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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禁放煙花爆竹方案15篇

欄目: 運輸 / 發佈於: / 人氣:2.83W

為保證事情或工作高起點、高質量、高水平開展,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方案,方案是為某一行動所制定的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和安排等。寫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交通運輸禁放煙花爆竹方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交通運輸禁放煙花爆竹方案15篇

交通運輸禁放煙花爆竹方案1

為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確保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特大火災和傷亡事故,根據《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有關規定,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職責分工,嚴格落實屬事屬地管理責任

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市公安局牽頭,市安監局、市供銷合作社、市工商局等部門和單位共同配合,做好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市級層面設立20xx年春節期間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臨時辦公室(以下簡稱市燃放辦),負責組織協調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安監局、市交通執法總隊、市供銷合作社等單位抽調專人到市燃放辦集中辦公。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含兩江新區管委會、萬盛經開區管委會,下同)是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組織實施本地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具體職責如下:

市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及確定煙花爆竹品種、數量、運輸路線及有效期限;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本市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為;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開展危險性廢棄物銷燬處置工作。

市安監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許可煙花爆竹銷售;督促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做好剩餘危險品的清理和登記造冊;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證規定的情況,查處煙花爆竹銷售企業採購、銷售不符合本市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督促指導加油(氣)站和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市供銷合作社:負責煙花爆竹專營管理、銷售布點和產品配送;督促經營企業嚴把煙花爆竹產品進貨質量關,落實儲存庫房安全防範措施;配合安監、公安、工商、質監等部門做好市場管理和整頓工作。

市工商局:負責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質量的監督檢查,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查處無照經營行為。

市交委: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的資質管理,查處違反有關資質規定從事煙花爆竹運輸的行為。

市市政委: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維護管理單位落實責任,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其重要設施設立統一標識並派人看護;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市商務委:負責組織指導大型商場、大型市場等商貿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市政府新聞辦:負責制訂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相關宣傳工作。

市教委:負責組織開展中國小生燃放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大中國小校、幼兒園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市城鄉建委:負責對全市建築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進行燃放安全宣傳教育;落實建築施工場所的安全防範措施。

市衞生計生委:負責制訂全市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醫療機構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市環保局:負責大氣環境質量監測,發佈大氣環境污染預警。

市通信管理局:負責聯繫和協調移動、聯通、電信等通信運營商,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發送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提示短信。

重慶警備區:負責駐渝部隊人員燃放安全宣傳教育;督促和指導駐渝部隊加強軍事禁區和重要軍事設施的看護。

市公安消防總隊:負責制訂全市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火災情況並調查原因; 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市林業、園林、文化、民政、電力、公交、民航、國土房管等行業主管部門和單位:負責組織指導並監督本行業、本系統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發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督促所屬單位明確責任領導、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制訂工作方案,科學合理劃定禁放、限放區域,嚴格銷售點設置,及時查處各類非法生產、銷售、存儲、運輸煙花爆竹行為,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點時段巡邏守護等防範措施。

二、突出重點環節,嚴格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各項措施

當前,煙花爆竹已進入銷售旺季,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突出重點環節,認真抓好各項工作,確保全市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大火災和傷亡事故,不發生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事件。

(一)強化監管,規範經營。對尚未進行整頓規範和轉型發展的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所在地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責任和工作措施,確保轉型工作穩定、有序推進。安監部門要落實安監人員駐廠制,強化轉型企業停產期間的日常巡查和安全監管,嚴禁其擅自恢復生產或在市外貼牌生產後流入市場。全市煙花爆竹配送時間為20xx年1月13日至2月11日,可先農村後城區;城區銷售時間為20xx年1月25日至2月11日。供銷、安監等部門要依法合理規劃、設置煙花爆竹零售網點,於20xx年1月5日前完成城區煙花爆竹零售網點資質許可工作。零售網點的煙花爆竹最大存放量由安監部門在許可時決定。

(二)加強整治,嚴格執法。安監、公安、供銷等部門要強化煙花爆竹儲存倉庫、零售網點的檢查,督促其嚴格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和產品流向管理,嚴禁銷售非法、偽劣、超標產品及本市規定禁放的產品,嚴防不法分子利用煙花爆竹滋事肇事。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圍繞可能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省市縣邊界地區、城鄉結合部和出租房屋、閒置廠房、院落等重點地區、部位和場所開展拉網式檢查,依法查處打擊各類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全市各級公安、交通部門要採取“點上查”“線上巡”等方式,加大道路運輸盤查力度,有效堵塞煙花爆竹非法運輸渠道。

(三)組織排查,消除隱患。20xx年春節前,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組織開展煙花爆竹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重點排查本地區的加油(氣)站、油氣管道、電力設施,危化產品、民爆物品、煙花爆竹儲存倉庫,城市地下管線和下水道,有效清除城鄉棚户區、露天平台、開放式陽台、農村房前屋後等部位的可燃物,清掏社區居民樓、物業小區化糞池。對排查中發現問題,要落實整改責任單位、責任領導、責任人及整改時限,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四)劃定區域,強化巡控。全市限制燃放煙花爆竹時間為20xx年1月27日至2月11日每日上午7時至次日凌晨1時。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於20xx年12月30日前,按照《條例》有關規定劃定本地區的禁放、限放區域並向社會公佈;20xx 年1月15日前,完成有關單位、部位禁放標識的設置張貼工作。任何單位不得擅自更改劃定的禁放範圍,不得變更統一的禁放標識。20xx年1月27日至2月11日,要對禁放場所和重大危險源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除夕、正月七年級、正月十五等重點時段,要組織開展街面、小區和大院巡邏;每個銷售點應落實1―2 人專門看護,嚴禁在零售點燃放煙花爆竹。公安消防部門要制訂消防滅火預案,指導監督限放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社區自備消防力量並進行消防滅火演練。市衞生計生委要指導督促各級醫療衞生機構制訂傷員救治工作預案,確保受傷人員及時得到救治。

(五)強化宣傳,注重教育。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為主題,通過各類媒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宣傳內容節前以《條例》、禁放限放規定、“打非”舉報電話、典型案例為主,節中以安全燃放知識、購買正規產品、倡導安全文明有序燃放為重點,節後以回收剩餘產品為重點。20xx年1月15日為全市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集中宣傳日,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宣傳工作取得實效。

三、加強組織領導,嚴格細化各項工作要求

歲末年初是各類事故易發高發期,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各項工作。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是燃放煙花爆竹安全工作的責任主體,政府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是具體責任人。要圍繞煙花爆竹儲存、運輸、經營、燃放等重點環節,以打非治違為抓手,隱患排查整治為牽引,認真落實“六個一”工作(制訂一個方案、召開一次會議、簽訂一份責任書、形成一個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切實達到“四個有”標準(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本地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強化督導,嚴肅問責。全市各級監察部門要加大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落實工作措施和責任;監督各級政府各部門貫徹執行中央紀委《關於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情況。對因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實引發事故的,將依法依紀嚴肅問責。

(三)暢通信息,及時報送情況。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加強與市燃放辦的工作聯繫,落實專人彙總、報送有關工作情況。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工作方案及工作總結分別於20xx年1月5日前和2月15日前報送市燃放辦。

交通運輸禁放煙花爆竹方案2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縣安委會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我鎮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監管工作,規範經營秩序、有效預防事故發生,確保煙花爆竹領域安全形勢穩定,根據《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通渭縣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通安委辦法【20xx】44號)文件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工作要求,開展煙花爆竹領域專項治理,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規範煙花爆竹領域安全生產秩序。嚴格落實“四個一律”執法措施,集中打擊、整治非法違法、違規違章等行為,嚴肅查處無證非法經營、擅自設立儲存場所、銷售劣質和超藥量產品違法違規行為;強化措施,管控風險、消除隱患,促進全鎮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公平、誠信、規範、有序。

二、職責分工

(一)鎮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對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環節的安全監管。指導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準確研判市場需求,科學計劃倉庫儲量,防止盲目進貨,超量儲存。對批發企業倉庫開展全面檢查,核查倉庫安全條件,嚴禁煙花爆竹倉庫超量儲存,嚴禁超高堆放或堵塞通道,對擅自改變庫房設計、超量儲存、超範圍經營、查沒違規產品與合格產品同庫違規混存的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對庫房等倉儲設施不符合安全條件的,一律責令停業整頓,限期整改,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加強對零售店(點)的安全檢查,依法查處生產經營違禁煙花爆竹產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凡是屬於“兩關閉”“三嚴禁”範圍內的零售店(點),一律依法依規予以查處,直至取締。

(二)華嶺派出所負責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監管職責,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違反治安管理和犯罪行為。負責查處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嚴格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審批,嚴肅查處非法違法運輸煙花爆竹以及運輸車輛、警示標識和產品裝載不符合國家標準等違規行為。對承運單位、車輛、人員涉及違法運輸行為的,及時通報交通運輸部門予以查處。

(三)鎮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強化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監管。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嚴把煙花爆竹經營登記註冊關,依法查處無證照或超範圍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

(四)鎮交管站負責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危貨運輸車輛和客運的安全監管,從嚴核發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加強對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的監督檢查,要強化客運站危險品查堵責任,嚴格落實客運經營者安全告知義務,嚴禁攜帶煙花爆竹等危險品上車。

三、整治範圍及主要任務

(一)整治範圍

全鎮所有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零售經營户百貨鋪、小賣鋪、紙火鋪、超市、街道、集貿市場、住宅小區、大街小巷、路口等其他非法經營場所;非法運輸、經營、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二)主要任務

1.嚴格條件,源頭把好市場準入。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合理規劃佈局(見附件)。凡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必須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許可證由縣應急局受理、審核、發放;對往年經營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的(企業)個人符合煙花爆竹零售布點規劃且符合零售許可條件的,經鄉鎮初查後,申請人到縣應急局申請辦理零售許可證;未取得許可證的,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

2.嚴格執法,強化煙花爆竹監管。打擊無證、證照過期、冒用或者使用複印、偽造的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經營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為,嚴禁在集市街道擺攤設點、走街串巷叫賣經營煙花爆竹,嚴禁在商店、超市、百貨鋪、小賣鋪、紙火鋪等場所經營煙花爆竹及農用車輛非法運載經營煙花爆竹,一經發現,根據各自職責依法查處。加大宣傳力度,引導零售經營者不得采購和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和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煙花爆竹,不得采購、儲存和銷售禮花彈等應當由專業燃放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不得采購、儲存和銷售煙火藥、黑火藥、引火線,不得在許可證載明的儲存(零售)場所以外儲存煙花爆竹,不得店外經營煙花爆竹,不得超過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載明的範圍和限量,不得出租、出借、轉讓、買賣、冒用或者使用偽造的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重點整治零售店是否專店專營、按規定張貼相關安全警示標誌標識、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及流向登記等情況;是否違規經營含氯酸鉀煙花爆竹產品及“三無產品”行為,是否專店經營,經營、儲存、居住“三合一”“多合一”;是否存在店內使用明火、電熱水器、小太陽等設備進行取暖,吸煙、收留他人在店內做客、聊天等行為;對發現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要嚴肅依法查處,該關閉的一律關閉,該整改的一律限期進行整改,在規定期限內未整改的全部予以關閉,撤銷許可證,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及涉嫌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機關移交,對因非法違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四、整治方式

專項整治行動採取“企業全面自查、監管部門檢查、政府綜合督查”的方式進行。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的(企業)個人根據要求制定企業自查自糾工作方案,全面、深入開展自查自糾並建立隱患台賬。監管部門組織執法力量對轄區內經營户開展拉網式督查檢查。

五、實施步驟

(一)安排部署階段(20xx年11月11日至20xx年11月30日)。對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户進行摸底調查,掌握基本數據,建立台賬。把開展煙花爆竹領域專項整治行動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做好動員部署,落實保障措施。

(二)培訓換證階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組織全鎮批發企業、零售經營户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按照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布點,嚴格按照“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佈局、總量控制、適度競爭”的原則審批,優先保障往年經營户,原則上不新增經營户,嚴格按照“總量控制,出一進一”的原則;對往年經營户的申請,經應急局審查、核查符合安全條件的,換髮《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

(三)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2月19日)。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整治分組和零售經營户名單另行通知),聯合開展督查檢查;查處無證、證照轉讓、一證多點、倒賣轉讓、銷售非法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為,維護煙花爆竹市場秩序。

(四)檢查總結階段(20xx年2月20日至20xx年2月24日)。各村對將煙花爆竹領域專項行動進行總結(部署推動、執法檢查、隱患整改、行政處罰等情況),連同專項整治方案於20xx年2月25日前總結報送鎮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村、各單位要認真研究煙花爆竹領域安全生產形勢,全面深入細緻地開展專項整治,集中排查整治各類安全隱患,嚴格落實重點環節安全防範措施,確保經營、運輸、燃放各環節的安全。

(二)加強組織領導。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屬地管理”的工作要求,要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明確責任,細化措施,紮紮實實開展本轄區煙花爆竹領域專項整治工作。各經營户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認真組織,全面開展自查自改,把各類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三)強化輿論宣傳。通過專項整治,要着力解決煙花爆竹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做到重點突破,不留死角。同時,要採取各種行之有效的措施,多渠道、多方式廣泛開展安全知識宣傳,形成強大的宣傳聲勢。發揮羣眾的監督作用,鼓勵羣眾舉報安全隱患,形成社會合力,打擊非法違法行為。

(四)嚴格執法檢查。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和《通渭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轉發<定西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加強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通安委辦發〔20xx〕15號)《通渭縣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通安委辦法【20xx】16號),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經營、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要加大對城鄉結合部、鄉鎮的農貿市場等重點部位的檢查力度,依法嚴肅查處經營、運輸煙花爆竹“三無產品”、超標違禁產品以及無證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

(五)加大追責問責。對專項整治情況進行不定期督查,對工作開展不力、未按時限要求開展工作的村、單位,將進行通報;對自查自改不認真、隱患整治不徹底,責任不落實、組織不得力、執法不嚴格,發生事故的,將嚴肅處理直接責任人。

交通運輸禁放煙花爆竹方案3

一、工作目標

通過全面徹底的安全檢查,進一步推進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網點主體責任落實,促進提升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網點的.安全管理水平,嚴厲打擊查處各類違法違規違章行為,大力夯實安全生產保障能力,防範較大事故發生,實現全鎮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組織領導

為使全鎮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專項整治行動取得成效,特成立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其成員如下:

組長:勾武強(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吳仲勛(鎮黨委委員、副鎮長)

成員:黃林(鎮綜合辦負責人)

袁海燕(鎮派出所所長)

張維(鎮安監站站長)

陳飛(鎮交管站站長)

吳漢強(鎮市監站站長)

各村(社區)支書、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安監站,由吳仲勛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由張維、鄭宇超、黃山具體負責辦公。

三、整治範圍和時間

(一)整治範圍:全鎮7家煙花爆竹經營網點

(二)整治時間:20xx年11月6日至20xx年3月1日

四、重點整治內容

零售經營網點:

1.關閉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後宅”等形式與居民居住同一建築物內的零售網點;

2.關閉與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建築物安全距離不足、集中連片經營、未按專店銷售的零售網點;

3.銷售超標、違禁專業燃放類產品或非法產品的;

4.在許可證載明的經營場所存放煙花爆竹的;

5.超許可證載明限量存放煙花爆竹的;

6.私自變動經營場所和一證多店的;

7.現場未配備消防設備和警示標示;

8.走街串巷銷售的;

9.未與批發企業簽訂《煙花爆竹安全買賣合同》的;

10.拒不執行安全生產監管指令的。

五、職責分工

(一)鎮安監站牽頭聯合派出所對轄區內7家煙花爆竹經營點開展專項檢查,重點檢查銷售點處消防設施,安全警示標誌的設置情況;店內銷售的煙花爆竹進貨來源;是否與縣內合法批發商簽訂合同;存量是否超標;店內銷售的煙花爆竹是否與經營許可證上載明的一致;除店面外是否還存在其他的存貨點或銷售點。

(二)鎮派出所負責組織銷燬處置廢舊和收繳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負責開展打擊煙花爆竹非法儲存運輸活動及非法生產經營活動。

(三)鎮市監站負責煙花爆竹的質量監督管理,監督抽查煙花爆竹質量。對超經營範圍和無證經營煙花爆竹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負責查處流通領域的煙花爆竹假冒產品。

(四)鎮交管牽頭聯合安監站、派出所利用日常開展路檢路查工作時,負責對非正規渠道採購並運輸至亭子壩鎮的非法煙花爆竹進行查處打擊。防止不合規格的煙花爆竹產品流通至鎮內的煙花爆竹市場,形成潛在的隱患。

六、工作措施

(一)強化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監管。強化對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全面開展煙花爆竹旺季經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二)加大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工作力度。各村、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煙花爆竹“打非”工作,着力落實責任、健全機制、強化措施,嚴防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三)切實加大違法違規經營單位執法處罰力度。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依法加大行政執法處罰力度。對轉讓《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將上報縣安監局依法沒收違法所得,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對超許可證經營、超量存放等違反“三嚴禁”的,依法實施處罰。

(四)加強宣傳力度。要充分利用微信、廣播、場天宣傳等方式,及時曝光煙花爆竹違法、違規行為,強化震懾作用。

交通運輸禁放煙花爆竹方案4

為做好全區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據《xx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特制定本方案。

一、職責分工

(一)區級部門及有關單位職責

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區公安局牽頭,區安監局、區供銷社、區工商分局、區質監局、區交委、區市政園林局、區商委、區文化委、區教委、區城鄉建委、區衞生計生委、區環保局、區人武部、區公安消防支隊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共同配合,做好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體職責如下:

區公安局:負責許可煙花爆竹運輸和確定煙花爆竹品種、數量、運輸路線及有效期限;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本區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為;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

區安監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許可煙花爆竹銷售;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證規定的情況,查處煙花爆竹銷售企業採購、銷售不符合本區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督促指導加油(氣)站和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區供銷社:負責做好全區煙花爆竹專營管理、銷售布點和產品配送工作;督促經營企業嚴把煙花爆竹產品進貨質量關,落實儲存庫房安全防範措施;配合安監、公安、工商、質監等部門做好市場管理和整頓工作。

區工商分局:負責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質量的監督檢查,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

區質監局:負責生產企業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監管,做好煙花爆竹產品質量抽查,依法查處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

區交委: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的資質管理,查處違反有關資質規定從事煙花爆竹運輸的行為。

區市政園林局: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維護管理單位落實責任,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其重要設施設立統一標識並派人看護;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區商委:負責組織指導大型商場、大型市場等商貿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單位安全守護措施。

區政府新聞辦:負責制訂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工作。

區教委:負責組織開展中國小生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大中國小校、幼兒園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區城鄉建委:負責對全區建築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進行宣傳教育;落實建築施工場所的安全防範措施。

區衞生計生委:負責制訂全區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醫療機構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區環保局:負責大氣環境質量監測,發佈大氣環境污染預警。

區人武部:負責駐永部隊人員宣傳教育;督促和指導駐永部隊加強軍事禁區和重要軍事設施的看護。

區公安消防支隊:負責制訂全區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火災情況並調查原因;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林業、園林、文化、民政、電力、公交、民航、國土房管等行業主管部門和單位:負責組織指導並監督本行業、本系統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發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督促所屬單位明確責任領導、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

設立20xx年春節期間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臨時辦公室(以下簡稱區燃放辦),從區公安局、區安監局、區供銷合作社、區工商分局、區交委等單位抽調專人集中辦公。

(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職責

組織實施本地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訂工作方案,成立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臨時辦公機構,抽調人員集中辦公;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科學合理劃定禁放、限放區域,嚴格銷售網點設置和安全監管,加大各類非法生產、銷售、存儲、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力度,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點燃放時段巡邏控制等安全防範措施。

二、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制訂方案(20xx年12月上旬)。研究制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總體要求、目標任務、具體安排和保障措施。

第二階段:檢查整治(20xx年12月上旬至20xx年2月下旬)。開展綜合執法,打擊非法生產、運輸、經營煙花爆竹行為,查堵煙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三階段:宣傳教育(20xx年1月上旬至2月下旬)。集中進行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第四階段:全面看護(20xx年2月上旬至2月下旬)。20xx年2月7日(農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農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時至次日凌晨1時為允許在限制燃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時間。加強限制燃放區域的安全管理,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場所,特別是重大危險源周邊加強巡查守護,確保絕對安全。

第五階段:工作總結(20xx年2月23―28日)。總結工作,表揚先進。

三、工作措施

(一)排查整治,嚴格執法。春節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針對重大危險源、重要市政設施、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及周邊等重點部位和區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對發現的問題,要確定整改責任單位、責任領導、責任人及整改時限,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要強化源頭管控,督促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落實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等各環節監管措施,圍繞省區縣邊界地區、城鄉結合部和可能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出租房屋、閒置廠房等重點地區、部位和場所開展拉網式檢查。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線索,要主動核查,依法嚴肅查處。

(二)強化宣傳,注重教育。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為主題,運用各類媒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提倡少放一組煙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鮮空氣的環保理念。節前以告知禁放區域、公佈打非舉報電話及查處的典型案例為主,節中以倡導安全文明有序燃放為重點,節後以宣傳禁放、回收剩餘產品有關規定為重點。20xx年1月30日為全區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集中宣傳日,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宣傳工作取得實效。

(三)依法劃定禁、限放區域,設立禁放標識。20xx年1月5日前,由區燃放辦要嚴格按照《條例》有關規定,科學、合理劃定本地區禁放、限放區域,並向社會公佈。20xx年1月15日前,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鐵路、高鐵線路和輸變電設施等安全保護區,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單位、幼兒園、中國小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域,重要軍事設施以及居民小區化糞池等重點部位的產權或使用單位要完成禁放標識的設置張貼工作。任何單位不得擅自更改劃定的禁放範圍,不得變更統一的禁放標識。

(四)強化經營市場監管,確保市民燃放安全。供銷社、區安監等部門要按照相關規定合理規劃、設置煙花爆竹臨時零售網點,市政部門予以配合。城區應於20xx年1月15日前完成煙花爆竹臨時零售網點資質許可工作,除按規定收取安全風險抵押金、安全保險費外,免收其他辦證費用。對具備安全儲存條件,面積為20―40平方米的煙花爆竹臨時零售網點,最大允許存放量為100件;面積為15―19平方米的,最大允許存放量為60件。20xx年1月15日前,由區燃放辦向社會公佈允許銷售、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煙花爆竹配送可先農村後城區,配送時間為20xx年1月24日至2月22日,銷售時間為20xx年2月5―22日。區燃放辦負責煙花爆竹臨時配送運輸車輛及相關人員資質審查,並報市燃放辦統一製作《臨時通行證》,公安交巡警憑此證予以放行。安監、公安、供銷等部門要依據法定職責加強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督促檢查,嚴格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和產品流向管理,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從生產廠家直接進貨銷售,嚴禁銷售、燃放專業燃放類產品以及本區規定禁放的產品,嚴防不法分子利用煙花爆竹肇事。

(五)強化燃放現場秩序監管,落實應急救援措施。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在除夕、正月七年級、正月十五等重點時段,組織機關幹部、村(居)委會、內保單位的治保積極分子及其他社會力量,開展街面、小區、大院巡邏監控,做到每條街道、每個小區、每個大院、每棟樓房都有人員看守。每個銷售點要落實1―2人專門看護,嚴禁在零售點燃放煙花爆竹。

20xx年2月7―22日,要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禁放場所和重大危險源部位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特別是要落實居民小區化糞池的巡查和守護力量。區公安消防支隊要制訂消防滅火預案,指導監督限放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社區組織自備消防力量進行消防滅火演練,重點時段啟動二級戰備,隨時做好撲火準備。區衞生計生委要指導督促各醫療衞生機構,制訂傷員救治工作預案,確保受傷人員得到救治。如遇到空氣重污染極端天氣時,區環保局要及時預警,區安監局、區供銷社要及時組織零售網點和批發企業停止銷售及配送,並引導市民自覺遵守有關規定,停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公安局要加強巡邏檢查,及時制止違規燃放行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認真落實六個一工作(制訂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書、形成一個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切實達到四個有標準(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強化督導,嚴肅問責。區監察局要加大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落實工作措施和責任;監督各單位各部門貫徹執行中紀委《關於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要求情況。對因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實引發事故的,將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三)暢通信息,及時報送情況。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加強與區燃放辦的工作聯繫,落實專人彙總、報送相關工作情況。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工作總結,請分別於20xx年1月15日和2月24日前報送區燃放辦。

區燃放辦地址:xxxx號;郵編:xx

聯繫人:王xx

值班電話:xx

舉報電話:xx 傳真電話:xx

電子郵箱:xx

交通運輸禁放煙花爆竹方案5

為認真貫徹落實州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20xx年第一次全體會議暨全州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會議精神,加強煙花爆竹零售、批發、儲存等環節安全監管工作,結合《西雙版納州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監管檢查執法工作方案》,從源頭上強化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儲存環節的管控,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佈局”和“兩關閉、三嚴禁”的原則,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結合藍天保衞戰重點工作任務,按照西雙版納州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和屬地人民政府明確的禁限放區域,調整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布點規劃;緊盯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儲存環節,加強源頭管控,做好城市建成區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等禁限放政策的宣傳,最大限度減少對全州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的影響,堅決守護好西雙版納藍天白雲。

二、整治範圍

全州所有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及零售店(點)。依法取締屬地人民政府明確的禁放區域內的煙花爆竹零售店。

三、整治內容

(一)合理規劃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網點,嚴格把控煙花爆竹銷售許可。

全面排查煙花爆竹零售店,特別是禁放區域內的煙花爆竹零售店,按照各縣(市)人民政府禁限放政策規定,堅持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佈局原則,調整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布點規劃,嚴格把控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市場準入關,堅決取締不符合布點規劃、不具備安全條件的煙花爆竹經營企業。

(二)嚴格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管控措施,確保安全有序。

嚴格規範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儲存行為,督促指導煙花爆竹經營企業準確把握大氣污染治理禁限放政策規定和市場需求情況,合理安排進貨。加強對批發企業倉庫的監督檢查,嚴禁煙花爆竹倉庫改變設計用途使用、超量儲存、違規存放不屬於煙花爆竹的危險品,嚴禁超高堆放或者堵塞通道。

(三)加強禁限放政策規定的宣傳,提升大氣污染治理知曉率。

及時向煙花爆竹銷售門店經營者宣傳屬地人民政府針對大氣污染防範治理明確的煙花爆竹禁限放區域和禁限放政策規定。並督促轄區內煙花爆竹銷售門店在店內粘貼屬地人民政府禁限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和禁燃限燃區的劃定範圍圖,在銷售過程中向購買者宣傳縣(市)城市建成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政策規定,營造大氣污染防範治理人人蔘與的良好氛圍,持續改善空氣質量,打贏藍天保衞戰。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落實責任。各縣(市)應急管理局要以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學習新分佈實施的《安全生產法》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圍繞西雙版納州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部署和要求,充分認識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長期性和艱鉅性,與有關部門聯動配合,全面落實煙花爆竹源頭管控責任,嚴格煙花爆竹經營網點的審批和整治,協調做好禁放區域內煙花爆竹的回收處理。

(二)加強宣傳,強化意識。利用此次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契機,廣泛宣傳煙花爆竹相關法律法規、煙花爆竹“禁限放”和大氣污染治理相關政策措施,做大氣污染治理的宣傳者、實踐者和監督者,進一步提高煙花爆竹領域從業人員的環保意識,推動全州大氣污染治理取得實效。

交通運輸禁放煙花爆竹方案6

為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產品質量不合格的煙花爆竹違法犯罪活動,淨化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境,嚴防事故發生,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共株洲市紀委《印發(關於對全市安全突出問題背後的責任作風腐敗問題開展專項監督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決定即日起在全區範圍內開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專項行動,為確保行動實效,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中共株洲市紀委《印發(關於對全市安全突出問題背後的責任作風腐敗問題開展專項監督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全面排查煙花爆竹在經營領域的安全隱患,嚴厲打擊超許可範圍等非法經營、無照非法銷售等問題,堅決予以取締無照無證的經營行為,嚴格防範產品安全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產品流入市場,切實規範煙花爆竹經營秩序,有效防範事故發生。

二、整治時間

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三、整治重點:爆竹生產企業、煙花爆竹銷售門店

(一)檢查主體資格,嚴把登記准入關。對從事煙花爆竹生產、批發企業和零售經營者,必須在其取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許可證後,才能核發有相應經營範圍的營業執照。對已被取消許可證的企業和零售經營者,應根據有關部門的信息通報,責令其辦理變更登記或註銷登記,逾期不辦理的,要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取締無照無證經營行為。(責任部門:各市場監督管理所)

(二)檢查煙花爆竹經銷商違規經營禮花彈等A級禁售產品。禁售非法購入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國家明令禁止、淘汰並停止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責任部門:各市場監督管理所)

(三)配合開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重點檢查未依法辦理營業執照的黑作坊、黑窩點以及在居民區非法存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責任部門:各市場監督管理所)

(四)嚴把質量關,安排對轄區內所有經營銷售煙花鞭炮的企業和網點開展產品監督抽樣,嚴厲查處不合格產品。(責任部門:各市場監督管理所所)

四、具體措施

(一)成立機構,精心組織。為抓好此項工作落實,成立株洲市石峯區監督管理局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朱正光副局長擔任,領導小組成員由計量認證質量標準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牽頭和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產品計量認證質量標準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由李廣擔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組織協調工作。各相關股室和市場監督管理所要抽調精幹力量,成立專項工作小組,制定具體方案,明確工作措施和責任,分管局長、所長親自抓,切實形成整治合力。

(二)突出重點,集中整治。各單位要結合本轄區實際,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重點環節的清理整治,對轄區煙花爆竹經營單位進行摸底調查,掌握基本數據,建立台帳。重點監督檢查流通領域無營業執照和超範圍經營煙花爆竹行為、批發銷售假冒偽劣煙花爆竹產品行為,按照《產品質量法》、《商標法》、《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商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查處。

(三)強化巡查,加大監管力度。各單位要堅決執行對煙花爆竹生產批發企業、零售網點進行重點檢查,排查整治安全隱患。

(四)加強督導,強化責任。各市場監督管理所、股室要加強對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與檢查,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到人制度。要嚴肅紀律,對工作不力,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五)健全制度,嚴肅紀律。各成員單位要加強節日值班制度,認真落實值班責任制,確保信息暢通,及時處置煙花爆竹在銷售領域突出的問題。嚴格報告制度,遇有重大情況和突發事件及時上報。

整治情況、圖片及查處案件數字分別於每月15日以書面形式上報局計量認證質量標準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交通運輸禁放煙花爆竹方案7

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即將到來,根據上級關於切實做好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安全生產工作要求和《關於印發《慈溪市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方案(20xx-20xx年度)》的通知》(慈安辦〔20xx〕64號),為認真做好我鎮當前至春節期間的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範經營行為,決定自20xx年11月中下旬至20xx年2月在全鎮範圍內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

結合我鎮煙花爆竹市場實際情況,通過加大執法力度,加強安全監管,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運輸、經營、儲存等行為,持續不斷完善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長效機制,達到確保全鎮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平穩、健康發展的目的。

二、整治重點

(一)嚴厲打擊無證經營、非法運輸和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等行為;

(二)積極糾正違規經營現象。如變更名稱、主要負責人或經營場所未重新辦理許可證;採購、銷售非法生產和假冒、偽劣、超標的煙花爆竹;超過許可範圍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規章制度不落實、消防設施不符要求等;

(三)懲處違反國家有關煙花爆竹法律法規的其它行為。

三、組織領導及職責分工

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協調綜合安監、派出所、市場監管、城管、交警等部門人員成立鎮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組,便於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

各相關職能部門(安監、派出所、市場監管、城管、交警等)各指定1名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聯絡員,主要職責:

1、參加鎮煙花爆竹整治相關工作的聯席會議,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彙報有關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精神;

2、參與鎮政府組織的有關煙花爆竹整治工作的聯合執法;

3、其他需要參與的工作。

各村職責:負責本轄區煙花爆竹整治的宣傳發動、檢查規範、舉報等。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11月26日—12月6日)

成立鎮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組;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任務與職責分工,進行動員和部署。

各村根據鎮裏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的要求,成立村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領導組織,制訂整治方案,組建整治隊伍,明確整治目標與任務。各村繼續利用往年好的宣傳工具和途徑,進一步加強宣傳工作,將整治目的、措施和工作要求向社會公開,努力形成全民關注、支持和參與專項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圍。

(二)摸底檢查階段(20xx年12月7日—12月31日)

鎮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組開展專項整治的初期工作,主要任務是:按照市整治辦的統一部署,開展好宣傳教育;組成巡查隊伍對我鎮所有零售點進行抽查,規範經營行為,杜絕經營店銷售違規產品。各村要組織、發動村網格員摸清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底數,特別是要掌握此次煙花爆竹整治重點情況;督促煙花爆竹經營單位自覺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照專項整治工作的任務要求,開展好自查自糾工作。

(三)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元旦至2月26日)

我鎮將組織安監、派出所、市場監管所、城管、交警等部門,開展不定期的巡邏執法工作,及時阻止、勸告、打擊涉及煙花爆竹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四)鞏固總結階段(20xx年3月1日前)

根據專項整治動員部署、調查摸底、集中打擊等階段的工作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總結,主要是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健全制度,鞏固提高專項整治成果,完善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長效機制,並將整治情況以書面形式按級上報。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大違法懲處力度。對違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和行政許可類違法的行為,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辦法》等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對違法情節嚴重構成治安處罰、刑事責任的,按照《治安管理法》、《關於依法加強對涉嫌犯罪的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刑事責任追究的通知》等規定,移交公安部門查處。

(二)加強輿論宣傳引導。大力宣傳《慈溪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市民舉報獎勵辦法》,動員廣大市民參與監督,充分調動廣大人民羣眾積極性,對提供舉報線索並經查實的,按規定給予獎勵。同時積極宣傳煙花爆竹事故案例和案件調查處理結果,充分發揮典型事故和案件的警示與震懾作用。

(三)實施約談和通報制度。在銷售旺季前,要約談轄區內往年有煙花爆竹非法經營(儲存)等案例的業主,傳達上級精神,明確工作要求,告誡非法行為產生的後果和承擔的風險等,強化業主的法律意識。整治期間,若轄區內發生煙花爆竹非法經營(儲存)的典型案件,要及時向社會公開通報案件基本情況及非法經營者名單,並適時組織結案後的“回頭看”工作。

(四)強化屬地監管職責。認真落實屬地監管職責,通過目標責任制考核、約談相關領導、通報各村煙花爆竹非法違法經營情況等,推動和督促履行打非責任的落實。

(五)突出考核監督。把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納入村級目標責任制考核,對查處不力、懲處不嚴,營私舞弊等行為,要嚴格追究相關單位及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交通運輸禁放煙花爆竹方案8

為貫徹落實省應急管理廳《關於做好20xx年下半年煙花爆竹經營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皖應急函〔20xx〕489號)文件精神,規範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經營行為,提升經營場所安全條件,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現制定我市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依據《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建立和完善監管機制,進一步促進我市煙花爆竹經營市場安全、規範、有序發展。

二、總體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建立健全安全監管體系,理順管理關係,明確並落實各監管單位責任,嚴把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安全條件關,杜絕無證經營、超量儲存煙花爆竹現象,嚴厲打擊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行為,淨化經營市場,維護合法經營單位利益,大力提升經營網點安全條件,消除事故隱患,防範事故發生。

三、整治範圍和內容

1、批發企業:向未取得零售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銷售煙花爆竹,向零售點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和冒牌、超標違禁產品。

2、無照無證零售經營網點:沒有取得《營業執照》或《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經營網點擅自銷售煙花爆竹。

3、持證零售經營網點:未做到專店專人經營;消防器材和安全警示標誌未到位;超量存放;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私設非法儲存點。

四、時間步驟與措施

1、時間:20xx年11月20日-20xx年2月28日。

2、方法步驟:

(1)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11月20日-30日)。各鎮人民政府要積極開展專項整治宣傳工作,利用廣播、有線電視、微信等新聞媒體和採用開動宣傳車、懸掛橫幅等形式大力宣傳此次專項整治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營造專項整治活動濃厚的輿論氛圍,做到家喻户曉、人人皆知,提高人民羣眾抵制和舉報無證經營、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的自覺性。

(2)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2月20日)。各鎮人民政府要認真履行屬地管理責任,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組,制定專項整治方案,組織派出所、市監所、安監站加大對非法違法經營、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力度,要充分發揮村(社區)、組幹部,村級信息報告員等作用,對重點區域、重點户、重點人,實行“網格化”管理,做好信息蒐集、上報工作。市安委會辦公室從市應急、公安、市監等部門抽調人員成立以市應急局主要負責人為組長、分管負責人為副組長的專項整治工作組,赴全市20個鎮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專項整治工作組所到鎮,鎮分管負責人負責組織派出所、市監所、安監站工作人員全程配合,嚴厲打擊煙花爆竹經營中的一切非法、違法、違規行為。

(3)總結提高階段(20xx年2月21日—28日)。各鎮人民政府、市直相關部門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總結,並將此次活動小結於2月28日前報市安委會辦公室。市安委辦彙總後進行全市通報。各鎮人民政府、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和措施,運用大數據和“互聯網+”技術,建立覆蓋各類市場主體的網格化市場監管體系,提升執法效率和效果。

3、整治措施:

(1)對於批發企業向未取得零售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銷售煙花爆竹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查處。

(2)對於批發企業向向零售點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和冒牌、超標違禁產品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三條之規定查處。

(3)對於沒有取得《營業執照》的經營網點擅自銷售煙花爆竹的,由市市監局依據國務院第370號令《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十四條之規定查處。

(4)對於沒有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經營網點擅自銷售煙花爆竹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查處。

(5)對於行為構成治安管理的,由公安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之規定,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對於持證零售網點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查處;情節嚴重的,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7)對於持證零售網點超量存放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之規定查處。

五、工作要求

(一)注重實效,聯合執法。派出所、市監所、安監站等部門要在鎮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切實落實部門責任,履行職責,嚴厲打擊非法違法違規行為。市專項整治工作組實行組長負責制,組長負責安排執法車輛和召集組員,並對整治組整治效果負責,嚴禁“走過場”。市整治工作組成員要服從組長領導,做到令行禁止,不得互相推諉、扯皮,各自在履行部門職責的同時,要相互協調、相互配合、聯合執法。

(二)嚴肅工作紀律。市、鎮各抽調人員在專項整治期間要克服困難,不得無故缺席和請假,確需請假的,市級向市專項整治工作組組長請假,鎮級向鎮分管負責人請假。嚴格遵守“八項規定”,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嚴格對照“負面清單”管理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跟蹤督查,問責問效。此次專項整治活動,市安委會辦公室對整治活動跟蹤督查,不定期抽查整治進展和效果,發現問題及時通報。

交通運輸禁放煙花爆竹方案9

為紮實推進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十五條措施,全面排查煙花爆竹安全風險隱患,堅決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為認真落實全國、全省、全市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部署要求,推動國務院安委會關於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十五條措施落地落實,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查大風險、除大隱患、防大事故,從根本上堅決防範重特大事故,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主要任務

圍繞深入查找、督促整改煙花爆竹行業領域在貫徹落實安全生產十五條措施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在全鎮開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行動,主要包括五項工作任務:

(一)深化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加強對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的領導,做好煙花經營企業專項整治:一是整治經營批發企業在旺季期間超量儲存;二是整治經銷超規格、超藥量、超級別的違禁產品與“假大空”不符合產品質量要求問題;三是整治煙花爆竹流向信息管理登記不完整、產品標識碼信息上傳等規定落實不到位等問題。

(二)嚴格煙花爆竹安全執法檢查。聯合上級部門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執法檢查。批發企業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超量存儲、違規堆放,在倉庫存放其他危險物品,向零售店(點)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購買和銷售未張貼流向登記標籤產品等行為。零售店(點)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超量存儲,下店上宅、前店後宅,在許可證載明的經營場所外存放煙花爆竹等行為。

(三)強化煙花爆竹運輸環節安全監管。加強對煙花爆竹運輸企業、運輸車輛及駕駛人員的檢查和勸導。嚴禁非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和不具備相關資質(資格)的承運單位、駕駛員、押運員從事煙花爆竹運輸,嚴禁未經許可運輸以及違反運輸許可事項、未攜帶運輸許可證、違反有關標準和規範裝載、運輸車輛未按規定懸掛警示標誌、超速行駛、途中經停沒有專人看守、裝載煙花爆竹車廂載人的違法行為。對承運單位、車輛、人員涉及非法違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的,及時上報上級部門。

(四)規範煙花爆竹安全燃放行為。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以及上級部門合理劃定煙花爆竹禁止和限制燃放區域,根據我鎮實際情況明確禁限放範圍,嚴格監管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五)加強煙花爆竹安全宣傳教育。制定煙花爆竹安全宣傳教育方案,充分運用廣播、微信羣、公眾號等新聞媒體以及手機短信、廣告牌、“敲門行動”、橫幅、宣傳單等宣傳載體,做好煙花爆竹安全的宣傳、教育工作,教育公民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合法購買、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三、實施方式及時間安排

從5月初至12月底結束,分五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動員階段(5月初)。認真分析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監管形勢,制定大檢查工作實施方案。

(二)實行“三查”階段(5月初至7月15日)。針對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等敏感時期,組織多方力量,認真開展煙花爆竹行業領域督查檢查,並實行檢查組組長簽字。

一是企業實行自查(5月初至5月15日)。督促企業開展安全隱患及違法行為的自查自改自報,對企業自己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和違法行為進行自行糾正處理的,可免予處罰或從輕處罰。

二是屬地全覆蓋檢查(5月16日至6月15日)。按照職責分工,對所有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零售店(點)以及煙花爆竹相關從業企業實行全覆蓋檢查,及時發現企業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及違法行為,迅速督促整改和依法予以處理。

三是做好應檢準備(6月16日至7月15日)。市安辦將組織綜合督導組,對鄉鎮開展綜合督查,煙花爆竹大檢查工作成效將納入重點督查內容,全力做好各項工作,確保工作落地見效做好迎檢準備。

(三)問題整改階段(7月16日至9月20日)。對企業自查、屬地檢查、市級綜合督查發現的問題,都要建立台賬,限期督促落實整改;對一時不能整改的要採取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五落實”措施,確保隱患問題整改到位,嚴防因隱患整改不及時而引發生產安全事故。

(四)開展“回頭看”階段(9月21日至11月30日)。開展“回頭看”,重點督查大檢查中發現問題隱患整改情況和貫徹落實安全生產十五條措施實施意見階段任務完成情況。

(五)總結提高階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認真總結大檢查工作開展情況,對大檢查工作開展中發現的根源性問題分析原因、增添措施,建立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開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大檢查是落實黨中央、省委省政府關於當前安全生產工作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我鎮高度重視,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立即行動,力求實效。明確專人負責,制定工作實施方案,明確重點內容、任務措施、實施方式,落實工作時間、工作單位、工作責任和工作標準要求。

(二)加強監管力度,嚴肅追責問責。要加強監管力度,規範檢查文書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責令企業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相應防範措施;發現違法行為及重大隱患,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對自查自改不認真、隱患整治不徹底的煙花爆竹從業單位主要負責人,要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問責。

(三)注重總結提高,構建長效機制。堅持屬地為主與行業督導相結合、企業自查自糾與政府督查相結合、監督檢查與聯合執法相結合,對發現的問題要深刻剖析原因,找準根源癥結,採取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認真加以提煉,固化為制度規範,不斷提升安全監管能力和水平。

(四)強化輿論宣傳,加強工作調度。充分發揮各類媒體作用,採取多種形式,對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進行廣泛宣傳發動,形成強大宣傳聲勢,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要建立舉報獎勵機制,動員人民羣眾舉報各類事故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定期調度專項行動進展,梳理解決共性問題,歸納推廣有效經驗做法,推動工作紮實開展。

交通運輸禁放煙花爆竹方案10

近日,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上提到:“新蒲新區對蝦子鎮存在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產品的問題沒有引起足夠重視,打擊不力”,充分暴露出我區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有盲區、有漏洞。為有力有效、全面無死角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行為,結合《省應急管理廳關於切實做好第四季度直管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省應急管理廳關於立即組織全面排查煙花爆竹零網點“下店上宅”“前店後宅”違法行為的緊急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切實增強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堅持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綜合治理,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提高制度執行力,依法從嚴從重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行為,確保全區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我區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順利開展,特成立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導全區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於區應急管理局,由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專項整治行動的統籌調度、資料收集等工作。

三、行動時間

即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

四、職責分工

各鎮(街道):是本轄區內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的責任主體,組織落實好本轄區內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等環節非法違法行為的排查和宣傳工作,發現情況及時處置。

區公安分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燃放環節的安全監管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依法許可焰火晚會,組織銷燬非法煙花爆竹產品,嚴格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在區管委會的統一領導下,牽頭組織開展煙花爆竹打非工作,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行為,對構成犯罪的及時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依法對煙花爆竹經營零售店進行許可,依法查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中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協調、配合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煙花爆竹產品質量進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煙花爆竹,嚴防偽劣產品流入市場,依法查處無證生產、經營或經營假冒偽劣煙花爆竹行為,協調、配合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

區交通運輸管理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車輛資質、駕駛員、押運員的資格管理。督促客運企業加強檢查,嚴防旅客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協調、配合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

區交警大隊:負責加大路面檢查巡查力度,及時發現並查處未經許可非法運輸煙花爆竹以及使用不具備相應資質的車輛或者駕駛員、押運員從事煙花爆竹運輸等違法行為,協調、配合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

五、專項整治內容

(一)未經許可非法生產煙花爆竹行為;

(二)未經審批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行為;

(三)未經許可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

(四)未經許可非法經營煙花爆竹;

(五)未經許可煙花爆竹零售店變更經營場所(異地經營)行為;

(六)批發企業經營超標、違禁、非法產品,超許可範圍經營及向零售點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在倉庫存放不屬於煙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險物品,將執法收繳的產品與正常經營的產品混存,儲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購買和銷售未張貼流向登記標籤的產品等違法違規行為;

(七)煙花爆竹零售店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後宅”等形式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的零售點,與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建築物安全距離不足、集中連片經營、在超市內銷售、未按規定專店銷售的行為;

(八)零售店銷售超標、違禁、專業燃放類產品或非法產品,超許可證載明限量存放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為。

六、工作任務

(一)全面開展排查整治。各鎮(街道)要定期對花圈殯葬用品經營場所、副食店、原煙花爆竹零售店經營位置、城中村等可能從事非法經營、儲存煙花爆竹的場所進行重點排查,對重點村居(以前發現過非法經營儲存行為的村居)、重點户(提供過煙花爆竹非法儲存行為的住户)、重點人員(以前參與非法經營、儲存的人員)進行回頭看檢查,確保所有可疑場所全面排查到位。

(二)全面開展聯合執法。由區應急管理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屬地鎮街對全區所有煙花爆竹企業(批發企業和零售店)全面開展排查整治,嚴厲打擊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六嚴禁”、零售店“三嚴禁”等違法違規行為,由區公安分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屬地鎮街對排查出的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行為進行嚴厲打擊以及對羣眾舉報線索進行及時核實,確保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行為無處藏身。

(三)全面開展集中宣傳。各鎮(街道)要利用鄉鎮趕集集中宣傳、廣播喇叭、張貼安全宣傳標語等方式,廣泛宣傳政府對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的工作態勢和獎懲措施,同時宣傳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對家庭、他人和社會的嚴重危害,引導廣大人民羣眾自覺遵守法律法規,不參與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活動。

(四)全面開展舉報獎懲。各鎮(街道)要通過微信羣等方式公佈舉報電話,張貼舉報獎勵制度,依託周邊羣眾及時發現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等行為,對舉報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等行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獎勵。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成立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領導本轄區本部門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工作,主要領導要主動上手,分管領導要具體負責指揮,確保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依法依規,嚴格執法。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履職盡責,要運用經濟、法律和行政手段對煙花爆竹非法行為實行重點打擊、有效打擊,確保專項整治工作職責明確、措施得力,效果明顯。

(三)強化督查,嚴肅問責。對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工作不重視、措施落實不到位、排查整治不力的鎮(街道)、部門要給予通報批評,對因“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工作責任不落實而發生非法違法事故的,依法依規從嚴從重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交通運輸禁放煙花爆竹方案11

為全面貫徹落實市政府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關於本市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總體部署,切實做好本市20xx年春節期間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xx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xx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xx市20xx年元旦春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x花領導字〔20xx〕x號)及有關規定要求,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結合“百日綠色安全施工活動”的有關要求,通過落實宣傳教育、隱患排查、禁放看護等措施,下大力抓好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建築工地及其周邊30米範圍內的禁放要求得到落實,堅決防範建築工地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組織領導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成立20xx年春節期間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丁勝委員任領導小組組長,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施工安全管理處凌振軍處長、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魏吉祥站長任領導小組副組長,各區住房城鄉(市)建設委、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主管副主任(副局長)、各集團、總公司主管副總經理任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施工安全管理處。

三、職責分工

(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的職責

督促全市行政區域內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各參建單位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規;組織、指導各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轄區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開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

(二)各區住房城鄉(市)建設委的職責

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的組織指導下,在本區政府的領導下,對本轄區在監工地進行傳達部署、宣傳教育、隱患排查等工作;督促工程參建單位加強對外宣傳和內部宣傳教育,開展隱患排查治理,配齊消防設施和水源,落實施工現場內可燃物的清理、覆蓋、澆濕阻燃等工作,組織好禁放點的看護和應急值守工作。

(三)各工程參建單位的職責

各施工單位是施工現場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建築工地內的隱患排查治理和可燃物的清理、覆蓋、澆濕阻燃、剷除單位內部及周邊的雜草等工作,加強重點時期的禁放看護和應急值守工作,加強對工程項目管理人員和所有作業人員宣傳教育,做到施工現場內不儲存、不燃放煙花爆竹,並對外宣傳“建築工地及其周邊30米範圍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等要求。建設單位負責執行建築工地禁止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相關規定,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各相關規定。各監理單位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監理工作。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20xx年春節期間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分三階段開展:

(一)啟動部署階段(20xx年1月16日前)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於20xx年1月16日前印發工作方案,召開動員部署大會,與各區住房城鄉(市)建設委、各集團總公司簽訂《xx市20xx年春節期間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責任書》(見附件)。

各區住房城鄉(市)建設委和各集團、總公司要結合實際情況,成立領導小組,制定專項工作方案,召開專題會議,部署本轄區、本企業20xx年春節期間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區住房城鄉(市)建設委要與本轄區各在監工程項目、各集團總公司要與下屬二級公司、各施工單位要與本單位各工程項目簽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責任書,明確責任。

(二)宣傳教育和隱患排查階段(20xx年1月17日至20xx年2月12日)

1.做好內部宣傳教育和對外宣傳工作

各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和各集團、總公司要做好“禁放時間、禁放地點、禁放品種、禁放行為”等知識的宣傳,要適時組織一次宣傳工作“進工地”活動,強化宣傳力度,營造宣傳氛圍。

各工程參建單位要通過開展農民工夜校授課、發放宣傳材料、張貼宣傳畫和警示標語、設置宣傳專欄、懸掛宣傳橫幅等形式,重點教育工程項目管理人員和所有作業人員在施工現場內嚴禁存放、燃放煙花爆竹,同時在施工現場以外燃放煙花爆竹時,做到“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禁止酒後燃放煙花爆竹;要通過設置硬質禁放標誌牌、懸掛宣傳橫幅等方式對外宣傳“建築工地及其周邊30米範圍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等要求。

各施工現場必須製作不少於一條“建築工地及其周邊30米範圍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橫幅,懸掛於施工現場內建築物主體結構或其他明顯位置。

2.全面加強隱患排查、禁放看護和應急值守工作

各工程參建單位要參照《xx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印發〈20xx至20xx年度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冬春季火災防控工作和預防煤氣中毒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x建發〔20xx〕x號),持續開展火災隱患自查自糾工作。在春節期間,各施工現場必須安排項目負責人帶班和項目管理人員24小時值班,要加大隱患排查和禁放看護力度,配齊消防設施和水源,重點加強對施工現場屋面、施工作業面、外牆、安全網、基坑肥槽、漏油的機械以及生活辦公區、材料集中堆放場地的隱患排查和看護工作,全面做好施工現場內可燃物的清理、覆蓋工作,對火災風險較大的部位要進行澆濕阻燃,對可燃物清理確實存在困難的,要按要求進行覆蓋並派專人重點看護,確保安全。

各區住房城鄉(市)建設委在臘月二十三(俗稱“小年”)和正月十五前,要對本轄區在監工地至少組織一次排查,發現問題及時責令整改。在煙花爆竹燃放期內,要加強巡視,督促工程參建單位落實好各項防範工作。

春節燃放期間,各區住房城鄉建設委要安排人員加強對轄區內施工現場的抽查;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要加強對各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各施工現場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情況進行抽查。

建工集團、城建集團、市政建設集團應急搶險大隊應做好搶險備勤工作,確保人員、物資、設備到位,發生突發事件,做到響應及時,措施得當,果斷處置,防止事態的進一步擴大。

(三)總結分析階段(20xx年2月13日至20xx年2月16日)

各區住房城鄉(市)建設委和各集團、總公司要對20xx年春節期間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總結,包括召開會議部署次數、簽訂責任書份數、發送短信條數、宣傳教育人數、檢查次數、發現及整改隱患條數、看護巡查人數等,於20xx年2月16日前將工作總結報送至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施工安全管理處。

交通運輸禁放煙花爆竹方案12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夯實企業安全管理基礎,提升企業安全生產條件,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切實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防範煙花爆竹領域事故發生,確保我區煙花爆竹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根據《安全生產法》(20xx年修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55號)、《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65號)、《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範》(AQ4128-20xx)、《貴陽市煙花爆竹經營儲存燃放安全管理辦法》的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強化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安全生產各項決策部署和省、市、區有關工作要求,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推動安全發展,突出各級政府政府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強化安全監管執法,消除安全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確保我區安全生產工作形勢平穩。

二、工作目標

按照國家和省、市、區的決策部署,深刻吸取煙花爆竹相關事故教訓,築牢安全生產“紅線”思維和“底線”意識,加強煙花爆竹經營(批發、零售)、運輸、燃放、銷燬處置和產品質量各環節的監管,排查整治各類事故隱患,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源頭管控,進一步強化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嚴格過程控制,夯實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行為,堅決防範煙花爆竹事故發生。

三、工作任務

(一)區應急局

一是按照“統一規劃、保障安全、合理佈局、總量控制、嚴格准入”的原則規劃煙花爆竹零售店(點);二是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及相關規範的要求審批《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三是加大對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取得許可零售店(點)安全監管,嚴厲查處超量存儲、超範圍經營、銷售非法產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四是配合區公安分局打擊煙花爆竹領域“打非”工作。

(二)區公安分局

一是做好權限內《焰火燃放許可證》《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審批工作;二是要嚴肅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以及運輸車輛、警示標識和產品裝載不符合國家標準等違法行為;三是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和區域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險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四是牽頭開展煙花爆竹領域“打非”工作;五是按照法律法規要求組織煙花爆竹銷燬工作。

(三)區交通局

一是要強化對承運煙花爆竹單位的車輛、駕駛員、押運員監管;二是加強客運場站和客運企業的管理,督促企業落實危險品查堵責任。

(四)區市監局

要加大對煙花爆竹批發企業、煙花爆竹零售店(點)產品質量抽查,依法查處生產經營單位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假冒偽劣產品的行為。

(五)區綜合執法局

巡查煙花爆竹零售店(點)佔道經營行為,對違反相關規定的按照法律法規相關要求進行處罰。

(六)區氣象局

加強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存儲倉庫防雷設施檢查,對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為給予查處。

(七)區教育局

一是督促學校加強對中國小生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廣大學生不能在禁止燃放的時間、地點和區域或者危險方式燃放煙花爆竹;二是通過對教育學生引導家長在正規零售店(點)購買正規產品燃放。

(八)鄉(鎮)、街道辦事處

一是合理規劃轄區內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布點;二是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對《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選址進行初審;三是對煙花爆竹零售店(點)開展檢查,對違法違規行為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四是配合有關部門進行煙花爆竹領域“打非”工作。

四、燃放時間及禁放區域

(一)燃放時間

1、當年農曆除夕至次年正月七年級;

2、農曆正月八年級至正月十五每日的8時至24時。

(二)禁止放區域

1、文物保護單位及其保護範圍;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儲存場所及其他重點消防單位;

3、醫療機構、幼兒園、學校、養老院、療養院;

4、各級國家機關辦公場所;

5、車站、軌道交通、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安全保護區域;

6、山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

7、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域;

8、文化體育場所、集貿市場、商場、超市、影(劇)院、商業步行街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及停車場;

9、城市路網的橋樑(含立交橋、過街天橋)、隧道、涵洞、地下通道;

10、城市地下管網、人防設施等地下空間;

11、居民住宅走廊、樓道、屋頂、陽台、窗口;

12、各類公園、南明河畔兩側及野生動物聚集覓食、棲息地;

13、飲用水源地一、二級保護區範圍;

14、當年除夕和正月十五以外的其他時間,大氣監測國控點一公里範圍內;大氣監測國控點:花溪區(花溪水廠)、桐木嶺(花溪區高坡鄉民族中學)

15、法律、法規規定的區域。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各鄉(鎮)、街道辦、各有關部門和企業要高度重視、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強化擔當,充分認識到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長期性和複雜性,切實履職履責,確保我區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取得實效。

(二)落實責任,細化措施。

要進一步壓緊壓實屬地黨委政府的領導責任、部門的監管責任和企業的主體責任,抓住“關鍵少數”,將責任落實到具體的部門和具體的人,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有序推進全年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

(三)加強監管,嚴厲查處。

各鄉(鎮)、街道辦、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職責,嚴格執法,進一步加強對煙花爆竹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等各環節的安全監管,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我區煙花爆竹各環節安全生產秩序。對履職不到位、排查不認真、執法不嚴格等,導致事故發生的,要依法依規依紀,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員責任。

(四)認真總結,提出措施

各鄉(鎮)、街道辦、各有關部門要及時總結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中好的經驗和做法,分析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提出改進的措施,確保我區煙花爆竹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請各單位於20xx年2月17日報送春節期間工作小結,20xx年12月15日報送全年工作總結。

交通運輸禁放煙花爆竹方案13

為深入貫徹落實《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紮實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經營旺季運輸環節安全監管工作,有效管控煙花爆竹運輸安全風險,嚴防安全事故發生,按照市交通局《關於印發全市交通行業煙花爆竹道路運輸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交便函〔20xx〕20xx號)和區府辦《關於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涪陵府辦法〔20xx〕122號)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發展理念,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紅線意識、底線思維,落實煙花爆竹運輸企業(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對煙花爆竹運輸環節的執法檢查和處罰力度,有效防範和遏制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全區煙花爆竹運輸安全形勢穩定。

二、工作重點

(一)強化煙花爆竹運輸環節源頭管理

1.紮實開展煙花爆竹運輸資質清理工作。區道路運輸事務中心要嚴格對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強化爆炸品運輸企業、車輛、從業人員的許可審批工作。爆炸品運輸企業自有專用車輛必須滿足10輛以上數量要求;專用車輛技術等級必須達到行業標準規定的一級技術等級,安裝衞星定位裝置;從事爆炸品運輸的'駕駛員、押運員、裝卸管理人員,必須持有註明為爆炸品運輸類別的從業資格證上崗。

2.切實加強煙花爆竹車輛審驗和從業人員誠信考核工作。區道路運輸事務中心要嚴格按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定期開展專用車輛審驗,確保車輛必須符合相應條件後才能繼續從事1類危險貨物運輸,重點審驗車輛投保危險貨物承運人責任險情況、車輛標誌情況、衞星定位裝置配備情況;要按照《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加強對駕駛員、押運員、裝卸管理人員等從業人員的誠信考核力度,在從業資格證的違章記錄欄內記錄違章行為,作為道路運輸從業人員誠信考核和計分考核的依據,並存入管理檔案

(二)加強煙花爆竹運輸監管執法

1.區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要加大路面執法力度,嚴格查處運輸煙花爆竹的車輛、人員不具備危險貨物運輸資質等行為,涉及違法運輸煙花爆竹的依法移交公安機關。嚴格對危險貨物運輸企業開展執法檢查,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製度、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嚴格動態監控管理、強化安全生產保障。

2.加強貨運車輛檢查,嚴厲打擊非法運輸行為。開展道路運輸臨檢,防止煙花爆竹流入禁放區域;督促長途汽車站、碼頭、公交客運站等交通樞紐落實“進站安檢、保安巡查”等制度,防止非法攜帶。

三、工作步驟

(一)部署整治階段(20xx年12月24日前)。組織召開動員部署會議,開展《條例》宣傳、煙花爆竹運輸安全引導及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打非治違等工作,為實現春節期間煙花爆竹運輸安全創造有利條件。

(二)重點管控階段(20xx年12月25—20xx年2月9日)。按照工作部署,嚴格落實值班值守、安全檢查和違法查處等管控措施,確保違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三)常態化監管階段(20xx年2月9日後)。圍繞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運輸安全管理工作,認真總結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常態安全管理制度和長效機制,進一步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確保煙花爆竹運輸安全工作有重點、有落實。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各單位要充分認識煙花爆竹道路運輸環節安全風險和挑戰,緊密結合實際,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安排部署,通過強化責任、排查整治、嚴格執法,把煙花爆竹經營旺季安全監管工作抓實、抓細、抓出成效,確保煙花爆竹運輸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強化監督,嚴肅問責

區交通局將適時對煙花爆竹旺季運輸安全監管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抽查和督查,對工作開展不力的單位進行通報;發生煙花爆竹運輸環節安全事故的,依法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予以追責問責。

(三)暢通信息,及時報送情況

重點管控階段結束後,區道路運輸事務中心、區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要及時梳理工作措施,固化工作經驗,提出工作建議,認真統計檢查、處罰及移交案件等相關數據,形成工作總結,並於20xx年2月12日前報送至局安監科。

交通運輸禁放煙花爆竹方案14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決策部署,認真落實興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確保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形勢平穩為目標,以防範遏制各類事故為重點,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及“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完善“屬地監管、聯合執法、日常巡查、打防結合、齊抓共管”的監管工作機制,實現我鎮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為我鎮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安全環境。

二、總體目標

通過開展煙花爆竹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建立“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羣眾積極參與、社會公開監督”的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氛圍和長期穩定的聯合監管機制,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依法查處各類煙花爆竹違法違規行為,規範煙花爆竹經營秩序,有效遏制煙花爆竹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整治時間、範圍和工作重點

(一)自本方案印發之日起,至20xx年12月底。

(二)整治範圍

全鎮範圍內煙花爆竹經營、運輸、儲存、燃放等從業單位,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郵寄、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三)工作重點

1.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煙花爆竹行為。徹底剷除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的小作坊、小窩點,徹底查清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等原材料供應源頭,堵死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的銷售渠道,做到鎮(街)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房,重點對鎮村廢棄、閒置房屋和廠房進行全面排查,堅決杜絕非法生產煙花爆竹行為。

2.嚴厲打擊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燃放行為。重點查處未經公安部門許可、不辦理《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偷運、違反許可事項、一證多運、超量運輸、中途轉運、利用公共交通車輛販運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執行大型煙花爆竹燃放活動申報制度,嚴格審查、審批各類煙花爆竹集中燃放活動,嚴厲查處不申報、未經許可舉行焰火晚會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動、不按規定地點和時段燃放,以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

3.嚴厲打擊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行為。通過地毯式排查、羣眾舉報方式,徹底排查私存私藏煙花爆竹窩點,對非法儲存的要依法追究責任。同時,要查清非法儲存貨物的來源和流向,做到既端掉窩點,又切斷源頭。

4.嚴厲打擊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對圩鎮繁華地段、人員密集地方、集貿市場進行拉網式檢查,對無證經營、超範圍經營煙花爆竹的,沒收非法經營貨物,對長期無證經營的“釘子户“,從重從嚴打擊。

5.整頓規範煙花爆竹市場經營秩序。嚴格執行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六嚴禁”工作要求,即:一是嚴禁經營超標、違禁、非法產品;嚴禁超許可範圍經營及向零售點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嚴禁在批發倉庫存放不屬於煙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險物品;嚴禁將執法收繳的煙花爆竹產品與正常經營的產品混存;嚴禁超量儲存、超高堆放以及堵塞通道行為;嚴禁購買和銷售未張貼流向登記標籤的煙花爆竹產品。二是嚴格煙花爆竹零售點安全監管。嚴格落實煙花爆竹零售點“兩關閉”和“三嚴禁”工作要求,即:關閉“下店上宅”、“前店後宅"等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的零售點;關閉與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建築物安全距離不足、集中連片經營、在超市內銷售、未按規定專店銷售的零售點;嚴禁銷售超標、違禁、專業燃放類產品或非法產品;嚴禁在許可證載明的經營場所外存放煙花爆竹;嚴禁超許可證載明限量存放煙花爆竹。

6.嚴厲打擊非法配送、郵寄煙花爆竹行為。落實煙花爆竹銷售經營配送制度安全監管。嚴格執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的有關規定,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應當向零售經營者及零售經營場所提供煙花爆竹配送服務,嚴格規範配送合同、配送車輛運輸資質,監督煙花爆竹批發企業落實配送過程的安全和產品質量責任。打擊非法郵寄、託運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

四、組織機構及其工作職責

(一)成立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鎮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指導、協調、監督工作。鎮整治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辦公室主任由陳遠輝同志兼任,辦公地點設在安監辦。值班電話:3701111。

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1.零售經營環節。安監辦牽頭負責加強零售單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嚴格落實零售單位“兩關閉”“三嚴禁”及《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範》要求。

2.運輸環節。派出所、道安辦依職責分工負責加強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監督檢查,依法審核煙花爆竹承運單位、運輸車輛、駕駛員、押運員的資質資格,嚴格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嚴格查處未經許可運輸以及違反運輸許可事項、未攜帶運輸許可證等違法行為。郵政局負責對郵政和快遞企業的監管,督導郵政和快遞企業嚴格執行郵件、快件收寄驗視制度,及時將郵寄煙花爆竹和在郵件、快件中夾帶煙花爆竹的行為移送派出所依法查處。

3.燃放環節。派出所負責加強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依法嚴格審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動,強化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措施,依法查處在禁放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以及個人燃放禮花彈等違法違規燃放行為。組織銷燬處置廢舊煙花爆竹和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

4.煙花爆竹“打非”。派出所、安監辦、水口工商所、道安辦等部門依職責分工負責深入開展煙花爆竹“打非”聯合執法專項行動,重點對行政區域交界地帶、城鄉接合部、廢舊閒置廠房、廢棄養殖場、集貿市場等場所實施全面排查,全方位打擊煙花爆竹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依法查處不符合強制性標準、假冒偽劣煙花爆竹產品行為。

五、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行動採取屬地管理,政府牽頭、聯合執法,統一部署、集中行動的方法,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宣傳發動階段(1月6日一1月10日)

1.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目標,突出重點,細化措施,分解任務,落實責任,安排部署本地本部門的專項整治工作。

2.充分利用廣播、微信、橫標、專欄等有效形式,廣泛宣傳煙花爆竹相關法律法規、安全燃放知識和專項整治行動的意義目的。

(二)集中整治階段(1月11日一11月30日)

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對本轄區內的非法生產、經營、儲存行為進行排查,找準問題,集中開展整治行動。

(三)鞏固提升階段(12月1日一12月31日)

建立長效監管機制。通過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建立完善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解決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中的實際問題,及時溝通信息,組織對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檢查督辦,確保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進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充分認識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頑固性、隱蔽性和極端危害性,進一步提高對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艱鉅性、複雜性、長期性的認識,深刻認識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把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擺在重要議事日程,抓緊抓好,務求實效。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及時溝通情況,定期分析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形勢,建立行之有效的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機制體制,確保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強化責任,聯合行動。按照行業管理和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本轄區、本行業煙花爆竹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行政主要負責人是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第一責任人,組織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明確重點整治地區和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統一行動,建立長期穩定的聯合行動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對專項整治工作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出現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規追究單位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確保聯合行動取得實效。

(三)突出重點、狠抓“打非”。從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等各個環節,切實加大“打非"工作力度。要根據季節性特點和規律,開網式聯合執法檢查,對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要依法追究相關企業、單位和人員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並依有關規定倒查漏管責任人。

(四)廣泛宣傳,羣防羣治。要進一步加大《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實施辦法》等法規的普法宣傳力度,使廣大人民羣眾充分認識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危險性和危害性,使他們知法、懂法、守法,不參與非法生產經營活動。設立舉報電話,發動羣眾積極舉報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對舉報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人員給予獎勵,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積極鼓勵舉報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為,使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者無立足之地,營造依法安全經營和從嚴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的良好社會氛圍。

交通運輸禁放煙花爆竹方案15

為切實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全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全區安全穩定,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安監總局令第93號)、《營口市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指導方案》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區委、區政府具體工作要求,抓實抓細煙花爆竹儲存、運輸、銷售、燃放等各環節安全監管工作,全力保障市民度過一個安樂祥和的節日。

二、工作目標

不發生煙花爆竹安全事故;不發生有惡劣影響的非法銷售和違法燃放事件;不發生因處置不當引發的次生事故。

三、工作職責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煙花爆竹安全監管指導、協調工作,監督抽查煙花爆竹臨時銷售點遵守經營許可規定的情況;查處儲存、銷售不符合規格品種煙花爆竹的行為;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打擊非法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和宣傳工作。

區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燃放期間的公共安全與管理;負責煙花爆竹運輸許可和確定運輸路線等工作;依法審批大型焰火燃放,組織銷燬處置過期、廢舊和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偵查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會同有關部門查處非法違法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區教文旅局:督促指導全區中國小(含幼兒園)開展合法途徑購買和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

區生態環境局:加強春節期間空氣質量的監測和預警,強化重污染天氣下的管控工作,及時發佈空氣污染預警信息。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安排部署物業行政管理部門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落實小區內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提醒宣傳工作。

區農業農村局:督促指導農業系統宣傳貫徹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相關法律、法規。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流通領域煙花爆竹產品質量,通報抽查結果,查處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偽劣、超標和過期的煙花爆竹;依法查處商標侵權、虛假宣傳的行為。

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煙花爆竹臨時經營點的設置和轄區內佔道許可與管理工作,依法組織開展違規佔道銷售煙花爆竹行為的清理整頓。

區消防救援支隊:組織安排救援力量在重點時段、重點區域前置值守,及時撲救突發火情。

區營商局:依據站前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依法嚴格審批臨時銷售點的經營許可。

區各辦事處:組織轄區內開展合法途徑購買、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統籌轄區志願者力量,積極參與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和宣傳教育。

四、臨時銷售有關要求

(一)20xx年春節期間臨時銷售煙花爆竹培訓報名時間截止為20xx年12月28日至20xx年12月30日,培訓時間為20xx年1月4日,臨時佔道許可及煙花爆竹臨時經營許可證辦理時間截止時間為20xx年1月9日,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臨時銷售時間(即許可證有效期)為20xx年1月14日至20xx年2月5日。

(二)煙花爆竹批發單位要對所銷售的產品質量負責,嚴禁銷售假冒偽劣煙花爆竹和國家明令禁止生產、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向臨時經營點銷售煙花爆竹前要主動向轄區應急管理部門提供本單位煙花爆竹生產廠家的資質、產品質量合格證書等相關資料。

(三)煙花爆竹批發單位在銷售煙花爆竹時要與煙花爆竹臨時經營點簽訂《煙花爆竹安全買賣合同》。嚴禁無《煙花爆竹安全買賣合同》購買和銷售煙花爆竹。

(四)煙花爆竹批發單位對簽訂合同的臨時經營點未售出的剩餘煙花爆竹要在經營結束後3日內回收完畢,實行免費保管,並出具回收管理證明。

(五)臨時經營點必須由煙花爆竹批發單位統一實行貨物配送,嚴禁採購、經營非法和假冒、偽劣、超標和國家明令禁止生產的超規格、超藥量及無廠名、無生產日期、無出廠合格證、無燃放説明的煙花爆竹產品;嚴禁經營含有氯酸鉀、禮花彈等產品以及A、B級產品;嚴禁經營過期煙花爆竹製品;嚴禁採購、銷售未按要求進行標誌和登記流向的煙花爆竹產品。

(六)《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頒發的具體流程和所需要件行政審批部門制定並解釋。擬申辦《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的經營者,到站前區應急管理局報名,並按照站前區有關要求提交有關材料。

(七)臨時經營從業人員必須參加培訓教育並經考核合格,《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應當留存在銷售攤點備查,不得轉讓、買賣、出租、出借,逾期自動作廢。

(八)站前區頒發《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的實施機關要向當地應急、公安、消防、綜合執法、市場監管等部門通報《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發放情況。

(九)為便於煙花爆竹產品配送和回收管理,減少長途運輸,杜絕非法運輸和非法儲存,確保煙花爆竹質量安全,嚴禁跨縣(市)區銷售煙花爆竹。

五、安全條件

(一)禁止在與居民居住場所在同一建築物內銷售,臨時經營點的面積不大於15(3×5)平方米,備貨存放面積不大於經營點面積且需要做好安全防護措施。臨時帳篷的面積不大於24(4×6)平方米,其周邊50米範圍內沒有其他煙花爆竹零售點。

(二)零售攤點與學校、幼兒園、醫院、農貿市場、大型商場超市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設施等重點建築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電力安全距離,220KV及以上的區域變電站圍牆,220KV以上的架空輸電線路(煙花爆竹總藥量小於等於80kg50米;大於80kg且小於等於100kg60米;大於100kg且小於等於200kg65米;大於200kg且小於等於300kg70米)。

(三)臨時經營點應配備不少於50升的消防鹽水和足夠的消防器材。(磷酸銨鹽乾粉滅火器5kg不少於2個,滅火器要在有效期內。)

(四)臨時經營點煙花爆竹擺放高度不得超過1.5米(含墊放物架高度)。

(五)臨時經營點不得使用明火取暖或架設臨時性電氣設施。

(六)臨時經營點要在醒目位置設置“嚴禁煙火”、“易燃易爆”,以及周邊設置“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等安全警示標誌。

(七)臨時經營點在產品銷售過程中應提示並指導消費者按燃放説明燃放,公安部門要嚴格路面查控,打擊不按區域購買、非法運輸行為和非法儲存行為。

(八)臨時經營點要對煙花爆竹的型號、數量、流向進行登記,並對其銷售煙花爆竹的質量和安全負責。

(九)臨時經營點需設置夜間值守人員並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人員及聯繫方式負責夜間煙花爆竹的安全監管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站前區高度重視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安全工作,積極探索批發企業設點連鎖經營模式,科學合理規劃佈局零售店(點),確定臨時銷售網點控制數量,向符合《煙花爆竹店(點)安全技術規範》(AQ4128--20xx)的申請人頒發《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所有露天零售(點)全部採用阻燃篷布。

(二)站前區根據本文件的要求,制定和公佈本行政區域內申請人員條件、人員培訓等具體申辦《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條件。

(三)站前區各有關部門要結合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重點,利用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相結合的方式廣泛宣傳《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安監總局令第93號),並向社會公佈12350舉報投訴電話,鼓勵羣眾曝光非法違法行為,形成全民參與的良好工作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