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在社會,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一、三級教育培訓
第一條 凡是進入本公司的職工,都必須遵守本培訓制度。
第二條 為保證生產順利進行,避免事故的發生,必須經常及時地對幹部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安全生產技術知識、規章制度和操作技術的教育培訓。
第三條 新職工經公司安檢會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後由生產單位指定專人對其進行二級教育培訓,項目部或機台班組再對其進行三級教育培訓,並將教育培訓情況建檔。
第四條 新入公司職工(含新調入人員、合同工、實習人員、臨時工)入公司後必須經過三級(公司安檢會、部門單位、項目部或機台班組)安全教育培訓後才能上崗。
第五條 調轉(包括調轉、工種改變)的職工必須重新進行二、三級教育培訓,各生產單位內部職工調轉必須重新進行三級教育培訓。
二、現場教育培訓
第六條 因工作需要,對從事臨時性工作的職工,由項目負責人負責教育培訓,並詳細介紹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和應遵守的.規則。
第七條 對從事危險性的工作人員,必須由項目負責人帶到現場進行有關教育培訓,詳細介紹工作的危險特點,注意事項和防範措施。
第八條 對發生事故後的事故現場分析會由公司安檢會和生產單位有關人員組織,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即原因不清不放過;羣眾(職工)沒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有關責任者未受到處罰不放過。
三、日常教育培訓
第九條 各級領導平時要自覺學習,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加強對職工的經常性教育培訓,履行安全職責。
第十條 各生產班組要根據工作性質,任務緩急,生產特點、氣候變化情況,由班長或班組安全員進行班前安全講話,班後講評,對避免事故的經驗和先進的安全操作方法及時總結推廣。
四、特殊教育培訓
第十一條 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投產前,生產單位應與有關部門根據新的安全規程和操作規程,對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能上崗操作。
第十二條 對從事特殊工種的職工,必須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並經考核合格,並取得該工種的作業證和執照後才準上崗。
第十三條 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堅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活動,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加強對職工進行有關安全技術和勞動衞生知識的教育培訓,交流推廣先進的安全操作經驗,解決安全缺陷提出合理建議。
第十四條 因工負傷職工在傷愈復工前,要進行一次安全考核教育,新提或調任的生產管理幹部應接受必須的安全知識和有關責任制教育。
第十五條 安全工作例會應從時間上、制度上給予保證,各級領導要納入議事日程,正確處理安全生產關係。
第十六條 安全工作例會是本公司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促進安全生產,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對每個時期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目標管理,達到預測、預報、預防事故的手段之一。
第十七條 全公司安全工作會議由公司安全設備部組織,分管公司領導主持,每年度召開一次全公司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委員會會議。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工作會議由各單位負責人組織並主持,每月召開一次單位安全生產例會;各項目、機台或班組安全工作會議由各項目負責人、機長或班組長主持,每週召開一次項目、機台或班組安全生產例會。
第十八條 安全工作例會要有記錄,納入各單位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並作為考核依據之一。
第十九條 安全工作例會應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及時貫徹國家和主管部門關於安全生產的最新精神,通報當前安全生產有關情況,分析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並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落實各級安全檢查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條 各級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可與相應的生產經營例會一併進行。
1、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落實培訓責任,加大培訓力度,推進安全培訓工作制度化、規範化,提高職工隊伍安全技術水平,達到本質安全型和安全高效型礦井。根據《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國家局XX年第20號令)、《關於加強煤礦安全培訓工作的若干意見》特制定本制度。
2、 安全培訓遵循“管理、裝備、培訓並重”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培訓、教考分離”的原則,以人為本、依法培訓、全員參與、保證質量、突出重點、整體提升。
3、安全培訓採用的主要形式是脱產培訓與業餘培訓並重,脱產培訓與業餘培訓相結合。
4、脱產培訓包括上級下達的安全培訓計劃、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安排的臨時必脱產培訓。
5、 業餘培訓的主要形式是全員安全知識培訓和現場技能培訓,同時要充分運用網絡教育、電化教育、遠程教育等各種現代化教育培訓手段,拓展教育培訓的廣度和深度,實現職工全員安全意識、安全知識、安全技能和職工行不規範的全面提升。要納入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範疇。
6、脱產培訓的對象主要包括礦井主要負責人、礦井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地面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作業人員以及其他上級單位發證工種的作業人員、新聘用人員以及其他需要脱產培訓的人員。
7、礦井主要負責人,礦井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井下電鉗工、井下爆破工、瓦斯檢查工、安全檢查工、掘進機司機、主提升司機、監控維檢員等十大特種作業人員,地面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作業人員以及其他上級單位發證的工種,是國家監管的持證人員,按上級要求進行脱產培訓。
8、礦長、副礦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取得相關專業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其他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取得煤礦主體相關大專以上學歷,煤礦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國中以上文化程度,並按有關規定參加培訓取得合格證書目。
9、地面單位的行政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以及其他上級單位發證的作業人員,准入條件及培訓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10、新聘用人員必須接受脱產培訓教育,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在本礦井下從事作業的外包隊人員必須參加安全培訓。入礦後首次安全培訓和教育時間不得少於72學時,具備與其從事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相應的知識和能力,取得《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合格證書》(以下簡稱合格證書)。煤礦井下和地面從業人員必須與老工人簽訂至少一年一對一的師徒合同,在老工人的帶領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實施條例》規定實習四個月後,經考核合格,在老工人的指導下,獨立上崗作業。
11、 “三違”人員的培訓按各單位制定的相關處罰條例和管理辦法執行。
12、臨時指定的脱產培訓人員按有關規定執行。
13、所有生產一線隊、班組必須強化班前安全培訓,針對現場實際講任務,針對任務講安全,針對安全講培訓。要加大現場實際操作培訓抽考的力度,使安全知識培訓與實際操作技能培訓融為一體,共同提高。班前會要對特殊工種的上崗情況進行排查,確保上崗人數符合國家規定要求。充分利用現有的教學設施,對所有職工進行全方位培訓,按照公司建立的全員安全培訓的考試題庫和電腦考試系統在電腦上逐步實行微機抽考。
14、從業人員每年複訓時間不少於20學時。
15、培訓部門根據下達的安全培訓計劃制定具體細則,派送培訓人員。同時負責新工人、轉崗人員等從業人員的'培訓,負責對具有安全資質外委施工單位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的培訓;協同安全部門做好業餘安全培訓工作,對各級、各類人員的培訓、持證上崗情況進行統計、建檔、管理。
16、安監站負責安全培訓持證工作的監督檢查。
17、 各級主管部門負責對煤礦專業技術人員、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進行監管。
18、安全、培訓部門相互協作、相互配合、共同組織並監督檢查安全技能培訓工作;保證持證上崗人數符合國家定員規定。
19、所有從業人員必須按國家規定持證上崗,未經安全培訓或經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幹部不準指揮生產、工人不準上崗操作。
20、從業人員,都必須持有國家統一的《合格證書》,《合格證書》由培訓部門負責頒發。沒有取得《合格證書》者,一律不準上崗。
21、《合格證書》實行吊銷與返還制度,由培訓部門執行,安全部門監督。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吊銷《合格證書》:
(1)重傷及以上事故的直接責任者;
(2)實踐證明其安全知識和實際操作水平不能勝任工作者;
(3)嚴重違章作業者。被吊銷證書的職工,至少進行32學時的脱產培訓,經考核合格後重新頒發《合格證書》。
22、 建立全員安全檔案,充實檔案中的培訓記錄,逐步實行微機管理。
23、 安全培訓考核與工資掛鈎,根據考試成績、及格率等制定安全培訓的考核獎罰辦法。
一、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性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二、每半年對重點部位的全體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
三、每年至少要對特殊工種人員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和考核;
四、違章人員由單位防火部門對其進行教育;
五、發生火災事故或發現火災事故苗頭時,都要召開現場會,對單位的.全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實施相應的懲罰措施;
六、發生任何大小火災事故,都要對事故責任人進行教育;
七、公司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特殊工種作業人員要認真地接受考核部門或公安消防機構舉辦的社會消防安全培訓;
八、經常利用一切宣傳形式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每年對消防維保人員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二、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三、宣傳教育培訓的形式採取單位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四、對重點工種人員進行專門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五、單位、部門對所組織培訓的時間、內容及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記錄並存檔。
六、宣傳教育培訓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人員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檢查由消防巡邏員進行,每日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班一次。
二、消防巡邏員在進行巡查、檢查時必須佩戴統一製作的證章。
三、消防巡邏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期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對巡查、檢查發現的問題應立即維修。
四、防火巡查、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字,存檔備查。
五、防火巡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狀態,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關閉嚴密;
(5)清除煙頭、發熱源等雜物情況;
(6)其它需巡查的情況。
六、防火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火災隱患整改及糾正、預防措施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水源狀況;
(4)消防設施正常工作情況,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標誌設置和功能狀況;
(5)重點工種人員及其它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6)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情況;
(8)防火巡查開展情況;
(9)其它需進行防火檢查的內容。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確保消防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四條、十六條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第七章規定的內容和要求,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滅火和疏散預案。
一、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一)報警。單位內部人員發現異常情況,如:異味、異聲、煙霧、温度驟然升高等,都有責任及時報告消防監控室,並積極採取早期處置、營救及疏散救護措施。如果確認是火災,應立即按動現場附近的手動火災報警器,並向消防控制室報告。
(二)接警。消防控制室接到消防自動報警設備報警後,值班人員要詳細記錄報警內容,立即對發出報警信號的設備和地點進行確認,消防巡邏員前往現場核實火情,火災確認後,立即通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和消防隊迅速到火災現場撲救火災,進行人員疏散,同時完成各種消防設施設備啟動等工作。並通知當班值長、消防安全負責人,並撥報警。報警時要保持冷靜,吐字清楚,依次報告出:(1)起火單位及本人姓名,報警電話號碼;
(2)火災現場的
準確地址及起火點;
(3)火勢大小及危險程度;
(4)燃燒物質;
(5)已採取的.措施;
(6)現場及所屬區域的人員數量及被困人員;
(7)人員疏散情況。
二、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考慮到火災發生部位的實際情況和撲救工作的實際需要,對於人員集中的場所,保障人員緊急疏散是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的關鍵措施。在火災發生後,一方面要積極滅火採取應急措施,另一個重要工作就是及時組織人員安全疏散和貴重物資物品的疏散,而且要充分體現出“疏散優先”、“救人第一”的原則。
消防控制室要依據火勢情況按《消防控制室操作規程》播放預先錄製好的消防應急疏散廣播錄音或由消防控制室值班員直接用消防廣播對相關區域進行緊急廣播,通知人員安全疏散。在廣播中,要告訴需要疏散的人員:保持鎮靜,不要慌張,就近找一些手巾等棉織物,用水淋濕捂住口鼻,迅速撤離房間,根據疏散引導員所引導的方向或疏散指示標誌所指的方向撤離。不要乘坐電梯,儘量往樓層下面或明亮處跑。若通道已被煙火封阻,則應背向煙火方向離開逃生。被大火困阻、無法撤離的人員可利用避難場所等,採取固守待援的方法。
一、單位全體員工每半年進行一次集體培訓。
二、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須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三、下列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4、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四、培訓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各部門、各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在場賓客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消防監控室值班操作員應進行專業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六、培訓方式:
1、由保安部門組織召集對飯店全體員工的培訓;
2、邀請消防部門專業人員授課;
3、結合本年度消防演練,組織培訓;
4、通過製作牆報、宣傳欄、貼圖畫等方式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七、根據不同部門的實施情況和工作需要,對其員工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
八、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進行再教育培訓。
防火檢查制度
一、防火檢查人員由飯店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和各部門負責任組成。
二、防火檢查應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任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三、防火檢查應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任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四、防火檢查內容:
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用水、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重點工作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指示的掌握情況;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易燃易爆危險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五、發現火災隱患,及時填寫火災隱患當場整改通知書和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並督促整改。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員由專職管理人員和保安員擔任。
二、防火巡查應每2小時進行一次。
三、各部門的防火巡查由在崗位的防火責任人、員工對轄區崗位上的消防安全狀況、安全操作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四、營業結束時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五、防火巡查人員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處置時,應當立即報告。
六、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
七、防火巡查內容: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在位情況;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八、防火巡查人員應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九、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填寫火災隱患整改通知,並督促整改。
消控中心值班制度
一、認真執行消防法規、熟悉飯店的消防設施、設備,做好維護和保養。
二、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分三班8小時作業,監視消控主機運行情況。
三、一旦出現報警,立即與樓層值班員或保安員聯繫迅速查清報警原因。
四、愛護儀器設備,發現小故障應立即排除,如出現較大故障,;立即請工程部技術員進行修復。
五、熟悉本單位的火災報警程序。
六、每班認真填寫“消防監控系統運行情況記錄”。
七、無關人員不準進入消控中心。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飯店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二、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防火檢查人員應當責成各部門責任人當場整改並督促落實。
1、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佔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防火門處於開啟狀態,防火捲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脱崗的;
7、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8、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三、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由保安部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
四、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當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部門人員並落實整改資金。
五、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應當落實防範措施,保障安全。
六、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機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
七、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管理人簽字確認後存檔。
八、對公安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期限內改正並寫出火災整改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電氣設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所有電氣設備的安裝及線路敷設應符合電氣安裝規程的規定。
二、在增設大容量的電氣設備時,應重新涉及線路,方可進行安裝和使用,嚴禁私自在電氣線路上增加容量,以防過載引起火災。
三、建築內不允許採用鋁芯導線,應採用銅芯導線,在夾層或悶頂內敷設線路時,應穿管敷設,並將接線盒封閉。
五、電氣設備、移動電器、避雷裝置和其他設備的接地裝置應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結緣及接地電阻的測試。
六、在配電室和裝有電氣設備的機房內應配置適當的滅火器材。
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一、貫徹執行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做好消防宣傳工作。
二、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三、熟悉單位的消防重點部位和各種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和操作規程。
四、積極參加撲救火災和疏散人員工作並保護好現場。
五、積極參加單位組織的各項消防培訓。
六、定期組織消防業務訓練,熟練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
七、熟悉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定期進行演練。
八、在公安消防、保衞部門的領導下積極協助調查火災發生的原因。
安全疏散設備管理制度
一、單位內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範要求設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誌,並按規範要求設置,
三、應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四、防火門應保持常閉狀態,並應向疏散方向開啟。
五、各部門負責人應定期檢查疏散標誌和應急照明等疏散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消防設備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器材,由保安部統一建檔管理。
二、應定期組織人員對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測、維護保養,確保完整好用。
三、消防設施、器材的周圍,不得堆放物品,要便於提取使用。
四、未經管理部門許可,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挪動或動用消防設施、器材。
五、消防設施、器材使用後,要立即進行維護保養、更新。
六、非正當使用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屬維護不當導致損壞的,連帶追究部門負責人責任。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每年的6月12日組織員工進行滅火、印記疏散預案的演習和訓練。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為演練總指揮,保安部經理和專職消防主管具體負責指揮演練工作,保安部全體人員和半數以上員工參加演練。
三、實施演練前,由保安部將本次演練具體行動方案上報消防安全領導小組進行批准,方案確定後,將方案傳給各部門,所有參加演練人員應熟悉演練方案,明確職責。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重點防火部位要嚴格火源管理,實施動火作業審批手續和“四不動火”制度,即:預防措施不落實不動火,沒有經過批准不動火,現場沒有消防監護人員不動火,大風天不户外動火。
二、單位敷設電器線路、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必須由正式電工承擔,嚴禁擅自搭接臨時電源線路。
三、倉庫、宿舍內不準使用碘鎢燈、日光燈、電熨斗、電爐子、電烙鐵、電視機等電器設備。
四、嚴格用電管理、嚴格執行用電安全操作規程,不得超負荷用電。
五、對電器線路和設備由電共負責監管,定期檢查。
六、臨時需要裝設電氣線路和設備的應經工程部批准後,按臨時假設規定安裝並限期拆除。
動火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滅火設施不落實不能動火。
二、周圍的易燃易爆雜物未清楚不能動火。
三、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採取安全防範措施不動火。
四、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管道未經洗刷乾淨,排除殘存的油質不動火。
五、凡盛裝過氣體受熱膨脹有爆炸危險的容器和管道不動火。
六、在高空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不動火。
七、現場未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不動火。
八、動火審批由部門申請,保衞處領導審批,並配合現場監控。
消防安全工作獎懲規定
一、消防安全是全體員工的共同責任,每一個員工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都有做好消防工作的義務。
二、消防領導小組是飯店實施消防管理、監督的職能機構,各部門員工都要無條件地服從消防領導小組的管理。
三、凡在單位範圍內違反消防管理規定尚不夠追究刑事責任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理的,由飯店消防領導小組依照本規定分別給予“賠償損失”、“口頭警告”、“書面警告‘或予以罰款等項處理亦可同時並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和認識態度責令當事人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
1、因亂扔煙頭或用電、用火不慎,發生火警或火災,損壞單位或員工財務,損失數額不大的。
2、明火作業未採用有效的安全措施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3、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不採取安全措施,或保管不善,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五、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給予警告或罰款處理。
(一)給予口頭警告或罰款10元以下的;
1、在禁止吸煙的場所吸煙或在允許吸煙的地方吸煙而不設煙灰缸,或有煙灰缸不用,亂扔煙頭、火柴梗的;
2、擅自在樓內使用汽油洗刷桌布,地毯污跡或機械零件的;
3、動用明火施工不辦理動火申請的;
4、班後不按規定清理工作場所易燃雜物的;
5、用電不使用保險裝置或亂搭亂拉電線的;
6、擅自玩弄消防器材、報警設施,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二)給予書面警告並罰款50以下的;
1、擅自在辦公室、倉庫或工作場所、集體宿舍設爐生或,或使用電爐的
2、使用電熱設備擅自離崗或班後不按規定切斷電源、熄滅火種的
3、擅自貯存、使用少量易燃品,不到保安部備案的。
4、損壞消防設施、標誌或隨意挪用、改動消防器材位置的。
5、在樓內或室內燒廢紙雜物,亂扔煙頭引起報警的。
6、班後不按規定關閉煤氣爐管閥門的。
7、樓內亂堆放物品,堵塞消防設施、通道和防火間距。
(三)給予嚴重警告並罰款100元以下;
1、未經批准擅自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進入公眾聚集場所,並私自貯存使用這些物品的。
2、謊報火情的。
3、在樓內隨意堆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者將要害部位作臨時倉庫使用的。
4、將性質不同或滅火方法截然不同的化學危險物品,混放一起貯存的。
5、在禁火區域或要害部位不按要求動火作業的。
6、發現火警後,不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又不採取緊急措施臨陣脱逃的。
7、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或擅離制守導致火警或火災,造成一定的損失和影響。
六、有下列情形的追究部門防火責任,由單位領導視情節以行政並經濟處罰
1、火災隱患處於緊急狀態,經保安部多次催促仍不整改,又不能説明原因的。
2、強迫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造成危害後果的
3、刁難不配合消防監督人員執行任務,或拒絕接受處罰的。
4、對火災事故隱瞞事實、不追究、不處理、“不上報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輕或免於處罰;
1、對違反消防管理造成事故(損失不大)肇事者或責任人自動坦白,真誠認錯。
2、火警、火災發生後,肇事者或責任人能積極參加搶救,免除或減輕火災損失的。
3、對火警、火災事故、肇事者或責任人能主動提供情況,協助有關部門查清事故原因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予以表彰、獎勵
1、部門領導和防火責任人重視消防安全措施得力,沒有發生火警、火災的部門。
2、一貫遵守消防法規、長期保持崗位消防安全,無火災和火災隱患的班組、崗位和個人。
3、發現火災後及時報警,積極撲滅、處理得當,減少火災危害的。
4、熱愛消防工作,積極參加防火、滅火訓練,成績優秀,表現突出的。
5、對單位的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為了讓全體職工正確掌握安全生產知識,提高生產技術水平,認識搞好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能夠自覺貫徹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和法令,認真地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保證實現安全生產。
一、充分利用工會職能,利用工會活動的機會,用標語、板報、圖展、錄象等多種形式,組織開展安全教育。
二、根據生產性質及技術設備,選用不同工種、工序的安全操作規程,作為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三、對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一)、入廠教育
1、新進員工需經過公司級、車間級和班組級三安全教育﹔
2、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安全技朮部門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有關生產的法律、法規、企業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安全技朮知識,企業安全生產特點、重大典型事故案例、安全注意事項、工業衞生和職業病的預防等知識,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車間。教學課時不少於40小時。
(二)、車間、崗位教育
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負責人負責,教育內容包括:車間生產工藝特點及流程、主要設備的'性能、案例技朮規程、車間案例管理制度、事故教訓、防護用品、防護設施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等。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組。教學課時不少於32小時。
(三)、崗位(現場)教育
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崗位生產、工作特點、主要設備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預防措施、個人防護用品、安全裝置、安全監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維護等。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安排工作。教學課時不少於24小時。
五、全員安全教育
1、公司必須對各級管理人員每年進行一次以上安全培訓,累計時間不少於24小時。主要學習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標準、制度、安全管理、安全技朮知識和安全生產工作經驗教訓等內容﹔
2、對公司、車間內部崗位調動及脱崗半年以上的員工,必須重新進行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六、新工藝、新技術的開始教育
在新工藝、新技朮、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規程,對崗位作業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方能進行獨立操作。
七、特種作業人員教育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1999年,國家經貿委令第13號)《特種作業人員技朮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工作。
八、事故教育
1、對違章、違紀作業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員應停止工作進行安全培訓學習﹔
2、發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後,企業主管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培訓學習,吸取事故,防止類似事故重複發生﹔
3、預防事故的措施及發生事故後應採取的緊急措施。
九、建立安全活動日和班前班後會上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等制度,對職工進行經常性教育。並根據不同的時期,進行各種各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競賽活動。主要包括以下各項內容:
1、總結近期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找出存在的問題,提出近期安全生產工作中應逐一解決的問題。
2、檢查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實情況。
3、分析查找部門、班組安全事故的隱患,並制定整改措施。
4、表揚好人好事,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
十、安委會主任定期對安全教育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檢查主要內容:會前有否安排,參加有否簽到,發言有否記錄,缺席有否補課,會後有否彙報。
一、職責
1、礦長對本礦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負總責。
2、安全管理機構
(1)負責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進行監督管理,檢查和落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開展情況。
(2)負責制定職工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計劃,制定考核、考試方式並組織實施。負責辦理有關主管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和取證工作。
(3)負責實施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3、安全員
(1)負責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並作相應記錄。
(2)組織學習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教育職工遵紀守法。
二、教育培訓內容和要求
1、教育培訓對象
(1)廠礦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2)廠礦新招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全體從業人員。
2、教育培訓內容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本企業規章制度;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安全操作規程等。
3、教育培訓分類和要求
(1)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安全生產培訓,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主管部門考核合格並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後,方可任職。廠礦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年應進行安全生產再培訓。
(2)新職工報到後,應嚴格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廠礦、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各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國家規定,並經考試或考核合格後,才能分配到作業崗位。
(3)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和培訓
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才能從事特種作業。
對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在生產中藥加強安全生產監督和實施管理措施,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的'崗位技能培訓。
(4)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廠礦要確立終身教育的觀念和全員培訓的安全教育目標,對在崗的從業人員進行經常性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廠礦經常性安全教育培訓每月不少於一次,可利用安全學習的時間進行,也可根據生產實際情況靈活安排,並做好相應記錄。
三、安全教育培訓的形式
廠礦安全教育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廠級安全例會每月一次,車間或班組安全例會每週不得少於一次。
2、廠礦利用各種形式的宣傳工具和手段進行深入持久地安全教育。
3、開展事故分析會、案例討論會等。
4、與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同步進行現場安全教育。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一、高空作業基本要求
1、施工人員在高空作業時,必須戴好安全帽、佩好安全帶,工具及零配件要放在工具袋內,穿防滑鞋工作,袖口、褲口要紮緊。
2、操作人員在高空作業時,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安全帶一定要高掛低用。即閽安全帶繩端的鈎環掛於高處,而人在低處操作。
3、操作平台上的材料,不得堆放過多,要平均擺放。下班前要清掃一遍,將工具和剩餘材料運到地上。
4、垂直上料架的各種安全裝置必須齊全有效。限位裝置和防鋼絲繩斷裂裝置必須定期檢查,以防失靈。
5、夜間施工時,操作枱、梯道等均要設有充分的照明,燈泡要設有保護罩,高空作業使用的電壓,要使用不大於36V的安全電壓。
6、施工現場周圍要設置圍欄,並掛牌警示,嚴禁非施工人員入內。在危險區的通道上要搭設保護棚,以保護出入人員的安全。
7、在高空用氣割或電焊切割時,要採取措施,防止火花落下傷人或引起火災,乙炔發生器不得放在下風。
8、在高空進行各種用力較大的操作時,要注意安全,防止發生“閃失”,如在高空使用撬槓時,人要立穩,附近有腳手架可已安裝好構件,要一手扶住,一手操作。撬槓插進深度要適宜,如果撬動距離較大,要逐步撬動,不得急於求成。
9、地面操作人員避免在高空作業面的正下方停留或通過,也不得在起重機的吊杆或正在吊裝的構杆下停留或通過。
10、設置吊裝禁區,禁止與吊裝作業無關的人員入內。
11、在雨季施工時,必須採取防滑措施。
12、登高用的梯子必須牢固。使用時繩子與固定的構件綁牢,夾角為65~70度為宜。
二、結構吊裝要求
1、大型的機械設備進行高空的吊裝作業前,必須檢查全部機件,並經過空車和重車試運,對於安全抱剎、限位器在施工中必須定期檢查以防失靈。
2、起重機行駛道或作業面必須平整、夯實。防止傾覆,橫過鐵路時,設保護鋼軌設備,如鋪設枕木、板材等。
3、嚴禁超載吊裝。
4、禁止斜吊。
5、雙機抬吊時,對起重能力進行合理分配,並在操作時統一指揮,互相緊密配合。
6、綁紮構件吊索在起重前進行計算,綁紮方法正確牢固。所有起重工具定期檢查。
7、不弔重量不明的構件。
8、禁止在六級風的`情況下進行吊裝作業。
9、指揮人員使用統一指揮信號,信號要鮮明、準確。起重機駕駛人員聽從指揮。不得違章指揮、違章操作。
10、構件安裝後,必須檢查連接質量。只有連接確實安全可靠,才能鬆鈎。
11、起重機行使或作業時,避開電線,防止意外發生,水平、垂直距離不得小於6米。
12、在同一施工現場中多台吊裝設備交叉作業時,兩機吊臂高度要錯開最少數5m,水平距離5m以上。
三、安全網搭設要求
1、在施工中必須支設3m~6m寬的安全網,高空施工時,除在首層固定一道安全網外,還要在中間懸挑固定一道安全網。施工中要保證安全網完整有效,受力均勻,網內不得有積物。兩網的搭接要嚴密,不得有縫隙。支搭的安全網直到無高空作業時,方可拆除。
2、新的安全網必須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舊網必須有允許使用的證明書或合格的檢驗記錄。
3、安全網使用前,必須作破斷試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4、安全網安裝時,在每個繫結點上,邊繩要與支撐物(架)靠緊,並用一根獨立的繫繩連接,繫結點沿網邊均勻分佈,其距離不得大於750mm。繫結點要符合打結方便,連接牢固又容易解開,受力後又不會散脱的原則。
5、多張網連接使用時,相鄰部分要靠緊或重疊,連接繩材料與網相同,強力不得低於其網繩強力。安裝好的安全網,要經過現場領工的仔細檢查。
6、安裝平網時,要外高內低,控制在15度左右,網不宜綁緊。
7、網的負載高度不得超過5m。
四、其它有關要求
1、參加高空作業的人員,必須進行體檢,在體檢合格確認無高血壓、心臟病等症狀,並通過安全規程的學習,在全部熟悉安全規程並經考試合格後,才能持證上崗。
2、操作人員在高空作業時,要思想集中,防止發生通行過程中踏上挑頭板,被預埋拌倒等事故。
3、高空焊接時,避免焊點灼眼、發生下跌事件,故要做好護眼裝置。
4、操作人員不準穿硬底皮鞋。
5、焊接的電焊條焊頭及時回收。
6、報廢的綁線、安全網,沒有利用價值的板材等及時回收處理,防止造成污染。
第一條安全教育必須貫徹全員、全方位、全過程、全天候的原則。安全教育要講究針對性、科學性,做到多樣化、制度化、經常化。
第二條安全教育的內容:安全思想和安全意識教育、遵紀和守法教育、安全技術和安全知識教育,安全技能和專業工種訓練。安全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三級安全教育、外來人員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特殊安全教育。
第三條凡新入廠職工必須經廠、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並考試合格,方可進入生產崗位工作和學習。
1、一級(廠級)安全教育
新入廠職工報到後,由總裁辦負責組織教育,時間不少於24小時,其教育內容: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和規定。
(2)工廠的性質、生產特點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一般消防知識及氣體防護常識。
(4)典型事故及其教訓。
經一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車間。
2、二級(車間)安全教育
由車間主管負責教育,時間不少於24小時。其教育內容:
(1)本單位概況,生產或工作特點。
(2)本單位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操作規程。
(3)安全設施、工具、個人防護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4)以往的事故教訓。
經二級安全教育合格後,方可分配到班組。
3、三級(班組)教育:
由班組長負責教育,時間不少於24小時,可採取講解和實際表演相結合方式。其教育內容:
(1)本崗位(工種)的生產流程及工作特點和注意事項。
(2)本崗位(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3)本崗位(工種)設備、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裝置、安全設施監測、監控儀器的作用,防護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4)本崗位(工種)事故教訓及危險因素的預防措施。
經班組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後,方可指定師傅帶領進行工作或學習。
第四條三級安全教育考核情況要填寫在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檔案。三級安全教育完畢,經審核後,方可准許發放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未經三級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則由此而發生事故,要由分配及接收其工作單位領導負責。
第六條新入廠職工要按規定的時間接受培訓學習,經過一個時期實際工作後,再經有關部門對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技術進行全面考核,合格後方可獨立頂崗。
第七條凡屬外包工和參觀人員,進廠前必須接受入廠安全教育。
1、對外包和外借人員的安全教育,分別由基建部門(或委託單位)和承包、外借人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由用工單位進行安全教育,經生產單位同意後,方可允許進入現場施工。
2、對進廠辦事和參觀人員的安全教育由接待部門負責。教育內容:本廠的有關安全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參觀人員要有專人陪同。
第八條各班組在班前會上要進行安全講話。預想當班危險因素,佈置對策;班後會上要總結分析當班安全情況。
第九條必須開展以班組、車間為單位的安全日活動,每次不得少於50分鐘,不得挪作它用。
1、安全日活動要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車間領導或安全員要檢查簽字並寫出評語,生產部要定期抽查。
2、車間幹部、工人必須定期參加安全日活動,廠級領導必須定期參加基層班組安全日活動。
3、安全日活動內容(同班組安全日活動制度中的安全活動內容)。
第十條利用各種會議、廣播、電視、演示文稿、標語、漫畫、圖片、安全講話、事故現場會等形式,開展經常性安全教育活動。
第十一條經常對職工進行系統的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能培訓。
第十二條特種作業人員(按勞動部門規定)必須按國家規定接受專業性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培訓內容主要是專業工種安全技術知識、安全規程和事故案例、以及故障排除等,經考試合格取得畢業證後,方可從事作業。
第十三條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產品投產前,各主管要編制安全操作規程,對崗位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可獨立操作。
第十四條職工在廠內調動工作崗位時,接收單位應對其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可從事新崗位工作。
第十五條對脱離操作崗位(如產假、病假、學習等)6個月以上重返崗位的操作者,應進行崗位復工教育。
第十六條對違章違紀職工,由所在單位進行單獨再教育,經考察認定後,再回崗工作。
第十七條總裁辦每年組織一次全體員工安全技術知識考試,成績要登記在安全教育卡片上,並做為評比的依據之一。
一、管理人員的培訓
公司中層以上幹部的培訓。公司中層以上幹部每年應進行兩次安全生產知識培訓,這項工作主要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每次的培訓時間不少於3小時。培訓的主要內容為安全生產的基本常識、消防安全知識及安全生產法的有關內容,培訓的教材有《現代安全管理概論》、《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1、基層管理人員的培訓。
(1)車隊長的培訓。各車隊長每年應進行兩次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每次培訓時間不少於3小時,這項工作主要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培訓的內容為安全生產法基本知識、消防安全知識、汽車安全行車教程,培訓的教材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現代安全管理概論》、《汽車安全行車教程》、《駕修人員手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2)停車場管理人員的培訓。停車場人員每年應進行一次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每次培訓時間不少於3小時,這項工作由業務部負責。培訓內容為安全生產法基本知識、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教材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現代安全管理概論》、《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
(3)安全員的培訓。安全員應參加政府主管部門組織的專業知識的專業知識培訓學習。公司每年應組織安全員進行兩次安全生產培訓,每次培訓時間不少於3小時,這項工作由物流公司負責。培訓的教材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現代安全管理概論》、《汽車安全行車教程》、《駕修人員手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以上人員的培訓考核方式為筆試,凡考核不合格者,須重新培訓考核,再不合格,調離本工作崗位。
二、其他人員的培訓
1.駕修人員的培訓。各車隊每年對駕修人員進行兩次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每次培訓時間不少於3小時,這項工作主要由公司負責,並委託專業培訓機構實施。車隊長每月組織駕修人員進行1次以上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每次培訓時間不少於1小時,這項工作主要由車隊負責。培訓的內容為安全生產法基本知識、消防安全知識、汽車安全行車教程,培訓的教材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現代安全管理概論》、《汽車安全行車教程》、《駕修人員手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2、安檢員的培訓。各車隊的安檢員應參加過專業培訓並取得上崗資格。各車隊每年應對安檢員進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每次培訓時間不少於2小時,這項工作由車隊負責。培訓的教材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現代安全管理概論》、《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深圳經濟特區消防條例》以及相關的檢修業務知識。
3、調度員的.培訓。公司每年應對調度員進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每次培訓時間不少於2小時,這項工作由物流公司負責。培訓的教材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現代安全管理概論》、《深圳經濟特區消防條例》等。
4、維修人員的培訓。公司的維修人員應參加過專業培訓,並取得上崗資格。公司每年應對維修人員進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每次培訓時間不少於2小時,這項工作由安技部負責。培訓的教材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現代安全管理概論》、《深圳經濟特區消防條例》以及相關的維修業務知識等。
以上人員的培訓考核為筆試,凡考核不合格者,須重新參加培訓考核,再不合格者,調離本工作崗位或辭退。
三、新員工的培訓
1.新員工應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培訓,這項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負責,培訓時間不少於2小時。培訓的主要內容為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消防安全知識及安全生產的有關內容,培訓的教材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現代安全管理概論》等。
1、目的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和規範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素質,有效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減輕職業危害,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公司所有員工。
3、制度
3.1安全教育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負責人、生產管理人員和生產工人安全素質,防止不安全行為的重要途徑,是預防事故和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的重要措施,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一項基礎性工作。
3.2培訓計劃
3.2.1分廠安環部、各生產車間應於每年年初,結合本單位生產實際,制定本年度的安全培訓計劃,各部門按培訓計劃組織培訓;安環部針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制定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
3.2.2安環部對各部門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年底應做培訓情況總結。
3.2.3培訓講師:凡我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基層幹部以及能勝任培訓工作的人員,各培訓單位均可根據培訓需要聘請,經聘請的人員要責無旁貸,認真備課,保質保量完成教學任務;必要時,由人力資源部聘請外部有資質的培訓機構或講師進行培訓。
3.3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
3.3.1各分廠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安全培訓,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3.3.3各分廠主要負責人安全教育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a)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b)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知識;
c)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範、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
d)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e)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f)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g)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3.3.4各分廠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a)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b)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衞生等知識;
c)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d)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e)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f)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g)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3.3.5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2學時。
3.4一般員工及新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
3.4.1新員工入廠三級安全教育指的是廠級、車間、班組安全教育。對新進廠的人員(包括臨時工、副業工、外單位調入人員、培訓實習人員、外單位在生產區域施工或長期作業人員)都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
3.4.2各分廠製作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卡片,由分廠、車間、班組對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進行記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卡片隨員工進行流轉,最後由所在車間存檔。
3.4.3廠級安全教育培訓內容包括:
a)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分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b)分廠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c)作業場所工藝流程、危險因素及防護措施、事故應急措施;
d)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e)有關事故案例等。
3.4.4車間安全教育培訓內容除以上培訓內容外還包括:
a)車間工作特點及存在的危險因素;
b)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
c)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d)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e)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f)本車間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g)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h)有關事故案例;
i)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3.4.5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包括:
a)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b)生產設備設施、安全裝置和設施、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檢查程序;
c)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衞生事項;
d)有關事故案例;
e)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可參照廠級、車間級安全教育培訓內容)。
3.4.6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
公司的特種作業人員主要有鍋爐工、壓力容器操作工、焊工、電工、行車工、氨站操作工、裝載機司機、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等,除接受上述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外,必須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3.4.7公司其它職能管理部門的安全教育
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職能部門的全部人員和生產車間的負責人、班組長都是安全生產責任人,所以他們都應接受包括安全生產法規、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本部門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管理和職業安全衞生知識、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及有關事故案例在內的安全教育。
3.4.8其他安全教育
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品種投產使用前,各主管部門要制定出安全操作規程或安全作業指導書,對崗位所有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可從事新的崗位工作。
變換工種或離崗後復工的安全教育:車間內跨班組調崗的要進行班組安全教育;跨車間調崗要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離崗(病假產假、學習、外借、待崗等)六個月以上重新上崗的,進行班組安全育;培訓的員工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凡進行小修、中修、大修和日常特殊檢修,都必須進行檢修前的安全教育。
參加特殊區域、高危場所作業(如附着腳手架、塔吊、升降機、高支撐模板等)的人員,在作業前,必須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對事故責任者及違章冒險作業者、嚴重違犯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者,要根據情節,由所在部門進行安全知識教育,總結經驗,吸取教訓,經考察認定後,再回崗工作。
每天各班組通過班前會,強調安全防範意識,避免疏忽大意,糾正不安全思想。
安全部定期組織各種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使員工掌握應急處理方法和技能。
公司還可通過牆報、標語、安全標誌等方式宣傳安全生產知識、先進經驗以及事故教訓,營造濃郁的安全生產氛圍,起到感染和潛移默化的作用。
公司通過組織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競賽活動、事故分析會、安全活動日等活動,在班組或車間之間形成良好的安全生產氛圍。
季節性教育:各分廠結合季節特徵、節假日前後職工容易疏忽而放鬆安全生產的規律,抓住主要環節,進行安全教育。凡是自然條件變化、大風、大雪、暴雨、冰凍或雷雨季節,應抓住氣候變化的特點,進行安全教育。
3.5安全教育培訓標準
3.5.1生產單位管理人員
①熟悉公司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增強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提高嚴格執行《安全規程》、《操作規程》和《操作規程》的自覺性,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現象。
②掌握本崗位的安全工作職責和安全管理制度;瞭解公司生產技術知識;掌握《安全規程》、《操作規程》等對本生產系統在安全方面的規定;掌握工程質量標準;提高隊安全生產管理能力。
③掌握工作場所災害事故發生的基本規律及防治措施,能及時發現事故隱患並採取應急處理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並能及時組織工人避災脱險。
④熟悉工作瑒所避災路線;掌握自救、互救與創傷急救的基本知識和操作方法;能熟練地使用自救器。
3.5.2特種作業人員
①瞭解公司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增強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提高遵章守紀的自覺性,杜絕“三違”現象。
②掌握本崗位的安全工作職責,掌握《操作規程》等對本崗位在安全方面的規定;掌握職責範圍內的設備、儀器、儀表的性能、原理、構造和完好標準;會熟悉操作及排除常見故障。
③熟悉本崗位的質量標準、操作、檢測、安全技術,熟悉工作場所災害事故發生的基本規律及防治措施,遇到險情能採取應急處理措施,避免事故發生;掌握自救、互救與創傷急救的基本知識和操作方法;能熟練地使用自救器。
④瞭解崗位生產技術和工作場所災害防治的基本知識。
3.5.3一般工種和新工人
①瞭解公司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增強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提高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的自覺性,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現象。
②掌握本崗位的安全工作職責和安全管理制度;瞭解崗位生產技術知識;掌握《安
全規程》、《操作規程》等對本生產系統在安全方面的規定;熟悉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術,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③熟悉工作場所災害事故發生的基本規律及防治措施,遇到險情能採取應急處理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④熟悉工作場所避災路線;掌握自救、互救與創傷急救的基本知識和操作方法;能熟練地使用自救器。
3.6安全教育考核管理:
3.6.1新員工進廠上崗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廠級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後分配到車間後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再次合格後進行班組安全教育。只有廠級、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考核都合格後才能上崗。
3.6.2變換工種或離崗後復工的員工同樣要考核合格後才能重新上崗。
3.6.3特種作業人員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方能上崗。
3.6.4安全教育培訓考核規定
安全考試由公司安環部每年組織一次,將考試成績記錄在案,作為晉級、提升的依據之一。
考試規則:
①參考人員按指定的時間、考試地點參加考試,不得遲到。
②參考人員應自帶鋼筆或圓珠筆。
③理論考試一律採取閉卷,不得夾帶、傳遞、竊視、交頭接耳、冒名頂替。 ④參考人員不得在考試中途離開考場,離開考場者不能再進場續考,交答卷後不準滯留考場。
考核辦法:以考試成績和考場紀律為準。
①凡在考試過程中發現夾帶、傳遞、竊視、交頭接耳、冒名頂替者情出考場,重新進行補考。
②所有人員考試合格成績為70分,考試成績低於70分者進行補考,補考不合格者給予200元罰款處理。
3.7處罰
3.7.1公司各分廠(部室)負責人要認真督促和開展安全教育工作,對不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一次考試合格率低於70%的單位,對其單位負責人給予500元罰款。
3.7.2對無故不參加安全教育學習者給予100元罰款,對不參加安全考試者罰款500元。
4、相關文件
4.1《培訓管理制度》
5、記錄
5.1《安全培訓計劃》
5.2《安全培訓記錄》
5.3《考核試卷》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完整版)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由消防工作室負責組織實施,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積極向村民及轄區單位宣傳消防基本常識,並根據季節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宣傳教育培訓的形式可採取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可採取消防知識講座等形式進行消防宣傳,並充分利用消防宣傳欄、燈箱、標語、警句、漫畫、橫幅、黑板報等進行廣泛宣傳,以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識。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本村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二)消防器材設施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三)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疏散逃生知識和方法;
四、發生火災後,視具體情況組織村民和轄區單位參觀火災現場,用實際案例教育村民注意防火安全。
五、結合本村實際情況,適時開展農村消防運動會、消防知識競賽、消防宣傳黑板報展評等多種形式的公益消防活動。
六、結合每年的119消防宣傳日,積極開展大規模的消防宣傳活動,掀起消防宣傳高潮。
七、定期公佈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對村內外發生的火災及時向村民告知,提醒村民舉一反三,吸取教訓。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結合本村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內容應包括:各崗位人員的職責分工、人員疏散路線、滅火措施和疏散措施,做到定人、定位、定職。
三、按照預案至少每半年開展一次由志願消防隊成員、村民參加的滅火和疏散逃生演練,組織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四、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熟悉本村的滅火力量以及撲救初期火災的組織指揮程序。
五、參加演練的人員應瞭解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熟悉安全出口位置和數量、疏散逃生路線和方向、逃生設施位置、滅火器材擺放位置,並要掌握使用消火栓、消防水帶和預防煙氣侵害的方法。
六、演練結束後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應進行逐項登記,立即整改。及時發出消防檢查意見書或建議書,督促有關單位、部門和村民落實整改措施,同時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二、有關單位、部門和村民接到消防工作室的整改意見書或建議書後,要及時制訂整改計劃,在規定的時間內落實整改。
三、消防工作室應對火災隱患單位進行跟蹤督查,並在業務上給予指導。
四、對一時整改不了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及時組織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時限和責任人。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嚴格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隱患整改完畢後,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組織驗收。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並及時上報派出所。
五、消防工作室對火災隱患整改對象的`跟蹤督查和業務指導應當做好記錄,對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各種資料應予以保存。
六、發現影響消防安全的行為,應及時予以制止,並對當事人進行警示教育。
七、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隱患整改的書面報告,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消防安全檢查(巡查)制度
一、消防工作室工作人員應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堅持每日對住宅區進行消防檢查(巡查),發現並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保障消防安全。
二、消防安全檢查(巡查)包括以下內容:
(一)各類公共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有無損壞、失效、遮擋、埋壓、圈佔情況;
(二)消防安全標誌、消防宣傳標語和標牌是否完好;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
(四)老幼病殘孕等弱勢羣體是否登記造冊,具體救助措施是否落實;
(五)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三、消防安全檢查(巡查)根據實際情況可採取白天和夜間、重點和一般、突擊和日常檢查相結合的形式,也可針對重大節日、重大活動和火災多發季節,或針對本地區的薄弱環節開展專項檢查。
四、轄區單位都應嚴格執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開展消防檢查和防火巡查,落實主體防火責任制。
五、檢查要做到“三不放過”,即:隱患查不清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隱患整改不徹底不放過。
六、檢查(巡查)要做好記錄,發現消防違法行為應立即制止,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巡查)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並向有關居民或單位發出火災隱患整改意見書或建議書,對一時難以解決或有一定難度的隱患,應及時向上級部門或公安派出所報告。
志願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志願消防隊在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各項工作,設置隊長、副隊長及隊員,並配備消防設施、器材和裝備。
2、定期開展消防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有計劃地對每個志願消防員進行輪訓,熟練掌握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保證隊員各項技術考核達到規定標準。
3、志願消防隊成員應熟練掌握下列內容:
(一)消防設施、器材位置和使用方法;
(二)報火警、初起火災處置程序;
1、定期組織管理員認真學習《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及《信息審核管理制度》,提高工作人員的維護網絡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覺性。
2、定期對本單位網絡用户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使用户自覺遵守和維護《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使他們具備基本的`網絡安全知識。
3、對本單位網絡用户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杜絕發佈違犯《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的信息內容。
4、不定期地進行信息安全方面的培訓,加強對有害信息,特別是影射性有害信息的識別能力,提高防犯能力。
5、定期對學生進行網絡安全教育,強化網絡安全意識,增強守法觀念。
為了讓全體職工正確掌握安全生產知識,提高生產技術水平,認識搞好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能夠自覺貫徹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和法令,認真地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保證實現安全生產。
一、充分利用工會職能,利用工會活動的機會,用標語、板報、圖展、錄象等多種形式,組織開展安全教育。
二、根據生產性質及技術設備,選用不同工種、工序的安全操作規程,作為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三、對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一)、入廠教育
新進員工需經過公司級、車間級和班組級三安全教育
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安全技部門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有關生產的法律、法規、企業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安全技知識,企業安全生產特點、重大典型事故案例、安全注意事項、工業衞生和職業病的預防等知識,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車間。教學課時不少於40小時。
(二)、車間、崗位教育
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負責人負責,教育內容包括:車間生產工藝特點及流程、主要設備的性能、案例技規程、車間案例管理制度、事故教訓、防護用品、防護設施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等。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組。教學課時不少於32小時。
(三)、崗位(現場)教育
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崗位生產、工作特點、主要設備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預防措施、個人防護用品、安全裝置、安全監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維護等。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安排工作。教學課時不少於24小時。
五、全員安全教育
公司必須對各級管理人員每年進行一次以上安全培訓,累計時間不少於24小時。主要學習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標準、制度、安全管理、安全技知識和安全生產工作經驗教訓等內容
對公司、車間內部崗位調動及脱崗半年以上的員工,必須重新進行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六、新工藝、新技術的開始教育
在新工藝、新技、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規程,對崗位作業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方能進行獨立操作。
七、特種作業人員教育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1999年,國家經貿委令第13號)《特種作業人員技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工作。
八、事故教育
對違章、違紀作業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員應停止工作進行安全培訓學習
發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後,企業主管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培訓學習,吸取事故,防止類似事故重複發生
預防事故的措施及發生事故後應採取的緊急措施。
九、建立安全活動日和班前班後會上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等制度,對職工進行經常性教育。並根據不同的時期,進行各種各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競賽活動。主要包括以下各項內容:
總結近期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找出存在的問題,提出近期安全生產工作中應逐一解決的問題。
檢查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實情況。
分析查找部門、班組安全事故的隱患,並制定整改措施。
表揚好人好事,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
十、安委會主任定期對安全教育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檢查主要內容:會前有否安排,參加有否簽到,發言有否記錄,缺席有否補課,會後有否彙報。
一、目的
為強化公司員工的安全意識,努力提高安全技術知識和自我保護能力,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發生,實現安全文明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項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三、引用法律法規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三號(20xx)
(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安監總局令第80號
四、職責
(一)公司負責組織本公司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
(二)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的“調崗”、“復工”、“四新”培訓。
五、內容
(一)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教育
公司及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參加安全培訓,具備相適應的安全知識和能力,並接受再培訓。
(二)特種作業人員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
1.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由各公司組織參加政府安監部門舉辦的培訓,並取得合格證。
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由各公司組織參加政府技術監督部門舉辦的培訓,並取得合格證。
3.離開特種作業崗位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4.特種作業人員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在有效期滿前至少3個月提出複審申請。
(三)三級安全教育
“三級安全教育”是指新進公司員工必須進行的'“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三級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公司安全辦應建立員工“三級安全教育檔案”。
1.公司級安全教育
(1)介紹公司現況、安全主要危險源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2)公司安全生產情況、安全生產規章制度;(3)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4)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及防範措施;(5)進行法制、遵章守紀和事故案例教育。 2.部門安全教育
(1)本部門的概況、生產管理特點及重點設備、危險源點;(2)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規定;(3)本部門危險作業點及安全注意事項;(4)本部門事故教訓;(5)本部門應急預案及相關職業安全衞生知識。 3.班組安全教育
(1)本班組的生產情況、人員組成、工作性質和職責範圍;(2)本班組安全生產特點、作業要求及設備、工具的性能、安全裝置的作用和維護方法;
(3)本班組預防事故的措施及發生事故後應採取的緊急措施;
(4)本崗位(工種)相關安全操作規程、交接班制度及有關安全管理制度;
(5)示範本崗位(工種)實際操作方法,主要講安全操作步驟、方法、要領及異常情況的識別和處理;
(6)勞動保護用品及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和保管。
(四)“調崗”和“復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調換工種、離開工作崗位六個月重新上崗的員工應進行部門、班組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1.部門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內容包括:
(1)部門安全生產狀況和規章制度;
(2)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3)事故案例。
2.班組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內容包括:
(1)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現場禁止行為;
(2)設備設施、安全裝置、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正確使用方法;
(3)事故案例。
(五)“四新”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1.在實施新技術、新工藝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涉及的有關生產作業人員進行相應的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四新”教育由各部門實施,安全辦進行監督,培訓率應為100%。
2.“四新”安全教育的時間,根據其教育的內容確定。教育的主要內容: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特點,可能存在的危險源及其防範措施、應急處置方法,操作要領等。
(六)全員教育
全員教育由公司組織,每年至少一次。教育培訓內容包括:
1.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
2.安全生產責任制;
3.安全生產新知識、新技術(生產、消防、電氣等相關);
4.作業場所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5.職業健康培訓;
6.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7.事故案例等。
(七)相關方的安全教育
1.相關方指來公司的下述人員:參觀、學習、中介諮詢、檢查指導工作的人員,臨時用工人員,短期、臨時性的設備安裝、調試、維修、施工人員,租賃承包方、勞務分包方等。
2.相關方的安全教育堅持“誰主管,誰教育;誰接待,誰告知”的原則。
3.對進入公司區域的相關方須由主管部門進行安全告知,可採用書面文檔、宣傳海報等多種形式。
4.對來公司施工的、承包工程項目的作業人員,除公司安全告知外,應監督相關方對其員工進行鍼對該工程項目的安全培訓,進行安全交底。
(八)培訓計劃及實施
每年末由公司組織培訓需求調查,依照結果制定該年度安全培訓計劃,並報批。
(九)培訓效果評估
公司組織對每次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定期進行統計、分析,根據分析結果進行改進。
(十)培訓產生的記錄管理
1.公司須建立教育培訓檔案。
2.公司每年對開展的安全教育培訓進行監督檢查。
六、本制度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
七、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