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瀋陽匯豐機械廠已經辦完離職手續,還差的工資説是到月底發。過了二十多天給我打電話讓我去單位簽字關於競業方面的保密協議,要不半個多月的.工資就不給了。這合法麼?這是不是瀋陽匯豐機械廠的信譽方面很差?我是不是可以去仲裁告瀋陽匯豐機械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