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範例 行業範例 行政範例 職場範例 校園範例 書信範例 生活範例 節日文化範例

鄭州人社局:未休年假可索要3倍工資

欄目: 職場百科 / 發佈於: / 人氣:1.15W

2014年馬上結束,你的年假休了嗎?12月23日,鄭州市人社局發出提醒,就年假事宜作出解釋:職工年假未休“被全勤”可要三倍工資,如用人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假又不按規定支付未休年假工資報酬,可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

鄭州人社局:未休年假可索要3倍工資

年假能不能休,休幾天?

我國《職工帶薪年假條例》(下稱“條例”)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户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既包括職工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職工在不同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情形)的,享受帶薪年假。

關於職工年假天數,條例規定,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假15天。

另外,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假的假期。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假假期。

今年不休,累積到明年休?

近日,有鄭州市民撥打12333詢問,年假今年不休,可否累積到明年。鄭州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年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用人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年假或者跨1個年度安排年假的,應徵得職工本人同意

年假未休被“全勤”,可要三倍工資

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假或者安排職工休假天數少於應休年假天數的,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不給休又不補償,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鄭州市人社局提醒市民,如所在用人單位不安排休年假,且不按規定支付未休年假工資報酬,職工可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舉報。

勞動保障監察部門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除責令該用人單位支付未休年假工資報酬外,用人單位還應當按照未休年假工資報酬的數額向職工加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