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要離職證明才可以簽定合同,原公司已經同意了離職申請,並停止交納自己的醫保,卻始終拖着不開離職證明,,有什麼方法可以解決呢?主要原因是因為在進入原公司之前就出現的問題,即使領導和自己一起努力也沒有解決的了,現在要離職,公司就把責任推到自己身上,實際上公司不按自己和客户簽定的'合同做事,是自己的問題,卻又是行業普遍行為,現在明擺着讓員工來承擔公司的"損失".太叫人無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