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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合同錦集五篇

欄目: 運輸 / 發佈於: / 人氣:1.53W

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物流公司合同6篇,歡迎大家分享。

物流公司合同錦集五篇

物流公司合同 篇1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根據甲方與乙方的共同協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礎上,就甲方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事項制定如下合作條款:

一、合作內容

甲方自願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

二、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提供貨物運輸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續,以及規範、安全的貨物包裝,並不得將國家違禁物品(含各種易燃易爆物品)夾帶貨品中,否則由此造成所有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按貨物實際價值自行購買保險,或由乙方代為辦理購買保險,否則由此產生貨損、貨丟,乙方不承擔全部責任。

3、如果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包裝損壞、貨品損失等情況必須經收貨人、送貨司機(或者到達貨站經手人)共同簽字出具書面證明,必要時由收貨人扣押送貨車輛或扣除到貨應收運費等。如未有簽字證明,則乙方可拒絕賠償。

4、乙方需按時將貨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

5、乙方應對貨物送達過程中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壞和送錯貨、滅失負責。

6、如果出現貨物安全及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而未能收取運費等應收費用,乙方可視情形扣押貨物並達到一個月期限後自行處理。

7、貨物從承運之日起有效查詢日期和索賠期在四十五日內,過期乙方可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費用結算

貨物承運價格以及到貨時間可由甲方與乙方根據實際情況加以協商確定,具體數量、金額、送貨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貨後所籤的由乙方提供的《貨物託運單》為準,並以此作為查詢、索賠、結算等實際操作的依據。

四、保密責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甲方和乙方都不得將本合同中的任何商務信息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任何材料及信息嚴格保密。

五、合同有效期

雙方約定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六、爭議解決

合同有效期內,若雙方發生任何爭議,應本着相互諒解、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七、其他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乙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物流公司合同 篇2

(託運方法定代表人)簡稱甲方

(承運方法定代表人)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有着互惠互利原則,作出友好的協商達成以下運輸承包協議。

一、甲方負責承運的進出原材料、產品(危貨)所有貨物由乙方危貨車輛統一安排運輸。

二、甲方急需增大貨物,必須提前兩個工作日通知乙方運輸車輛迅速到位。

三、甲方承運的貨物,乙方必須按照公安交警、交通運政管理以及國家規定達標的危貨車輛實行全額保險才能運輸貨物。

四、乙方在運輸途中因車輛和駕駛員造成的貨損、貨缺、交通事故損失全部由乙方按到達價賠付給甲方(注:自然災害除外)。

五、乙方屬危貨企業,公安交通部門、安全管理特殊性強、投入消耗大,國家規定危貨企業必須保證有五輛車以上方可營運,因此甲方在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政策發生變化等影響生產外,甲方要保證乙方貨物運輸。

六、甲方造成貨物運輸違約使乙方車輛停運,甲方必須按乙方車輛平日營收全額賠付給乙方。並給每輛危貨車違約金伍萬元。

七、乙方駕駛員在裝貨時要主動配合甲方吊裝作業,有權要求輕拿輕放,如果有損壞貨物應急時告知甲方監管人員書面同意方能裝車,否則視為損壞由乙方賠償處理。

八、結算方案

1、乙方進出貨物運輸單據有數量、重量,按甲方計算方式(過磅)提供的結算依據結算運費。

2、結算方式15日預付一次現金,月底憑運輸發票及單據一次結算現金。

3、結算運價按每噸公里如下

500公里0.66元

500公里——1000公里0.62元

1000公里——1500公里0.58元

1500公里以上0.53元

九、以上運價含運輸税費。

以上協議雙方共同遵守,相互守約,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訂補充協議同等生效,協商解決不了的問題,雙方向上級有關部門申訴調解、重載或人民法院裁判。

本合同共貳份,甲乙雙方蓋章簽字生效,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物流公司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液化天然氣運輸合同

託運方:新奧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承運方:黑龍江農墾北大荒物流有限公司

簽訂日期:二〇一〇年 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託運方和承運方雙方友好協商,就有關液化天然氣運輸事宜在廊坊市經濟開發區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為:自20xx 年月 日起,至 20xx 年 月日止。

2. 本合同簽訂方式為每一年簽署一次。

第二條 託運貨物

1.本合同約定的託運貨物為液化天然氣,英文簡稱“LNG”。

2.託運方交承運方運輸的液化天然氣,應符合中國國家GB17820-1999Ⅱ類天然氣氣質標準。

第三條 運輸區間和方式

1.本合同約定的運輸區間為:託運方指定符合安全運營條件的氣源地和客户之間的運輸線路。

2.運輸方式:承運方以公路運輸的方式為託運方運送液化天然氣。

第四條 運輸計劃

1.運力數量

1.1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承運方負責督促掛車生產商掛車的生產進度,第一批不少於20台完整運力最晚於20xx年10月30日全部投入運營;

1.2 第二批車輛30台完整運力最晚於20xx年11月30日投入運營;

1.3 合同期內,託運方為承運方提供運輸任務量應保證承運方單車年平均運營重駛里程≥90000公里(由於承運方原因無法達到該標準的情況除外)。

2.運輸計劃:車輛開始運營之後,承運方調度人員每天上午11:00之前,將未來48小時之內可用車輛上報至託運方調度中心,託運方調度中心根據承運方上報可用車輛信息將具體運輸計劃提前24小時通知給承運方調度人員(首批運輸計劃應至少提前48小時通知)。

3.運輸計劃傳送方式以書面方式為主,包括但不限於傳真、電話、網絡、電子平台或其它信息化系統。

4.日常聯繫:雙方應各自設立有人24小時值班的生產調度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協調確定月承運量和監控協調月承運量的執行。雙方應在運輸起始日開始的十(10)日前將各自設立的生產調度管理機構名稱、負責人、正常聯繫電話、應急聯繫電話等書面通知對方。

第五條 運輸價格

1.根據雙方約定,基礎運輸價格為0.75元/噸/公里。

2.如遇國家行政政策調整、燃油價格變動,如柴油價格上調300元/噸,噸公里上調0.01元,如柴油下調300元/噸,噸公里下調0.01元,柴油價格調整幅度低於300元時不予調價(300元/噸為一個調價基數,以合同簽約時為油價基準日)

第六條 交付和計量

1.承運方運輸的液化天然氣的交付地點為:按託運方運輸計劃中指定的接收站。

2.液化天然氣採用汽車衡稱重計量方式,如卸車量與承運方在液化天然氣工廠的裝車量的計量差在正負200公斤(含200公斤)範圍內時,以裝車量為結算依據。

2.1 當卸車量小於裝車量偏差超出負200公斤時,由承運方向託運方依據本合同第五條約定價格正常收取運輸費,結算量=裝車量-200公斤,同時按照託運方當天銷售給送達門站的到岸價格由託運方向承運方收取超出200公斤部分氣量的氣費。

2.2 當卸車量大於裝車量偏差超出正200公斤時,超出200公斤部分由承運方向託運方依據本合同第五條約定價格正常收取運輸費,結算量=實際卸車量-200公斤。

第七條 安全管理

1. 由於承運方新進入LNG運輸行業,缺乏LNG運輸安全操作經驗,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託運方為承運方制定LNG運輸司機安全知識操作培訓方案,並承擔相應課程的知識培訓。

2. 承運方所投入車輛統一安裝新奧能源物流的GPS監控系統,並編入新奧車隊的監控網絡體系。

第八條 結算

1.承運方在每天10:00前將前一日的裝卸車磅單傳真(或者電子台賬形式)給託運方指定聯繫人進行結算數據的核對,核對無誤後的結果作為此後雙方結算的依據。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雙方以半個月為結算和付款週期(特殊情況除外),以每月10日和25日為結算日(節假日順延),承運方於結算日後運輸費(該運輸費按照第五條第1款約定價格核算)發票,並於結算日後 3 個工作日內將開給託運方的運輸費發票以特快專遞的'形式寄出。

3.託運方的開票信息為:

公 司 名 稱: 新奧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納税人識別號:131011780822987

郵 寄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新源東道

郵 編: 065001

第九條 付款

1.託運方在收到運輸費發票後個工作日內,將發票金額90%的運輸費匯入承運方指定銀行的賬户,剩餘10%的運費作為承運方後期履行合同的保證金。。

2.承運方的銀行賬户信息為:

公司名稱:

銀行帳號:

開户銀行:

第十條 託運方的權利和義務

1.託運方按裝車磅單的數量將貨物交由承運方運輸,託運方應向承運方明確貨物

運達地點,如運達地點發生變化時託運方應即時通知承運方。如承運方無故不按託運方指定的卸氣地點卸氣,託運方有權拒絕支付本趟次運費,並追究因託運方沒按指定地點卸氣而造成限氣或斷氣的一切損失。對於因託運方變更運達地點而產生和增加的運費由託運方承擔。

2.託運方為承運方指定的接收門站必須具備使車輛調頭、倒車、會車、轉向、行駛等符合要求的硬件場地。

3.託運方應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向承運方支付運費款項。

4.託運方有權對承運方的承運車輛運行情況進行監控,承運方如不服從調度,託運方有權扣除合同約定的保證金並解除合同。

5.託運方有義務協助承運方對車隊駕駛員進行槽車安全操作培訓,承運方對駕駛員行為規範負責,如若發生駕駛員違反安全操作的生產事故,由責任方承擔經濟賠償。

6.如果本合同結束之前,遇到國家政策調整、管道氣鋪設範圍延伸或者其他原因導致LNG運輸業務大幅度下降造成運輸資產長時間閒置,則託運方有義務協助承運方對合同約定的投資車輛進行處理,以降低承運方運輸資產投資的風險。

第十一條 承運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運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和託運方的要求做到及時的運輸和交貨。

2.承運方為託運方承擔運輸任務的車輛須具備國家要求的各種證件,做到手續齊全,符合國家危險品運輸法律法規的要求。

3.承運方應負責運輸貨品的安全,由於突發性事件引起承運方的運輸車不能按託運方的運輸計劃到達指定的接收站時,承運方應在2小時內通知託運方,並有責任提前確定應對措施。

4.根據託運方的運輸計劃,承運方有義務在接到書面通知當日內予以反饋,並服從託運方的調度計劃安排,對於不能滿足託運方計劃的情況,必須給予書面答覆;對於託運方安排的緊急二次調度,承運方有義務積極協助執行。

5.承運方每月為託運方提供符合運輸液化天然氣要求和本合同第四條第1款約定數量的完好車輛(包括車頭和罐箱牌照號),如因泥石流、大雪封路、惡劣天氣、道路維修等因素導致車輛不能正常返回,或車輛需要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年檢、二級維護、罐體檢驗等導致承運方每天為託運方承運的車輛達不到第四條第1款約定數量的情況除外,但要以衞星系統信息為準,並且承運方要盡力為託運方提供支持,以減少上述事項給託運方帶來的損失。

6.承運方應向託運方提供以下資質證件:①營業執照(複印件)②經營許可證明文件③行業資質證書④税務登記證(複印件)⑤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⑥牽引車及槽車行駛證(複印件)、罐體使用證及槽車壓力容器使用證(複印件)、⑦駕駛員及押運員相關手續複印件,複印件上需加蓋公章。

第十二條 履約保證金

1.託運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條收取保證金後,如承運方在次月為託運方承運的車輛數達到第四條第1款中約定的數量或者未發生其他違約行為,則託運方在後期結算時將上月保證金一併支付給承運方;如承運方在次月為託運方承運的車輛數未能達到第四條

第1款中約定的數量或者違反合同其他條款的約定,則作為違約金,彌補託運方的損失,不再支付給承運方。

2.合同履行期滿以後,如託運方和承運方沒有爭議事項,在雙方賬目核對清楚後個工作日內,託運方返還承運方的保證金。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因託運方的行為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給承運方造成實際損失的,託運方應當賠償直接損失。

2.因承運方的行為不符合本合同約定,使運輸物品不能及時到站發生限氣、斷氣事故,造成實際損失的,承運方應當賠償直接損失。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超出當事一方控制、致使該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的任何事件或情況,該事件或情況是上述當事一方所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

2.當事方應在其由於不可抗力原因未能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的程度內,和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期間內,免除其履行本合同部分或全部義務。

3.一旦不可抗力事件得到消除/停止,則受影響一方應重新開始履行其合同義務。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五條 保密

1.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至期滿後的2年內,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及相關信息均應依照本款的約定予以保密。非因法定事由或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雙方中任何一方不得在該期限內將本合同的條款全部或部分透露給第三方。違約方承擔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將全部或部分合同信息透露給以下人員或機構,無須經過另一方同意。即提供給該方主管、董事、僱員、關聯機構,但該方應要求上述人員保密;提供給對方具有管轄權的政府部門或機構、或答覆司法傳訊等法律程序。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或糾紛時,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中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3. 承運商服務行為規範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雙方於開頭載明日期簽訂本合同

物流公司合同 篇4

託運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的電器設備需以零擔或整車方式發全國各地,乙方是從事汽車貨物運輸的物流公司。甲方通過邀標議標選定乙方作為20xx年度下半年運輸合作伙伴,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過雙方深入溝通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守:

一、貨物種類、性質

甲方主要生產高低壓電器開關設備,部分設備有少許超高,運輸性能要求較高,設備不允許碰撞、擠壓,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裝運,不得擅自改變運輸方式。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暫定半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間雙方合作較好,可直接續簽合同或重新參與新一年的招標,繼續合作。

三、貨物交接

1、甲方每次發貨時,省外項目提前2天通知乙方,省內提前1天通知乙方找車,乙方在運輸甲方貨物時,應保證貨物的安全。

2、乙方至甲方廠內裝貨,在發貨時應根據甲方的《送貨單》進行清點,並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

3、乙方將貨物送達目的地時,要求收貨方根據《送貨單》清點貨物並簽收,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將簽收後的送貨單于10日內交回甲方。

四、結算方式

乙方墊付資金為10萬元(作為保證金),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運輸發票及《送貨單》回單進行結算,以銀行轉帳方式支付,不支付現金。

五、乙方承運範圍及運價

1、地區及單價(整車):省外零擔貨物另行協商。湖北0。70元/噸〃公里廣東0。65元/噸〃公里

注:長沙、株洲、湘潭整車100公里以內按上述價格,100公里以上按參照岳陽價格。

2、上列單價為本合同固定單價,包括過路橋費以及運輸過程中停車、保險費等全部費用。如因國家有關政策致油價波動10%以上等產生運輸價格改變,雙方另行協商,但漲價幅度不超過油價增長比率。

3、上表上“發往地”指的行政區劃。甲方的指定收貨地點在表內標明行政區劃內,無論是城市還是農村,均不再改變單價,只根據實際里程計算終遠價(9。6米按10噸計,11。3~13。5米按12噸計,15米以上車位按15噸計)。

六、違約責任

1、若乙方因價格等原因擅自終止合同,按本年已發生運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否則甲方有權拒付餘下運費。

2、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按時將貨物安全送達甲方指定地點,凡發生在運輸途中的貨物滅失、損壞均應按實際價值進行賠償。

3、乙方每延期一天,罰款500~1000元。若發生兩次以上不及時發車、不按時到貨,甲方可單方面終止合同,若因運輸延期交貨給收貨方造成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4、若乙方擅自另外配貨引起設備損壞或延誤交貨時間,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發運人(甲方):承運人(乙方):

託運人名稱(章):承運人名稱(章):

年月日:

物流公司合同 篇5

甲方(即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即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方與乙方的共同協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礎上,就甲方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事項制定如下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

二、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提供貨物運輸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續,以及規範、安全的貨物包裝,並不得將國家違禁物品(含各種易燃易爆物品)夾帶貨品中,否則由此造成所有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按貨物實際價值自行購買保險,或由乙方代為辦理購買保險,否則由此產生貨損、貨丟,乙方不承擔全部責任;

四、如果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包裝損壞、貨品損失等情況必須經收貨人、送貨司機(或者到達貨站經手人)共同簽字出具書面證明,必要時由收貨人扣押送貨車輛或扣除到貨應收運費等;如未有簽字證明,則乙方可拒絕賠償;

五、如果出現貨物安全及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而未能收取運費等應收費用,乙方可視情形扣押貨物並達到一個月期限後自行處理;

六、貨物從承運之日起有效查詢日期和索賠期在四十五日內,過期乙方可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貨物承運價格以及到貨時間可由甲方與乙方根據實際情況加以協商確定,具體數量、金額、送貨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貨後所籤的由乙方提供的《貨物託運單》為準,並以此作為查詢、索賠、結算等實際操作的依據;

八、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如有出現合同糾紛,在協商解決的基礎上按《合同法》處理;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甲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