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範例 行業範例 行政範例 職場範例 校園範例 書信範例 生活範例 節日文化範例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5篇

欄目: 觀後感 / 發佈於: / 人氣:8.77K

讀完一本經典名著後,相信大家一定領會了不少東西,記錄下來很重要哦,一起來寫一篇讀後感吧。但是讀後感有什麼要求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歡迎大家分享。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5篇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

一本好書總是讓人意猶未盡,久久沉浸在書中的世界中。合上《一個人的朝聖》,一下釋然人生的意義,人生就是一次旅程,沿途會看到不同的風景,遇到各式的人,簡單到只是把一隻腳放在另一隻腳的前面。其實未必盡是如此,“你還以為走路是世界上最簡單的事情呢,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實際上做起來有多難”。

《一個人的朝聖》是20xx年看的第一本書,這是英國BBC資深劇作家蕾秋。喬伊斯20xx年出版的小説,目前這本小説暢銷全球38個國家。這本小説講述的故事很簡單:65歲的釀酒廠退休工人哈羅德。弗萊,一天收到二十多年未見的同事奎妮一封信,信中説她罹患癌症已到晚期不久將告別人世。哈羅德寫了回信準備寄出,在寄出的路上,哈羅德心生信念,一定要徒步而行將信當面送給奎妮,這樣奎妮就能活下去。於是,哈羅德開始了他87天,從英國最西南一直走到最西北的一個人的朝聖。

徒步中哈羅德在漫漫旅途中,這個一生以來話語不多生活單調的老人一次次打開記憶之門,一遍遍回到童年,回到與妻子莫琳兒子戴維相處的日子,回到在釀酒廠與奎尼的同事經歷。哈羅德在旅途中,每到一處會給莫琳、奎尼以及給他徒步送信提示的加油站女孩分別買上禮品,似乎是作者寓意哈羅德給妻子買上禮品是出自心底的深愛,只是因為平日裏木訥不會表述;給奎尼買上禮品是因為在哈羅德心中,能夠徒步將信送至,奎尼一定會活着而且很開心很快樂;給加油站女孩買禮品是因為這個女孩給他塑造了徒步將信交給奎尼的信念…

《一個人的朝聖》結局是哈羅德終於將信送到奎尼面前,然而此時的奎尼已經是彌留之際,已經因為手術不能言語,而腫瘤的擠壓已經讓其面目全非,並非如自已想象的,她親手拿到信開心快樂的樣子,讀到這裏不禁讓人感到意外感到悽楚,淚水已經不能抑制。不過,在哈羅德87天的徒步獨行中,給這位老人足夠的時間回憶過去思考人生,也讓妻子莫琳在獨處中發現了哈羅德的善以及對孩子的愛,使得莫林走出戴維離世的陰影,從而反省自己並接受生活的陽光,用笑容重拾起與哈羅德的愛。

哈羅德是作者筆下的人物,也是我們身邊的人物,甚至也是我們自己。“這世上有許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斷將一隻腳放到另一隻腳的.前面,日子久了,生活便顯得平淡無奇”“其實,一路上見過的陌生人雖然是獨特的,卻又是一樣的,這就是人生的兩難”。

《一個人的朝聖》給我們的啟示,莫過於人生就是忙忙碌碌的旅程,你必須不斷地將一隻腳放到另一隻腳的前面,但往往結局未必就如想象的那麼好;人生中只要有信念,心中裝着愛,哪怕旅途再勞累,終會發出會心的笑,會彼此尋找到快樂的原點。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2

有沒有突然的一瞬間,想要去做一件事情,僅僅憑着“我相信”三個字,並且想一直堅持,沒有三分鐘熱度、沒有虎頭蛇尾、甚至不了了之。書裏的主人公做到了,他臨時決定,毫無準備的走上了屬於自己的朝聖之路。

哈羅德·弗萊,六十歲,在釀酒廠幹了四十年銷售代表,沒有升遷,既無朋友,也無敵人,退休時公司甚至連歡送會都沒開。他跟妻子住在英國的鄉間,生活平靜,夫妻疏離,日復一日。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來自二十年未見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寫信告別。震驚、悲痛之下,哈羅德寫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經過一個又一個郵筒,越走越遠,最後,他從英國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東北,橫跨整個英格蘭。87天,627英里,只憑一個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會活下去!這是哈羅德千里跋涉的故事。從他腳步邁開的那一刻起,與他六百多英里旅程並行的,是他穿越時光隧道的另一場旅行。

一個60多歲的老人,穿着不合時宜的一雙帆船鞋,徒步從英國的最南邊走到了最北邊,在一步一步的行進中他開始回想和思考。為了一個老朋友,他希望通過自己虔誠且身體力行的方式,鼓勵朋友戰勝病魔。在堅韌不拔的過程中他回顧了自己的一生,那些密密麻麻的記憶重新回到腦海裏,不停地咀嚼着,回味着,用精神力量鼓勵朋友的同時,也完成了自我的心靈救贖。

在他的心裏有着失去的痛,有着無言的壓抑,還有着得過且過的倦。跟妻子過着毫無生氣的生活並不是他想要的,但又無力改變,幾十年的婚姻家庭經歷太多,積怨難返。當他得知曾經幫助過他的老友即將離世,僅僅用幾行短字給予回覆,不是他想要的,這一次他不想對這蒼白無力的生活妥協,他想要為這個老友做些什麼,當他走過一個又一個郵筒,在路人的點撥下,他選擇了走路到老友所在的地方去看她。

那是一條漫長且久遠的路,也是一段漫長的心路歷程。索性他的身體足以堅持遠足,只是腳上磨出了許多水泡,但他並不在意,只是祈禱朋友能夠等到他。一路上他遇到了各種各樣的人,各式各樣的問題,在這條通往心靈的道路上,記憶總是佔據他的頭腦,童年、少年、戀愛、婚姻、孩子等,幾乎把這一生所經歷的.悲歡離合都想了個遍。

最終他見到了老友,他預想了許多見面時的場景,但是現實並不是他所意料的那樣,沒有春暖花開的明媚,只有憂傷。妻子趕去目的地見他,坐在海邊他伏在妻子身上哭得很傷心,這一次他勇敢表達了內心,夫妻倆一起走在沙灘上,像極了年輕時候的模樣......

人,大多時候是迷惘的,迷迷糊糊中會犯錯,做一些讓身邊的人不開心的事,這些無心的錯事和遺憾像枷鎖,像有毒的藤蔓一樣纏繞住我們的靈魂,時時讓我們內疚自責。但,我們都只是最普通的人,是宇宙萬物裏的一粒塵埃而已,犯了錯及時改正和彌補就好,而不是深陷其中期期艾艾,要真誠的放下心中的石頭,原諒自己,然後身心輕盈的繼續走完剩下的人生。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3

“或許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點理性,多一點信念”這是一段有關信念、救贖他人與自我救贖的故事。

已經退休的釀酒廠前員工哈羅德是一個有些內向沉默的老頭,他和妻子莫林過着平淡、普通的生活。而某個週二上午曾經的友人奎尼寄來的一封寫着自己已身患癌症信,卻打破了他日復一日的單調生活,讓他開始了一場他從未預想到的旅程,一段救贖自己,救贖他人的“朝聖”。

哈羅德一開始,不過是想給過去的友人寄出一封寫着自己關懷的信。但當他步行走到第一個郵筒面前卻未投出那封信而是繼續行走想尋找下一個郵筒時,一切已經開始悄悄改變了。他走過了幾乎整條福爾街,走到了加油站,在裏面遇到了經歷過姨母患癌的女員工,女員工的一句“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做成”為他種下了信念的種子,為他開啟為救贖友人的“朝聖”道路。

65歲,行走87天,走過627公里,在這段行走的朝聖路上,不斷有人加入他的隊伍,卻沒有一個人能真正理解他此行的目的,最後哈羅德從這羣人中脱離,一個人孤單的到達了目的地。哈羅德在朝聖的路上默默的回想着自己的一生,他想到了自己悲慘的童年,一個愛自由勝過愛他的母親,一個可能從未愛過他的父親;想到了與自己有着深深隔閡,最後因抑鬱自殺的兒子;想到了在喪子後和自己漸行漸遠的妻子;想到了為自己頂罪而被公司開除的友人奎尼。但他在慢慢回想過去的同時也在慢慢的和自己和解,他意識到是自己缺愛的童年造成了他的性格缺陷,讓他不懂如何去表達愛,在兒子遇到困惑時,不知如何支持他,而造成了悲劇。兒子的去世與他的不善溝通,都讓他與妻子關係逐漸冰冷。但他選擇原諒自己的父母,他不再糾結於別人的過錯,不再糾結於自己悲慘的童年,而是選擇放下,選擇坦然接受,去面對自己全新的人生。

當他完成自己的旅程到達醫院時奎尼已經不能再言語,奎尼的生命像在風中搖曳的微弱燭光,隨時都會熄滅。他最終也沒能救回自己的友人,但他卻救贖了自己,經過這段旅程,他變成了不一樣的哈羅德,不僅是身體上的強健,更是內心的.救贖與諒解,他與同時也在反思自己的妻子和解,帶着堅定的信念重新開始了自己的人生。

可能這就是人生,我們有時也許不能夠完成自己剛出發時定下的目標,卻總能在路上收穫到自己從前不曾發掘過的美好,行走的路上永遠不要只顧目的匆匆前行,而是學着反思,學着感悟,學着理解。永遠不去講“不可能”,少一點理性,多一點信念,堅定的走下去。

“那麼,我是誰?”——答案就藏在我們行走在的路上,就藏在我們慢慢反思自己,理解自己,與自己和解的過程中。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4

主人公哈羅德因為兒子得了抑鬱症自殺而亡自責,喝醉後將自己公司老闆重要的東西打碎,然而這一切都被自己的同事奎妮看在眼裏,替哈羅德承擔了一切,而奎妮自己也因此被解僱了,之後奎妮和哈羅德就再無見面。

而因為兒子的事情,妻子莫林也因為傷心一直認為是哈羅德從來不關心兒子導致的,所以自這件事後,就一直和哈羅德分居,形同路人。

哈羅德的旅行就開始於奎妮給他寄來的一封信,信中説奎妮得了癌症,剩下的時日不多了,非常想念他們的一切。這讓哈羅德回想起了之前的種種,決心要徒步走到奎妮身邊去,一開始這段旅途不被人看好,覺得是件根本不可能做到的事情,而時間長了,因為哈羅德見到的人越來越多,經歷的事情也越來越多,其中也有很多幫助過哈羅德的人,這讓哈羅德對這對旅途越來越有衝勁,最終,哈羅德經過87天,行走了627裏,走到了奎妮身邊,雖然走到了之後奎妮也離世了,但哈羅德看到了她最後一眼,奎妮也因此多活了一段時間。

而哈羅德這次的徒步行走,被媒體曝光之後,覺得更像是一次朝聖,受到了很多人的崇拜和尊敬,也讓哈羅德和妻子莫林重歸於好……

突然想來一場説走就走的旅行,哪怕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只要追求自己內心就好,像主人公哈羅德一樣……

一個人的朝聖更像是對於自己人生的救贖,一生中,難免會有一些讓人失望,不知所措或無法彌補的事情,但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知錯能改或者能在行走中找到自己的失誤彌補自己的不足,是一件多麼讓人欽佩的事情,而所有的'一切他做到了,我想這就是作者想給我們呈現的:名利本非那麼重要,只要忠於自己,忠於信念,即使不是什麼偉大的事情,也願意為之奮鬥,更何況,哈羅德眼中的平凡之旅本身就不平凡。

我想,萬事開頭難,做出這個決定難,開始這個旅行難,完成整個旅行更難,所以,朝聖的意義就在於,一個看似不可能的事情,別人不一定做得到,讀後感但你做到了,就是對自己做好的交代,也許中途會有阻礙,不管是外力,還是來自自己內心的掙扎,只要我們都挺過去了,那就是一件偉大的事情,我想,我們自己缺少的,就是一個決定,一個信念,一個開始以及一個完完整的結局。

決定不分大小,只要是我們認為正確的,積極的,我想,我們可以;信念是讓我們生活更有意義的精神支柱,我們每個人都必須要有,我想,我們可以;開始起於一點一滴,任何事情的開始都是一個不錯的決定,只要忠於內心,我想,我們可以;結局不論好壞,沒有對錯,只要是向上的,即使失敗了,我們只忠於過程,我想,我們可以。

沒有人生來完美,追求完美的人也註定是失敗的,所以我認為每個人都缺少一次忠於自己的旅行,這個旅行,可以是自己內心之中一個小確幸,也可以是一個偉大的計劃,但這不是一次比賽,不爭輸贏,我們可能都開始於此時此刻,不論先後,只要路上有你,終點有你的名字,就是屬於自己的朝聖。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5

一封信,一個老人,627裏,步行87天,一個人的朝聖。

老人的名字叫哈羅德。弗萊,在幹了40多年的酒廠裏剛退休不久。四月中旬再平凡不過的一個早晨,他收到了一封信。信是從貝里克一家療養院寄來的。內容是打印出來的,因為寫信人已到了癌症晚期。她叫奎妮。軒尼斯,是哈羅德二十年前的朋友也是曾經的同事。她寫信向哈羅德告別。哈羅德很吃驚這個不幸的消息。他一直都不是善於表達的'人,也沒什麼親人和朋友。但當他看完信後,內心卻無法平靜。

哈羅德一直都不明白奎妮在二十年前為什麼沒有告別就突然失蹤了。沒有任何人知道她的消息。他覺得在回信中無論寫什麼都難以表達他的心情和遺憾。因為他一直都不是一個善於表達的人。

回信還是寫好了。第二天早上他告訴妻子莫琳去一趟郵局,他答應妻子早些回來。

很奇怪,經過第一個郵筒他把信投進郵箱的手猶豫了,於是他繼續往向走。他做了一輩子想都不敢想的決定,他要步行去貝里克。他打電話給療養院,讓護士轉告奎妮他的這個決定,並且讓奎妮一定要等他。他要救她。他要以這種方式救她。他相信她一定會等他。於是一個人的"朝聖"從此開始了……

一個老人,他堅持不搭乘任何交通工具,而且沒有任何徒步旅行的裝備和經驗。但是他有自己的信念,他認為這樣就可以救奎妮。

想像不到的過程與結果,又是完全讓人暖心的結局。從病痛,糾結,懷疑到支持,贊同,幫助,再到回憶過去,思考生活,解除誤會。在這87天裏,改變了一個人,也改變了一些人對事情的看法。在一個人的"朝聖"中,他解開了與妻子之間的誤會,也得知了奎妮失蹤的真正原因。

對於故事我今天只想寫這些,不知道以後的自己是否還會記得裏面的內容。那如果你還有興趣,就親自在讀一下吧,那個時候你也老了,你又會過着怎樣的生活呢?你已經有了什麼樣的人生體驗呢?總之再看一遍是絕不讓你後悔的。

讀着這本小説有時候真的會讓你走進裏面的生活。生活只有一次,我們會選擇怎樣過呢?你會想過,以前的一些事,如果你選擇另一個做法也許結局就不一樣了呢?但是你又事先看不到結局,又怎麼會有那麼多理性去面對所有的選擇呢?我們來到這個世上註定會有一場不一樣的人生。跟着心走吧。讓心去選擇。但是,你一定要學會承受。如果你發現錯了的時候請不要抱怨,一定要去想解決問題的辦法。因為這就是人生,一個可以選擇,卻沒辦法後悔的人生;一個可以回憶,卻不能只徘徊在曾經裏的人生;一個可以展望未來,卻不可以改變過去的人生;一個現在活生生的你,過着實實在在生活的人生。我們所有人的兩頭都一樣,生與死,沒有人能夠改變,但是中間卻是我們自己用無數個選擇組成的過程。你説呢?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6

有的書,讀了一遍兩遍,時間長了可能還是會忘。但是偶爾翻看自己寫的讀後感,當時看書時的感受便再一次湧現。

1、一個人的原生家庭,父母對我們的態度,我們當時的想法對我們長大之後有深遠影響,以及還有對下一代的影響。

小時候,哈羅德感覺父母都不要他,不愛他。他的母親在他十六歲生日離開了他,父親給了一件大衣他讓他離開家。他從未感受到被愛,更不知道怎麼去愛他人。這些父母沒有教他,也沒有給予他。他覺得沒有人在乎他,所以做什麼事情都是默默的,不想引起任何一個人的注意。

因為小時候的影響,後身為人父的他也不知道怎麼去愛他的兒子戴維,我同情哈羅德的童年以及他與兒子戴維的記憶。記憶永久存在,只是我們銘記與否。痛苦的.記憶若不被療愈,將帶來更大的痛苦。因為這一點,我也在想,如何勇敢的從小時候的思維模式中解套出來?這真是當下值得去做的事。

2、感受自然。

在繁忙嘈雜的城市裏,為經濟發展,太多地方建房修路,想要隨時找到一個自然且寂靜的地方並不容易。哈羅德上路之後,漸漸遠離城市,邊走邊欣賞沿途風景,日出日落、高山流水、樹木花草、蟲鳴鳥叫,這些自然的事物讓他的身心備感放鬆。

我們須根據自己的身心情況,不定時的從工作中、鐵公交上、人來人往間疏離出來,找到一個可以接近自然的地方。我一直記得有一天,我獨自坐在公園的椅子上,耳邊傳來孩子們奔跑嬉戲的聲音,不斷地奔跑足夠讓他們快樂很久,笑聲不斷。那時聽到一句歌詞“只是趁現在,忘了未來”也不知道是什麼歌名,卻在當時讓我歡樂不已。

順着風吹來的方向,我望向旁邊的那棵大樹,看到各種大小不同、顏色不一的樹葉從樹上慢慢飄落下來,記不清是第十幾片葉子飄落時,我聽到風與葉的對白。我不知道孩子的嬉笑聲和奔跑的腳步聲去哪兒了,還有那首不知名的歌是不是在耳邊唱着,只是用心感受風葉細語。

這讓我想起《小王子》裏狐狸説的“人唯有用心靈才能看得真,重要的事情是用眼睛看不見的”。

那一刻沒有時間,沒有過去也無未來,只是感受着當下,感覺其他全部都不重要了。我想那就是芭芭拉安吉麗思在《活在當下》中提到的“真實剎那”,多感受自然,多擁有一些【真實剎那】。

3、不在人羣中尋找自己,不遺失自己

書中哈羅德的行走被很多人知道,越來越多的朝聖者們紛紛跟隨哈羅德一起走路,卻也因此問題變得越來越多。他們在走的路線、住的地方、吃的食物和宗教信仰上出現很多分歧,而原先每天能走七八英里路的他,那段時間一天兩三英里都沒走到。他困惑迷茫,不知該不該獨自離開。

最後當人羣離開,他也把“丟掉的自己”找了回來。人最容易在人羣中迷失自己。如何做到不在人羣中迷失自己,我想還是勿忘初心,跟隨自己內心的聲音,去行動。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7

喬伊斯在《一個人的朝聖》裏説道:這世上有許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斷將一隻腳放到另一隻腳前面,日子久了,生活便顯得平淡無奇。當庸俗的生活充滿了似乎無盡的往復循環時,也讓我們就像哈羅德那樣,來一次長遠的徒步,走進大自然,在走走停停中,回顧自己的前半生。

一個人無論多老,懂得反思,善於總結,永遠不算晚。在路的彼端,在時光的盡頭,在人生的末尾,拂去歲月的蒙塵,那些曾經怦然心動的時刻,全力奮鬥的崢嶸歲月,那一點一滴的遺憾,求之不得的糾結,正是普通人的渺小與孤獨,常能牽引我們內心的`温柔。這是一個關自我發現愛的迴歸,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萬物之美的滌盪靈魂的話題。沈從文説:一個人想證明自己的存在,有兩種方法,

其一,從事功上由另一人承認而證明;其一從內省上由自己感覺而證明。我用的是第二種方法。我走了一條近於一般有中年人生活內斂以後而走的僻路。寂寞一點,冷落一點,然而同別人一樣是“生存”。

我們在原生家庭,所受的教育之下,成為各種各樣的複製品。強大的基因遺傳給我們相似的品類。現實讓我們成為變色龍,畢竟適者生存。但改變物種的往往是最叛逆的那一個。連發出自我真實的呼喚都沒有勇氣的人,最終成為了沉默木訥的大多數。

弗洛姆説:物質充裕的時代,人與人之間的紐帶變得脆弱,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變得疏遠。我們企圖逃避焦慮,其實就是想逃避自由,逃避自由帶給我們的責任和重負。只有認清自己,擁抱真正的自我,才能找到真正的快樂。在這個物慾橫流的時代,我們有多少勇氣堅持做真實的自己,哪怕四周的人羣都向你扔石子吐口水或臭雞蛋,你會依然微笑着朝前走嗎?

為了名利雙收,為了體面,為了包裝更完美更炫目的外在標籤,我們都把真實的自己深深地隱藏起來,甚至於都忘了自己到底是誰,想要什麼,要去哪裏。不僅如此,我們在變異自我的同時,還一刻不停地在壓制和修改自己的家人和孩子:配偶工作要好,年終獎要多,肚子要小,臉蛋要美,身材要挺;孩子學習要好,雙商都高,足夠懂事,最好永遠第一。彷彿只有擁有了這一切,就是最幸福最完美的人生。我們很輕易就去指責傷害自己最親近的人,甚至是自己。怨憎會的疲倦,讓我們昏昏厭世,猙獰而又無力。

你有多久沒有在黎明時分恭候一場絢爛的日出,看沙鷗翔集,聽天籟之聲?不是世界太喧鬧,是我們遠離了寧靜的內心花園。有沒有一片芳草讓你湧起對生命的感動,一朵蓮花令你對修行動容,一個老友讓你對友誼感念,一個陌生人的微笑讓你還能聯想起善念?日漸衰老的父母,逐漸強大成長的孩子,一直都在努力堅持的伴侶,總是不離不棄的親友……這一切都是我們活着的理由,是我們修行的動力源。

養育,不光需要陽光水分,還需要相互肯定和欣賞。重新養育一些東西的感覺,真好!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8

寒假在家翻了翻家裏的書櫃,找到了這本《一個人的朝聖》,之前在kindle上看到了許多推薦,我對他的感覺好像就像是我們聽説的虔誠的教徒在禱告這樣的印象,但當我打開這本書,卻不是我認為的那樣。

這本書的作者是蕾秋·喬伊斯(Rachel Joyce),英國資深劇作家。寫了二十年的廣播劇本,也曾活躍於舞台劇界,拿過無數劇本獎。《一個人的朝聖》是她的處女作,已暢銷三四十個國家,入圍20xx年“布克獎”。

作為一名作家的處女作,就榮獲布克獎,真的是對一名作家最好的鼓勵。

布克獎被認為是當代英語小説界的'最高獎項,也是世界文壇上影響最大的文學大獎之一。從1969年開始頒發,每年頒發一次。最初只有英國、愛爾蘭,以及英聯邦國家的英文原創作家有資格入圍參評,20xx年起,全世界所有用英語寫作的作家都可以參評布克獎。榮獲布克獎幾乎已經成為"最好看的英文小説"代名詞,是廣受世界矚目和討論的小説獎。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在釀酒廠幹了四十年銷售代表的六十歲退休老人,名叫哈羅德·弗萊,他這一生沒有升遷,既無朋友,也無敵人,生活平靜,與妻子的關係也漸行漸遠,日復一日。一天他收到一封告別信,來自患了癌症二十年未見的老友奎妮。在哈羅德年輕時,是奎妮幫了他,因此他一直記得這件事,震驚、悲痛之下,哈羅德寫了回信,在寄信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自己已經60多歲了,但是自己的生活過得是一團亂麻,經過了一個又一個郵筒,越走越遠,他想着,走下去,我總能到達終點,最後,他從英國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東北,橫跨整個英格蘭。這六百多英里的旅程也是他穿越時光隧道的另一場旅行。87天,627英里,只憑一個信念:只要他走,奎妮就會活下去。之歌信念使他堅持了下來,並且在一路上他找到了自己人生的意義,超越了自己。在別人不理解的時候,如何堅持自己的意見。

這本書承認人的脆弱與不堪,但卻依然有着感動人心的救贖的力量存在,而不説我們應該怎樣克服自己的弱點、逃避自己的侷限,不用所謂的“勇敢”、“光明”、“討人喜歡”的一面來武裝自己,壓抑下不安來博得他人的認可、關注與崇拜。弱點也可以帶來光明,陰影也並沒有那麼不堪。就像我們這些平凡的人一樣,並沒有什麼非凡的成就,只是如塵埃一樣,低落到地裏。我們中也許有人為了生活,獲得很卑微,很可憐,但是人一生中總要有一個點事可以釋放自己的光芒的。也許只是一封信、一個決定、不再逃避以及路上的堅持,就有了一場救贖和這個感人的故事。這樣的故事是我們感動,有時候會懷疑自己,人的一生應該怎樣度過,哪什麼才是有意義的人生,大多數人説的就一定對嗎?烏合之眾這個詞是有一定的來源的。那麼對於我們平凡的人來説,追求人生,追求優秀,追尋人生的意義。感受愛與快樂,温暖我們的人生。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9

近來一個月的時間都在看《一個人的朝聖》,説實話剛開始買這本書,我是聽朋友説過覺得還不錯,我就去買的。

光聽名字就覺得很酷,總給我一種勇敢的感覺。

但是事實卻和我想的不一樣,這本書看了前面50頁的時候,我甚至到了看不下去的時候,覺得很平淡,我甚至有點討厭哈羅德起來。特別是看到他的兒子在他面前溺水他也沒有做什麼。看到這裏的時候覺得他不是一個稱職的父親,雖然這和他的經歷有關。

其實這個故事很簡單,就是他的朋友奎妮得了癌症。給他寄了一封告別信,他想起來以前做事的事情,決定徒步從家門口出發去看她,這個決定剛出來的時候,妻子也是反對的。

哈羅德覺得自己退休後也沒事做,自己臨時決定説走就走,簡單的行李就出發了。

一路上他遇到了很多人,得到了一些人的支持和嘲笑。最關鍵是自己沒有指南針,沒有過多的錢,都是步行,甚至在徒步中總是會想起自己的兒子,妻子,母親還有父親。

想起生病的朋友,也許她正在等着她,也許他一直在走,不停下來。她就會一直活着,這好像是一個信念,一直支撐着他前進。

其實過程中他的腳受傷後,路過的人也勸他放棄過。甚至是他自己給妻子打電話也放棄過,但是妻子是從不理解到了支持,幫他訂了一個酒店,讓他睡一覺醒來繼續出發。

看到這裏我真的很感動,為他的妻子,大概是真的愛他,才為他擔心每天,也想着讓他完成,別後悔,別給人生留下來遺憾。

這也許就是是所謂的愛屋及烏,因為愛,所以支持你。

漸漸的他的故事被很多人所知道,甚至有些人來選擇和他一起徒步。也是影響了很多人,得到了一些人的幫助,才開始有了“朝聖者”。

隨着一頁一頁的看下去,好多事有了眉目,就如他的.兒子其實是死於自殺,就如他之所以去看她是因為很多年前他欠她一句對不起。

其實兒子的離開。對自己的打擊很大,也是因為兒子的離開,和妻子好像變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在這個徒步過程,想起來自己平淡的生活,還有過往的種種,他好像一點點找到了過去的那個自己。

看到朋友的那一瞬間,雖然朋友不能説話了,但是自己做到了自己的承諾,還是欣慰的吧。

也和妻子説開了過去的祕密,兩個人回憶第一次見面的場景,又找回了過去的愛情,這些年平平淡淡一直生活着。其實她們還是互相相愛,只是因為一些事和人,使她們變得話語和交流很少。

朋友是離開了的,但是走的比較從容,這個故事的結尾是他和妻子和好,繼續回去生活。

這個故事給我最深的就是他在徒步的過程中,一點點挖掘了過去的傷害,直接面對那個過去的自己,那個傷痕累累的自己。

重新讓世界走進來,讓生命充滿陽光,這是一場靈魂之旅,亦是一場救贖。幸運的是他做到了!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0

非常壓抑然而很有用的自省,為什麼漸漸發展成只有努力就會有希望的雞湯,還演變成“言情小説”,續集乾脆來個小三赤裸裸大表白?!

書中接近一半的時候哈羅德備齊了徒步需要的裝備,又或者莫琳與雷克斯成為朋友開始,“朝聖”真正成型,亦漸漸顯露雞湯的本質。作者後半部囉囉嗦嗦的段落大概是為了合理化哈羅德徒步的決定,其實大可不必,多數時候人的重大決定都是一時衝動。中後部一堆人的圍觀讓書的脈絡俗套化,彷彿是大眾的注視讓故事必須朝着雞湯方向發展,繼續呈現陰暗壓抑的自省模式不夠積極向上正能量。而尾聲時哈羅德與莫琳和好的隱喻如此童話般的不切實際——如果87日的步行就能修補20年的裂痕,那麼這個裂痕其實並不深,那怎麼可能20年間都沒有任何契機可以修補?而且明明朝聖者是哈羅德,怎麼最後獲益最多的好像是他的妻子莫琳——交了朋友,修整了花園,敞開窗户接納陽光,充實地過着一個人的`時光。到頭來弱者仍舊是哈羅德,甚至最後一程路都幾乎堅持不住,要從妻子身上尋找勇氣。

我認為書到中途就此打住或許更好,路程完成與否,是否在朝聖路上實現自我救贖都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在路上,在獨自一個人行走的路上有時間反思自身。但我對此非常悲觀主義,到了65歲才反省20年前的所作所為是來不及了,所以我認為悲劇能賦予這本書更偉大的意義。這本書看到一半其實有背脊發涼的恐怖感——莫琳的內心獨白,“問自己過去二十年到底哪裏出了錯”——二十年耶,整整二十年過去了才忽然驚覺“錯了”,真的還能挽回麼?那麼失去的20年怎麼辦?“雨打在電話亭頂上,窗外昏暗的燈光化成了液體。他想留下來,好好和莫琳聊聊,但沒有可説的話了。兩人之間培育了二十年的沉默與距離已經太深太遠,連老生常談都感覺空洞,直刺人心。”“兩個靈魂之間的裂痕是無法彌補的。”

如果第一部是雞湯,第二部是根本不用讀,對奎妮最後的一絲同情也喪失殆盡。本來第一部就沒怎麼提到這個人,到底是發了什麼神經作者才覺得要來個續集——如此不堪的續集。奎妮口口聲聲説自己愛哈羅德,但是明知道哈羅德兒子情況很糟糕,為什麼不提醒他?她以為自己有什麼資格偷偷地介入別人的家庭,還以為自己的心思藏得很好。全世界都知道了,她還自以為是地扮演弱者。“我最開始的打算是站在配角的位置上,安靜地愛着你。但我卻把自己置於你生活的正中了,看看我都做出了多麼可怕的破壞。”真正可怕的小三不是咄咄逼人那種,而是什麼都不説什麼也不做就一直黏在男人身邊裝善良裝可愛那種!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1

平淡的退休生活被一封書信激起了波瀾,想要回信卻始終覺得語言太過貧瘠,在寄信的路上,總以為一封信的分量太輕,還應該做得更多一點。猶豫間就這樣錯過一個又一個郵筒,在某一個瞬間下定決心要走路去看望老友,用這種帶着某種宗教意味的方式為老友祈福。

剛開始除了腳上的水泡一切都還順利,隨着越走越遠,一樁樁往事浮現,哈羅德的狀態波瀾起伏,有時受困於母親的拋棄,有時受路人的鼓舞,有時苦於與莫琳關係的惡化、兒子的疏離,有時又被大自然所震撼,當朝聖的故事被報道引來一羣追隨者,他從最開始的感恩到後來的無所適從,最終離開了朝聖者們獨自行走,他的朝聖之路也是一個內心的旅程,不斷回憶不斷懺悔不斷釋懷。故事的高潮是在快要到達目的地的時候,這段路程完全不像哈羅德曾經想象的那樣,沒有鮮花沒有掌聲,他完全迷失了自己,也迷失了方向,走錯了許多路,是他整個旅途中最痛苦黑暗的時刻,這讓我很困惑,不明白作者為什麼要這樣安排,當謎底揭曉時不禁為作者的奇思讚歎,原來當他原諒了母親的拋棄、諒解了莫琳的疏離、知道了奎尼的等待,戴維的死卻讓他深深自責無法自拔,他意識到自己這樣走路根本於事無補瀕臨絕望而選擇了放棄。最終是莫琳的`理解與支持,讓他堅持走到了終點,雖然奎尼並未因他的行為而得到救治,但是哈羅德、莫琳與奎尼都得到了救贖,死者安息,生者釋懷。

看書過程中有個很大感觸,作者的語言總讓人感同身受,“星星一顆接一顆在夜空中刺出亮點,漸濃的夜幕開始戰慄”、“路旁的櫻桃樹站在厚厚的一裙花雲裏,一陣風吹過,便散下一地五彩的糖果紙”、“一層厚厚的烏雲灰壓壓地蓋住天地,一場又一場的豪雨幾乎要將所有東西的顏色輪廓都打掉”等等,描繪細膩豐富,伴着哈羅德的情緒一起跌宕起伏。

“哈羅德途經兩位推着嬰兒車的年輕女士,一個腳踩踏板車頭戴花哨棒球帽的小男孩,三個遛狗的男人,一個徒步旅行者”這段描述讓我想起了曾經的2次深夜的徒步,一次是13年的夏天花了2個小時35分鐘走了12.5公里,當時在空間裏還留下了記錄“有清風無朗月,路遇小狗三兩隻,納涼人家七八處,吃哈密瓜的父女一對,酒席擺了三攤,腳崴了四次”,竟有如此相似的描述暗覺有趣。另一次是19年五月半夜11點多暴走7公里,好像都沒有特別的理由,興致到了説走就走。但是走路的時候,隔離了手機、隔離了世界,只有天空、道路、路燈和我,偶爾微風拂面,不去想身後的繁瑣明天的未知,只有當下,只想着把一隻腳放在另一隻腳前,不失為一個放空與暫停的好方法。

就像書裏寫的那樣,當一個人與熟悉的生活疏離,成為一個過客,陌生的事物都會被賦予新的意義。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2

《一個人的朝聖》是本英國長篇小説,當時看它時,覺得故事平淡,內容也簡單:講述的是一個退休老人,為了探望病危友人,獨自踏上漫長旅程,用行走的方式,行程87天,627英里(大約相當於1009公里),最終完成自我救贖的故事。

但小説看了兩年多,一直心裏有這個故事,也一直在想為什麼會有這個故事的影子呢?尤其是在自己跑步的時候,好像跟這主人公一樣踏上旅程,一路上也會想很多,關於生活、工作、友情、親子。想想,我和他,不一樣也是人生的旅人,也在路途中反思與領悟嗎?

小説講的,其實是一個自己和自己和解,關於愛的治癒的故事。

男主人公很普通,甚至是個生活中的LOSER:原生家庭的支離破碎讓他患得患失,害怕失敗,害怕自己不真實的幸福,與妻子的感情慢慢變淡、兒子的自殺使得家庭關係降至冰點、此後的二十年,家庭關係一直是冷漠與疏離狀態、平庸的職場生涯、因害怕失去工作,懦弱而辜負了友人......

男主人公的朝聖之路,從收到一封信開始,二十年未見的同事,因患了癌症,寫信來與他道別。男主人公寫完回信,路過郵筒想投遞時,覺得用寄信的方式去鼓勵,太簡單,而且他也想起當年的懦弱,以至於錯過一個又一個郵筒,偏離了家的方向也不自知,想着能為友人做點什麼,但又不知道怎麼做。

直到路過加油站,一個女孩跟他説:“或者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點理性,多一點信念”。於是主人公決定用步行的方式去友人的療養院,希望用這種方式讓友人等他,堅持活下去。

一個人的朝聖,其實是自揭傷痛,去面對我們不敢面對、不願意面對的心結,在完成自我救贖的.時候,也完成對別人的救贖。最終,他完成了徒步,見到了友人,友人帶着微笑離去,妻子開車來接他回家,兩人也相擁和解。

“一路上我記起了很多東西,很多我都沒有意識到自己忘了的回憶,有戴維的,還有你和我的。我甚至記起了我母親,有些回憶很不容易,但大部分都很美,我很害怕,我怕有一天,或者很快,我就會又把它們弄丟,這一次永遠都找不回來了。”

男主人公一直覺得自己一無是處,但他後來所記起的,大部分都是美好的回憶。記憶喚醒了美好,曾經以為無法治癒的傷痛也煙消雲散,男主人公最終修復了愛的關係。

我沒有主人公那麼長的時間,可以穿越地域,來一場時空之旅。每天的跑步,便是我的放空時間。跑步過程中,身體放鬆,與黑夜融為一體,內心安寧,什麼都可以想,什麼都可以不想。想的時候,過去的點滴,有甜蜜、苦澀、快樂、遺憾。很多情緒在我的腳下慢慢展開、呈現,讓我內心更加温和,也讓我更珍惜生活中的美好。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3

“給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饋贈,既需要謙遜,也需要勇氣。”在《一個人的朝聖》中,從哈羅德一路向北去看望女同事奎妮的旅途中,我明白了我們要學會接受,着手改變,懂得放下,這樣才能更好地成長。

接受自己的平凡,是一生的必修課,我們要認識自己的平凡,我們因接受平凡,才能變得不凡。

哈羅德的童年並不快樂,事業上也毫無建樹,在兒子戴維自殺後,再也沒有開心過,由於各種痛苦堆疊,他陷入自我否定中,越來越消沉。但在這個旅途中,他學會了審視自己,打破了內心的桎梏,一路上他遇見了各色各樣的人,每個人普通卻又獨特,他們會重複犯各種錯誤,會為自身不完美而焦慮,他開始直面自己的平凡。周國平説:“人世間的一切不平凡,最後都要回歸平凡,都要用平凡的生活來衡量其價值。偉大、精彩、成功都不算什麼,只有把平凡的生活過好,人生才是圓滿的。”只有認清自己的人生定位,擺正自己的生活態度,才能以更好的狀態去享受生活。

慾望越大,期望越高,這隻會讓自己越累,學會接受,才能真正改變。接受是認識自己的.前提,改變讓人學會成長。我們都曾抱怨命運的不公,我們卻在面對千篇一律的生活時不做任何改變,我們要學會面對未知和挑戰。

哈羅德在旅途中面對他人詢問是否可以走到貝里克時,他回答:“只要敢一步接一步往前走,總會到的。”他自退休後一直在自己的舒適區裏過着安逸的生活,但當他決定去奎妮所在的城市時,他的生活發生了改變,他在不斷地挑戰自己,改變自己。世上最難的事從來不是已經做的,而是還未去做的。對於當今時代的我們來説,存在一個普遍現象,我們特別容易滿足,即使厭倦自己的碌碌無為,但卻依然躺平,精彩的人生要我們不斷地努力去爭取,因為選擇了改變,才可以面臨更多的選擇。

學會了接受,才能懂得放下,放下是對自己的救贖,我們才能有嶄新的生活。

哈羅德和妻子的孩子戴維在十八歲那年選擇了自殺,這讓他們陷入了深深的自責與相互埋怨之中。但是在這場朝聖中,他們選擇了放下,重新審視自己,不再互相責備,在選擇放下之後,他們收穫了久違的美好。人生就像修剪花枝,你總要學會恰到好處地剪去不好的枝椏和葉片,才能擁有另一片海闊天空。放下過往的痛苦,才能開始享受生活,放下內心的枷鎖,才能擁有新的幸福。

在小説的結尾,哈羅德見到了奎妮,雖然奎妮還是走了,但哈羅德在這個旅途中收穫了更多,命運在給予我們苦澀和傷痛的人生時,亦賜予我們重新生活的能力。我們要接受該接受的,改變該改變的,放下該放下的,學會珍惜當下,感恩所有經歷,只為更好地成長。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4

平凡人見證奇蹟,英雄締造奇蹟。87天,627英里,一個退休老人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突然決定出發,以其精神力量挽救生命垂危的老友,隨即克服大量難以想象的困難徒步穿越英格蘭,以其執着和勇氣將不可能變為現實,用實際行動塑造了一段傳奇。然而,當我們跟隨《一個人的朝聖》的作者蕾秋喬伊斯的筆觸,拋開紛雜與浮華,一步步揭開明亮的光環下所隱藏的真相時,卻漸漸發現故事的主人公哈羅德不僅僅是普通人中最不起眼的一個,甚至,按當下的流行説法,他幾乎可以稱得上是一位loser,木訥寡言的他不過是憑着一份最單純的初衷,以最為質樸的方式在回報一份埋藏在心底多年的良善與歉疚。正如那個《阿甘正傳》裏的阿甘,成功是因為簡單。

終其一生,即便是在完成了627英里的徒步旅程後,哈羅德都沒有真正學會如何面對他人的無助,於是,生性善良的他就只得按捺住悲傷,別過臉去逃避現實,也由此在繼“沒人要的兒子”之後成為“失敗的丈夫”和“缺位的父親”。人生如同一個錯綜複雜的迷宮,每個岔口的不同選擇都指向千差萬別的結果。在荒涼的晚景中最不經意的回望,也能瞥見灰暗來路上與你擦肩而過的那一千萬種其他可能。於是,那些蟄伏的思緒漸漸奔湧,那顆早已日漸麻木的心也開始悸動。正如著名詩人狄倫托馬斯的詩句:不要温順地走入那個良夜,老年應當在日暮時燃燒咆哮;怒斥,怒斥光明的消逝。在路上的哈羅德因為一個簡單的目的出發,卻從萍水相逢的路人身上找尋到了自己的其他可能性,終於在花甲之年收穫了想要的人生。

627英里,不僅是用腳邁過的距離,是地理上的穿越,更是用心靈和回憶丈量的'旅程,是真正的人生之旅。也許是當身體放歸大自然時,心靈更容易找到最本真的記憶,更容易從逝去的歲月中尋回隱匿的自我;也許是因為擴大的視角、開放的交流容易讓人在接受和思辨中學到更多。旅途中的哈羅德不僅漸漸讀懂了人生,學到了只追求最珍貴的親情、愛情、友誼,而放棄其他一切外物,更學會了接納自己,從而感悟到“給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饋贈,既需要謙遜,也需要勇氣”。作者以明暗交織的寫法將哈羅德的身體之旅與心靈之旅相結合,交替表現,而當哈羅德站在旅程的終點時,其空間上的旅行更像是作為心靈之旅的背景而存在,或者説,是心靈之旅投影到現實空間的一個映射。當那個愈加自信、篤定、堅強的哈羅德重新站在妻子莫琳面前時,找回幸福的婚姻只是情理中的必然。

也許,你依然要説,《一個人的朝聖》只是虛構的故事,627英里終究不是現實。可是,請記住,“虛構的故事也有其意義”,就像加油站女孩所説的“如果我們都不趁着現在偶爾瘋狂一下,日子就沒什麼盼頭了”。來吧,接受“不可能”,一杯執着加幾滴瘋狂,生活會更加充實而快樂。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5

很久之前看過藏民因為心中信仰,一路跪拜至神山,由此對朝聖略有概念,同時也感慨與敬佩心中信仰的無窮力量。閒暇時刻也曾暢想,有機會一定親身感受下朝聖路上的人與物!

一直以為只有心中有信仰才能支撐人完成整個朝聖過程,直到看到這本《一個人的朝聖》。這本書的作者是英國作家蕾秋·喬伊斯,於20xx年首次出版。主人公哈羅德·弗萊是一個沒有任何信仰的60多歲老人,因為二十年前曾共事的朋友奎妮·軒尼斯的一封信,由此踏上了名為拯救奎妮的征途。誰也沒有想到,因為這個臨時的決定,徹底改變了哈羅德和妻子莫琳已經降為冰點的夫妻關係,挽救了兩人之間丟失二十年的親密感情。也因為這次旅途,哈羅德終於學會表達自己對兒子戴維深沉的父愛,雖然已經來不及,但哈羅德終於寬恕了自己,解救了自己的身心。

最初,只是想要將給奎妮的回信送到郵筒,想到曾為他背鍋,彼時無比理解他的奎妮,此時卻正忍受着病痛折磨,自己除了回覆幾句不疼不癢的話語做不了任何事情,我想哈羅德是難過的,所以他才會過了一個又一個的郵筒卻無法投出那封回信。直到聽到加油站女孩關於信仰,關於救贖的故事,他終於下定決心:他要救奎妮——通過走路的方式。促使哈羅德做出這個決定的原因,除了加油站女孩的`故事,應該還是此時毫無溝通交流,甚至分房而睡的妻子。二十年前因為戴維的死,哈羅德與妻子莫琳的內心至今沒有得到寬慰,妻子覺得一切都是哈羅德的問題,她寧願對着戴維空空的房間對着空氣講話,也不願意坐下來跟哈羅德好好溝通。哈羅德一樣,他深信是因為自己才導致了兒子的死亡,他的內心一樣受着煎熬。

而奎妮,她知道戴維,他也理解哈羅德,哈羅德踏上的不僅僅是拯救奎妮·軒尼斯的征途,更是救贖自己的路程。整個過程中,哈羅德不斷想起自己的父親,母親,兒子戴維及妻子莫琳。父愛,母愛的缺失,讓哈羅德一直沒學會如何對兒子正確的表露自己對他的愛。也正是因此,這成了自己與莫琳之間橫亙的深壑,他們再不會像從前一樣,親密的依偎,甜蜜的共食,彷彿成了陌生人一般。

整個過程中,由最初的一個人,到一羣人,再到最後的一個人,哈羅德由最初的無法堅定,到堅定無比的繼續上路,再到最後的持續否定自己的想法,哈羅德一步一步救贖了自己。而妻子莫琳,由最開始的憤怒,無法理解,發展到開始恐慌,再到最後的支持,愧疚,真正意識到自己其實一直愛着哈羅德,並慢慢放下了戴維,從內心理解了哈羅德,寬慰了自己因為戴維的去世,一直緊閉憤怒的靈魂。整個旅程中,遇到的人和物,都是必不可少的,不斷的釋放內心的矛盾,把自己對兒子的愛轉化為不斷的回憶,不斷的自我檢討,終於,在旅程結束的時候,身心均得到了釋放!

不得不説,文中哈羅德因為想到兒子後的不斷落淚,感人至深。父愛如山般可以依賴,依靠,可惜戴維卻一直無法體會!

Tags:讀後感 朝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