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院長屬正科級,又有主管醫師職稱,在工改中可以就高不就低選一個,但在沒有徵求本人意見情況下,上級有權人士填寫中級職稱,結果每月比正科少200元,撮意見不同意改正,説兩者差不多的,以前既然這樣弄了,就不能改。請熟悉工資政策專家,這個情況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