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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職調查報告【推薦】

欄目: 調查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2.17W

隨着個人的素質不斷提高,需要使用報告的情況越來越多,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語言要準確、簡潔。其實寫報告並沒有想象中那麼難,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盡職調查報告,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盡職調查報告【推薦】

盡職調查報告1

有關××公司的律師盡職調查,是由本所根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託,基於××和**的股東於××年××月××日簽訂的《股權轉讓意向書》第××條和第××條的安排,在本所盡職調查律師提交給××公司的盡職調查清單中所列問題的基礎上進行的。簡稱與定義

在本報告中,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做解釋,否則下列簡稱和術語具有以下含義(為方便閲讀,下列簡稱和術語按其第一個字拼音字母的先後順序排列):

“本報告” 指由××律師事務所於××年××月××日出具的關於××公司之律師盡職調查報告。

“本所” 指××律師事務所。

“本所律師”或“我們”指××律師事務所法律盡職調查律師。

“××公司“ 指××公司,一家在××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成立的公司,註冊號為XXX1811982XXXXXX。

本次盡職調查所採用的基本方法如下:

審閲文件、資料與信息;

與××公司有關公司人員會面和交談;

向××公司詢證;

參閲其他中介機構盡職調查小組的信息;

考慮相關法律、政策、程序及實際操作;

本報告基於下述假設:

所有××公司提交給我們的文件均是真實的,所有提交文件的複印件與其原件均是一致的;

所有××公司提交給我們的文件均由相關當事方合法授權、簽署和遞交; 所有××公司提交給我們的文件上的簽字、印章均是真實的;

所有××公司對我們做出的有關事實的闡述、聲明、保證(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口頭做出的)均為真實、準確和可靠的;

所有××公司提交給我們的文件當中若明確表示其受中國法律以外其他法律管轄的,則其在該管轄法律下有效並被約束;

描述或引用法律問題時涉及的事實、信息和數據是截至××年××月××日××公司提供給我們的受限於前述規定的有效的事實和數據;及我們會在盡職調查之後,根據本所與貴公司簽署之委託合同的約定,按照貴公司的指示,根據具體情況對某些事項進行跟蹤核實和確認,但不保證在盡職調查之後某些情況是否會發生變化。

本報告所給出的法律意見與建議,是以截至報告日所適用的中國法律為依據的。 本報告的結構

本報告分為導言、正文和附件三個部分。報告的導言部分主要介紹盡職調查的範圍與宗旨、簡稱與定義、調查的方法以及對關鍵問題的摘要;在報告的主體部分,我們將就九個方面的具體問題逐項進行評論與分析,並給出相關的法律意見;報告的附件包括本報告所依據的由××公司提供的資料及文本。

(一)××公司的設立與存續

1.1 ××公司的設立

1.1.1××公司設立時的股權結構

××公司於××年××月××日設立時,其申請的註冊資本為×××萬元人民幣,各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及出資比例如下:

股東名稱 出資額 出資形式 出資比例

××× ×××萬 貨幣 ××%

××× ×××萬 貨幣 ××%

××× ×××萬 貨幣 ××%

合計 ××× 萬 100%

1.1.2××公司的出資和驗資

根據××公司最新營業執照,其註冊資本為××萬元人民幣(實繳××萬元)。

1.根據湖南XXXXX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於××年××月××日出具的湘xxx所驗字(20xx)第×× 號《驗資報告》,

××公司第一期出資×××萬元人民幣已在××年××月××日之前由上述三位股東以貨幣的形式繳足。

2.根據××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於××年××月××日出具的×××所驗字(20xx)第×× 號《驗資報告》, ××公司第二期出資××萬元人民幣已在××

××年××月××日之前由上述三位股東以貨幣的形式繳足。

1.1.3對××公司出資的法律評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內資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必須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而根據××公司的章程,其××萬元人民幣的註冊資本是在三年內分三次到位,此種做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相沖突。根據××公司有關人員陳述,××公司的此種出資方式系經當地政府許可,但本所律師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為全國人大通過的法律,地方政府無權制定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相悖的政策,目前該種出資方式的合法性不能成立。

1.2 ××公司的股權演變

1.2.1××年股權轉讓

根據××年××月×× 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的企業變更情況表,××年××月××日,××公司的股東×××先生將其持有的××%股權全部轉讓給×××先生,××年××月××日,上述股東變更已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變更登記。

本次股權轉讓之後,××公司的股權結構為:

股東名稱 出資額(萬元) 所佔比例

××× ××× ××%

××× ××× ××%

合計 ××× 100%

1.2.2本次股東變更的法律評價

××公司本次股權轉讓行為符合當時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並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續。

1.2.3××公司現有股東的基本情況

經本所律師核查,××公司現有股東為以下x名自然人:

(1)股東×××,男,身份證號為××××××××××××××。

(2)股東×××,男,身份證號為××××××××××××××。

1.3 ××公司的存續

1.3.1××公司的存續

(1)××公司現持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於××年××月××日核發的註冊號為××××××××××號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資本為×××萬元人民幣(實繳×××萬元),法定代表人為×××,住所位於×××,經營範圍為××生產、銷售。

(2)根據其營業執照上記載的年檢情況,該公司已於××年××月××日通過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年度的年檢。

1.3.2××公司存續的法律評價

根據××公司的章程及其年檢資料,其目前合法存續;但其營業執照上的營業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根據其章程,其第三期出資必須在××年××月××日前完成,因此,aa在受讓其100%股權後,應在××年××月××日前完成剩餘的×××萬元出資的義務,否則××公司的存續將存在法律障礙。

(二)××公司的組織架構及法人治理結構

2.1 ××公司章程的制定及修改

××公司章程是在××年××月××日由××公司最初設立時的三位股東制定的;根據到目前為止××公司提供的資料,××年××月××日,由於二期出資××萬元的到位,××公司股東會對章程第7條進行過修改;此後於××年××月××日,由於股東間的股權轉讓,××公司股東會對章程進行了第二次修改。

2.2 ××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

根據××公司公司章程,該公司設有股東會、執行董事一名和監事一名。

2.3 ××公司的董事、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公司現有執行董事一名,監事一名,經理一名。其中,×××為執行董事,×××為公司監事,×××為公司經理。

(三)××公司的生產設備和知識產權

3.1 ××公司的生產設備

根據××評估師事務所出具的××評報字[20xx]第××號《評估報告書》, ××公

司的生產設備的評估價值為××元人民幣。

3.2 ××公司的知識產權

根據××公司的陳述,其目前未擁有任何商標、專利和專有技術,也未提出任何商標、專利申請。

本所律師未得到任何有關××公司《企業保密協議》或保密制度的材料。

(四)××公司的土地及房產

4.1土地使用權

4.1.1土地租賃

根據××與××有限公司於××年××月××日簽訂的《合同書》, YY有限公司將其擁有的位於××的××畝土地租賃給QQ的全資子公司使用,期限為20年,租金為××萬元,全年租金上限為×××萬元。

4.1.2土地租賃的法律評價

本所律師認為,××與××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書》中約定的承租土地的主體為YY的全資子公司,而××公司並非××的全資子公司,因此,應獲得QQ有限公司對此種情況的書面確認。此外,cc有限公司將其無建築物或附着物的土地使用權出租,沒有法律依據,其合法性存在疑問。

4.2房屋所有權

4.2.1房屋狀況

根據××評估師事務所出具的××評報字[20xx]第××號《評估報告書》, ××公司共擁有房屋建築物××幢,建築面積××平方米;構築物及其他輔助設施××項;評估價值為××元人民幣。

根據××公司的陳述及本所律師的核查,××公司所有房產均未辦理《房地產權證》。

4.2.2房屋狀況的法律評價

本所律師認為,××公司的房屋由於未按規定辦理建房手續,其辦理權證存在法律障礙。

(五)××公司的業務

5.1 ××公司的經營範圍

根據××公司目前持有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於××年××月×× 日核發的註冊號為××××××××××× 號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其經營範圍為××生產、銷售。

5.2 ××公司持有的許可證和證書

5.2.1有關生產經營的許可證

經本所律師審查,××年××月××日,××公司取得××市化工行業管理辦公室出具的《化學品生產企業核定證明材料》,證明其生產的××不屬於危險化學品。

5.2.2有關的環保驗收

××公司×××× 噸/年××生產項目於××年××月××日得到了當地環保部門關於同意通過驗收的意見。

(六)××公司的貸款合同與擔保

6.1正在履行的貸款合同

經本所律師核查,至本報告出具日,××公司無正在履行的貸款合同。

6.2擔保合同

經本所律師核查,至本報告出具日,××公司無正在履行的擔保合同。

(七)××公司的税務問題

根據××公司提供的書面説明,其目前主要執行的税種和税率為:

(1)增值税

按17%計繳。

(2)所得税

按33%計繳。

(3)城市維護建設税

按增值税的7%計繳。

(4)教育附加費

按增值税的3%計繳。

(八)××公司的重大訴訟、仲裁與行政措施

經本所律師審查,×× 年××月××日,××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張店分局對××簽發《質量技術監督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公司正在使用的××設備中承壓設備未進行登記註冊等行為處以以下行政處罰:限1個月內改正,罰款××元。

××公司未提供其他有關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的資料。根據××公司的陳述,其將於正式股權轉讓協議簽訂前出具關於重大訴訟、仲裁、糾紛或其他司法或行政程序的書面狀況説明或承諾。

(九)××公司的保險事項

經本所律師核查,××公司為其以下財產設置了保險:

(1) ××年××月××日,××公司為其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存貨)向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市××支公司投保了財產保險綜合險,保險金額為××元人民幣,保險期限為××年××月××日至××年×× 月××日。保單的第一受益人為中國農業銀行××市分行。

(2)車牌號為××和××的運輸工具已分別向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市××支公司和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投保。

(十)××公司的勞動用工

根據××公司的書面説明,其目前簽訂有勞動合同的職工為××名。如果本次收購為股權收購,收購完成後,貴公司將接收××公司原有的所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繼續履行合同期未滿的勞動合同。

本所律師要求:

本報告系基於貴公司委託,由本所律師依據調查結果及現行有效的中國法律及XXXX提供的相關文件和實際情況擬就並出具。

本報告謹供貴公司及授權相關單位/人士審閲。未經本所律師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報告外傳及用於佐證、説明與題述事宜無關的其他事務及行為。

謹致

商祺!

  承辦律師: ××律師事務所

  ××年××月××日

盡職調查報告2

一、公司基本情況

1、公司設立情況

瞭解公司註冊時間、註冊資金、經營範圍、股權結構和出資情況,並取得營業執照、公司章程、評估報告、審計報告、驗資報告、工商登記文件等資料,核查公司工商註冊登記的合法性、真實性;必要時走訪相關政府部門和中介機構。

2、歷史沿革情況

查閲公司歷年營業執照、公司章程、工商登記等文件,以及歷年業務經營情況記錄、年度檢驗、年度財務報告等資料,調查公司的歷史沿革情況,核查是否存在遺留問題;必要時走訪相關政府部門和中介機構。

3、公司主要股東情況

調查瞭解主要股東的背景,相互之間關聯關係或一致行動情況及相關協議;主要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內變化情況或未來潛在變動情況。

二、管理人員調查

1、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和任職情況

調查瞭解管理人員的教育經歷、專業資格、從業經歷及主要業績,以及在公司擔任的職務與職責。

2、管理人員勝任能力和勤勉盡責

調查瞭解高管人員曾擔任高管人員的其他公司的規範運作情況以及該公司經營情況,分析高管人員管理公司的能力。

分別與董事長、總經理、財務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銷售負責人(包括但不限於上述人員)就公司現狀、發展前景等方面問題進行交談,瞭解高管人員的勝任能力和勤勉盡責情況。

3、高管人員薪酬及兼職情況

通過查閲三會文件、與高管人員交流、與發行人員工交談等方法,調查公司為高管人員制定的新酬方案、股權激勵方案。

通過與高管人員交談、查閲有關資料等方法,調查高管人員在公司內部或外部的兼職情況,分析高管人員兼職情況是否會對其工作效率、質量產生影響。

三、業務與技術情況

1、行業情況及競爭情況

根據公司主營業務及所屬行業,瞭解行業監管體制和政策趨勢,瞭解行業的市場環境、市場容量、進入壁壘、供求狀況、競爭狀況、行業利潤水平和未來變動情況,判斷行業的發展前景及行業發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瞭解行業內主要企業及其市場份額情況,調查競爭對手情況,分析公司在行業中所處的競爭地位及變動情況。

2、採購情況

通過與採購部門、主要供應商溝通,查閲相關資料等方法,調查公司主要原材料市場供求狀況。取得公司主要供應商(至少前 10 名)的相關資料,計算最近三年向主要供應商的採購金額及所佔比例,判斷是否存在嚴重依賴個別供應商的情況,如果存在,是否對重要原材料的供應做出備選安排;取得同前述供應商的長期供貨合同,分析交易條款,判斷公司原材料供應及價格的穩定性。

取得公司生產流程資料,結合生產核心技術或關鍵生產環節,分析評價公司生產工藝、技術在行業中的領先程度。取得公司主要產品的設計生產能力和歷年產量有關資料並進行比較,與生產部門人員溝通,分析公司各生產環節是否存在瓶頸制約。調查公司的生產工藝是否符合環境保護相關法規,調查公司歷年來在環境保護方面的投入及未來可能的投入情況。現場觀察三廢的排放情況,核查有無污染處理設施及其實際運行情況。

4、銷售情況

通過與公司銷售部門負責人溝通、獲取權威市場調研機構的報告等方法,調查公司產品(服務)的市場需求狀況,是否有穩定的客户基礎等。結合行業排名、競爭對手等情況,對公司主要產品的行業地位和市場佔有率進行分析。瞭解公司對主要客户(至少前 10 名)的銷售額佔年度銷售總額的比例及回款情況。

5、核心技術和研發情況

調查公司擁有的專利,分析產品的核心技術,考察其技術水平、技術成熟程度、同行業技術發展水平及技術進步情況;核查核心技術的取得方式及使用情況,判斷是否存在糾紛或潛在糾紛及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情形。關注專利的有效期及到期後對公司的影響,並瞭解公司具體的保護措施與效果。取得公司主要研發成果、在研項目、研發目標等資料,調查公司歷年研發費用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自主知識產權的數量與質量、技術儲備等情況,對公司的研發能力進行分析。

四、同業競爭與關聯交易調查

1、同業競爭情況

通過詢問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實地走訪生產或銷售部門等方法,調查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實際業務範圍、業務性質、客户對象、與公司產品的可替代性等情況,判斷是否構成同業競爭,並核查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是否對避免同業競爭做出承諾以及承諾的履行情況。

2、關聯方和關聯交易情況

確認公司的關聯方及關聯方關係,通過與公司高管人員、財務部門和主要業務部門負責人交談,查閲賬簿、相關合同、會議記錄、獨立董事意見,發函詢證,諮詢律師及註冊會計師意見,調查公司與關聯方進行的關聯交易。

五、財務狀況

1、基本財務數據分析

根據公司歷年財務報告,收集能夠反映公司財務基本狀況的財務數據,如:資產(貨幣資金、應收賬款、存貨、對外投資、無形資產)、負債(銀行借款、應付賬款)、銷售收入、銷售成本、補貼收入、利潤總額、淨利潤等。

2、財務比率分析

計算公司各年度毛利率、資產收益率、淨資產收益率、每股收益等,判斷公司盈利能力。

計算公司各年度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利息保障倍數等,結合公司的現金流量狀況、在銀行的資信狀況、可利用的融資渠道及授信額度及或有負債等情況,判斷公司的償債能力。

計算公司各年度資產週轉率、存貨週轉率和應收賬款週轉率等,結合市場發展、行業競爭狀況、發行人生產模式及物流管理、銷售模式及賒銷政策等情況,判斷公司經營風險和持續經營能力。

查閲公司報告期的納税資料,調查公司所執行的税種、税基、税率是否符合現行法律、法規的要求。

取得公司税收優惠或財政補貼資料,核查公司享有的税收優惠或財政補貼是否符合財政管理部門和税收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分析公司對税收政策的依賴程度和對未來經營業績、財務狀況的影響。

4、盈利預測

根據公司編制盈利預測所依據的資料和盈利預測假設,結合國內外經濟形勢、行業發展趨勢、市場競爭狀況,判斷公司盈利預測假設的合理性。

對比以前年度計劃與實際完成情況,參照公司發展趨勢、市場情況,評價公司預測期間經營計劃、投資計劃和融資計劃安排是否得當。根據瞭解的公司生產規模和現有的生產能力,分析評價預測計劃執行的可行性。

六、業務發展目標調查

1、發展戰略

取得公司中長期發展戰略的相關文件,包括戰略策劃資料、董事會會議紀要、戰略委員會會議紀要、獨立董事意見等相關文件,分析公司是否已經建立清晰、明確、具體的發展戰略,包括戰略目標、實現戰略目標的依據、步驟、方式、手段及各方面的行動計劃。

通過各種渠道瞭解競爭對手的發展戰略,將公司與競爭對手的發展戰略進行比較,並對公司所處行業、市場、競爭等情況進行深入分析,調查公司的發展戰略是否合理、可行。

2、經營理念和經營模式

取得公司經營理念、經營模式的相關資料,通過與發起人、高管人員及員工、主要供應商、主要銷售客户談話等方法,瞭解公司的經營理念和經營模式,分析公司經營理念、經營模式對公司經營管理和發展的影響。

3、歷年發展計劃的執行和實現情況

取得公司歷年發展計劃、年度報告等資料,調查各年計劃的執行和實現情況,分析高管人員制定經營計劃的可行性和實施計劃的能力。

4、業務發展目標

取得公司未來二至三年的發展計劃和業務發展目標及其依據等資料,調查未來行業的發展趨勢和市場競爭狀況,調查公司未來發展目標是否與發展戰略一致;分析公司在管理、產品、人員、技術、市場、投融資、購併、國際化等方面是否制定了具體的計劃,這些計劃是否與公司未來發展目標相匹配,是否具備良好的可實現性;分析未來發展目標實施過程中存在的風險;分析公司未來發展目標和具體計劃與現有業務的關係。

七、融資運用分析

通過查閲公司關於融資項目的決策文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政府部門有關產業目錄等方法,根據項目的環保、土地等方面的安排情況,結合目前其他同類企業對同類項目的投資情況、產品市場容量及其變化情況,對公司本次融資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要求、技術和市場的可行性以及項目實施的確定性等進行分析;分析融資數量是否與公司規模、主營業務、實際資金需求、資金運用能力及公司業務發展目標相匹配;核查公司是否審慎預測項目效益,是否已分別説明達產前後的效益情況,以及預計達產時間,預測基礎、依據是否合理。

通過網站、政府文件、專業報刊、專業機構報告等多渠道瞭解公司所在行業的產業政策、未來發展方向,與公司高管人員、財務人員、技術人員等進行談話,取得公司既往經營業績發生重大變動或歷次重大事件的相關資料,並參考同行業企業發生的重大變動事件,結合對公司治理、研發、採購、生產、銷售、投資、融資、募集資金項目、行業等方面的調查,分析對公司業績和持續經營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主要因素以及這些因素可能帶來的主要影響。對公司影響重大的風險,應進行專項核查。

1、重大合同

通過公司高管人員出具書面聲明、向合同對方函證、與相關人員談話、諮詢中介機構等方法,核查有關公司的重大合同是否真實、是否均已提供,並核查合同條款是否合法、是否存在潛在風險。對照公司有關內部訂立合同的權限規定,核查合同的訂立是否履行了內部審批程序、是否超越權限決策,分析重大合同履行的可能性,關注因不能履約、違約等事項對公司產生或可能產生的影響。

2、訴訟和擔保情況

通過高管人員出具書面聲明、查閲合同、走訪有關監管機構、與高管人員或財務人員談話、諮詢中介機構等方法,核查公司所有對外擔保(包括抵押、質押、保證等)合同,調查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控股子公司、高管人員和核心技術人員是否存在作為一方當事人的重大訴訟或仲裁事項以及公司高管人員和核心技術人員是否存在涉及刑事訴訟的情況,評價其對公司經營是否產生重大影響。

九、新三板盡職調查實用網站權威彙總

(一)、主體信息查詢

1、國家工商總局“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20xx年3月1日正式運行,目前已經能查詢全國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户等市場主體的工商登記基本信息。依據國務院《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市場主體的下列信息:

(1)註冊登記、備案信息,具體包括公司註冊號、法定代表人、類型、註冊資本、成立日期、住所地、營業期限、經營範圍、登記機關、經營狀態、投資人信息、公司主要備案的高管人員名單、分支機構、清算信息、行政處罰信息等;

(2)動產抵押登記信息;

(3)股權出質登記信息;

(4)行政處罰信息;

(5)其他依法應當公示的信息。這些信息都應當自產生之日起20個工作日在該系統內予以公示。

企業年度報告也將通過該系統予以公示,年度報告內容包括:

(1)企業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繫電話、電子郵箱等信息;

(2)企業開業、歇業、清算等存續狀態信息;

(3)企業投資設立企業、購買股權信息;

(4)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東或者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信息;

(5)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更信息;

(6)企業網站以及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店的名稱、網址等信息;

(7)企業從業人數、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對外提供保證擔保、所有者權益合計、營業總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總額、淨利潤、納税總額信息。第(1)項至第(7)項規定的信息應當向社會公示,第(7)項規定的信息由企業選擇是否向社會公示。

企業的下列信息也將在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通過系統公示:

(1)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信息;

(2)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更信息;

(3)行政許可取得、變更、延續信息;

(4)知識產權出質登記信息;

(5)受目前公示系統的部分功能已經開放查詢,部分信息模塊已經建成需要後續由各地工商管理局配套跟進後逐步開放查詢。

2、各省、市級工商局網站

這些地方性的網站在國家工商總局“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未上線之前,可以説曾發揮巨大的作用,這些網站以前提供過信息公示系統所查詢的主要信息,如果各位不能在國家級的網站上查到,説不定到這些地方性工商局網站可能會查找到。但隨着“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強力推進,估計各地方性的工商局網站必將被取代。

3、各省、市級信用網

這些網站是地方性主導的,一般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推進辦為主。

僅適用於上交所、深交所上市的公眾公司,即所謂的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的上市企業。

該網站無需註冊,可查詢內容十分豐富,包括該公司就各重大事項發佈的公告、分紅情況、財務指標、公司年報、半年報、季度報告企業誠信信息、處罰信息等。同時還有監督機構公示和披露的信息,基金相關的發售公告、招募説明書、託管信息,滬、深二市的債券信息等。

盡職調查報告3

致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本資料清單所涉及材料應由貴公司向我所提供。貴公司提供下述的資料應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尤其要確保所披露的財務會計資料有充分的依據。有的資料若無現成的可提供,請儘快收集、整理和撰寫,力求詳盡完整。所有重要的文件請註明來源並加蓋公司章或部門章。

為提高工作效率,在提供文字材料的同時,請儘可能提交電子版本。

請貴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應保證所提供的資料及其摘要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諾其中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就其保證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律師事務所

年月日

承諾保證書

律師事務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我公司”)委託貴所為我公司的股票進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工作進行法律審查並出具法律意見書。為使貴所律師工作順利進行,我公司對貴所作出如下承諾保證:

一、我公司為依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自設立以來依法從事經營活動。我公司實際經營的業務與營業執照上所列的經營範圍相一致。

二、我公司向貴所提供的文件材料是真實的、準確的和完整的。我公司向貴所提供的材料中的複印件與原件是完全一致的。上述文件材料上的簽名和蓋章均是真實的。

三、我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結的或可預見的重大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案件。

四、除了已提交的文件材料外,我公司沒有應向貴所提供而未提供的任何有關重要文件材料,也沒有應向貴所披露而未披露的任何重要事實。

五、我公司的企業行為嚴格按照《公司法》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執行。

六、我公司向貴所提供的文件材料與其上報的文件材料是完全一致的。

七、我公司金額較大的應收、應付款是因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發生,合法有效。

八、我公司與其關聯方的關聯交易屬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需要,我公司的關聯交易不存在損害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九、我公司股東之間及股東與我公司之間不存在股權糾紛的情形。

十、我公司股東持有的我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質押的情形。

十一、我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議事規則及健全的組織機構,並嚴格按照該規則規範運作。我公司各部門均獨立運作,未依賴於任何股東和其他關聯方。

十二、我公司業務發展目標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不存在潛在的法律風險。

十三、我公司股份轉讓説明書及其摘要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引致的法律風險。

十四、我公司目前沒有計劃進行的資產置換、資產剝離、資產出售或收購等情形存在。

十五、我公司沒有因環境保護、知識產權、產品質量、勞動安全、人身權等原因產生的侵權之債。

十六、我公司在近兩年內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

十七、我公司近兩年內不存在資金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佔用的情況,或者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擔保的情況。

十八、我公司承諾並保證,如因我公司違反上述內容而引起貴所出具的文書中有錯以致受到行政處罰或第三人索賠或其他損失,我公司願對此承擔予以澄清及經濟賠償責任。

此致。

  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一、公司概況

組織機構代碼證、税務登記證、公司組織結構圖、公司高管名單等。】

二、歷史沿革

(一) 公司設立

(二) 歷次變更

【注:按時間順序列明公司每次股權轉讓、工商變更事項的具體情況。】

三、股權結構

【注:公司股權結構圖,註明股權比例。如有關聯企業,也請示意。】

四、主要財務情況

(一)主要財務數據

1、主要財務數據圖(請填寫申報税務的財務數據)

單位:人民幣(萬元)

最近三年收入和利潤(當年填寫全年預計數)

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收入結構:

掃描提供,如實際報表與報税財務報表不一致的,也請一併提供實際報表並註明。

(二)財務基本情況 需要進一步説明:

1、財務報表是否經過審計(如有註明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2、是否提供的是合併財務報表;

3、財務賬務是否為代理記賬;

4、基本會計政策説明;

5、公司繳税規範情況、是否存在補交風險;

6、公司財務內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7、是否存在違規融資、佔有使用資金、票據貼現等情況:

(三)財務重點關注問題説明 1、實收資本是否足夠到位;

2、大股東佔用公司資金情況;

3、公司應收賬款和存貨週轉率:

3、銀行貸款或對外借款情況;

4、對外抵押或擔保情況

五、業務和技術

(一)主營業務介紹

(二)主要產品和服務一覽表

盡職調查報告4

由中介機構在企業的配合下,對企業的歷史數據和文檔、管理人員的背景、市場風險、管理風險、技術風險和資金風險做全面深入的審核,多發生在企業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和企業收購中。

盡職調查的目的是使買方儘可能地發現有關他們要購買的股份或資產的全部情況。從買方的角度來説,盡職調查也就是風險管理。對買方和他們的融資者來説,併購本身存在着各種各樣的風險,諸如,目標公司過去財務帳冊的準確性;購併以後目標公司的主要員工、供應商和顧客是否會繼續留下來;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導致目標公司運營或財務運作分崩離析的任何義務。因而,買方有必要通過實施盡職調查來補救買賣雙方在信息獲知上的不平衡。一旦通過盡職調查明確了存在哪些風險和法律問題,買賣雙方便可以就相關風險和義務應由哪方承擔進行談判,同時買方可以決定在何種條件下繼續進行收購活動。

對於一項大型的涉及多家潛在買方的併購活動來説,盡職調查通常需經歷以下程序:

1.由賣方指定一家投資銀行負責整個併購過程的協調和談判工作。

2.由潛在買方指定一個由專家組成的盡職調查小組(通常包括律師、會計師和財務分析師)。

3.由潛在買方和其聘請的專家顧問與賣方簽署“保密協議”。

4.由賣方或由目標公司在賣方的指導下把所有相關資料收集在一起並準備資料索引。

5.由潛在買方準備一份盡職調查清單。

6.指定一間用來放置相關資料的房間(又稱為“數據室”或“盡職調查室”)。

7.建立一套程序,讓潛在買方能夠有機會提出有關目標公司的其他問題並能獲得數據室中可以披露之文件的複印件。

8.由潛在買方聘請的顧問(包括律師、會計師、財務分析師)作出報告,簡要介紹對決定目標公司價值有重要意義的事項。盡職調查報告應反映盡職調查中發現的實質性的法律事項,通常包括根據調查中獲得的信息對交易框架提出建議及對影響購買價格的諸項因素進行的分析。

9.由買方提供併購合同的草稿以供談判和修改。

盡職調查報告5

一、基礎資產

1、擬進行證券化的基礎資產應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1)在法律上能夠準確、清晰地予以界定,並可構成一項獨立的財產權利;

(2)基礎資產的權屬明確;

(3)能夠合法、有效地轉讓;

(4)能產生獨立、穩定、可評估預測的現金流。

2、關注基礎資產在法律層面如何界定,是否有法律法規依據。

3、關注形成該基礎資產的法律要件(如必備的證書、文件等)是否已具備,原始權益人是否可據此合法轉讓基礎資產。

4、關注基礎資產以及與產生該基礎資產的相關資產是否附帶抵押、質押等擔保負擔或其他權利限制。如已設置擔保負擔或其他權利限制,需關注擬採取的解除限制措施的法律效力及生效要件。

二、基礎資產轉讓

1、基礎資產為債權的,轉讓環節需關注債權基礎法律關係涉及的資產權屬(例如因出租動產或不動產產生的債權,該動產或不動產的物權權屬)是否相應轉讓給專項計劃,在資產權屬不轉讓給專項計劃的情況下,需關注採取何種措施防止第三方獲得該資產權屬從而影響專項計劃合法權益。

2、基礎資產現金流來源於原始權益人未來經營性收入的,基礎資產轉讓環節需關注作為基礎資產的財產權利轉讓是否可辦理變更登記手續,或通過其他公示及特定化手段使基礎資產轉讓行為可對抗第三人;原始權益人獲取該基礎資產的物權、經營權及相關權益是否有可能被第三方主張權利,擬採取何種風險防範措施。

3、基礎資產附帶擔保權益等從權利的,需關注:

(1)從權利是否通過轉讓行為完整地轉移給專項計劃享有;

(2)基礎資產轉讓後,從權利的實現程序是否發生變化;

(3)計劃管理人為受益憑證持有人的利益主張從權利是否已具備可操作性,在權利實現過程中是否需要引入服務提供商,服務提供商的權利與義務如何設置;

(4)從權利對基礎資產的實際保障效力是否因基礎資產轉讓發生變化。

三、交易結構

1、關注基礎資產現金流近年的歷史記錄、波動性,關注現金流預測的考量因素與依據。

2、關注現金流在產生與歸集過程中能否特定化並明確歸屬於專項計劃,在財務上能否與企業其他經營性現金流相區分,現金流歸集過程中的賬户設置安排,是否存在被挪用或混用的風險,擬採取何種風險控制措施。

3、對可能採取的信用增級措施的考慮。關注信用增級措施設計的觸發條件、觸發順序。

4、各級受益憑證的本金及利息的償付安排與基礎資產現金流歸集環節是否能夠合理銜接。

5、專項計劃權益分配與證券交易所、中登公司權益分配及信息披露流程是否能夠合理銜接。

四、支付方信用

1、基礎資產為債權的,支付方為債務人,需關注債務人的資信狀況、償還能力、持續經營能力、還款記錄、違約記錄、違約率與分散度等。

2、基礎資產現金流來源於原始權益人未來經營性收入的,基於風險隔離的要求,關注原始權益人的資產負債狀況、償債能力與財務穩健狀況以及專項計劃存續期內,原始權益人每年的償債安排。

盡職調查報告6

個人貸款盡職調查報告

模板

一、借款人情況

(一)、基本情況

借款人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學歷、職稱、婚姻狀況、現居住地址及工作地址、聯繫方式、家庭成員、個人及家庭有無不合理大額負債、個人及家庭成員有無重大慢性疾病、有無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備註:

1、婚姻狀況説明(已婚者提供結婚證、未婚者提供未婚證明、離婚者提供離婚證)。

2、職稱:自然人客户具有的重要專業資格(包括經濟師、會計師等專業資格)與職業資格(包括律師、醫生、註冊會計師等職業資格。

3、居住地址通過查驗自然人客户真實住址的水電費單、固定電話費單、物業管理費單等,並檢查相關費用額發生及支付是否具有連貫性,是否存在拖欠等相關情況。

4、聯繫方式包括但不限於家庭固定電話,借款人移動電話,借款人單位固定電話,借款人配偶移動電話,借款人配偶工作固定電話。

(二)、信用情況

通過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和有無利害關係第三方評價(從親戚,鄰居,以往合作關聯人):,查詢借款人是否有惡意拖欠銀行、其他單位和個人借款及貨款的歷史,恪守信用等情況。有無犯罪記錄及糾紛。

(三)、收入支出情況

個人及家庭總收入及來源,上家庭總支出及去向,家庭純收入及上年度人均收入等情況及相關證明文件原件(如工資存摺、房屋出租租賃合同協議、村民分紅憑證、相關股權證明及其他收入證明文件)。

(四)、資產負債情況

1、不易變現財產:房屋間數及結構,平方面積、座落位置、購建時間、變現價值;其他不易變現財產及變現價值。

2、主要可變現的財產:

(1)、機械設備名稱、數量及變現價值;

(2)、交通運輸工具及變現價值;

(3)、家電器具及變現價值;

(4)、存貨及變現價值;

(5)、存款及其他變現價值等;

(6)、主要可變現價值合計。

3、負債情況

寫清原貸款金額,貸款金融機構,貸款形態、欠息金額和其它負債(比如私人借款)等,計算資產負債比例。

二、調查貸款用途及還款情況

借款主要用於幹什麼?是否符合國家政策,市場前景如何?項目行業現狀及發展前景如何?借款人的從業經驗如何?借款人的經營理念及管理模式如何?生產技術水平、原材料供貨及銷售情況,結算方

式,預計效益如何?借款人的自有資金多少,尚缺資金多少,多長時能收回成本,什麼時間能還清貸款。

三、調查抵押物情況

屬於保證擔保方式的貸款,寫清保證擔保人基本情況(同借款人基本情況)與資產負債狀態、分析評估擔保資格,擔保人的資金來源等;屬於抵押擔保的貸款,要寫清抵押物的名稱,存放具體地點、數量、(房產寫明座落位置結構、間數、層數、平方面積,寫清佔地和建築面積、附簡易平面圖)估價、變現能力等。

四、總訴

通過對借款人基本情況、生產經營情況個效益情況的分析,結合抵押擔保情況對貸款風險進行評價。通過分析,測試本筆貸款給公司帶來的經濟效益和合作潛力,調查人要在進行貸款綜合效益分析的基礎上,總體評價客户的“經濟實力、生產經營,信用,風險狀況”結合借款用途、還款來源和計劃明確以下事項:

1、貸與不貸;

2、貸款方式;

3、貸款金額;

4、貸款期限;

5、貸款利率;

6、還款方式

7、出帳前須落實的限制及保護性條款等。

盡職調查所需資料清單

1、工商行政管理局蓋章的工商登記最新查詢資料原件

2、經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本人簽字樣本

4、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及其授權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5、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

6、公司章程(合資、合作企業還需提供合資、合作合同)

7、驗資報告(借款企業成立未滿一年需提供)

8、最近一期財務報表和最近三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9、税務登記證複印件

10、《公司章程》規定相關事項需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的,提供董事會或股東大會的相關

決議、授權書及董事會成員認定書和簽字樣本

11、對外擔保以及未決訴訟等重大事項聲明書

12、中國人民銀行信貸登記系統查詢資料、被查詢企業授權公司查詢的書面授權書

13、貸款證(卡)複印件及密碼

14、貸款申請書

15、納税記錄證明文件(核實收入及擔保能力)

16、關係人和關聯交易情況説明

17、項目涉及房地產或土地抵押的,抵押率不超過70%的證明材料(對抵押房產作評估)

18、項目其他(建設)資金到位方案及落實來源的證明材料

19、現金流量測算(確定未來還款能力)

盡職調查報告7

此盡職調查報告力求通過對企業的歷史數據和文檔、管理人員的背景、市場風險、管理風險、技術風險和資金風險做一個全面深入的審核,以發現企業的內在價值、判明潛在的缺陷及對上市的可能影響,為上市方案設計做準備。內容包括:

1、企業基本情況:

包括企業改制與設立情況、企業的歷史沿革、發起人和股東的出資情況、重大股權變動情況、重大重組情況、主要股東情況、員工情況、發行人獨立情況、內部職工股(如有)情況、商業信用情況。重點關注企業改制後經營業績能否連續計算、股東出資是否到位、實際控制人是否發生變化、控股股東是否存在改變的風險、員工持股問題。

2、組織結構與內部控制:

公司章程及其規範運行情況、組織結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運作情況、獨立董事制度及其執行情況、內部控制環境、業務控制、信息系統控制、會計管理控制、內部控制的監督情況。重點關注公司組織結構是否符合上市要求、公司治理是否合規。

3、高管人員:

高管人員任職情況及任職資格、高管人員的經歷及行為操守、高管人員勝任能力和勤勉盡責、高管人員薪酬及兼職情況、報告期內高管人員變動、高管人員是否具備上市公司高管人員的資格、高管人員持股及其他對外投資情況。重點關注報告期內高管人員變動情況、高管人員兼職情況

4、財務與會計:

財務報告及相關財務資料、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評估報告、內控鑑證報告、財務比率分析、銷售收入、銷售成本與銷售毛利、期間費用、非經常性損益、貨幣資金、應收款項、存貨、對外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投資性房地產、主要債務、資金流量、或有負債、合併報表的範圍、納税情況、盈利預測。重點關注企業資產權屬問題、是否正確申報納税、是否存在税費補交風險、企業盈利是否持續增長、主營業務是否突出、主營業務是否發生重大變化、是否存在行業依賴、是否存在客户依賴

5、業務與技術:

包括企業所屬行業情況及競爭狀況、採購情況、生產情況、銷售情況、核心技術人員、技術與研發情況。重點關注企業的行業地位、企業的核心技術或業務優勢

6、同業競爭與關聯交易:

是否存在同業競爭情況、公司關聯方及關聯交易情況。重點關注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實際業務範圍、業務性質、客户對象、與公司產品的可替代性等情況,判斷是否構成同業競爭。確認公司的關聯方及與聯方業務往來情況,判斷是否構成關聯交易。

7、業務發展目標:

發展戰略、經營理念和經營模式、歷年發展計劃的執行和實現情況、業務發展目標、募集資金投向與未來發展目標的關係。重點關注公司的商業模式是否清晰、發展計劃是否明確

8.募集資金運用:

歷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本次募集資金投向。重點關注本次募投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的產業發展規劃、募投項目擴大的產能可否被消化。

9、風險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項:

風險因素、重大合同、訴訟和擔保情況、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設和執行情況、中介機構執業情況。重點關注公司潛在的經營風險、公司訴訟和擔保情況、過往是否有被行政處罰及影響評價

10、上市可行性分析:

對企業上市存在的潛在問題進行分析並提出整改建議

盡職調查報告8

一、 xx公司基本情況

1、基本信息(略)

2、xx公司歷次變更情況(略)

(詳情見附件三:xx公司變更詳細)

3、xx公司實際控制人(略)

二、xx公司隱名投資風險

外國人某某通過中國自然人投資於xx公司的行為屬於隱名投資行為。外國人某某為隱名股東,中國自然人、為顯名股東。

1、中國法律及司法實踐對於隱名投資的規定

根據中國法律及司法實踐,一個隱名投資行為如想得到法律的認可,必需具備以下條件:

(1)隱名股東必需實際出資。

具體體現為,隱名股東有證據證明顯名股東投資於公司的財產屬於隱名股東所有;

(2)公司半數以上其他股東明知。這裏的以上包括半數;

(3)隱名股東以實際股東身份行使權利且被公司認可。這裏的以股東身份行使權利得並被公司認可,既可以表現為隱名股東實際上擔任了執行職務的董事,實際行使了管理職能;公司股東名冊等法律文件記載了隱名股東的實際股東身份,亦可以表現為顯名股東的決策均得到了隱名股東的同意或認可等。

(4)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例如,外國投資者採用隱名投資的方式規避市場準入的行為則亦違反了中國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2、中國法律對於外商投資行業的准入規定

根據《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以及《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國對於外商投資的行業分為鼓勵類、允許類、限制類和禁止類。

貿易類外商投資企業因為屬於中國政府規定的逐步開放的產業,而被納入限制類進行特別管理。

3、xx公司隱名投資的法律風險

(1)中國法律確定股東身份應當經過登記程序,這裏所説的登記是指登記於中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沒有經過登記的,不能對抗不知道隱名投資行為的第三人。也就是説,目前外國人某某並非是經過中國相關政府部門登記過的股東,登記過的股東是中國自然人、;

(2)中國自然人、具有實際支配xx公司股權的權利,如果顯名股東不經隱名股東的同意即轉讓股權,將造成隱名股東的投資失敗;

(3)當顯名股東個人負有大額債務而不能清償時,他們的債權人可能會要求獲得xx公司股份,從而影響隱名股東的利益;

(4)中國目前並無對於隱名投資的現行有效法律保護。在司法實踐中,一般認為:外商隱名投資於限制類和禁止類行業的,法院會判決這種隱名投資行為無效,真正的股東為顯名投資者,隱名股東(外商)與顯名股東(中國自然人法人)的出資形成債權債務關係;xx公司目前的主要經營範圍為限制類,因此外國人某某的隱名投資行為,一旦與顯名股東發生爭議,法院將會判決外國人某某的隱名投資行為無效,外國人某某將失去對xx公司的控制權;

(5)根據我們處理類似案例的經驗,外商利用中國人進行隱名投資,初始時一般合作良好,但是當公司做大做強併產生較大利潤時,顯名股東(中國自然人或法人)常常會向隱名股東(外商)提出種種要求,從而產生爭議。

三、關於xx公司的經營範圍

本次盡職調查的目標是為實現對xx公司的併購、增資,增資之後,xx公司將變更為外商投資企業。由於中國對外商投資企業投資和行業實行准入制,因此xx公司一些經營範圍難以保留。

根據中國法律的規定以及我們的經驗,變更後的xx公司的經營範圍將表述為:從事等食品的進出口業務,國內批發及相關配套業務。

四、xx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1、概述

xx公司會計核算方面原則上執行中國現行的《小企業會計制度》,但未根據該項制度的有關規定,制定適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的公司會計核算制度;會計核算制度是中國法律強制性要求建議的制度,而財務管理規定是一種內控制度或稱管理制度。

由於xx公司沒有具體適合公司實際情況的公司會計核算制度,相關會計政策無法確定(目前實際由財務人員根據經驗或習慣確定),既不利於公司管理層對會計核算進行有效管理,又容易導致xx公司會計業務處理的隨意性。

我們建議xx公司根據中國現行的《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制定出適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的公司《會計核算制度》。

2、xx公司的會計政策

(1)執行中國《小企業會計制度》;

根據中國法律規定,根據xx公司的規模,可以使用《企業會計制度》或者《小企業會計制度》,xx公司目前實際執行的是《小企業會計制度》。

(2)會計期間:公曆1月1日至12月31日;

(3)記賬本位幣及外幣核算方法:

記賬本位幣為人民幣;

外幣業務按業務發生時的中國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匯率中間價,摺合成人民幣記賬;期末(包括月末、季末和年末)外幣賬户餘額未按期末中國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匯率中間價摺合成人民幣金額進行調整,相關匯兑損益待外幣實際支付結算時進行一次性調整。

我們認為,外幣賬户未按期末匯率折算為記賬本位幣(人民幣),匯率變動形成的匯兑損益沒有及時進行會計處理,既不符合《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還將導致會計利潤核算的不真實。

我們建議xx公司依照《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期末(包括月末、季末、年末)及時對各外幣賬户進行匯兑損益調整,以保證會計信息的合法性、真實性。

(4)記賬基礎和計價原則:以權責發生製為記賬基礎,以歷史成本(實際取得價格)為計價原則。

(5)存貨核算原則及計價方法:

①取得和發出的計價方法:日常核算取得時按實際成本計價;發出時按加權平均法計價;

②低值易耗品攤銷方法:採用一次性攤銷法;

③存貨的盤點制度:採用永續盤點制,即按照賬面數據與實際盤點數據結合確認的方法。

(6)固定資產的計價方法、折舊方法以及預計使用年限

固定資產是指為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較高的資產。固定資產取得時按實際取得成本計價,按照平均年限法計算折舊。

(7)收入確認原則:

①銷售商品:公司已經將商品所有權上轉移給買方;

②公司不再對該商品實施繼續管理權和實際控制權,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

③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時,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

風險提示:xx公司實際銷售收入的確認方法與上述原則有差異,具體詳見本報告的税務風險調查部分。

五、xx公司財務狀況調查(截止20xx年10月底)

1、會計報表

(1)資產負債表(所屬日期:20xx年10月31日;貨幣單位:人民幣,元)

(略)

(2)損益表(所屬期間:20xx年1—10月;貨幣單位:人民幣,元)

(略)

(3)會計報表提示:

(略)

2、相關資產、負債項目的調查與分析(略)

六、税務風險

1、xx公司存在由於延遲確認銷售收入而引起的税務風險,違反了中國現行增值税和企業所得税等相關法規;

(1)xx公司目前的銷售收入核算業務中,當月銷售發出的`貨物,

①20xx年9月份之前,該月全部銷售貨物一般都在次月10日左右才開具增值税發票並確認銷售收入;

②20xx年9月份(包括)之後的貨物銷售業務,該月25日以後的銷售貨物一般都在次月10日左右才開具增值税發票並確認銷售收入;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暫行條例》第19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38條的有關規定,增值税納税義務發生時間,採取賒銷方式銷售貨物,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xx公司該類業務目前沒有書面合同)(見本報告四、xx公司的合同風險條款解釋),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另外,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確認企業所得税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税函〔20xx〕875號)第一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企業銷售商品同時滿足下列4個條件的,應確認收入的實現:

①商品銷售合同已經簽訂,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相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②企業對已售出的商品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繫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實施有效控制;

③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④已發生或將發生的銷售方的成本能夠可靠地核算。

(3)我們認為,依照上述税務法規,xx公司的商品銷售收入的確認屬於延遲確認,可能存在税務風險(即延遲申報納税);

2、除上述風險外,我們未發現其他税務風險。

七、本盡職調查報告的説明

1、本盡職調查報告僅是在有限的時間內,使用有限的手段,根據本案的特殊性進行的調查工作。因此,我們的盡職調查報告其內容不可能窮盡xx公司目前的或有風險,存在着可能對或有風險的錯誤描述、偏差或遺漏,特予以説明,請貴司予以充分注意。

2、本盡職調查報告內容涉及法律、財務、會計專業知識和專業經驗,我們雖有中國執業律師參與本案並負責調查,但與會計事務所全面的審計、評估和多位註冊會計師人員協同工作的結果是不同的。對於一些問題例如財務報表的調整、公司整體估值等,是資產評估與審計師的責任,本報告並未涉及。

3、本盡職調查報告內容的所有附件內容與本報告組成完整的文件,不能單獨或割裂的引用、使用或理解。

4、本盡職調查報告是依據貴司與我們簽訂的《務委託合同書》的基礎上作出的。

本盡職調查報告除委託人為受讓xx公司股權或對xx公司增資作參考之用外,不得用於任何其他目的。

盡職調查報告9

一、公司基本情況

(一)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法人代碼證、國税地税登記證複印件;

(二) 歷史沿革情況(含子公司,控股公司,重要聯營公司)

自企業成立至今全套工商登記文件複印件。

(三) 主要股東情況

1、 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其他主要股東的公司名稱;

2、 現有股東間的關聯關係;

(四) 員工情況

1、 員工人數及其變化、專業結構、受教育程度、年齡分佈的説明;

2、 員工情況説明:包括訂立勞動合同的人員、以及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由公司僱傭的幫工的人數,勞動合同期限和核心員工;

3、 管理層及核心員工聘用合同:包括經理、財務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等管理層及核心員工的聘用合同,以及其報酬和薪金的有關安排;

4、 保密、競業禁止及其他重要協議:包括但不限於與管理層人員和核心員工簽訂的保密、禁止競業、職務創作歸屬等內容的協議;

5、 公司過去三年為員工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的情況;

6、 公司目前繳納的醫療保險、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住房公基金等福利的情況説明,包括有無欠繳情況等;

7、 説明是否存在員工或管理層持股的安排及其他激勵計劃(包括但不限於利潤分享計劃和股票期權計劃、特殊的獎勵或福利政策),如果有,提供相關文件;

8、 最近三年中有關員工勞動爭議或糾紛的仲裁、訴訟並説明公司目前是否存在正在進行中的勞動爭議或糾紛,如有,説明爭議或糾紛的具體情況,並提供相關的仲裁、訴訟文書、和解協議(如有);

(五) 公司股權架構圖;

(六) 內部組織結構圖;

(七) 各類證件、許可證及證書(包括但不限於相關質量認證資格證書、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特別行業類許可證、軟件企業證書、高新技術企業證書、軟件產品證書、貸款證(貸款卡)、海關登記證、外匯登記證、質量體系認證證書、公司獲得的其他行政許可、資質及許可證等)。

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

(一)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簡歷(包括姓名、性別、年齡、國籍及境外永久居留權、學歷、職稱、主要業務經歷、曾經擔任的重要職務及任期、現任職務及任期等);

(二)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相互之間是否存在親屬關係的説明;

(三) 公司與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簽訂的協議,如借款、擔保協議等,以及為穩定上述人員已採取或擬採取的措施;

(四)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持股情況。

三、業務與技術

(一) 行業基本情況訪談

(二) 業務情況訪談

1、 公司核准經營範圍、公司主營業務構成、主要產品介紹;

2、 細分產品列表(包括產品名稱、所屬大類、所屬細分類別、主要應用領域等)

3、 公司正在履行或待履行的重大合同列表;

4、 公司經營模式,包括研發模式、採購模式、生產模式、銷售模式、盈利模式等;

(三) 公司核心技術介紹、主要產品技術含量及先進性介紹、主要產品的可替代性分析;

(四) 公司在行業中的競爭地位、自身競爭優勢及劣勢,以及採取的競爭策略和應對措施等;

(五) 研究開發情況

1、 研究開發機構的設置;

2、 研發人員數量及佔員工的百分比;

3、 產品設計、研發與控制制度;

4、 產品研發與控制流程;

5、 申請高新審計報告

6、 最近3年研發資金投入金額及佔當期營業收入的比重;

7、 公司在研項目資料(如協議書、受資助證明等);

8、 公司獲獎情況證明文件;

9、 公司主要技術資料(項目批覆、專項合同書、受資助文件、技術鑑定書等);

四、業務發展目標及其風險因素訪談

(一) 公司業務發展計劃及措施

1、 公司發展戰略;

2、 歷年發展計劃及年度報告;

3、 未來三年的發展計劃;

4、 產品開發計劃;

5、 市場開發與營銷網絡建設計劃;

6、 人力資源規劃;

7、 項目投融資計劃(若有);

(二) 公司的主要風險及應對措施(包括但不限於政策性風險、技術風險、資金風險、市場風險、人力資源風險等)。

五、公司治理

(一) 主要內部控制制度説明;

(二) 公司與主要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之間是否存在同業競爭情況;

(三) 公司最近兩年是否存在違法違規及受處罰情況;

(四) 公司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擔保的説明及相關資料;

六、財務與會計

(一) 最近兩年一期的財務資料

1、 公司及下屬子最近兩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及原始財務報表(電子版);

2、 公司及下屬子最近一期原始財務報表(電子版);

3、 長期投資單位驗資報告、營業執照複印件、投資協議書、章程;各投資單位會計報表及最近一期審計報告;

4、 公司存在合併報表的,分別提供近兩年母公司、合併報表範圍內控股子公司的財務報表及編制合併報表的抵銷分錄;

5、 合併報表範圍內所有公司近兩年及一期科目餘額表電子版(從一級至最末級明細的發生額及餘額);

(二) 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表中主要項目情況

1、 應收款項(包括應收票據、應收利息、應收賬款、其他應收、預付賬款、應收補貼款)

1) 應收款項明細表和賬齡分析表電子版;

2) 壞賬準備計提比例及各賬齡壞賬準備金額;

2、 存貨

1) 存貨類別明細表及賬齡分析電子版;

3、 固定資產

1) 固定資產、累計折舊、成新率計算明細表;

2) 固定資產租賃協議複印件;

4、 在建工程明細表,應註明開工時間、完工程度、預算金額、已投入金額;相關批准文件、開工許可證、預算、結算、決算書;

5、 無形資產

1) 無形資產明細表(包括初始金額、攤銷年限、取得方式及日期、攤餘價值及剩餘攤銷年限);

2) 土地使用證、土地出讓合同和轉讓合同、土地的劃撥文件或租賃合同;

3) 其他無形資產取得的相關合同、協議等資料;

6、 銷售收入

1) 營業收入明細賬;

2) 主要的銷售合同;

3) 補貼收入的批覆或相關證明文件及憑證;

7、 各類減值準備明細表及計提依據;

(三) 主要債務情況

1、 銀行借款明細表、借款合同、抵押協議及抵押清單;

2、 大額往來借款合同;

3、 其他大額負債情況説明;

(四) 關聯交易情況

1、 關聯交易管理制度、會議資料;

2、 關聯交易協議;

3、 關聯方交易內容、數量、單價、總金額、佔同類業務的比例、未結算餘額及比例;

4、 關聯交易價格公允性的支持性證據;

5、 最近兩年來自關聯方的收入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關聯方採購額佔公司採購總額的比例;

6、 關聯方往來發生額及餘額;

7、 獨立董事(若有)、監事會對關聯方交易合規性和公允性的意見;

(五) 納税情況

1、 合併報表範圍內所有公司的各種税費、税率及其它税務安排;

2、 近兩年合併報表範圍內所有公司的税收優惠政策和相關規定、批文;請特別説明所得税、增值税優惠政策的起止年限情況;

3、 近兩年合併報表範圍內所有公司的納税申報表和税收繳款書;

4、 所得税彙算清繳表及納税調整的説明;接受的税務機關各項檢查取得的稽查報告書;

5、 所得税彙算清繳鑑證報告或其他税務報告;

(六) 股利分配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文件。

七、重大合約及法律訴訟事項

(一) 重要的聯營、合資、收購、兼併合同協議複印件;

(二) 徵用土地、大額貸款或拆借、重大融資租賃情況;

(三) 與重大訴訟或仲裁事項相關的合同、協議,法院或仲裁機構受理的相關文件;

(四) 所有對外擔保(包括抵押、質押、保證等)合同;

(五) 是否存在其他或有負債、未決訴訟情況。

八、項目投資及收購兼併情況訪談

(一) 企業及附屬企業目前正在進行中的投資項目、技術改造、產品更新情況;

(二) 本企業已經上馬的項目最終批文和將要上馬的項目申請及已得到的批文;

(三) 企業掛牌後擬投資的項目,包括投資額、生產能力、產生的銷售收入及效益前景預測(如有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報告、批文,請提供);

(四) 被收購兼併企業(或資產)情況、協議。

盡職調查報告10

21世紀是一個變化莫測的世紀,是一個鼓舞人心的時代。隨着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知識日新月異。希望、困惑、機遇、挑戰,隨時隨地都會出現在社會每個成員的生活中。抓住機遇,謀求發展,迎接挑戰,適應變化。成功的關鍵是學習將專業的理論與實踐聯繫起來,培養實際工作能力和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達到學以致用的目的,為以後更好的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

20xx年3月30日至20xx年7月30日,我在烏魯木齊金豪森克建材有限公司進行了實際調研。

一、調查單位的基本情況

Xxx是xxxx地區多個品牌的代理,包括陶瓷製品、各種牆磚、各種防盜門、防火門、潔具、外牆塗料、防水材料、新型保温材料、各種水電水暖器具、各種照明燈具。其業務範圍涵蓋設計和施工等領域。

自成立以來,公司的管理團隊一直意識到技術服務的重要性,並始終致力於建立本地化的技術應用支持和售後服務,以滿足快速發展的工業市場和建築市場的需求。

公司內部機構設置如下:總經理辦公室、財務部、辦公室、工程部、市場部、質量安全部、會議室、檔案室,各部門分工明確,相互配合。其中,財務部設有財務負責人、會計、出納、財務記賬員,主要負責核算公司的經濟活動,報告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及時、準確、完整地記錄、計算和報告財務收支和業務發展情況,為下一步工作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信息。

二、調查內容

我以財務人員在單位內的崗位劃分、人員是否有專業證書、是否專職、是否遵守財務人員職業道德、賬簿設置、財務制度設置、日常發票管理等為主要考察內容。

三.調查的結果

通過這次調查發現,公司的賬簿(總賬、明細賬、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設置良好,記錄及時,基本上可以使賬簿、會計憑證、賬目相互一致,做到日結月結。財務人員均取得專業證書,財務人員均為專職人員,能夠遵守會計職業道德,未發生相關違法行為。調查中也發現了一些好的做法。

(a)明確的責任分工

會計主要是準備和提交各種報表,辦理工商税務年檢,查往來賬款,及時收賬,負責公司的發票管理和檔案保管。出納主要管理現金和支票,積極配合銀行對賬和報銷,及時編制銀行餘額調節表。財務記賬員主要審核會計憑證是否使用得當,原始憑證的準確性,及時做好賬簿登記,打印裝訂好的憑證,做好會計立卷,負責賬務查詢等事務。他們的合理分工保證了崗位之間職責明確、相互制約和監督,以及內部控制的實施。

(二)支票、匯票和發票管理

1.支票應由出納員保管。使用支票時,應由主要負責人簽署“支票收款單”,然後按批准的金額蓋章,並填寫日期、用途和登記號。收款人應在支票收款簿上簽字備查。

2.支票使用後,原始憑證由經辦人簽字,會計核對(購入物品由保管員簽字),並經負責人批准。填寫的金額應正確無誤,並在完成後交給收銀員。原收款人應註銷《支票收款單》,並進行登記。

3.支票使用後存根不歸還的,財務人員在月末結賬時用“支票收款單”將應收賬款劃轉,在發放工資時從工資中扣除。如果當月工資扣款不足,則逐月扣款,直至領用人完成報銷手續。

(三)會計檔案管理

1.公司的所有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憑證和其他具有保存價值的資料應當歸檔。會計年度結束後,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由公司財務部門臨時保存一年。到期後,會計辦公室將編制移交清單,移交給公司檔案室統一保管。

2.財務室和檔案室的財務檔案不得帶出。如有特殊需要,經財務總監批准,可諮詢或複印,辦理登記手續。查閲、複製財務檔案的人員不得對會計檔案進行油漆、拆封或更換。未經允許不得閲讀。

(4)現金管理

1.1000元以上的款項應該用支票或匯票支付。確需用現金支付的,應經負責人批准,並經主管會計審核。

2.公司業務人員需要支出現金時,必須填寫《現金使用審批表》,經總經理批准,財務經理簽字後方可支取;使用後,由經辦人簽字,總經理批准,財務經理檢查。

3.每個項目提現時,項目負責人必須填寫憑證並簽字,然後由分公司(事業部)出納到財務部辦理提現手續。

4.所有支出單據必須在三天內到財務部結算,否則不予報銷。特殊單證費用超過300元的,必須經雙方證明後才能報銷。

5、出納應建立健全現金台帳,逐一記錄現金收支情況。賬目應每日結算,每日清點,賬目應一致。

第四,我的作業

在這次調查中,我參與了公司的財務運作:

(1)簽訂第三方網上報税協議。

(二)小規模安裝計費系統和採購發票。

(三)到銀行領取轉賬支票。

(4)負責伊利文化藝術活動中心(伊利大劇院)項目的銀行轉賬登記。

(5)開具小額發票。

(6)審核一般納税人開具的增值税發票。

動詞 (verb的縮寫)參與作業的收穫和感受

通過參加作業,在學習財務管理知識的同時,拓寬知識面,掌握多學科知識;努力學習與自身工作相關的各種業務技能,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我從中獲得了一些收穫和思考:

發現轉税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納税人自行轉(正向轉),也就是説你自己申報,通過國庫收款處(銀行)轉到國庫(人民銀行),這是你自己做的,另一種是税務機關在你同意的情況下,通過税務局數據庫,通過國庫收款處將應繳税款轉到人民銀行(稱為反向抵扣)。國庫收款處(你行)的轉賬憑證可以作為納税憑證記賬,也可以向税務機關申請打印《税務電子轉賬憑證》。簽訂三方協議(納税人、税務、銀行)是方便納税人的電子納税形式,税務機關可以減少人力,大大提高工作效率,也可以保證税收的正常運行。對於納税人來説,沒有必要浪費大量時間在税務大廳等待,這也提高了納税人的工作速度。企業辦理三方協議並不是很難,只要帶上税務局要求的證件就可以了,這樣企業通過自動分税,從銀行扣錢來理財就更方便了。

我安裝了公司的開票系統,學會了如何正確的錄入和開具發票。開票系統中的數量必須與紙質發票的數量一致,我對發票管理有更好的理解。但發現公司財務崗位人員配備的計算機化技術薄弱,帶來困擾,效率低下,工作量增加。因此,財務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會計電算化知識。現在財務管理的不同機構開始操作電腦,不知道怎麼用,會給自己以後的財務操作造成麻煩,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註冊伊利大劇院存款日記賬後,瞭解到存款日記賬是核算和監督銀行存款日常收支和餘額的賬簿。存款日記賬應根據企業在銀行開立的賬户和幣種分別設置,每個銀行賬户應設置一個日記賬。出納根據與銀行存款收付業務相關的會計憑證,按時間順序逐天登記。每天支付存款餘額。這樣整個項目的財務支出和收入才會穩定有序。

盡職調查報告11

(一)法律盡職調查的範圍在盡職調查階段,律師可以就目標公司提供的材料或者以合法途徑調查得到的信息進行法律評估,核實預備階段獲取的相關信息,以備收購方在信息充分的情況下作出收購決策。

對目標公司基本情況的調查核實,主要涉及以下內容(可以根據併購項目的實際情況,在符合法律法規的情況下對於調查的具體內容作適當的增加和減少):

1、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經營範圍。

2、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設立及變更的有關文件,包括工商登記材料及相關主管機關的批件。

3、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公司章程。

4、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股東名冊和持股情況。

5、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歷次董事會和股東會決議。

6、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7、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規章制度。

8、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與他人簽訂收購合同。

9、收購標的是否存在諸如設置擔保、訴訟保全等在內的限制轉讓的情況。

10、對目標公司相關附屬性文件的調查:

(二)根據不同的收購類型,提請注意事項不同側重點的注意事項並不是相互獨立的,因此,在收購中要將各方面的注意事項綜合起來考慮。

1、如果是收購目標企業的部分股權,收購方應該特別注意在履行法定程序排除目標企業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之後方可收購。

根據《公司法》第七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該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經公司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樣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如果目標企業是有限公司,收購方應該注意要求轉讓方提供其他股東同意轉讓方轉讓其所持股權或者已經履行法定通知程序的書面證明文件,在履行法定程序排除股東的優先購買權之後方可收購,否則的話,即使收購方與轉讓方簽訂了轉讓協議,也有可能因為他人的反對而導致轉讓協議無法生效。

2、如果是收購目標企業的控股權,收購方應該特別注意充分了解目標企業的財產以及債務情況。

如果收購目標是企業法人,自身及負擔在其財產之上的債權債務不因出資人的改變而發生轉移,收購方收購到的如果是空有其表甚至資不抵債的企業將會面臨巨大風險。

在實施收購前收購方應該注意目標企業的財產情況,尤其在債務方面,除了在轉讓時已經存在的債務外,還必須注意目標企業是否還存在或有負債,比如對外提供了保證或者有可能在今後承擔連帶責任的情形。

除了通過各種渠道進行查詢、瞭解之外,收購方還可以要求轉讓方在轉讓協議中列明所有的債務情況,並要求轉讓方承擔所列範圍之外的有關債務。

3、如果是收購目標企業的特定資產,收購方應該特別注意充分了解該特定資產是否存在權利瑕疵。

存在權利瑕疵的特定資產將有可能導致收購協議無效、收購方無法取得該特定資產的所有權、存在過户障礙或者交易目的無法實現等問題。

所以,收購方需要注意擬收購的特定資產是否存在權利瑕疵,在無法確定的時候,為了保障自身合法權益,可以要求讓轉讓方在轉讓協議中對財產無權利瑕疵作出承諾和保證。

4、收購方應該注意爭取在收購意向書中為己方設置保障條款。

鑑於收購活動中,收購方投入的人力、物力、財力相對較大,承擔的風險也較大,為使收購方獲得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保障,收購方應該在收購意向書中設定保障性條款,比如排他條款、提供資料及信息條款、不公開條款、鎖定條款及費用分攤條款等等,這些條款主要是為了防止未經收購方同意,轉讓方與第三人再行協商出讓或者出售目標公司股權或資產,排除轉讓方拒絕收購的可能等。

(三)從不同的角度,分析盡職調查的注意事項公司的設立及歷次增資、股權轉讓等事項涉及到股權的有效性和確定性,因此,在收購股權時,必須審核標的公司的歷史沿革情況,確保收購標的的合法性。

在決定購買公司時,要關注公司資產的構成結構、股權配置、資產擔保、不良資產等情況。

第一、在全部資產中,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的具體比例需要分清。

在出資中,貨幣出資佔所有出資的比例如何需要明確,非貨幣資產是否辦理了所有權轉移手續等同樣需要弄清。

第二、需要釐清目標公司的股權配置情況。

首先要掌握各股東所持股權的比例,是否存在優先股等方面的情況;其次,要考察是否存在有關聯關係的股東。

第三、有擔保限制的資產會對公司的償債能力等有影響,所以要將有擔保的資產和沒有擔保的資產進行分別考察。

第四、要重點關注公司的不良資產,尤其是固定資產的可折舊度、無形資產的攤銷額以及將要報廢和不可回收的資產等情況需要尤其重點考察。

同時,公司的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也是收購公司時所應該引起重視的問題。

公司的負債中,要分清短期債務和長期債務,分清可以抵消和不可以抵消的債務。

資產和債務的結構與比率,決定着公司的所有者權益。

(四)企業併購中的主要風險併購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工程,它不僅僅是資本交易,還涉及到併購的法律與政策環境社會背景公司的文化等諸多因素,因此,併購風險也涉及到各方面在風險預測方面,企業併購中的風險主要有以下幾類:

1、報表風險在併購過程中,併購雙方首先要確定目標企業的併購價格,其主要依據便是目標企業的年度報告財務報表等方面但目標企業有可能為了獲取更多利益,故意隱瞞損失信息,誇大收益信息,對很多影響價格的信息不作充分準確的披露,這會直接影響到併購價格的合理性,從而使併購後的企業面臨着潛在的風險。

2、評估風險對於併購,由於涉及到目標企業資產或負債的全部或部分轉移,需要對目標企業的資產負債進行評估,對標的物進行評估但是評估實踐中存在評估結果的準確性問題,以及外部因素的干擾問題。

3、合同風險目標公司對於與其有關的合同有可能管理不嚴,或由於賣方的主觀原因而使買方無法全面瞭解目標公司與他人訂立合同的具體情況,這些合同將直接影響到買方在併購中的風險。

4、資產風險企業併購的標的是資產,而資產所有權歸屬也就成為交易的核心在併購過程中,如果過分依賴報表的帳面信息,而對資產的數量資產在法律上是否存在,以及資產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是否有效卻不作進一步分析,則可能會使得併購後企業存在大量不良資產,從而影響企業的有效運作。

5、負債風險對於併購來説,併購行為完成後,併購後的企業要承擔目標企業的原有債務,由於有負債和未來負債,主觀操作空間較大,加上有些未來之債並沒有反映在公司帳目上,因此,這些債務問題對於併購來説是一個必須認真對待的風險。

6、財務風險企業併購往往都是通過槓桿收購方式進行,這種併購方式必然使得收購者負債率較高,一旦市場變動導致企業併購實際效果達不到預期效果,將使企業自身陷入財務危機。

7、訴訟風險很多請況下,訴訟的結果事先難以預測,如賣方沒有全面披露正在進行或潛在的訴訟以及訴訟對象的個體情況,那麼訴訟的結果很可能就會改變諸如應收帳款等目標公司的資產數額。

在可能的訴訟風險方面,收購方需要重點關注以下幾個方面的:

第一、目標公司是否合法地與其原有勞動者簽訂和有效的勞動合同,是否足額以及按時給員工繳納了社會保險,是否按時支付了員工工資。

考察這些情況,為的是保證購買公司以後不會導致先前員工提起勞動爭議方面的訴訟的問題出現;第二、明確目標公司的股東之間不存在股權轉讓和盈餘分配方面的爭議,只有這樣,才能保證簽訂的購買協議能夠保證切實的履行,因為併購協議的適當履行需要股權轉讓協議的合法有效進行支撐;第三、確保目標公司與其債權人不存在債權債務糾紛,即使存在,也已經達成了妥善解決的方案和協議。

因為收購方購買目標公司後,目標公司的原有的債權債務將由收購方來承繼。

第四、需要考察目標公司以及其負責人是否有犯罪的情形,是否有刑事訴訟從某種意義上影響着收購方的收購意向。

8、客户風險兼併的目的之一,就是為了利用目標公司原有客户節省新建企業開發市場的投資,因此,目標公司原客户的範圍及其繼續保留的可能性,將會影響到目標公司的預期盈利。

9、僱員風險目標公司的富餘職工負擔是否過重在崗職工的熟練程度接受新技術的能力以及併購後關係僱員是否會離開等都是影響預期生產技術的重要因素。

10、保密風險儘可能多地瞭解對方及目標公司的信息是減少風險的一個主要手段,但因此又產生了一個新的風險,那就是一方提供的信息被對方濫用可能會使該方在交易中陷入被動,或者交易失敗後買方掌握了幾乎所有目標公司的信息,諸如配方流程營銷網絡等技術和商業祕密,就會對目標公司以及賣方產生致命的威脅。

11、經營風險公司併購之目的在於併購方希望併購完成後能產生協同效應,但由於未來經營環境的多變性,如整個行業的變化市場的變化企業管理條件的改變國際經濟形勢變化突發事件等等,這些都有可能使得企業併購後的經營無法實現既定的目標,從而產生經營風險。

12、整合風險不同企業之間,存在不同的企業文化差異。

如併購完成後,併購企業不能對被併購企業的企業文化加以整合,使被併購企業融入到併購企業的文化之中,那麼,併購企業的決策就不可能在被併購企業中得以有效貫徹,也就無法實現企業併購的協同效應和規模經營效益。

13、信譽風險企業的商譽也是企業無形資產的一部分,目標公司在市場中及對有關金融機構的信譽程度有無存在信譽危機的風險,是反映目標公司獲利能力的重要因素兼併一個信譽不佳的公司,往往會使併購方多出不少負擔。

盡職調查報告12

隨着近年醫療投資的火熱,醫院成了各路資本追捧的寵兒,除了醫療體制改革政策東風的推動,“看的懂”也是許多初涉醫療行業投資人的重要動因。然而在”看的懂”的邏輯下,由於醫院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也在無形中給前赴後繼的投資人埋下了許多“深坑”。

1、 醫院財務盡調需要弄清的幾個問題

1.1 醫院的分類

按照專業性質,可以劃分為綜合類醫院、專科類醫院(口腔、腫瘤、婦科、男科、中醫、心血管等)、教學醫院、診所;

根據所有制屬性,可以劃分為國有醫院、集體所有醫院、民營醫院、外商獨資和參股醫院、混合所有制醫院;

根據主管部門,可劃分為公立醫院,非公立醫院(國有企事業單位下屬醫院是否為公立醫院仍有爭議,筆者傾向於不是,因為公立醫院的重要特徵之一是納入財政預算管理);

根據經營目的,可以劃分為非營利性醫院和營利性醫院。(值得注意的是,醫院經營目的是由衞生行政主管部門認定)。

1.2 醫院投資財務盡調的一般邏輯

醫院投資財務盡調符合項目財務盡調的一般邏輯,但由於醫療服務行業的特殊性(受到政策法規的嚴格監管),所以財務盡調人員應當熟悉與醫院經營、管理、財務、税務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其在公司財務中的體現。

一般而言,醫院投資的財務盡調邏輯如下:

1)瞭解醫院的基本情況、業務情況、內部治理情。基本情況包括上述的專業性質、所有制情況、經營目的、管理層情況、股權、基本經營數據等;業務情況主要是提供醫療服務(門診/住院)的流程、設備耗材採購的流程、支付結算的流程等;內部治理情況包括會計準則、制度的使用、現金的使用、採購庫存藥房的制度、醫院職工的管理制度等。

2)在瞭解醫院基本情況、業務、內部治理情況的基礎上,尋找潛在的風險點。如可以從“舞弊三角理論(壓力、機會、自我合理化)”出發:對於前序投資人設置了對賭條款的管理層,可能有做高業績以滿足對賭的動力;對於缺乏必要管理制度和電子化管理系統的醫院,那麼可能存在內部舞弊的機會;對於職工薪酬明顯低於行業水平的醫院,收受紅包或者統方行為可能會被醫師自我合理化。此外,還可以通過預先獲取醫院的經營及財務數據,計算相應的指標,與已有的案例或公開的數據進行比較,對於異常數據需尋找其原因,對於無法解釋原因的,應當在接下來的盡調中重點關注。

3)從風險點出發,採用多種方法證實或證偽。如可採用現場體驗、觀察、詢問、訪談、暗訪、計算分析、分析比較、突擊盤點、 控制性測試、抽憑等方式進行。要注意盡調的突然性和隨機性,注意反覆交叉印證,注意賬面數字與訪談的呼應。

1.3 醫院投資財務盡調的共性與個性

醫院財務盡調有其內在的邏輯,但對於非專業人員來説,瞭解醫院情況、判斷投資醫院的風險點等不適那麼容易。因此,筆者根據以往的項目經驗,提取出醫院財務盡調需要關注的幾個重點問題,以供參考。

下面,筆者將以營利和非營利醫院的劃分標準為切入點,從財務盡調的“共性”與“差異”兩個層面説説“醫院投資那些事兒”。

2、 醫院投資財務盡調所需關注的共性問題

首先説説營利與非營利醫院投資財務盡調所需關注的共性問題。主要包括:對現金的控制、收入確認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財務指標的合理性、應付職工薪酬。

2.1 對現金的控制

由於醫療服務的特殊性,現金收入構成了醫療服務收入的主要組成部分,其小額高頻的特點也給日常的現金控制造成了很大的麻煩。常見的與現金控制有關的問題包括:截留現金、賬外資金、坐支現金、私人卡收款等。

在對醫院進行盡調時,一方面需要獲取醫院的《收費管理制度》、《現金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瞭解醫院掛號、劃價、結算、收費、入賬、對賬的一般流程,並有目的的提取流程中關鍵節點的單據,核實管理制度的落地情況;另一方面,對於仍舊採用手工帳、未上線ERP系統或ERP系統流程存在明顯缺陷的醫院要重點關注,可通過現場觀察、暗訪、詢問、突擊盤點、檢查收據存根等方式驗證其對現金控制。

此外,對於部分民營醫院可能存在使用股東私人銀行卡收取服務收入現金的情況,需要特別關注。

2.2 收入確認的完整性

所謂收入確認的完整性是指盡調人員應當確認已發生的交易已被正確的記錄。醫院收入的90%以上為現金收入,其特點是單筆金額小,發生次數頻繁,這給盡調人員確認醫院收入的完整性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在此,筆者為大家提供一個醫院收入完整性的思路。

首先,我們要了解醫院確認收入的一般流程:

1)病人在掛號處掛號,由掛號處將其信息錄入ERP系統;

2)病人在收費處劃價並結算,收費處將結算結果錄入ERP系統;

3)收費處生成費用結算單並於當日結束後報送財務處;

4)財務處憑費用結算單確認當日收入;

5)2-3個工作日後POS機/第三方支付收款到賬;

6)財務核對銀行到賬金額與日記賬餘額(上述過程未考慮病人欠款、社保支付等情況,欠款和社保會形成應收醫療款)。

在瞭解了醫院確認收入一般流程的基礎上,我們可以採取兩種手段核實其收入的完整性:

手段一,收入確認的穿行測試。所謂穿行測試其實是審計中常用的方法,簡而言之就是按照醫院確認收入的流程,隨機抽取數筆業務,走完從業務發生到賬面記錄的全流程。例如:盡調人員可以再醫院掛號的ERP系統中任意抽取數名患者的掛號信息,按流程核對其劃價、結算單據、財務系統(一般是金蝶或用友)中的收入日記賬、銀行日記賬(網銀)是否完備,記錄的結果是否準確。

手段二,銀行日記賬與收入明細賬發生額的核對。由於醫院現金收入佔比通常達到90%以上,因此,盡調人員可以隨機抽取若干天的收入明細賬貸方發生額,與對應期間內銀行日記賬借方發生額進行核查,比較是否一致。但是採用該種方法時,盡調人員先要保證銀行日記賬的記錄真實反映了銀行對賬單的業務(先核對銀行對賬單與銀行日記賬在一段時間內的發生額是否一致),其次對收入日記賬的發生額進行調整(POS機收款的賬期、社保支付的賬期、消費折扣等),最後再核對調整後的銀行日記賬發生額與收入日記賬發生額。需要特別提醒的是,該種方法僅適用於醫院、零售業、餐飲等現金收入佔絕大多數的行業,如果在其他投資中使用該種方法盡調會鬧大笑話的。

除上述兩點之外,收入確認的方式也應當被重點關注。

根據《醫院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準則》不管是營利還是非營利醫院都應當採用“權責發生制”進行會計計量。據此,非營利醫院應當通過“應收醫療款”“預收醫療款”“應收在院病人醫療款”等科目對其的全部醫療收入進行核算;營利性醫可採用“應收賬款”“預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等科目對其醫療收入進行核算。

然而在實踐中,有相當一部分醫院只根據現金收款確認收入,進而形成了事實上的“收付實現制”(在部分應收和預收款較大的月份可能會造成收入成本的錯配)。做為盡調人員,應當對此類錯計的收入發生額進行估計,以還原醫院真實的收入。這裏,筆者提供一個還原醫院真實收入水平的方法。

“收付實現制”與“權責發生制”最本質的區別在於收入是歸屬於本期還是在本期實際收到。形成兩者差異的來源包括:預收的醫療款直接確認當期收入(如儲值卡充值、預交治療費、預交住院費等)、未收到的醫療款不確認收入(如應收的社保金款項、墊付的治療費、墊付的住院費等),以及部分非醫療服務項目。在瞭解差異的來源的基礎上,盡調人員可從收入明細賬中匡算差異的金額。對於那些採取“事實上收付實現制”的醫院,盡調人員特別需要關注大額的預收醫療款(如民營醫院在某些促銷活動的時段,現金收入會有大幅度的增加),估算其金額,以還原報告期標的企業真實的收入水平。

2.3 主要財務指標的合理性

此處的財務指標並不是大家熟悉的流動比率、應收賬款週轉率、存貨週轉率、淨資產利潤率等指標,為何呢?原因很簡單,首先醫院會計科目的核算與企業會計有所區別(具體請參考醫院會計制度),舉個例子,醫院的“應收賬款”包括“應收在院病人醫療款”“應收醫療款”等;而醫院的“醫療收入”包括“門診收入”“住院收入”兩個一級科目和“財政補貼收入”(醫院收入的重要來源之一);

其次即便計算出了相應的財務指標也無太多的參考價值,比方説總資產週轉率這一指標,綜合類醫院通常會有比較“重”的資產,而口腔醫院通常是輕資產運營,由此可能造成口腔醫院的總資產週轉率大大高於綜合類醫院,但這並不能説明口腔醫院就運營的比綜合類大三甲醫院好。

針對綜合類醫院項目,我們可以設置四大類指標:

1)總體評價指標:人牀比、醫療收入、醫療收入結餘、人均年醫療收入、醫生人均年醫療收入、牀均年醫療收入、醫師人均年急診數、資產負債率、各項經費佔醫療成本比率、醫療收入結構分析(可參考醫院會計準則進一步細分);

2)運營效率指標:財政補助收入佔比、資產負債率、牀位空置率、複診率、人均住院天數;

3)科研能力指標:醫師人均科教費用支出、醫師人均科研獎勵;

4)控費類指標:藥佔比、預算使用情況、出院患者費用及構成、門診次均費用、大處方佔比、藥房購藥人數與掛號人數比;

當然,對於一些專科類醫院,可以根據其實際業務和情況,設定更有針對性的財務指標:比如對於民營口腔醫院,醫師人均醫療收入、單個牙椅醫療收入、單位面積醫療收入以及醫療收入結構(治療、正畸、種植業務佔比)、醫療收入結餘、醫師人均薪酬,是比較重要的考核指標。

以上的指標僅為醫院的財務盡調提供一些參考,在盡調人員盡調前,可通過業內專家或者公開資料獲取標杆醫院及行業平均的指標信息,在盡調過程中若發現異常指標,需要進一步追查其產生的原因。比如説財政收入佔比過高的醫院可能不是一個很好的投資標的,因為在其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或非營利轉營利後,可能面臨比較嚴重的收入下滑風險;再比如説,監管部門規定藥佔比不得超過40%,那麼對於藥佔比穩定維持在40%左右的醫院,可能存在人為的處方外流、過度疊加檢查項目等情況。

2.4 應付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對於營利性醫院和非營利醫院都應當是盡調的重點。

對於非營利性醫院的職工薪酬分配適用《關於非營利組織免税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税〔20xx〕13號)的有關規定:“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資福利開支控制在規定的比例內,不變相分配該組織的財產,其中:工作人員平均工資薪金水平不得超過上年度税務登記所在地人均工資水平的兩倍,工作人員福利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在盡調過程中應當注意其職工薪酬的合理性,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特別是對於社會資本投資的非營利醫院,由於政策的限制,社會股東往往通過虛構員工人數、高薪酬、高福利等方式變相分配公司財產(有部分地區開始允許社會股東在合理範圍內分配公司經營所得)。

對於營利性醫院,則主要關注其薪酬水平的合理性(過低的薪酬水平可能引起人員的流失)、社保與公積金是否足額繳納(營利性醫院通常只按照最低標準繳納社保及公積金)、是否存在以費用代替工資發放(民營口腔醫院處於為醫生避税的考慮,通常以費用代替工資)等方面。 上述問題在盡調時可通過賬目與醫生訪談進行交替印證。

2.5 費用的合理性

可以説醫院的費用科目是個“藏污納垢”的地方,盡調人員通過對科目餘額表費用類科目三級明細及費用類科目原始憑證的翻查,對如下事項進行調查:

費用分類是否合理。根據收入成本的配比原則,應當使用“醫療業務成本”核算直接提供醫療服務醫護人員的薪酬。而部分會計核算水平薄弱的醫院,成本費用的核算通常比較混亂,錯誤的使用管理費用核算醫護人員薪酬福利,進而造成收入的毛利率虛高。

高額報銷。盡調人員對於醫院行政管理、科室主任、醫師等人員高頻次、大額的報銷款需要重點關注。此類報銷通常以學術會議、出差、招待費用、通訊費、餐補等名目發放。盡調人員需核算相關人員報銷的金額是否符合標準,對於行政管理人員、科室主任、醫師等人員定期大額的報銷則有理由懷疑其為變相的薪酬福利發放。此外,對於民營的非營利性醫院,需根據員工名冊核查其報銷的情況,以防通過虛構員工報銷套取醫院經營所得的情況。

攤銷及折舊是否合理。對於醫院的裝修費用通常使用長期待攤費用進行攤銷,而對於大型醫療設備的折舊通常計入“醫療業務成本”或“管理費用等”。盡調人員需獲取醫院的固定資產清單,瞭解其折舊的計提政策、期限,對於不符合會計政策、税法及相關管理規範的設備折舊,應瞭解原因並估算規範後對醫院利潤造成的可能影響。

是否有奇怪的費用明細。盡調人員需要對含混不清、過於簡略、非正常經營所需的費用明細(如會議費、服務費、諮詢費、律師費等)保持關注,可要求抽取其原始憑證,並向當事人詢問其具體內容。

下面,再説説營利性醫院與非營利性醫院在財務盡調過程存在的”特異性“。

2.6 其他

可根據實際情況,有選擇性的對應收賬款、存貨、固定資產、在建工程、應付賬款、其他應收應付等項目進行核查。

對於應付賬款,需核查其交易對手的資質、賬期、期後付款會回款的合理性。一般來説,醫院支付供應商的賬期通常在6個月到一年,過短或過長的付款週期都應當引起足夠的重視。

應收賬款一般為應收醫療款,主要組成是社保結算款、住院病人的醫療費及欠費病人。應當關注其收款的賬期,和各部分款項的構成比例,不合理的賬期和構成比例,可能意味着醫院的經營管理存在一定問題。

對於醫院固定資產,特別是大型和重要的醫療設備,盡調人員可採用抽盤的方式核實其是否存在。另外筆者在這裏提醒盡調人員,醫療行業常見的“設備投放”銷售模式,可能造成醫院部分科室(特別是檢驗科、病理科)存在未計入固定資產清單的“固定資產”,其可能對醫院未來的成本和現金流造成影響。(參考鏈接)

對於在建工程,應當核實其必要性和完成度,對於公立醫院來説,非日常經營必須的在建工程項目,可能存在管理層利益輸送或商業賄賂的可能性。而對於有社會資本參與的非營利性醫院,則可能存在通過在建工程(不必要的、虛構的、偽造完工度)轉移利潤的可能性。

對於其他應付和應收款,應當仔細核查其明細,對於頻繁的拆借或長期掛賬的往來款應當重點關注。如醫療器械經銷商常用的”保證金銷售“模式:醫院向經銷商支付保證金,經銷商將儀器設備投放到醫院,在醫院完成約定的條件後,經銷商向醫院返還保證金,因此,通常會產生一筆長期掛賬的其他應付款。由於”設備投放“為變現的商業賄賂,為《反不正當競爭法》所明令禁止。在實踐中,相關人員可能會採用虛構其他應付科目明細、虛構費用支出、虛構收入的方法隱藏此筆交易。

3、營利與非營利醫院投資財務盡調的差異點

再來説説營利與非營利醫院投資財務盡調關注點的差異。

3.1 會計制度的區別

非營利醫院與營利醫院適用的會計制度有所不同。非營利性醫院適用《醫院會計制度》,其主體包括:綜合醫院、中醫院、專科醫院、門診部 (所)、療養院等,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舉辦的非營利性醫院可參照其執行。對於營利性醫院(大多數的民營醫院)往往使用的是《企業會計準則》。兩者在會計要素、會計科目、財務報告的構成、財務報告的信息披露等方面均有不同。因此,在對非營利性醫院進行財務盡調之前,要仔細翻閲《醫院會計制度》,體會其與《企業會計準則》的異同點。

3.2 涉税處理的區別

涉税處理的區別在醫院投資中主要體現為營利與非營利醫院執行税收減免的差異,也是醫院財務盡調關注的重點領域。

根據《關於促進社會辦醫加快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國辦發[20xx]45號)的規定:對社會辦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免徵營業税;對符合規定的社會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税、城鎮土地使用税;對符合規定的社會辦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用的房產、土地,自其取得執業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徵房產税、城鎮土地使用税;社會辦醫療機構按照企業所得税法規定,經認定為非營利組織的,對其提供的醫療服務等符合條件的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税。

針對上述規定,筆者有幾點理解:

1)上述《通知》對“免營業税”的主體並沒有做營利和非營利醫院的區分,也就是説兩者都是享受營業税減免優惠政策的;

2)我國已經在20xx年全面實現了”營改增“,根據《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税改徵增值税試點的通知》(財税〔20xx〕36號)附件三第一條規定:“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税:(七)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也就是説,“營改增”之後,非營利和營利醫院同樣是減免增值税的。

3)雖然減免了增值税,但營利和非營利醫院在房產税、城鎮土地使用税、企業所得税方面仍有諸多不同。且上述税種多為地方税,各地執行的時候又會有所差異。

4)特別需要注意的是,非營利性醫院也不是説完全免税,其非定價醫療(不是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服務價格)服務收入、非醫療服務收入、所控制的獨立的藥品連鎖企業收入還是要照章納税的。

3.3 利潤分配的區別

根據《關於非營利組織免税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税〔20xx〕13號)的規定:“非營利組織取得的收入除用於與該組織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於登記核定或者章程規定的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事業;財產及其孳息不用於分配“。在盡調時,盡調人員應當注意非營利性醫院與營利性醫院在利潤分配方面的區別。需注意非營利性醫院的支出項目金額是否合理;是否與日常經營活動有關;是否存在通過支出項目變現分配利潤的可能。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地區允許非營利性醫院的社會資本參與合理的利潤分配,所以應當具體情況具體對待。

4、非營利醫院改制項目投資的財務盡調

最後簡單説説近些年比較火熱的非營利醫院改制類項目的財務盡調, 非營利醫院的改制包括兩個維度:

一個維度是非營利屬性不變但所有制發生變化:如公立醫院通過混合所有制改革,轉製為混合所有制非營利性醫院;

另一個維度是非營利轉製為營利醫院:如企事業附屬醫院改製為民營或混合所有制營利性醫院。

4.1 公立醫院混合所有制改革

公立醫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徑,主要國有股權部分轉讓和發起設立新主體兩種模式。前一種改革模式,通過政府向合作方轉讓部分國有股權的方式現實(如湖南婁底市規定“政府可適當向參與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合作方轉讓部分股權,但政府的持股比例始終不得少於總股本的三分之一。); 後一種改革模式,通過公立醫院/政府與合作方發起設立新的醫院主體實現(如湘雅醫院與湖南輕鹽集團發起設立的湘雅五醫院)。在實踐中,由於股權轉讓方式存在國有股權定價困難,改制過程流程繁瑣等諸多問題,為避免國有資產流失的嫌疑,大多數地方政府更傾向於選擇設立新主體的改革方式。

此外,由於政策環境和社會輿論的限制,無論是各種改革模式,改制後的混合所有制醫院目前只能註冊為非營利性醫院(雖然部分省份允許社會資本參與合理的收益分配)。

在參與此類項目時,盡調人員應當關注醫院產權是否清晰、國有股權轉讓價格是否合理,資產評估是否公允,債權債務是否清晰、清產核資及不良資產處置程序是否合理等問題。

4.2 國有企事業單位附屬醫院改制項目

國有企事業單位附屬醫院常見的改制路徑有:整體移交地方政府管理、整體移交地方政府託管、整體由第三方託管、組成醫療集團、股份制改造、整體股權轉讓、混合所有制改造等。由於企事業單位附屬醫院的改制較為複雜,筆者僅就整體股權轉讓、混合所有制改革(均涉及國有股權的轉讓)兩種情況進行説明。這兩種情況均涉及所有制的改變(由國有制變成非國有制)和經營屬性的改變(非營利變成營利性醫院)

參與此類項目的盡調時,事先應仔細研究改制方案,研讀相關政策法規,做到心裏有數。

國有股權轉讓模式的一般流程包括:審批-變更-清算-註銷-繼承,其中涉及的財務問題包括:股權設置、財務清理、清產核資、不良資產處置、資產評估、資產繼承或處置等。

對於該模式下投資財務盡調的關注點,包括但不限於:國有股權定價是否合理、資產評估是否公允、清產核資及不良資產的處置程序是否合規、税務問題。

對於税務問題。税務問題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補繳土地出讓金,由於國有企業單位附屬醫院的土地大多以劃撥的方式獲得,無需繳納土地出讓金,在醫院改制更為營利性醫院後,需要按照相關規定變更土地使用用途,並補繳對應的土地出讓金;二是原企業所屬醫院為非營利性醫院,根據《關於非營利組織免税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税〔20xx〕13號)的規定:“組織註銷後的剩餘財產用於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記管理機關轉贈給與該組織性質、宗旨相同的組織,並向社會公告;投入人對投入該組織的財產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財產權利。”對原主體清算和註銷後,剩餘財產需上繳國資委並用於公益或非營利目的。若新主體繼承原有主體的重要醫療設備、建築,需取得相關管理部門的批准,並根據相關規定繳納所得税。

盡職調查報告13

一、團隊情況盡職調查

在vc投資中團隊是最重要的,vc需要了解了團隊成員的方方面面,包括團隊成員的經歷、學歷、背景以及各位創始人的股份比例。

1、公司組織結構圖;

2、董事會、管理團隊、技術團隊簡介;

3、管理/技術人員變動情況;

4、企業勞動力統計。

二、業務情況盡職調查

業務的盡職調查是個廣泛的主題,主要包括業務能否規模化、能否持久、企業內部治理,管理流程、業務量化的指標。

1、管理體制和內部控制體系;

2、對管理層及關鍵人員的激勵機制;

3、是否與掌握關鍵技術及重要信息的人員簽訂競業禁止協議;

4、是否與相關員工簽訂公司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的保密合同;

5、員工報酬結構。

三、市場情況盡職調查

創業者商業計劃書中的那些關於市場的分析和預測,僅僅是參考。vc會獨立地對市場進行盡職調查,vc的市場分析工作是由專業人士來做的,是中立的,通常也是保守的。

1、產品生命週期(成長期、穩定期或是衰退期)及其發展趨勢;

2、目標產品市場規模與增長潛力分析(自然更換、系統升級、擴大應用等);

3、核心競爭力構成(技術、品牌、市場份額、銷售網絡、信息技術平台等);

4、企業的銷售利潤率和行業平均銷售利潤率;

5、主要客户構成及其在銷售額中的比例。

四、技術情況盡職調查

1、核心技術名稱、所有權人、來源方式、其他説明;

2、公司參與制訂產品或技術的行業標準和質量檢測標準情況;

3、公司已往的研究與開發成果,行業內技術對企業的技術情況的評價;

4、公司在技術開發方面的資金投入明細;

5、計劃再投入的開發資金量及用途。

五、財務情況盡職調查

財務的盡職調查,可能要算是盡職調查中最重要的工作。它分為兩大塊:過去的財務數據和未來的財務預測。

1、企業財務報表(註冊資金驗資報告、往年經審計年報,ZUI近一期月報);

2、分產品/地區銷售、成本、利潤情況;

3、企業享受的税收優惠説明和資質;

4、對造成財務報表發生重大變化影響因素的説明。

六、法務情況盡職調查

提供公司總部、子公司、控股公司、關聯公司的營業執照、公司章程、董事會決議、員工合約、知識產權保護條款、商標備案、訴訟記錄等等。

1、國內外與本企業相關的政治、法律環境;

2、影響企業的新法律法規和政策;

3、本企業簽訂的重大協議和有關合同;

4、本企業發生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的情況;

5、企業和競爭對手的知識產權情況。

盡職調查報告14

上海市匯盛律師事務所接受貴司委託,指派中國執業律師、對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W公司”)進行了盡職調查。

在與貴司的多輪磋商中,我們和貴司確定了本次盡職調查的工作範圍,並以《委託合同書》的形式確定下來(詳見附件一:盡職調查範圍)。

根據本案的工作範圍,本次盡職調查工作採用認真閲讀W公司提供的文件(詳見附件二:W提供文件目錄),進行書面審查;與W公司相關負責人談話、向中國工商行政管理局調取資料等方式,在提供本盡職調查報告的同時,我們得到的承諾為:

1、W公司提交給我們的文件上的所有簽名、印鑑和公章都是真實的;提交給我們的所有文件的原件都是被認可的和完整的;並且所有的複印件與原件是一致的;

2、我們審查的文件中所有的事實陳述都是真實的、正確的;

3、接受我們談話的相關負責人陳述的內容沒有任何虛假和遺漏的,是客觀、真實的;

4、W公司沒有未披露的對外抵押、保證等擔保行為;

5、同時,我們沒有得到任何暗示表明以上承諾是不合法的。

基於以上的承諾和我們採集到的資料與信息,根據現行有效的中國法律、法規以及政策,根據W公司提供的文件,根據我們指派律師的工作經驗,我們作出以下盡職調查報告內容:

一、調查人

1、基本信息(略)

2、W公司歷次變更情況(略)

(詳情見附件三:W公司變更詳細)

3、W公司實際控制人(略)

二、W公司隱名投資風險

外國人某某通過中國自然人投資於W公司的行為屬於隱名投資行為。外國人某某為“隱名股東”,中國自然人

1、中國法律及司法實踐對於隱名投資的規定

根據中國法律及司法實踐,一個隱名投資行為如想得到法律的認可,必需具備以下條件:

(1)隱名股東必需實際出資。

具體體現為,隱名股東有證據證明顯名股東投資於公司的財產屬於隱名股東所有;

(2)公司半數以上其他股東明知。這裏的以上包括半數;

(3)隱名股東以實際股東身份行使權利且被公司認可。這裏的以股東身份行使權利得並被公司認可,既可以表現為隱名股東實際上擔任了執行職務的董事,實際行使了管理職能;公司股東名冊等法律文件記載了隱名股東的實際股東身份,亦可以表現為顯名股東的決策均得到了隱名股東的同意或認可等。

(4)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例如,外國投資者採用隱名投資的方式規避市場準入的行為則亦違反了中國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2、中國法律對於外商投資行業的准入規定

根據《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以及《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國對於外商投資的行業分為鼓勵類、允許類、限制類和禁止類。

貿易類外商投資企業因為屬於中國政府規定的逐步開放的產業,而被納入“限制類”進行特別管理。

3、W公司隱名投資的法律風險

(1)中國法律確定股東身份應當經過登記程序,這裏所説的登記是指登記於中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沒有經過登記的,不能對抗不知道隱名投資行為的第三人。也就是説,目前外國人某某並非是經過中國相關政府部門登記過的股東,登記過的股東是中國自然人

(2)中國自然人

(3)當顯名股東個人負有大額債務而不能清償時,他們的債權人可能會要求獲得W公司股份,從而影響隱名股東的利益;

(4)中國目前並無對於隱名投資的現行有效法律保護。在司法實踐中,一般認為:外商隱名投資於限制類和禁止類行業的,法院會判決這種隱名投資行為無效,真正的股東為顯名投資者,隱名股東(外商)與顯名股東(中國自然人法人)的出資形成債權債務關係;W公司目前的主要經營範圍為限制類,因此外國人某某的隱名投資行為,一旦與顯名股東發生爭議,法院將會判決外國人某某的隱名投資行為無效,外國人某某將失去對W公司的控制權;

(5)根據我們處理類似案例的經驗,外商利用中國人進行隱名投資,初始時一般合作良好,但是當公司做大做強併產生較大利潤時,顯名股東(中國自然人或法人)常常會向隱名股東(外商)提出種。種要求,從而產生爭議。

三、關於W公司的經營範圍

本次盡職調查的目標是為實現對W公司的併購、增資,增資之後,W公司將變更為外商投資企業。由於中國對外商投資企業投資和行業實行准入制,因此W公司一些經營範圍難以保留。

根據中國法律的規定以及我們的經驗,變更後的W公司的經營範圍將表述為:從事。。。。。。等食品的進出口業務,國內批發及相關配套業務。

四、W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1、概述

W公司會計核算方面原則上執行中國現行的《小企業會計制度》,但未根據該項制度的有關規定,制定適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的公司會計核算制度;會計核算制度是中國法律強制性要求建議的制度,而財務管理規定是一種內控制度或稱管理制度。

由於W公司沒有具體適合公司實際情況的公司會計核算制度,相關會計政策無法確定(目前實際由財務人員根據經驗或習慣確定),既不利於公司管理層對會計核算進行有效管理,又容易導致W公司會計業務處理的隨意性。

我們建議W公司根據中國現行的《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制定出適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的公司《會計核算制度》。

2、W公司的會計政策

(1)執行中國《小企業會計制度》;

根據中國法律規定,根據W公司的規模,可以使用《企業會計制度》或者《小企業會計制度》,W公司目前實際執行的是《小企業會計制度》。

(2)會計期間:公曆1月1日至12月31日;

(3)記賬本位幣及外幣核算方法:

記賬本位幣為人民幣;

外幣業務按業務發生時的中國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匯率中間價,摺合成人民幣記賬;期末(包括月末、季末和年末)外幣賬户餘額未按期末中國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匯率中間價摺合成人民幣金額進行調整,相關匯兑損益待外幣實際支付結算時進行一次性調整。

我們認為,外幣賬户未按期末匯率折算為記賬本位幣(人民幣),匯率變動形成的匯兑損益沒有及時進行會計處理,既不符合《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還將導致會計利潤核算的不真實。

我們建議W公司依照《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期末(包括月末、季末、年末)及時對各外幣賬户進行匯兑損益調整,以保證會計信息的合法性、真實性。

(4)記賬基礎和計價原則:以權責發生製為記賬基礎,以歷史成本(實際取得價格)為計價原則。

(5)存貨核算原則及計價方法:

①取得和發出的計價方法:日常核算取得時按實際成本計價;發出時按加權平均法計價;

②低值易耗品攤銷方法:採用一次性攤銷法;

③存貨的盤點制度:採用永續盤點制,即按照賬面數據與實際盤點數據結合確認的方法。

(6)固定資產的計價方法、折舊方法以及預計使用年限

固定資產是指為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較高的資產。固定資產取得時按實際取得成本計價,按照平均年限法計算折舊。

(7)收入確認原則:

①銷售商品:公司已經將商品所有權上轉移給買方;

②公司不再對該商品實施繼續管理權和實際控制權,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

③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時,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

風險提示:W公司實際銷售收入的確認方法與上述原則有差異,具體詳見本報告的税務風險調查部分。

五、W公司財務狀況調查(截止20xx年10月底)

1、會計報表

(1)資產負債表(所屬日期:20xx年10月31日;貨幣單位:人民幣,元)

(略)

(2)損益表(所屬期間:20xx年1—10月;貨幣單位:人民幣,元)

(略)

(3)會計報表提示:

(略)

2、相關資產、負債項目的調查與分析(略)

六、税務風險

1、W公司存在由於延遲確認銷售收入而引起的税務風險,違反了中國現行增值税和企業所得税等相關法規;

(1)W公司目前的銷售收入核算業務中,當月銷售發出的貨物,

①20xx年9月份之前,該月全部銷售貨物一般都在次月10日左右才開具增值税發票並確認銷售收入;

②20xx年9月份(包括)之後的貨物銷售業務,該月25日以後的銷售貨物一般都在次月10日左右才開具增值税發票並確認銷售收入;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暫行條例》第19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38條的有關規定,增值税納税義務發生時間,採取賒銷方式銷售貨物,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W公司該類業務目前沒有書面合同)(見本報告四、W公司的合同風險條款解釋),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另外,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確認企業所得税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税函〔20xx〕875號)第一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企業銷售商品同時滿足下列4個條件的,應確認收入的實現:

①商品銷售合同已經簽訂,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相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②企業對已售出的商品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繫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實施有效控制;

③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④已發生或將發生的銷售方的成本能夠可靠地核算。

(3)我們認為,依照上述税務法規,W公司的商品銷售收入的確認屬於延遲確認,可能存在税務風險(即延遲申報納税);

2、除上述風險外,我們未發現其他税務風險。

七、本盡職調查報告的説明

1、本盡職調查報告僅是在有限的時間內,使用有限的手段,根據本案的特殊性進行的調查工作。因此,我們的盡職調查報告其內容不可能窮盡W公司目前的或有風險,存在着可能對或有風險的錯誤描述、偏差或遺漏,特予以説明,請貴司予以充分注意。

2、本盡職調查報告內容涉及法律、財務、會計專業知識和專業經驗,我們雖有中國執業律師參與本案並負責調查,但與會計事務所全面的審計、評估和多位註冊會計師人員協同工作的結果是不同的。對於一些問題例如財務報表的調整、公司整體估值等,是資產評估與審計師的責任,本報告並未涉及。

3、本盡職調查報告內容的所有附件內容與本報告組成完整的文件,不能單獨或割裂的引用、使用或理解。

4、本盡職調查報告是依據貴司與我們簽訂的《務委託合同書》的基礎上作出的。

本盡職調查報告除委託人為受讓W公司股權或對W公司增資作參考之用外,不得用於任何其他目的。

盡職調查報告15

商業地產收購併購中應發揮律師盡職調查的作用,在收購併購前,出讓方通常會對目標企業的存續與經營風險和義務有很清楚的瞭解,而收購併購方則沒有。收購方掌握的信息大多是通過出讓方或目標企業提供的文件或與其管理層的溝通獲取的信息,而這些信息可能經過了包裝或對關鍵問題進行了迴避甚至掩飾,雙方之間存在着信息不對稱。

盡職調查,也被稱為審慎性調查,指的是在收購併購過程中買方對目標企業的資產和負債情況、經營和財務情況、法律關係以及目標企業所面臨的機會以及潛在的風險進行全面、細緻的調查和分析,以求準確瞭解目標公司的真實狀況。

二、盡職調查的程序

盡職調查沒有固定的程序,但總體來説,其一般流程如下:

1、由收購併購方指定一個由律師組成的法律盡職調查小組。

2、由收購併購方和律師、目標企業簽署“保密協議”。

3、法律盡職調查小組準備一份要求目標企業提供材料的盡職調查清單。

4、目標企業根據盡職調查清單的要求提供相關文件,並製作資料索引。

5、盡職調查小組實施盡職調查,通過各種渠道收集並分析有關的資料。

6、盡職調查小組報告盡職調查結果,出具法律盡職調查報告。

三、盡職調查的主要內容

(一)目標企業的設立和合法存續

查閲目標企業設立時的政府批准(如有必要)、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營業執照、公司章程、重組方案、股東協議、國有股權管理文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書、評估報告、審計報告、驗資報告、工商登記文件等資料,核查目標企業的設立否符合法律、法規規定。

(二)目標企業的股東及其註冊資本繳納情況

核查目標股東人數,股東資格,股東成立時間、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實收資本、註冊地、企業類型、經營範圍、主營業務、股權結構等情況。股東的出資或增資金額、時間、方式以及相應獲得的股份情況,貨幣出資和非貨幣資產出資是否符合相關法律規定。

(三)目標企業的主要資產

取得目標企業主要固定資產清單、房產權證、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證等。取得目標企業的主要無形資產清單、土地使用權證及其他無形資產權屬證書等相關資料,核查目標企業擁有的土地使用權或其他無形資產是否已取得相關權屬證明,是否存在期限或其他權利限制,是否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四)目標企業的生產經營及重大合同

核查目標企業的經營範圍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及實際經營範圍是否與工商登記一致,是否取得從事經營範圍內的業務所需的所有批准、登記、備案、經營資質或許可,是否存在相關經營資質和經營許可的期限或其他限制或條件;查閲目標企業的重要法律文件和重大合同,瞭解各項合同及其有效期限、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重要違約行為或違約責任、合同終止的情形等,核查是否存在轉讓或轉讓程序上的限制和條件,是否存在阻礙收購併購的相關條款約定。

(五)目標企業的組織結構和人力資源狀況

查閲公司章程及選聘和辭退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董事會、監事會、股東大會、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等決議或會議記錄、相關議案、提案、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辭職報告等相關會議資料,瞭解其組織結構、管理職位設置和管理人員職責分配,查閲公司重大事項的表決、通過程序等相關信息以確定本次收購併購是否存在程序上的障礙。

調查目標企業的僱傭人員的數額,目標企業是否對重要人員進行了相應的激勵措施,是否存在對此次收購併購造成障礙的勞動合同。

(六)目標企業的納税狀況及依據

查閲目標企業的國税與地税登記證、年度財務報表、最近3年的納税申報表等文件資料,核查目標企業執行的税種、税率及是否享受税收優惠政策、財政補貼政策,確定其適用的税種、税率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取得當地國税與地税主管機關就目標企業最近3年納税情況出具的證明文件,查閲相關納税資料,核查目標企業最近3年是否依法納税,是否存在欠税,是否存在被税務部門處罰的情形等。

(七)目標企業的重大債權債務

查閲目標企業近3年的重大合同清單,核查合同的履行情況,確定主要債權是否實現、主要債務是否履行完畢,是否存在潛在的糾紛或其他重大法律風險。查閲目標企業的財務會計報告、其他應收應付賬款明細、相關交易協議,調查其他應收應付、預收及預付賬款產生的原因、具體內容、數額等情況,判斷是否存在潛在的糾紛或其他重大法律風險。

(八)目標企業的法律糾紛

調查目標企業及其重要控股子公司(若有)、主要股東、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企業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等是否存在尚未了結的或可預見的重大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案件。

四、法律盡職調查報告

一般法律盡職調查報告包括如下內容:

1、收購併購方對盡職調查的要求;

2、律師審查過的文件清單,以及要求出讓方或目標企業提供但未提供的文件清單;

3、進行盡職調查所做的各種假設;

4、出具盡職調查報告的責任限制或聲明;

5、對審查過的資料進行分析和總結,對所涉及的法律事項以及所有審查過的信息所隱含的法律問題的評價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