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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精選15篇

欄目: 人力資源管理 / 發佈於: / 人氣:1.73W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精選15篇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

一、人力資源需求規劃

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對公司的人力資源進行規劃,確保公司組織結構、人員配置都能高效的為公司戰略目標服務。公司各部門應根據公司經營目標和戰略規劃制定本部門組織結構、崗位配置計劃、人才需求計劃,以高效、科學的原則對部門人力資源進行規劃。

二、人才招聘申請

公司各部門根據部門崗位配置計劃、人才需求計劃向公司提出人才招聘申請,並呈總經理批准後,交由行政人事部負責招聘工作。

三、招聘實施

行政人事部負責招聘工作,在接收到總經辦審批後的《人才招聘申請表》後,應制定相應崗位的招聘方案,並組織招聘工作。

四、人才甄選(筆試、面試、測評)

在招聘到相關崗位人才後,由行政人事部對應聘人進行初試(筆試及面試),對應聘者的基本信息、綜合素質、文化涵養、業務水平、職業道德、工作能力等進行測評,確定其是否符合公司的要求。經過對應聘者的以上能力測評後,對符合標準的,應組織用人部門主管參與面試,測評其相關專業領域能力是否合格。如有特殊要求的'崗位,可組織多個部門一起對應聘者面試,考查其是否符合崗位的特殊要求。中高級管理人員應聘,在經過初試後,由總經理做最後終試。

五、入職

新員工入職,由行政人事部辦理新員工入職手續,試用期為3個月,特殊情況可向總經理申請特批提前轉正或推遲。入職者應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外語證書、從業資格、駕駛證(駕駛員)、相關資質證書及相片(一寸免冠彩照5張)等資料,行政人事部辦理完入職手續後,一併返還(相片除外)。行政人事部應為每位新入職員工建立個人原始檔案及電子檔案,並辦理考勤、工作證、社保等相關手續,新員工入職7天后,公司將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保密協議、廉潔協議及其它相關協議,一般期限為12~24個月,特殊崗位除外。

六、員工調動

公司員工調動分為四種:晉升、平級調動、降職調動、借調。

(一)晉升

晉升包括晉職和晉級。晉職,是指員工因業績突出,由較低職位上升到較高職位,其責任、權力相應增加。晉級,是指不提升員工的職務級別,而通過提高員工的薪資待遇的一種激勵方式。

(二)平級調動

平級調動,因工作原因在級別或薪資相同的情況下調動。

(三)降職調動

降職調動是指員工從原有職位降低到責任較輕的職位,同時削減被降職人員的工作權利、薪資。

(四)借調(臨時調動)

借調是指因公司工作需要,部門提出或公司指派的臨時性的工作調動,一般職級和薪資無變化。

(五)員工調動流程

員工調動可由公司指派、部門提出或個人申請。員工調動前應事先與調動相關部門及當事員工充分溝通,確保員工調動前後的工作銜接,以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務。調動部門、當事人可到行政人事部領取《員工調動申請表》,填好後由調動部門主管審批簽字後呈總經理批准,並返交行政人事部辦理調動手續。行政人事部收到相關申請後,應為員工辦理調手續,變更人事檔案、勞動合同、考勤、薪資等,並與財務部做好銜接。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使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走上正規化、制度化、現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況下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員工隊伍,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公司的用人原則是:德才兼備,以德為先。

第3條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擇人,因才使用,保證動態平衡。

第4條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基本準則是:公開、公平、公正,有效激勵和約束每一個員工。

(1)公開是指強調各項制度的公開性,提高執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堅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為每個員工提供平等競爭的機會。

(3)公正是指對每個員工的工作業績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並給予合理的回報,同時賦予員工申訴的權利和機會。

第二章管理機構

第5條人力資源部是公司從事人力資源管理與開發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包括:

(1)依據公司業務實際需要,研究組織職責及權限劃分方案及其改進方案。

(2)負責制定公司人力資源戰略規劃,配合公司經營目標,根據人力分析及人力預測的結果,制定人力資源發展計劃。

(3)設計、推行、改進、監督人事管理制度及其作業流程,並確保其有效實施。

(4)建立廣泛、暢通的人才輸入渠道,儲備人才。

(5)建立和維繫良好、穩定的勞動用工關係,促進企業與個人的共同發展

(6)致力於人力資源的可持續開發和利用,強化人力資本的增值。

(7)創造良好的人才成長環境,建立不同時期下高效的人才激勵機制及暢通的'人才選拔渠道。

(8)致力於組織隊伍建設,建立一支具有奉獻精神的,精幹團結的核心骨幹力量。

(9)建立健全人力資源工作程序及制度,確保人力資源工作符合公司發展方針並日趨科學化、規範化。

(10)負責公司定崗定編、調整工作崗位及內容等工作。

(11)制定公司招聘制度、錄用政策並組織實施。

(12)管理公司勞動用工合同、員工人事檔案。

(13)負責員工異動的管理工作。

(14)負責員工考勤、人事任免及獎懲工作。

(15)制定員工的薪資福利政策。

(16)制定教育培訓制度,組織開展員工的教育培訓。

(17)制定人事考核制度,定期組織開展員工的考評,重點是員工的績效考評。

(18)負責公司與外部組織或機構的人事協調工作。

(19)指導、協助各部門,做好人事服務工作。

(20)其他相關工作。

第6條公司實行全面人力資源管理,各部門須由第一負責人主管本部門人力資源工作,有義務提高員工工作能力,創造良好條件,發掘員工潛力,同時配合人力資源部傳達、宣傳人力資源政策,貫徹執行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收集反饋信息。

第三章員工及編制

第7條凡公司聘用的正式、試用、臨時、兼職人員,均為公司員工。公司將員工劃分為管理人員、技術開發人員、人員、一般行政人員、工人及其他人員五大類別。公司員工的基本行為規範包括:

(1)熱愛祖國,熱愛公司。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3)認同公司文化,與公司同舟共濟,維護公司的利益和聲譽。

(4)勤奮、敬業、忠誠。

(5)嚴守公司祕密。

(6)保證公司財產安全。

第8條人力資源部須就各項工作職責的任務以及工作人員的條件等進行分析研究,製作“職務説明書”,作為員工聘用、管理、考評的依據。

第9條公司實行定員定崗定編管理,在保證經營運行的前提下控制人力成本。

第10條根據編制,本公司應定期召開人力檢查會,就現有人員工作能力、流動率、缺勤情況及應儲備人力與需求人力進行正確、客觀的檢查及建議,作為人力資源部制定人力計劃和開發人力來源的依據。

第11條各部門如需增補人員,應先到人力資源部領取並填寫《人員增補申請單》,交人力資源部辦理。

第12條人力資源部受理人員增補申請時,應審查所申請人員是否為編制內需求,其職位、薪資預算是否在控制之內,增補時機是否恰當。審核通過後提出正確的擬辦建議,呈總經理審批。

第四章招聘管理

第13條公司將招聘劃分為計劃內招聘、計劃外招聘、公司戰略性招聘及特殊渠道引進人才。

(1)計劃內招聘須經用人部門的上一級領導批准,人力資源部依據人員編制計劃實施控制。

(2)計劃外招聘由董事長審批。

(3)公司戰略性招聘實行專項報批,由總經理提出申請,報經董事長審批。

第14條計劃內招聘程序為:

(1)用人部門填寫《員工招聘計劃書》及《職務説明書》,並提供筆試考卷(針對需要筆試的招聘),報上一級領導審批通過後,在招聘開始前3日,送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決定招聘方式,併發布招聘信息。

(3)用人部門依據求職者提供的資料進行篩選,確定面試人員名單。

(4)用人部門主持進行面試,人力資源部或公司領導視需要情況參加。

(5)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共同組織筆試。

(6)面試後3日內(需筆試的為筆試後3日內),用人部門應向人力資源部提交面試評價表或筆試結論。人力資源部收到後,實施終審,終審有權否決。

(7)人力資源部向終審合格的人才發出錄用通知書。

(8)員工報到入職。

(9)員工背景調查。

第15條計劃外招聘程序:計劃外招聘首先經董事長批准,然後履行計劃內招聘程序。

第16條戰略性人才招聘程序:

(1)人力資源部根據總經理提供的經董事長批准的招聘計劃,組成招聘小組。

(2)招聘小組對人才進行初步選擇。

(3)用人部門及人力資源部對人才進行面試、筆試。

(4)人力資源部對人才進行終審,終審合格者發出錄用通知書。

(5)員工報到入職。

(6)員工背景調查。

第17條特殊渠道引進人才的程序:特殊渠道引進人才,限於高級管理人才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程序為:

(1)各類渠道直接向董事長推薦人才,或者由人力資源部委託獵頭公司搜索人才。

(2)人力資源部組成招聘小組,由董事長親自主持初試。

(3)素質測試。

(4)招聘小組綜合評定,必要時聘請人力資源專家協助。

(5)錄用。

(6)人力資源部為人才辦理入職手續。

第18條經核定錄取人員,報到時須攜帶下列資料:

(1)近期免冠照片。

(2)身份證複印件。

(3)體檢表。

(4)畢業證書複印件。

(5)學歷證書複印件。

第19條人力資源部應引導新入職人員依程序辦理下列工作:

(1)領取及工作卡。

(2)領取考勤卡並向其説明使用方法。

(3)領制服及制服卡。

(4)領儲物櫃鎖匙。

(5)如有需要,填寫“住宿申請單”。

(6)登記參加勞保及參加工會。

(7)視情況引導其參觀及安排職前訓練有關準備工作。

第20條公司實行員工擔保制度,新進人員報到工作後,應進行第一次對保,以後每年度視有無必要複核一次,並予記錄。對保分親自對保及通信對保兩種。被保人如無故離職,導致移交不清,本公司應發“保證責任催告函”,並作好採取司法處理的準備。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集團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在企業生產、經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維護企業及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製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管理制度所稱人力資源,是指公司組織生產經營活動而錄(任)用的各種人員,包括董事、監事、高(中)層管理人員和全體員工。

本管理制度規範人力資源的招聘與錄用、勞動合同、薪酬與福利、考核與培訓、人力資源檔案及信息化、退(離)職與解聘等方面的內容。

第三條 集團公司職能部門、控股子公司及其成員公司在從事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時必須遵循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管理原則及職責劃分

第四條 人力資源管理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德才兼備。公司各部門(含成員企業)在招聘錄用新員工時要注重考察應聘者的職業素養、思想品德和專業勝任能力。應當切實做到因事設崗、以崗選人,避免因人設崗。

(二)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對於出現的一些特殊情況,在維護穩定、符合法規原則的指導下應當靈活掌握。

(三)以人為本。公司在制定員工的薪酬與福利政策時應當遵循以人為本的原則,關注員工的工作和生活。在工作分配、績效考核、薪酬福利等方面要不得存在性別歧視、年齡歧視、民族宗教歧視等不平等待遇,要同工同酬、按勞分配。

(四)約束與激勵並重。在對員工進行績效考核時,一方面要儘量做到考核方法科學、考核過程公平公正、考核結果準確,另一方面要嚴格按照既定的考核標準進行考核,獎罰分明。

第五條 人力資源管理要立體化、系統化。不同的機構、不同的部門、不同的崗位在人力資源管理中承擔着不同的職責。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全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各公司人力資源部(行政辦公室)負責本單位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要對各成員公司加以指導與監督。

第六條 董事會在人力資源管理方面承擔以下職責:

(一)審批人力資源方面的戰略規劃;

(二)根據董事長的提名,決定總經理的任免;根據總經理的提名,決定副總經理的任免;

(三)審批公司各單位定編方案;

(四)審批高層管理人員年薪方案。

第七條 總經理辦公會議在人力資源方面承擔以下職責:

(一)審批審核人力資源方面的戰略規劃;

(二)審批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

(三)根據各單位(部門)公司分管領導的提名,決定中層正職、中層副職、助理的設置及調整;

(四)審批中層管理人員年薪方案;

(五)編制公司各單位(部門)定崗、定員、定編方案;

(六) 人力資源方面的管理辦法。

第八條 人力資源部(行政辦公室)承擔以下職責:

(一)審核、彙總、編制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

(二)擬定人力資源方面的管理制度、管理辦法;

(三)起草人力資源戰略規劃;

(四)組織實施人力資源招聘錄用、入職培訓;

(五)組織實施相關崗位的績效考核;

(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檢查、落實;

(七)定期對人力資源狀況進行調研;

(八)人力資源檔案的整理、保管、信息化及其統計利用;

2 (九)薪酬、福利政策的擬定與實施;

(十)崗位設置及人員配製、工資審核;

(十一)國家勞動人事政策的掌握與宣傳。

第九條 各單位(部門)在人力資源方面承擔以下職責:

(一)編制本部門人力資源需求計劃;

(二)制定部門員工績效考核方案並定期進行考核;

(三)參與本部門員工的招聘與錄用工作;

(四)負責與員工簽訂崗位責任書,對員工的日常管理、考勤、考核;

(五)負責員工的職業素養、工作效率和勞動技能提升。

第十條 人力資源部及各單位在人力資源管理過程中,應當關注以下風險,並運用科學合理的控制手段降低或化解這些風險:

(一)人力資源缺乏,使得工作目標不能及時、高效地實現;

(二)人力資源過剩,造成人浮於事,工作效率低下;

(三)人力資源約束與激勵機制不合理,對關鍵崗位未加以特殊控制,造成專業人才不正常流失;

(四)員工退職、離職、解聘等退出機制不當,可能導致法律訴訟或公司聲譽受損。

(五)國家勞動人事政策的掌握及正確運用是化解勞資糾紛的保障。

第三章 招聘與錄用

第十一條 各單位應當根據生產經營實際、工作強度、相關法規的要求擬定各個崗位的用工定額,包括:生產工人名額、各類技術人員名額、管理人員職數等信息,報人力資源部審核,經相應機構審批後下達執行。

其中:總裁助理或總經理助理級及以上管理人員職數、副總工程師(經濟師、會計師)及以上專業技術人員名額由董事會審批;

中層人員的職數和名額由總經理辦公會議審批,人力資源部實施。

第十二條 每年12月初,人力資源部(行政部)應當編制本公司的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在編制人力資源年度需求計劃時,應當考慮企業戰略、各單位生產經營需求、預期的員工流動情況、人員儲備、本地區人力資源供需狀況等因素。

第十三條 招聘錄用員工時按以下程序執行:

(一)各單位根據經批准的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用人申請。

(二)人力資源部審核彙總用人申請,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核或總經理審批後,發佈招聘信息。

(三)人力資源部收集應聘人員的個人履歷、身份證明、照片、學歷證明、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相關資料,並就其教育、任職背景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後,進入複試階段(如面試、專業筆試、體檢等);對初審和複試均合格者,人力資源部匯同用人部門根據綜合成績擇優確定錄用人員,並正式發出錄用通知。

(四)人力資源部對擬錄用人員進行入職培訓。入職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企業文化、公司的組織結構、主要的規章制度、崗位職責、業務流程、安全教育等。對於一些特殊崗位,還應當由用人單位安排專門時間進行上崗前培訓,如專業教育、公關禮儀等。

(五)對於已確定錄用的人員,人力資源部要徵求應聘者意見,在雙方自願達成一致的前題下籤定勞動合同,並約定試用期。

(六)試用到期考核的內容包括該員工的專業能力、工作績效、職業道德、團隊合作等。

(七)轉正定薪,試用期滿,試用員工應當提出書面轉正申請,由人力資源部考察審核,考核成績合格並經相關人員簽字轉正。

第十四條 人力資源部在對應聘人員信息進行初審時,可以按公司的招聘要求向其口頭髮問。對有明顯精神病症、舉止粗野、言語嚴重不雅、健康不良、過分自負、對社會與人際關係看法過分偏激、對以前任職單位嚴重不滿、對關鍵問題避而不答或答非所問者,不得錄用。

人力資源部應當認真審驗應聘人員的相關證件,包括年齡、學歷、專業技術、從業經驗等是否與招聘要求相符。

第十五條 公司招聘中層助理及以上、專門人才崗位時,由經營班子成員及用人單位負責人蔘與面試。公司招聘一般管理崗位時,由用人單位和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參與面試。通常,用人單位在招聘財務會計、文祕、證券期貨專員、審計員、技術員等專門人才崗位時,可以要求人力資源部在面試前先行組織筆試。

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對試用員工每月進行一次考核。凡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應果斷在30天內通知人力資源部予以辭退:

(一)經考核不合格者;

(二)使用偽造、塗改證件或編報虛假資料等進入公司的;

(三)有不服從指揮,連續曠工三天及以上的;

(四)發生打架鬥毆,負主要責任的;

(五)工作失誤,造成重大損失或安全事故的;

(六)違法亂紀,受到治安行政處罰的;

(七)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

第十七條 公司通過內部選拔方式招聘相關崗位時,應當採用考察、公示或者考核的方式確定。

第十八條 新招聘的屬於關鍵崗位和重要崗位員工的試用期為三至六個月,普通崗位員工的試用期為三個月。

關鍵崗位員工的轉正申請由董事長審批,重要崗位員工的轉正申請由總經理審批,普通崗位員工的轉正申請由用人單位領導審批。

其中,關鍵崗位(甲類)是指根據公司規定,具有一定的決策權,能夠接觸到公司機密級以上信息,或者有權處置重要資產的崗位,這些人員能夠對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發展發揮關鍵作用。這些崗位一般包括:中層助理及以上、責任工程師(含同類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者)、出納、保管、文祕等。

重要崗位(乙類)是指能夠接觸到公司祕密級信息,可以根據專業要求獨立完成本職工作的崗位,這些人員可以對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發展發揮重要作用。這些崗位一般包括:中層助理以下、公司主辦科員、採購、銷售、審計、監理、關鍵崗位工段長、班組長等。

普通崗位(丙類)是指按照崗位職責的要求,完成重複性工作任務的崗位。這些崗位一般包括:生產工人、服務員、保衞等。

簡單崗位(丁類)是指僅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的非全日制崗位。這些崗位包括:保潔等各個崗位的歸類由人力資源部編制詳細的崗位説明書加以明確。

第十九條 人力資源部應當如實、詳細地記錄員工招聘、錄用、轉正的全過程,作為人力資源管理檔案的組成部分。對於報名應聘,但未被錄用的大中專畢業生、具有初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者,人力資源部應當建立人才儲備信息庫。

第四章 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 公司根據崗位的重要程度、員工的學歷、專業技術水平及用工情況等因素將員工分為管理崗位及操作崗位兩大類。

第二十一條 公司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臨時用工合同三類。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要素:1、受僱人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聯繫電話;2、 勞動合同類型與期限(員工到職日期、試用期約定、合同起止日期);3、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4、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5、勞動報酬及保險福利待遇;6、教育培訓和勞動紀律;7、違反合同責任,員工有責任及義務將公司業務內容保密;8、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續訂;9、經濟補償及勞動糾紛。

第二十二條 員工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公司可以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尚未達到退休年齡的'公司董事、監事;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0年的。

第二十三條 試用期滿,經批准轉正的員工,公司可以與其簽訂3-5年期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 員工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公司應當與其簽訂退休返聘勞動合同:

(一)從本公司辦理了退休手續,經批准仍然從事一定工作的;

(二)從其他單位辦理了退休手續,聘用在本公司從事一定工作的;

(三)勞動關係或人力資源關係在其他單位(包括其他單位內退、病退、病養等),經批准在本公司從事一定工作的。

第二十五條 公司與員工的勞動合同簽訂按以下權限執行:

(一)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退休返聘勞動合同、屬於關鍵崗位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由董事長簽訂;

(二)屬於重要崗位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由總經理簽訂;

(三)屬於普通崗位和簡單崗位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經總經理授權,由用人單位人力資源部負責簽訂;

第二十六條 勞動合同中應當對以下內容加以明確約定:

(一)關鍵崗位和重要崗位員工必須另行簽訂保密協議;

(二)員工入職時應承諾已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如因個人隱瞞事實、弄虛作假導致勞動合同糾紛,公司概不負責;

(三)員工違反競業限制、接受了專項培訓而未達到約定服務期限、違反了保密協議等行為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的續簽:

(一)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用續簽;

(二)退休返聘勞動合同,經董事長批准可以續簽;

(三)與公司首次簽訂了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應當在原合同期滿前60日內向用人單位提出續簽意見,並按以下程序辦理:

1、關鍵崗位員工,經人力資源部報請總經理審核、董事長批准通過後,續簽為期五年的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重要崗位、普通崗位員工,經人力資源部報請公司分管領導審核、總經理辦公會議批准通過後,續簽為期三年的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二次合同期滿的關鍵崗位和重要崗位員工,經羣眾評議、單位簽署意見,由人力資源部報請總經理審核、董事長批准通過後,可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勞動合同一般一式二份,一份員工自存,一份由人力資源部存檔備案。

第五章 績效考核與培訓

第二十九條 公司的績效考核分為部門層面考核、關鍵崗位員工考核和其他員工考核三個方面。其中戰略管理部或經營管理部負責部門層面考核,人力資源部負責關鍵崗位員工考核,用人單位負責重要崗位、普通崗位、簡單崗位員工的考核。

第三十條 對員工進行考核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公開、公平原則,即考核標準、考核程序、考核責任都應當有明確規定,同一崗位要執行相同的考核標準。人力資源部制定全公司統一的考核規則,並擬定關鍵崗位的考核標準;用人單位擬定其他崗位的考核標準;

(二)定量化與定性化相結合,對員工的考核指標分為定性化與定量化兩種,並分別賦予不同的權重(一般而言,定性化指標40%,定量化指標60%);

(三)溝通與反饋考核結果,人力資源部及用人單位應及時與被考核者進行溝通,將考核結果告知被考核者。

第三十一條 對員工的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工作業績:主要考核員工實際完成的工作成果,包括工作質量、工作數量、工作效益等。針對不同的崗位,考核重點應有所側重。

(二)工作能力:主要考核員工的專業知識掌握程度、業務能力、創新能力等。

(三)工作態度:主要考核員工平時的工作表現,包括紀律性、積極性、主動性、責任感、團隊精神等。

第三十二條 對關鍵崗位員工的考核一般是每年一次,對重要崗位的考核一般是每半年一次,對其他崗位員工的考核一般是每季一次。重要崗位的考核結果,由用人單位彙總後,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其他崗位的考核結果,由用人單位自行存檔。

第三十三條 考核結果具有以下作用:決定員工職位升降的主要依據;與員工績效薪酬、績效獎勵掛鈎;與福利(住房,培訓,休假)等待遇相關; 決定對員工的獎勵與懲罰;決定對員工的勞動關係的變更與否。

第三十四條 為了持續提高員工的業務水平和職業素養,使員工掌握最新的專業技術和技能,更新管理理念,不斷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公司建立員工培訓的長效機制。

第三十五條 公司的培訓分為不定期培訓和定期培訓兩類。

(一)不定期培訓包括:

1、各部門(單位)負責人應當對所屬員工經常實施培訓和指導;

2、各部門(單位)負責人應擬訂所轄部門教育計劃,並按計劃推行;

3、各部門(單位)負責人應經常督導所屬員工,以增進其處理業務能力,充實其處理業務時所具備的知識,必要時指定下屬限期閲讀與業務有關的專門書籍,並實施考試;

4、各部門(單位)負責人應經常利用部門集會,以專題研討報告或個別教育等方式實施教育。

(二)定期培訓包括:

1、所有員工均應參加定期培訓,其中:高層管理人員每年不得少於30課時,中層管理人員不得少於40課時,基層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不得少於50課時。

2、定期培訓分為高層管理者培訓、中層管理者培訓和基層人員培訓。

3、培訓考試成績將納入員工考評。

第三十六條 高層管理者是指公司董事、監事、總助及以上崗位人員。高層管理者的培訓以理念和意識培養為主,由董(監)事會辦公室和組織人事部制定計劃,並通過外聘專家、脱產等方式組織實施:

(一)創造意識:高層管理者應當從舊觀念的羈絆中解脱出來;勇於創新,解除過去經驗的束縛,接受新思想、新觀念,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掌握新的管理方法,瞭解公司經營的新技術;努力開拓新市場、新領域。

(二)素質提升:責任心、使命感;嚴謹的工作作風和生活態度;誠實、守信的經營方針;熱忱服務社會的高尚品質。

(三)戰略理念、市場理念、財務理念。

對於關鍵崗位員工的培訓還應當包括職業道德方面的內容。

中層管理者是指各公司中層助理及以上崗位人員。中層管理者的培訓以提升管理水平和督導能力為重點,由人力資源部制定計劃,並通過外聘專家、脱產、內部培訓等方式組織實施:

(一)計劃能力:明確工作的目的和方針;掌握有關事實;以科學有效的方式從事調查;擬定實施方案。

(二)組織能力:分析具體的工作目標和方針;分析並決定工作內容。

(三)控制能力:制定執行的客觀標準和規範;嚴格實施標準,及時向上級反饋。

基層管理者是指工段長、班組長和行管等崗位人員。基層管理者的培訓應當以工作責任心、奉獻精神、實踐能力、合作意識、團隊意識等為重點,由各用人單位組織實施。

第三十七條 公司的以下崗位必須定期進行輪換:出納、採購員、銷售員、審計、保管、總帳會計 輪換的期間一般為三年,特殊情況可以延長至5年;輪換的方式可以是從一個崗位調整至另一個崗位,也可以是調整崗位負責的內容,包括在成員企業之間內部調動等;崗位輪換方案由各部門負責人在每年12月中旬制定,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後,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六章 崗位任職資格及晉升

第三十八條 人力資源部應當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擬定關鍵崗位、重要崗位的任職資格,編制詳細的崗位説明書,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核,總經理審批。

崗位説明書的內容包括:崗位名稱、上下級崗位名稱、行政級別、年齡要求、學歷要求、從業經驗、專業技術要求等。

第三十九條 公司新進人員須達到以下條件:各單位財務、文祕、人事、審計等崗位必須為統招二本以上學歷並持有學士學位證書或具備相關專業初級技術資格;聘任中層助理級及以上崗位原則上應為本科學歷並持有學士學位證書(指統招、自考和成人,不含函授。下同)或具備相關專業中級技術資格。

第四十條 員工晉升按以下程序執行:

(一)提名,由相應崗位推薦擬晉升者名單;

(二)人力資源部考察,主要考察擬聘任員工的以下內容:

1、品質:主要考察其是否以企業利益為重,兢兢業業做好本職工作;

2、能力:主要考察其是否具備擬晉升崗位任職條件,是否符合經批准的管理者職數;

3、態度:主要考察其工作主動性、積極性、責任心;

4、業績:主要考察其工作成果及對企業的貢獻。

(三)審批,由相應機構根據人力資源部的考察結果,審議確定是否准予晉升。

第四十一條 公司的各類崗位按行政職務分為7級,分別是:第1級,董事長;第2級,總經理;第3級,副總經理;第4級,總經理助理(總裁助理);第5級,中層正職(經理、部長、主任);第6級,中層副職(副經理、副部長、副主任);第7級,中層助理(經理助理、部長助理、主任助理);第8級,基層管理者(工段長、值長、班組長);第9級,職能部室行政管理人員。

鑑於個別崗位的重要性或個別員工具有特殊技能,其福利待遇可以提高一個級別,但是,待遇級別不得等同於行政級別。個別職員可能身兼數職,對於這種情況,應當以其主要職務確定其行政級別。

第四十二條 公司的各類崗位按技術序列分為4級,分別是:高級(高級會計師、高級工程師等);中級(會計師、工程師、預算師、造價師等);初級(助理會計師、助理工程師等);技術員。

對具有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員工,需要聘任的,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辦公會議批准。

第四十三條 經過正式程序任命的行政級別的職員具有相應的指揮權、決策權,同時承擔相應的責任;技術系列的可以享受高於其行政級別的待遇,不具備指揮權、決策權,但具有建議權,同時對其建議的技術方面的準確性負責。

第四十五條 公司的級別劃分僅僅是規範內部管理的需要,只適用於本公司範圍內部,不應當與政府機關或其他企業對號入座。

人力資源部應當另行制定各個崗位的編號、行政序列、技術序列、薪酬標準等要素對照表,經相應機構審批後實施。

第七章 薪酬福利

第四十六條 公司員工的薪酬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效益工資、計件工資、年終獎、各類社會保險、公積金、加班工資、住房補助、工齡工資、等其他內容。

本管理制度未明確的,由人力資源部另行制定。

第四十七條 公司員工的薪酬實行崗位工資、效益工資和計件工資相結合的方式。人力資源部在調研的基礎上,綜合考慮本地區、同行業不同崗位的工資水平,擬定崗位工資標準,經總經理辦公會議批准。其中企業領導人員的薪酬標準由市國資委考核確定,董事、監事、各單位(部門)負責人的薪酬標準由董事會批准。

效益工資和計件工資由各成員企業結合本單位的經營任務和工作強度,自行確定。各成員企業應當組織定期考核實行工資分級管理,真正實12 現按勞分配,最大限度地發揮工資薪酬對於員工的激勵作用。

第四十八條 各成員企業擬進行調整工資時,應當將調整方案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經總經理辦公會議審批。

第四十九條 公司為符合以下條件的員工按國家法規的相關規定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

(一)與公司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合同的;

(二)與公司簽訂了固定期限合同的。

如果員工申請不繳的,或者員工拒不繳納個人應當承擔的費用的,公司可以中止各類保險的繳納。

第五十條 各成員企業可以根據崗位的安全風險,為相關崗位繳納工傷保險,並將繳納情況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工傷保險應該是必買的吧)

第五十一條 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固定期限勞動會同的正式員工(不含退休返聘人員),公司為其交納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自批准之日起開始交納。

第五十二條 假期管理:

(一)員工因特殊情況,確需請假的,按以下程序辦理:

1、員工不能無故缺勤,若有特殊情況,須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未經批准無故缺勤或擅自離崗按曠工處理。

2、員工需要請假時,3天內由部(室)室負責人批准,3天以上須經分管領導批准後,再由人力資源部批准,最後將請假條交考勤人員。

3、各單位根據生產經營等實際情況規定相應的請銷假制度。

(二)假期類別

1、私假:員工私假期間無工資。

2、員工請休病假必須持有醫院建議書,並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後,方可獲准病假。員工病假期間,工資按70%計發。

3、工傷:員工因工負傷應立即送就近醫院治療,並及時報安監部(技安部)和人力資源部。工傷治療休養期間,工資照發。

13 4、產假:員工申請產假,可享受有薪假期的天數是:國家規定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已辦理獨生子女證的員工增加產假30天。員工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5、婚假:員工可憑結婚證書申請3天有薪婚假,符合國家晚婚年齡的員工(女23歲,男25歲)可獲加10天的有薪婚假。員工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6、慰唁假: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之父母、親兄弟或姐妹、配偶、子女不幸逝世,其中嫡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可申請7天有薪慰唁假,上述其它親屬可申請3天有薪慰唁假。員工慰唁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八章 檔案信息化管理及統計利用

第五十三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關鍵崗位和重要崗位員工人事檔案的建立、健全、保管、統計利用工作;各成員人力資源部(行政辦公室)負責其他崗位員工人事檔案的建立、健全、保管、統計利用工作。

第五十四條 員工人事檔案的歸檔範圍應當至少包括以下內容:1、 履歷表及其他簡歷材料等;2、 自傳及屬於自傳性質的材料;3、 各種鑑定;4、各類考核、評價材料、學歷證明(副本)、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副本等;5、 參加中國共產黨或其他黨派的材料;6、 各種獎勵及榮譽;7、處分、撤銷處分;8、 任免文件;9、退職審批表;10、培訓記錄等。

第五十五條 公司員工人事檔案按以下規定期限保管:

(一)需要永久保管的員工:公司歷任董事、監事;公司歷任關鍵崗位人員;與公司發生過勞動爭議並且在勞動部門立案的員工;在公司任職期間被公檢法等部門拘留審查的員工;對公司有過重大貢獻由總經理指定特別永久保留信息的員工;在公司有未報賬款、未還財物攜款、物不辭而別的員工;被公司開除、除名、違紀辭退、經濟性辭退的員工;曾任職公司財會、採購、司機、業務、保管、監理及門衞的員工。

(二)需要保管到離職後十年的員工:重要崗位員工;任職車間主任、14 工程師、班組長、質檢員的員工。

(三)需要保管到離職後五年的員工:以上兩項以外的員工。

第五十六條 員工人事檔案的密級劃分、裝訂、借閲、保管等按照《檔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七條 人力資源部及成員企業應當加強人力資源的信息化建設,要及時掌握公司各單位、各層級員工的年齡結構、知識結構、技術結構、性別結構,掌握不同管理崗位的管理幅度,不同崗位的員工流失狀況等,並向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書面彙報。

第五十八條 每月3日前,各成員企業應當向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報送上月《人力資源狀況變動表》,人力資源部在彙總審核後,在每月10日前向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呈報人力資源狀況報表。

第五十九條 每年1月份,人力資源部應當就上年度的人力資源管理及運行情況向總經理辦公會議和職代會專題彙報。

彙報的內容至少要包括:公司總體及各成員企業人力資源現狀,當年人力資源變動情況綜述,變動原因分析,人力資源制度執行情況評價等。

第九章 員工退出

第六十條 公司員工退出分為以下五種:

(一)合同離職:勞動合同期滿,而未再續簽;

(二)協議離職:因不可抗拒原因,導致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與員工協議離職;

(三)辭職:員工由於某種因素,個人主動提出辭職;

(四)辭退或解聘:員工由於違反《勞動紀律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公司予以辭退或解聘;

(五)退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

出現以上五種情況,公司與員工的勞動關係即終止。

第六十一條 員工離職如有欠款,公司有權從其工資、股利、獎金、經濟補償金等收入中扣除其所欠款項。離職手續結清後,檔案轉至失業保15 險中心,直接進入勞動力市場競爭就業。

第六十二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予以辭退或解聘:

(一)不服從分配,連續曠工15天以上。

(二)有盜竊財物、貪污受賄行為,或挪用公款,或因賒欠形成呆死帳數額較大,或故意毀壞公物。

(三)在工作場所聚眾堵博,或打架鬥毆性質惡劣。

(四)泄漏公司機密,捏造謠言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五)未經領導批准,擅用公司名義盜蓋印信。

(六)利用工作時間,擅自在外兼職,影響本職工作。

(七)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八)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的其他規章制度。

第六十三條 若員工擅自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按勞動合同中的規定執行。

第六十四條 員工辭職,應當提前30日向用人單位申請;協議離職,公司應當提前30日通知員工。

員工的辭職申請經用人單位負責人審核,經原聘任該員工職位的相應機構批准。

第六十五條 員工退出時應辦理如下手續:

(一)員工退出必須填寫《員工離職交接清單》,並獲得以下各負責人簽字。

1、 向所在部門負責人交還工作資料,提交《工作交接説明》。

2、 向辦公室歸還公物、辦公用品。

3、 向財務部結清借款、勞保用品等。

4、向檔案管理部門歸還借閲的檔案。

(二) 將填寫清楚的《員工離職交接表》交予人力資源部,核實無誤,即可辦理離職手續。

(三) 員工未能全部交還公司的物品,人力資源部應及時通知該員工三天內全數交還,否則停止發放最後薪金。如仍未能補償公司的損失,公司將有權在其工資、獎金、股金等款項中扣除未歸還公司財物的等值金額,不夠的可通過法律手段追回。

(四)按國家的相關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的轉移、移交、註銷等手續。

第十章 機構設置管理

第六十六條 絲麗雅體系各公司、部(室)均實行定編、定崗。各公司的職能部門及生產經營機構的設置、調整和撤銷, 由各公司人力資源部(行政辦公室)提出書面方案,經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後,報集團公司總裁辦公會或黨委會批准。

第六十七條 各單位所屬的職能部門和生產經營機構內部班組的設置、調整和撤銷,由各單位提出書面方案,報總經理辦公會審批。

第十一章 罰則

第六十八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相關責任人處以50元罰款,並責令改正:

(一)未按規定時間編制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或雖編制但內容粗糙,數據嚴重脱離實際的;

(二)未按規定期限、頻率對相關崗位進行如實的績效考核的;

(三)人力資源檔案要素不全、丟失、損壞,管理混亂的。

第六十九條 上述情形在一年內累計出現三次的,人力資源部可以建議將相關責任人調離崗位。

第七十條 實際用工人數超過經批准的勞動定額的、各單位崗位職數超編的,責令改正,並對用人單位負責人給予通報批評,並處100元罰款。

第七十一條 未按本管理制度的規定,員工退出後給企業造成損失的,由有過錯的單位或部門承擔,其中單位(部門)負責人承擔30%,相關責任人承擔70%。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4

一、總則

第一條規範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試用、報到、保證、職務、任免、調遷、解職、服務、交接、給假、出差、值班、考核、獎懲、待遇、福利、退休、撫卹等事項除國家有關規定外,皆按本規定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自總經理以下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職員。

第四條本公司職員,均應遵守本規則各項規定。

二、聘用

第一條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公開條件,向社會招聘。

第二條本公司聘用職員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於職務或工作者為原則,但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第三條新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門統籌計劃,呈報核准。

第四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才能聘用:

(一)副總經理以上職位,必須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5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35歲以上;

(二)部門經理,必須具備大專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2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25歲以上;

(三)一般職員,高中以上學歷,其條件符合職務要求。

第五條本公司特勤人員(司機、保安、打字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經考試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機:有汽車駕駛執照,並具有兩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

(二)保安:身高1.72c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識和實際工作經驗;

(三)打字員:擅長中英文打字,有實際工作經驗。

三、試用及報到

第一條新聘用人員的試用期為三個月,期滿合格者方予錄用為正式員工。

第二條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停止使用。

第三條員工錄用前應辦理報到手續,並按規定時間上班。

(一)填寫個人履歷表;

(二)交登記照片五張;

(三)交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四)交(驗)學歷證。

四、保證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均應覓妥保證人,保證其在本公司服務期間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新進員工於協妥保證手續後才能報到。前項保證手續及保證人之責任均按保證書保證規約執行。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保證人(以下簡稱保證人)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團體保:資本充實經合法登記有案的工廠或商號;

(二)個人保:有正當職業,在社會上有相當信譽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之配偶或直系親屬或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現職人員均不得為保證人。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經管現款、票據、材料、成品等人員,其保證人應為相當之團體保。

第四條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證人應負一切賠償責任,並負責代被保人辦理離職手續:

(一)違反本公司一切規章或有營私、舞弊、盜竊及其他不法行為致本公司蒙受損害者;

(二)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棄職潛逃者。

第五條保證人之職業或住址如有變更時,應由保證人或被保人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辦理更正。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如因職務變更而原保證人認為不能承擔保證責任時,被保人應隨時另覓妥保證人。

第七條保證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喪失其保證資格時,應立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覓新保證人辦妥換保手續,發還原繳保證書後方得解除保證責任。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5

一、總則

1、制度目的

為了使本公司人力資源維持穩定,並滿足業務增長所需要的人才,強化提升人員素質,特制定此辦法。

2、適用範圍

凡本公司內人員增補之申請,均依照本辦法執行。

3、權責單位

(1)人事行政部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2)總經理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工作。

二、增補規定

1、增補申請時機

(1)現職人員離職,其主管業務沒有人員接管。

(2)業務增加,致使工作量加大,現有人力不足。

(3)增加新的工種,現有企業內缺乏此工種人才或不足時。

(4)因未來業務擴展,提早儲備人才。

2、增補申請流程

(1)用人單位需增補人員時,應先填制《人員增補申請單》並經主管籤核。

(2)將主管籤核之申請單轉交人事行政部查核。

(3)人事行政部查核後提交到總經理審批。

3、招聘渠道

(1)內部招聘

公司技術、管理級以下的職位會在公司內部發布招聘信息,內部選聘,由總經理核准。技術、管理級以上的職位不會公佈(包括技術、管理級的職位)。

(2)外部招聘

通過原廠、顧問的引薦、人才市場、媒體廣告、互聯網和大專院招聘優秀人才。

三、注意原則

1、增產未必須增員

業務增加時應優先考慮是否可以通過提高效率的`解決問題。

2、因事設人,避免因人設事

健全的組織架構,依照組織分級管理及崗位規範選用適當人選,做到人盡其才。

3、定期定量而非隨心所欲

做好人力資源預估工作,擬訂需求計劃,定期定量辦理。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6

為規範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建立適應公司發展需要、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有關政策和集團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相關制度,制定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一、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實事求是,從本企業實際出發配置人力資源;

2、發揚民主,接受監督,嚴格依照程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

3、以市場為導向,優化結構,精幹高效,實現責、權、利相統一;

4、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以提高績效為目標,強化考核,有效激勵,完善薪酬激勵和考核約束機制。

二、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組織體系和責權劃分

指出哪個部門是是公司人力資源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是公司人力資源工作的具體執行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公司人力資源戰略及規劃;

2、負責公司各單位的組織機構、定員編制、人力資源配置、新增人員審批和員工錄用、退(離)休等管理辦法的制訂;

3、負責公司系統薪酬、績效考核、分配管理辦法的制訂和組織實施;負責公司系統年金政策的制訂和組織實施;負責公司各單位工資制度和工資調整方案的審定並指導實施;負責公司員工薪酬及養老、失業、工傷、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年金等方案的制訂、實施及管理工作;

4、負責公司員工及各單位領導人員的'考核、任免、調動、獎懲、退(離)休等事項的管理;負責公司系統後備幹伍建設;

5、負責公司系統員工教育、培訓管理計劃的制訂,並組織實施公司系統企業領導人員、後備幹部、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及員工的培訓,對各單位員工培訓進行指導;

6、負責公司專業技術幹部的管理工作,指導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職業技能鑑定工作和專家隊伍建設工作;

7、負責公司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指導公司各單位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公司系統人力資源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具體執行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制訂本單位中期人力資源規劃及年度計劃;

2、負責建立和完善本單位勞動、人事、培訓、薪酬福利、社會保險等人力資源管理體系的各項規章並組織實施;

3、根據公司綜合管理部對人力資源工作的統一部署,具體落實各項工作,執行公司制定的各項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及時提供與人力資源工作有關的各類信息。

4、明確人力資源管理的職能部門、崗位和專職人員,負責相關工作。

5、貫徹執行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和相關管理辦法,並具體組織實施。

四、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內容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組織管理、選聘培訓管理、薪酬績效管理、人員管理(幹部管理)、人事管理以及其他專項管理工作。組織管理主要涉及到董事會治理運作管理、企業領導班子定員管理、公司各專業委員會及各部門的工作職責分工情況。選聘培訓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公司招聘、選拔、錄用、調配工作等分項工作,員工、各單位高層管理、中層管理等核心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ABCD(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明確人力資源工作職責及流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特制定《ABCD(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

第二條人力資源管理基本原則:公開、公平、公正,德才兼備、量才使用,有效激勵及約束。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管理權限及職責

第四條董事會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裁、董事會祕書;根據總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裁、財務負責人等高級管理人員,並決定其報酬事項和獎懲事項。

第五條總裁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總裁、財務負責人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總裁決定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員。

第六條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公司的人力資源規劃,以及員工培訓、員工考核、勞動工資、勞保福利等各項工作的實施,並辦理員工考試錄取、聘用、商調、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

第三章機構設置及編制核定

第七條公司的機構設置及編制核定實行定崗定編定員管理。

第八條公司機構設置及調整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擬訂方案,總裁審議通過後,報董事會審議;公司人員編制核定及調整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擬訂方案,報總裁審議。

第九條公司在確定職權和崗位分工過程中,應當體現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的要求。

第十條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人才信息庫的建設與完善,掌握公司現有人員的能力、業績及各崗位的需求等情況。

第四章招聘與錄用制度

第十一條招聘及錄用原則:

(一)定崗定編原則。

(二)直系親屬原則上不得在同一部門工作。面試考核人應迴避本人親屬、朋友的面試考核。

(三)招聘工作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管理,用人部門可推薦但不得自行招聘。

(四)錄用者須符合任職資格的基本要求(崗位説明書)。

(五)曾被公司違紀辭退、開除者不得再次錄用。自動離職者重新入職須經用人部門負責人提出使用意見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批。

(六)不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人員不能錄用。

(七)公司人力資源部按崗位實際情況或用人部門要求,根據應聘者提供的資料進行背景核實調查,調查結果發現有作假者,將不予錄用。

第十二條招聘程序:申請-〉篩選-〉面試-〉審批-〉試用-〉轉正錄用。

第十三條招聘審批權限按公司已授權權限執行。

第十四條各級員工聘任程序:

(一)總裁、董事會祕書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聘任;

(二)副總裁、財務總監,由總裁提名,董事會聘任;

(三)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員,由總裁聘任。

第十五條試用與轉正

(一)新聘人員試用期根據《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二)試用期滿須進行試用考核,達到考核要求才能辦理轉正手續。如考核不合格或經試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表現優異者,可提前申請轉正評定,經權限人批准可提前轉正。

第五章員工調崗制度

第十六條員工調崗類型:晉職、平調、降職。

第十七條公司可根據管理和業務需要對特殊崗位作定期輪調。

第十八條調動原則:

(一)符合任職資格原則。調動人員符合擬調動崗位的主要任職要求。

(二)合理性原則:根據員工表現和能力,安排和調動合適崗位。

(三)員工調動必須經公司人力資源部辦理調動手續。

第六章員工培訓制度

第十九條培訓分為入職培訓、崗前培訓、在崗培訓、轉崗培訓。

第二十條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統一安排對新員工進行入職培訓;各部門負責崗前、在崗、轉崗培訓。

第二十一條每年初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組織各部門根據公司經營計劃、員工情況制定年度培訓計劃。

第二十二條對自行申請培訓、公司安排的外部培訓等情形需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培訓協議作為勞動合同一部分。員工須遵守培訓協議約定,如違約則承擔相應賠償及責任。

第七章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條凡公司員工都必須與公司訂立勞動合同;退休返聘人員須與公司簽訂勞務協議。

第二十四條勞動合同的主管部門是公司人力資源部,其負責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等事宜。

第二十五條涉及技術、財務、採購、管理及其他掌握公司不宜對外公開信息的崗位須簽訂員工保密協議。員工保密協議為勞動合同的一部分。

第二十六條在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通知員工本人及用人部門,確定是否續簽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對以下情況之一者,公司有權即時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而無需事先通知員工,亦無需支付任何補償: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四)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一)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崗,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簽訂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公司與員工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章離職管理制度

第三十條員工離職時應按公司有關規定辦理離職及工作、財物移交手續。

第三十一條員工應在辭職前30天提交書面《辭職報告》;若不按規定的時間提出,或不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影響公司或部門正常工作的,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符合員工獎懲制度開除情形的',公司有權開除員工,且無需事先通知員工亦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且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員工未經公司批准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連續3天(含)以上的行為視為自動離職。對自動離職員工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因工作未交接造成損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四條員工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員工與公司終止勞動關係。因公司需要其繼續留任的擬退休員工,須經所在用人部門提議,經權限人批准,在辦理完退休手續後可被返聘,但返聘人員應與公司簽訂勞務協議書,每次協議有效期不能超過1年。

第三十五條員工因違法、違規、人為因素造成公司損失的或違反約定的,應按規定向公司支付賠償金。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員工離職時須向公司支付賠償金:

(一)員工離職不按規定提前書面提出,因工作銜接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二)員工違反勞動合同或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或競業限制,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三)員工在專項培訓或福利約定的服務期截止日期之前離職的。

(四)員工違反其他約定,導致公司損失的。

(五)員工移交的財物短缺屬個人原因造成的。

第九章考勤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條公司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制訂員工工時制度。員工具體上班時間以公司公告及通知時間為準。

第三十七條因工作及崗位需要制訂特殊工時及考勤制度的崗位及部門,可由用人部門書面提出申請,權限人審批,交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後實施。

第三十八條對遲到、早退、曠工的認定,以公司相關規定及通知要求為準,考勤以有效的考勤記錄為準。

第三十九條考勤記錄應及時準確、實事求是,如有因虛假並造成不良後果的,將對責任用人部門負責人、直屬上級和員工按員工獎懲制度處理。

第四十條考勤是薪酬發放依據之一,各部門應重視及加強管理。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督促、檢查各部門員工考勤工作。對考勤異常部門及個人應及時反映及按規定跟進處理。

第十章休假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條公司員工可享受國家規定的年休假、產假、婚喪假等。

第四十二條正常情況下,員工任何類別的假期須按公司流程得到用人部門負責人事前批准,併到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確因特殊原因無法提前辦理請假手續,應事前徵得主管領導同意,並於事後補辦手續。

第四十三條公司各部門應嚴格控制員工加班。確因工作繁忙需要員工加班的,用人部門負責人應提前向公司權限人書面提出加班申請,並交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原則上安排員工一年內調休完畢。具體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章員工薪酬與考核制度

第四十四條員工薪酬是指公司為獲得員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包括:工資、獎金、津貼、保險、住房公積金、福利等。

第四十五條員工薪酬為税前收入,個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繳。

第四十六條薪酬原則

(一)薪酬制度的制定符合公平性、競爭力、激勵性、合理性、合法性的原則。

(二)在分配上符合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三)公司根據當期經濟效益及可持續發展狀況決定工資水平。

第四十七條分別採取以下四種不同類別制度:

(一)與企業年度經營業績及個人權責相關的年薪制;

(二)與崗位、目標績效相關的崗位績效工資制;

(三)與勞動定額相關的計件和計時薪制;

(四)與固定勞動範圍相關的固定工資制。

第四十八條每月工資發放日期為下月15日發放,遇節假日則調整。

第四十九條員工必須在每月發薪日前到財務部簽收工資單。如對工資有任何疑問,須即時向用人部門負責人或公司人力資源部核查。

第五十條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工資中扣除:

(一)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二)與公司簽訂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費用;

(三)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

第五十一條員工績效考核:

(一)績效考核目的:客觀地分析和評價公司員工的素質、能力及工作實績,使員工的貢獻得到認可並提升員工的績效。

(二)員工績效考核分為試用考核、週期考核(月度、季度、年度等)。

(三)績效考核要素主要包括:業績、能力、態度。

(四)績效考核結果是確定員工晉升、調配、薪酬、福利、獎懲、培訓等人事決策的客觀依據之一。

第五十二條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及考核:

(一)公司董事會決定高級管理人員報酬事項和獎懲事項;

(二)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負責制定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標準與方案;負責審查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履行職責並對其進行年度考核;

(三)公司人力資源部、財務部配合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進行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方案的具體實施。

第五十三條離職員工按公司規定辦理完畢離職手續可領取離職前未結算的工資。未按手續辦理離職按公司相關制度處理,並停放工資直至員工辦理相關手續後發放。

第五十四條公司實行薪資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故意打聽、攀比、議論他人工資情況。管理者和員工有義務對自己或他人的工資進行保密,凡違反本規定,將按公司員工獎懲制度處理。

第五十五條福利:按國家、地方及公司有關規定執行,包括但不僅限於: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員工節假日福利等,具體按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章員工獎懲制度

第五十六條目的:為表彰先進,樹立良好工作作風,鼓勵員工積極向上,規範員工職業行為及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維護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管理秩序。

第五十七條獎懲原則:

(1)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2)有依原則:獎懲依據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等。

(3)結合原則:獎勵以物質鼓勵與精神鼓勵相結合,懲罰以教育與懲罰相結合。

(4)分明原則:有功必獎,有過必罰。

(5)適當原則:功獎相稱,過罰相當。

(6)時效原則:獎懲要及時,必須要有激勵和教育效果。

第五十八條員工被處罰時,若存在領導責任的,應同時追究其上級領導責任,給予連帶責任處分。

第五十九條獎懲結果作為員工年度考核依據之一。

第十三章員工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第六十條員工人事檔案的主管部門是公司人力資源部,確保資料保密、手續完備並及時歸檔。

第六十一條員工檔案資料不外借。因特殊情況確需外借,須權限人批准。

第六十二條查閲檔案按下列規定:

(一)查閲人事檔案須經公司權限人審批同意;

(二)查閲檔案時須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檔案管理人員陪同方可查閲;

(三)查閲檔案中,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閲檔規定;

(四)嚴禁塗改、圈劃、撤換檔案資料。

第六十三條員工本人保證提供及填寫的資料屬實,以後如有變更個人資料員工有義務及時(最遲不超1個月)提供書面資料給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如有虛假或隱瞞,後果自負,並自願接受公司相關處理意見。

第十四章附則

第六十四條各全資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參照本《制度》執行。具體實施細則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實際另行制定。

第六十五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執行。

第六十六條本《制度》從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開始執行。

第六十七條本《制度》由董事會授權公司人力資源部草擬、修訂及解釋。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8

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有關政策和集團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相關制度,制定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一、人力資源管理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實事求是,從本企業實際出發配置人力資源;

2、發揚民主,接受監督,嚴格依照程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

3、以市場為導向,優化結構,精幹高效,實現責、權、利相統一;

4、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以提高績效為目標,強化考核,有效激勵,完善薪酬激勵和考核約束機制。

二、組織體系和責權劃分

指出哪個部門是是公司人力資源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是公司人力資源工作的具體執行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公司人力資源戰略及規劃;

2、負責公司各單位的組織機構、定員編制、人力資源配置、新增人員審批和員工錄用、退(離)休等管理辦法的制訂;

3、負責公司系統薪酬、績效考核、分配管理辦法的制訂和組織實施;負責公司系統年金政策的制訂和組織實施;負責公司各單位工資制度和工資調整方案的審定並指導實施;負責公司員工薪酬及養老、失業、工傷、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年金等方案的制訂、實施及管理工作;

4、負責公司 員工及各單位領導人員的.考核、任免、調動、獎懲、退(離)休等事項的管理;負責公司系統後備幹部隊伍建設;

5、負責公司系統員工教育、培訓計劃的制訂,並組織實施公司系統企業領導人員、後備幹部、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及員工的培訓,對各單位員工培訓進行指導;

6、負責公司專業技術幹部的管理工作,指導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職業技能鑑定工作和專家隊伍建設工作;

7、負責公司 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指導公司各單位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公司系統人力資源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人力資源具體執行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制訂本單位中期人力資源規劃及年度計劃;

2、負責建立和完善本單位勞動、人事、培訓、薪酬福利、社會保險等人力資源管理體系的各項規章並組織實施;

3、根據公司綜合管理部對人力資源工作的統一部署,具體落實各項工作,執行公司制定的各項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及時提供與人力資源工作有關的各類信息。

4、明確人力資源管理的職能部門、崗位和專職人員,負責相關工作。

5、貫徹執行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和相關管理辦法,並具體組織實施

四、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內容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組織管理、選聘培訓管理、薪酬績效管理、人員管理(幹部管理)、人事管理以及其他專項管理工作。組織管理主要涉及到董事會治理運作管理、企業領導班子定員管理、公司各專業委員會及各部門的工作職責分工情況。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9

為進一步規範我院年度考核工作,提大學聯考核質量,根據省、市組織、人事部門關於年度考核的`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現制定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制度。

1.醫院成立考核委員會,負責醫院的考核工作;

2.制定年度考核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3.制定考核人員範圍及注意事項;

4.制定考核等次、內容及標準,考核等次分優秀、合格、不合格;

5.考核方法:各科室人員進行個人總結述職,經科室全體人員評議,確定考核等次,並將年度考核結果在科裏公佈。科室負責人填寫評鑑意見和考核等次,並將優秀等次人員名單交人事科上報備案。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0

1、總則

1.1為確保公司人力資源工作順利開展,為公司業務的發展提供人力支持,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2、招聘

2.1. 招聘目的與範圍

2.1.1為完善規範員工招聘錄用程序,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拘一格選拔人才,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崗位。

2.1.2人事部應確保招聘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制度,並不斷拓寬招聘渠道,改進測試評價手段,降低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

2.1.3人事部負責制定併發布對內和對外招聘信息。

2.1.4公司招聘分為內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內部招聘是指根據機會均等的原則,公司內部員工在得知招聘信息後,按規定程序應徵,公司在內部員工中選拔人員的過程。外部招聘是指在出現職位空缺時,公司從社會中選拔人員的過程。

2.1.5招聘範圍原則上以招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經驗的各類人才為主,包括錄用正規院校的應屆畢業生,特殊崗位可面對國內外公開選聘。

2.1.6招聘渠道主要有各地人才市場、勞動力市場、大中專院校的需求見面會、網絡廣告和媒體廣告等。

2.2. 招聘原則和標準

2.2.1公司的招聘遵循以下原則和標準:

1) 機會均等原則:在公司出現職位空缺時,公司員工享有和外部應徵者一樣的應徵機會,具體程序見內部招聘有關條款。

2) 雙重考查原則:所有招聘都需經過業務部門和人事部的雙重考查,經總經理批准後由人事部發錄用通知。

2.2.2所有成功的應徵者應具備良好的職業操守,無不良記錄,身體健康,具有高中以上學歷(含),特殊崗位和經驗特別豐富的應徵者可以適當放寬要求。

2.3. 招聘申請程序

2.3.1公司各部門經理應在每年做次年工作計劃的同時擬訂人員需求計劃,填寫《年度人員需求計劃表》經人事部經理審核、總經理批准後留在人事部備案,作為招聘的依據。

2.3.2如果有計劃外的人員需求或因員工離職需補充人員,部門經理應填寫《人員需求申請表》,經總經理批准後交人事部。

2.4. 招聘組織程序

2.4.1內部招聘按下列步驟進行:

1) 人事部根據人員需求計劃或《人員需求申請表》,發佈內部招聘信息。

2) 應徵員工填寫《內部應聘登記表》,和自己的部門經理做正式的溝通,並由部門經理和總經理籤批後交人事部。

3) 人事部接到《內部應聘登記表》安排和該員工面談,並在《內部應聘登記表》填寫相應的內容,簽署意見。

4) 人事部安排應徵員工和空缺崗位的部門經理或分管副總面談,必要時進行其它方式的測試。

5) 人事部和招聘部門溝通應徵員工的情況,達成一致意見。

6) 人事部開具《人員調動通知單》發放員工本人、調入、調出的部門經理。

7) 人事部在調動通知發出後督促員工進行工作交接,並給予必要的支持。

8) 人事部在員工正式調入新崗位前更新員工檔案。

9) 如應徵未成功,由人事部負責將結果通知應徵員工。

2.4.2在沒有職位空缺情況下員工調換崗位的申請參照以上步驟執行。

2.4.3外部招聘按下列步驟進行:

1) 公司各部門經理根據工作需要填寫《人員需求申請表》反映部門缺員情況、增人要求、理由及任職資格條件,上報人事部審核後,報總經理批准。人事部根據批准後的申請表制定人員招聘計劃,並負責聯繫有關部門進行招聘事宜。

2) 人事部選擇適當的招聘渠道發佈招聘信息,收集人員資料(應聘人員填寫《應聘登記表》)收到應聘資料後,進行初步的篩選,然後交部門經理,由部門經理根據崗位任職資格確定需面試的人選。人事部負責通知初選合格人員來公司進行面試、筆試。

3) 人事部與用人部門協同組織應聘人員的面試工作,由人事部、用人部門經理或相關副總面試應聘者,填寫《面試記錄表》,也可結合具體情況組織考核,填寫考核成績記錄。必要的時候也可進行其它方式的測試。

4) 面試/測試後人事部和用人部門對應聘者的情況進行討論,如必要提請總經理面試應聘者。

5) 人事部將《面試記錄表》及考核成績上報總經理,由總經理在《面試記錄/評價表》上籤署意見,確定試用員工名單,人事部按名單向應聘者發出初步錄用意向,通知體檢事宜,同時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核定試用員工的薪酬水平。

6) 人事部確認應聘者體檢合格後,發出正式的錄用通知,並確認具體的上班報到時間,同時將上班報道時間通知用人部門經理。

2.5. 招聘費用管理

2.5.1人事部負責每年末制定招聘費用預算,並安排次年的使用,經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2.6. 招聘文件或表格

3、試用期員工管理

3.1 目的與適用範圍

3.1.1為使新員工儘快熟悉工作,融入所屬團隊和公司文化,加強試用期管理,制定本制度。

3.1.2所有通過外部招聘加入公司和通過內部招聘到達新崗位的員工都要進行新崗位試用期考察。外聘員工的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內聘員工的試用期為3~6個月,部門經理和人事部經理可以根據試用員工的具體表現共同決定試用期,但最長不超過6個月,最短不少於1個月。(要根據最新勞動合同法予以調整)

3.1.3由公司提出的進行崗位調動的員工不需要新崗位的試用期考察。 3.2 試用期管理程序

3.2.1員工的試用期管理按下列步驟進行:

1)人事部在外聘新員工入職一週內安排入職培訓。

用人部門經理為新入職員工確定試用期培訓計劃和目標;

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後,由人事部和部門經理分別與之談話,評價新員工的

工作表現,並給予指導。

4) 新員工轉正日的前一週,應完成述職報告,部門經理和新員工做轉正面談,

向公司人事部提交應聘人員的述職報告、《員工轉正申請表》,並簽署意見

5) 人事部將應聘人員的述職報告、《員工轉正申請表》、轉報公司總經理審

批。

6) 總經理批准轉正的由人事部向該員工發轉正通知,並抄送員工部門經理,

同時和轉正員工進行轉正面談,簽訂勞動合同。

7) 總經理沒有批准轉正的,由人事部安排延長試用期、調職或辦理辭退手續。

3.2.2試用期的員工由人事部及用人部門共同負責培訓、考查。

3.3 試用期薪酬福利

3.3.1試用期工資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執行,試用期期間不發放各種補貼和獎金,不享受公司福利;進公司工作不滿6個月者,不發放當年度年終獎金,滿6個月以上者按實際工作月數計發。

4、臨時用工管理

4.1本制度所指臨時用工是指不在公司正式和試用編制內的由公司支付勞動報酬的短期僱傭人員。

4.2部門因業務需要增加臨時用工的,由部門經理提出書面申請計劃,交人事部審核後報總經理審批。

4.3臨時用工申請計劃應寫明用工事由、用工期限、用工人數、用工來源、是否需要公司提供食宿和建議工資水平。

4.4總經理批准部門用工計劃後由人事部會同用工部門核定臨時用工量、用工時間和用工工資預算,報總經理審批。

4.5總經理批准用工工資預算後由人事部按計劃組織招募臨時用工人員,用工部門負責組織安排臨時工工作和生活管理。

5、任職資格評審

5.1.目的與原則

5.1.1崗位任職資格評定的目的在於評定任職人員與崗位所需能力的匹配程度,提升各崗位員工的任職能力,保證公司整體經營目標的實現。

5.1.2公司對員工的任職資格評定遵循以下原則:

1) 公正性原則:公司對員工任職資格的評定針對員工個人特定崗位和所需素質做出評定,評定不受任何非客觀因素的影響;

2) 公開性原則:任職資格評定在被評定人知曉並參與的前提下進行;

3) 公平性原則:任職資格評定是對被評定人針對評定崗位所需能力進行,而非與其他被評定人對比進行。

4) 客觀性原則:用事實説話,切忌主觀武斷,缺乏事實依據

5.2.評定者與組織者

5.2.1任職資格評定者

1) 新應聘者、轉正員工任職資格由人事部協同用人部門經理共同完成;

2) 基層員工由其部門經理會同分管副總進行資格評定;

3) 部門經理和分管副總的任職資格由總經理進行評定;

4) 總經理任職資格由董事會進行評定。 2)

3)

5.2.2任職資格評定的組織者為公司人事部。

5.3.崗位任職資格評審標準

5.3.1新聘員工任職資格標準由用人部門和人事部門根據具體崗位需求而定。

5.3.2正式員工任職資格標準依照公司規定的工作業績指標和態度考評指標、能力考評指標標準。

5.4.任職資格定期評定程序

5.4.1人事部將組織各部門對各崗位的任職資格進行年度評定。

5.4.2人事部在每年12月30號彙總各崗位月度考核結果和年終360度考核結果;

5.4.3對於考核平均分低於70分的人員與其上級主管進行溝通,根據需要進行調崗或降級處理。

6、崗位調動與行政級別調整

6.1.目的與範圍

6.1.1為鼓勵先進,保證人盡其才,提高公司效率,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正式員工。

6.2.崗位調動程序

6.2.1崗位調動分為臨時借調和長期調動。臨時借調是指部門因為臨時工作需要向其他部門借用人員,工作完成後借用人員需要返回原部門工作;長期調動是指部門因工作需要從其他部門調入人員長期工作。

6.2.2公司崗位調動程序如下:

1) 調入部門經理書面提出調用或借調申請,總經理和人事部批准;

2) 總經理或人事部也可以直接提出調用或借調建議;

3) 人事部通知調動員工所在的部門經理,徵求意見;

4) 部門經理書面同意後,將意見反饋給人事部;

5) 部門經理和人事部與調動員工本人交流,徵求意見;

6) 員工本人同意後,相關部門和人事部為其辦理相應離職和新入職手續;

7) 人事部核定員工在新崗位上的工資和福利。

6.2.3借調人員一般待遇不變,長期調動人員一般按照新的崗位工資福利標準進行調整;

6.2.4臨時借調期滿後,一般情況下員工應回到原崗位工作,特殊情況需要繼續借調或轉為長期調動的,由人事部、調入部門經理和原部門經理一起協商,並報總經理批准。

6.3.行政級別調整程序

6.3.1行政級別調整包括行政職務晉升和降級,根據具體情況可以分為不定期調整和年度定期調整。

6.3.2公司行政級別定期調整程序如下:

1) 人事部彙總年度考評成績;

2) 人事部根據年度考評成績與部門經理一同對本部門員工進行勝任度評估,總經理和人事部對部門經理、部門副經理和部門主管的勝任度進行評估;

3) 人事部根據評估結果和公司來年崗位空缺進行調整的可行性分析,並給出調整意見,制定調整方案,交總經理審批;

4) 總經理審批通過的調整方案由人事部分別通知被調整個人;

5) 部門經理與被調整的個人進行調整溝通。總經理與被調整的部門經理、部門副經理或部門主管進行調整溝通;

6) 人事部根據調整方案核定被調整人的新的崗位工資級別

7) 被調整員工在原部門內辦理交接手續,然後到新部門辦理入職手續

8) 人事部更新員工檔案。

6.3.3行政級別不定期調整程序如下:

1) 部門經理或人事部根據員工考評結果對部門員工提出調整建議,總經理和人事部對部門經理、部門副經理和部門主管提出調整建議;

2) 人事部根據評估結果和公司當時崗位空缺進行調整的可行性分析,並給出調整意見,制定調整方案,交總經理審批;

3) 總經理審批通過的調整方案由人事部分別通知被調整個人;

4) 部門經理與被調整的個人進行調整溝通。總經理與被調整的部門經理、部門副經理或部門主管進行調整溝通;

5) 人事部根據調整方案核定被調整人的.新的崗位工資級別

6) 被調整員工在原部門內辦理交接手續,然後到新部門辦理入職手續

7) 人事部更新員工檔案。

6.3.4行政級別調整後,工資及福利依照新的崗位標準確定,被調整對象從調整實施後當月享受調整後的行政級別工資和福利,具體標準見《薪酬管理制度》。

7、績效考核

7.1有關績效考核的規定參見《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8、薪酬管理

8.1有關薪酬管理的規定參見《薪酬管理制度》。

9、辭職和辭退

9.1.辭職

9.1.1辭職。員工主動要求脱離現任崗位,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退出公司的人事調整活動。

9.1.2審批。員工辭職的,須提前三十天向其直接上級提交書面辭職報告,經其直接上級簽字同意後,報人事部審核,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9.1.3交接。員工辭職後,經與其直接上級協商,確定離職期限,並在離職前,到人事部領取《員工離職移交手續清單》,做好工作交接。

9.1.4違規。員工不按以上程序辦理辭職手續,並給公司帶來重大經濟損失者,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9.2.辭退

9.2.1辭退是公司主動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的行為。員工有“行政管理制度中”行政處分描述中除名行為的,應接受辭退處理:

9.2.2被辭退員工按辭退表辦理會籤手續,情節特別嚴重造成重大損失者,要賠償經濟損失,直至法律制裁。

9.2.3交接。被辭退員工應以工作為重,及時做好工作交接,並在指定日期內到人事部辦理相關手續,如不辦理交接者,公司有權採取處罰措施。

9.3.離職程序

9.3.1員工離職要嚴格執行勞動合同中的變更、解除、終止等有關條款;

9.3.2員工主動離職時應提前三十天(試用期員工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公司批准後按勞動合同有關規定處理;

9.3.3勞動合同沒有到期而由公司提出解聘的或合同到期但公司沒有繼續聘任的,公司人事部應提前三十天通知當事人,並説明解聘或不續約理由,並按勞動合同和公司相關規定辦理有關事宜。

9.3.4員工離職應填寫《員工離職申請單》,經本部門經理簽字後,由人事部送交至總經理批准後,辦理相關手續;

9.3.5離職人員必須按《員工離職移交手續清單》完成工作及相關事宜交接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9.3.6審計。公司部門經理(含)以上人員及銷售人員異動時,公司安排相關人員進行離職審計,審計結果將作為辦理手續的依據。

9.4.有關文件和表格

9.4.1有關離職的表格如下:

1) 《員工離職申請表》

2) 《員工離職移交手續清單》

10、人事申訴

10.1公司員工因對公司對自己或他人的獎懲、晉升、降級、調動等處理過程和結果有以下異議的可以進行人事申述:

1) 對有知情權的事情原因經過詢問仍不清楚的;

2) 發現獎懲、職務變動標準沒有被嚴格執行的;

3) 發現結果存在嚴重不公的;

4) 其他違反法律或公司原則和制度的。

10.2人事申述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1) 對副總、部門經理、部門副經理或部門主管的異議可以向人事部遞交書面形式的申訴要求,申訴書應寫明事由,並儘量詳細列舉可靠依據;

2) 人事部組織調查認為屬實的在申述書上籤署意見並將申述書和調查材料呈報總經理審閲;

3) 總經理根據調查材料和申述書與當事人、人事部核實,必要時另外組織調查;

4) 在尊重事實的基礎上,總經理根據公司制度作出裁決。最終結果以總經理的裁決為準。

5) 對人事部的申述可以直接上交給總經理,但必須附有詳細符合事實的證明材料。

10.3對申述不屬實的,人事部給予申述人必要解釋,以消除誤會澄清事實。

10.4對假借申述蓄意製造事端,無事生非、挑撥離間、陷害他人的,其行為將不被認定為申述,同時公司將給予當事人嚴厲處分。

10.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對申述人進行打擊報復。若發現對申述人進行打擊報復的,公司將嚴厲懲罰相關人員。

10.6有關因考核和薪酬產生的申訴,見《薪酬管理制度》和《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11、附則

11.1本制度由人事部制定。人事部每年年底組織修訂本制度,並提請總經理辦公室審議。年中如因公司政策和工作使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內容有重大變更時,人事部根據具體要求臨時提請總經理辦公室討論修訂本制度。

11.2本制度執行之日起,公司原有制度中有關人事管理和人力資源管理條款作廢。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1

引言:

目前,我國國有大型煤炭企業的產權不是很明晰,還沒有建立真正的現代化企業制度。從國有大型企業發展情況看,企業沒有依照以市場經濟為主體的原則進行內部調整。在市場經濟模式下,國有大型煤炭企業需要建立以資產為連接紐帶的內部經營模式。目前與內部機制相協調的外圍社會保障機制還沒有完全建立。從目前經營模式上看,雖然表面意義上的身份界限已經被打破,但是老的、傳統的人事管理模式並沒有得到改變。企業宂雜人員太多,很多企業的管輔人員要遠遠多餘一線工作人員,對國有大型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存在很大的影響。當前,我們要正確分析影響國有大型煤炭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改革的因素,從根本上了解當前人力資源的現狀,並進行合理的改進。最終通過國有大型煤炭企業相關體制進行全面徹底的分析,從而為國有大型煤炭企業的人力資源體制改革提供空間。

一、國有大型煤炭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影響因素

首先,國有大型煤炭企業的人員過於宂雜,實際上十幾個個人可以乾的工作,確是有二十好幾個人完成,工作效率極低。國有大型煤炭企業如果想在現在經濟之中不背淘汰,就需要精簡人員,儘可能的優化人力資源配置,將那些不能為企業創造效益的人進行分流。其次隨着世界經濟的發展,資源的多樣化,綠色環保能源越來越受人們的歡迎,當時由於煤炭污染環境比較嚴重,煤炭已經不是人們追求的`主要能源了。如果煤炭行業想繼續發展,就需要引進新的技術,新的設備,高技能人才,對煤炭進行深加工、深處理。

二、解決國有大型煤炭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和環境問題的措施

綜上可知,解決國有大型煤炭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和環境問題。從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上,其主要任務是建立健全的社會保障機制,去除不應承擔的社會職能,改變社會管理制度,進而促進國有大型煤炭企業市場經濟健康有序的發展。企業不僅僅要考慮勞動者和工作之間的關係,還需要考慮企業資源的優化配置。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必須找到二者的平衡點。時刻把企業經濟效益作為人力資源管理的目標。在日常工作、員工管理、企業文化、思想政治工作、績效考核等角度貫徹落實以人為本思想,為每一位員工着想,增強企業的凝聚力。當然,在現階段下,煤炭企業還要不斷進行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改革,例如:在用工制度方面,逐步破除舊制度,落實勞動合同制度,縮短城鎮職工與農村職工之間的距離,甚至消除户籍帶來的差異。環境預評價保證企業在實現經濟效益的同時實現社會效益、環境效益。通過這種預評價,能不斷優化企業的發展戰略,優化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總體來説,煤炭企業要想加強人力資源管理和環境管理,必須加強人力資源管理的制度改革,主要有以下幾點:國有大型煤炭企業的產權不明晰。其他企業所具有的外部環境在國有大型煤炭企業不能得到真正的體現。從我國大型煤炭企業的結構組織來看,我國大型煤炭企業屬於二級法人機構,其自身並不是企業,其以後的發展和未來的生產經營狀況都是礦務局管理。國有大型煤炭企業的發展和總體經營均勻礦務局進行統一處理和總體規劃,國有大型企業必須服從礦務局的規劃和安排。這也就決定了我國國有大型煤炭企業不可能具有自主用人的權利,尤其是人力資源分配、組織結構設置以及相應人員的提拔和任命等都不具有足夠的自主權。我國國有大型煤炭企業內部運行機制沒有完全依照市場化機制進行。目前我國國有大型煤炭企業需要建立以資源產權為基本紐帶的運行制度,只有這樣才能滿足企業經濟市場化的要求。國有大型煤炭企業在發展多種經營模式的過程中,沒有按照市場競爭的基本制度進行分配處理。從企業擔負的社會職能來看,國有大型煤炭企業擔負着政府賦予的各種職能,這是一項根本任務。企業的性質決定了企業的管理模式,國有大型煤炭企業很多行為不具備企業的特徵。不論在人力資源管理還是其他經營管理均與公司經濟利益最大化的目標不一致。國有大型煤炭企業主要是實現企業經濟利益和其他非經濟利益目標相平衡。如果我國國有大型煤炭企業不改變這種管理制度,就不可能實現現代化人力資源管理。

結語:

總之,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和環境對國有大型煤炭企業有着重大影響。只有完善人力資源管理體制,優化內部外部環境,才可以使國有大型煤炭企業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獲得最大的經濟利益,才可以在快速發展的今天不被社會所淘汰。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為規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流程,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及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人員。

三、工作職責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編制、修訂,全體員工需遵照執行。

四、工作程序

本制度規範了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基本操作流程,主要包括人員定編、招聘、錄用、試用與轉正、內部異動、離職管理。

(一)人員定編

1、每年年末由人力資源部在充分了解公司次年年度經營目標的基礎上,與公司總經理、分公司總經理及各分管副總共同溝通修訂公司組織架構圖及崗位配置情況。

2、人力資源部根據溝通後的公司組織架構圖及崗位配置情況編制《人員編制表》(附件1),經各分公司總經理、分管副總審核後,報行政副總審核、總經理審批。

(二)招聘

1、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人員編制情況及實際工作需要編制《年度招聘計劃表》《附件2》,報行政副總審核、總經理審批後執行。人力資源部依據《年度招聘計劃表》開展工作,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微調。

2、每月月底前,負責招聘人員根據《年度招聘計劃表》並結合各部門實際人員需求制定次月《月度招聘計劃表》《附件3》,報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核、分管副總審批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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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當各部門的人員需求超出編制時,需由用人部門負責人提交《人員擴編申請表》(附件

4),依次報分公司總經理或分管副總、人力資源部經理、行政副總審核後,報總經理審批,審批通過後轉人力資源部實施招聘。

4、人力資源部根據對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選擇相應的招聘渠道,收集應聘人員資料,經初步篩選後,向用人部門推薦。

5、用人部門對人力資源部推薦的候選人進行刷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然後由人力資源部安排面試。

6、面試人員來司後先填寫一份《應聘登記表》(附件5),填寫完畢後由招聘人員安排相關領導進行面試。面試結束後,由面試官根據具體面試情況填寫《面試評價表》(附件6)。

7、候選人面試通過,確定錄用後,由人力資源部通知錄用人員具體入職時間、入職時需要提供的相關資料及其他相關信息,並將人員入職信息告知行政部、用人部門及相關部門,提醒相關部門做好新員工入職準備工作。

(三)錄用

1、新員工入職時應向公司提交以下資料:

1.1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1.2學歷證、學位證複印件各一份

1.3原公司離職證明

1.4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張

1.5體檢證明(生產管理人員、車間工人、品控人員提供)

1.6其他相關證書或資料複印件一份

2、新員工入職當天應提供以上所有證件的原件以供查驗,人力資源部應仔細核查所提供的資料是否真實。員工提供虛假個人資料的行為屬於嚴重違紀,公司有權立即解除與該員工的

勞動關係。

3、新員工入職當天還需要填寫或簽署以下文件:

3.1填寫《員工檔案表》(附件7);

3.2簽訂勞動合同;

3.3簽署員工保密協議和競業限制協議書(根據需要)。

4、以上手續辦理完畢後,由人力資源部填寫《新員工入職表》(附件8),並依據入職表中所列事項帶領新員工辦理其他入職事宜。

5、人力資源部在引導員工入職後,建立員工在公司的人事檔案,更新公司員工花名冊。

6、人力資源部將對新員工進行入職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公司介紹、規章制度、產品知識以及消防安全知識等。

(四)試用與轉正

1、新員工加入公司之後,將經過公司規定的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試用期起始時間自員工入職之日起計算。試用期原則上為3個月,有特殊約定的依據特殊約定。

2、在試用期內,如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公司有權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勞動者如認為不能適應崗位工作,亦可提前三天書面通知公司,解除與公司的勞動關係。

3、新員工於試用期結束前七個工作日內,填寫《新員工轉正申請表》(附件9)提交至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依據審批權限報相關領導審批。對於審批未通過的,由人力資源部與相關領導溝通最終處理意見(延長試用期或解除勞動關係),並將最終意見反饋給轉正申請人。

(五)內部異動

1、公司為培養或提升員工工作能力,將根據實際情況對員工進行輪崗,同時,公司也可依據生產經營業務需要,將員工調往不同部門工作,無正當理由員工不得拒絕。公司安排崗位調動的,由人力資源部填寫《工作調動審批表》(附件10),報相關領導簽字,手續簽批完後,

通知被調動人員進行工作交接,被調動人員根據《工作移交清單》(附件11)進行工作交接,交接完畢後至新部門報到。

2、員工如因個人原因申請工作調動的,應由員工本人提交書面《工作調動申請表》(附件

12),被批准調動的員工,根據《工作移交清單》辦理完工作交接,交接完畢後至新部門報到。

3、公司內部異動人員,以每月15日為限,凡15日前(含)調動的,其考勤及工資歸入新部門,15日後調動的,其考勤和工資仍歸在原部門。

(六)離職管理

1、員工因個人原因主動要求辭職的,在試用期內應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提出《離職申請表》(附件13);試用期結束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提出《離職申請表》。

2、《離職申請表》審批後,員工到人力資源部領取《離職工作交接單》(附件14),並按交接要求至各部門辦理工作交接手續,負責交接的工作人員需認真核對接收材料,接收清楚後方可在《離職工作交接單》上簽字確認,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交接手續負最終責任。

3、對於部分崗位,如財務人員、採購人員、倉庫管理員等與公司財、物直接接觸的崗位人員離職時需進行離職審計,具體審計工作由財務部負責,審計無問題的正常離職,審計出現問題的,離職員工需將問題處理完畢後方可離職。

4、員工離職未結算的工資及相關費用在員工辦理離職交接手續時予以確認,並於正常工資或費用發放日發放。

5、員工因各種原因被動離職的,離職程序依據主動離職程序辦理。

五、附則

(一)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最終解釋權歸京味福江蘇有限公司。

(二)本制度自公司總經理審批後執行。

附件1:《人員編制表》

附件2:《年度招聘計劃》

附件3:《月度招聘計劃》

附件4:《人員擴編申請表》

附件5:《應聘登記表》

附件6:《面試評價表》

附件7:《員工檔案表》

附件8:《新員工入職表》

附件9:《新員工轉正申請表》

附件10:《工作調動審批表》

附件11:《工作移交清單》

附件12:《工作調動申請表》

附件13:《離職申請表》

附件14:《離職工作交接單》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3

1、檔案資料在收發借閲存檔銷燬各環節中,應嚴格登記。

2、借閲文件應在借閲指定地點進行並在指定期限內按時歸還,借閲文件資料時嚴格按照文件密級管理為準執行,同時辦理檔案資料借閲手續。

3、所有檔案資料均要定期清查,借出的檔案資料要在指定期限內歸還,若發現丟失的要及時追查處理,並且及時採取補救;對絕密的檔案資料要在主管的監督下進行核對,必須做到物單相符。

4、借閲的文檔資料未經領導批准,不得隨意擴大閲讀範圍,否則將進行嚴肅處理。

5、機密、絕密類文檔資料如需複製和摘抄,必須經總經理批示。

6、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絕密類文件時,應由指定人員負責,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7、對各類文檔資料應指定其存檔期限,以便及時清理。

8、在部門主管安排、監督下,定期對退檔資料進行銷燬,並且及時在文檔目錄上做出更改,確保現有文檔資料與目錄清單一致。

9、檔案櫃中的資料應保持乾淨、整潔、明瞭。

10、各部門文檔負責人對自己所負責保存的`文檔資料要有詳細的目錄,對有價值的文檔要及時備份並做好工作,若因丟失、文件備份不及時或泄露相關機密,從而給公司帶來損失的,視情節輕重予以責任人相應的處罰。

11、文檔資料負責人對所有保存文檔要按順序分類存放,同時做出相對應的文檔目錄清單,如果有新資料入檔,必須在文檔目錄中及時添加。

12、若文檔負責人時,須按文檔目錄清單做好工作交接,按照文檔目錄清單與現存文檔核對,如果出現物單不符,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視情節輕重予以責任人相應處罰。

13、新接管檔案管理的負責人要儘快熟悉負責保存的文檔,繼續做好文檔的保存,並及時對文檔進行更新、備案。

14、如因檔案資料保管人工作疏忽或交接手續不嚴謹造成文件資料丟失的要追究相應責任。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4

一、聘用原則

1、聘用培養高素質員工

公司力求聘用及培養高素質員工,以求達到公司對員工應具備高水平表現的要求。

2、人力資源規劃

為了增加員工在公司內發展的機會,公司會定期進行人力資源計劃與規劃工作。

3、增加晉升機會

充滿朝氣蓬勃的企業應不時需要補充新鮮血液。如有職位空缺,首先考慮公司內部的晉升機會。若公司內部沒有合適人選,不排除到公司以外招聘員工。

二、聘用程序

1、制定人力資源需求計劃

1)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應遵循嚴肅、精簡、高效的原則。

2)各部門經理需於每年1月初制定次年《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報管理部。分公司經理於每年12月末報計劃。

3)管理部彙總、分析、協調各部門及分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提交總經理審批。

4)管理部根據經批准的《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安排次年全公司招聘工作。

2、部門招聘申請

1)用人部門或分公司有招聘需求時,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須填寫《部門/分公司增補員工申請表》及《招聘職位》,根據審批權限規定,經部門或分公司直屬總監/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批確認後報管理部。

2)在《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內的職位空缺招聘,管理部核准該部門或分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並確認需求申請。

3)當員工需另填補空缺時,缺員的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必須填報《部門/分公司增補員工申請表》及《招聘職位説明書》時需明確招聘原因,由管理部核准並確認需求申請。

4)當招聘需求數量或職位超出《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時,即預算外招聘,由管理部報總經理審批招聘需求申請。

3、發佈招聘信息

1)對已經確認需求的招聘信息,管理部首先在公司內部公佈一星期(通過網站、公告形式),公司內部員工經本部門或分公司經理同意後可向管理部申請該職位,亦可推薦適合人選,對推薦被採用的公司員工將根據被錄用人的職級給予相應的獎勵。(詳見《員工內部推薦表》)

2)同時為滿足招聘的全面需求,管理部將根據招聘職位的不同通過如下對外發布招聘信息:專業網站招聘,參加人才現場招聘會,刊登報紙及專業雜誌。委託獵頭服務等具有針對性的方式。

3)招聘信息內容將根據公司組織結構中的崗位描述,部門或分公司提供的招聘申請表等公佈。

4、管理部初步篩選應聘者

1)管理部負責收集所有應聘者的求職信及履歷。

2)管理部根據履歷對應聘者進行初步篩選,以減少不必要的次數及時間。

3)管理部負責將初步篩選後的履歷分發給用人部門或分公司,用人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確定需面試者及確定的面試時間,由管理部通知應聘者面試。

4)對應聘者在分公司當地的情況,可由分公司直接通知應聘者在當地面試。

5、面試流程

1)管理部負責初試,瞭解應聘者一般情況,例如性格、人際技巧、應聘動機、人事關係現狀等。並向接受面試人員簡單介紹公司業務,回答他們一些簡單問題。管理部在應聘者填寫的《應聘表》及《面試意見表》中的相應位置填寫面試評價。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對當地應聘者的初試。管理部也可根據情況組織統一的分公司當地應聘者面試。

2)管理部將初試合格者推薦給用人部門或分公司複試,用人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指派負責面試人選,通常為該新增職位的直屬上級,主要考核應聘者專業方面的及能力,並解答有關招聘職位的工作描述。如有需要,用人部門或分公司可設計筆試試題,考核應聘者知識掌握程度。用人部門在《應聘表》中相應位置填寫面試評價。

3)在錄用過程中,管理部僅負責提供其人力資源管理的意見,而錄用的決定權在於用人部門或分公司,其評價應包括決定是否錄用、備選或不予考慮內容,由管理部提交公司總監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4)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以上級別員工需由公司總經理直接複試並決定是否錄用。

5)員工級別錄用由部門總監領導決定,財務、人事及涉及到公司機密的員工由總經理決定是否錄用。

6、錄用流程

1)管理部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對經審批同意錄用的應徵者發放正式《錄用》。

2)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對被錄用的員工需進行必要的背景調查(例如履歷資料是否正確等),填寫《面試意見表》中的社會背景調查部分,歸入員工檔案。並要求被錄用的員工到當地的甲級醫院進行一般體格檢查(必須包含肝功、胸透、心臟、尿常規等大項)。

3)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辦理錄用手續,在新員工到職前,將新員工需要購買的文儀器材、安排辦公位置確定。

4)新員工到職後,填寫《員工登記表》,並要求新員工提交1寸彩照3張、體檢、身份證、學歷證明等證件原件或複印本,核查無誤後供管理部填寫《新員工資料檢查表》存檔。

5)凡在工作崗位中涉及到錢和物的必須由直系親屬(具備本市户口)提供擔保,擔保人必須提供身份證、户口薄、房產證(或單位工作徵明)

6)管理部為每位新員工建立員工個人檔案。

7)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在新員工報到一週內與其簽定《》。

8)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為新員工按照規定時間辦理各種統籌事宜,包括基金的轉移遷入、變更手續及檔案的調入等(詳見薪資福利相關內容)。

7、錄用準則

1)應聘者的學歷、工作經驗及行政、管理能力是否符合空缺職位的要求。

2)應聘者所要求的工資是否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架構。是否符合其有關工作經驗。

3)應聘者能否通過面試及筆試,例如性向測驗、管理行為測驗及專業知識測試等。

4)應聘者為人處事態度是否正面。

5)應聘者提交上任僱主的推薦信內容是否符合公司對應徵者的要求。

6)應聘者年齡、住址、過往行為等是否符合職位的要求。

7)應聘者是否已經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8)應聘者的個人性格能否融入公司的。

9)應聘者的健康狀況是否能達到工作要求。

10)應聘者對所應聘職位是否有較高的渴望態度。

11)同等條件下,應儘量考慮優先錄用本地户口者。

以上準則並非以先後次序或重要與否排列,它們的比重應由進行面試的部門或分公司自行決定。在評價過程中決策者應本着平等對待的政策。

8、臨時員工、兼職員工招聘錄用管理

1)各部門或分公司如臨時有階段性或項目性工作確需僱傭臨時員工或兼職員工,必須填寫《新增員工申請表》,説明招聘理由、工作期限及待遇建議,報管理部,管理部簽署意見後報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管理部核准經審批的申請需求後按照上述招聘與錄用流程組織招聘錄用工作。

2)招聘臨時/兼職員工必須保證安全、可靠,其素質與專業技能必須滿足崗位要求。

3)臨時/兼職員工入職當日須與公司簽定《臨時人員》,規定協議期限,無試用期。臨時/兼職員工工資參照公司薪資級別及市場情況而定,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項福利。

4)臨時/兼職員工的工作表現由其任職部門或分公司負責考核,不列入公司正式員工考核之列。

5)如臨時/兼職員工表現優秀,並且所在部門有相應職位空缺,經考核合格後由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提出申請,報管理部,管理部簽署意見後報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經審批的臨時/兼職員工可轉正為公司正式員工,並簽定正式《勞動合同》。自轉正之日起計算公司內工齡。

三、試用期管理

1、試用期規定

1)新員工需通過不多於三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將依據員工業績和各方面的綜合表現,由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決定新員工是否能按期轉正、延期轉正、或解除勞動合同。

2)試用期間執行轉正工資的70%發放。

3)試用期電話費按照轉正的70%給予報銷。

4)試用期期間享受公司的餐補、車補、學歷等福利補助。

2、試用期培訓

1)新員工到職後,根據管理部組織和要求,需接受公司提供的入職培訓,內容包括企業文化培訓、培訓及業務管理培訓等。新員工在入職培訓後需通過考核。

2)用人部門或分公司需向新員工指派輔導員,輔導員通常為與該職位工作有緊密關係的資深員工,其主要職責:隨時解答新員工在工作上的問題及一些工作環境的問題。至於工作安排問題,則由該新員工的直屬上級負責。

3、新員工轉正審批流程

1)試用員工到達轉正時間前7天,其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應為該員工填報新員工《轉正審批表》,對其在試用期間的`各方面表現進行評價,並根據前述的錄用準則作出初步轉正意見(按期轉正、延長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管理部經理加簽意見並報總經理並確認轉正決定。部門總經理及分公司經理以上職位由管理部直接將轉正《轉正審批表》提交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2)審批後《轉正審批表》返回管理部備案,並由管理部及分公司管理部負責人在該員工試用期屆滿前將結果通知他,並與他進行面談,交待轉正後一切人力資源事宜。

3)員工轉正通過後,按正式員工身份辦理人力資源關係的調轉手續。每月25日前各地分公司管理部彙總當月《轉正審批表》,報總部管理部審批後辦理員工轉正手續。(參考薪資福利相關內容)

4)員工轉正後一個月內,將個人檔案調入公司指定存檔機構,否則將不予辦理社會福利保險。

5)若有未盡事宜,均按《勞動法》有關規定辦理。

4、提前或延期轉正的具體規定

1)對各方面表現特別突出或業績上有重大貢獻的員工,經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推薦,管理部附屬意見,報副總經理及總經理批准,可提前轉正,同時應履行轉正手續並附加《提前轉正》。最多可提前兩個月轉正,即試用期最短為一個月。

2)對違紀違規或造成責任事故的新員工,視情節輕重,最多給予兩個月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五個月。因工作暫時不能勝任,但希望觀其後效的新員工,最多給予兩個月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五個月。

3)對因缺勤而延期轉正的員工,將視缺勤天數和情節給予一個月內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四個月。試用期間病事假累計超過五個工作日的,原則上解除勞動合同。

1、審批流程

四、勞動合同管理

1、公司的勞動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法律制定,員工一經錄用均應與公司簽署勞動合同,並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責任。

2、勞動合同首籤為一年期,試用期包括在內,內容大致包括:

1)受僱人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

2)員工到職日期、合同起止日期。

3)職位名稱。

4)辦公時間。

5)保險福利待遇:享有保險、公積金及各種津貼等。

6)工作紀律。

7)員工有責任及義務將公司業務內容保密。

8)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9)經濟補償及勞動糾紛。

10)勞方、資方及勞方見證人簽署一欄。

11)《保密協議》

12)《擔保協議》

3、員工在遇到人事變更、離職或合同到期時,由管理部負責進行相應的合同變更、解除、終止或續簽。

4、員工入職時應承諾已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如因個人隱瞞事實、弄虛作假導致勞動合同糾紛,公司概不負責。

5、公司與員工雙方續簽勞動合同均應在原合同期滿前30天提出續簽意見,如雙方同意續簽,則按照原合同期滿日為開始日,續簽一年,以次類推,員工在公司內工齡以累積服務年限計算。

五、人事檔案管理

1、員工應在轉正後30個工作日內將人事檔案調入公司指定的存檔機構,否則公司有權立即終止勞動合同。因實際困難不能調入者,應向公司稱述合理可接受的書面理由,並附相應證明材料,同時提供擔保人,由員工及擔保人共同填寫《擔保協議》,相關資料提交總經理認可,並由管理部歸檔。

2、公司委託人事服務機構統一管理員工人事檔案並交納存檔服務費,同時為存檔員工提供辦理轉正、職稱評定、婚育證明、組織關係、護照、社會保險等事宜。

3、離職者應在正式離職後一個月內將本人檔案轉出公司專户,逾期調出者,須支付相關費用,三個月以上不調出者,公司將其檔案轉至街道。

六、離職管理

1、離職原因

1)辭退

下列情況,公司可無償辭退員工(詳情見於《勞動合同》)

不滿意員工在試用期的表現。

嚴重違反公司的僱用紀律或規章。

公司因員工失職或貪污而導致嚴重損失。

犯刑事罪行。

公司以一個月通知期辭退員工(詳情見於《勞動合同》)

工作能力不足。疾病及意外(非因工作引起)。

對工作不勝任。

周圍環境起了重大變化。

2)員工辭職(詳情見於《勞動合同》)

員工因個人理由,辭退其現有職位,試用期間應提前7天通知所在部門同時通知管理部,轉正後應提前30天通知所在部門同時通知管理部。並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

如勞動合同單獨列明經協約的辭職通知期,應以協約規定作準。

3)公司內部轉移

包括部門內部或公司內部平調、升職及降職。

2、離職的審批程序

1)辭退

有關部門或分公司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需填寫《員工辭退申請表》,列明對特定員工的辭退原因,簽字確認後,交予管理部。

管理部就申請提供意見,看是否有違勞動法,又或有更好解決方案,將意見填於表上,若有需要,管理部約見員工,以便加深對事件的瞭解。表格交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審批後,管理部與被辭退員工做辭退面談,並通知其到辦理離職手續。

管理部負責將《員工辭退申請表》歸入該員工個人檔案,並通知財務、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

離職結算當日清,工作交接最多不超過3天。

2)員工辭職

員工提出辭職申請,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列明辭職原因並簽字,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應與其面談瞭解員工辭職原因。《員工辭職申請表》經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確認簽字後,交予管理部。

管理部與該員工面談,瞭解其辭職理由,填寫《員工離職面談記錄》,並與其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進行溝通,如有必要,進行挽留。

管理部負責將《員工辭職申請表》歸入該員工個人檔案,並通知財務、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

3)公司內部轉移

部門或分公司內部調動

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填報《員工情況變動申請表》,如有必要報直屬總監或公司副總經理批准,報管理部備案。管理部將員工《員工情況變動申請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內,並在公司內部發員工職位變動通知。

不同部門或分公司間調動

涉及的兩個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在協商的情況下共同籤批《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如有必要報直屬總監或公司副總經理批准,報管理部備案。若遇其中一個部門反對,經管理部協調無效,事件交由相應直屬總監或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決定。管理部將員工《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內,並通知財務部、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並在公司內部發員工職位變動通知。

員工升職或降職

員工升職或降職包括以上部門或分公司內部升降職,及不同部門或分公司間升降職。由員工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填報《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如為部門或分公司間升降職,管理部填寫),內容包括升降後職位,升降職後彙報關係,升降後工資等明確的變化,如有需要,需後附人力資源預算、員工表現、升職後的能力、對部門員工的影響等説明,報管理部,管理部經理簽署意見後報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審批後管理部備案。管理部將《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內,並通知財務部、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簽署員工升職祝賀信或降職通知信保密發送給員工本人。並在公司內部發布員工職位變動通知。

3、離職交接需知

1)離職交接手續適用於員工跨部門調動或調離本公司。

2)員工離職必須填寫《員工離職交接清單》,並獲得以下各負責人簽字。

向所在部門負責人交還工作資料、實現銷售收入的應收款,提交《工作交接説明》。

向行政部歸還公物,並取得行政部負責人簽字,具體交接物品清單由行政部草擬。

向管理部交還手機等物品和資料。具體交接物品清單由管理部草擬。

向管理部交還員工胸卡,辦理個人關係轉移等。具體交接清單由管理部草擬。

向財務部結清借款支票、借款現金、應發工資等。具體交接清單由財務部草擬。

3)將填寫清楚的《員工離職交接表》交予管理部,並由管理部核實無誤,即可辦理離職手續。

4)員工未能全部交還公司的物品,管理部應統籌及通知該員工三天內全數交還,否則停止發放最後薪金及公司職業推薦信。如仍未能補償公司的損失,公司保留一切追討的法律權利。

5)若交還之物品無故損壞,公司有權酌情要求離職員工做出賠償。

4、離職流程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5

績效工資、學歷工資、外語津貼、工齡工資的發放政策

為更好地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提高企業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建設學習型組織,增強企業的人力資源積累厚度,為企業培養未來的領導,特制定本規定:

一、績效工資

發放時間:企業將在開業後一段時間,經營由低水平上較快增長進入高水平

上平穩發展,基本達到同地段同檔次酒店經營水平後,發放績效工資。這一時間,一般為飯店開業後三至五個月,決定於開業前後全體員工的'努力程度和飯店開業初營銷方案的實施效果;

發放依據:A、經營預算的完成情況;B、部門工作(人力資源管理水平、

成本費用控制狀況、安全衞生實施情況、部門對內部及外部顧客服務數量及質量)評估;C、質檢扣分及獎分情況(違規違紀及重大立功表現);原則上經營部門以A項為主,各班組能獨立核算的,核算到班組;非經營部門以B項為主。各部門預先制定考核指標項不同、權重不同的考核表,採用部門自評、職能部門分項評定、總辦全面評定相結合的三級評定體制。方案另詳。

發放標準及辦法:全店基本上按100元/月·人標準控制,15%由總經理根據

部門考核結果進行上下調配——獎勵有功部門,對因特殊客觀原因未完成的部門,適當進行補助;85%留歸部門,由部門經理造表上報財務,與員工就當月表現進行鑑定談話,將談話結果上報人力資源,人力資源審核同意報告財務後發放,飯店鼓勵部門在分配時適當拉開差距(分A優20%、B良50%、C可20%,D劣10%四檔,每檔差不少於30元;基層管理人員,主管、領班一般以不超過部門平均獎40%,70%)。總辦及部門兩級,當月獎金當月發清,不得留成。所有獎金均須以貨幣形式發放。

二、學歷工資及修學補貼

學歷工資:飯店對大專以上的員工,每月根據學位發放學歷工資,除研究生班應為全日制學歷教育外,其它均包含四大生(成人、函授、自考、夜大,學位證書後滿一年,經人力資源部審核證書原件並向教育單位核實飯店每年自行組織一次英語考試,根據口語能力的高低,分級酌情發放補貼,另外,飯店也根據國家外語考試中心的考試證書、英語專業學歷,發放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