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範例 行業範例 行政範例 職場範例 校園範例 書信範例 生活範例 節日文化範例
當前位置:文學範文吧 > 行業範例 > 運輸

【精華】運輸合同模板合集五篇

欄目: 運輸 / 發佈於: / 人氣:1.12W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運輸合同5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精華】運輸合同模板合集五篇

運輸合同 篇1

一、運輸合同主體及其特徵

運輸合同主體是運輸合同權利義務的承擔者,即運輸合同的當事人,運輸合同的主體和客體。根據運輸合同是雙務合同的特性,基本當事人一方是享受收取運費權利並承擔運送義務的承運人,另一方是享受運送權利並支付運費的旅客和託運人,雙方當事人的數目則視具體合同關係而定。由於運輸合同經濟關係的特殊性,承運人和旅客及託運人作為合同主體也相應地具有特殊性。

(一)承運人的性質和種類

當代運輸生產的高風險、高技術性質要求承運人具備多種條件才能進行運輸生產活動。一般來説,承運人首先應擁有適當的運輸工具,配備掌握運輸技術的運輸專業人員並具有較雄厚的經營資本。因此,承運人一般不能是個人,而是較大規模的企業。其次,從現代企業制度角度來説,運輸企業必須是企業法人,能夠獨立承擔法律責任,其資格首先應符合法人的一般法律規定,組織形式和組織機構應符合公司法的規定,其運輸經營活動必須符合專門運輸法的規定。

運輸企業既然是企業,必然同其他企業一樣,具有營利目的。所不同的,是運輸企業的營利目的,是依靠運用特定運輸工具運送旅客和貨物,即支出運輸勞務和物化勞動並收取運費才得以實現的。但是,運輸生產的性質決定,運輸經濟關係的相對方不是特定的、少數的個人或組織,而是不特定的、全社會的人或組織。運輸企業具有公用性質,運輸企業的二重性決定,企業效益和為社會服務作用的對立統一。這就導致必須以法律予以控制和調節。此外,特定地區和線路上所容納的運力與運輸需求應當適應,並且應當具有運行的固定性和規律性,進而要求限制承運人數量,並且限制承運人之間進行無節制的自由競爭,結果,是由法律確立承運人的壟斷和獨佔地位,法學論文《運輸合同的主體和客體》。法律為了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同時也是為了平等保護運輸合同關係雙方主體的權益,需要對承運人加以嚴格的資格(或身份)規定,並明文規定其權利範圍並課以法律義務。但社會生活中並非一切運輸生產活動都具有同等的公用性,因此,西方國家有所謂公用承運人和獨立承運人之分,但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獨立承運人的相對方仍是社會大眾,其公用性仍是不可否認的。因此,獨立承運人不過是契約自由在運輸合同領域內的標榜而已。我國有營業性運輸和非營業性運輸之分,只有營業性運輸才屬運輸企業生產活動。

1、承運人資格與經營特許權

西方某些國家在19世紀初,自由放任的市場經濟制度曾一度允許一切人或者公司從事某些運輸活動,但後來就逐漸被嚴格的限制和管理所取代。基本原因在於公路、鐵路、內河、航空、海上等運輸活動固有的公用性和對國家、全社會的經濟、軍事作用。各國對具體運輸方式的嚴格管理程度和發生時間並不是相同的,一般取決於各運輸方式發展的水平。最早出現國家干預的是鐵路運輸,其後是公路運輸,再後是海上運輸和航空運輸。

國家對運輸業的管理方式是多種多樣的。某些情況下,政府可以直接投資、經營運輸業務,即政府直接作為承運人與相對方發生運輸合同關係。大多數情況下,政府採取投資控股的方式控制運輸企業的活動。政府的直接經營活動,導致取消一切競爭,導致官僚主義和效率低下,歷史上證明效果並不理想,本世紀七十年代美國運輸業內發生的所謂“放鬆管理”的運動是一例證。因此,最普遍的國家管理方式是制定專門運輸法,一方面限制進入運輸領域,規定承運人從業資格和經營特許權,不具備法定從業條件、未取得運輸特許權的個人和組織,一律不得從事運輸活動。另一方面,專門運輸法和行政法規對運輸經營業務主要是合同的基本內容、運價、合同責任等作出明確規定並嚴格行政管理,承運人不得違反。

運輸合同 篇2

託運方(簡稱甲方):______

承運方(簡稱乙方):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包裝要求: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二條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

貨物到達地點______

第三條 貨物承運日期______

貨物運到期限______

第四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

第六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___

第七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託運方:_____承運方:_____代表人:_____代表人:_____地址:______地址:______電話:______電話:______開户銀行:____開户銀行:____帳號:______帳號:____

__年__月__日訂

運輸合同 篇3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為一年,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為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户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户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附:運單編號:

簽發時間:年月日裝運時間:年月日

簽發地點:省市區路號裝運地點:省市區路號

發貨人:

承運人:

託運人簽章承

運人簽章

年月日

運輸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雙方本着“誠信為本、真誠合作、優勢互補、互利雙贏”的原則,雙方就甲方礦石運輸工程項目發包給乙方負責組織承包施工管理,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四川

2、工程名稱:礦石運輸工程

3、工程內容: 運輸礦石、運距150公里(以實際運距為準 。

4、承包方式:獨立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5、取費標準: 每噸公里0.74元 (税後價)

6、工程方量及造價: 以實際方量為準

7、進場和竣工時間: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8、工程質量:合格

  二、甲方將礦石運輸工程交由乙方負責總承包,由乙方負責組織工程管理項目部並負責全面施工管理,該項目由乙方實行獨立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三、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所開發的礦石運輸工程一切手續合法、有效、完整,甲方的礦石運輸工程資金全部到賬,甲方負責辦理一切施工手續,確保乙方順利進場施工。

2、甲方負責運輸沿線各級政府及職能部門的協調工作,負責當地人民羣眾的協調工作,負責業主方、監理方的協調工作,確保乙方運輸礦石工程順利實施。

3、甲方負責做好與交管部門的協調工作,負責解決運輸礦石中出現的扣車、扣證、罰款等問題,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4、甲方負責按要求組織好礦石的爆破、裝載、確保乙方80台運輸設備每個台班的運輸裝載量。

5、甲方負責運輸礦石道路的維護、養護,確保道路平整暢通,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6、甲方負責提供乙方運輸車輛所需的油料供應,確保乙方運輸車輛所需的燃油需求量,其每公升價格低於市場價0.2元,乙方用油量在每次支付乙方工程款時由甲方扣出。

7、甲方負責在簽訂運輸礦石承包協議後三天之內支付給乙方每台車5000元人民幣調遷費,負責支付乙方臨時設施費用,負責提供臨設場地、停車場。

8、甲方負責每天給乙方運輸礦石工程結算一次,在次日12:00前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户(卡上)。

  四、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組織運輸礦石工程管理項目部,全面負責運輸礦石施工管理,乙方應向甲方提供項目部管理人員的有效證件掃描件一套。

2、乙方負責組織100台運輸車輛,乙方自行負責組織對車輛的維修,保證車輛正常運行。

3、乙方在運輸礦石工程中應加強運輸管理工作,確保安全、工期,應在施工過程中服從甲方及業主方的統一協調指揮,接受甲方對乙方負責施工的工程實行監督管理。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因乙方的原因所發生的一切大小事故及經濟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收到業主方工程預付款、進度款後要按時發放人工工資,如有拖欠所造成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6、乙方負責機械設備、人員的相關保險費用的繳納。

7、乙方負責做好同上下級及周邊友鄰的協調關係。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不得違約,任何一方違約應賠償給守約方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1、不能按期支付運輸礦石工程款,不能確保運輸車輛礦石裝載量,不能確保運輸車輛所需燃油量,由此造成的停工誤工按每台車輛20xx元人民幣,每個人工一個台班200元人民幣,支付停工誤工費。

2、因運輸礦石不能按每輛運輸量運送到指定的位置,由造成損失方按實際損失價格承擔賠償。

  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條款,若協商不成可由當事人所在地法院裁決。

  七、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收到甲方工程款同時生效。

要求甲方打款提車。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地點: 北京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 篇5

託運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的傢俱裝飾材料需以零擔或整車方式發全國各地,乙方是從事汽車貨物運輸公司。雙方結合實際,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過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一、貨物的種類、名稱、性質

甲方主要生產傢俱裝飾材料,需要運輸材料以板材和部件為主,其貨物性質屬於普通材料,不需要特殊包裝,不屬於“三危”物品。本協議簽訂前,乙方已派員到甲方查看貨物及包裝,認為可以裝運。今後每批貨物裝運前,乙方除應按甲方的發貨單上數量清點外,還應對包裝是否符合運輸條件進行驗收,如果發現不符合運輸要求,應時提出,甲方應及時更正。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長期、不定時的運輸合同。期限暫定一年,即二oo五年二月日至二oo六年二月日,合同期間雙方合作較好,可在期滿前一個另簽訂合同,繼續合作。

甲方每次發貨時,至少提前4小時通知乙方。如貨物重量到達二噸時,甲方派車到甲方廠內裝貨,否則,甲方派車運到乙方指定地點裝貨。貨物交給乙方前的裝運費,由甲方承擔。

合同期間,甲方必須將自己的貨物運輸全部交給乙方運輸,乙方必須保證提供優質、高效和中等單價的服務。

乙方除自己直接運輸外,可以轉由其它運輸單位運輸,也可採用鐵路、水路運輸方式,但乙方應對甲方和收貨人負責,不因其它運輸人的責任而減少或免除責任。

  三、貨物發往地、運價及到貨時間

序號 發往地 貨運單價(元/kg) 到達時間(天) 備註

1 福州、晉江、廈門、漳州

2 廣州、深圳、佛山、東莞 6

3 台州、温嶺、杭州、温州 6

4 常州、上海、無錫 0。75

5 瀋陽、大連 0。8

6 蘭州、銀川、西寧、包頭 6

7 武漢、荊州 0。60

8 邯鄲、太原、青島、 0。65

9 南昌、鄭州、株州 0。65

10 長沙、常德、合肥 0。6

11 西安、雲南 0。60

12 南寧、桂林 0。70

13 北京、石家莊 0。65

14 烏魯木齊 1。10 9

1、上列單價是乙方提供的運輸費用的單價。乙方必須保證此表單價是XX市五城區內的中等單價。今後如遇單價調整,乙方應提前局面通知甲方。如果甲方收集到本市的兩個以上同距離的零擔運價高於上表單價的10%以上時,可以提出調整要求。在這種情況下,乙方提出兩以上同等距離零擔運價證明上列表運價的正確。雙方可根據雙方提供的運價之平均數協商運輸單價。如達不成協議,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上表上“發往地”以指的行政區劃。甲方的指定的收貨地點在表內標明的地點的行政區劃內,無論是城市還是農村,均不再增加運費;如果收貨地點不在表內所標明的地點,參照表內的最近地點協商運費單價,也可參照最近地的公里數單價乘以實際運輸公里,計算運費。

3、上表內的運輸費單價,包括過路過橋費以及運輸過程當中停車費等全部費用。到達目的地的下車費由收貨人承擔。

4、到達時間天,是指甲方將貨交給乙方後的次日起至乙方將貨物交給收貨人為止的期限。此期限已充分估計了乙方運輸過程的各種情況。

5、運輸費乙方在交付貨物時,直接向收貨人收取。

  四、收貨人及目的地

乙方每次承運甲方貨物時,應根據甲方的《發貨單》或《提貨單》填寫《運單》,並標明貨物價值。乙方《運單》上的條款與本協議相牴觸時,以本協議為準。

甲方應將貨物交給乙方時,還應將《發貨單》或《提貨單》的會計聯、結帳聯和隨貨同行交給乙方。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除將《發貨單》或《提貨單》的隨貨同行聯交給收貨人外,《發貨單》或《提貨單》的會計聯和結帳聯應交由收貨人簽字蓋章後返回給甲方。收貨人是個人時,應附收貨人身份證複印件;收貨人是單位時,應附單位的介紹信。實際收貨人不是《發貨單》或《提貨單》本人時,實際收貨人應持收貨人的委託書,並附收貨人與實際收貨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收貨人不符合上款之條件時,乙方的工作人員應與甲方聯繫如何處理。甲方應及時與收貨人聯繫。此期間超過8小時的,除不計算乙方逾期交貨外,收貨人或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條承擔違約責任。甲方與收貨人未在三日內協商好收貨事宜,或根據甲方指意,可將貨物運回。由甲方按單程運費的1。5倍支付運費。乙方未按本條規定交結貨物,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按《發貨單》或《提貨單》所標明的價值及其它相關費用全額賠償。

  五、貨物保價及保險

本合同之運輸均為保價運輸,所保貨物之價值為甲方《發貨單》或《提貨單》上所記明的價值。運輸途中的保險費,由乙方繳納。

六、貨物安全及賠償

乙方在運輸甲方貨物時,應保證貨物的安全。凡發生在運輸途中的貨物滅失、損壞按下列方式處理:

1、收貨人在收貨時,應當即對貨物數量按照甲方的《發貨單》或《提貨單》上數量、規格進行驗收,如果發現貨物滅失、短少或損壞,乙方應按照《貨運規則》填寫《貨運事故記錄》(一式叁份),由收貨人簽字,並交給收貨人一份。

2、貨物滅失、短少,按甲方在《發貨單》或《提貨單》所記明的價值,並減出滅失、短少部份的運輸進行賠償;貨物損壞,按損失的程度和可利用的情況,由雙方協商賠償,協商不成,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3、貨物滅失、損壞之索償權,一般由收貨人行使。在收貨人不行使的情況下,由甲方行使。乙方在接到索賠人的《賠償請求書》後的十日內,應提出賠償方案。乙方未提出賠償方案,視為同意索賠人提出的賠償請求,並應在二十天內作出賠償,

  七、違約責任

1、收貨人逾期支付運費或逾期提貨,按日承擔100元的違約金,並由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2、乙方逾期運到和逾期賠償,按日承擔100元的違約金,

上述之違約,應以違約責任的本金為限。逾期運到是因為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或戰爭造成的,免除承運人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以訴訟方式解決。根據便於訴訟和懲罰違約的原則,任何一方起訴,均可選擇原告經營所在地或被告經營所在地法院起訴。

  九、其他約定事項:

1.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根據《合同法》、《公路貨物運輸規則》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

2、雙方為履行本合同之通知行為按以下方式處理:對於能及時履行,按本合同記明的電話通知對方;不能及時履行的,按本合同記明的地址用特快專遞方法通知對方,也可採取本合同記明的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對方。

3、雙方的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是本合同的附件。

4、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託運人(甲方)

託運人名稱(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開户銀行:

賬號:

電子郵件、

郵政編碼: 承運人(乙方)

承運人名稱(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開户銀行:

賬號:

電子郵件、

郵政編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