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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勞動合同模板集合六篇

欄目: 勞動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2.7W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動合同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精華】勞動合同模板集合六篇

勞動合同 篇1

一、本合同書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在簽訂本合同書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應充分了解《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並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勞動合同有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二、在簽訂本合同書時,雙方應當仔細閲讀本合同條款,協商確定其權利和義務。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雙方確定簽訂勞動合同書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乙方應本人簽字。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以及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可在本合同書中約定,也可在本合同書後附頁説明,並雙方簽章認可。

四、本合同書應使用黑色、藍色鋼筆或水筆填寫,字跡清晰、公正,不得隨意塗改。

五、本合同書壹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應由乙方持有的合同文本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甲方對已經解除或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貳年備查。

甲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組織機構代碼: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 所:

性 質:

法定代表(主要負責人):

電話號碼: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 別: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

電話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各項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1—3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地點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位工作,乙方工作地點為本幼兒園。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乙方每週工作五天,工作時間參照具體作息時間表。

第四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保護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生活條件。

第六條:甲方應重視乙方在園內的安全。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元/月。

第九條:乙方試用期滿後,乙方的工資標準為/月。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績效工資:領導力與執行力 元/月,班級管理 元/月,遵守園規/月,業務考核(包括教學質量獎,含備課) 元/月。 目標獎:安全獎 元/月,滿勤獎 元/月,出勤獎元/月,家長評價獎/月,班級效益、貢獻獎元/月。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條: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勞動紀律,履行崗位職責,全心全意為幼兒服務。

第十一條:甲、乙任何一方要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並寫出書面辭職報告,否則作違約處理。

第十二條:甲方繼續聘用乙方,應續簽勞動合同。

七、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其他事項:

1、乙方須嚴格遵守園紀、園規,並按本幼兒園教職員工獎懲方案執行獎懲。

2、各教職員工簽訂本合同後,需交納押金800元/人,如

無違約,合同期滿後退還,如續簽可不退(雙方自願)。如違約扣除乙方所交押金。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協商解決。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仔細閲讀,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簽名:

簽名: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期限類型為 :

(一)固定期限:自__年 月 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第二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試用期為 :

(一)無試用期。

(二)試用期自___年 月 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崗位職責是 。

乙方工作地點為 。

第四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以 (周、月、季、年)為週期,平均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甲方應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乙方意見的基礎上,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第六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七條 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除法律規定的特殊情形外,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參考當地人民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

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九條 甲方按下列第 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

1、乙方的工資構成為

2、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周)。

3、

4、

(二)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計件單價為 。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

第十條 甲方於每月 日前以貨幣或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資;安排乙方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和安全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並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範和操作規程。

第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七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的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條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條 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五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解除、終止本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其他事項

第二十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八條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保密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 以下協議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

2、

3、

4、

第三十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日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勞動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務,乙方如不服從甲方安排,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辭職申請,否則,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相關責任。

三、工作時間簡易勞動合同書範本第三條 甲方實行每日 小時、每週 天工作制。

第四條 因生產經營需要,經協商同意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休息。

四、勞動報酬

第五條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工資 元。

五、勞動保險

第六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和當地政府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條 乙方患病、工傷、致殘、死亡等待遇,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乙方的勞動保護、安全衞生條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七、勞動紀律

第九條 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遵守職業道德,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守甲方商業祕密。

八、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第十條 勞動合同解除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 經雙方協議,同意終止合同。

九、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十三條 雙方因在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從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從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另行約定的專項協議、勞動合同變更協議和甲方規章制度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東營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使 用 説 明

一,用人單位(甲方)確定招用勞動者(乙方)後,需簽訂本合同明確雙方的勞動權利和義務。乙方口頭同意被錄用而不願簽訂本合同的,甲方應作不同意招用處理;乙方同意簽訂合同而甲方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乙方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 應當向乙方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甲方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乙方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甲方與乙方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閲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三,本合同必須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乙方親自簽名或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方為有效。

四,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五,用人單位(甲方)不得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六,工時制度分為定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三種。實行不定時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七,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八,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九,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 乙方(職工):___________

名稱: 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住所地: 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

註冊經濟類型: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勞動合同 篇6

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

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一)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建設徵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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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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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年__月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使用説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三十九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煉、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