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一家保健場所上班【下午一點上班 到晚上兩點才能下班】 因為家中有事 想要辭職 老闆娘卻藉着人手不足為由 拒絕 如果我現在遞交辭職申請 一個月後 老闆依然壓着工資不讓走 是否可以採取法律途徑【我並沒有和老闆簽定勞動合同,而這邊也從沒説要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