構組建模式,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成立應急組織機構,明確相應人員安排和職責分工。

3.預防與預警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結合《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和本預案的要求做好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工作,重點做好對氣象、國土等部門的預警信息以及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相關信息的蒐集、接收、整理和風險分析工作,完善預測預警聯動機制,指導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

預警信息來源包括:

(1)氣象、地震、國土資源、水利、公安、安監、商務、外交等有關部門的監測和災害預報預警信息,以及國家重點或者緊急物資道路運輸保障需求信息。

(2)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相關管理機構有關道路運輸延誤、中斷等監測信息。

(3)其他需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緊急事件信息。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分為國家、省、市、縣四級部門響應。每級部門應急響應一般可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四個等級。

4.1.1 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交通運輸部啟動並實施國家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省、市、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分別啟動並實施本級部門Ⅰ級應急響應。

4.1.2 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並實施省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分別啟動並實施本級部門應急響應,且響應級別不應低於上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

4.1.3 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並實施市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並實施縣級部門應急響應,且響應級別不應低於市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

4.1.4 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並實施縣級部門應急響應。

4.2響應程序

4.2.1國家級部門應急響應啟動程序

(1)發生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或者接到國務院責成處理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部運輸服務司及時核實有關情況,並進行分析研究,第一時間向分管部領導報告有關情況,提出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及成立相關應急工作組的建議。

(2)經分管部領導同意後,報請部長核准。由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分管部領導宣佈啟動交通運輸部應對XX事件Ⅰ級響應。

(3)同步成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明確應急工作組構成;各應急工作組按照職責開展應急工作,並將啟動Ⅰ級應急響應有關信息按規定報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和相關部門,抄送應急協作部門,通知相關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的具體流程如下圖所示。

4.2.2省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啟動程序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參照本預案,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及程序。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啟動實施本級應急響應的同時,應將應急響應情況報送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處理超出本級範圍的突發事件,需要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協調處置時,應及時提出請求,並按照前款規定及時啟動上一級別應急響應。

4.3信息報告與處理

交通運輸部按有關規定向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及時報送突發事件信息。

交通運輸部和應急協作部門建立部際信息快速通報與聯動響應機制,明確各相關部門的應急日常管理機構名稱和聯絡方式,確定不同類別預警與應急信息的通報部門,建立信息快速溝通渠道,規定各類信息的通報與反饋時限,形成較為完善的突發事件信息快速溝通機制。

交通運輸部和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建立完善部省道路運輸應急信息報送與聯動機制,部運輸服務司彙總上報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信息,及時向可能受影響的省(區、市)通報。

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啟動後,事發區域省級道路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將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報部運輸服務司,並按照“零報告”制度,形成定時情況簡報,直到應急響應終止;部運輸服務司應及時將進展信息彙總形成每日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情況簡報,上報領導小組,並抄送部應急辦。信息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發生原因、影響範圍和程度、發生勢態、受損情況、已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和成效、聯繫人及聯繫方式等。

4.4分類處置

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後,根據事件的不同類別,有效組織採取不同處置措施:

(1)應對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突發事件,應按照《關於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建設的指導意見》(交運發〔2011〕682號)的規定,指揮調動國家應急保障車隊,協調事發區域附近省份應急隊伍,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事發區域地方應急組織機構及相關省份應急隊伍應積極配合,完成人員的疏散及重要物資的運輸保障。

(2)應對特別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在做好上述運力組織保障的基礎上,還應按照《交通運輸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暫行規範》(交應急發〔2014〕238號)的規定,派現場工作組趕赴事故第一現場,指導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其他相關部門開展事故救援工作,同時組織選派相關人員和專家參與事故調查及處理工作。

4.5響應終止

4.5.1國家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1)經領導小組會商評估,認為突發事件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或國務院有關單位發出宣佈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終止或降級的指令時,由部運輸服務司商部應急辦提出終止Ⅰ級應急響應或降低響應等級建議,報領導小組組長核准。

(2)經報請領導小組組長核准後,終止交通運輸部應對XX事件Ⅰ級響應,或降級為Ⅱ級響應,同時取消Ⅰ級響應期間成立的領導小組及下設各應急工作組。

4.5.2省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4.6後期處置

4.6.1善後處置

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屬地人民政府,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對因突發事件造成生活困難需要社會救助的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負責救助。

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民政部門及時組織救災物資、生活必需品和社會捐贈物品的運送,保障羣眾基本生活。

4.6.2 總結評估

交通運輸部應急響應終止後,部運輸服務司及時組織參與開展總結評估工作,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深入總結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並報分管部領導。

省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後,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要求,及時開展事後總結評估工作,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深入總結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並按規定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上報總結評估材料。

5.應急保障

5.1隊伍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平急結合”的原則,通過平急轉換機制,將道路運輸日常生產經營與應急運輸相結合,建立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及應急隊伍。按照發展思路,將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同交通戰備工作有機結合。

5.2通信保障

在充分整合現有交通通信信息資源的基礎上,加快建立和完善“統一管理、多網聯動、快速響應、處理有效”的道路運輸應急通信系統,確保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通信暢通。

5.3資金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積極協調同級財政部門,落實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所需的各項經費;同時,積極爭取各級政府設立應急保障專項基金,並確保專款專用。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有效的監管和評估體系,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及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5.4應急演練

部運輸服務司會同部應急辦建立應急演練制度,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桌面應急演練,組織應急相關人員、應急聯動機構廣泛參與。

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結合所轄區域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應急演練。預案至少每3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應急演練結束後,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及時組織演練評估。鼓勵委託第三方進行演練評估。

5.5應急培訓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將應急教育培訓納入日常管理工作,並定期開展應急培訓。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交通運輸部將組織修改完善本預案,更新後報國務院:

(1)預案依據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或調整的;

(3)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4)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進行重大調整的;

(5)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6.2預案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交通運輸部負責制定、組織實施和解釋。

6.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貨運企業交通運輸應急預案5

為加強我市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保障能力和組織水平,應對突發事件、極端惡劣天氣、旅客高峯疏運、搶險救災、疾病防控等運輸需求,發揮運管機構“兜底保障”作用,更好的為廣大人民羣眾服務。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我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特成立陽泉市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保障工作領導組:

組長:尚保銀

副組長:吳鶊鳴

成員:潘曉波、蔡志剛、王海亮、湯少卿、張永紅

張學宏、趙永忠、吳會欣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運管處客運科,具體承辦我市道路運輸應急運輸組織與協調。

二、應急保障重點

1、旅客高峯期運力不足時的運輸保障;

2、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災、自然災害等危情處置時的保障;

3、政府指令性搶險救災、防控重點傳染病緊急運輸保障。

三、應急預案的啟動

春運期間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啟動應急預案:

1、汽車站嚴重滯留旅客,學校放假、民工返鄉等急需疏運時;

2、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災、自然災害等危險情況時;

3、接到上級部門、當地政府搶險救災,防控重點傳染病等緊急指令時。

四、工作職責

1、運輸企業要搞好應急車隊建設,做好運輸儲備工作,加強司乘人員沉着應對重特大危情處置的日常教育工作。一旦出現旅客滯留、重特大交通事故、政府指令性緊急運力任務等情況時,按規定程序啟動應急預案,組織、調配應急運輸車輛和人員,執行各種應急保障任務。

2、客運應急保障領導組要做好運力儲備和旅客運輸市場調查預測工作,瞭解和掌握旅客流量流向動態,及時向上一級運管機構上報有關情況,協調解決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3、客運應急保障領導組負責我市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重點是長途班線、農村班車保障工作,與當地客運企業、汽車站簽訂道路運輸保障工作責任書。

五、工作重心

為保障春運期間轄區內旅客運輸暢通無憂,我處按照“分片包乾、專職專輸”原則,對轄區內的客運企業工作職責進行細化:

1、針對目前郊區線路方向運力不足情況,重點由公交公司做好客流調查預測工作,掌握旅客流動的時間和流向,市處要協助郊區運管所做好郊區方向客流集中疏運工作,把握可能出現旅客運輸高峯時間和方向,做好緊急運輸的各項準備工作。

2、xxx有限公司和省運陽泉公司兩家公司要做好春運及重大節假日期間長途旅客運輸工作,科學制定運輸組織方案,準備好充足的運力,合理安排發班,積極組織協調,全力避免發生旅客大規模滯留現象。科學調整班次密度,客流高峯期間要及時安排加班運力,保障農民工、學生順利返程。

3、城市公交要做好對外交通方式的銜接,重點保障客運汽車站、鐵路客運站等旅客集散地及旅遊景區、大型活動場所的公交組織調度,要通過增加運力、加密班次、延長運營時間等有效措施,最大限度方便旅客中轉換乘,鄉村居民進城購物。

六、應急運輸車輛及人員

1、應急運輸車輛應由運輸企業、旅遊企業車輛以及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的.自用車輛組成。

2、道路運輸應急車輛必須配備車輛行駛證等相關證照並經年度審驗、檢驗合格,車輛技術等級達到二級以上,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駕駛員有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年齡不超過60週歲,6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記錄。

3、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隊伍一般應根據應急任務由駕駛員、乘務員以及帶隊人員組成。道路運輸應急保障人員的基本條件是政治合格、身體健康,技術過硬、證件齊全,熟悉有關政策和相關業務。

啟動應急預案後,執行道路運輸保障應急任務的單位,要對應急車輛進行認真檢查,嚴禁車輛帶病運行,嚴禁超員超載,並按照規定配備相應的證件和通訊工具。同時,對應急運輸人員要進行安全囑咐,確保安全。

七、應急情況的報告

運輸企業、汽車站要建立和完善春運期間道路運輸工作報告制度,明確責任,確定專人上報,確保信息暢通;出現嚴重滯留旅客、突發事件等情況時要及時逐級上報。報告內容如下:

1、汽車站滯留旅客情況,其中包括旅客人數、旅客流向,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旅客傷亡情況等和需要上級運輸機構支援申請要求;

2、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時,需上級運管機構協調解決的事項;

3、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完成情況(出動車輛數、運送旅客人數等)。

八、保障工作機制

1、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措施

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單位,同時派出2輛以上車輛執行同一應急任務的,應由車隊隊長帶隊;5輛以上車輛的,由單位領導帶隊;10輛以上車輛的,由市運管處領導帶隊;執行應急任務的車隊應配備通訊設備,保證通訊暢通。途中發生問題(如發生事故、道路受阻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等)應由負責人及時向車輛始發地運管機構報告。

2、應急處理程序

A、出現滯留旅客等情況時

(1)要迅速按規定逐級上報,並做好記錄,同時汽車站要向旅客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利用一切可以候車的地方安排旅客候車,各關鍵崗位如廣播、安檢、調度、保安、消防等人員必須到位,做好盯崗工作。

(2)接到報告的運管機構領導,立即趕赴汽車站進行組織和調度,啟用儲備動力,將任務下達給有關單位,發放臨時客運標誌牌,並在臨時客運標誌牌“使用原因”欄內註明“執行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任務”字樣,並加蓋具體發證運管機構印章。

(3)執行應急任務的單位,迅速安排人員和車輛,組織運輸。

(4)沿途運管機構對執行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任務的車輛要提供方便,不得以無道路運輸證為由進行處罰。執行應急任務的單位完成任務後,應向運管機構彙報執行情況。

B、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災、自然災害等危情時

(1)司乘人員、車主,要根據情況迅速撥打電話交警“122”、公安“110”、火警“119”、醫院“120”、運管“12328”進行求救,同時要積極展開自救,並迅速報告所屬公司及保險公司。

(2)各運輸企業獲悉本公司車輛發生危險情況後,瞭解出事車輛的地點、原因等基本情況,迅速由公司主要負責人帶人帶隊趕赴現場進行組織指揮救援,並安排專人及時收集情況報告所屬運管機構。

(3)運管部門接到所屬公司的危情報告後,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成立危險情況處置臨時領導組;派出由領導參加的人員趕赴現場;協助公安等有關部門掌控好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及時與醫院和相關部門建立聯繫,及時掌握事態的發展,並將情況續報上級運管機構。

C、政府指令性搶險救災、防控重點傳染病等緊急運輸時;

(1)領導組辦公室接到指令和報告後,迅速向領導組報告。

(2)領導組負責人在20分鐘內指令領導組所屬成員到位,送入緊急狀態。

(3)接到搶險救災令時,按照市委市政府、市交通局的統一指揮和安排,及時通知應急車隊執行搶險救災任務,應急車隊要在1小時內將所屬車輛組織到位,開赴搶險救災指定地點,執行搶險救災任務。

九、值班制度

春運期間,各縣(區)交通運輸局、運管所、客運企業和汽車站都要建立值班制度,構建通訊網絡,並認真組織落實。值班電話(包括手機)必須24小時開通,值班人員必須24小時在崗,不得擅離職守。值班領導要保障電話暢通。值班人員要明確職責,熟悉政策,掌握本轄區和本單位的運力儲備情況,遇到緊急情況立即向值班領導報告。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值班電話:0353-2023751。

十、責任追究

參加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保障工作,是全市道路旅客運輸管理部門及從業單位的義務,必須高度重視,積極參與,認真完成。對沒有按時制定或沒有有效落實應急預案的,對有關單位要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要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對拒不執行命令、玩忽職守、推諉扯皮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處理。對執行上級命令不堅決,貽誤時機並造成惡劣影響的單位領導和責任人要從重處罰。

貨運企業交通運輸應急預案6

為認真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我公司結合道路運輸實際情況,制定如下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建設“平安運營”重要思想為指導,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妥善處理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環節中的事故及險情,做好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處置機制,一旦發生道路運輸事故,要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最大程度的減少人民羣眾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範、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

二、適用範圍及工作原則

本預案適用於突發道路運輸事故和道路運輸事故險情,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重大道路運輸事故。

(一)以人為本,減少損失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三)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四)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五)依法辦理,合理處置

三、指揮組織體系

公司在交通局應急救援體系統一指揮下建立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1、領導小組。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公司營運專管員為成員的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按照“統一指揮、分類負責、資源共享、條塊結合”的原則,明確職責與任務,開展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對工作。

2、領導小組職責。統一領導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有關工作。

四、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本公司車輛發生道路運輸事故後,立即上報公司領導,經公司領導確認後啟動應急預案。

五、應急響應

(一)駕駛員、乘務人員現場處置方法:

1、立即停車。凡發生道路運輸事故,都要立即停車。

2、立即搶救。停車後應首先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施救並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

如傷員身體某部位被壓或卡住,應立即設法將傷員救出,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3、現場保護。保護主要內容:肇事車的停位、傷亡人員的倒位、各種碰撞碾壓的痕跡、剎車拖痕、血跡及其他散落物。

4、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應及時直接或委託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或交通主管部門報案,然後向企業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後,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查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二)分級響應機制

突發道路事故應急響應,按本地安全管理原則,有本公司安全管理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突發道路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三)指揮與協調

1、啟動預案。本公司車輛發生道路運輸事故後,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應立即核實和確認,將情況報告公司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並提出啟動本預案,研究部署應急處置工作或視情聯絡相關部門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2、趕赴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其他人員,立即親自帶領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參與現場指揮和處置工作。

3、保障措施。根據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進一步落實搶救人員、搶救設備、設施,確保搶救工作有效進行。

4、協調配合。政府及相關部門組成指揮部時,公司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派出的救援人員積極配合,相互協調,服從指揮部統一領導。

六、獎勵與責任

(一)總結評估

公司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對各單位應急行動的結果、職責履行、組織、行動、平時準備等情況進行評估,並做好有關統計、彙總工作。檢查應急預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補充的項目,應急行動評估報告與應急響應行動結束後報總公司總經理室。總公司總經理室負責進行總體評估、彙總,並通報應急救援情況,開展應急救援。

(二)表彰獎勵

對在實施道路運輸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中反映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三)責任追究

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