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激勵教職工積極開展科研活動,提升教職員工的科研水平,特制定本暫行規定。
一獎勵範圍及認定條件
1.凡是正式調入我集團的教職員工和正式聘請的專職教師,公開發表的論文,出版的專著、教材,正式立項的課題、課件,榮獲國家級、省級、地市級優秀成果獎的論文、專著、教材、課題、課件,均屬獎勵範圍。
2.凡申報課題獎項的,申報人必須是課題組署名的前三位作者;凡申報論文獎項的,申報人必須是該論文第一作者。
3.凡申報的課題、專著、教材或課件的作者介紹必須註明屬金寸教育集團旗下的院校和部門。
二獎勵標準
1.課題獎勵標準(同一項目獲得不同級別的獎勵,採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則)
(1)凡獲得國家級課題,集團給予1:1.2的經費支持;
(2)凡獲得省級課題,集團給予1:1的經費支持;
(3)凡獲得地市級課題,集團給予1:0.5的經費支持;
(4)凡獲得國家級、省部級、地市級的課題立項,但需自己解決經費的,集團給予全額經費支持。
(5)凡榮獲國家級優秀成果獎:一等獎給予20000元獎勵;二等獎給予10000元獎勵;三等獎給予5000元獎勵;
(6)凡榮獲省部級優秀成果獎:一等獎給予5000元獎勵;二等獎給予4000元獎勵;三等獎給予3000元獎勵;
(7)凡榮獲地市級優秀成果獎:一等獎給予20xx元獎勵;二等獎給予1500元獎勵;三等獎給予1000元獎勵。
2.論文獎勵標準
(1)凡在國家級權威期刊和重要期刊上發表的論文給予3000元獎勵;
(2)凡在國家級、省級核心期刊上發表的論文給予1000元獎勵;
(3)凡在省級以上一般期刊上發表的論文給予500元獎勵。
3.專著、教材、課件獎勵標準
(1)撰寫專著,由省部級出版社(包括211大學出版社)出版,給予10000元獎勵;國家級出版社出版,給予20000元獎勵。
(2)主編教材,由省部出版社(包括211大學出版社)出版,給予5000元獎勵;國家級出版社出版,給予10000元獎勵。
(3)參編教材,由省部級出版社(包括211大學出版社)出版,按參編字數,每萬字獎勵300元。
(4)獲得省級立項的課件,給予20xx元獎勵。
三申報科研成果獎的時間及程序
1.每年3月份為上年科研成果獎的申報時間。
2.上年科研成果是指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立項的課題、獲獎的課題、發表的論文、出版的專著、教材、立項的課件和獲獎的課件。
3.科研成果獎申報程序為:
(1)由申報人到集團辦公室領取“z金寸教育集團科研成果申報表”。
(2)申報人將填好的“z金寸教育集團科研成果申報表”和證明材料上報集團辦公室。
(3)科研獎評審委員會提出獎勵意見後,上報總經理審批。
四本規定自20xx年9月開始執行。
五本規定的解釋權歸z金寸教育集團決策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