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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訓制度

欄目: 教育 / 發佈於: / 人氣:1.18W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教育培訓制度,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教育培訓制度

教育培訓制度1

為做好師生語言文字教育培訓工作,進一步提高師生語言文字素養,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師要積極參與普通話培訓和測試,不斷提高自身規範用語水平,使我校全體在崗教師普通話達標率100%,並把語言文字規範的要求納入到教師業務考核和教學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結果作為聘用、晉級和評優的條件之一。

二、學校每學年開展推普周活動,對師生進行語言文字法規及常識的宣傳、培訓,活動要求全員參與,積極投入,出勤率和表現與評優選先掛鈎。

三、學校每年組織一次全體教職工參與的語言文字常識的測試,測試結果全校公佈,評先、評優時優先考慮。

四、學校領導幹部要高度重視語言文字教育培訓工作,在各項工作和活動中以身作則,嚴格管理。

五、語文教師要立足課堂教學和班級活動,對學生進行語言文字知識的教育,要面向全體學生,使全體學生接受普通話和規範漢字的聽説讀寫能力教育培訓,90%以上的學生掌握應知應會的漢語拼音和規範漢字,90%以上的學生能説比較標準的普通話,60%以上的學生能説標準的普通話。學校將寫字與口語成績作為評價教學業績的重要依據。

六、其他學科教師也要立足課堂教學和學科活動,對學生進行用語用字規範化的指導和管理。

教育培訓制度2

一、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每年對全體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二、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三、宣傳教育培訓的形式採取單位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四、對重點工種人員進行專門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五、單位、部門對所組織培訓的時間、內容入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紀錄並存檔。

六、宣傳教育培訓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人員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教育培訓制度3

一、為增強企業職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提高安全素質,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工程項目所有從事建築施工的人員。

三、公司勞資教育部門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參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1.企業法人代表、項目負責人每年參加建設部或省、市安全培訓學習一次,學習時間不少於30學時。

2.安全專業管理人員每年參加省、市安全培訓學習一次,時間不少於40學時。

3.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參加省、市安全培訓學習一次,時間不少於20學時。

4.工人的安全知識、安全技能訓練學習時間每人不少於20學時。

5.上述人員的學習成績記錄在安全教育培訓卡上,成績合格者方可上崗。

五、新工人入場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級、工程項目二級、班組三級安全教育:

1.公司一級的安全培訓教育主要內容為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和企業規章制度。

2.工程項目進行第二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主要內容:工地制度、現場環境、工程特點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學習時間不少於15學時。

3.班組進行第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主要內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事故教訓、本班制度等,學習時間不少於20學時。

4.以上教育培訓考核成績作為錄用先決條件。

六、變換工種的職工要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是擬到工種安全操作規程、作業環境、勞動紀律、技能訓練,經考試合格者方可變換。

七、特種工程(電工、焊工、架子工、機操工、起重工、打樁和機動車司機、塔吊司機及指揮、人貨兩用電梯和起重司機,司爐工、爆破工及其他從事特殊作業的工人)取得特種作業證的,仍然要參加安全教育培訓,每年一次,時間不少於15學時。

八、根據本制度,每年由勞資(教育)部門列出培訓計劃,進行培訓教材和師資準備,並監督實施。

九、凡是經教育培訓的人員考試不合格者應參加第二次學習(學習時間誤工費和學費自理),如果二次不合格。

教育培訓制度4

安全教育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負責人、生產管理人員和生產工人安全素質,防止不安全行為的重要途徑,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一、為規範酒店各級管理人員及生產員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使安全培訓納入制度化、規範化的工作軌道,根據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度》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酒店內全體員工,包括各級安全管理人員。

三、本公司實行《安全培訓卡》(見附件)登記制度,所有公司員工每人一卡,用於對該員工所受安全教育和培訓情況的記錄。各級管理人員及生產員工接受安全教育或培訓後,由授課人員在《安全培訓卡》登記,並由參加培訓人員簽名確認。

四、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卡》由公司人事部保管,生產員工的《安全培訓卡》由公司安全部保管。授課人員記錄時從上述兩個部門借出《安全培訓卡》,記錄完畢後歸還。

五、安全部負責本制度的監督執行,各部門須積極主動,做好(或配合安全部做好)全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

  第二章 管理人員崗前安全教育和培訓

六、保安部經理(王安祿)為公司主要負責人,須按國家規定接受安監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每年參加由安全監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再培訓。具體報名手續由安全部負責。

七、保安部經理以及協助保安部經理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須按《山西省註冊安全主任管理規定》的要求具有安全主任以上資格證書,或有國家註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安全部其他人員須有高中以上學歷,具備一定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方面的知識,能協助解決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與技術問題。

八、各部門主管上崗前須接受安全部組織的安全生產培訓,培訓的內容為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以及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相關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可採取集中培訓或單獨約談的方式進行,並在《安全培訓卡》登記。

  第三章 新員工安全教育和培訓

九、所有新進生產一線員工均需經過公司級、班組級“三級”安全培訓後才允許上崗作業,非生產一線員工須接受公司級安全教育。

十、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部負責統一組織安全培訓,學習時間不少於8課時,培訓教育內容包括:

(一)酒店簡介,介紹本酒店的生產經營範圍、生產工藝特點、主要設備設施、生產生活規律等方面情況。(0.5課時)

(二)介紹本酒店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及有關防範措施,包括:1、本酒店使用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量、性質及可能產生的傷害後果與防範措施;2、本酒店存在易燃物質容易導致火災事故的車間與防範措施;3、本酒店存在的衝剪壓切設備的危險性與防範措施;4、本酒店用電安全情況。(2.5課時)

(三)介紹本酒店主要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包括安全責任制度、安全考核獎懲制度、安全培訓制度、安全檢查制度、設備維護保養制度、危險化學品使用管理制度、勞動保護用品使用制度等。(3課時)

(四)介紹本酒店應對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1課時)

(五)與本酒店生產工藝特點相關的一般安全技術知識、重大典型事故案例等。(1課時)

十一、保安部根據上述內容,編制並根據實際情況適時修改公司級安全培訓教材,其中的公司規章制度另行單獨彙編成冊併發給被培訓員工。

十二、酒店級安全培訓由公司保安部經理或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授課,授課方式採取電腦投影幻燈片方式,授課人員須製作課件。

十三、公司級安全培訓後方可進行部門級安全教育。部門級安全教育由用人部門負責,教育內容包括:主要設備的性能、安全技術規程、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教訓、防護用品、防護設施的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等。

十四、車間級安全教育由部門或車間主管負責授課,亦可授權相關的技術人員授課。課時不少於2小時。

十五、員工上崗前須接受崗前安全教育。崗前安全教育由各部門經理以現場講解的方式授課,教育內容包括:崗位生產、工作特點、主要設備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預防措施、個人防護用品、安全裝置、安全監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維護等,教育課時根據崗位特點由班組長自定。

十六、從事危險作業崗位的員工須經專門的崗前安全培訓,並經考核鑑定合格後領取《操作合格證》,方可獨立上崗作業。

十七、危險作業崗位的崗前安全培訓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門技術員工負責。沒有《操作合格證》的員工屬於“學徒工”,不能單獨上崗作業,只能在專門技術熟練工的指導下從事輔助工作。

十八、鍋爐工的崗前培訓為3~6個月,其他危險崗位員工的崗前培訓期為7個工作日以上。如受訓員工在入廠前在其他單位從事過相關工作,系“熟手”,培訓期也可適當縮短,提前進行考核鑑定。

十九、危險崗位的崗前培訓結束後,由受訓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組織指導該員工的熟手工和安全部一名工作人員進行現場考核鑑定。考核鑑定合格的,由指導該員工的熟手工填寫《安全培訓卡》並報安全部,安全部核發《操作合格證》。

二十、員工轉崗,如此前未接受過新崗位的.崗前安全教育,須接受新崗位的崗前安全教育。如轉到危險作業崗位的,則須經崗前安全培訓並領取《操作合格證》後才可獨立上崗作業。

  第四章 特種作業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

二十一、本公司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包括:電工、焊工、電梯操作工和司爐工。

二十二、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須經國家有關部門專門培訓合格後發操作資格者,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參加複審。

二十三、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參加培訓獲得操作資格證有關費用由本人承擔,公司不招錄無證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從事特種作業或特種設備操作。

二十四、被公司招用的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須提交操作資格證原件,公司安全部對資格證原件的真實性進行查驗合格後,留複印件歸檔備查。

二十五、新招用的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由機電部統一管理,須參加“三級”安全教育的公司級安全教育,可不參加部門級安全教育和崗前安全教育。

  第五章 日常安全宣傳教育

二十六、公司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傳播安全知識,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各項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由安全部統一組織,各部門(車間)主管應組織員工積極參與。

二十七、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宣傳欄,由安全部具體負責,保證每個季度更新宣傳欄的內容。宣傳欄主要宣傳與本公司有關的安全知識,宣傳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模範標兵和模範行為,組織有關安全方面的討論。

二十八、鼓勵廣大員工向安全部踴躍投稿,選用一篇文章付稿費50~200元。

二十九、在日常管理或安全生產檢查活動中,發現員工存在違章違紀行為的,除按《安全生產獎懲規定》處理外,當事員工還須接受安全部的訓誡教育,並由安全部在《安全培訓卡》登記備案。

  第六章 附則

三十、本制度授權安全部負責解釋。

三十一、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在本制度發佈之日前未按照本制度規定的要求接受安全培訓和教育的,按照本制度所規定的要求補充培訓。

三十二、補充培訓由安全部具體組織。已經上崗3個月的危險作業生產員工可不再安排崗前培訓,但仍須進行考核鑑定,合格後核發《操作合格證》。

教育培訓制度5

為了進一步提高項目工人的安全意識,提高安全技能,掌握安全操作技術規範,提高工人的自我保護意識,杜絕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各項目部根據如下原則制訂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嚴格執行國家、市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有關規定,適時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並向安全部門或主管部門通報情況;認真落實國家和市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及有關人員的勞動保護待遇,並監督實施情況;

2、項目部建立三級安全教育檔案:

規定新入公司工人的教育,調換新工種,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工人的安全教育和特種行業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及發證。建立現場職工安全教育卡、對新進場工人必須進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識、安全紀律和操作規程的三級安全教育。

一級安全教育由工程處會同質安部門對新入公司的人員進行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方針、政策、安全規章制度、安全紀律和遵章守紀教育,時間累計為15學時。

二級安全教育由項目部負責,對經過教育的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知識,結合施工性質進行安全規章制度、高空作業、現場安全用電、事故報告、勞動紀律教育,時間累計為15學時。

三級安全教育由班組負責,教育內容是現場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本工種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識、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時間累計為20學時。

職工“三項”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才能進入操作崗位;並將考核內容列為工人考工、評級內容之一,並附考試卷;

3、特殊工種培訓:

電工、電焊工、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塔吊司機、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由培訓中心(或培訓班)進行專業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訓,上述特殊作業人員都必須經市勞動部門考試發證,持證上崗。無證上崗者,按安全生產獎懲條例罰款;

4、採用新的施工(生產)方法、新設備、新材料時,各項目部要組織制訂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 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崗位安全知識教育。

5、調換新工種必須進行現場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本工種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識的教育。

6、本制度由項目部實施,公司質安部負責解釋。

教育培訓制度6

一、繼續教育

(一)、為提高本院的整體素質和學歷層次,院鼓勵在職職工可根據自身條件參加不脱產的自學、函授、電大、夜大學習,但繼續教育前必須提交個人繼續教育申請,報院備案,否則院不予辦理相關手續。

(二)、學習期間,如需佔用工作時間,各單位應合理安排工作,確保學習時間,一切費用自理。

(三)、新職工在未轉正定級前參加各種學習的,不執行本規定。

(四)、通過自學取得的學歷證書統一交院綜合辦公室辦理驗證手續,驗證費用由本人自理。沒有經過驗證或驗證為虛假學歷的,院不承認學歷,並對弄虛作假者給予相應處罰。

二、學習培訓

(一)、各單位根據人才結構、人才需求,年初元月15日前制定出年度教育培訓計劃,並報院統一組織實施。

(二)、培訓包括適應性培訓、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崗前培訓、安全、質量培訓等。

(三)、學習培訓期間待遇:按院有關規定執行。

(四)、學習培訓費用如書本費、車船費、住宿費、培訓費等由各分院負擔(職稱考試、評審、執業資格、工人等級培訓除外),但必需經院負責教育培訓的部門簽字後,財務方可報銷。

(五)、院提供一定學習經費,鼓勵職工利用業餘時間自學。凡中級職稱及以上者,每年每人可報銷100元資料費,報銷時憑購資料發票及所購資料(必須為外語、計算機或從事的本專業學習資料)。

(六)、專業技術人員的學習培訓要登記,且作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據。

三、獎勵

(一)、獎勵對象:由院人事部門組織報名,通過全國統一考試且取得資格證書的在職職工。人事部門報名前,須經院審核同意。

(二)、獎勵範圍:專業技術資格包括:經濟、會計、審計、統計;執業資格包括:註冊巖土工程師、註冊建築師、造價工程師、註冊結構工程師、房地產估價師、執業醫師、執業藥師、註冊會計師、註冊資產評估師、企業法律顧問、律師等。根據形勢變化和工作需要,獎勵專業可作適當調整。

(三)、獎勵金額:獲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獎400元,獲得執業資格獎600元。如屬隊急需專業,經研究可另行制定獎勵辦法。

(四)、獲獎職工如在3年內調出本單位或退休後退出隊相關工作崗位,應將獲得獎金如數退回。

教育培訓制度7

一、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片區教研室、直屬事業單位要充分利用有線廣播、閉路電視、校園網等宣傳媒體開展學校安全宣傳教育。每月要有學校安全宣傳教育節目,對本校各級幹部、教職員工、學生和承包經營户主進行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每年培訓率達100%。

二、積極配合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危化物品管理人員、專兼職安全員和司爐工進行安全知識培訓,培訓率達到100%。

三、督促食堂、小賣部等經營單位從業人員抓好安全教育。每月至少組織職工集中學習一次,不得少餘四小時。對新上崗和更換工種的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四、對學習教育培訓的內容、時間、人員的核實,以記錄、登記、簽到為準,凡未落實學習教育培訓內容、時間、人員而釀成傷亡事故的,按法律法規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教體局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督促學校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和工作情況。

六、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教育培訓制度8

第一條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公司職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所有職工必須定期接受安全培訓教育,堅持先培訓、後上崗的制度。

第三條 公司職工每年必須接受一次專門的安全培訓。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30學時;

(二)公司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除按照建教(1991)522號文《建設企事業單位關鍵崗位持證上崗管理規定》的要求,取得崗位合格證書並持證上崗外,每年還必須接受安全專業技術業務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0學時;

(三)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四)特殊工種(包括電工、焊工、廠內機械操作工、架子工、爆破工、起重工等)在通過專業技術培訓並取得崗位操作證後,每年仍須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五)其他職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15學時;

(六)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七)以上(一)—(六)中所列時間均包括外部培訓和內部培訓。

第四條 公司新進場的職工,必須接受公司、分公司、項目部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方能上崗。

(一)公司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範、規程和企業的安全規章制度等。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於15學時。

(二)分公司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現場環境、工程施工特點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於15學時。

(三)項目部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本工程、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剖析、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第五條 實行安全培訓教育登記制度。 公司必須建立職工的安全培訓教育檔案,沒有接受安全培訓教育的職工,不得在施工現場從事作業或者管理活動。

第六條 安全培訓的實施主要分為內部培訓和外部培訓。內部培訓是指公司的有關專業人員或公司騁請的專業人士對職工的一種培訓;外部培訓是指公司勞動人事部委託培訓單位對部分職工進行培訓,從而取得上崗證或是繼續教育,提高業務水平。

第七條 勞動人事部會同分公司定期選派、安排公司領導及職工進行安全培訓,以滿足根據公司發展需要。

第八條 公司的安全培訓教育經費,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

教育培訓制度9

為進一步推進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根據《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的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根據幹部管理權限,按照分工負責、分級管理的原則建立和完善幹部教育培訓檔案登記制度,責任單位應如實記載幹部參加教育培訓情況和考核情況。

二、幹部教育培訓檔案一般包括幹部參加教育培訓的基本情況和考核結果兩方面的內容,登記的主要內容為培訓類別、培訓機構、培訓時間、培訓內容、培訓成績、培訓考核情況等。

三、幹部參加教育培訓的情況應及時載入幹部人事檔案,幹部本人應主動向單位和主管部門申報參加教育培訓的情況。

四、幹部教育培訓檔案登記的培訓記錄,作為幹部任職和晉升職務的重要依據。

五、幹部教育培訓檔案登記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做到真實、全面、客觀、公正、準確。對弄虛作假的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幹部教育培訓檔案實行分級管理。縣委組織部負責科級領導幹部的教育培訓檔案的歸檔管理;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科級以下幹部的教育培訓檔案的歸檔管理;幹部所在單位負責幹部教育培訓檔案材料的收集、統計、填報、上報工作,並應建立幹部教育培訓登記台帳。

七、縣委組織部負責對全縣幹部教育培訓檔案登記工作進行考核和檢查。

八、本制度由中共烏蘭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教育培訓制度10

一、三級教育培訓

第一條 凡是進入本公司的職工,都必須遵守本培訓制度。

第二條 為保證生產順利進行,避免事故的發生,必須經常及時地對幹部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安全生產技術知識、規章制度和操作技術的教育培訓。

第三條 新職工經公司安檢會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後由生產單位指定專人對其進行二級教育培訓,項目部或機台班組再對其進行三級教育培訓,並將教育培訓情況建檔。

第四條 新入公司職工(含新調入人員、合同工、實習人員、臨時工)入公司後必須經過三級(公司安檢會、部門單位、項目部或機台班組)安全教育培訓後才能上崗。

第五條 調轉(包括調轉、工種改變)的職工必須重新進行二、三級教育培訓,各生產單位內部職工調轉必須重新進行三級教育培訓。

二、現場教育培訓

第六條 因工作需要,對從事臨時性工作的職工,由項目負責人負責教育培訓,並詳細介紹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和應遵守的規則。

第七條 對從事危險性的工作人員,必須由項目負責人帶到現場進行有關教育培訓,詳細介紹工作的危險特點,注意事項和防範措施。

第八條 對發生事故後的事故現場分析會由公司安檢會和生產單位有關人員組織,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即原因不清不放過;羣眾(職工)沒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有關責任者未受到處罰不放過。

三、日常教育培訓

第九條 各級領導平時要自覺學習,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加強對職工的經常性教育培訓,履行安全職責。

第十條 各生產班組要根據工作性質,任務緩急,生產特點、氣候變化情況,由班長或班組安全員進行班前安全講話,班後講評,對避免事故的經驗和先進的安全操作方法及時總結推廣。

四、特殊教育培訓

第十一條 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投產前,生產單位應與有關部門根據新的安全規程和操作規程,對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能上崗操作。

第十二條 對從事特殊工種的職工,必須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並經考核合格,並取得該工種的作業證和執照後才準上崗。

第十三條 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堅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活動,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加強對職工進行有關安全技術和勞動衞生知識的教育培訓,交流推廣先進的安全操作經驗,解決安全缺陷提出合理建議。

第十四條 因工負傷職工在傷愈復工前,要進行一次安全考核教育,新提或調任的生產管理幹部應接受必須的安全知識和有關責任制教育。

第十五條 安全工作例會應從時間上、制度上給予保證,各級領導要納入議事日程,正確處理安全生產關係。

第十六條 安全工作例會是本公司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促進安全生產,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對每個時期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目標管理,達到預測、預報、預防事故的手段之一。

第十七條 全公司安全工作會議由公司安全設備部組織,分管公司領導主持,每年度召開一次全公司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委員會會議。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工作會議由各單位負責人組織並主持,每月召開一次單位安全生產例會;各項目、機台或班組安全工作會議由各項目負責人、機長或班組長主持,每週召開一次項目、機台或班組安全生產例會。

第十八條 安全工作例會要有記錄,納入各單位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並作為考核依據之一。

第十九條 安全工作例會應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及時貫徹國家和主管部門關於安全生產的最新精神,通報當前安全生產有關情況,分析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並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落實各級安全檢查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條 各級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可與相應的生產經營例會一併進行。

教育培訓制度11

安全檢查的主要任務是檢查本礦對安全生產方針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檢查各個生產環節和所有工作崗位的事故隱患及不安全因素;制止和糾正違章作業、違章指揮。檢查的目的是消除事故隱患,杜絕各類事故發生,確保礦井安全生產。安全檢查的形式分為定期檢查、不定期檢查、巡迴檢查、日檢查和班(組)自查和特殊時期檢查。

1、定期檢查:全礦每月組織有關部門,對礦內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不少於一次的全面安全大檢查。

2、不定期檢查:全礦每月組織有關人員,對全礦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l一2次抽查活動。

3、巡迴檢查:安全檢查人員每週對礦內的生產狀況,進行一次全面的巡迴檢查。

4、日檢查:安全檢查人員每天對礦生產系統以及有關生產輔助崗位,隨時進行安全檢查。

5、班(組)自查:專(兼)職安全檢查員和班(組)長對本班(組)的所有工作崗位和生產、輔助環節進行每班不少於兩次的安全檢查。

6、特殊時期檢查:雨季三防期、春節時間和其它節假日期間及特殊情況,要隨時對礦內的安全情況進行檢查。

7、對查出的所有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採取三定的方法(定專人、定時間、定措施)及時進行解決和處理。

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制度

1、按照培訓計劃,對每個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

2、礦長培訓,必須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統一制定的教學大綱和教材實施教學,按照培訓計劃,由縣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培訓, 考試合格,頒發礦長資格證,考試不合格,不得擔任礦長,不準指揮生產,並且每年進行考核一次。

3、特殊工種培訓必須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教學大綱教材實施教學,按照縣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培訓計劃和組織安排進行強制性培訓。培訓合格的由市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頒發操作資格證書。對特種作業人員每隔兩年需經原考核單位複訓一次。

4、班組長培訓:礦每月必須對班組長進行培訓一次,每半年進行一次考核,對不合格的不得擔任班組長工作。

5、一般職工的培訓,礦每季度組織一次專門安全教育培訓和技術業務知識學習,每日班前班後會進行安全注意事項的佈置和小結,每週進行一次“三大”規程的學習。

6、新職工教育:新職工在上崗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7、變換工種教育:工種變換前必須重新進行培訓,考試合格,方準在新的崗位上作業,未經培訓不得上崗。

8、建立培訓檔案,並將培訓與工資獎金掛鈎。

教育培訓制度12

安全消防教育培訓是企業管理工作的重要環節之一。是提高全員安全消防素質、安全消防管理水平和防止各類事故,從而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

1、安全消防教育培訓的內容

主要包括安全消防思想(方針政策)、安全消防知識、安全消防技能和安全消防法律法規四個方面的內容。

1.1安全消防思想教育

1.1.1思想認識和方針政策的教育。以提高安全消防重要意義的認識和全面理解黨和國家有關安全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並認真貫徹執行。

1.1.2勞動紀律教育。遵守勞動紀律是貫徹安全消防方針,減少傷害事故和火災事故,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

1.2安全消防知識教育

所有員工都必須具備安全消防基本知識;尤其應加強對農民工的安全消防知識的教育與培訓。其主要內容應包括:本單位的安全消防基本概況及特點;生產工藝流程等生產概況;消防報警電話、危險部位及安全防護的基本知識;安全消防注意事項;機械設備、消防設施及器材等相關安全消防知識;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知識等。

1.3安全消防技能教育

就是結合本單位或崗位專業等特點,實現安全操作、安全防護及火災的撲救、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等所必須具備的基本技能要求。安全消防技能知識是比較專門、細緻和深入的知識;它包括安全技術、消防技術、勞動衞生和安全操作規程及事故案例教育等;尤其是事故教育,可以從教訓中吸取有益的東西,預防類似事故的重複發生。

1.4安全消防法律法規教育

運用各種有效形式,對全體員工進行安全消防法律法規教育;從而提高員工的遵法、守法、懂法的自覺性,從而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

2、安全消防教育培訓的對象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要求,應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消防教育和培訓;保 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消防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消防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消防技能。未經安全消防教育和培訓不合格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2.1集團主要領導人員的安全消防培訓工作,由政府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負責。

2.2各公司、廠、車間、班組級負責人的安全消防教育培訓。

2.2.1新任職的各級負責人的安全消防培訓工作,由集團負責。

2.2.2在職各級負責人的安全消防輪訓工作,隨集團的教育計劃安排進行。

2.3外包工程項目(乙方)負責人及管理人員,必須持有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合格證書》。外包工程項目所在單位,負責對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消防交底;防止發生各類事故。

2.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按時到主管部門檢證。集團負責安全消防專業技術抽考,以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

2.5新員工、實習代培等人員和在職人員、調換工種及休假(工傷)一週以上人員的安全消防培訓教育工作,由公司、廠、車間、班組負責。

3、安全消防教育培訓的形式與內容

3.1新員工、實習代培等人員“三級安全消防教育”。

對新員工(包括合同工、臨時工、農民工、學徒工、實習和代培人員)必須進行廠、車間、班組級的安全消防教育;時間不少於40小時。同時填寫三級安全消防教育卡片存檔備查。

3.1.1廠(公司)級教育主要內容:

黨和國家的安全消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等。

本單位生產概況,工藝流程;安全消防狀況及特點,安全消防規章制度及遵章守紀等。

安全消防知識及突發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安全標誌標識講解;初期火災的撲救、報警;如何搶救傷員、排險、報告及保護現場等。

人員密集的場所,其工作人員還應強化組織疏散逃生的能力教育。

教育培訓制度13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管理,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師生人身和學校財產的安全,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章,制定本暫行規定。

  一、安全防範

1.每位教職員工都應當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以預防為主,強化防範措施,開展羣防羣治。

2.加強對庫房、生活用水的管理,嚴防壞人投毒破壞,預防食物中毒事故。

3.加強對安全防火工作的宣傳和防範,完善重點防火部位的防火設施,配齊配足滅火器材,預防火災事故。

4.嚴格用電管理制度,對學校線路經常進行檢查維修,及時更換老化或不符合要求的線路,禁止超負荷或違章用電。

5.學校集會、大型活動、做操、放學及遇有緊急情況,班主任及跟班教師要到位,組織學生有秩序地下樓梯,防止因擁擠、踩踏造成傷亡。

6.學校體育、藝術場地、器材及體育、藝術等教學活動均應符合運動安全要求。運動項目和運動強度應適合學生身體狀況,嚴防運動安全事故。學生上體育課,教師必須跟班、帶隊,現場組織指導,以防發生意外傷亡。

7.對於要求接學生放學的家長,教師一定要確認其身份才能將學生交其接走。

8.學校勞動教育及衞生等工作,應當注意學生年齡和體質條件,禁止學生爬高、登窗台、翻欄杆進行打掃,不準學生隨意觸動電器。

9.學生實驗應充分考慮安全保護措施,實驗課教學要有科學的操作程序和具體要求,嚴防學生接觸易爆易燃、有毒有害的物質。有關實驗老師要認真負責,嚴防實驗事故。

10.學校電腦室要防止電路電線的損壞,保護電器設備的正常使用,經常進行維修,由電腦專任教師負責。如發現電線有異味要及時上報總務處予以妥善處理。

11.禁止學生進行不安全的活動遊戲,嚴禁跳樓梯、爬欄杆、翻圍牆、在樓梯走道奔跑跳躍、追逐打鬧、隨帶利器火種。教育學生注意校外交通安全和用電用火安全。班主任要向學生經常傳授自護自救的生活安全常識。

12.實行學生外出春遊、參觀、參加社會實踐等活動的報批制度,未經批准不得擅自組織。學校或年級(班級),獲准後應周密安排,精心組織。並有安全保障措施。

13.學校門衞值班人員嚴格值勤保衞和夜間巡邏制度,並做好來訪人員的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安全和師生人身安全。

14.學校配置消防設備,在消防部門配合下進行防火滅火知識教育,總務處、校長室負責做好。

15.學校注重衞生防疫工作,做好傳染病、流行病的預防、控制工作,做好預案,嚴防傳染病流行。

  二、教育培訓管理

1.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工作,由分管校長負責,並列入學校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

2.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校內各有關部門或人員應分工協作,積極配合。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教育先行,齊抓共管,羣防羣治的原則,共同做好教育培訓工作。學校的每個教職工都有維護教學秩序,保護學生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義務。

3.堅持經常性和階段性相結合的原則,加強對學生進行家庭生活、户外活動、社會生活、交通、消防等安全知識教育和自護自救技能培訓,在學生中開展普及法律知識教育,貫徹《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使學生增強法制意識和紀律觀念,鍛鍊和提高學生自護自救能力。

4.定期(每學期至少一次)組織門衞、食堂等專業人員的業務知識和治安防範技能的教育培訓以及全體教職工的法律知識教育和治安防範意識、技能的教育培訓。抓好門衞管理、課外活動安全管理、學生日常行為管理、防火安全管理、校園秩序安全管理、大型集會安全管理以及學校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等,避免各類事故發生。

5.學生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在日常教學及各項活動中,聽從指揮,服從管理,遵守公德,注重自己人身和財產安全。

教育培訓制度14

一、學校應對全體教職員工每學期進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培訓並進行考試,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規、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學校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學校配備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組織、引導師生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二、宣傳教育培訓採取學校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等方式進行。

三、學校對新進校人員和重點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培訓內容與年度培訓內容相同,並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四、專兼職消防人員參加培訓機構組織的消防職業培訓,取得合格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五、消防安全培訓由學校統一組織實施。學校對所組織的培訓時間、內容及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記錄並存檔備查。

六、學校應利用升旗演講、圖片展、黑板報、校園網等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的宣傳教育。

教育培訓制度15

一、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開發人力資源,樹立公司良好的企業形象,以提高員工素質,不斷為各崗位培養和輸送德才兼備的優秀人才,以實現公司戰略目標,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教育培訓體系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新員工崗前統一教育培訓;

2.員工在崗教育培訓。

二、崗前培訓

第三條新錄用員工報到後應接受人力資源部組織的崗前培訓,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參加。培訓結果將作為今後定職定級的參考。

第四條崗前培訓的目的:

1.使員工瞭解和掌握公司的經營目標、各項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儘早融合到員工隊伍中去,順利開始其職業生涯。

2.使新員工儘早掌握工作要領和工作程序、方法,達到工作質量標準,完成崗位職責,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和個人收人的條件。

第五條崗前培訓的內容:

1.講解公司歷史、現狀、經營範圍、特色和奮鬥目標;

2.講解公司組織機構設置、介紹各部門人員;

3.講解各項辦公流程,組織學習各項規章制度;

4.介紹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輔導使用辦公設備;

5.解答疑問;

6.組織撰寫心得體會及工作意向。

第六條專業技術性要求較強的崗位,由部門經理根據需要另行組織崗前專業培訓。培訓計劃及結果報行政部備案。

三、在崗培訓

第七條在崗培訓的目的:

1.提高、完善和充實員工各項技能,使其具備多方面的才幹和更高水平的工作能力,為工作輪換和橫向調整以及日後的晉升創造條件;

2.減少工作中失誤、工傷事故和災害的發生,降低失誤造成的損失,保障員工人身安全;

3.減少員工工作中的消耗和浪費,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4.提高員工的工作熱情和合作精神,建立良好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氣氛。

四、附則

第八條本條例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九條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