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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鵝旅行記讀後感【精】

欄目: 觀後感 / 發佈於: / 人氣:2.93W

當認真看完一本名著後,相信大家一定領會了不少東西,寫一份讀後感,記錄收穫與付出吧。現在你是否對讀後感一籌莫展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騎鵝旅行記讀後感,歡迎閲讀與收藏。

騎鵝旅行記讀後感【精】

騎鵝旅行記讀後感1

你一定聽説過《尼爾斯騎鵝旅行記》吧?它是瑞典女作家塞爾瑪·拉格洛芙寫的一部童話,曾獲得諾貝爾文學獎,是一部風靡全球的著作。翻開這本書,我不由得被書中扣人心絃的情節深深吸引,一口氣就把它讀完了。

書中主要描寫了一個十四歲男孩——尼爾斯騎鵝旅行的有趣經歷。尼爾斯是一個非常調皮、喜歡惡作劇的孩子,經常欺負家裏的小動物。一個小精靈為了懲罰他,把他變成了拇指大小的小人兒。從此,尼爾斯和一隻叫莫頓的鵝跟隨遷徙的大雁羣開始了周遊瑞典的旅行。在旅行途中,尼爾斯克服種種艱難險阻,勇敢地同惡勢力作鬥爭,熱心幫助別人,在旅途中做過的好事數不勝數,因此得到大雁羣的領班啊卡和各種動物的尊敬。尼爾斯終於明白惡有惡報善有善報,由一個成天欺負小動物、愛胡鬧的搗蛋鬼成長為一個樂於助人、關心動物的好孩子。回到家後,他憑藉自己的愛心恢復了原形。

讀了這本書,我體會頗深。細細品味書中的'道理,這個充滿趣味的童話不正是在告訴我們:做什麼事都要心存善意,學會尊重他人,熱心幫助別人,才能成為一個受人愛戴的人。

看着這本書,就像在品一壺好茶。尼爾斯的旅行過程多麼神奇而美妙啊,我不禁也想和他一起騎着鵝翱翔在藍天白雲之間,一起去幫助更多需要幫助的人,向人間播撒愛的種子。

騎鵝旅行記讀後感2

今天我翻到一本書名叫《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我覺得很好奇,心想:人怎麼能騎在一隻鵝的身上去旅行呢?帶着這樣的疑問,我讀完了整本書。

原來故事的主人公尼爾斯是個有名的“淘氣王”,他經常欺負小動物。這一天小精靈來到他家,他竟然還捉弄小精靈。小精靈一生氣,就把尼爾斯變成了一個小人以此來懲罰他。有一天,一羣大雁在他家的上空飛過,他家裏養的年輕公鵝莫頓動心了,也跟着大雁們飛了起來。尼爾斯很着急,連忙抓住莫頓的頭,想把他拉回來。可是尼爾斯太小了,雖然使足了渾身的力氣,還是被莫頓拉到了天上,開始了他奇特的旅行。一路上,他們碰到了許多動物,有狡猾的狐狸,多嘴的喜鵲太太,還有大雕,烏鴉等等。在這次旅行中,尼爾斯遇到了許多困難,但他憑藉自己的機智,勇敢,並在朋友們的幫助下戰勝了困難。最後回到家時,他已經不再是原來的淘氣王,而是變成了一個懂事聽話的好孩子。

書中有這樣一段話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憑你一個人絕對防備不了這些敵人,但是我們有很多朋友啊。如果空中出現了雕,麻雀會警告你;如果樹上藏着貂,松鼠會告訴你;當狐狸偷偷地跟過來時,野兔會立刻警告你;當有蛇的時候,蟋蟀就會大聲叫喚。一個人防備不了,有朋友幫忙的.話就好多了。”這段話讓我懂得了:遇到困難,一個人的力量是不夠的,要團結才能成功。

讀完了這本書,我覺得這本書裏面的內容很有想象力,彷彿帶我走進了另一個世界。這本書的作者是拉格洛夫。這本書還是世界文學史上唯一榮獲諾貝爾文學獎的童話作品。聽了我的介紹,你是不是也想看看這本書了呢?

騎鵝旅行記讀後感3

讀了《尼爾斯騎鵝旅行記》之後,我覺得這是一部十分精彩的兒童小説。它講述了一個十四歲的瑞典小朋友的冒險故事。

書中有兩個可愛的主人公,一個是被小精靈變成拇指一樣大小的小不點尼爾斯,另一個是莫頓,它是一隻家鵝,可是另人沒有想到的'是,這隻家鵝竟然神奇般地飛了起來,馱着尼爾斯和大雁們一起旅行。在旅行的過程中,小不點尼爾斯和大白鵝莫頓相依為命,大白鵝還捉魚給尼爾斯吃。這讓尼爾斯這個不喜歡小動物的人改變了對小動物的看法。從這之後,但凡有小動物遇到了危險或困難,他都不惜一切代價幫助它們解決。比如:幫助黑老鼠趕跑灰老鼠;和狐狸斯密爾做鬥爭;和大公羊一起戰勝狐狸等。一路上,他們互幫互助,衝破重重困難。這讓尼爾斯感受到愛的力量,成為了一個樂於助人,聰明勇敢的好孩子。

尼爾斯騎着大白鵝和大雁們周遊了整個瑞典,每個地方都美不勝收,讓人流連忘返。而且他還聽過許許多多奇奇怪怪的傳説,在這些傳説中,他不僅學習到了祖國的地理構造,礦產資源等很多豐富的知識,也瞭解了許多風土人情和人們的生活習慣等等。成為了一個見多識廣,十分勇敢的男孩。最後,尼爾斯回到了爸爸媽媽身邊,恢復了原來的樣子。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告訴了我們什麼是善惡,也讓我懂得了只有善良、熱情、勇敢的孩子才會得到別人的尊重和愛戴。我以前不太喜歡幫助別人,讀了這本書後,希望自己能像尼爾斯一樣能夠幫助到需要幫助的人,因為幫助別人,快樂自己。(張哲菡)

騎鵝旅行記讀後感4

寒假我讀了一本名叫《尼爾斯騎鵝旅行記》的書。《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是瑞典女作家塞爾瑪。拉格洛夫一生中寫的唯一一篇長篇童話,同時也是她最膾炙人口的作品。拉格洛夫在書中,不僅將北歐美麗的自然景物與人類心靈的陶冶巧妙地融為一爐,同時也不忘揭示人生的`哲理,教育孩子們要熱愛小動物。

這本書主要講了有一個名叫尼爾斯的調皮小男孩,因捉弄了一隻小妖精而變成了一個小人兒。一隻家鵝馬丁不甘心終日生活在鵝棚之下便跟隨一羣野鵝飛往了北方。不過在這次空中之旅中,馬丁並不輕鬆,尼爾斯也被自己的窘樣弄得不知所措。但最後,尼爾斯變了回來,成了一個品學兼優的好孩子!

讀完這本書後,我很欣賞尼爾斯,雖然他以前是個壞孩子,但在這次旅遊中,他動用了自己所有的智慧,幫助自己和鵝羣逃過了一劫又一劫,在這一次次的變故中他也變得善良了!

我也很喜歡馬丁,因為他雖然是一隻家鵝,但它很有理想不想做家鵝,就逼自己學會了飛行,成了一隻了不起的野鵝,還和尼爾斯成了好朋友呢!

這本書不僅豐富了我的視野,最主要的是告訴我們要愛護動物。有一次,我回農村,看到了許多麻雀窩,於是就讓哥哥給我從窩裏掏了幾個,我拿回了家。當我坐在窗前正在玩弄這幾個蛋的時候,幾隻麻雀就向我撲了過來,要不是有窗户擋着,我的臉就被“破了相了”。原來它們是這些蛋的父母。這時我突然想到了尼爾斯,他就是因為愛捉弄小動物才變成小人的,我可不想變小,嚇得我連忙把窗户打開,把蛋還了回去。誒,我差點釀成了大錯!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這本書展現了人與鵝羣的驚險之旅。欣賞它不僅可以欣賞到自然美景,還可以瞭解很多動物的形貌特徵和生活習性;與此同時,在尼爾斯的故事中還能“照出”自身缺點,優化自己。

這本書非常好看,我希望大家都來看看這本書吧!

騎鵝旅行記讀後感5

這幾天我被《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深深吸引住了,它是那麼的有趣、浪漫、神奇,讀着讀着,我會不由自主地跟着尼爾斯凌空雀躍起來。

主人公尼爾斯原本是一個不愛學習、喜愛搞惡作劇的頑皮小男孩,因為捉弄小精靈而被小精靈變成了一個小人兒,和雄鵝一起展開了一場奇異的旅行。我彷彿也和尼爾斯坐在鵝背上,伸手就能觸摸到那柔軟的雲朵,從天上俯瞰千山萬水,感受着風兒在耳旁的歡呼。

在路上,尼爾斯結識了大雁,大雁接納了他。之後,在一個夜裏尼爾斯經歷了與狐狸斯的一場激烈鬥爭,他不再是以前的那個頑劣的令人討厭的孩子,而變得善良、勇敢和堅強。人是要有所經歷才能成長的。我總感覺自己的生活太平淡了,真希望也能有一段驚心動魄的經歷,那我一定會用畢生所學把這段故事譜寫得格外精彩。

尼爾斯在旅行中發現了小灰雁鄧芬,他們結伴旅行,他一路上不斷收穫各種各樣的動物朋友,也懂得了要與小動物們友好相處的道理。他憑着自己的勇敢和善良救出了松鼠,使他爭取到小動物們的.友誼。

老師經常教育我們,動物是人類的好夥伴,我就是一個願意和小動物交朋友的女孩,在我的堅持下家裏有了兩隻小狗、一隻小貓和三隻小雞呢。因此,尼爾斯的故事是越來越讓我着迷了。

後來,尼爾斯甚至拒絕了阿卡送他回家的建議,希望繼續和大雁一起旅行。我在心中暗呼:這也是我的願望啊!

最後,尼爾斯回到了家,重新變回了正常的人,而與雁羣一起旅行的經歷,讓尼爾斯學會了勇敢、友善、正直、愛護動物,這一切都將成為他生命中最大的財富。《尼爾斯騎鵝記》也成為了我的好伴侶,它教會了我:只要用真心去對待他人,有勇氣去面對一切困難,我們未來的路就會越走越平坦。

騎鵝旅行記讀後感6

記得冰心曾説過:“童年是夢中的真,是真中的夢,是回憶時含淚的微笑”。在我的童年裏,更多的則是那一部部美妙的童話故事,是它們伴着我快樂的成長,但最令我魂牽夢縈的是《尼爾斯騎鵝旅行記》這部經典作品。

文中講述了一位名叫尼爾斯的十四歲男孩,因罩住了藏在媽媽大衣箱裏的精靈,而受到了嚴厲的懲罰——他變成了一個小人兒……接下來便是他與大鵝莫頓的神奇的天空之旅……

當我讀到尼爾斯在空中看到方格子布般的牧場、碧綠的黑麥田、褐色的老苜蓿地、鑲着黃邊的山毛櫸樹林時,我驚呆了——這不正是夏天清晨里美麗的一張張剪影嗎?

狐狸斯密爾和雁羣的戰爭,讓我看到了尼爾斯的`機智勇敢和它們的團結互助。當尼爾斯渴望回到自己家鄉時,我也體會到了那份脱離親情温暖的艱苦和無助,彷彿自己身處其中,無法自拔。

百年一次的復活節更是在我幼小的心田裏種下了一顆夢幻的種子,騎着掃帚的巫婆,大海上百年一次升起的繁榮的城鎮,為我的心靈蒙上了一層神奇、朦朧的輕紗,也為我心中所想象的世界增添了夢幻的色彩。

睡夢裏出現過無數次地場景,一羣展翅高飛的雁羣后面,緊跟着一隻潔白的天鵝,鵝背上還有一個帶着紅色帽子的小人兒,他緊緊依偎在那裏,眼睛卻向着遠方眺望。我猜想應該是在尋找自己的家吧!此時此刻,他的父母也一定在等待着尼爾斯,卻不知自己的孩子已歷經風雨,成為了一個懂事、有責任心的人,這正是孩提時代的我想要的——環遊世界。

這就是我最喜歡的經典作品——《尼爾斯騎鵝旅行記》。即使我無法遇見尼爾斯,但我知道,心中的夢早已和尼爾斯隨着羽翼的扇動,向雲層深處駛去……

騎鵝旅行記讀後感7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是五年級的推薦書目,一開始,我就被這本書的名字吸引住了。

在閲讀之前,我對這本書有很多疑問:尼爾斯是誰?為什麼要騎鵝旅行?他去過哪些地方?尼爾斯能騎上鵝嗎?

所以,在五、一節假期中,我便把這本書讀完了,書一讀完,也解了我心中許多疑惑。

尼爾斯一開始是一個粗野、頑劣的搗蛋鬼,他總愛戲弄家畜。一個小精靈為了懲罰尼爾斯,便把它變得比家畜還小。

尼爾斯變小以後,去找家畜來幫忙,而家畜們因為尼爾斯沒變小以前老是捉弄他們,所以家畜們都不願意幫助他。

這時,大白鵝莫丁被天上的大雁迷住了,想與大雁一起飛,尼爾斯想要攔住它,卻因為自己變得又小又輕,被莫丁帶上了天空,開始了旅行。

我想,這應該就是書名叫《尼爾斯騎鵝旅行記》的原因了吧。

在旅行的路上,尼爾斯變得不再欺負弱小,而是儘自己最大的.力量去幫助弱小。從此,尼爾斯騎鵝旅行便在動物中傳開了。

在旅行中,尼爾斯結識了許多好朋友,從前對尼爾斯很討厭的動物們也都改變了對他的看法。

雖然尼爾斯一開始頑劣粗野,但在旅行當中,他為救出的朋友捨生忘死,他為幫助朋友奮不顧身。

最後,小精靈説只有讓尼爾斯的父母殺了大白鵝莫丁他才能變回來。可畢竟尼爾斯和莫丁一起去了很多地方,建立起了深厚的友誼。尼爾斯努力勸服了父母不殺白鵝莫丁,大白鵝沒有死掉,尼爾斯也變了回來。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這本書的故事就到此結束了。通過讀這本書,我知道了,我們要珍惜友情,文中的尼爾斯雖然頑劣,但有着一顆樂於助人的心。這一點,是我們所有人都要向他學習的。

動物是我們的好朋友,我們都要保護它們,朋友之間我們還要互相關心,這就是我讀這本書之後的收穫。

騎鵝旅行記讀後感8

最近,我讀了一本書,叫《尼爾斯騎鵝旅行記》。其中,我最喜歡書裏的尼爾斯,書中的小男孩從一個調皮淘氣的小男孩成長為一個勇敢懂事,樂於助人的好孩子的故事。

我記憶最深的是高爾果的故事,高爾果是居住在懸崖上的一隻小鷹,有一天它的父母出去覓食後,就再也沒有回來,可能是已經被獵人打死了,阿卡見它很可憐,就不停餵養它,並且把它帶回雁羣,當做大雁撫養。高爾果的野性漸漸被壓制,它以為自己就是一隻大雁,但是它發現小動物見到它就跑,都很害怕它,終於有一天,高爾果沒壓制住自己,殺了一隻雞,阿卡發現後就訓斥它,兩人發生爭吵,高爾果知道自己是一隻鷹後,就離開了雁羣,它做回了老鷹,但它還有一顆感恩的心,於是它就從不傷害大雁,有一次高爾果被捕,被關在籠子裏失去了鬥志,尼爾斯想盡各種辦法讓它出來,最後,尼爾斯用他堅持不懈,頑強不屈的`精神,咬斷了籠子,放高爾果出來。尼爾斯卻因為要信守與克萊門特的約定不離開,高爾果強行把他帶走,帶他飛到了大雁身邊。

從這個故事可以看出,尼爾斯樂於助人和誠實守信的品質,我很佩服他,他其實還有很多優點,是在旅行中逐漸成長起來,他機智勇敢,樂於助人,富有愛心,熱情開朗,為別人着想,深受動物們的歡迎是一個既討人喜歡又令人敬佩的小男孩,我以後也要像尼爾斯學習,學習他的好品質,爭取比他做得更好!

騎鵝旅行記讀後感9

這個暑假,爸爸給我買了一本書——《尼爾斯騎鵝旅行記》,爸爸説這本書他小時候也看過,很好看,於是我也開始讀這本書,一打開這本書,它就帶我走進了神奇的童話世界。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的作者是世界著名作家瑞典的塞爾瑪·拉格洛夫,這本書是世界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童話作品。它講述了一個頑皮,貪玩,喜歡惡作劇的小男孩尼爾斯因為捉了森林裏的小精靈,變成了一個不到5釐米高的小人,然後騎着雄鵝莫頓飛上天空,周遊世界的故事。在這趟旅行中,尼爾斯碰到了許多有趣冒險的事情,也和許多小動物建立起了友誼的橋樑;他和雄鵝莫頓在面對風險和苦難時,從來沒有放棄,堅強而勇敢;尼爾斯最後安全的將雄鵝莫頓送回家後變回了原來的模樣,雖然他再也不能跟動物朋友們做遊戲,聊天了,但這神奇美好的經歷將成為他人生中最美好的回憶。

通過讀這本書讓我明白一個道理:尼爾斯之所以能從一個淘氣,貪玩,喜歡惡作劇的小男孩變成一個懂事,樂於助人的好孩子是因為他懂得了給予別人是快樂的!他在身處逆境的時候,仍然能克服恐懼的心理,在一次次的“磨練”中變得勇敢起來,他善良,樂於助人的.高貴品質深深地打動了我。如果有可能,我也想和善良、活潑、勇敢、調皮的尼爾斯一起到茂密的大森林裏去旅行,去那裏看看一棵棵高大挺拔的參天大樹,聽聽小鳥那清脆悦耳的歌聲,我還想和森林裏的小動物談心、聊天、講故事呢。幫助別人是件很最快樂的事,我也要做這樣的好孩子。

騎鵝旅行記讀後感10

讀了《騎鵝旅行記》一書,我懂得了許多道理。不要欺負動物,就比如説尼爾斯欺負馬丁、奶牛五月玫瑰等動物。等他被精靈變小了的時候,他就可以聽到這些動物的話了。它們都很氣憤,都很生尼爾斯的氣,因為尼爾斯老是拿一些武器來攻擊這些動物。比如説木鞋、釘子、馬蜂,或者直接踢他們。

我們不能過於調皮。現在的男生都很調皮,比如説我,我動不動就拿一些石子來嚇唬一下動物。就是遇見狗,我也會笑嘻嘻地逗狗。正像我媽媽所説的:“七歲八歲狗也嫌!你都12週歲了,還是這麼調皮。”到這時候我就會反擊我媽媽:“我爸爸和你都比我大十幾歲,但是你們可比我老實!”每到這是,我媽媽就會啞口無言了。

我們還應該機智。比如説在本書的“放羊的孩子奧薩和小馬茨”一文中,狐狸斯密爾給了烏鴉們一些報酬,讓烏鴉去把尼爾斯找來,烏鴉們就去了。果然,烏鴉把尼爾斯抓了起來,把他關到了奧薩和小馬茨的房間裏。等他們聯繫上斯密爾的時候,尼爾斯就已經把一盒火柴放進了自己的褲兜。正巧,狐狸要進來,尼爾斯就拿了一根火柴,把一個大線團點着了,然後又扔到了狐狸的`鼻尖上。狐狸逃走了。但是線團點着了牀,很快整個房子就被點着了。正在這危急的時刻,兩個孩子叫道:“快點,我們的房子着火了!”説完就去救火。尼爾斯就這樣逃掉了。

騎鵝旅行記讀後感11

本書講的是一個玩皮的小男孩,由於捉弄了一個小精靈,被變成了大拇指大小不點,並被家裏的大白鵝帶上高空高空,開始了一段奇異的冒險之旅……他就是尼爾斯。他走南闖北,飽覽了秀麗的山山水水,學習了許多地理歷史文化,當然也遭遇了各種挑戰……經過這段神奇的旅行,尼爾斯逐漸改掉了壞毛病,變成了一個勇敢機智,樂於助人的'好孩子。

《騎鵝旅行記》是一部長篇童話,他是瑞典作家拉格洛夫的代表作,也被稱為童話史上難以超越的經典。

這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在這本書裏我的童心得以釋放,看着故事跌宕起伏,奇妙至極,我都會很開心。

還有一個章節是我百看不厭的,這個章節的名字是:消逝在海底的城市。

這一章節講的就是一座城市在女巫的詛咒下沉入了海底,100年才浮出水面一次,而且一次只有一個小時。我們的主角尼爾斯正好就在這一個小時的時候看到了海市蜃樓,女巫詛咒的條件是隻要在浮出水面的時候,能有一個商人賣出一件商品這個城市就得以繁榮,並且再也不會沉入海底。而尼爾斯卻無能為力,他身上一分錢都沒有帶,最終導致這樣一座海市蜃樓又重新沉入海底。接着尼爾斯坐在大雁的背上,飛過海面的時候又看見了屹立在海面上的城市……

如果有機會,你一定要去讀一讀這本書哦~

騎鵝旅行記讀後感12

那些雪中的意外,也讓人淡淡神傷。曾經有那麼一個男生,為我付出那麼多,給我下那麼深刻而又美好的記憶。舞女淚。年少時的記憶血肉橫飛,老來諸事皆忘,身在舔舔脣,不寧中以隱約感受到當年熱血的腥甜。所以,你我的相逢,只能在戲裏。

主人公尼爾斯是一個調皮搗蛋,不愛學習,喜歡虐待小動物的男孩.由於他捉弄了一隻小精靈,於是尼爾斯被變得只有螞蟻那麼大的小不點,並被家裏的'白鵝帶上了天空,開始了一場漫長而以危險的旅行

一路上,他在各種動物的幫助下,破壞了狐狸斯密爾的許多詭計;從強盜山逃出來,尼爾斯差點被國王銅像踩扁,幸虧木偶幫助了他;還有打敗了灰田鼠兵團,救了小松鼠......他經歷了很多事情,克服了重重困難,終於到了拉普蘭。後來,尼爾斯和雁羣往回飛,飛到家裏。因為把鵝照顧的很好,尼爾斯就變大了,回到爸爸媽媽身邊。尼爾斯也從一個調皮搗蛋的孩子變成一個勇敢、樂於幫助別人的好孩子。

我非常喜歡這本書,這本書不但讓我懂得了許多道理,知道尊重他人,要熱心幫助別人,更讓我領略了瑞典的高山大河,森林草原,聆聽了許多動人的古老傳説。我希望能有人讓我變小,我會十分高興地去幫助更多需要幫助的人,讓我們人類和動物互相幫助,讓我們的世界變得更加美好。

騎鵝旅行記讀後感13

這學期在班主任樑老師的帶領下,我們共讀了一本叫尼爾斯旅行記的書。故事講了一個被小精靈施了魔法的淘氣,頑皮的小男孩鵝與大雁的旅行過程。

作者是瑞典女作家塞爾瑪·拉格洛芙,是世界文學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童話作品。

尼爾斯原本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差生。而且還不喜歡喜歡上學。有一次他在家裏捉弄了一個小精靈結果被小精靈用魔法變成一個拇指大的小人兒。正在這時,一羣大雁從空中飛過,家中一隻雄鵝想展翅跟隨大雁飛行,尼爾斯為了不讓雄鵝飛走,緊緊抱住鵝的脖子,不料卻被雄鵝帶上高空。從此,他騎在鵝背上,跟隨着大雁走南闖北,周遊各地。一路上他經歷了無數危險和苦難,可他沒有放棄,堅持到底。在旅行中,他漸漸從旅伴身上學到了他們的優點,逐漸改正了淘氣、不愛學習的缺點,培養了助人為樂的優秀品德。當他從返家鄉是,重新恢復了原來的摸樣。尼爾斯之所以能夠恢復原樣,正是因為他的堅定與努力。

路上艱險又快樂的旅行,尼爾斯學會了用愛心幫助別人,不再捉弄小動物。聽到了很多傳説故事,瞭解了很多動物生存的方法,瞭解了很多人文掌故,欣賞了很多大自然美景。到達目的拉普蘭後,他白天和大雁們一起嬉戲玩耍,晚上就和大雁們開篝火晚會,他的旅伴雄鵝莫頓也找到了自己的配偶(小灰雁鄧芬),它們還生出六隻小雁,等他們結束旅行飛回家後,尼爾斯不僅變回原來大小,而且變成了一個既善良又有責任心的小男孩,受到了父母和鄰居們的喜愛。

騎鵝旅行記讀後感14

《尼爾斯騎鵝歷險記》是瑞典作家拉格洛夫寫的一部非常令人感動的童話,也是一部讓人深思的童話。

童話裏的主人公尼爾斯是一個活潑的小男孩,但他仗着自己比動物個大,經常捉弄和虐打家禽,所以被小精靈施了魔法,變成了一個柔弱無力只有拇指那麼大的小人。後來他騎上家鵝,與一羣大雁一起飛行,開始了一次神奇而艱險的旅行。途中他和大雁們依靠智慧、勇氣和團結,戰勝了重重困難,最後他和大雁們成為了好朋友。通過旅行,尼爾斯比從前更加懂事了,也學會了許多做人的道理。當旅行結束的'時候,尼爾斯對動物的態度完全改變了,小精靈又把他變回了原來的樣子。

讀完了童話的時候,我立即聯想到自己。記得那是在我八歲的那年夏天,我在田地裏捉到一隻螞蚱,我用線拴住它的腿,晃來晃去,直到我玩膩了,準備放它一條生路時,這隻螞蚱已經承受不了我的虐打,死了!我的這種行為和從前那個虐打動物的尼爾斯有什麼區別呢?我不由的臉紅了。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也常常看到虐打小動物的事情,比如遇到不順心的事,就拿小貓小狗們撒氣,對它們又罵又打的。尼爾斯是被小精靈施了魔法,經歷了考驗才改正自己的缺點的,現實生活中可沒有小精靈給我們施展魔法,但是我們應該學習尼爾斯改正錯誤的過程,今後善待身邊的每一個小動物。因為動物們也是地球這個大家園的成員,它們給我們人類帶來了很多的幫助和好處,我們應該像珍惜朋友那樣珍惜它們。

這個童話還讓我明白一個道理,那就是人要有愛心。有了愛心,你就會看到世界每天都向你微笑,有了愛心,你會聽到小鳥為你唱出動聽的歌曲,有了愛心,你就能時刻感受到身邊朋友的關愛。一個有愛心的人,會感覺到快樂的!

讓我們互敬互愛,使世界變得更加美好!

騎鵝旅行記讀後感15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是瑞典一個著名女作家塞爾瑪·拉格洛夫寫的一本長篇小説,是世界上唯一一部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童話作品。

這本書的主人公尼爾斯出生於瑞典南部一個小農莊,他生性頑皮,不愛讀書,喜歡各種惡作劇。有一天,他無意間冒犯了一個小精靈,小精靈一氣之下把他變成了一個拇指大的小人,正當他驚異自身變化的時候,家裏的雄鵝莫頓感受到大雁的呼喚,想與大雁一起飛行,為了換留莫頓,尼爾斯緊緊地摟住了他的脖子。不料,莫頓將他帶上了天空。於是,尼爾斯騎在鵝背上,跟隨大雁開始了他的旅行。

尼爾斯和雄鵝、大雁阿卡和它的大雁們參加了鶴之舞表演大會,偶遇小灰雁鄧芬,幫助鵝姑娘和小馬茨在湖面脱險,把烏普斯拉的大學生的手稿找回來;把渡鴉巴塔基從一個小屋子裏救出來,搓開鋼絲救老鷹高爾果,從強盜手裏救下了松鼠希爾萊的妻子;殺死了殘暴的'烏鴉首領黑旋風;從狐狸斯密爾的嘴裏救下了一隻大雁。

最後,他們飛往了威曼豪格——尼爾斯的家。在他的爸爸媽媽要殺掉雄鵝莫頓和灰雁鄧芬的時候不顧一切跑向屋子,捶着大門,解救了莫頓和鄧芬,而且自己也變回了原樣,而且長高了。

讀完這本書,我想:如果我也是一個小人,我也會跟着大雁一起到全國各地旅行,學習更多知識,知道古今更多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