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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時尚作文合集九篇

欄目: 時尚 / 發佈於: / 人氣:1.06W

無論在學習、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會接觸過作文吧,作文是通過文字來表達一個主題意義的記敍方法。寫起作文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時尚作文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推薦】時尚作文合集九篇

時尚作文 篇1

有一個時尚的女孩,她聰明,新潮健康,陽光那他熱衷於接觸一切流行,時尚的東西,無論是王菲的靈魂音樂,還是什麼新上市的新物品,她都知道。

時尚女孩不必長髮飄飄,長裙拽拽。她總是一身短打扮,短髮,短裙;是她的最愛但有時她媽媽也會買一些青春可愛的淑女裝來幫她打扮打扮

時尚女孩守則第一條就是追星,自然她就屬於追星族,必定每個喜歡的明星都有不同之處。

她最喜歡的是安在旭。喜歡他的親切,自信,温柔,堅強和安在旭陽光的笑臉,還有奧黛莉赫本,席琳迪翁,布萊尼等。她都很欣賞。她追星但是不盲目,她不會為了找某某簽名而排隊從下午等到翌日凌晨,畢竟歌星又不是書法家,何必苦苦等“墨寶”。時尚女孩的字典是不會沒有運動的,當然每個人的運動愛好都不一樣的。有的人喜歡打籃球,有的人喜歡跳街舞,有的喜歡做體操,當然他的舞蹈跳的也是非常好看的我最喜歡看她跳舞了。

時尚女孩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是自己的字,自己的字可不能差,還有自己的成績也不能低,自己的字要寫的美觀大方而瀟灑,自己的成績要優異。

如果連電腦都不懂,還算什麼新世紀的時尚女孩?當然她最喜歡玩電腦遊戲:什麼角色扮演,模擬經營,運動類,益智類,她都玩得得心應手。

怎麼樣,看完了上面的介紹,你是不是對時尚女孩有所瞭解了呢?自信聰明健康陽光新潮;就是時尚女孩的概念。

時尚作文 篇2

樓主:各位帥哥靚妹們,在下今日又出糗了,當我漫步在樣園的林蔭大道,獨自一人孤獨惘悵之時,忽有一身影從眼前掠過,抬頭,一雙特步板鞋,一條嘻哈運動褲,一件寬鬆T恤衫外加一頭飄逸長髮,不正是我同宿舍的好姐妹嗎?於是我用光速飛奔到她身後,照準後腦勺就猛地把她的頭摁了下去,結果,那人一臉驚愕,轉過頭來,我被霹靂到了:認錯人了,真是糗大了……

一樓跟貼:唉,沒辦法,現在走在路上的小青年都一個打扮,你這樣的“驚歷”我深有同感。現代人都愛追求時尚,看到哪個明星穿了碎花短裙、牛仔短裙、熱褲,走在路上個個都打扮得跟拍偶像劇似的,我被雷到了。另外,前些日子陳冠希的“豔照門”事件餘波不平,又引起了一股“門熱”,不管是娛樂圈的“魔術門”還是政治領域的“收錢門”,都產生了“蝴蝶效應”,除此之外,似乎給明星的粉絲團命名也成了大家的熱門,比如李宇春的玉米們,張峻寧的檸檬們,韓庚的庚窩們等等,不勝枚舉啊……

二樓跟帖:樓上的,話不能這麼説,像我身邊就有着一批不盲目跟風,特立獨行的人,現代人是講究時尚,像現在我們説的“囧”字就引發了不少爭論,很多網絡語言也都風靡全球,當時尚成為一種潮流,我們也不能跟着別人亂鑽啊!王菲穿燈籠褲是好看,可是一些稍有贅肉的大媽們也不能覺得自己不穿便落伍了,就毫無顧忌,也穿在身上,多不合身啊。在21世紀缺的是什麼?異類嗎?不,是創新,周杰倫一開唱,時尚風與傳統風相結合的熱潮便席捲而來,他的唱腔更是成了一種時尚,還有,劉謙也憑着自己不同於他人的魔術表演風格而引發了另一種時尚……

樓主回帖:多謝各位光顧,本主讀罷兩位高見,確是深有感觸,如今各種時尚層出不窮,其間美與醜、雅與俗、好與壞交錯雜陳。創新與模仿永不停息地互動,有些時尚如過眼雲煙,有時時尚會沉澱為經典,像前幾日央視播出《傾城之戀》後又掀起一股張愛玲熱,如此可見,時間自會證明一切,在我看來,時尚隨時代的變化而不斷髮生變化,經得起時間考驗的方為“尚”!

時尚作文 篇3

前幾天,我們去廈門看建材家居。家居真美,真時尚啊!

一路上,道路兩旁開滿了鮮花,香味芳香撲鼻,使人感到神清氣爽。過了不多久,我們就到達了建材城,剛下車,我定睛一看,哇!展現在我眼前的是一棟棟的大樓,裏面的家居令人目不暇接。家居分為好幾類,真壯觀啊!我們隨意地走進了C區:映入眼簾的是一扇扇門。我們又走進B區,這裏是賣衞浴的,裏面的衞浴琳琅滿目,而且物美價廉。我感到:在廈門買東西可真方便啊!我們又看了陽台窗、櫥櫃、木地板……它們彷彿在向我們招手,説:“歡迎你,歡迎你!”

最讓我感興趣的還是兒童傢俱區。單單牀就有好幾種:帶樓梯的牀;帶滑梯的牀,當你睡覺醒來時,就從滑梯滑下去,開始全新的一天。天使之牀,只要你躺在上面,就會有柔軟、温馨之感。我最喜歡的牀是賽車牀和子母牀。我還看了排球和足球形狀的凳子,都有趣極了。

時尚的家居,讓廈門更美、更時尚!

時尚作文 篇4

我最大的夢想就是買阿瑪尼回家當抹布使。阿瑪尼,時尚吧?世界頂級十大奢侈品牌之一。於是,時尚成了啥?成了只買最好的,只買最貴的。 於是,我給這種品牌時尚下個定義,時尚的本質就是綁架女人的頭腦,然後索求男人的腰包。因為女人嘛,就最懂這種時尚,且最愛時尚盛開的兩種“花”:一種是有錢花,一種是儘管花。 女人之所以稱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會花錢;二是花,花會凋謝的。 於是花期一過,這種時尚之花就凋謝了。別怕,時尚的大觀園裏的花兒趕着趟呢! 我聽見花開的聲音了,超級女聲想唱就唱,而且唱的這麼響亮,唱響了大江南北,紅遍了兩岸三地。於是,唱之時尚出現了。只要有了pk台,報了名,上了台,是騾子是馬都敢拉進去叫喚。聽的人嘖嘖讚歎:這真是天使的聲音。我問問你,天使的聲音,你聽過這天使的聲音嗎? 於是,這種唱之時尚我也給下了定義:愚者自愚,娛者娛人。 還有,我補充一點,這種唱之時尚還附帶了一個時尚的小產物:爆炸頭。現在進理髮店,説我理一個板寸,或剪一個“莫西幹”,理髮師不笑得滿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後給條時尚的建議:來,咱們理一個流行的超女頭。瞧,多時尚。 頭之時尚,我也賜個定義:腦袋裏的東西越來越少,腦袋上的花樣越來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現在也是一種時尚呢!手之時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嗎?不就是揮一揮手,不帶走千萬點擊率嗎? 甭管是草根博客,還是明星博客,寫着寫着,就思念起文學。這裏嚴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學,博客要是文學,作協該不幹了,那一天該得進來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説:寫作,是一場暗無天日的自殺。我覺得,自殺未免太奢侈了。因為這世上滿是生了病卻不想死的。我説寫作,其實就是使屁股適應椅子的藝術。至於你那博客,至多也不過是個時尚的現象,乳名叫博之時尚。 於是這種博之時尚我還給配個定義: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個圈子裏去吐。 買之時尚,唱之時尚,頭之時尚,博之時尚,咱們也品出了那麼一點味出來了,剩下的,就是咱們自己去消化了。記住,品味時尚,所謂的時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萬萬不可以下嚥,就像嚼口香糖!

時尚作文 篇5

英國一青年走路時不小心被化學工廠潑出的廢料弄髒了頭髮,花花綠綠,迫於沒錢無奈只能先留着。沒想到他這舉動竟被大街上的青年紛紛效仿,染髮便成了一種時尚。

並非刻意注重外貌,卻引領一股席捲全球的時尚。可見,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時尚,並有意無意間影響了別人,正如蝴蝶效應般微妙。

當你在盲目跟從明星的時候,可否靜下來,想象做一個真正的自己的感覺,其實做自己就是時尚。太多太多的人在潮流中被改造,好似出自工廠的模具,將自己放入了他人的世界,直至被同化了。當風格已離你漸漸遠去,你全身還剩下什麼真正屬於你自己的?

時尚也不是簡單的可以通過金錢購買大量的昂貴物品來實現。巴西一個老奶奶為她的孫女在褲子上繡了幾朵花,因為她實在沒錢來買新衣服給她的孫女。然而城裏的女人們卻正為“沒衣服穿”而發愁呢!當她們看見了褲子上的花朵後,感到十分驚奇,紛紛去服裝店定製。爭相追逐的華麗,到頭來卻被最簡單的藝術征服。這難道就是我們孜孜以求的時尚嗎?

現在的中國已成為世界第一大奢侈品市場,可怕的是購買奢侈品的年輕人比例正在直線上升。大家正在用品牌來衡量一個人是否時尚。暑假裏一次在外面吃飯,旁邊正好坐了幾個“時尚”的人。其中一個人遲遲不願脱外套,我一直很納悶。大概覺得自己也太奇怪了,終於聽見了他向吃飯的那羣人解釋:“昨天看見Armani的外套打了3折,我就狠狠心買了下來。你看今天為了給你們看看,裏面都沒穿。”……這大概就可以反映現在的人對奢侈品牌的熱衷度了。

其實一個時尚的人,完全不需要華麗的外表,光靠其獨特的氣質已經完全可以令他人追捧了。古希臘犬儒主義的賢人們,穿着破舊的衣服,手持枴杖行走於城市之間,完全是人們眼中的落魄者。而他們卻用其獨特的文化使人折服,以至蘇格拉底對他們説:“我可以從你們衣服上的破洞看見你的思想。”這才是真正的時尚——由內而外。

時尚並不是刻意跟風,追求品牌。而是源於你自己獨特的氣質。放下心中的慾望,空出一片淨土,去容納無盡的知識。在不懈的追求中,使自己在世間昇華,用腳印給身後的人指明方向,這才是你的時尚。

時尚作文 篇6

“時髦”像個調皮的小猴,跳來跳去。不同的時代,不同的階層,對時髦總是仁者見人,智者見智。

當第一條泥盆紀總鯉魚從大海里爬上岸的時候,那就是時髦;當第一隻森林古猿下到地上的時候,那就是時髦;當魏晉時代的貴族因服“五石散”皮膚破裂不得不穿舊衣服而窮人爭相仿效的時候,那就是時髦;當法王路易十五因花柳病變成禿瓢不得不戴假髮而上流社會以此為榮時,那就是時髦;三伏天勇敢小夥堅持穿名牌牛仔褲捂痱子,蹬旅遊鞋捂腳氣,而三九天壯烈小姐堅持穿迷你裙美麗動人,則是另一種時髦。

時髦是老子反對的奇技淫巧,時髦是孔子指責的“流行歌曲”——鄭聲,時髦是紂王的象牙筷子,時髦是因楚王愛好而宮娥為之餓昏的細腰,時髦是貴族強烈抵制而趙武王大力推行的改革。當王崇山以豐富為時髦時,我聽到了晉王朝的喪鐘,當週王以用象牙筷子為時髦時,比干看到了商王朝滅亡的前兆。

當你正熱烘烘的追着某顆星星時,同學一句:“你怎麼還在捧這種過時明星的臭腳呀?”頓時讓你神消氣散;當你咬牙跺腳買了一雙尖頭皮鞋時,殊不知現在流行的是高沿圓頭的了;當你狠心剃個成熟的“寸頭”,卻發現大街上湧動的是花花綠綠的彩帽,乾脆染個墨綠,趕趕時髦。

女人擦脂抹粉,殊不知兩千年前匈奴婦女已經開始用胭脂了。霍去病擊退匈奴,匈奴歌雲“失我燕脂山,婦女無顏色。”女人喜歡塗抹描畫黑眼圈,殊不知四千年前的`金字塔中木乃伊上正有這個熊貓式的裝飾。時髦演繹着歷史的輪迴,時髦體現着心裏的怪圈。當大唐皇帝驚讚西域的名馬寶器時,大食王卻以身着絲綢喜不自禁;當中國人以上下一身外國名牌為榮時,老外卻以一身中國功夫衫引以為榮。

總之,時髦來去無蹤,時髦沒抓沒撓。時髦促進商品流通,時髦掀起購物狂潮。時髦有時很深刻,時髦有時很無聊。時髦就在眼前,時髦又讓人摸不着,偶爾抓住一次,卻發現還是跟着大撥兒吵鬧。

一句話,時髦永遠很時髦。

時尚作文 篇7

“你們看到了嗎?小小今天穿得好時尚啊!”“是啊,聽説那還是她好不容易從網上淘來的呢!”“你們看她那個樣子,簡直酷斃了!”小小?是今天那個穿得破破爛爛,分叉的劉海擋住了眼睛的那個被我視為不良女孩的小小嗎?“本來我也有那樣一條褲子的,上面的花紋好看極了,可是第二天我媽媽在給我收拾衣物時,以為它是一條爛褲子,竟把它給丟了。唉,我媽真是太不懂時尚了!”時尚?什麼是時尚?她們還在聊,可我的思緒早已飄向了遠方。

那天,我正在街上散步,迎面走來了兩個人,她們的頭髮五顏六色的,層次不清,蓬亂的像兩個“爆雞婆”;衣服也是花裏胡哨,露這露那的;特別是那褲子——被剪了許多洞,又用不同顏色的線胡亂地連在了一起。真可笑!“哧哧”我忍不住笑出聲來,她們循聲望來,也開始打量起了我。不知為什麼,她們用鄙夷的目光看着我,並對我指指點點,彷彿我是個異類。我忙低頭看自己的裝扮——整潔而大方,沒有什麼不妥啊。這時,一句話映入我耳中:“這人真不懂時尚!”時尚? 時尚,什麼是時尚?我曾問過許多人這個問題,但他們的回答無非就是——時尚就是型動派,時尚就是卡哇伊,時尚就是非主流。以前,簡單、清爽、大方就是時尚。可現在呢?染頭髮是時尚,穿破爛牛仔褲是時尚,甚至在嘴裏叼根煙也叫時尚。以前,古人以為:身體髮膚,受之父母連頭髮都捨不得減。可現在呢?在耳朵、鼻子、嘴巴上扎個洞,釘上釘子,弄的臉不像臉,人不像人才叫時尚。

唉,我真不明白,難道把衣服搞得破破爛爛,把自己搞得面目全非就叫時尚嗎?街邊的乞丐的算得上時尚了,那我們都去做乞丐的了!是的,每個人都愛美,也都有愛美的權利,每個人都希望自己更有魅力也更有魄力,這無可厚非。可真正的美不應該是由內而外的嗎?

隨着社會的發展,人類的進步,人們的審美觀也變得越來越畸形了,但願這股“時尚”潮流能早日被風吹走啊。

時尚作文 篇8

很多人都在跟隨時尚潮流,可事實上潮流真的存在嗎?它究竟在哪裏?

“時尚潮流”也可以説是流行的服飾、鞋子、音樂和建築設計師利用各種風格,創造出五花們的作品,其中最受大家矚目的就是衣服和鞋子了,設計師用特別的視覺效果,作出讓人驚心動魄的佳作,使觀眾沉浸在時尚風潮的饗宴之中,為了要讓自己的作品,展現在國際舞台上,個個設計師不斷創作,引起時尚潮流一再改變,沒有固定。

小提琴家帕格尼尼因為音樂才華橫溢,征服了許多樂迷的心,當時的商店全都是關於他的產品,用來吸引顧客上門,他的消息傳遍了大街小巷,樂迷天天等在帕格尼尼的住處外,要着簽名。音樂他的樂曲受到好評,吹起了一陣“帕格尼尼旋風”。

自從人類克服了建築高度的問題之後,人們開始把建築往天空延生。可是人類真的需要摩天大樓嗎?到目前為止,並不是每一層樓都有商家在營業,每一個空間都被充分利用。就像一棟又一棟的水泥怪獸,它佔據了原本綠油油的草地,成為陸地上的障礙物。世界第一高杜拜,為了實現沙漠神化,耗費了大量資金來建造,後來因為沒賺到錢,所以繳不出電費,而公司倒閉。

現在,提倡環保,大家開始流行騎單車,不管是上班族、爺爺、阿媽、大人或小孩,都有喔!騎單車不只環保還可促進健康,對身體也有很多有益處。單車也不斷在增加功能,例如:可以裝在車子上的袋子和籃子,也有特別造型的車燈,它們都是用來吸引人潮。造成了“單車潮流”。

因為想要站上國際舞台,因為想讓音樂在世界迴響,因為想要成為第一,因為想要環保,而有了“時尚潮流”。它們就在每個人的身邊,只要大家喜歡用的、穿的、買的和看的,它就在那哩,成為世界矚目。

時尚作文 篇9

提起我的奶奶,可好笑啦。她人雖老,可心卻一點兒也不老。你知道她平時穿什麼衣服嗎?都是些花花綠綠的衣服,有的衣服上面還有比卡丘、米老鼠等卡通圖案呢!真是個活脱脱的老頑童。

不過奶奶穿上這些衣服,顯得挺年輕的。只要她老人家開心,能夠健康長壽,我們就心滿意足了。

最讓我感到好笑的一件事,是有一次和奶奶上街買衣服。那是週末的一天,我和媽媽陪奶奶一起去街上買衣服,奶奶可興奮了。我們走進了一家服裝店,只見店裏掛的擺的全是老年人的服裝。媽媽用盡心思幫奶奶選了兩件漂亮的衣服,叫她去試穿,可奶奶看了一眼,撅撅嘴説:“這些衣服怎麼會適合我穿呢?我們去另一家吧!”説着,就牽起我的手走了。媽媽無奈,只好跟在後頭。這時,對面一家新開的店子吸引了奶奶的眼球,她眼睛一亮,説:“走,就去那家!”她邊説邊拉着我和媽媽穿過馬路,進了那家服裝店。

進去一看,我傻眼了,店裏都是五顏六色的時尚服裝,哪有奶奶穿的衣服?可是奶奶卻瞪大了眼睛,走到貨架前細心地挑選了兩件大紅大綠的衣服。我和媽媽都看呆了,萬萬沒想到奶奶會……接着,她連衣服也沒試穿,就直接對老闆説:“老闆,我就要這兩件。”老闆感到疑惑,彬彬有禮地問:“您這是買給您女兒的吧?”“不是,是給我自己穿的。”奶奶搖了搖頭,笑眯眯地説。周圍的顧客聽了,都哈哈大笑起來,我和媽媽也笑得合不攏嘴。

唉,我家的“老頑童”可真時尚!不過,看到她滿臉皺紋舒展開的樣子,我們也開心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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