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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孔乙己》讀後感

欄目: 讀後感 / 發佈於: / 人氣:8.5K

當閲讀完一本名著後,大家對人生或者事物一定產生了許多感想,需要回過頭來寫一寫讀後感了。為了讓您不再為寫讀後感頭疼,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孔乙己》讀後感,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華)《孔乙己》讀後感

《孔乙己》讀後感1

孔乙己到底是什樣的人,眾説紛紜,看看孩子們的評價,不得不佩服,現在孩子的眼界一定比當年的我們開闊。

其實看完後,我最想問也是最糾結的問題是:孔乙己到底值不值得我們可憐?看全文,好像是該可憐他的,他在文中的命運到底是怎麼樣的?在笑聲中出場,在笑聲中退場,然後就再也沒有出現過。看起來,是一個悲劇性的人物。

但我覺得,孔乙己其實是一個自卑且虛榮的人物。和別人(短衣幫)聊天,分茴香豆,教夥計寫字,為自己辯解,每一個場合,他都在賣弄學問,看似是一個高尚的讀書人,實則在掩護他那顆自卑的心。最後一次出場,是以一種頹廢不堪的形象登場的,他褪去了代表身份的長衫,換上了破夾襖,最終放棄了他“讀書人”的尊嚴與固執,在用手一步步走回去時,孔乙己早就不是什麼讀書人了,語言再和“讀書人”沾不上邊了。又或者,他從來就不是一個合格的讀書人,從一開始替人抄書,連人,書籍,紙和筆硯一同消失開始,我就給他貼上“好喝懶做”的.標籤了,再到後面教夥計寫字的片段時,可以看出孔乙己是的迂腐的人了。最後,被丁舉人打折了腿,才褪去平時的傲嬌,只説了一句“不要取笑”。看到這時,我嘲諷地笑了,當初,孔乙己並不認為竊書有錯,自詡清高的為自己辯解“讀書人的事,能算偷嗎?”的時候,他就已經不配做個讀書人了。

只是,孔乙己當真一無是處嗎?給孩子們分茴香豆,教夥計寫字。其實,他也是個善良的人,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是什麼導致了孔乙己如此悲慘的下場?

當時的社會的人心,可笑而可悲。

有沒有發現,孔乙己到哪都是別人嘲笑的對象,酒館的客人,夥計,掌櫃。孔乙己的出現,總伴着笑,嘲笑,就好像,孔乙己生下來就是給別人嘲笑的,到死也是在嘲笑着,到死也是在嘲笑中,一輩子都是個沒有尊嚴的可憐蟲罷了,這跟當時的社會有不可分割的關係,當時的人們冷酷無情,互相嘲笑,讀後感。永遠都是個看客。孔乙己為什麼沒有尊嚴?因為他科舉沒有中,同樣的都是讀書人,丁舉人和孔乙己之間的關係,就好像“摔下來的可憐蟲”和“爬上去的勝利者”。於是,丁舉人可以肆無忌憚地打斷孔乙己的腿,孔乙己卻無法反駁。我突然又想到一個問題“孔乙己真的無法自力更生嗎?”文中是這樣描寫他“身材高大”,他是有能力自己生活的!可“又髒又怕的長衫”有毫不留情地告訴我們“他根本沒有努力!”他在自我放任,自我安慰。呵呵,這種人,當然將一無是處。

孔乙己的塑造,是畸形的,不管是身體上,還是思想上。

這篇文章,揭示了當時封建社會的迂腐,封建社會的世態炎涼,人們麻木不仁,精神思想昏沉對不幸的冷酷,對當時人們自欺欺人的態度的描寫,從側面反映社會的陰暗,對社會的批判。

看到這樣一句話,深有感受“孔乙己的路不知道從哪裏開始,但卻知道在哪裏結束,一段歲月的冷漠,一箇舊制度的腐朽,一個時代的沒落。”這應該就是作者想表達的吧!

《孔乙己》讀後感2

媽媽下午給我講了孔乙己的故事,很是讓我感動。於是我自己又把故事讀了一遍,我深深的為故事裏的人物和情節所吸引,它主要講述的是發生在南方一個叫魯鎮的小鎮上的故事。

魯鎮的酒店的格局和別處不同,做工的人,傍晚散了工,喜歡花點銅錢,買上一碗酒,加一些茴香豆或者小菜,慢慢品嚐。文章裏就喝酒的氣氛還有這樣的描述:穿短衣的顧客站門邊,幾下就喝完了酒,而穿長衫的,才進店面隔壁的房子裏,慢慢坐喝。看了這樣的文字我就想,為什麼會這樣呢,讀了後面的文字,才知道這就是當時社會階層的真實寫照,穿短衣的多是些窮苦的下層人,穿長衫的多是一些有錢人。

孔乙己就是這樣的人,迂腐而窮困。雖然他還是一個秀才,但考了很多次狀元,都沒能考上,最後把自己考得窮困潦倒。儘管如此他卻是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長衫的人,雖然他的長衫很破舊,但他始終覺得自己就是以前有點錢,現在落魄的`讀書人。

孔乙己有一筆好字,替人家抄抄書,勉強餬口。可他有一壞習慣,好喝懶做。坐不到幾天,便連人帶書以及紙筆墨硯,一起失蹤。如是幾次叫他抄書的人也沒有了。

更有意思的是,孔乙己去酒館喝酒,沒有錢就叫了一碟茴香豆下酒。一羣孩子們圍住了孔乙己,他便給他們茴香豆吃,一人一顆,孩子們吃完豆子,仍然不散,眼睛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開五指將碟子罩住,説:“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於是這羣孩子都在笑聲裏走散了。魯迅先生將孔乙己這種又窮又酸又迂腐的小人物,用平和幽默的語言,刻畫得入木三分。

故事最後對孔乙己的結局有了這樣的敍述:中秋節前兩三天,掌櫃正在慢慢結賬,忽然説:“孔乙己長久沒有來了,還欠十九個銅錢呢!”。一個喝酒的人説道:“他怎麼會來?他被打折了腿了。”

“他總仍舊是偷,這一回,是自己發昏了,竟偷到丁舉人家裏了。他家的東西,偷得的嗎?”

“後來怎麼樣?”

“先寫服辯,後來是打,打了大半夜,打折了腿。”

“後來呢?”

“誰曉得?許是死了。”

中秋過後,一天比一天冷,將近初冬時,一天,掌櫃正招呼客人,只聽有人説:“温一碗酒。”這聲音雖然極低,卻很耳熟。向外一望,孔乙己便在櫃枱下的對面門檻坐着,臉上黑而且瘦,已經不成樣子了,盤着腿,下面墊一個蒲包,用草繩在肩上掛住。“孔乙己嗎?你還欠十九個錢呢!”掌櫃説,孔乙己答到:“這……下回還清吧,這一會是現錢,酒要好。”他喝完酒,用手慢慢走去了。

這以後就再沒有看見孔乙己了,他大約的確死了。

孔乙己讓我感到可憐可笑,但他悲涼的一生、悲慘的結局,無疑是當時社會的那種弱肉強食、冷漠無情、愚昧封建的舊社會的真實寫照,而我們偉大的文學家魯迅先生用他精闢的語言、犀利的筆鋒對當時社會的醜惡現象,進行鞭打和諷刺。讓我們瞭解了當時的社會現狀,也激勵着我們祖國的新一代勿忘國恥,好好學習,建設強大的祖國。

《孔乙己》讀後感3

教師的話:孔乙己到底是什樣的人,眾説紛紜,看看孩子們的評價,不得不佩服,此刻孩子的眼界必須比當年的我們開闊。

其實看完後,我最想問也是最糾結的問題是:孔乙己到底值不值得我們可憐?看全文,好像是該可憐他的,他在文中的命運到底是怎樣樣的?在笑聲中出場,在笑聲中退場,然後就再也沒有出現過。看起來,是一個杯具性的人物。

但我覺得,孔乙己其實是一個自卑且虛榮的人物。和別人(短衣幫)聊天,分茴香豆,教夥計寫字,為自我辯解,每一個場合,他都在賣弄學問,看似是一個高尚的讀書人,實則在掩護他那顆自卑的心。最終一次出場,是以一種頹廢不堪的形象登場的,他褪去了代表身份的長衫,換上了破夾襖,最終放棄了他“讀書人”的尊嚴與固執,在用手一步步走回去時,孔乙己早就不是什麼讀書人了,語言再和“讀書人”沾不上邊了。又或者,他從來就不是一個合格的.讀書人,從一開始替人抄書,連人,書籍,紙和筆硯一同消失開始,我就給他貼上“好喝懶做”的標籤了,再到後面教夥計寫字的片段時,能夠看出孔乙己是的迂腐的人了。最終,被丁舉人打折了腿,才褪去平時的傲嬌,只説了一句“不要取笑”。看到這時,我嘲諷地笑了,當初,孔乙己並不認為竊書有錯,自詡清高的為自我辯解“讀書人的事,能算偷嗎?”的時候,他就已經不配做個讀書人了。

只是,孔乙己當真一無是處嗎?給孩子們分茴香豆,教夥計寫字......其實,他也是個善良的人,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是什麼導致了孔乙己如此悲慘的下場?

當時的社會的人心,可笑而可悲。

有沒有發現,孔乙己到哪都是別人嘲笑的對象,酒館的客人,夥計,掌櫃........孔乙己的出現,總伴着笑,嘲笑,就好像,孔乙己生下來就是給別人嘲笑的,到死也是在嘲笑着,到死也是在嘲笑中,一輩子都是個沒有尊嚴的可憐蟲罷了,這跟當時的社會有不可分割的關係,當時的人們冷酷無情,互相嘲笑,永遠都是個看客。孔乙己為什麼沒有尊嚴?因為他科舉沒有中,同樣的都是讀書人,丁舉人和孔乙己之間的關係,就好像“摔下來的可憐蟲”和“爬上去的勝利者”。於是,丁舉人能夠肆無忌憚地打斷孔乙己的腿,孔乙己卻無法反駁。我突然又想到一個問題“孔乙己真的無法自力更生嗎?”文中是這樣描述他“身材高大”,他是有本事自我生活的!可“又髒又怕的長衫”有毫不留情地告訴我們“他根本沒有努力!”他在自我放任,自我安慰。呵呵,這種人,當然將一無是處。

孔乙己的塑造,是畸形的,不管是身體上,還是思想上。

這篇文章,揭示了當時封建社會的迂腐,封建社會的世態炎涼,人們麻木不仁,精神思想昏沉對不幸的冷酷,對當時人們自欺欺人的態度的描述,從側面反映社會的陰暗,對社會的批判。

看到這樣一句話,深有感受“孔乙己的路不明白從哪裏開始,但卻明白在哪裏結束,一段歲月的冷漠,一箇舊制度的腐朽,一個時代的沒落。”這應當就是作者想表達的吧!

《孔乙己》讀後感4

魯迅先生筆下的人常常使人印象深刻。孔乙己便是其中一個。

文章敍述了“我”兒時於咸亨酒家做工,穿長衫的人一般要單間,孔乙己是唯一一個站着喝酒而穿長衫的人。他常穿着一件破爛的長衫,也常把“之乎者也”掛在嘴邊。“我”對他是比較反感的,可他卻不在乎。孔乙己經常被人嘲諷,一開始別人説他偷了東西,他都是非常生氣的,直到最後,被人打斷了腿,別人説他,他也無所謂了。此後,孔乙己便再也沒有來酒店。

從文中的字裏行間可以看出,孔乙己是非常窮的,不及“長衫”之人,可他還是一直穿着一身長衫,破爛的長衫。並且,文中有一句細緻的動作描寫:“便排出九文大錢”,那“排”字,便是一個一個地放了,既寫出了孔乙己對“九文大錢”的不捨之情,又像是孔乙己在給短衫之人炫耀他僅有的幾文錢。

孔乙己也是喜歡炫耀自己的文化的,“讀過書,……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樣寫的?”一句,非常經典,言外之意就是“我會寫茴香豆的茴字”,寫出了孔乙己的“高傲自大”。

孔乙己對待他人的態度,在文中可看出,有一個很大的轉變,一開始,人們嘲笑他説他“又偷別人東西了”,他便“睜大眼睛”,“漲紅了臉,額上的青筋條條綻出”,還不停地爭辯,為自己討回“清白”,還時不時説幾句文言文,“教人半懂不懂的”,最後引得眾人鬨笑。到了之後,“我”聽到了老闆説他又竊書,偷別人的東西,讓人把腿打折了,他來到店裏,是“坐着用手”走的,老闆嘲笑他,他只是單説了一句“不要嘲笑”,老闆追問他,説腿都打折了,還不是真的,他這次是哀求着解釋,是“摔斷”的。

從孔乙己的態度能看出,他是非常要面子的一個人,也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一個“典例”了。

生活中,也不乏有這一類人的。學會些皮毛,便四處炫耀:“這個你會嗎?你不會我會!那個你會嗎?你不會我會……”便如同孔乙己論“茴香豆的茴字”了。可是到了最後才明白,可謂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了。

我以前也是喜歡炫耀自己的',因為我會的特長比其他人要多,就比如説鋼琴。那是我十歲時候的事情了。當時剛剛學完一首曲子,並未練熟,但已經是“信心滿滿”了。我正愁沒個“對手”陪我消遣消遣,就找了個比我小一歲的,也是學鋼琴的小孩。我説,“你會彈這個曲子嗎?不會彈哈,我給你彈來聽聽……”話未了,那小孩説:“這個曲子,我上個月就學完了呀。”我頓時“石化”了。此後,我就再也不敢冒失了,也懂得了什麼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孔乙己自認為是“學問”人,將自己肚子裏不多的墨水拿出來炫耀,沒錢了就偷書,讓人給打了,還欠着咸亨酒店的錢。被自己的臉面牽着走,為爭面子而活着,實屬可悲。

孔乙己,可憐之人,可悲之人,可歎之人……他因窮酸而可憐,因假斯文而可悲,因死要面子而可歎。孔乙己,就是這樣一個人。

《孔乙己》讀後感5

每一次讀魯迅先生的文章,都會有一種頭皮發麻的感覺,《孔乙己》猶甚。

有幾回,鄰居孩子聽得笑聲,也趕熱鬧,圍住了孔乙己。他便給他們茴香豆吃,一人一顆。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開五指將碟子罩住,彎腰下去説道,不多了,我已經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搖頭説,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於是這一羣孩子都在笑聲裏走散了。

第一次讀到這段文字,我幾乎是倒吸了一口涼氣。太真實了,實在是太真實了,不是孔乙己,而是這羣孩子。像是楊二嫂似是而非的鄙夷,相信大多數人在生活中都是經歷過這樣的事情。分明是一開始帶着好意的大方,但是引來了太多的貪得無厭的人窺伺,於是便不得已將這份好意終止。於是,這個人就變成了偽君子,裝模作樣,甚至是道德敗壞。那些人似乎忘記了一開始的饋贈就是免費的,他們只記得他不再願意給了。於是在心理拉扯出一種不知何來的快感和高貴感:嚇,他也不過如此,裝裝樣子罷了,這下可叫他現了形。然後,便咂摸着這麼些不知所云的滿足陷入泥潭,不再掙扎。

不知誰説過,孩子們大多數都有着天真的殘忍,我一直覺得這個形容極為精妙,但一直似懂非懂,知道看到了這一段。於是這一羣孩子都在笑聲裏走散了,笑聲裏,誰的笑聲,又是多少人的笑聲?如果説只是孩子在笑,他們又在笑着什麼?是僅僅笑着孔乙己的之乎者也,還是早早地嘲笑起了孔乙己的裝模作樣,他們會在心裏想着:討飯一樣的人,也配在我面前擺闊?還是會記得這個尚且自己過得不算好的,只點得起茴香豆的`孔乙己對他們一次次地展現善意。若是整個酒店的人都在笑,是否有着孩子的父親在裏面,他又會不會在回家之後對自己的孩子説:幹得好,又給我們找了個樂子。孩子們的殘忍最為殘忍,因為他們的殘忍如此的直白而露骨,沒有了大人們特有的冠冕堂皇,像是一把直愣愣的刀。他們的殘忍又是那麼的理直氣壯,他們不需要考慮孔乙己剛剛給了他們茴香豆吃,他們只需要知道自己親愛的父親母親總是説孔乙己是個乞丐,是個賊,是個笑話。

孔乙己是這一片霧濛濛裏唯一的亮色,亮得讓人鼻酸,甚至有種想要流淚的衝動。有幾回,到底是多少回?到底是多少回他因為對孩子的喜愛與善意,將自己最稱得上奢侈的茴香豆送了出去,又因為生活的桎梏伸開五指。又多少次聽着周圍一圈圈地笑聲,卻在下一次伸出手。他是否想過下一次再不送,抑或者是等自己發達了,買上許許多多的茴香豆隨便發。可他沒有,他還是在小心地努力地掙扎了,卻因為姿勢太過於可笑又一次淪為笑柄了。太傻了,太傻了!你可是孔乙己唉,你怎麼可以善良呢,只要活着不就好了嗎?可他也是人,他是一個人啊,難道不應該善良嗎?作為一個人,連善良都不配被允許,那他算什麼呢?

我看見了,看見一圈圈灰濛濛的眼睛發出刺耳的嘲笑,有人在難看地掙扎,沒有光。

《孔乙己》讀後感6

魯鎮的咸亨酒店裏,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

高大身材,青白臉色,皺紋夾傷痕。之乎者也,固執己見,落眾人笑柄。當他穿一件好似十幾年沒洗過的破布長衫出現在店裏櫃枱前,眾人都提了精神,因為人人都可以捻起這個讀書人的一點笑話作為談資,這時連空氣都變得快活起來。

他不過是沒錢吃飯喝酒,不過是説些叫人聽不懂的話,不過是又跑去偷竊被人給打了,在那樣混亂不堪,人人求自保的環境裏,這些算不得稀奇事兒,唯獨他在眾人笑裏來,笑裏走。窮人不笑窮人,人笑他窮而死要面子,十年如一日穿着的長衫便是最好的證明。

這長衫,他不曾脱過,他不想脱,他也脱不掉。何以使他對長衫情有獨鍾?

店中人笑孔乙己臉上的傷疤,這一定又是偷盜被打了,他卻理直氣壯,讀書人偷書不能稱之為“竊”,這句極富諷刺意味的話至今仍被人品味。他是讀書人,讀書人哪個不穿着長衫?但他連秀才都沒有考中,也沒有功名利祿,誰認可他讀書人的身份?

只有他自己。他信奉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的教條,他硬是要將自己塞進社會的`上流。他以為穿長衫就高人一等,所以偷書也不能稱作竊,至於傷,倒像是值得炫耀的捍衞高尚人格的標誌。他既要做為人尊敬的讀書人,又難以將生活過得真正的亮堂,所以穿着長衫來麻痺自己,逃避現實,活在泡沫般的夢境裏。

幸運的是,他並不單純是個穿長衫,同街頭混混混為一談的人,長衫也帶給他為讀書人的原則和善良。來店裏,他從不賒賬,間或沒有現錢,他也會在小黑板上記一筆,不出一月便能還清。他教小孩子們認字,窮困潦倒的他買茴香豆,一顆一顆分給孩子們吃。咸亨酒店裏,多的是比孔乙己有錢的人,可是除了他,誰還給孩子們買茴香豆?當孩子們吃完,眼巴巴地望着他時,他笑眯眯地拿起書讀,一個和藹的老頭躍然紙上。或許是這身長衫,讓他在面對孩子和學問時,釋放出他壓藏已久的責任與擔當,重新喚醒他關懷天下的大情懷,他不是普通人,他是讀書人。

世人都説他迂腐至極,哀其不幸,怒其不爭。我恰恰以為,長衫又是他爭的一大證明。

沒有得到科舉的認可,所以長衫是他苦讀的唯一見證。平凡而貧窮的孔乙己如何能輕鬆放下科舉失利的悲痛,他不甘。他卑微地向社會討求最後一點自尊,無論如何不肯放下讀書人特有的清高本質。即使沒有經濟來源,也不願靠勞動賺取錢財,他寫字是為了做學問,而不是拿去賣錢。他當然明白自己的境況,長衫給他的幻境又能維持多久?當他飢餓疼痛地趴在酒店門坎上,渴求一杯温酒時,掌櫃的只記得他還欠着錢。孔乙己期盼用一身長衫展示自己的與眾不同,換來他人的尊重,拼命地在黑暗社會裏爭得自己的位置,可是連這點自尊也被蹂躪踐踏。終於他閉上了眼睛,不用再這麼疲憊。

我真真切切地感到孔乙己的可憐。長衫給他帶來的,是令他不至於苟且的微弱自尊,是燃起他內心責任的火苗,也是世人的唾沫與嘲笑,還是捆綁他直至死亡的枷鎖。

我不禁悵然若失,孔乙己那脱不掉的長衫啊!

《孔乙己》讀後感7

到後來,孔乙己總算是脱掉長衫了。

此時的他已經很長一段時間沒有去過咸亨酒店,連掌櫃的都不怎麼記得他,據説是打折了腿。但是孔乙己最終還是在中秋過後回來了。這時的他不再穿着那件破爛長衫,而是一件不成樣子的破夾襖。這時的孔乙己,已經被折磨得奄奄一息了,雙腿被打斷,走路要靠雙手,連説話也有氣無力。而他平時的氣勢也全然不見了,説話不再滿口“之乎者也”,面對別人取笑他的時候不再辯駁,掏錢的時候“排出”的動作被“摸出”代之,不一而足。孔乙己此時大概是完全沒落了吧。

單從長衫來説,孔乙己的性格特點就可見一斑。孔乙己貧困潦倒卻又想保持讀書人的架勢,善良而又無能,可憐而又可氣,是一個時代的落伍者和封建科舉制的犧牲品。一件“又髒又破,似乎十多年沒有補,也沒有洗”的長衫,孔乙己卻堅持一直在穿,並且還要站在櫃枱附近顯擺他是讀書人。由此就能看出孔乙己對“讀書人”這一名號是多麼迷戀,甚至是瘋狂,就連偷書,也是“讀書人的事”,不能説是偷。他寧願自己承認“竊書”也不願意別人説他“偷書”。因為偷書是違背道德要求和法律規範的,不是讀書人的行當,更不是君子的行為。可見孔乙己已經把自己從內心標榜成了“士人”“君子”了。因此孔乙己時刻都要把象徵着自己有學識、有文化的長衫穿在身上。這樣又有一點阿Q的“精神勝利法”的味道了。

孔乙己之所以這樣在乎讀書人的身份,還是受了封建思想的毒害。在孔乙己的身上,我們可以看到中國千百年來無數墮落文人的共性:死啃書本,迷於科舉,動輒滿口孔孟經典,實則四體不勤,五穀不分,自命不凡而清高不已,只能過着苟且偷生的生活。自從中國開始科舉制度以來,就有無數青年投身其中,為此奮鬥到死。然而千軍萬馬擠獨木橋畢竟不可能讓每個人都過去。於是無數個孔乙己便出現了。他們並不是沒有文化,相反,他們的文學素質並不低,但是往往這些孔乙己們卻經受不住落榜的打擊和社會各方面的壓力,最後走上相似的結局。只是在孔乙己之前,這些人的故事不為人所知罷了。這些文人們迫切希望得到他人的認同感,於是便想盡辦法讓人們注意到自己的文學素養是多麼高。實質上,這些人不僅不能從炫耀中得到別人的認同,反而還會把自己的`缺陷抖出去,造成自己成為了別人茶餘飯後的談資。孔乙己在文中多次出場,不都是伴隨着“短衣幫”甚至孩童們的笑聲麼?孔乙己自命不凡,不屑於和“短衣幫”在一起喝酒,但是實際上,逐漸地他連加入短衣幫的資格都失去了。他在眾人面前的狡辯其實也是自欺欺人,用這種“精神勝利法”安慰自己,而不去想辦法解決自己的問題,結果只能越陷越深,讓自己愈加滑向社會的底層。就連孔乙己最後一次去咸亨酒店的時候甚至別人都沒有注意到他的存在。

就算孔乙己最終脱掉了長衫,他的靈魂依然是被長衫所蒙罩着的。這封建科舉制和森嚴的等級制度的遺毒已經在孔乙己的精神深處紮下了根。

孔乙己的故事看似是特例,其實不然,從古到今都有着無數個孔乙己式的人物,只是我們把他們的故事當作茶餘飯後的談資,沒有注意到罷了。

《孔乙己》讀後感8

魯迅先生的《孔乙己》講述了一場充滿歡笑的悲劇。生活在封建社會,魯鎮的孔乙己,常去咸亨酒店飲酒,他也是酒店裏一個陪同短衣幫站在一起的長衫顧客。孔乙己雖然曾受過教育,卻好吃懶惰,導致他最後的慘境。孔乙己是一個讓讀者們感到既可悲,又可憐的人物。

孔乙己為了顯示自己是讀書人,便時刻不忘地提起那些“之乎者也”之詞,讓人們感到十分厭倦。可是,他那“又髒又破”的衣衫,又不得不讓讀者們對他產生同情。孔乙己從“竊書”,到最後被人打斷腿,讓我感到了一絲憐惜。然而,一個遊手好閒,落魄不堪的“君子”,竟然會冒着生命危險來“竊書”,此事讓我既驚訝,又敬佩。我在他身上看到了好學的精神。然則,當人們取笑他“撈不到秀才時”,我便深深地體會到了孔乙己作為一名書生卻無法得到社會和同胞認可的無奈和悲傷。

即使他變得多麼卑不足道,分文不值,他也要估計自己的臉面,依然保持着自傲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態度來面對世人,這讓我感到無比的悲哀,這也偏偏體現出了人性的弱點,在孔乙己生活的年代裏,不是每一個人都可以掌控自己命運的.。雖然孔乙己有能力,但是因為缺乏勤勉和毅力,才造成他一無所有的悲劇。

我們生活的現代社會,比孔乙己生活的那個年代條件好多了,我們完全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去獲取財富及追求幸福生活。但是,在現代社會中,卻有許多靠着父母的溺愛,家境優勢而生活的人,這些人大多數都會選擇懶惰,工作時常拈輕怕重,挑肥揀瘦。也就是這種人,最後必將會落到像孔乙己的下場。

在現實生活中,同樣會有很多像孔乙己這樣矛盾的人,雖然有學歷,但是找不到謀生手段的人,相反,也有許多沒有學歷,照樣可以致富的人。比如,麥當勞現任總裁是查理·貝爾,因為家境貧困,15歲便輟學,來到一家麥當勞餐廳做清潔工。他的勤奮好學被老闆看賞,很快就被公司提拔去培訓,實習。磨鍊幾年後的貝爾,僅僅19歲的他,成為麥當勞澳大利亞店的經理。之後,他更加努力不懈地工作,最終成為麥當勞公司的總裁、首席執行官。他的故事告訴我們:只有努力了才能看到希望,而不是看到希望才去努力。如果孔乙己能夠像貝爾一樣努力,他的前程必定是遠大的。可惜,孔乙己只做到了貝爾的一半,只好學但不勤奮。我領悟到了只有好學和勤奮兩者並存才能有成功的到來。

魯迅先生筆下的《孔乙己》同時也反映出了人性黑暗的一面,人們對事態的淡漠造成了社會的殘酷,最後我們最終不得不向現實低頭。魯迅把孔乙己設定為一個被同胞冷漠,被社會拋棄的標誌性人物,這讓我們明白了,社會對不努力者坎坷際遇的不忍。這也讓我們深深地反省自己,當自己放棄一個機會時,有多少人為了這個機會而付出慘痛的代價,當我們偷懶時,有多少人在外面嘔心瀝血地工作。如果,就因為我們的"懶”,而像孔乙己放棄自己的夢想,放棄謀生的機會,那我們永遠都不會看到希望的到來,也將會逐漸地毀掉自己。

《孔乙己》讀後感9

小丑便是人們的笑柄,是人們所瞧不起的、可笑的一類人。按這個説法,孔乙己確實是魯鎮所有人眼中的小丑了。

他的身份可笑,他是個進不了學的落魄書生,是個窮酸的文人,是個不知廉恥的小偷,是咸亨酒店裏穿長衫而站着喝酒的唯一的人。當時,封建禮教和科舉制度遭到嚴重衝擊,無數年輕人都放棄了科舉這條路,而選擇了更廣闊的道路,工業、商業、手工業,都在西方的引領下迅速發展,越來越多的人們選擇了用雙手創造財富。但在勞動者的光輝背後卻仍有一羣人,他們堅信讀書是成功的唯一道路,讀書是手段、是捷徑,能高人一等。於是有的人成功了,他們是長衫客,爬上統治階級地位,升官發財,騎到人民的頭上,作威作福,盡享舊制度崩壞前的瘋狂;有的人失敗了,被“八股”這根鎖鏈禁錮住頭腦,束縛了思想,變成死讀書,讀死書,最後讀書死,心甘情願地充當統治階級的俘虜。搭上了一生,成為別人眼中的笑柄,他們都是孔乙己,孔乙己的可笑在於他矛盾的身份。

他的舉止可笑,明明都窮到了偷東西的地步,還要爭辯到:“竊書不能算偷……讀書人的事,能算偷嗎?”仍免不了去酒館喝酒,足可見他好吃懶做,他被人們嘲笑後也會臉紅,叫人們不要説,硬着脖子反駁,這樣看來他似乎是很有自尊的,但也只限於人前,他在沒錢時總忍不住偷。這樣一個矛盾體,讓人忍不住要哭。他是有作為讀書人的自豪的,他因這自豪去教我寫字,他因這自豪去分孩子們茴香豆吃,他因這自豪去嘲笑他的人分辨,他因這自豪而對他人的質疑,不屑置辯,可是面對他的自豪,“我”扭頭而去,孩子們笑着走開,旁人鬨笑起來説道,“你怎麼連半個秀才也沒撈到?”他引以為豪的`讀書人身份,被人無情的踐踏嘲諷。他目中無人的驕傲被人當做笑料與茶餘飯後的談資,他不過是個舉止可笑的小丑罷了,誰在乎他?死了也要在屍體上踩一腳,再鬨笑着離開。

結果他不負眾望的留下了一個可笑的結局,他被打折了腿,他爬着到酒店喝酒被人們笑。喝完了酒,被人們笑;離開了,被人們笑;他不再出現,被人們笑;他仍不出現,掌櫃怕他賒賬;他仍不出現,人們忘了他。一個小丑的一生結束了,孔乙己是在別人的歡聲笑語中走向滅亡的,他的自尊一點點的被笑聲吸取,他的命運一點點的被笑聲改變,人們的笑是他無聲的哭。看到這裏,我也哭了,我不僅哭孔乙己的迂腐虛榮和悲慘命運;我還哭掌櫃的唯利是圖、毫無人性、終遭報應;哭長衫客的自命不凡;哭短衣幫的麻木不仁,哭在這封建社會中扭曲的人性,哭這冷漠無情的殘忍世道。

唉,孔乙己!我越看越從字裏行間看出三個大字來:小丑們!是啊,豈止孔乙己一個人是小丑?!掌櫃、長衫客、短衣幫,這些麻木不仁毫無人性的看客們,一個個全是小丑,全是命運多舛的小丑,全是封建社會在大手中把玩的珠子、提線的木偶,全是古今中外人們眼中最可笑最悲慘的小丑。如今,那些小丑們滅亡百年後,我坐在書桌旁,想着輝煌的現世,想着覺醒的前輩,望着如洗的藍天,沐着金色的陽光,笑了,又想起讓國人再無小丑的吾輩重任,笑,再次給了我力量。

《孔乙己》讀後感10

魯迅先生的《孔乙己》講述了一場充滿歡笑的杯具。生活在封建社會,魯鎮的孔乙己,常去咸亨酒店飲酒,他也是酒店裏一個陪同短衣幫站在一齊的長衫顧客。孔乙己雖然曾受過教育,卻好吃懶惰,導致他最終的慘境。孔乙己是一個讓讀者們感到既可悲,又可憐的人物。

孔乙己為了顯示自我是讀書人,便時刻不忘地提起那些“之乎者也”之詞,讓人們感到十分厭倦。可是,他那“又髒又破”的衣衫,又不得不讓讀者們對他產生同情。孔乙己從“竊書”,到最終被人打斷腿,讓我感到了一絲憐惜。然而,一個遊手好閒,落魄不堪的“君子”,竟然會冒着生命危險來“竊書”,此事讓我既驚訝,又敬佩。我在他身上看到了好學的精神。然則,當人們取笑他“撈不到秀才時”,我便深深地體會到了孔乙己作為一名書生卻無法得到社會和同胞認可的無奈和悲傷。

即使他變得多麼卑不足道,分文不值,他也要估計自我的臉面,依然堅持着自傲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態度來應對世人,這讓我感到無比的悲哀,這也偏偏體現出了人性的弱點,在孔乙己生活的年代裏,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夠掌控自我命運的。雖然孔乙己有本事,可是因為缺乏勤勉和毅力,才造成他一無所有的杯具。

我們生活的現代社會,比孔乙己生活的那個年代條件好多了,我們完全能夠經過自我的努力去獲取財富及追求幸福生活。可是,在現代社會中,卻有許多靠着父母的溺愛,家境優勢而生活的人,這些人大多數都會選擇懶惰,工作時常拈輕怕重,挑肥揀瘦。也就是這種人,最終必將會落到像孔乙己的下場。

在現實生活中,同樣會有很多像孔乙己這樣矛盾的人,雖然有學歷,可是找不到謀生手段的人,相反,也有許多沒有學歷,照樣能夠致富的人。比如,麥當勞現任總裁是查理·貝爾,因為家境貧困,15歲便輟學,來到一家麥當勞餐廳做清潔工。他的勤奮好學被老闆看賞,很快就被公司提拔去培訓,實習。磨鍊幾年後的貝爾,僅僅19歲的他,成為麥當勞澳大利亞店的經理。之後,他更加努力不懈地工作,最終成為麥當勞公司的總裁、首席執行官。他的故事告訴我們:僅有努力了才能看到期望,而不是看到期望才去努力。如果孔乙己能夠像貝爾一樣努力,他的前程必定是遠大的。可惜,孔乙己只做到了貝爾的一半,只好學但不勤奮。我領悟到了僅有好學和勤奮兩者並存才能有成功的到來。

魯迅先生筆下的《孔乙己》同時也反映出了人性黑暗的一面,人們對事態的淡漠造成了社會的殘酷,最終我們最終不得不向現實低頭。魯迅把孔乙己設定為一個被同胞冷漠,被社會拋棄的標誌性人物,這讓我們明白了,社會對不努力者坎坷際遇的不忍。這也讓我們深深地反省自我,當自我放棄一個機會時,有多少人為了這個機會而付出慘痛的代價,當我們偷懶時,有多少人在外面嘔心瀝血地工作。如果,就因為我們的"懶”,而像孔乙己放棄自我的夢想,放棄謀生的機會,那我們永遠都不會看到期望的到來,也將會逐漸地毀掉自我。

《孔乙己》讀後感11

魯迅先生筆下的孔乙己,大家都很熟悉。

在魯鎮的酒店裏,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長衫唯一的人”,顯示多麼的另類!喝櫃枱酒,都是一些平民百姓,按現在的語言叫“草根”,無論怎麼説,你孔乙己也是個有文化的人,怎麼就與那靠出賣苦力的“短衣幫”一樣,站着在櫃枱前喝酒?豈不是有辱了“文化人”的斯文?

現在的“文化人”比孔乙己斯文多了!

女者,戴一副眼鏡——雖然有些與近視、遠視什麼視的無關,留着長長的頭髮,嗯,一定要長長的`,方顯飄逸與俊美,戴一頂小帽,雙肩包是必備——雖然是徐娘半老,在一羣老男人眼裏,還是可以糊弄成“小可愛”的,雖然聲音已是出賣了年齡,臉上仍是厚厚的一層抹上,如同《小二黑結婚》裏三仙姑的臉:象驢屎蛋上下了一層厚厚的霜。打扮的的確象一根葱,至於被誰用來蘸醬或如何蘸醬,且與“短衣幫”們無關。

男者,頭髮必須另類,方顯“英雄本色”:頭髮長到紮成一束馬尾,與人講話時,之乎者也可以沒有,卻一定要將脖子扭幾扭:實在標緻極了!

留幾根鬍鬚也未嘗不可,卻一定要弄成亂糟糟的模式,顯示不與凡眾,出“淤泥而不染”,不注重生活細節,只看重文學藝術。此等大師,往往讓“短衣幫”們望山仰止,心裏惶惶不安。

此類的“文化人”往往頭銜都很嚇人:當不了什麼協會的會長、副會長,也要弄一個什麼名譽祕書長或副祕書長之類,官癮之大,令人咋舌,至於如何做到,短衣幫們定然是不知道的,也不需知道。

更有甚者,再搞一些網絡平台,轉載或製作一些“高大上”的東西,或者狗尾續貂,東發發,西發發,短衣幫們伸長了腦袋也看不到她的作品,惶惶之下,輕問:孔乙己,你怎麼連半個秀才也撈不到呢?此時的孔乙己決不會抬起月白色的臉,來幾句“之乎者也”,只會漲紅厚厚的臉皮反嗆道:你是哪根葱?誰拿你蘸醬帶?

此時定會引起鬨堂大笑:店內外充滿了快樂的氣氛!——短衣幫們當然知道,孔乙己的這根葱會如何的蘸醬,蘸了誰家的醬。

雖然孔乙己的事與短衣幫無關:不發給工資,也不給短衣幫買保險什麼的。既然看不起短衣幫,可以另攀高枝啊,卻又偏偏站在櫃枱前和短衣幫們喝酒——喜歡在短衣幫面前裝裝清高與純潔,將脖子扭幾扭:自己認為真的是上大人孔乙己了。

還有甚者,窮自己所學,唬不住短衣幫時,就會搬出洋人來:什麼馬丁什麼約翰之類,彷彿洋主子的話方為正道,會幫她作主,然而,短衣幫也是有些見識,往往奮力一棒:何方妖孽,吃俺老孫一棒!洋人往往落荒而逃——在中華文化的巨輪之下,小小洋人的隻言片語,如一片小小的烏雲,如何遮住太陽的萬丈陽光?

魯迅先生當時明明把孔乙己寫死了,他老人家怎麼會知道“死灰復燃”?

此時,唯願那些“上大人孔乙己”一路走好,到隔壁的房間裏好好喝酒,別在“排出九文大錢”,穿着破舊的長衫,在短衣幫前裝大師喝酒了,免得又在短衣幫的鬨笑中,一邊説着什麼“者乎”之類,一邊狼狽而逃。

《孔乙己》讀後感12

孔乙己深受封建科舉制度之苦。首先,封建科舉制度毒害了他的思想,使他產生“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錯誤認識,以致鄙視勞動,幾乎喪失了生活能力。其次,封建科舉制度摧殘了他的ròutǐ。孔乙己只因偷了丁舉人家的東西,就被打斷腿,進而完全喪失生活能力。由此可見,封建科舉制度是造成孔乙己悲劇的直接原因。

但如果把孔乙己悲劇形成的原因完全歸罪於不健全的封建科舉制度,我認為是錯誤的,或者至少説是不全面的'。如果説封建科舉制度使孔乙己完全喪失生活能力,那麼殘酷的社會世態則直接把孔乙己推進死亡的深淵。試想,孔乙己在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之後,如果人與人之間還有關愛的話,有些人家就有可能收留孔乙己,如果這樣,孔乙己就可以在人們的憐憫接濟中度過餘生。或者退一步想,即使沒人收留孔乙己,孔乙己也完全可能沿街乞討而生存下來。但是,事實卻恰恰相反,孔乙己只是冷酷社會裏人們茶餘飯後的笑料,他的傷疤人人都可以揭,就連小孩也不把他放在眼裏。在這樣一個社會裏,可以説,等待孔乙己的只能也只有一個歸宿,那就是死亡。

黑暗的社會世態是造成孔乙己悲劇的根源所在,但這只是在舊社會。我想,如果孔乙己生活在我們現在這個充滿關愛、人人平等的社會主義大家庭裏,孔乙己的悲劇是可以避免的,他也許會坐在輪椅上,“走”在林間小道上,用微笑面對着一切……這篇文章是看了好幾遍了,這印象卻是不可磨滅的。

一位衣髒不洗,滿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這篇小説的主人公。在魯迅先生的筆下,其形象被表現得淋漓盡致。

他身無分文,卻長衫終日,這是要面子,還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還是自命清高。

他在人們的諷笑中度過了那昏暗的時光。

在人們的眼中,他是一個可悲、可笑、可憐、可氣、可有、可無的人。

作為當代中學生,一名青少年,應該從這裏去吸取教訓,不能碌碌無為而終生,更不可見他人之不幸,而成自己的樂活。孔乙己被科舉制而迫害,成為當時社會的犧牲品。在現在這個社會中,中學生正是最容易接受那些新事物的時候,而社會卻又如此的複雜。中學生—稚氣未脱而又渴望長大。在這個社會中,更得有一雙慧眼,去尋找正義與前進,也就是要在接受信息時,控制好心靈小窗的敞開大小,理性選擇信息,取其精華而又要棄其糟粕。

放眼21世紀這個社會,不正之風無時無處地不在如傳染病似地肆意傳播。而這一類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因此,全社會更應該聯合起來,掃除一切不正之風,排除一切隱患,淨化空氣,淨化人類的心靈。

既來之,則安之。來到世界上就要奮鬥,奮鬥就要精彩,精彩了才會感到幸福。人生道路何其漫長,而又何其短暫,時有“飛來橫禍”阻擋大道,而成功了,也就是奮鬥向前了,爭氣了,心中的夢想也就觸手可及了。

讀了一遍又一遍,不會再為孔乙己的身世而悲哀,也不再為孔乙己的不爭氣而憤怒。現在,卻是要看向未來。會考即將臨近,教室裏的倒計時板每天都在更換着新的數字,並且越來越小。我們是九年級的學生,要的是奮鬥,是拼搏,更是要大聲喊出:“我一定要贏!”

《孔乙己》讀後感13

對於魯迅,我想大多數人可能和我一樣,對於這位偉大的戰士的印象僅僅停留於中學時期的課堂。那個時候,從百草堂到三味書屋,少年閏土,狂人日記,孔乙己,傷逝等等都是耳熟能詳的篇目。然而,對於其文章的深刻內涵我的認識並不深刻。只是在人云亦云的説着什麼“吃人的社會”,“愚昧的人民”等等。或許是因為我成長的這個應試年代,亦或許是嚴重不符合閲讀年齡的我,呵,懵懂的少年哪裏能讀的懂魯迅。

近日,離開校園初入社會的我剛剛穩定下來。也逐漸想起了從小母上大人對於我的國學教導,間斷的讀了一些“孔子”,對中國古代儒家思想這一影響了“知識分子”——士數千年的學説有了些許認識,忽然想起了魯迅筆下這位穿長衫的丑角,恰逢圖書促銷,便買回了《吶喊》來看。

再讀孔乙己,“唯一穿長衫而站着吃酒”,“讀書人的事,怎麼能叫偷呢”,“茴字有四種寫法”這些熟悉的語句仍然是那麼的諷刺,然而我心中確逐漸的產生了巨大的悲涼。毫無疑問,長衫最為知識分子的象徵,也表明着孔乙己的身份。這位窮酸的書生,能説得出之乎者也,能講得出茴字的四種寫法,能信口拈來“君子固窮”、“多乎哉,不多也”等儒家經典名句,確淪為了整個社會的笑柄。

孔乙己,你真的識得字嗎?那怎麼沒考個秀才?孔乙己本來欲做辯駁,確瞬間無話可説,如癟了的氣球一般。然,只有中了秀才才能説明識得字嗎?自古以來,士總是少數,其理想抱負多不被人所理解,但大多仍受人尊重。什麼時候開始,知識分子需要用世俗的虛名來證明自己的學識了呢?孔乙己是悲哀的,悲在他自己忘卻了士的志氣。他説得出“君子固窮”,確並沒有真正的理解。知識分子的富足是其他階層無可像想的.,無論何時,外在的官職、財富等等從來沒有也永遠不會影響知識分子的志氣,因為他們,或者説我們,有着我們自己引以為傲的支撐,有着富足的精神追求。

我們再來説説,孔乙己的竊。從始至終,他的偷竊行為只是道聽途説,並配以他自身的傷殘,讓人更加的信以為真。如果他真的沒有偷呢?這些無聊的看客所見未必是真,而丁舉人在當時的社會如何成為了舉人,又對同為穿長衫的孔乙己大打出手更是有違“士”的精神。這些人,又作如何評判呢?孔乙己是骯髒的,是有污點的,又何嘗不是被這樣一個扭曲的社會所逼迫。我們再來想想,是什麼樣的一個社會,讓本本分分的讀書人連最基本的温飽都無法保證,去為了生計而拋棄了君子的氣節,這與其説是個人的失足,更不如説事社會的悲哀。

説到這裏,其實也是想到了現在。改革開放四十年以來,我國在經濟上取得了有目共睹的進步,然對於知識分子的地位和態度,並無顯著進展。雖然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口號喊了多年,雖然科技興國的戰略執行了多日。社會的導向並不是一句呼籲或者一兩項行政政策能改變的。大學聯考生報志願以經濟等專業為大熱門,整個社會以經濟利益為導向。博士碩士成為了工作的敲門磚,大量教授論文造假,甚至院士評選也充斥着各種各樣的內幕。不禁要問,當今的社會,又比一百年前好了多少呢?當今的知識分子又何嘗不是處於孔乙己的窘境?

孔乙己在那個悲哀的社會無聲的死去了,現代知識分子,在現在的社會當中,又會何去何從呢?

《孔乙己》讀後感14

我是個愛笑的人,倒不是因為我多麼喜歡笑話段子,大多情況是朋友間的互相揭短,卻不是所謂的嘲笑,心裏互相不計較,也就無關緊要了。是以,在我印象中,“笑”是能讓雙方愉快的途徑罷了。可細緻讀過《孔乙己》後,我才“領略”了各式各樣的笑。

孔乙己是個“長衫客”,卻也站着喝酒,於是變成了小店內的一處格格不入,一年到頭都不怎麼洗補的長衫,在他身上似乎格外般配:如他的內心一樣,死要面子,卻沒什麼真才實幹。倒自許清高起來了,明明一個短衣幫換身皮囊,便搖身一變,成“長衫客”是也,來來往往的人都笑他。“短衣幫”看不上他,孔乙己幹活甚至可能都不如他們,只穿一件破長衫便能高人一等嗎?真正的“長衫客”瞧不起他,就他那窮酸樣也敢裝高雅不凡?我認為掌櫃的有時候不笑孔乙己——能當面付錢的時候。然後掌櫃的笑嘻嘻地收下錢,忙自己的事情去了。倘若沒有當面結清,掌櫃的就同湊熱鬧的人一樣了:“孔乙己,你當真識字嗎?”眾人便各自笑着走散了。

無論是路人還是顧客還是掌櫃,他們的笑不只是一層開心,深一層是建立在孔乙己的痛苦之上,後者或許早已習慣,以至於麻木了。人們的心靈都麻木,可悲的.是社會大環境裏,這恰好是最管用的催化劑,澆築着人們與孔乙己之間的磚牆,熔鍊着孔乙己內心自己禁錮的鋼筋。

文中不止寫了大人們的笑,也有小孩子的笑,大底分成兩種的:一類是我小夥計的笑,一類是鄰居孩子的笑。

關於我的笑文中沒有直寫,只有我“感到好笑”,卻與笑出來別無兩樣,迂腐善良的孔乙己熱心教我寫字,我卻極不耐煩:“討飯一樣的人,也配考我嗎?”一個小孩對一個老讀書人的態度如此不屑一顧,所以見當時社會的不公和冷漠,任何人都可以被冷眼相對,人與人之間沒有温度可言,即使孔乙己的悲劇也是整個社會的悲哀。

鄰居孩子們的笑筆墨也不重,但淋漓盡致地刻畫了孔乙己迂腐不堪的形象:明明已經説過“不多了”,卻又自作聰明、畫蛇添足地説:“多乎哉?不多也。”不僅突出了孔乙己性格的迂腐,更有封建科舉制度對讀書人和知識分子的毒害:扼殺思想、固化思維。

倒數第三段是全文的高潮,一共出現了三次笑:第一次是“掌櫃仍然同平常一樣,笑着對他”,即使孔乙己被打斷了腿,行動困難,處於死亡邊緣,掌櫃也沒有絲毫變化,仍舊在取笑孔乙己,可見掌櫃的毫無人情、麻木不仁的一面;第二次是幾個人一起笑孔乙己,麻木不仁已是當時整個社會的風氣,在如此大環境下,弱小者被欺凌已是一種常見的情況,而且絕沒有人去制止;第三次是文章最後一次寫笑“還是旁人的説笑聲”,可見,取笑決心的孔乙己已經是家常便飯,眾人習以為常的事情,以眾人的快樂來反襯孔乙己一人的不幸可悲,是文章着重的描寫之處。

統觀全文,“我”的所見所聞是線索,另一樣貫穿全文的事物便是笑了:形形色色、七嘴八舌地笑,不僅一直在對比孔乙己的悲慘遭遇,還表現了當時社會的麻木不仁、世態炎涼,和來往如麻的人的冷酷無情、虛偽勢力。而後兩者,恰是魯迅一生所批判的朽木。

《孔乙己》讀後感15

這篇文章講的是一個十幾歲的小夥計“我”在一個酒店所遇到的一些有關孔乙己的故事。

有趣的是,魯迅在他的多篇小説中提到咸亨酒店,而今這家酒店在魯迅的故鄉浙江已是非常有名了,是該省非常著名的老酒店了,許多人説去紹興就一定要在這家酒店住一住,中國人中讀過書的幾乎沒有不知道這個酒店的,可誰知它今天竟發展到如此地步了,也許多半是沾了魯迅的仙氣吧!如果我工作後有時間是一定要去這家酒店住一宿的,興許能體味到一點魯迅的氣息。

讀書年代,學了這篇文章,記得的只有一句可笑的話:“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那時候在下課的空閒時間裏,我和同學經常喜歡拿這句話來互相開一些玩笑。我想當時我沒能從文章裏學到些有價值的東西,卻熟能生巧地把這句經典的話沿用了十幾年了。

現在重讀後,感觸很深。我想魯迅的文章中有許多讓人難以理解,看不透,而這篇《孔乙己》算是非常好懂的了,作者的寫作意圖比較單純,沒有很深很複雜的內涵藏在文中。作者通過塑造孔乙己這個人物,一方面對孔乙己這種思想腐朽而且潦倒的老一輩知識分子加以批判,一方面通過對冷漠麻木人們的諷刺來諷刺批判腐朽的封建社會。

孔乙己的特徵主要有:

1性格上,好面子,庸懶,思想腐朽。

從文中幾處可以看到,如酒店的其他客人説他偷了何家的書時,他辯駁説:“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麼?”竊書和偷書實質上是一回事,可到了他那裏,倒還分出這種可笑的差別來,實在是腐朽至極。還有,別人問他“為什麼連半個秀才也撈不到”,他又立刻加以辯駁,而且每次都滿口之乎者也,文縐縐的,但他的這些話並沒有讓客人們手到絲毫困窘,反而成了他們的笑柄,一齊“鬨笑起來”,於是,“店內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

2生活上,貧困潦倒。

“穿的雖然是長衫,可是又髒又破,似乎十多年沒有補,也沒有洗。”居然一件長衫穿了有“十多年”,而且髒了不洗,破了不補,冷天裏也是那麼一件薄薄的.長衫,且不説衣服要怎麼質量好、怎麼華麗,且不説他人有多懶,他竟然沒有錢去買一件換洗的或禦寒的衣服,他一旦有了錢,就來咸亨酒店喝酒了,而且時常要欠着酒錢,實在令人感到可悲。

從文中看,孔乙己是沒有什麼經濟來源的,經常偷別人家的東西,又經常因為去偷被發現而遭打,屢偷屢發現屢打,偷技未免也太差了,從這也看出他這人也是比較愚蠢的。沒有正經的固定的工作,不認真地去想法謀生,卻低賤地充當一個小偷,品性差而又沒有志氣,根本不值得可憐。

這一出出不僅是人生悲,家庭悲劇還是社會悲劇,這些悲劇的罪魁禍首使我們不完善大學聯考,其實像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他們的教育制度就做的很好。對於大學他們採取寬進嚴出的政策。這樣一來不僅能源學子們得大學夢,還能讓學子們能學到更有實際意義的知識。

孔乙己本身被賦予了一種悲劇的命運,最終也只有一個悲劇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