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資、薪金所得
工資、薪金所得,適用七級超額累進税率,税率為百分之三(3%)至百分之四十五(45%)。
級數 | 應納税所得額(含税) | 應納税所得額(不含税) | 税率(%) | 速算扣除數 |
---|---|---|---|---|
1 | 不超過1500元的 | 不超過1455元的 | 3 | 0 |
2 | 超過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 超過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 10 | 105 |
3 | 超過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 超過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 20 | 555 |
4 | 超過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超過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 25 | 1,005 |
5 | 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超過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 30 | 2,775 |
6 | 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超過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 35 | 5,505 |
7 | 超過80,000元的部分 | 超過57,505的部分 | 45 | 13,505 |
説明:1、本表含税級距中應納税所得額,是指每月收入金額 - 各項社會保險金(五險一金) - 起徵點3500元(外籍4800元)的餘額。
2、含税級距適用於由納税人負擔税款的工資、薪金所得;不含税級距適用於由他人(單位)代付税款的工資、薪金所得。
二、年終獎所得
年終獎所得,將年終獎金額除以12個月,以每月平均收入金額來確定税率和速度扣除數,年終獎所得税率表與工資、薪金所得的税率表相同,只是他們的計算方式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