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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欄目: 財務管理 / 發佈於: / 人氣:2.2W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推薦)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本財務管理制度適用於集團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可根據企業實際參考制定。

第一條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範》,並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訂。

第二條 本制度是規範總公司及其所屬子公司的會計核算程序和財務管理工作的管理辦法。

第三條 各子公司按照本制度規定,並結合自身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制定具體的適合本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實施細則,報總公司批准後執行。

第二章財務管理組織機構

第四條 總公司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內部財務管理體制。

總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自我約束,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和民事權力,承擔民事責任。其投資形成的子公司實行獨立核算,但在經營目標、財務核算、資金上實行統一管理。

第五條 總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總經理、財務負責人、財務管理部門經理在財務會計管理上的主要責任:

1、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具體確定公司內部財務機構的設置,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

3、組織擬定內部財務管理辦法,按規定程序報批後執行;

4、接受財務、税務、審計機構的監督。

第六條 財務負責人在財務會計管理上的職責:

1、公司的財務負責人由董事會選派,對董事會負責。

2、主持本公司全面的財務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提請聘任或解聘財務管理部門經理,控股子公司財務負責人及一般財務人員;

3、負責組織編制會計報表,組織領導清產核資工作;

4、貫徹國家有關財經政策和規定,堅持原則,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

5、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情況;

6、協調各單位、各部門與財務管理部門的關係;

7、審查各子公司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8、審核公司的重要財務報告,確認其準確性後上報;

9、參與制訂公司的財務管理規定,監督檢查公司各級財務運作和資金收支情況。

第七條 公司財務管理部各部門經理的主要職責:

1、具體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包括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一切財務核算、會計核算;

2、如實反映本單位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3、監督財務收支,依法計繳國家税收並向有關方面報送財務決算;

4、參與公司經營決策,統一調度資金,統籌處理財務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組織、指導下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

5、協助財務負責人及總經理做好財務工作,對財務負責人直接負責;

6、負責公司資金調動的審核簽字;

7、按公司經營計劃,提出年度財務計劃,作為公司資金運用的依據;

8、提出財務會計等制度。

第八條 公司控股子公司財務負責人的主要職責:

1、具體負責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包括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一切財務核算、會計核算;

2、如實反映所負責子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3、監督財務收支,依法計繳國家税收並向有關方面報送財務決算;

4、參與子公司經營決策,向總公司按月申報資金計劃,根據股份公司核准的資金計劃安排資金支出,統籌處理子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組織、指導基層單位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

5、協助財務負責人、子公司總經理做好財務工作,對財務負責人直接負責;

6、負責子公司資金調動的審核簽字;

7、按子公司經營計劃,提出年度財務計劃,作為子公司資金運用的依據;

8、修訂子公司財務會計等制度,報股份公司備案;

9、根據子公司年度預算,對各項費用支出加以控制;

10、按總公司要求組織完成子公司年度財務審計、税務審計。

第九條 公司各級財會機構和財務人員按規定對本單位實行財務會計監督,主要內容:

1、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並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2、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的時候,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無權自行處理的,應當立即向本單位領導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做出處理;

3、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公司的資金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户存儲;

公司財務管理部門應分3個環節對本公司的支款與用款,包括費用支出及投資或貿易的用款進行全過程監管:

(1)事前環節:主要檢查動用款項的依據如業務合同、用款計劃和批准手續是否完善無誤;檢查用款額、付款方式與期限是否與合同、計劃相符。

(2)事中環節:主要檢查款項是否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匯出並進入對方合法帳户;檢查用途是否被改變等。

(3)事後環節:主要檢查資金效益是否與合同目標相符;檢查資金回收或回籠狀況等。

第十條 各級財務管理部門都必須建立稽查制度。

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一條 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公司財務負責人須經公司董事會聘任或解聘。

總公司所屬控股子公司財務負責人由總公司聘任、委派或解聘,控股公司財務負責人獨立於各經營單位,人事關係屬於總公司財務管理部門,其成本年底考核時直接計入子公司成本,其工作對公司財務管理部門直接負責。

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未辦理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被撤銷、合併單位的財會人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產、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單,辦理交接手續。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監交。所屬控股子公司一般財務人員的交接,由所在單位領導會同公司財務管理部門經理監交;子公司財務負責人的交接,由總公司財務管理部門經理會同所在單位領導監交;總公司財務管理部門經理交接由財務負責人監交;財務負責人的工作交接由總經理監交。

第十二條 財會人員的後續教育制度:

總公司財務管理部門每年將組織財會人員參加不少於10個工作日的業務培訓,及時更新知識,提高財務人員素質。

第三章會計核算的原則

第十三條 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規關於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等事項的規定。下列事項應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

1、有價證券的收付;

2、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

3、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

4、資本、基金的增減和經費的收支;

5、收入、成本、費用的計算;

6、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等。

第十四條 記賬方法,一律採取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採用權責發生制。

第十五條 公司採取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後各項必須一致,非經股份公司董事會批准,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第四章公司資本金籌集與管理

第十六條 公司的資本金由法人股、自然人股構成。(股份有限公司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成為上市公司後,還將向社會公開發行社會公眾股。)

第十七條 公司籌集的資本金,除採用貨幣資金出資外,可以吸收投資者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第十八條 股份有限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用註冊會計師驗資並出具“驗資報告”,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據以向投資者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十九條 公司的資本金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除股東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形式抽走(法律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

第二十條 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一條 根據股份有限公司發展,經董事會提議並經股東大會決議,可進行增資擴股,並按下列方式進行:

1、向社會公開發行新股;

2、向原股東配售新股;

3、派發紅利股份;

4、公積金轉為股本。

第二十二條 本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由公司董事會提出方案,經股東會議決議,報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批。

第五章貨幣資金及結算資金的管理

第二十三條 庫存現金的管理

1、現金出納必須做到日清月結,隨時清點庫存現金。不得挪用現金和以白條抵庫,財務管理部門領導及有關人員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以保證帳實相符。

2、出納人員到銀行提取現金20000元以上的,公司必須專車專人護送。

3、凡能用轉帳支票支付的款項不得支付現金。

4、現金支付範圍:發放職工工資、各種津貼及獎金;出差人員差旅費;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等。

5、差旅費的借款,必須由出差人員填寫借款申請單,寫明出差時間、地點、申請金額,按借款審批程序審批。出差人員回企業後必須在七個工作日報銷清賬,超過七個工作日,財務人員不予進行處理。借支金額由財務人員從工資中扣回。其他借款,由借款人填寫申請單,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逐級審批。

6、一切現金往來,必須收付有憑證,嚴禁口説為憑。嚴禁代外單位或私人轉帳和大額度(1萬元以上)支付往來或貿易現金。

第二十四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

1、銀行帳户必須按國家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户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帳户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

2、銀行帳户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股份公司各事業部原則上不許開設銀行帳號,確因工作需要開設帳户的,需報公司財務管理部門批准。

3、銀行帳户印鑑的使用實行兩章分管並用制,不準壹人統一保管。印鑑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託他人代管。

4、銀行支票的使用規定:

(1)建立嚴格的支票領用、註銷手續,設立“支票使用登記簿”對支票逐本、逐號進行登記。

(2)支票領用後,因填寫錯誤或因故未用造成支票作廢的,應及時將該支票交回,與原票頭粘貼在一起並加蓋“作廢”章,在“支票領用登記簿”的該號碼支票後註明“作廢”字樣予以註銷。

(3)支票的使用必須做到隨簽發、隨蓋章,不得事先蓋章備用。

(4)領取的支票必須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亂放,因發生支票丟失而使公司財產遭受損失的,將直接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5)支票經管人員一旦發現支票丟失或被盜,要立即向公司領導報告,同時積極查找,並迅速辦理掛失手續或向公安部門報案。

(6)嚴禁將支票出租、出借或轉讓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將支票作抵押。

(7)加強支票、印鑑管理,實行內部牽制和審核。不準一人保管簽發支票的印章。支票和印鑑要妥善保管,嚴防遺失或被盜而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8)業務人員到財會機構領用銀行支票,必須憑付款審批單,經主管領導及經辦人簽字,寫明用途、金額、日期。

(9)會計人員出單後,出納才能簽發銀行支票,同時要求業務人員在銀行支票存根及使用簿上簽字,登記銀行支票號碼、金額、收款人。

(10)簽發銀行支票必須按照要求填上日期、大小寫金額、收款人、用途等,不得簽發空白支票、空頭支票、遠期支票。不得簽發印鑑不全、印鑑不符的支票;不準簽發與付款憑證實際內容、實際金額不符的支票,一旦發現上述情況,誰審批簽發誰負全責。如特殊情況需簽發空白支票,必須在小寫金額欄恰當幣位寫上“¥”,但不得簽發空白現金支票。

(11)借出支票後,必須在十日內報銷清帳,不得轉借他人使用。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報帳的,應到財務管理部門説明原因,限定報帳時間,否則前帳不清,後帳不借。

(12)支票報銷是必須附發票、入庫單等合法有效的原始單據,並按照公司“結算管理規定”辦理。

5、應收票據的管理

(1)出納人員在收到各事業部結算人員帶回的承兑匯票要建立應收票據備查簿,在備查簿中錄入票據相關信息。

(2)出納人員應將收到的票據複印交至會計做賬務處理。

(3)出納人員應定期核對應收票據做到到期承兑避免出現延期承兑現象。

6、應付票據的管理

(1)銀行承兑經銀行辦理成功,商家領票時需辦理付款審批,經會計編制付款憑證後帶收據及本公司在出納處簽字領票。

(2)商業承兑經商家辦理付款審批後會計編制付款憑證,出納人員按會計的付款憑證向各商家開出電子商業承兑,防止出現錯開、多開等現象出現。

(3)票據一經辦理出納人員要將所開出的銀行承兑及電子商業承兑錄入K3票據備查簿,出納人員要定期核對備查簿票據防止漏登記和錯誤登記。

7、財會人員辦理電匯、轉帳支付、銀行承兑匯票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帳備查。

同一項目(或業務)應按合同總額報批,不準為逃避審批而分列報批、支付。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付款,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

8、根據已獲批准簽訂的合同,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也不準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託,不準改變收款單位。

9、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全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

第二十五條 網銀支付的管理

公司網銀支付由制單和審核兩部分組成,出納和財務管理部門經理分別保管網銀製單盾與網銀審核盾,任意一個盾單獨使用均不能完成業務。

支付程序:

1、按照固定付款時間,資金會計根據辦理完成的付款審批單據錄入財務賬套系統,打印憑證後於交資金室出納進行付款(特殊事項或緊急付款除外)。

2、出納根據資金會計的付款憑證進行付款,核對單位名稱、銀行信息及金額後進入網銀界面插入制單盾辦理付款業務;

3、出納錄入完數據後提交指令,並將原始憑證一起交網銀審核盾持有人進行復核;

4、網銀審核盾持有人拿到原始憑證後,檢查憑證及票據並登錄網銀界面核對付款憑證與網銀錄入信息,如核對一致正確,插入審核盾,提交銀行指令,款項付出,此筆業務結束。

5、若審核盾持有人因公外出,書面交接相關責任人,代理授權審核。

銀行對賬:

1、每月上旬資金會計完成上月銀行餘額調節表,裝訂成冊交財務負責人查看審核。

2、資金會計將財務經理審核完的銀行餘額調節表交出納,出納登錄網銀對賬中心,查看網銀是否生成對賬單,如生成對賬單與銀行餘額調節表進行核對,點擊對賬單是否相符,完成對賬。

第二十六條 現金支付的管理

現金支付嚴格按照“備用金管理規定”。超出備用金管理規定的,按支付金額的2倍對當事人及相關人員給與處罰。

第二十七條 應收款項的管理

1、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明細帳必須根據經核對的合同及匯款(付款憑證)為依據予以記帳,應按照不同的客户或供應單位名稱設置明細。

2、應收款明細帳調減必須要有分管領導書面批准。並且符合《會計法》處理相關規定。

3、建立應收款內部管理報告制度。

(1)分管應收賬款的財務人員在次月10日前對上月賬中的應收賬款進行清理,並根據合同及公司應收賬款規定進行應收賬款賬齡分析,對拖欠款項(技術服務、勞務合同超過1個月,工程合同超過2個月)理出清單不得拖延,交主管領導,由主管領導組織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催收。

(2)分管其他應收款的財務人員在每月10日前對上月末按公司規定歸還借款的單位和個人帳中的應收賬款進行清理,對不按規定及時還款的個人扣發當月工資,並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催收;

(3)負責收款的部門在接到超期應收款通知單後,在接單後24小時內返回收款時限及措施,對所有超期應收款,限期開展收款工作。

4、對於預付賬款應嚴格管理。

(1)預付貨款應按照規定程序和權限辦理;

(2)預付貨款的對象是實施信用分級管理;

(3)預付貨款必須依合同付款,並在合同約定的時間清算完畢。

第六章存貨的管理

第二十八條 存貨的管理範圍包括:原材料、產成品、在產品、庫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包裝物等。

第二十九條 存貨計價:

1、存貨的採購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税費、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其他可歸屬於存貨採購成本的費用。

2、投資者投入存貨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3、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和企業合併取得的存貨的成本,應當分別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7 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企業會計準則第12 號——債務重組》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併》確定。

第三十條 公司所購存貨必須在購入當月入庫,已取得發票的,按照發票價格入庫,對未取得發票的存貨按暫估價入庫,在第二個月進行紅字沖銷,待發票到時,再按發票價格入庫。

第三十一條 發出存貨的成本

原材料、庫存商品的出庫按先進先出法計價,產成品的出庫按加權平均法計價。低值易耗品領用採用一次攤銷法計入成本費用。

第三十二條 存貨盤點

公司財務管理部門設置存貨金額式明細賬進行核算,數量及金額核算在各事業部、子公司。各事業部、子公司庫房設置存貨數量、金額明細賬,各單位按月組織本單位對存貨進行盤點,公司物資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各單位年度決算前進行一次全面清點。盤盈、盤虧、毀損和報廢的存貨應分別情況按規定權限及時處理。

第三十三條 存貨基礎管理

公司物資管理部門應不斷完善並健全存貨流轉的憑證與手續制度,加強存貨的基礎管理工作。

第三十四條 存貨非常管理

1、做好存貨的市場行情預測工作,以便確定存貨的購銷計劃;

2、超過半年儲存期的存貨,倉庫管理人員應向直接上級領導報告,並做好壓庫清倉工作。

3、貶值的存貨應及時清理並恰當處理;

4、滯銷積壓的存貨應努力處理;

5、變質的存貨,可以削價處理。

第七章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三十五條 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下列特徵的有形資產:

(一)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

(二)單位價值超過5000元、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使用壽命,是指企業使用固定資產的預計期間,或者該固定資產所能生產產品或提供勞務的數量。

第三十六條 公司固定資產分為房屋及建築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其他設備四大類。

第三十七條 財務管理部門按固定資產的類型建立固定資產明細賬,按使用單位建立固定資產卡片,財務管理部門固定資產明細賬、實物管理部門的固定資產台賬與固定資產卡片賬就賬賬相符。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及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相關手續並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固定資產的初始計量

固定資產應當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

1、外購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税費、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歸屬於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

2、自行建造固定資產的成本,由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構成。

3、投資者投入固定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4、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企業合併和融資租賃取得的固定資產的成本,應當分別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併》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確定。

第三十九條 固定資產的後續計量

1、固定資產按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及折舊率如下:

固定資產類別 折舊年限

(1)房屋、建築物為20年;

(2)飛機、火車、輪船、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等,為10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俱等,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5)電子設備,為3年。

2、固定資產按月計提折舊,並根據用途計入相關項目的成本或者當期損益。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2

加強公司財務管理,保證公司的健康發展。充分發揮潛力競爭力、抵禦風險具有重要意義。

一、認識公司財務管理的重要性

應在國家統一會計規範和有關法規的指導和約束下,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符合會計核算要求的內部會計制度。在公司內部懷集制度中:會計估計等進行會計核算和監督使用的方法和程序,以指導公司會計實踐;保證會計共組規範運行。適用範圍專

一、內容條理清晰、程序方法明確和實踐造作方便等特點。有利於加強日常會計工作,提高經濟效益。

二、加強資金管理

1、資金的預算管理

資金的預算管理由資金預算收入、資金預算支出兩大主體內容構成。其中資金預算的收入最核心的內容是公司通過經營活動帶來的現金淨增加額。通過公司有預見性的編制次月的資金預算計劃。以及當月所接工程量所需投入的資金計劃。針對具體單項工程所需投入資金的控制,資金運作的重點。便於公司日常資金控制,節約公司的出資成本,避免盲目貸款和不合理存款情況的發生。

2、資金的風險管理

公司的資金風險主要有使用風險,在無風險和或有風險,投資風險它是一種事先可控制的風險。公司對此類風險加強事先控制。

3、資金的日常管理

主要指資金的使用過程中得審批管理、報表管理和跟蹤管理。通過日常的報表了接全面情況,又通過專項檢檢查管理資金預算執行過程中得深層次問題。特別是合同應收賬款日常開支支出賬款、備用金使用賬款。必須在首次借支備用金清帳完畢採礦再次支取備用金。以及其他應收賬往來賬目應逐筆實行跟蹤管理。

4、實際操作與建議

在加強預算管理方面,財務部門應在每個月錢編制下二個月的自己預算,加強對投資項目的可行性調查論證。 (範文網 ) 項目評審做到科學化、專業化。儘量把預見風險發生的概率控制在最低程度。在同城業各中主要以“貨證憑證”、“轉賬支票”為結算手段。在資金的日常管理方面,公司應定期、不定期的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確保工程款及時收回,用出去的錢每一分在刀刃上。把壞賬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三、集中核算與控制

1、各分區、各班組在每月的二十五日應將各項開支經各主管負責人審核、確認,上報公司財務。財務部分每月應將公司簽訂的合同總價、每月已收回款項、個單項成本、開支、外部欠款等應打成表格給各相關負責人,協同監督各負責人同各相關單位、班組結算收款。

2、完善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內部控制制度是公司內部職能部門、各相關工作人員之間,在外處理經濟業務過程中相互聯繫、相互制約的一種管理制度。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可以保證公司業務活動的有效進行,保護財產的安全和完整;可以防止、發現並糾正錯誤與舞弊。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內部會計控制制度貫穿、融匯於跨級制度與其他公司管理制度的各方面。公司只要存在經濟業務事項,就需要有相應的控制制度給予制約。

3、實際操作方法與建議:內部控制制只要做到三點.①首先要確定公司內部行政領導和各職能部門擁有的職權和相應承擔的責任,以及據以確定他們在外處理經濟業務是所處的地位作用。②要明確每項經濟業務的處理程序和手續。③要明確處理每一項經濟業務的人員之間相互制約方式,相互之間能否形成制約關係。每個人員是否置於他人的監督之下。

總之,財務管理制度是財務管理的規程,公司財務制度編制需從公司的實際出發,結合公司各項業務外理程序;體現成本掛曆內部要求等。

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一、財務要加強對資金、資產、現金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的運用,提高效益

二、銀行賬户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賬户只供本單位經營的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賬户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支、轉賬及變現。

三、銀行賬户的賬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對外泄露。

四、銀行賬户往來應筆筆登記入賬。不準多筆彙總高收,也不準抵支記賬。按月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每筆收支。應作出調節逐筆調節平。

五、根據已獲批准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扣用途,非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託並經總經理批准,不準改變收款單位或人。

六、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報零星日常開支外,其餘投資、工程支出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不得直接兑付現金。

七、領用空白支票必須註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並報總經理批准。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必須放保險櫃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八、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紙條抵作現金。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清。確保庫存現金的賬面月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

餘額與銀行對賬單相符,現金、銀行日記賬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庫存數額相符。

九、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准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後其他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未經總經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十、日常開支。必須有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分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付款。

十一、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接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並對該資金的損失過滯賠償責任。

十二、按照上級主管部門要求,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他財務資料。

十三、幾級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通過資金的籌措活動儘量使合同應付資金的回收率。

十四、配合公司業務部分和工程施工班組對項目工程竣工,財務決算進行監督管理

合同管理

為了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正面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於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存在極重要的意義。各級管理人員、法人委託人級其他相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各相關人員必須相互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談判須有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與相關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四、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對外簽訂合同,除去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託書的法人委託人。法人委託人必須對本企業負責。

五、簽訂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了接對方當時人的情況,如是個人直接不是單位簽訂合同,必須有簽訂人的身份證號碼。

六、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七、合同簽訂應注意事項。

1、部首部分。要注意寫明雙方全稱、簽約時間及地點。

2、正文部分。報管工程的範圍、施工工期、大小、孔數、單價、材質,工程造價,技術資料的交付,材料的供應,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及工程量的確認文件,違約責任,風險承擔。

3、結尾部分。注意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用章,原則為不用公章,嚴禁使用財務章或業務章。註明合同有限期。

八、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的宗旨;絕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胞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

九、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式可能收到的經濟損失。

十、合同簽訂後,既其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及人員都必須本着“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時間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一、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的,一百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並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手續為準。

十二、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門及有關負責人應及時瞭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彙報;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十三、本公司對合同實行二級管理,專業歸口制度,法人委託制度及班組管理制度。

十四、公司總經理總負責,歸口管理部分為財務部副總經理。

十五、公司所有合同均由財務統一登記、編號、經辦人簽名後按審批權限由總經理或其書面授權人簽署。

十六、財務部合同有關部門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具體如下:

1、建立合同檔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賬。

3、填寫“合同情況月報表”。

4、做好單項合同的成本核算。

人員生活費的管理

一、本公司規定每人每天的生活費元的標準,計入工資內,生活費由班組長經主管經理簽字在賬支取該班組生活費,安排班組內專人掌管並計餐數,每月結算餐數級支出生活費相符,領取下月生活費。餘額在下月領取時扣減。

二、夜宵費按加班的時間次數每人按_____元補貼。由二人以上證明人簽字,財務發放到人。不再財務報銷。

差旅費管理制度

結合本公司時間情況,本着既勤儉、節約開支又抱着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需要的原則,制訂本制度。

一、出差旅費分交通費,住宿費及特別費三項;

1、交通費是指:汽車、火車、飛機。

2、膳宿費是指:膳食及住宿。

3、特別費是指:因公支付郵電費或招待費。

二、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明員工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並呈報總經理批准後出差,如因事情緊急而未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至總經理,等返回公司後應立即補辦手續。員工出差報支表的外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單填明單位、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部門審核後呈報總經理批准。

2、出差人憑批准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3、出差人返回後七日內應填寫差旅費報銷單,註明時間出差日期

、起始底單、工作內容、報支項目、金額等,由所屬部門和財務部負責人審核後報總經理批准。由財務部在報銷是對衝銷預支數。

三、差旅費按業務需要分成如下幾個包乾:

1、業務洽談,宿費上限元/月

2、主要負責人在施工所在地宿費元/月

3、其他人員因工作需要宿費元/月

4、主要負責人的生活費標準元/月

5、公司人員出差期間確因工作需要宴請是,須報總經理核准,依票據據實報銷。

設備、機具的管理

根據時間工作需要,公司按每台鑽機配齊所需工具。由庫房管理人員統一登記領取。由班組長簽字統一保管,如因班組管理不善丟失,將從班組每個人工資中扣除。如因損壞須重新購置,必須將損壞後的舊件或工具交倉庫領取新的配件或工具。否則不予報銷。

班組長承包的辦法

為了公司的發展,調整每一個人的積極性,從參與公司的管理特製制定如下辦法:

一、經濟責任承包

1、班長拿基本工資,年薪加純利潤按提成。

2、每班人員工資公司負責基本工資,班組長利潤提成中給予不同崗位及工作技術性好,工作態度好、能吃苦耐勞的工人的獎勵及加薪,所有費用由班組承包人自己負責。班組承包人對工人工資的發放不得低於公司制定的工資標準。年終由承包人造表,公司發到每個人的工資。

二、設備、機具的管理

1、每台設備由公司在設備運行正常時交付給承包人,由承包人定期對設備進行保養、維護、檢查,對設備造作人員進行培訓技術交底,由承包人操作不當,不定期保養、維護,開機前不檢查,對設備的故障沒有預測所造成設備的損壞,所有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2、所有工具及各種器材及公司的一切公司材料,承包人管理部善造成丟失及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三、材料的節約、保管

1、公司負責主材及輔材的供應

①主材的量不得低於每個單位工程的從甲方結算的量度,如不符從承包人工資及提成中扣除。

②輔材:承包人應安排到負責人管理,避免浪費和丟失。

四、質量管理

嚴格按照國家的施工驗收規範和相關的行業規範施工,服從業主及監理的管理,遵守各種規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聽從公司統一調配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規範監理公司的財務行為理順企業內部管理,增強市場競爭的能力,建立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經營機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規定,遵循國家財政部頒佈的《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準則》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安徽省高等級公路工程監理有限公司各監理公司和所有臨時監理機構。

第三條 單位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各項規定,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嚴格執行會計法規制度,保證會計工作依法有序地進行。單位的領導人對本單位會計基礎工作負有領導責任。

第四條 企業領導人領導本單位的會計機構及會計人員執行本《辦法》,並按照本《辦法》中的各項規定,進行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維護和監督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充分發揮會計人員積極性來強化財務管理。

第五條 必須樹立“企業管理以財務管理為中心”的思想,充分認識財務管理滲透和貫穿於企業一切經濟活動之中,更是企業經濟活動的檢查手段,財務管理是一切管理的共同基礎。

第六條 企業法人對國家授予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公司所有財產屬於國有,企業法人對國家授予的經營資金、財產有統一管理、合理調配和依法處置的權利。

第二章 會計核算的體制

第七條 公司為企業法人,是獨立核算的經濟實體,實行經理負責制。公司所屬單位為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在企業法人規範下進行會計核算工作。

第八條 公司內部實行“兩級核算”的制度。即公司(獨立核算單位)、監理代表處(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兩級核算,公司、監理代表處兩級管理的體制。

第九條 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所屬監理代表處實行報賬制。各監理代表處均應設賬實行會計監督,嚴禁搞無賬會計。監理代表處每月必須向公司報賬一次,報賬可採取抽單報賬或匯表報賬,程序和方式由各處自定。

第十條 公司會計核算的任務

第一、全面反映資本金的運用情況;

第二、反映期間費用的發生情況;

第三、反映對外投資其他經營情況;

第四、通過審查、彙總所屬單位會計報表,全面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第五、全面反映企業所得税的繳納和利潤分配情況。

第十一條 公司會計對監理代表處進行單獨核算。

第一、核算監理代表處職工、聘用人員的工資(在冊職工加班工資、夜餐費);

第二、核算監理代表處固定資產和車輛使用費;第三、核算監理代表處的辦公費、通訊費、水電費、差旅費、住宿費、食堂開辦費、伙食補助費、防暑降温費、取暖費、勞動保護費、低物品購置費、會議費、交際應酬費及其他。

公司核算出各代表處的費用成本,為以後的承包制推廣積累經驗。

第三章 財務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 凡企業所屬的各種收入一律進入公司的`合同賬户。凡未按本條規定執行的,要追究負責人責任,除按公司內部合同上交一切費用外,並處以1、5‰的違規罰款,罰款由負責人承擔三分之二,會計負責人承擔三分之一,罰款由公司經財務部直接扣收,不準公費報銷。

第十三條 企業除法人和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託人)有權以對外簽訂具有法律效力文件外,其他任何部門、分公司和個人都無權簽訂類似文件。監理公司的貸款、集資或利用其他方式籌集資金,都必須經公司經財務部門認可,報公司經理批准後方可實施,並以文字為憑,否則一律無效。

第十四條 公司對所屬監理代表處將逐步實行分賬管理,定額承包,定量用款,盈利提獎,虧損自負。公司的負責人及財會人員有權查詢各代表處各期費用的配比核算情況,代表處應該財務公開,不得拒絕。

第十五條 單位任何收入,包括監理服務費結算收入、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固定資產租賃收入和無形資產形成收入和其他各項收入,錢款均應先存入單位銀行,會計部門統一辦理收支,納入會計核算,不準設立“賬外賬”。

第十六條 企業領導人和會計人員必須遵紀守法,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合法、不得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報送虛假的會計報表。領導人和會計人員對會計報表和會計資料負有法律責任。

第四章 固定資產管理

第十七條 監理公司屬國有企業,所有資產均屬國有資本。企業必採取不同形式來保證固定資產的保值增值,把固定資產保值增值納入定期責任目標。固定資產年限折舊法提取折舊,折舊資金全部留存,作為更新、保值專用資金;公司總體負責增值任務,增值資金人由部合同體現。

第十八條 企業固定資產要建立台賬制度。公司建立固定資產總分類賬,賬實相符,定期清點。

第十九條 凡經公司批准報廢、毀損、遺失、出售的固定資產,公司負責人通知經營財務部銷賬。

第二十條 企業無形資產(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屬企業資產範圍,必須有價使用,納入會計核算之中。公司無形資產使用權屬企業法人,其它人無權轉讓。任何贈予、無價轉借和盜用均屬侵公行為,企業法人予以追究,必要時訴諸法律保護企業權益。

第五章 納税

第二十一條 國家税收是國家法令規定的制度,屬上層建築,它是國家強化的意志和政策,納税人必須無條件執行。

第六章 會計監督

第二十二條 企業經財部、會計人員對本單位實行會計監督。

第二十三條 企業實行內部審計制度。公司原則上每壹年對公司經財部和監理代表財務收支進行一次正常審計。

第七章 會計人員職責與權限

第二十四條 會計人員必須認真執行《會計法》和其他各項財經制度,各級領導要積極支持會計人員依法辦事。會計人員必須注重自身職業道德修養,要有敬業精神,廉潔奉公,不得利用職權在工作中無故刁難和泄私憤,要樹立嚴以律已、寬以待人的工作作風。

第二十五條 會計人員必須認真執行《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會計基礎工作規範》,規範企業財務行為,統一會計核算制度,執行企業《財務管理辦法》,保證會計信息質量。

第二十六條 按照國家財務制度和企業各項規定,認真編制並嚴格執行財務計劃和預算,分清資金渠道,管好用好各項資金。加強內控制度,嚴格執行管錢和管賬要分開,銀行印鑑保管要分開,制證和付款要分開。

第二十七條 經財部有權要求本單位有關部門、人員認真執行計劃、合同、預算、協議和其他有效文件;有權監督、檢查本單位有關部門的財務收支、資金使用和財產保管、收發、計量、檢驗等情況,並有權要求更正。

第八章 會計報表

第二十八條 會計報表是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總結性文件,單位具有法律保證性。會計報表格式及填報內容參照國家有關會計制度進行印製。

第二十九條 會計報表分月報、年度決算報表。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辦法》各項規定如與國家或上級規定內容有牴觸的,按國家或上級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 國家或上級對財務制度有變更或修訂的,由公司統一修訂。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4

一、庫存現金管理

1、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

2、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日結,保證現金的安全。現金遇有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單位領導,並要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3、不準用“白條”入賬。

4、不準私人挪用、佔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1萬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公司汽車前往。

6、現金出納人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不得借給他人。

7、現金出納人員要妥善保管金庫內存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8、現金出納人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户銀行和本單位領導的檢查監督。

9、出納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上述各條規定。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賬户和輔助賬户的開户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2、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3、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人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存。

4、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採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賬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兑匯票、委託收款(僅限於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賬。

6、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户賬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賬,出納人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賬與銀行對賬單逐筆進行核對。於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餘額調節明細表。

7、銀行出納人員對銀行調節明細表所記載的'賬項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對出現的差錯通知責任人進行更正,對未達賬項要及時予以清理。造成的賬賬不一致,應儘快解決。

8、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鑑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人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三、往來賬款管理

1、應收賬款的管理:公司各銷售部門根據形成收入的確定標準及時開據發貨票後,由財務部作好賬務處理,編制會計記賬憑證,登記有關收入和與客户應收賬款往來的會計賬簿,同時要定期與銷售部門進行核對,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2、其他應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形成的出差借款、採購借款、各部門備用金應於業務發生後及時報銷,每年12月中旬進行清理。各部門備用金於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進行還舊借新。

3、應付賬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採購形成的應付票據應及時進行賬務處理,登記相應的賬簿,定期與相關部門對賬,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四、內部牽制

1、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鑑分管制度。

2、非出納人員不得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款業務。

3、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每季抽查一次。

4、現金出納人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説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並嚴守公司祕密。

第二章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範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記賬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複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賬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賬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複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複核。

第九條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賬務內容採用定期對會計賬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賬證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

第十條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燬。

第十一條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並據此入賬。

第十三條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准,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並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加強應付賬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餘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處理。

第十七條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流動資產管理

第十八條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佈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賬的賬面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賬户及其他賬户的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賬户印籤實行分管、並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賬户印籤。

第二十一條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户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賬工作,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並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應收賬款的管理:對應收賬款,每季末做一次賬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並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賬。

第二十三條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户分頁記賬,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範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並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範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賬、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6

為了規範公司財務管理,加強財務控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內部財會管理體制,財務部是公司獨立的財務會計機構,在總經理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1、執行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主持編制公司的.財務計劃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考核經營成果,對總經理負責並報告工作。

2、參與各種計劃審定和重要經濟合同審查,檢查計劃、經濟合同的執行情況,考核投資效果。財務人員實行責任制,加強工作考核,不斷提高工作效率。控制和降低公司的成本費用,審核監督資金的動用及經營效益,按月、季、年度編制各種財務報告,向總經理、董事會提交財務分析報告;定期分析預算執行情況,並及時向公司領導反饋。

3、籌劃資金,負責公司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核、報批和銀行借、還款工作,協調相關方面關係。負責編制會計報表,主持清查財產;執行財經法令、制度、決定,堅持原則,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帳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4、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並及時向上級財務部門報告。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潔,按期報帳。

5、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司印鑑、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監交。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計劃帳務部經理進行監交;計劃財務部經理的交接,由總經理進行監交。

6、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關於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財產清查等事項的規定。採用《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基建業務有關會計處理》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並按有關的規定辦理會計事務。公司採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後各期必須一致,非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7、公司股東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各方交付的出資額,應由註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後,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8、本制度經經理辦公會批准後執行,並報財税機關備案。如遇國家相關制度修改變更,本制度與其相牴觸的,按國家相關制度執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7

為規範公司財務管理,加強財務控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部,是處理財務事項的規範標準。

第一章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內部財務管理體制,計劃財務部是公司獨立的財務會計機構。在總經理及總會計師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一、總會計師協助總經理管理好整個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1、執行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主持編制公司的財務計劃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指導各項財務活動,考核經營成果,對總經理負責並報告工作;在建設期內,根據公司基建要求,計劃目標和預算方案,組織建設項目的經濟核算,督促和檢查公司各項財務指標的落實情況。

2、負責公司的資金融通和調拔決策工作,經總經理或董事會簽署後執行。

3、參與各種計劃審定和重要經濟合同審查,檢查計劃、經濟合同的執行情況,考核投資效果。

4、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加強工作考核,不斷提高工作效率。

二、計劃財務部在總經理和總會計師領導下主持公司的財務工作,主要職責是:

1、執行總經理有關財務工作的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成本費用,審核監督資金的動用及經營效益,按月、季、年度編制各種財務報告,向總經理、投資人提交財務分析報告。

2、定期分析預算執行情況,並及時向公司領導反饋。

3、籌劃資金,負責公司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核、報批和銀行借、還款工作,協調相關方面關係。

4、負責編制會計報表,主持清查財產。

5、執行財經法令、制度、決定,堅持原則,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

6、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報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的開支。

三、投資人及公司其他員工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 ( )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支持原則,照章辦事。對於違反財經法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並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

四、公司領導必須切實保障財會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公司支持財務人員堅持原則,按財務制度辦事。嚴禁任何人對敢於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公司對敢於支持原則的財會人員予以表揚或獎勵。

五、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即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報表、賬目、款項、公司印鑑、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監交。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計劃總經理和辦公室主任進行監交。

第二章會計政策與報表體系

一、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關於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賬簿、財產清查等事項的規定。採用《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基建業務有關會計處理辦法》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並按有關的規定辦理會計事務。記賬方法採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採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位幣。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為一個會計制度。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或水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公司採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後各期必須一致,非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二、公司收益與費用實行統一核算,對同一時期的各項收入及與其相關聯成本、費用都必須在同一時期內反映,如應付工資、應提折舊等均按規定時間進行,不應提前或延後。

三、公司對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的原則,公司股東應該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各方交付的出資額,應由註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後,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四、固定資產管理,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和其它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的,並且使用年限超過兩年的,作為固定資產。

(一)分類:

1、公路及構築物:包括路基(土方和石方)、路面、橋樑(跨線橋和跨河橋)、涵洞、隧道、防護工程等。、安全設施:包括標誌、標線、護欄、護網、燈杆、燈具配電控制櫃等。

3、通訊設施:包括外場設備、業務電話系統、指令電話系統、緊急電話系統、電纜光纜外線路系統等。

4、監控設施:包括清掃車、壓路機、灑水車、攤鋪機、路緣機等。

7、車輛:包括巡邏車、生活用車、拖車、工程搶險車等。

8、房屋及建築物:包括服務區房屋、收費站房屋、管理控制中心房屋、道班房、車庫、油庫等。

9、電子設備:包括複印機、打字機、計算機、攝像機、錄音設備等。

10、其他。

(二)公司下列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公路及構築物,安全、通訊、監控、收費、機械設施、車輛、房屋及建築物,儀器儀表,非生產用設備及器具,融資租和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季節性停用和修理停用的固定資產,下列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房屋及建築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資產;以經營租憑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和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破產、關停企業的固定資產以及以前已經估價單獨入賬的土地等。

(三)公司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採用平均年限法,不計留殘值。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類別折舊年限

A、公路及構築物

1、路基、橋樑、隧道25年

2、排水及擋防構造物10年

3、水泥混凝土路面20年

B、安全設施

1、防護欄10年

2、道路照明設施5年

3、標誌標線5年

4、其他安全設施10年

C、通訊設施

1、通信線路10年

2、電源設備6年

3、通信設備5年

4、其他通訊設施5年

D、監控設施5年

E、收費設施5年

F、機械設備10年

G、車輛5年

H、房屋及建築物

1、房屋30年

2、建築物20年

I、電子設備5年

J、其他5年

(四)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准後,於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五)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及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並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核算。

五、壞賬損失

1、壞賬的確認標準

(1)債務人破產或死亡,以其破產財產或遺產清償後仍無法收回的貨款;

(2)債務人逾期未履行其償債義務,且有明顯特徵表明無法收回的貨款。

2、壞賬的核算方法本公司採用備抵法核算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的.壞賬損失。實際發生壞賬時,將確認為壞賬的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衝減壞賬準備。

3、壞賬準備的計提方法和計提比例壞賬準備按年未應收賬款、其他應收賬款的5%計提。本公司對有確鑿證據表明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如債務單位已撤消、破產、資不抵債、現金流量嚴重不足等,經董事會批准為壞賬損失,沖銷提取的壞賬準備。

六、公司主要的會計報表有如下幾種:

1、資產負債表(年、季、月)

2、利潤表(年、季、月)

3、現金流量表(年度)

4、基建工程明細表(年度)

5、基建投資情況表(年度)

6、基建借款情況表(年度)

7、利潤分配表(年度)

8、成本明細表(年度)

9、其他業務收支明細表(年度)

第三章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計劃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一、銀行賬户管理

(一)銀行賬户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賬户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幾賬户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銀行賬户的賬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二)銀行賬户印鑑的使用實行分管並用制。即:法人章由出納保管,財務章由財務部會計保管,不準收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鑑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託他人代管。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櫃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章。

(三)銀行賬户往來應逐筆登記入賬,不準多筆彙總記賬,也不準以收頂支記賬。按月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表逐筆調節平衡。

二、現金管理

(一)庫存現金不得超過2000元,超過部分當天下午存入銀行。禁止坐支現金。一切現金往來,必須收付有憑據,嚴禁口説為憑。嚴禁將公款存入私人賬户,違者按貪污論處。除1000元以下零星開支外可採用現金支付外,其餘結算均應通過銀行結算。如特殊情況,需用現金由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批准,並經財務部同意後,方可支付現金。

(二)現金日記賬必須用固定一本賬,嚴禁使用兩本賬或賬外有賬。會計每月終要會同出納員盤點現金庫存一次,保證鈔賬相符。盤點表應隨同會計報表一起上報。

三、支付報銷制度財會人員辦理電匯、票匯(含自帶票匯)、轉賬及現金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及相關單證應附入付款憑證記賬備查。付款審批單由項目經辦人負責辦理報批,並按規定向財務部門提供合法的憑證,要求發票正規,客户名稱填寫本公司全稱,大、小寫金額相符,日期清晰,並整齊的粘貼於公司統一印發的原始憑證粘貼單上,寫明日期、項目、金額,單據張數要大寫,由賬務部門按有關規定進行審核:經要關部門負責人審核,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後,財務部按有關規定辦理報銷和支付手續。

(一)、財務報銷票證的規定

1、財務報銷必須是合法,有效的發票或收據,白條一律不予報銷。特殊情況,購買貨物金額較小,不能取得合法,有效的發票或單據,由經辦人寫出緣由,報公司總經理批准,方可報銷。

2、所有發票或收據的報銷,必須業務內容完整,金額計算正確,大小寫相符,字跡清晰可認,簽章齊全,合法,有效,彙總發票或單據還須附有清單。

3、支付建築工程及安裝、調試設備工程的發票,必須是合法,合規建築安裝工程發票,建築安裝工程發票入賬,還必須附有建築工程,設備安裝工程合同等否則不予報銷或結算。

(二)、審批程序。

1、辦公物資(包括文具、紙張等方案用品,辦公桌椅、檔案櫃等傢俱器具,電話機、傳真機、計算機、打印機等辦公機具設備,電扇、空調等家電設備)的購置應遵叢“保證供應、方便工作、節省開支”的原則,由辦公室統籌計劃,編制“採購計劃”,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後實施採購,同時“採購計劃”報財務部一份,由財部負責採購資金的準備。採購員在實施採購業務時,應充分了解所購物次的品名、規格、質量要求及其他特別要求,要做到貨比三家,保證物美價廉,採購後要收辦公室主任驗收確認,並將相關憑證由財務總審核後,報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報銷。

2、差旅費的報銷標準依據“差旅費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出差人員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經財務部門審核,部門負責人確認,報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簽字報銷。

3、通訊費固定辦公電話費用由銀行劃轉,經財務部審核報銷。移動電話費憑據在限額內據實報銷。

4、車輛維修、使用費由辦公室根據《公司車輛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進行審核簽字,由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簽字報銷,所有罰款一律不予報銷。

5、購買支票,匯票憑證,支付匯費及其他財務費用,由財務部審核報銷。

6、職工教育費,職工在不影響工作並經領導同意的前提下接受相關教育發生的費用,在完成舉辦單位規定的課程,並取得相應證書後,憑有關證書,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報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報銷。

7、工資福利費用由人力資源總和辦公室審核,報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後予以開支。

8、以上未包括的其他費用開支,經辦公室主任審核,報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報銷。

9、工程支出工程性支出,由相關部門按工作安排和工程進度情況,提出用款計劃,並報董事長或總經理批准,申請支付時,經辦人根據業經批准的計劃,填寫“工程付款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報主管副總簽署意見,並報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後,將有關憑據交財務總,由財務負責人根據合同約定,計劃安排,視資金情況安排付款。根據已獲批准簽訂的合同付款的,應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遲付,也不準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現正式委託,也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三)暫借款管理因工作需要暫借現金或限額支票,由借款人按規定在(借款單)上填列借款人姓名、所屬部門、借款用途、借款日期及預計報賬日期,借限額支票還需填寫對方單位、開户行及賬號,經部門負責人確認並報董事長或總經理批准後支付,借款人應在事項完成後及時報賬。

(四)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並及時向上級請求處理,否則按違章論處並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並及時向上級請求處理。

第四章税收及利潤分配

一、公司依法向國家繳納税金,不準偷税漏税。

二、税後利潤的分配按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五章會計憑證和檔案保管

一、會計憑證必須內容真實,手續完備,數字準確,不得塗改、挖補,如事後發現差錯,也必須由經辦人負責劃雙紅線並蓋章進行更正。

二、會計檔案必須按月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不得丟失,至少保存15年,採用電子計算機記賬的,機器儲存和輸出的會計記錄視同會計賬簿,應專人負責妥善保管,至少15年。

三、會計檔案保存期滿需銷燬時,應抄具清單,報總經理、董事會、主管部門和和税務機關同意後,才能銷燬。

第六章附則

一、本制度經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二、如遇國家相關制度修改變更,本制度與其相低觸的,按國家相關制度執行。

三、本制度由公司財務總負責解釋。

雲南比資福機電設備有限公司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江西省水利投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水投房地產公司)財務管理和會計監督,規範財務行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等有關法規、政策、制度,在水投生態集團財務制度指導下,結合水投房地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水投房地產公司及其所屬項目部。

第三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及其所屬項目部應加強內部財務管理,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努力降低成本費用,及時、準確、真實地核算生產經營成果,確保公司財產的安全完整,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

第四條水投房地產公司的財務部門和財務人員必須接受水投生態集團公司總部的財務管理和監督,發生的經濟業務,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要求,建立必備的會計賬冊,建立必備的會計賬冊,合理、準確地進行會計核算,如實編制會計報表,同時加強資金管理,注意控制和防範財務風險。

第二章財務機構及人員管理

第五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必須設立獨立會計機構,制定管理制度,配備合格會計人員,及時、準確、真實地核算公司的各項經濟業務,並實行有效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

第六條水投房地產公司財務部是水投房地產公司財務會計職能部門,主要職責為: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3、負責組織指導所屬項目部編制財務計劃和預算,彙總編制水投房地產公司財務計劃和財務預算。

4、負責監控預算的執行情況,監督和考核所屬項目部預算執行,並定期形成分析報告。

5、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同時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6、總經理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對本公司的一切經濟活動負責。領導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和其他人員認真執行財會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審核重大財務事項,接受財政、税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七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必須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非獨立核算所屬項目部財務應貫徹執行國家的財務會計政策法規,執行水投房地產公司的有關規定,接受水投生態集團公司的財務監督。第八條水投房地產公司的財務部門必須建立和完善公司內部相關管理制度。出納員、記帳人員、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應分工明確,做到相互分離、相互監督、相互制約。重大投資、資產處置、資金調度和其他重要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和執行,以及互相監督制約的程序要合理、明確和完善。

第九條水投房地產公司的財會人員要有國家規定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符合所在單位對學歷和專業技術職稱的任職要求。

第十條財會人員在工作中貫徹“工作有效率,核算要精準,管理上水平”的指導思想。財會人員應當熟悉所在單位的經營情況,真實、客觀地反映本單位經濟業務事項,提出合理化建議,做好領導參謀。

第十一條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並及時向領導報告。公司支持財務人員堅持原則,按財務制度辦事。嚴禁任何人對敢於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公司對敢於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予以表揚或獎勵。

第三章財務預算管理

第十三條財務預算是一個綜合性的財務計劃,通過對各種財務及非財務資源進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組織和協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完成既定的經營目標。

第十四條水投房地產公司財物實行預算管理,所屬項目部的財務預算應圍繞水投房地產公司年度經營預算開展。

第十五條編制公司財務預算,按照“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彙總”的程序進行。按照下達目標、編制上報、審查平衡、審議批准、下達執行等編制程序進行編制,並制定詳細的財務預算編制政策。

第十六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必須建立財務預算報告制度,並按季度上報江西省水投生態資源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審核批准。

第四章資金管理

第十七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對及所屬項目部的資金實行集中管理,統一調度。

第十八條水投房地產公司財務部為資金集中管理的執行機構,負責辦理公司及所屬項目部資金管理工作,對所屬項目部的資金管理進行監督,確保資金安全。所屬項目部財務部門作為資金集中管理的配合執行機構,在水投房地產公司財務部的指導下,具體負責辦理本公司的資金結算和資金管理工作。第十九條配合江西省水投生態資源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建立統一的跨銀行的資金集中結算平台,與銀行網銀系統對接。

第二十條水投房地產公司編制資金使用計劃報江西省水投生態資源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審批生效。

第二十一條按照國家關於基本建設資金管理有關辦法,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門的資金實行專户管理、專門核算。

第二十二條水投房地產公司開設銀行賬户須經江西省水投生態資源開發集團有限公司批准,不得私自開設賬户;原已開設的銀行賬户報江西省水投生態資源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納入銀行網銀系統進行集中統一管理。

第二十三條支票由出納員保管。出納員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

第二十四條公司可以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1。職員工資、津貼、獎金;2個人勞務報酬;3預支出差人員的差旅費;

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結算起點定為2000元;5總經理批准的.其他開支。

除上述內容外,財務人員支付款項,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准後支付現金。公司購買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應採取轉帳結算方式。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現金借款單》,辦理相關籤批手續後,由出納付款。超過還款期限(一年)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第二十五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收支情況。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二十六條監督檢查:

1、水投房地產公司為資金的控制監督部門,對資金收入、支出的合理性、合法性進行控制、監督,嚴禁資金體外循環、坐收坐支和公款私存等現象。

2、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要定期或不定期對資金業務進行自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第五章固定資產管理

第二十七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電子設備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也應作為固定資產。

第二十八條固定資產由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的職能管理部門進行實物管理,財務部門負責對固定資產進行核算。

第二十九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固定資產應設立台帳和固定資產卡片,做到一物一卡,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清查(至少半年清查一次),確保固定資產安全完整。

第三十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原則上按照江西省水投生態資源開發集團有限公司採用統一方法核算固定資產折舊。固定資產折舊採用平均年限法,殘值率為5%。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

各類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5—30年;

(二)船舶、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俱等,為5年;

(四)船舶以外的運輸工具,為5—8年;

(五)電子及其他設備,為5年。

第三十一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財務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管理,根據固定資產實物的增減(購置、報廢、盤盈、盤虧、毀損等)及時按有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二條固定資產應進行日常維護、保養以及修理,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對固定資產的維護和管理應建立崗位責任制度,落實到人。因保管不善造成損失和毀壞的,應及時查明原因,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六章費用管理

第三十四條費用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一定會計期間會計主體經濟利益的減少是損益表要素之一。

第三十五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費用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利息支出。指公司以負債形式為經營活動籌集的各類資金,按國家規定利率提取的應付利息。

2、固定資產折舊。指公司按國家規定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

3、業務招待費。指公司為業務經營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業務交際費用。業務招待費按《企業所得税法》規定抵扣範圍內掌握使用。

4、業務宣傳費。指公司開展業務宣傳活動所支付的費用。

5、各種準備金。公司的準備金包括壞賬準備金和各項資產減值準備金。

6、管理費。指公司行政管理部門為開展投資業務及經營管理活動所發生的各項費用。主要包括職工工資、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費、勞動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差旅費、董事會會費、諮詢費、税金等。第三十六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的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委託貸款手續費,一律據實列支,不得預提;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一次支付、分期攤銷的待攤費用,應分期攤入成本費用。分攤期限一般不超過1年。

第三十七條嚴格劃分費用開支界限,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列入費用的不在費用中開支。

第三十八條除工資及各種補貼外,其它費用一律憑賬單和發票報銷。凡不符合財務規定的票據不得作為報銷憑證。丟失單據的,原則上不予報銷。

第七章財務報告制度

第三十九條財務報告是指公司對外對內提供的反映企業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的文件。

第四十條財務報告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財務報告。

(一)年度、半年度財務報告應當包括:

1、財務報表;

2、財務報表附註;

3、財務情況説明書。年度、半年度財務報表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權益變動表。

(二)季度、月度財務報告至少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

第四十一條水投房地產公司按規定編制合併會計報表,以控制為基礎確定合併財務報表的合併範圍。

第四十二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以母公司和納入合併範圍的項目部個別的財務報表以及其他有關資料為依據,合併各項目數額編制,並要求:

1、對項目部的長期投資必須採用權益法核算;

2、採用的會計政策,應與水投房地產公司保持一致,如不一致,按水投房地產公司會計政策調整報表。

第四十三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應當依照本辦法和《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對會計報表中各項會計要素進行合理的確認和計量,不得隨意改變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標準。

第四十四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應當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的財務報表格式和內容,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會計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財務報表,做到內容完整、數字真實、計算準確,不得漏報或者任意取捨。

第四十五條財務報表應依次編寫頁碼,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司章,並由單位負責人、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及編報人簽名。財務報表均應及時留檔,未經審批及公開披露,不得泄露給任何機關團體或個人。

第八章財務檔案管理

第四十六條財務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資料和財務計劃、財務決策等財務信息資料。

第四十七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每年形成的財務檔案,都應由財務部門相應人員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或裝訂成冊,交專人負責保管。第四十八條財務檔案必須科學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禁燬損和泄密。第四十九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保存的財務檔案原則上不得借給外單位使用。如有特殊需要,需經相關領導批准。

第五十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財務檔案保管期限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財務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燬的,由財務部門提出銷燬意見,編制財務檔案銷燬清冊,經相關領導批准後,由財務部門和辦公室共同派員監銷,銷燬後相關人員在銷燬清單上簽名蓋章,並將銷燬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對其中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保管到結清債權債務為止。

第九章操作流程

第五十一條財務審批報銷流程經理按照審批權限負責公司各項支出的最終審批;財務部負責根據公司資金及預算情況及對公司各項支出票據的有效性、支出是否為預算內資金進行審核及支付。審批權限:公司各項支出審批採用分級授權制。具體審批權限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特殊授權,具體按授權文件執行。各部門進行各項費用支出時需先進行書面申請,申請時應明確説明支出的原因、目的、使用時間及支出數額(具體數額無法確定的,應寫明限額)等主要內容。各部門在計劃內臨時性零星費用,如業務招待費、辦公費等支出可不進行書面申請,但必須在費用發生前以口頭方式向有審批權限的上級領導請示,經同意支出後,應在一週內辦理完畢報銷手續。經辦人按照發生業務內容填寫《費用報銷單》或《借款單》、《付款申請單》,同時附有符合財務制度的原始發票、收據、合同付款審批單、預算表、申請報告等附件。經辦人填寫申請報告或《費用報銷單》時應明確填寫付款時間、部門、事由、經辦人及支出金額的大小寫等主要內容,並在發票背面簽名。各級審批人員在審核時,應對票據上的書寫與公章是否清楚明晰,項目填寫是否齊全,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發票內容是否符合實際情況,後附的單據是否符合財務規定進行審核。財務部在執行報銷手續時,應對票據是否符合財務制度、審批手續是否完備進行審查,經審查後,對完全符合規定的,給予報銷,不符合規定的,應告知經辦部門重新補齊票據或補辦手續,否則財務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對符合規定要求的《費用報銷單》由財務部經理複核後,由部門主管領導按照審批權限逐級進行審批。各部門依據逐級審批後的《借款單》或《付款申請單》,到財務部出納處辦理支票或現金領用手續。各部門申請報銷的,按照規定的審批權限逐級進行審批後到財務部出納處辦理支票或現金領用手續。單據所載內容必須是與出票單位經營範圍一致(委託税務機關所開的發票除外);單據所載金額必須大小寫一致,金額正確,不得塗改;付款單位、經辦人、開票人、項目等內容必須填寫齊全;不同時具備上述條件的單據為不合法的單據,不予報銷。報銷人(經辦人)應按照規定用途使用報銷憑證。報銷憑證填制的基本規範

1、必須用黑色、藍色碳素筆或鋼筆填寫;

2、有關審批、登記、審核人員簽字必須齊全;

3、報銷人(經辦人)、審批簽字人應屬全名且書寫可辨認;

4、填寫必須工整,金額不得塗改,小寫使用阿拉伯數字,即“1、2、3、4、5、6、7、8、9、0”,在數字前面加幣種符號,如為人民幣為“ ”,美元為“$”。大寫按照人民幣相應的漢字表示,即“零、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萬、億、元、角、分”等,並在最大金額位數前空白處加滿“零”或“”封口。如為外幣,應加上相應的“美元”、“歐元”等貨幣名稱。

報銷憑證附件數以原始單據的自然張數為準,凡與報銷憑證中經濟業務記錄有關的每一張單據,都應作為報銷憑證附件。但報銷停車費、差旅車票等零散票券,可以粘貼在一張紙(票據粘貼單)上,作為一張附件,並在此註名張數。每張附件後報銷人必須簽名且註明日期。票據粘貼應整齊有序報銷人(經辦人)將所有單據錯開粘貼在與報銷憑證規格相等的另一張紙(票據粘貼單)上,並在左方留出兩釐米的裝訂線,如單據張數多,可使用數張紙(票據粘貼單)粘貼;報銷人(經辦人)將粘貼後的原始單據與填制好的報銷憑證粘貼在一起。對於填制不規範、不齊全的報銷憑證以及未按照規定用途使用的報銷憑證,計財部有權要求報銷人(經辦人)重新填制。所有報銷的費用應在業務發生完畢後及時辦理報銷手續。

第五十二條出差管理流程明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各級員工因公出差的報銷標準,簡化報銷手續及流程,控制差旅費用,嚴格執行財務監督。本流程適用於公司經理以下在職員工出差費用的報銷管理。經理負責公司人員出差申請的審批和出差費用報銷的審批。人力資源部負責出差人員的審批手續及考勤備案。財務部負責對出差員工的差旅費標準進行復核,並對借款、出差票據進行核銷。因工作需到外地出差人員,在出差前,應進行書面申請,填報《員工出差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經理審批同意後,由人力資源部進行考勤備案。在《員工出差申請表》中應填寫清楚如下事項:出差人姓名、出差事由、出差時間及天數、出差地點及路線、分項預算及預計總額等。對超出差旅費標準的,應在《員工出差申請表》的備註欄進行特別説明,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同意後,方可按高標準予以報銷,否則多發生的費用由本人自行負擔。出差人員的主管領導對出差人員的出差費用標準及天數進行審核。出差人員將審批備案後《員工出差申請表》做為附件,填寫《借款單》,經逐級籤批,持籤批後的《借款單》在財務部辦理出差備用金借款手續。員工返程後,應向人力資源部進行銷假。員工返程後,應以書面形式向分管領導提交出差/考察報告。差旅費包含:出差期間發生的各種交通費、訂票費、住宿費、辦公費(如郵寄費、傳真費、複印費、電話費、行李託運費等)。住宿費、交通費等未超標準的實報實銷,超標準部分自行負擔。因工作需要需延長在外地出差天數以致增加差旅費的,應提前申請增加費用經上級核准,返回後追加審批報銷。凡未提前申請且未經批准同意的,增加部分費用由出差人員自行負擔。對於按照公司規定享有通訊費用補貼的員工,在出差期間因正常工作需要發生的移動電話費用金額較大,且其當月通訊費用補貼不足以彌補其正常實際發生的費用時,可以附上通話記錄、話費清單等經批准後予以據實核銷。對於不享有通訊費用補貼的公司員工,在出差期間因正常工作需要發生的電話費用,可以憑通話記錄、話費清單等經批准後予以據實核銷。出差人員出差返回後,及時向主管領導提交出差報告,審核通過後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將所有票據粘貼整齊後,逐級進行核銷(參照《財務審批報銷管理流程》執行)。出差報告審核不通過的,出差費用由出差人員自行承擔。

第十章附則

第五十三條制度修改和解釋權歸水投房地產公司。

第五十四條本制度與國家有關法律、政策相牴觸的,按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執行。

第五十五條本制度經公司經理批准,報江西省水投生態資源開發集團有限公司財務部後實施。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財務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中心環節,為管理好企業的各項資產,正確核算企業收入、成本、利潤,保證各項核算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將公司的各項成本、資金管理規範化、制度化,按照國家現行有關財政管理制度,經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項目單位、公司內部實行獨立核算的部門及科室。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有:

1、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2、貨幣管理制度;

3、成本資金管理制度;

4、收入管理制度;

5、各項資金管理制度。

第二章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第一節總則

第四條固定資產是企業從事生產的主要勞動手段,是企業發展壯大的基礎,管理好固定資產,充分發揮其生產能力,對促進企業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和規模的壯大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對確保公司固定資產的安全與完整,規範企業固定資產的管理,根據本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五條固定資產應具備的條件:

1、使用期限超過一年以上;

2、單價價值在5000元以上;

3、能獨立發揮其作用;

不符合以上條件的,作為低值易耗品或週轉材料管理。

第六條公司固定資產由公司財務科負責統計,由行政部具體負責管理。

第七條行政部具體保證公司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並具有良好的技術狀況,以便更好的為生產技術服務。

第八條納入公司固定資產的項目及下屬單位的資產,由各項目、下屬單位具體負責保管和使用,並具有良好的技術狀況,為公司發展

第九條固定資產必須設置數量明細登記簿,固定資產使用情況登記卡,記載必須保持其連續性、真實性和完整性。

第十條固定資產每年置點一次,造冊上報,差額必須及時清查、核算。

第二節固定資產的分類

第十一條辦公用房、營業用房、庫房、其他房產、交通工具、通訊設備、由公司行政部負責管理。

第十二條租賃、承包、出租的固定資產實行有償使用的原則,由使用人進行日常管理,按雙方簽訂的協議條款執行,費用協商解決。

第三節固定資產的折舊

第十三條根據本企業的特點,對施工機具實行單項折舊。為適應建築市的變化,加速施工設備的技術裝備含量及更新改造,對施工機具實行雙倍餘額遞減折舊的辦法。

第十四條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按照國家或地方有關財務管理政策執行。

第四節固定資產的增加

第十五條由公司或使用單位提出成本報告。並對新增固定資產投入價值和新增加的收益

第十六條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新增固定資產由:

1、10萬元以內由公司經理辦公會議決定;

2、10萬元以上由公司董事會決定。

第十七條使用部門必須經公司決定,下達新增固定資產通知書後,方可實施購置,購置固定資產由公司指定專人負責驗收質量和性能是否符合標準,並將技術資料存檔備查,經驗明資產管理人,單位負責人簽字後方可付款。

第十八條計價入賬,按財務制度規定的計價方法入帳。

第十九條進行固定資產編號,記入台帳。

第五節固定資產的維修

第二十條固定資產必須建立技術登記卡,保持其連續性完整性,一旦發生維修,必須要求進行登記。

第二十一條公司管理系統所用的固定資產經使用部門申請,由公司總務提請批准後,由公司出資維修。

第二十二條已承包經營,出租房屋、施工機具按協議由資產管理人督促維修,費用按承包合同規定辦理。

第六節固定資產報廢的管理

第二十三條由使用單位提出局面報告,説明原因,報送公司質檢科認定後,經公司經理辦公會議批准後作報廢處理。

第二十四條經決定報廢的固定資產由資產管理人驗收後予以處理。

第二十五條報廢資產的處理殘值收入應由資產管理人負責上交公司財務科。

第三章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第一節總則

第二十六條貨幣資金是企業各項資產中最具有流動性的資產,如果管理不善,也最容易給企業造成損失。為加強貨幣資金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防止意外事件或損失的發生,制訂本制度。

第二節現金管理

一、現金的收入

第二十七條公司一切現金收入應由兩個經辦人員分工負責辦理,並由業務部門或會計填制發票或收款收據,出納據此收款並在發票或收據收款人處簽字,會計人員據此記賬,從而確保發票收款和入賬金額的一致性。

第二十八條一切現金收入均應開具發票或收據給交款人,做到有賬可查,職責清楚。

第二十九條庫存現金應控制在核定的`庫存金額內,超過限額的應當天送存銀行,防止盜竊丟失。按照公司具體情況,庫存限額控制在10000元以內。

第三十條一切現金收入均應當天入賬。出納人員應做到日清日結,不應以白條抵庫,保證實際庫存現金與現金

二、現金的支出

第三十一條公司的所有資金支出均應符合國務院頒發的《現金管理條例》規定範圍。公司現金支出應適用於下列幾項:

1、職工工資、津貼;

2、個人勞務報酬;

3、各種資產;

4、各種勞保、福利費用;

5、出差人員差旅費用;

6、其他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不屬於上述範圍的各項支付,一律通過銀行轉賬支付。

第三十二條按照有關規定,每一筆現金支付業務都必須由經辦人簽字證明,主管

第三十三條對特殊情況下的個人借支款項,必須由借款人出具主管

第三節銀行存款管理

第三十四條為保證企業貨幣資金的安全,避免經濟損失,按照國家《銀行結算辦法》規定,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三十五條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銀行結算辦法》的各項規定,遵守結算紀律,不準出租、出借銀行賬户,不準簽發空頭支票和過期支票。

第三十六條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結算辦法,對不同的付款業務,應按照有關規定選用恰當的結算辦法。

第三十七條銀行結算憑證由出納員負責購買、保管、簽發。並設登記簿,對作廢的憑證要及時報請處理。

第三十八條不得將空白支票借給他人

第三十九條對需要簽發的結算憑證,應具備原始憑證,經辦人簽字證明,第四十條銀行明細賬必須按規定逐步登記,每月5日前應將銀行對賬單取回進行核定,做到賬賬相符,賬款相符。

第四十一條堅持印鑑與空白結算憑證分別保管的原則和管錢不管賬的原則。印鑑和結算空白憑證應設專人分別管理,明確責任,各負其責,確保企業各項資金安全。若有不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或移送司法機關。

第四章成本管理制度

第四十二條為了正確核算企業的成本費用,準確真實的體現企業的經營成果,根據國家的有關制度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四十三條公司實行兩級成本核算制,公司會計負責公司的成本管理及核算,項目單位會計負責本項目的成本管理與核算。項目會計每月按時向公司會計彙報工作。

第四十四條成本管理與核算制必須按照國家財務制度的規定,嚴格劃分成本與其他費用支出的界限,按照成本開支的範圍核算公司及項目的成本。

第四十五條按照財務制度規定的行業成本開支範圍,正確核算公司及項目成本,成本費用必須真實足額,不得弄虛作假。違反規定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警告和適當的經濟處罰。

第五章收入管理制度

第四十六條為保證公司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各項費用的足額及時收繳,保證各項目單位能按合同約定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根據有關規定和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四十七條由公司簽約的對外合同價款及項目單位在生產經營中按合同約定增加的款項,必須通過銀行轉入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户,嚴禁各項目向建設單位收取現金,或轉入公司以外的其他銀行賬户。

第四十八條除合同約定的由建設單位

第四十九條公司嚴格按照專款專用的原則,除按,內部承包合同比例逐筆扣繳有關費用和税金外,其他資金由項目負責人按先內部後外部的順序支配。

第五十條凡項目部直接從建設單位收取現金或將資金直接從建設單位轉入其他賬户的,一經發現公司有權拒絕辦理有關手續和其他票據證明,同時公司將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罰,並以相應金額的20%-50%經濟處罰,且發生的一切損失由項目部單位自行負責。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信息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説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並嚴守公司祕密。

第二章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範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複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數據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複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複核。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採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字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燬。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

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並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准,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並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

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餘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處理。

第十七條

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流動資產管理

第十八條

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佈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

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户及其他帳户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户印籤實行分管、並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户印籤。

第二十一條

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户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並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並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户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序,借款的審批程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範圍內的各種費用項目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

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並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範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五章長期資產管理

第二十五條

長期投資的管理,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分為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應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認證,按公司審批權限的規定批准後,由財務管理中心辦理入帳手續。公司對被投資單位沒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採用成本法核算;

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產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產應納入固定資產進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②不屬於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七條

固定資產要做到有帳、有卡,帳實相符。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核算與管理,綜合管理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

第二十八條固定資產的購置和調入均按實際成本入帳,固定資產折舊採用直線法分類計提,分類折舊年限為:

(一)房屋、營業用房30年

(二)通訊設備、交通運輸設備3年

(三)電子計算機、辦公及文字處理設備3年

(四)電器設備、安全保衞設備3年

第二十九條

已經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再補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

第三十條

對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要進行定期盤點,每年末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盤點一次,盤點中發現短缺或盈餘,應及時查明原因,並編制盤盈盤虧表,報財務部審核後,經總經理批准後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

無形資產指被公司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無形資產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受益期內或有效期內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攤銷。

第三十二條

遞延資產是不能全部計入當期損益,需要在以後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和攤銷期限超過一年,金額較大的修理費支出。開辦費自營業之日起,分期攤入成本。分攤期不短於5年,以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賃期內分期攤銷。

第六章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條

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營業收入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並認真核實、正確反映,以保證公司損益的.真實性。

第三十四條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項目,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第七章成本費用管理

第三十五條

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是管理公司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控制好成本費用,對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條成本費用開支範圍包括:利息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負債形式籌集的資金成本支出。

(二)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醫藥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保險費、固定資產折舊費、攤銷費、修理費、管理費、通訊費、交通費、招待費、差旅費、車輛使用費、報刊費、會議費、辦公費、勞務費、董事會費、獎勵費、各種準備金等其他費用。

(三)固定資產折舊費:指公司根據固定資產原值和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產分類折舊率計算攤銷的費用。

(四)攤銷費:指遞延資產的攤銷費用,分攤期不短於5年。

(五)各種準備金:各種準備金包括投資風險準備金和壞帳準備金。投資風險準備金按年末長期投資餘額的1%實行差額提取,壞帳準備金按年末應收帳款餘額的1%提取。

(六)管理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職工工作餐費、取暖降温費、全勤獎勵費等其他費用。

第三十七條

職工福利費按工資總額14%計提,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2%計提,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3%計提。住房公積金經批准後,由公司按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納。

第三十八條

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權限,財務人員應認真審核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為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三十九條

公司各項成本費用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和核算,費用支出的管理實行預算控制,財務管理中心要定期進行成本費用檢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八章利潤及利潤分配管理

第四十條公司營業利潤=營業收入-營業税金及附加-營業支出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一)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等。

(二)營業外收入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收入,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理固定資產淨收益、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沒收入、罰款收入,確實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序經批准的應付款項等。

(三)營業外支出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和毀損報廢淨損失、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第四十一條公司利潤總額按國家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後,依照繳納所得税,繳納所得税後的利潤,按以下順序分配:

(一)被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各項税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二)彌補公司以前年度虧損;

(三)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法定盈餘公積金按照税後利潤扣除前兩項後的10%提取,盈餘公積金已達註冊資本的50%時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積金、公益金按税後利潤的5%計提,主要用於公司的職工集體福利支出。

(五)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根據股東會決議,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九章財務報告與財務分析

第四十二條

財務報表分月報和年報,月報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營業費用明細表、利潤分配表。公司財務月報表應於次月15日內完成,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於次年90日內製作,必要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第四十三條年末還應報送財務情況説明書。財務情況説明書主要內容包括:

(一)業務、經營情況,利潤實現情況,資金增減及週轉情況,財務收支情況等。

(二)財務會計方法變動情況及原因,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資產負債表製表日至報出期之間發生的對公司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以及為正確理解財務報表需要説明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

財務分析是公司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管理中心應對公司經營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總結、評價和考核,通過財務分析促進增收節支,充分發揮資金效能,通過對財務活動不同方案和經濟效益的比較,為領導或有關部門的決策提供依據。

第四十五條

總結和評價本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的財務報告指標包括:①經營狀況指標:流動比率、負債比率、所有者權益比率;

②經營成果指標:利潤率、資本利潤率、成本費用利潤率。

第十章會計電算化

第四十六條

會計電算化硬件設備是指專用於會計電算化的微機及其配套設備,包括服務器、工作站、網線、打印機、UPS電源等。會計電算化硬件設備由財務管理中心統一管理和使用,非會計電算化工作人員一般情況下不得使用,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應經財務管理中心經理批准,在不影響會計電算化正常工作情況下進行。

第四十七條

財務軟件是用於完成會計核算、處理會計業務的軟件。操作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發現軟件的設計功能未能正常實現時,應立即與軟件開發商聯繫,進行修改、調試,完成調試後,應及時檢查、核對,以確保相應帳務數據和功能模塊的正確性。

第四十八條

每月10日前對上個月的會計數據進行備份。操作人員運用財務軟件必須是通過系統菜單選項進入系統操作,應根據工作需要設置操作權限和密碼。操作人員對使用的硬件設備的安全負責。下班時,應關閉設備的電源。設備的開啟和關閉應嚴格按規範程序進行。

第四十九條

公司會計電算化未通過財政部門評審之前,採用微機和手工帳並行的辦法。每月末,會計核算人員必須將手工帳與微機帳進行核對。保持手工帳與微機帳一致。

第五十條

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系統的管理,嚴格按照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程序和權限規定執行。電子支付密碼器、智能IC卡、帳户密碼和操作人員密碼是使用企業銀行系統的關鍵要素,應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員卡應按照分管並用的原則,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人和操作員分別設制密碼,不得一人統管使用。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一條本辦法由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五十二條本辦法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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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加強對成都xx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總公司)下屬全資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子公司)的管理,確保子公司規範、高效、有序運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企業財務通則》、《成都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加強市屬監管企業財務管理的通知》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子公司是指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主體資格的全資子公司(總公司持股比例為×××%)、控股子公司(總公司持股比例超過××%)及相對控股子公司(總公司持股比例低於××%但對該子公司擁有實質控制權)。

第三條總公司各職能部門應依照本辦法及相關內控制度,及時、有效地對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導、監督等工作。總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本辦法的有效執行負責。

第四條各子公司可遵循本辦法規定,制定符合自身行業特點及管理要求的財務管理實施細則,報總公司財務融資部備案後實施。子公司控股的其他公司,應參照本辦法的要求逐層建立對其控股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並接受總公司的監督。

第二章財務管理組織機構

第五條本公司實行“統一管理、分級核算、層層負責”的內部財務管理體制。建立以總公司財務融資部為中心,對各下屬子公司財務部進行業務管理及指導,各下屬子公司財務部在本單位總經理領導下依法對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進行有序管理的財務管理體系。

第六條子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實行由總公司派駐管理,對其實行雙重考核,即由總公司財務融資部考核其綜合業務工作能力,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定期向子公司有關領導瞭解其工作表現,二者相結合得出子公司財務負責人的考核結果。其具體考核辦法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制訂。子公司財務負責人實行輪崗制,由總公司財務融資部根據工作需要提出輪崗意見。

第七條每月財務報表編制完成後,子公司財務負責人需向總公司財務融資部經理述職,述職內容由總公司財務融資部規定。總公司財務融資部定期召開公司財務工作會議,以指導子公司的財務工作。

第三章會計制度

第八條公司統一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企業會計制度》及其補充規定。

第四章資金管理

第九條庫存現金管理

現金出納必須做到日清日結,隨時清點庫存現金,不得挪用現金、坐支和以白條抵庫。現金支取必須依照合法票據並通過公司審批程序,超過現金結算起點的應通過銀行劃轉。嚴禁私設小金庫。

第十條銀行存款管理

(一)子公司銀行賬户必須按國家相關規定開設和使用,且僅供本公司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賬户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賬變現。

(二)公司所有銀行賬户的開立與撤消必須經總公司批准,本辦法執行前已經開立的需報總公司備案。

第十一條資金計劃管理

(一)公司實行資金使用計劃管理,總公司根據各子公司具體經營特點及管理要求,下達各子公司總經理審批權限。子公司預算內資金的使用由子公司總經理及財務經理籤批,預算外開支及超出子公司總經理審批權限的資金使用,須經過總公司審批後方可執行。

(二)子公司月度資金使用計劃須結合當月財務預算在年度預算範圍內按部門和項目編制,子公司財務部彙總平衡上報總公司審核批准後下達執行。

第十二條應收款項管理

(一)各子公司需根據內部會計控制規範的`要求,建立健全適合本單位財務特點及管理要求的應收款項及預付款項內部管理制度,並將其報總公司備案。

(二)企業發生因清理追收不力,造成壞賬甚至造成損失的,應依情節輕重和損失大小對有關責任人予以經濟和行政處罰,情節嚴重,損失巨大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章籌管理

第十三條總公司對各子公司籌資實行總量控制,子公司籌資項目是年度資本項目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子公司年末在充分考慮自身償債能力和盈利能力的基礎上,確定下年度籌資規模和籌資結構,並編制下年度籌資預算及籌資方案(包括籌資渠道、用途、借款期限、還款來源等)上報總公司。總公司對各子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進行總體平衡後,確定各子公司的籌資規模和方式,並下達給各子公司。

第六章對外投資管理

第十四條子公司應嚴格按照《成都市國有企業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進行各項對外投資管理。

第十五條總公司實行投資項目審批和備案制度,子公司對外投資的相關事項,按照總公司相關制度執行。公司對外投資行為統一由總公司戰略投資部負責,對外投資必須事前進行可行性論證,投資申請附可行性研究報告經總公司審核後報市國資委審批。

第七章對外擔保行為管理

第十六條公司對外擔保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擔保法》及市國資委的相關規定,經總公司審查並報市國資委批准後方可執行。

第十七條貸款擔保是企業的潛在負債,預期可能會給公司帶來一定風險,故各子公司不得擅自為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貸款擔保。

第十八條總公司財務融資部建立對外擔保登記、跟蹤檢查制度,定期對子公司擔保事項進行核查,並跟蹤其發展變化。各子公司財務部應建立本單位擔保項目明細檔案,並進行跟蹤監督。

第八章財務預算管理

第十九條財務預算管理體系

公司實行全面預算管理(具體內容見總公司相關文件),總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負責審查批准子公司財務預算方案,協調預算的執行、調整、檢查、考核工作,總公司財務融資部負責預算管理的日常工作。各子公司財務部為本單位預算管理部門。

第二十條子公司預算內容和編制要求

(一)子公司預算內容

子公司預算分年度、季度、月度,預算體系包括業務預算、籌資預算、資本預算及財務預算(利潤預算、資產負債預算、現金流量預算)。

(二)子公司年度預算編報時間要求

×、各子公司在每年××月底之前編報下一年度預算草案;

×、總公司在每年××月××日前,確定各子公司下一年度目標利潤、資產負債率、資產回報率、壞賬損失率和投資收益率等預算指標,並下達給各子公司;

×、各子公司按照總公司批覆的各項預算指標,對預算草案修訂後,於××月××日前上報總公司。

(三)子公司月度預算編報時間要求

×、各子公司在預算月份前一月××日前,向總公司編報月份預算草案;

×、總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在每月××日召開預算審核會議,確定各子公司預算月份指標,並在每月××日下達。

第二十一條子公司預算執行情況分析與考核

(一)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子公司財務部對預算的執行情況按季度進行分析,對當期實際發生數與預算數之間存在的差異,不論是有利還是不利,都要認真分析其成因,而且要寫明擬採取的改進措施。

(二)預算執行情況考核。總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的內容包括預算完成情況、預算編制準確性與及時性等指標。具體考核辦法總公司另行下發。

第九章資產管理

第二十二條子公司每年應對各項資產進行全面清查,編制財產清冊和債權債務清單。總公司對子公司資產清查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

第二十三條子公司的小額物資及辦公用品在核定預算內自行購買,但必須雙人經辦。對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必須辦理出、入庫手續,建立管理台賬。

第二十四條子公司按照財政部有關規定,制定具體的存貨及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報總公司批准後執行。

第二十五條子公司發生的資產損失,包括壞賬損失、存貨損失、股權投資損失、固定資產及在建工程損失、擔保(抵押)等損失,應及時予以核實,查清原因,分清責任,按照現行財務制度做好賬務處理工作,並報總公司備案。經政府有關部門及總公司審批的具備資產核銷條件的資產,應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第十章中介機構聘用管理

第二十六條公司根據經濟活動的需要,聘用中介機構進行審計、評估、提供諮詢及法律服務等,統一按照成都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中介機構聘用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進行。

第十一章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第二十七條子公司經營管理中的重大財務事項(包括合併、分立、轉讓、註冊資本變動、重大投融資、對外擔保、固定資產處置、工資總量及分配原則、財務預算、利潤分配等),報總公司審核確認後,再按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批准、執行。

第二十八條由於關聯交易行為不存在市場競爭性的自由交易條件,其交易可能帶來較大的財務風險,故各子公司在關聯交易發生前須專項報告總公司,經審批後方可執行。

第十二章利潤分配管理

第二十九條總公司依法審定子公司税後利潤分配方案。

第十三章財務報告

第三十條公司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定期編制財務報告,各下屬子公司須定期向總公司進行財務彙報,其具體要求如下:

(一)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其編表説明。會計報表應包括:主表、附表、附註。編表説明應對錶列項目顯示的重要和重大變動情況以及資產、負債、權益結構比例的主要項目做出明確註釋。對於資產抵押、擔保、訴訟、票據貼現等或有事項作表外事項隨同會計報表一同報送。

(二)子公司會計報表應包括如下幾種:

×、資產負債表(年、季、月)

×、利潤表(年、季、月)

×、現金流量表(年度)

×、主要銷售利潤明細表(年、季,商業企業填報)

×、主要業務收支明細表(年度、工業及服務型企業填報)

×、企業資金運用月報表(年、季、月)

×、貸款償還情況表(年、季、月)

(三)會計報表月報必須在月度終了××日內上報,季度終了後××日內上報,半年報、年報在半年度、年度終了後××日內上報。

(四)各子公司財務部在季度財務報表編制完成後,須編制相應的財務分析報總公司。季度財務分析應隨同財務報表同時上報,半年度及年度財務分析在半年度或年度終了後××日內上報。

第十四章罰則

第三十一條總公司對各子公司違反本辦法的相關經營管理人員追究責任並進行相應的處罰,具體罰則見總公司相關考評制度文件。涉及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者,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五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制定、解釋、修改權歸總公司財務融資部。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自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執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2

(一)負責公司財税計劃的.編制與實施;

(二)負責租金、税金、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的足額收繳工作;

(三)編制公司各種財務報表及帳務處理;

(四)負責員工薪酬發放、出差報銷及日常帳務處理等財務管理工作;

(五)負責公司外部財務環境協調處理工作。

(六)商户日常費用的收取。

(七)公司庫房等購買用品的建檔記錄。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中國11發展總公司深化改革、轉換機制,建立產權明晰、權責明確、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和推行所有者、管理者、經營者三者分開又相對統一的集團化管理模式的需要,合理規範11系統各所屬企業(不包括參股公司,以下簡稱企業)的財務會計工作,進一步加強和改善管理,保證企業沿着健康和良性循環的軌道發展,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各企業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財務體制。各企業必須根據自身特點和規模,按照會討“法的有關規定設立獨立的會計機構,配備必要的財會人員,負責本企業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

第三條

總公司設立財務本部,代表總公司行使對各企業的財務領導權,為各企業財務部門業務歸口管理部門,各企業財務部門在本企業總經理直接領導下工作,同時接受總公司財務本部的業務領導。

第四條

總公司財務本部會同投資管理部對總公司重大項目實行資金的籌措、調撥和管理,以及重大項目的投資改造、財務預決算、利潤考核與收益分配等實行直接控制。

第五條

各所屬企業因所屬行業和經營範圍不同,應根據國家《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以及10個分行業的企業財斧制度和13個分行業的企業會計制度並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訂本單位具體的財務制度和辦法。凡總公司財務本部制訂的明確規定運用各企業的財務制度和辦法,各所屬企業必須遵照執行。各所屬企業制訂的財務制度和辦法不得與總公司規章制度相牴觸,並須報總公司財務本部批准或備案後方可實行,財務本部對其制度和辦法的執行情況有監督檢查權。

第六條

各企業財務部門應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在辦理各種財會業務時,嚴格遵守國家的財務制度、財經紀律以及總公司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企業各項財務制度、規定和辦法的變更與修改,須經財務本部批准或報財務本部各案。

第七條

各企業領導應注意發揮財會人員的作用,努力為財會人員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以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對於企業重要的經濟合同、貿易合同的談判及投資、融資或其它重大經營管理決策,應有財務部門的經理(負責人)參與,決策者應認真聽取其意見。

第八條

11系統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級核算。各企業的任務,由總公司統一按照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財政部等部門下達的年度計劃,分解下達給各企業。總公司主要下達完成年度利潤計劃、上繳管理費基數並輔以營業額等指標。各企業必須認真落實各項計劃指標,並據此制定具體的財務計劃和全年財務預算,以確保各項任務的完成。

第九條

各專業公司(不包括有獨立人事權的專業公司,下同)的財務總監。財務經理(負責人、主管)和財務人員統一由總公司財務本部直接選派和調遣,對各子公司和有獨立人事權的專業公司的財務總監、財務經理(負責人)總公司財務本部有任免建議權。

第二章資金、資產和對外投資管理

第十條

各企業的流動資金是為保證完成業務經營和生產任務而使用的週轉金,它包括總公司撥給的流動資金、企業自有流動資金、銀行信貸和其它資金。總公司財務本部除提供投入資本中的流動資金外,原則不再提供其它流動資金。非經總公司財務本部批准,各企業不得將流動資金用於正常經營以外的其它用途,或非法轉移給其他單位。信貸資金是各企業自行向銀行申請的借款。各企業符合規定條件的籌資、融資活動,可向總公司申請為其提供信用擔保,但應符合總公司制定的《關於資金擔保和開立信用證的規定》的相關條件,同時必須與總公司簽訂“保證書”。各企業需要總公司為其墊付的貨款、項目公司的開辦費等,總公司在審核批准後,視同發放貸款辦理。凡各所屬企業向總公司申請的借款,除按總公司制定的審批程序申請外,總公司財務本部將參考銀行貸款利率加息計算。各專業公司一次從外部借款500萬元以內的,必須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備案,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的,必須報總公司財務本部批准。

第十二條

各企業的所有資產,包括固定資產、流動資產和其它資產,不論其是總公司投入的還是經營中形成的,均屬國有資產,都應納入本單位財務帳目進行核算和監督,各所屬企業都不得持有帳外資產,以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第十三條

各企業要制訂關於國有資產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凡購置的資產都要建帳登記、定期清查,發生溢損應及時查清原因並處理。企業的經營者在經營本企業的資產時,應努力實現本企業資產結構的最優化,提高資產收益率,作為衡量企業經營者經營業績的一個重要指標。

第十四條

各所屬企業進行重大項目開發和對外投資時,必須經過周密的可行性分析和論證,減少盲目性,做到科學決策。各所屬企業佔用總公司的資金或惜款對外投資或開發項目,以及超出授權權限的`,均應按規定報總公司審核批准。

第三章收入、成本管理

第十五條

各所屬企業在經營活動中要確立以經濟效益為中心的思想,努力增收節支,認真搞好成本核算,力爭做到每一筆業務都有所盈利。

第十六條

各所屬企業的一切收入均應及時進入其在銀行開立的帳户,納入本單位會計核算。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隱瞞、截留收入,或者私設“小金庫”,搞帳外資金。

第十七條

各所屬企業應根據總公司的指導思想和計劃指標,編制相應的年度銷售。利潤和資金計劃,並報總公司財務本部。

第十八條

各所屬企業編制的各項計劃應對總公司任務進行合理分解,以便於控制和考核。各項成本費用的開支標準應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以及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同行業標準實事求是地確定,不互相攀比。

第十九條

各所屬企業要根據本單位的行業特點,按照國家會計制度規定,建立科學完整的成本核算體系,嚴格區分資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不得亂擠亂攤成本。成本項目、計算方法、開支標準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改變,全面預算中各成本項目的指標(按收入比例確定的除外)不得任意突破。如確有必要改變和突破的,應事先報總公司財務本部批准。

第四章税收、利潤管理

第二十條

各所屬企業都應切實樹立合法經營、依法納税的意識,增強法制觀念。

第二十一條

各所屬企業按國家税收徵管條例規定的辦法納税,即:應按屬地原則就地交納的税種,各企業應及時向當地税務機關申報繳庫;應由總公司統一交納的税種,各企業必須及時足額將税款上繳總公司。各所屬企業實現的税後利潤,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總公司制度合理分配。原則上應按下列順序進行:彌補上年虧損,提取法定公積金,提取公益金和公司留利。

第二十三條

法定公積金按税後利潤的10%提取,法定公積金累計額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益金按税後利潤的5%一一10%提取,用集體福利;企業留利應先適當提取任意公積金,其餘自主決定使用。上交或管理費按年初總公司下達任務數及時足額上交總公司。愈期不交者,總公司將派出工作組對其進行審查,並按有關規定對其領導班子進行處理。

第五章會計報告

第二十四條

各所屬企業應按規定真實、及時地編制、報送各種會計報表,按規定單獨編報報表的企業,其各種報表應報總公司財務本部。不單獨編報報表而與總公司編制合併報表的企業,應於當月終了後5日內向總公司財務本部報送規定的內部報表,財務本部於當月10日出彙總合併報表。

第二十五條

根據重要性原則,有關重大事項應予單獨披露或附加文字説明,年終報表必須要有關於本企業財務狀況的分析和説明。

第二十六條

總公司財務本部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有權減少或增加各所屬企業上報總公司財務本部會計報表的種類和數量,或者要求補報有關資料。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是對11系統各所屬企業財務工作的原則性規定,各企業必須嚴格遵守。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下屬子公司的財務管理,進一步理順母子公司的關聯交易事項,規範子公司的財務活動行為,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條 本辦法的子公司是指持有其有表決權資本總額50%以上,或雖不超過50%但具有實際控制權的公司。

第二章 基本原則

第三條 公司依據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卷交易所對上市公司財務規範運作以及內部控制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以控股股東的身份對子公司的財務活動進行管理與監督。

第四條 加強對子公司的財務管理,旨在建立一套有效的子公司財務管理機制,規範子公司在制定會計政策及財務管理制度、財務人員管理、資金管理、對外財務擔保、財務預算管理、報送財務報表、財務監督等財務管理程序和行為,防範子公司財務管理風險、維護公司的股東權益。

第五條 子公司財務部門依據《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等財務法規或制度,對本單位發生的經營活動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維護資產安全和完整、及時、準確、完整地提供本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等財務信息。

第六條 公司財務部門是公司具體負責指導、檢查和監督子公司財務活動的職能部門。

第三章 財務管理制度及會計政策的制定

第七條 子公司應依照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並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建立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財務控制體系,不斷提高財務管理的工作水平、防範財務風險。

第八條 為了規範公司的會計報表,提高公司對外披露會計信息的質量,子公司在日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中所採用的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變更等均應遵循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及其有關規定。

第九條 各子公司應及時將本單位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報送公司財務部門備案。當公司財務部門對子公司相關財務管理制度提出異議時,子公司應當聽取合理意見並及時進行修訂。

第四章 財務負責人的委派及職責

第十條 子公司的財務負責人由公司委派,並通過本單位總經理任免,協助本單位總經理負責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

第十一條 子公司財務負責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本辦法,格盡職守,勤勉盡責,切實領導好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把好財務關、確保本單位財務活動的正常次序,提升財務管理為經營工作服務的質量和水平。

第十二條 子公司財務負責人負有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彙報本單位財務情況的責任和義務。

第十三條 子公司的其他財務人員由公司統一招聘。

第十四條 子公司財務負責人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其報酬及待遇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接受公司財務部門的業務管理。

第十五條 公司對子公司財務負責人工作考核分為定期和任期考核,以考核結果作為對其獎懲和評聘的依據。本單位的總經理要按時填報財務負責人工作考評表,並對填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六條 對責任心不強或因嚴重的工作過失給本單位造成損失、泄露財務機密等不稱職或無法勝任的其他財務人員,子公司財務負責人應及時提請本單位總經理解除職務,本單位總經理應充分聽取並採納財務負責人的合理意見。

第五章 資金管理

第十七條 子公司財務部門是本單位資金管理的責任部門,負責辦理本單位一切資金的籌集、使用、調配等財務手續,嚴格監督本單位資金的使用。

第十八條 子公司財務負責人對本單位資金的使用行使聯籤審批權,未經本單位財務負責人的簽字同意,財務部門不得辦理付款手續。

第十九條子公司的財務部門應切實執行本單位的各項資金支付授權與批准制度,嚴格審查付款合同或協議,把好本單位資金支付的財務審核關。

第二十條 子公司可根據經營活動的`需要開立除基本户以外的其他銀行結算賬户,但應事先報公司批准,並在開户後5個工作日內報公司財務部門備案。

第二十一條 子公司因企業經營發展的需要對外融資時,應事先對融資項目進行可行性論證,充分考慮對融資成本的承受能力和償債能力,制定詳盡的融資方案,經公司批准後方可報本單位總經理審議並實施。

第二十二條 未經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直接或間接對外拆借資金。子公司尤其要嚴格控制與關聯方的資金往來,避免發生非經營佔用資金的情況,一旦發生非經營佔用資金的情況,子公司財務負責人應立即書面報告公司財務部門,並提請公司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第二十三條 未經公司批准並履行對外投資所需的董事會或股東會審議程序,子公司財務部門不得辦理對外投資的資金支付手續。上述對外投資包括股權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房地產投資、股票投資、債券投資、期貨投資、權證投資以及委託理財等金融或金融衍生品的投資。

第六章 對外財務擔保

第二十四條 未經公司批准和履行董事會或股東會審議程序,子公司不得對外提供擔保,也不得進行互相擔保。

第二十五條 子公司確需提供對外財務擔保或相互間進行擔保,應將擬擔保事項的詳細情況上報公司,經公司批准並履行董事會或股東會審議程序後方可辦理。

第二十六條 子公司對外融資需要公司為其提供財務擔保的,原則上應同時向公司提供財務反擔保(除非該項融資由公司統一安排使用)。子公司應切實按期履行償債義務,不得給公司造成財務擔保損失。

第七章 財務報表的報送

第二十八條 子公司應切實按照公司財務報表報送規定和要求報送財務報表

子公司報送母公司的財務報表應當按照下列時間提供:

(1)月度財務報表:子公司於次月7日前完成並提供;

(2)季度財務報表:子公司於次月10日前完成並提供;

(3)半年度財務報表:子公司於次月15日前完成並提供;

(4)年度財務報表:子公司於次月20日前完成並提供;

第二十九條 子公司可以採用郵寄、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報送財務報表,但應保證財務報表的及時性。子公司報送的財務報表應由本單位的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簽名並蓋章。

第三十條 子公司在公司定期報告未公開披露前按照財政、税務、統計等政府機關的規定報送財務報表時,應做好登記備案工作,要在財務會計報表封頁上註明“未經審計、注意保密”字樣,並將對財務報表中有關財務業績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範圍內。

第八章 財務監督

第三十一條 公司可以採用財務預算控制、財務報表核查、現場檢查、財務審計、電子遠程監控等手段對子公司財務活動進行監督。

第三十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子公司進行財務工作檢查,並可根據需要進行不定期核查。針對財務檢查發現的問題,公司可下達整改意見書,子公司應切實整改並及時上報整改情況。

第三十三條 公司對子公司的審計分為年度財務審計、離任審計、專項審計等,離任審計、專項審計等由公司審計部進行,年度財務審計每年一次,由公司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離任審計是指對子公司總經理離任或調任時進行的內部審計,專項審計是指對子公司某一特定的事項進行的內部審計。

第三十四條 子公司應積極配合公司針對本單位進行的審計工作,不得采取推諉、怠慢等方式對待審計工作。

第三十五 條年度財務審計報告作為公司對子公司進行經營責任考核與獎懲的重要財務依據,子公司應尊重審計機構的獨立、專業審計意見,並根據其出具的審計調整分錄及時調整本單位的財務帳表。

第九章母子公司之間的相互關係

第三十六條 子公司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的計劃和組織、經營活動的管理、對外投資項目的確定等經濟活動,在滿足市場經濟條件的前提下,還應滿足上市公司規劃的規定和生產經營決策目標、長期規劃和發展的要求。

子公司的經營目標及發展規劃必須與公司的總體目標及長期發展規劃保持相互協調和總體平衡,以確保公司總體目標的實現及穩定、高效的發展。

第三十七條 子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內部管理、會計核算及財務管理應接受公司有關部門的指導、檢查和監督。

第三十八條 公司與子公司發生的關聯交易經濟業務,應按市場客觀經濟規律的要求,以及公司對外披露信息等有關規定要求,對設計關聯交易的內容每年簽訂經濟合同。對交易中涉及的結算價格要在平等互利、等價交互的基礎上合理確定,雙方不能因為存在母子公司的關係而要求某一方做出減讓或提供結算價格。

第三十九條 子公司在日常生產經營活動中和對外投資過程中,對涉及重大對外投資、關聯交易、重大損失和重大合同的履行等生產經營活動,應按照公司上市規則的規定,及時收集資料、履行報告制度,以確保公司對外信息披露的及時、準確和完整。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辦法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執行,由公司財務部門負責解釋和修訂。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5

財務部是公司從事一切財政事務及資金活動的管理與執行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財務管理,籌資管理和財務分析工作,其工作範圍和職責主要有:

1、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的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審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收回售樓款,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税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税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係,依法納税。

2、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遵守國家頒佈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核算科目、設置明細帳、分類帳、輔助帳及時記帳、結帳、對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帳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設置成本歸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帳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彙總各項成本數據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審核支付工程、設備、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設備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帳的設置,健全各項統計數據。

4、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配合公司內部審計。

根據上述工作範圍和職責,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⑴公司3000元以上的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董事長簽字批准。如董事長不在公司,3000元以下可以由經理簽字批准。

⑵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外單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經公司領導同意並提供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

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並經公司董事長批准。

⑸往來款的衝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批准。

⑹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董事會研究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複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專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

⑴承包單位提出付款申請,並填寫工程支付審批表。

⑵財務部審核後,報公司經理、董事長審批。

⑶公司經理、董事長審批同意後,財務對外付款。工程款的審批應按以上流程依次進行,不得空缺事後補籤。如對已籤部分有異議的'可與相關人員溝通,有分歧的報領導解決,禁止壓單行為。

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董事長批准後財務方可報支。

⑵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董事長批准。

4、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範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A房租標準: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60元/日。

B出差補貼:市內補貼每人20元/日,市外補貼每人25元/日。

C職工出差來回車費實報實銷,出租車不在報銷範圍內。

D駕駛員出差補貼按每天30元計算。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説明原因,經公司董事長審批後支付。

5、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採取銀行轉帳的方式結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並設帳登記使用。

6、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採購,管理

⑵辦公室財產台帳為財務部附設帳冊。

⑶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懂事長批准,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⑷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懂事長批准後報財務部備案。

7、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範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⑵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後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後報懂事長簽字,並按*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准後方可實施。

⑷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帳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後,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户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