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範例 行業範例 行政範例 職場範例 校園範例 書信範例 生活範例 節日文化範例
當前位置:文學範文吧 > 校園範例 > 書籍

法律類書籍個人讀書心得

欄目: 書籍 / 發佈於: / 人氣:1.95W

當我們經過反思,對生活有了新的看法時,往往會寫一篇心得體會,這樣可以不斷更新自己的想法。怎樣寫好心得體會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法律類書籍個人讀書心得,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法律類書籍個人讀書心得

法律類書籍個人讀書心得1

在《社會契約論》的第一卷裏,盧梭得出過這樣一個結論:一個專制的政府要成為合法的政府,就必須讓每一代年輕人都可以自由地決定是接受它還是拒絕它;如果做到這一點,該政府就不再是專制的政府了。

我在想我在決定接受我們的執政黨時有沒有選擇的自由,沒有,我都從來沒有奢望過會有,也就無所謂了。但據説我有選舉的權利,我又在回憶我的選舉權行使的歷史。

從小時開始選什麼優秀、三好、幹部,這些班級內的選舉時,我是有表決舉手的權利的,但選的對象多為老師時常在班裏表揚的好學生,我也因此得到過實惠:沒做過什麼事,但老師常表揚文章寫得好、字很漂亮,也就得過什麼優秀的,但我自認為自己真不怎麼優秀來着。印象很深的一次選舉班長,原任班長是個學習成績很好,但不關心他人的'女生,全班對些很有非議,於是選舉的結果是該女生下課了。但班主任在選舉後進行了長時間的演講,表述該女生的成績和與眾不同,看着年邁老師的期盼,放學時間已到,沒有任何事能與家裏的飯菜香和此時的飢餓感相比,在老師要求下全班又重新投票,女生繼續當着班長,一波才算了了。

沒有人去懷疑老師的權威,也不可能有人去質疑第一次選舉的有效和第二次選舉的拉要票作弊,學生的民意在此可見無力。

再説憲法給的選舉權吧。在高中時,有同學到了18歲,參加過選舉了,據説投了票的還給點錢什麼的,以車費還是以什麼名義給,我記不清了,但學生有總比沒有好。問那些被選舉的人他認識不,都不認識,也不瞭解,反正有多種原因可以決定選擇其中之一:名字好聽一點的,或者性別為男的,或者聽説過的,或者住在同一小區的,或者一個學校畢業的,或者……總之,有一個條件正好對上眼感覺舒服就成,至於是不是符合真正的被選舉的條件,道德、知識水平如何,都無關緊要,政府或者有關組織(想象中的公正機構)會幫我們把關的。後來才知道,一切制度的制定時,都要把當政者當成賊來防,而我們忘記了這一點,以為人性本善,漏洞大開,賊也紛入。以至於賊會罵,我不是生來是賊的,還不是體制提供的機會,我只是犧牲品。

説遠了,不過直到現在,我也沒真正按我的意願行使過選舉權,都是別人畫好的饃讓我點,饃的口味如何,沒有人知道。刑罰中剝奪政治權利的處罰,是不能參政議政,但對於大多數人而言,剝奪與否結果都是一樣的,所以於他們而言這根本不算處罰。

法律類書籍個人讀書心得2

為了深化“法律進機關”活動在xx公司開展,不斷增強依法管理和服務社會的能力,不斷提高公司各級領導幹部依法決策和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公司黨委中心學習組把《六五普法—領導幹部法律知識讀本》選為“一季度讀一本書”必讀書目可謂很有必要,很是需要。經過認真閲讀該書,我的法律法規知識得到豐富,我的依法服務意識得到提升,我們中鐵二十局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在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方面成效顯著。

通過對本書的學習,我的法律法規知識得到豐富。通過對本書第一章《總論》、第二章《憲法》、第三章《我國的基本法律概述》等章節的學習,進一步堅定了我對法治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方向的信念,提高了我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形成了我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習慣。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權威和法律效力。通過對憲法全面深刻理解,使我充分認識到了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進一步增強了我的憲法意識、公民意識、愛國意識、國家安全統一意識、民主法制意識;樹立起了國家一切權利屬於人民的觀念、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的觀念;只有形成崇尚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權威的良好氛圍,使憲法在全社會得到一體遵行,國家的各項事業才能健康發展。

法律體系是一個國家法的.內在結構。20xx年3月,吳邦國委員長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鄭重宣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這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所取得的一項重大成就,實現了依法治國的歷史性跨越。通過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的重要意義、基本經驗、基本構成以及基本特徵的學習,深刻理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全面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礎,是新中國成立60多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30多年來經濟社會發展實踐經驗制度化、法律化的集中體現,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體現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時代要求。不管是學習《憲法》還是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知識的學習,我得到的不僅是法律知識的豐富,更是今後學法守法用法社會行為的形成。

法律類書籍個人讀書心得3

博登海默是美國的綜合法學派的重要學者,一生著述頗豐,其中《法理學——法律哲學及法律方法》(鄧正來譯)是其學術思想的代表之作,寫的非常精彩,讓人流連忘返。法理學在法律學科的基礎和根本,同時也是一門高深的理論學科,不少學術著作相當的晦澀難懂,不過本書是他為教學而編寫的一部法理學教材,寫的頗為精妙而易懂,對於我們研究西方法律文化、道德哲學很有啟迪意義。

本書一共分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是介紹西方歷史上各個主要的法學流派的法學思想,由於馬克思主義法學對注重於西方法哲學的批判,同時認為馬克思法學的真理性質,所以本科時期我對西方法律思想史學習的是一知半解。然而,博採眾家之長,促進中國社會的發展,瞭解西方的法律也是很重要的。由此書介紹,西方法律思想的歷史明瞭於心,同時對西方的哲學也有了認識,因為法哲學是從哲學中分離出來的。

擇一點而思,博氏認為,人出於天性等原因,樂意使他們的自由受到社會有益的控制。個人的天性加上為保障自身利益的誘導,政府在法體系中的地位、法在限制和干涉自由問題上的正當性就大大提高了。不過,我認為,這也為公權力破壞個人自由埋下了一根導火索。

第二部分是本書的精華,闡述了作者對法律本質和作用的認識。博登海默認為,法律乃是秩序與正義的綜合體。“即法律旨在創設一種正義的社會秩序”。

秩序。博登海默給秩序下了一個很不錯的定義,“秩序是指在自然進程和社會進程中都存在着某種程度的一致性,連續性和確定性。人類的`社會生活不可能脱離秩序,無序則生產生活不能開展。而法律正是建立和維護秩序的最佳社會治理工具。由於對法律定義的不同,中西各家對法律特點有不同的認識。中馬克思主義法學強調的法是國家階級性、統治性。

對於正義。“正義有着一張普洛透斯似的臉,當我們仔細查看這張臉並試圖解開隱藏在其表面背後的祕密時,我們往往會深感迷惑。”換句話説,正義似乎不是一個能由人的理性來回答的問題,因為不同的人對不同的價值有着不同的偏好,甚至正義在很多場合似乎純粹是一個個人情感的訴求。但是儘管存在種種困難,博登海默堅持認為正義問題的探討是可欲的,可以通過理性認識達致的。博登海默認為,“在評價領域中,一種理性論證或判斷,從其廣義來看,是建立在下述基礎之上的:詳盡考慮所有同某個規範性問題有關的事實方面;以及根據歷史經驗,心理學上的發現和社會學上的洞識去捍衞規範性解決方案中所固有的價值判斷。”

此外,博登海默還發現,當人們對正義問題發生分歧的時候,“爭議的解決往往是以能否正確確定和評價經驗性基據為轉移的。”這話不太好理解,舉例來説,在古代,人們認為婦女的智力不能同男子相匹敵,則婦女不能進入學校學習或在勞動領域內受歧視被認為是正確的,但當現代科學和社會生活證明了婦女的能力後,前述行為就不再是正義的了。換句話説,我們對這個世界的認識程度,決定了什麼是正義的。

此書還沒看完,尚待自己深深思考,對於法律與道德的那部分,更是需要我仔細咀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