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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小校財務的管理制度彙編15篇

欄目: 財務管理 / 發佈於: / 人氣:1.5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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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小校財務的管理制度彙編15篇

中國小校財務的管理制度1

1、財務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有關財政法規,堅持原則,秉公辦理,每年要合理編制學校預算,達到收支預算平衡。

2、嚴格經費收入管理,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範圍和標準,並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

3、嚴格履行審批、報銷手續,學校財務工作在學校校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學校的一切經費是在校長的一支筆審批簽字下進行支出。因此,凡沒有校長審批簽字同意報銷的一律不予報銷。

4、學校購物報銷時,購物人必須先將物資交保管人驗收簽字填寫入庫清單,由校長簽字同意後方可報銷,否則不予報銷。

5、財會人員要加強學習,熟練掌握有關政策法規。要定期向領導彙報財務開支情況和資金結存情況。

6、會計每月必須將現金與帳目核對清楚。發現問題要及時查找,必須保證現金與帳目相符。

7、會計不得私自將現金借與他人,購買物資須要借款時,必須先填好借條,經校長簽字審批後方可借出,外出丟款由個人承擔。

8、會計要妥善保管好單據、帳簿、報表等有關資料。

中國小校財務的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和加強中國小校的財務管理,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促進我縣教育事業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國發〔20xx〕43號)文件精神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國小校財務制度》,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全縣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普通國中、職業國中、九年一貫制學校、普通國小、特殊教育學校,高級中學等也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中國小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度;堅持量入為出,勤儉辦學;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第四條、中國小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部門預算,實行國庫集中收付、政府採購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核算和監督。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五條、按照農村義務教育“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要求,以中國小經費實行“校財局管”的管理辦法,並由縣級財政、教育行政部門及農村中國小共同組織實施。

縣級財政部門的主要職責:按有關政策和要求,組織預算編制工作,按規定程序和時間下達預算控制數和批覆農村中國小預算;按批准的農村中國小年度預算和用款計劃,及時撥付資金。每年新學期開學前,要按國庫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的辦法,保證農村中國小運轉資金及時到位;對農村中國小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使用效果進行考核;定期向縣級人民政府報告農村中國小預算執行情況;定期向上級財政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情況。

縣級教育部門的主要職責:在編制好本級教育行政部門預算和執行部門預算的前提下,組織、指導農村中國小校編制本單位年度預算草案,彙總報送同級財政部門;根據縣級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和預算批覆,向各農村中國小下達預算控制數和年度預算;彙總審核農村中國小校用款計劃,及時向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加強教育經費的管理和監督,對農村中國小校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內部審計;定期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情況。

農村中國小校的主要職責:認真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各項政策,在校長的領導下,組織學校教務、總務、財務和教師代表研究、確定預算建設草案,報各鄉鎮中心學校彙總,各中心學校在規定的時間報送縣教育局;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按批准的年度預算向縣教育局申報用款計劃,按要求定期報送預算執行情況報表。

第六條、按照財政“四項改革”的要求,中國小校的財務嚴格實行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政府採購、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中國小校預算編制制度,各項收入統一編入縣級財政預算,並由縣級財政部門按照財政國庫管理體制的規定辦理資金支付。

第七條、以鄉鎮中心學校為單位分別設立中國小財務核算點,以學校(教學點)為基本核算單位,分別按政策規定的標準,核算中國小經費,各中學和村小(教學點)實行報帳制,但學校的資金所有權、使用權、財務自主權不變。中國小校的賬户按照國庫單一賬户體系管理的規定,在本地金融機構開設零餘額賬户,核算學校的財務收支,賬户的管理按照國庫集中收付管理的相關規定。

第八條、各鄉鎮中心學校的財務核算點要有專門人員擔任會計、出納工作一般鄉鎮2—3人,大鄉鎮3—4人。各中學和各國小隻設立報帳員,財務核算點分別為各中國小校設立帳本。中學財務核算點的會計負責為有關中學代理記帳,國小財務核算點的會計負責為各國小代理記帳,並辦理學校的會計核算、資金收付、會計報表、檔案管理等財會業務。學校可成立教職工選舉推薦產生的民主理財小組,負責對學校每月收支彙總表進行初審,校長終審。學校對會計原始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

中國小校財務的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中國小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發展,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中國小校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中國小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利益的關係,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第三條 中國小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規範資金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範學校經濟秩序,維護學校聲譽;如實的反映學校財務狀況,為領導決策提供必要的數據資料;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第二章 收入管理制度

第四條 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學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收入主要包括:教育經費撥款、教育附加撥款、上級補助收入、撥入專款、事業收入(如:住宿費、其他事業收入)、捐贈收入、其他收入(如:利息收入等)。

第五條 學校的各項收入要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財政撥款和上級補助收入直接列單位預算;學校收取的各種代收費、農村學校收取的幼兒經費都要納入學校經費帳户統一核算。所有經費都不得截留或隱瞞,事項發生後15天內不辦理經費解繳手續的視為挪用教育經費,對單位領導人和經辦人進行通報並處以違規金額3-5%罰款。情節嚴重的上級部門處理。

第六條 學校面向學生收取的各項費用,除出具收費票據外,一律要填寫收費情況統計表,必須經班主任和學校領導核實簽字後,隨票據報財務人員記帳。

第三章 支出管理制度

第七條 支出是指中國小校為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主要包括:事業支出、專項支出。

第八條 各項支出應分清性質和類型,正確列支和歸集。專項支出要與撥入專款配比。

第九條 單位支出按下列口徑辦理:

(1)購入的辦公用品可直接列報支出,購入其他各種批量物品在領用時憑出庫單列報支出。

(2)購入固定資產,經驗收後列報支出,同時記入“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科目。

(3)其他各項費用,均以實際報銷數列報支出。

第十條 人員經費支出,必須嚴格執行人員編制管理制度。嚴格控制發放獎金、福利、補助。凡發放獎金的,首先要考慮有資金來源,不得舉債發獎金;其次要制定考核獎懲辦法並嚴格按考核結果發放。並將考核結果隨獎金髮放表報財務部門備查。

第十一條 各單位的公用經費應在教育局核定的預算額度內,根據單位實際業務支出需要,按月有計劃、合理地使用。凡因實際情況,超出全年預算指標的,需打報告,經縣局同意,方可列支。支出時要嚴格堅持開支標準。對不該報銷的項目,做到堅決不報。如發現不該報銷的而報銷,由經辦人和審批人負責追回所報資金。追不回的資金,由校長和財務人員各承擔50%。學校重大支出要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會辦,會計人員根據財會制度把住報銷關,不辦無計劃開支,不辦理超標準開支,不辦理手續不全的開支。大宗物品購置,應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制定購置方案;一次支出國小在20xx元以上,初級中學在3000元以上。

第十二條 基建工程項目必須先經縣教育局審核同意後,按先立項後預算再招標,最後與承建單位簽訂合同的程序進行。項目實施過程中如需變更,應按程序辦理報批手續,工程完工後應及時辦理工程造價決算,報有關部門審計。未完成上述程序的基建工程項目,會計不予辦理付款手續,付款時,承建單位必須持税務部門開具的建築專用發票。

第十三條 校舍維修、裝璜項目,應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制定維修和裝璜方案,打報告送縣局計財科,經教育局審核同意後,再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四條 業務招待費管理。業務招待必須堅持勤儉節約,量力而行的原則,對各類活動或來客確需招待的,原則上安排在學校食堂就餐,所有業務招待費必須在事業支出—公用經費—業務招待費目節科目中核算。並每學期向教職工公佈一次。

第十五條 差旅費用管理。縣內不發出差補助費,縣外按規定標準執行。外出開會辦事原則上不得使用出租車,差旅費報銷要一事一單注清楚事由,所有差旅費用必須在事業支出-公用經費-差旅費目節科目中核算。

第十六條 培訓費用管理。凡是要報支培訓費用的,在按有關經費開支標準執行的同時,都必須附有縣教育局通知或相關的批准手續,否則不予報銷。

中國小校財務的管理制度4

1、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嚴格執行會計法規制度,會計、出納必須持證上崗,保證會計工作依法有序地進行。財務負責人、財務會計、出納都必須自覺執行《會計法》和各項財務規定。

2、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冊、報表與財務檔案資料,並及時立卷歸檔。

3、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仔細審核每張收據,力爭每筆業務均符合財務收支標準。

4、支票及財務專用章由專人分別保管,即安全又牽制。

5、按規定做好記帳、算帳、報帳、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及預算工作,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有根據,報表及時準確,情況真實可靠。

6、參與並嚴格執行學校財務預算計劃,合理使用資金,節約使用資金,檢查資金使用效果,檢查報銷票據是否符合財務要求。

7、對各項收入,及時定額入賬,合理安排和管理各項資金,分清資金渠道,費用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

8、物品的採購須統一編制採購計劃並報主管領導批准後再行採購,財務會計對審批的採購計劃和採購實物清單及購物發票進行審核。屬於控購審批的物品須事先辦理報批手續。

9、急用物品的採購須由使用人申報,經分管領導批准辦理。經批准購買的物品由總務處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共同派人採購並予核定其價格。

10、轉賬支票和現金支票均由財務會計購買並保管。出納存放未使用的轉賬支票不得超過五張,存放未使用的現金支票不得超過一張。財務會計負責隨時檢查支票使用情況。因公使用支票和現金憑用款申請單報經領導批准,方可在財務部門辦理規定的借用支票和借款手續。個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

11、因公需借支的現金數額較大時,借款人應提前一天向財務部門打招呼,財務部門到銀行支取現金須經財務主管簽字批准。

12、查閲、借閲會計檔案資料,必須由查閲、借閲人寫出查閲、借閲的理由和事項,經主管領導批准後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幫助查閲,不得隨意帶出室外。

13、上級財務檢查調用會計檔案,財務賬目及相關資料須經財務主管批准,由財務人員經手辦理,並做好登記。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財務資料。

14、財務主管、財務會計和出納應相互監督,共同把關,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和各項財務規定。

15、自覺接受和配合物價、審計、税收部門的監督、檢查、主動報告財務工作情況。

中國小校財務的管理制度5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範中國小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國家有關法規,結合中國小校特點,制定本制度。

第2條 本制度適用於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普通中國小校、職業中學、特殊教育學校、工讀教育學校、幼兒園、成人中學和成人初等學校。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舉辦的上述學校參照執行。

第3條 中國小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第4條 中國小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二章 財務管理體制

第5條 單獨設置財務機構的中國小校,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體制。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不具備條件或不需要單獨設置財務機構的中國小校,實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體制。即在一定區域內,設置中心財務機構,統一管理區域內中國小校的財務活動。學校只設報賬員,在校長領導下,管理學校的財務活動,統一向中心財務機構報賬。具體實行何種體制,由地方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第6條 中國小校財會人員的工作職責、工作權限、技術職稱、任免獎罰,應嚴格按照〈會計法〉規定執行。

第7條 中國小校校辦產業、勤工儉學項目的財務活動,由學校財務機構統一領導。

第三章 單位預算管理

第8條 預算是指中國小校根據教育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中國小校預算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

第9條 國家對中國小校實行“核定收支、定額或者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餘留用”的預算管理辦法。定額或者定項補助標準根據中國小校特點、學校收支狀況、事業發展計劃以及國家財政政策和財力可能確定。

第10條 預算編制原則

中國小校預算編制,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學校應當自求平衡,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11條 預算編制方法

收入預算,應考慮學校維持正常運轉和發展的基本需要,參考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根據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和措施測算編制。

支出預算,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教學和行政管理人員工資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

第12條 預算編報審批程序

中國小校預算由學校提出預算建議方案,按照國家預算支出分類和管理權限分別上報各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彙總報財政部門核定預算控制數。中國小校根據預算控制數編制預算,由各有關主管部門彙總報財政部門審核批覆後執行。

第13條 預算執行和調整中國小校預算在執行過程中,財政補助收入和從財政專户核撥的預算外資金一般不予調整;如果國家有關政策或事業計劃有較大調整,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可以報請主管部門或者財政部門調整預算。其餘收入項目需要調增、調減的,由學校自行調整並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收入預算調整後,相應調增或者調減支出預算。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14條 收入是指中國小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15條 中國小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中國小校從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項事業經費,包括教育事業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費、公費醫療經費、住房改革經費等。上述財政補助收入,應當按照國家預算支出分類和不同的管理規定,進行管理和安排使用。

(二)上級補助收入,即中國小校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即中國小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繳納的雜費;非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繳納的學費;借讀學生繳納的借讀費;住宿學生繳納的住宿費;按照有關規定向學生收取的其他費用等。其中:按照國家規定應當上繳財政納入預算的資金和應當繳入財政專户的預算外資金,要及時足額上繳,不計入事業收入;從財政專户核撥的預算外資金和部分經核准不上繳財政專户預算外資金,計入事業收入。

(四)經營收入,即中國小校在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即中國小校附屬獨立核算的校辦產業和勤工儉學項目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範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社會捐贈,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16條 中國小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範圍和標準,並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17條 支出是指中國小校為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18條 中國小校支出包括:

(一)事業支出,即中國小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事業支出的內容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他費用。

(二)建設性支出,即中國小校用於建築設施方面的支出,包括用專項資金和社會捐贈等新建、改擴建建築設施發生的支出。

(三)經營支出,即中國小校在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四)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即中國小校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第19條 中國小校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必須以不影響正常教學活動為前提。在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不能直接歸集的,應當按照規定的比例合理分攤。,經營支出應當與經濟收入配比。

第20條 中國小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並且要求單獨核算的專項資金,應當按照要求定期報送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完成後,應當報送資金支出決算和使用效果的書面報告,並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驗收。

第21條 中國小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主度沒有統一規定的,由學校結合本校情況規定,報主管部門習和財政部門備案。學校規定違反法律和國家政策的,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應當責令改正。

第22條 中國小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中國小校財務的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範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務的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結合實際情景,制定本制度。

第2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

第3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閒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根據教育局印發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採用《小企業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5條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設置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情景,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税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並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第7條預算是指學校根據教育教學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的主要資料是支出預算。

第8條預算編制方法支出預算,應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代支款項不納入學校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項應納入“代管款項”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第9條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序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這兩大經費支出項目提出預算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以收定支,適當結餘”的原則編制。學年度預算應在每學年開始的暑期編制完成,並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上學年度的經費支出預算執行情景,批准下學年度的預算。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1、審核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貼合會計工作規範的要求,是否貼合國家的税務、會計的有關規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並且退回給經辦人。

2、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供給反映學校經營情景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並就預算執行情景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核算,並就月預算執行情景進行分析。

3、審核記賬憑證,審核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4、嚴格審核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審核學校收繳費是否貼合物價管理規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5、協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金、固定資產、教學設備、圖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核對賬是否相符。

6、在堅持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協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係,做好服務工作,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7、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好學校資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佈在學校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8、協調與當地税務、物價部門、銀行等學校外部的往來關係。

9、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工作,防範經營風險,做好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預審、備案、保管、整理工作。

10、安排指導財務人員各個崗位的工作,並組織學校財務部門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學校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高財務工作水平。根據招生收費工作需要,安排好節假日人員的值班工作。

11、按時完成校董事會及學校領導交付的其它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並帶好財務隊伍,將財務工作做得更好。

第三章、財務主任的崗位職責

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情景,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税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並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第四章、財務副主任崗位職責

1、財務副主任由集團公司指派,不駐校,不坐班;

2、每月15日前向財務主任收集上月的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預算執行情景、税務申報資料、銀行對賬單等資料;

3、可不定期進行賬務與報表等資料的對照複核,必要時向財務主任進行相關情景的諮詢;

4、瞭解學校預算編制與執行情景,協助財務主任嚴格執行學校年度預算;

5、協助財務主任作好學校的財務經營提議;

6、做好學校董事會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項。

第五章、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銀行劃款繳交學費發票的開具,並做好學生繳費與發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3、按要求預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税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税務等政府管理部門規定的具體工作。

4、做好收款收據、發票、統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它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管、備份工作。

5、學校供應商貨款結算的預審工作。

6、財務主任或學校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六章、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國務院關於現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現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並與會計賬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定,超過部分必須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堅持學費款與費用款分管的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的安全。

4、每日編制現金流量表,月末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並督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5、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必須由財務主任指派他人代管,並且必須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現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相符,遇有情景,必須及時上報財務主任。

7、做好員工膳食收費系統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費的統計、複核、檢查與對賬工作,完成財務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中國小校財務的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和加強中國小校的財務管理,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促進我縣教育事業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通知》(國發〔20xx〕43號)文件精神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國小校財務制度》,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全縣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普通國中、職業國中、九年一貫制學校、普通國小、特殊教育學校,高級中學等也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中國小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度;堅持量入為出,勤儉辦學;正圈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第四條、中國小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部門預算,實行國庫集中收付、政府採購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核算和監督。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五條、按照農村義務教育“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要求,以中國小經費實行“校財局管”的管理辦法,並由縣級財政、教育行政部門及農村中國小共同組織實施。

縣級財政部門的主要職責:按有關政策和要求,組織預算編制工作,按規定程序和時間下達預算控制數和批覆農村中國小預算;按批准的農村中國小年度預算和用款計劃,及時撥付資金。每年新學期開學前,要按國庫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的辦法,保證農村中小轉資金及時到位;對農村中國小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使用效果進行考核;定期向縣級人民政府報告農村中國小預算執行情況;定期向上級財政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情況。

縣級教育部門的主要職責:在編制好本級教育行政部門預算和執行部門預算的前提下,組織、指導農村中國小校編制本單位年度預算草案,彙總報送同級財政部門;根據縣級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和預算批覆,向各農村中國小下達預算控制數和年度預算;彙總審核農村中國小校用款計劃,及時向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加強教育經費的管理和監督,對農村中國小校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內部審計;定期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情況。

農村中國小校的主要職責:認真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各項政策,在校長的領導下,組織學校教務、總務、財務和教師代表研究、確定預算建設草案,報各鄉鎮中心學校彙總,各中心學校在規定的時間報送縣教育局;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按批准的年度預算向縣教育局申報用款計劃,按要求定期報送預算執行情況報表。

第六條、按照財政“四項”的要求,中國小校的財務嚴格實行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政府採購、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中國小校預算編制制度,各項收入統一編入縣級財政預算,並由縣級財政部門按照財政國庫管理體制的規定辦理資金支付。

第七條、以鄉鎮中心學校為單位分別設立中國小財務核算點,以學校(教學點)為基本核算單位,分別按政策規定的標準,核算中國小經費,各中學和村小(教學點)實行報帳制,但學校的資金所有權、使用權、財務自不變。中國小校的賬户按照國庫單一賬户體系管理的規定,在本地金融機構開設零餘額賬户,核算學校的財務收支,賬户的管理按照國庫集中收付管理的相關規定。

第八條、各鄉鎮中心學校的財務核算點要有專門人員擔任會計、出納工作一般鄉鎮2-3人,鄉鎮3-4人。各中學和各國小隻設立報帳員,財務核算點分別為各中國小校設立帳本。中學財務核算點的會計負責為有關中學代理記帳,國小財務核算點的會計負責為各國小代理記帳,並辦理學校的會計核算、資金收付、會計報表、檔案管理等財會業務。學校可成立教職工推薦產生的理財小組,負責對學校每月收支彙總表進行初審,校長終審。學校對會計原始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

第九條、從事財務工作的人員必須由具備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學校財務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不得隨意撤換和調動。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十條、按照財政“四項”的要求,中國小校必須編制完全的部門預算,將學校的各項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統一納入縣級財政預算。

第十一條、預算編制原則

預算編制應正確體現和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政策、方針和規章制度,嚴格執行《預算法》、《教育法》和《義務教育法》,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保證重點,公開透明”的原則,不得編赤字預算。

第十二條、預算編制

中國小校預算主要包括收入預算、支出預算、政府採購預算。收入預算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預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項目支出等。

中國小校預算編制時應將預算內、外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統籌考慮。本着量入為出的原則,合理安排各項支出,重點保證教職工工資、公用經費、校舍維修改造、資助僻生等支出。

第十三條、預算執行

各中國小校在預算執行過程中,應視資金的用途,採取網上申請或手工填寫《中國小校用款計劃表》,向教育財務部門提出用款計劃,教育局財務部門對各學校的用款計劃審核彙總後報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根據教育財務部門分校彙總表對各學校所需資金進行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

第十四條、預算調整

中國小的預算執行中原則上不予調整,但國家政策發生變化或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見因素,直接影響到中國小正常教育教學活動時,可由中國小校提出預算調整申請。預算調整的申請應包括調整的事項和原因、調整的必要性、調整的金額等。預算調整必須符合法定程序。

中國小校的預算支出應當按照預算科目執行,即按申請(指定)的用途使用資金。不同預算科目之間的預算資金需要調整使用的,必須報縣財政部門批准,不得擅自改變資金用途。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條、中國小校依法從各渠道取得的收入必須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管理,不得隱瞞、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謀取私利。取得收入時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票據,並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納入財政專户儲存。

第十六條、中國小校的收入主要有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其它收入等。

中國小校代收的課本費、作業本費等不屬於學校收入,但必須納入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户儲存,在學校財務部門通過往來賬户核算,代收費收入應與學生結算,多退少補。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七條、中國小校的各項支出,必須按國家和當地的統一開支範圍和定額標準執行。嚴格區分人員經費、公用經費、項目經費的使用,保證專款專用。和省用於農村義務教育的經費不得挪作它用,和省補助的中國小校公用經費不得用於償還各類非債務。

第十八條、中國小校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支出、項目支出、勤工儉學支出、撥出經費、上繳上級支出、結轉自籌基建支出等。

人員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和其他人員支出等。

對個人家庭的補助支出主要包括離退休費、退職費、撫卹和生活補助費、醫療費、住房補貼、助學金和其他補助支出等幾項。

公用支出是指維持學校正常運轉和滿足基本辦學需要而形成的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專項公用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主要有: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取暖費、交通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福利費、勞務費、租賃費、零星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工會經費、其它日常支出等;專項公用支出主要有:辦公設備購置費、專用設備購置費、交通工具購置費、圖書資料購置費、其他專項支出等。

中國小校財務的管理制度8

為規範我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優先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市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和國家有關法規,學校特點,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家資產損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二、財務收支管理

(一)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學活動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和其他收入。

2、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範圍和標準,並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3、學校要自覺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原則,各項經費必須及時足額上繳學校,做到票款同步。

(二)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學校為開展教學活動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包括:事業支出、建設性支出、經營性支出。

2、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精打細算,厲行節約,使各項支出發揮出最大的經濟效益。

3、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學校支出須使用合法票據。

4、嚴格開支審批手續和批准權限:10000元以下支出,由校長審批;重大資金使用,根據“三重一大精神”須由校務會議集體討論決定,然後再由校長審批;維修、基建、綠化、設備添置,由校務會議集體討論後報上級部門備案或審批。

5、支票領用必須由部門主管領用並交於經辦人員,領用前必須在財務處作好登記。

(三)財會人員職責

1、學校會計解結算中心具體負責本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做到憑證合法、手續完備、帳目清楚、數字準確、及時記帳、按時結帳、如期報帳、經常分析、如實反映情況。並運用會計資料進行科學分析,做好學校領導參謀。做好學校的收費管理,制止亂收費。

2、出納人員應熟悉、掌握財務制度和收支標準,認真把關,嚴格審查原始憑證,以合法、完整的原始憑證為收入和支付的依據,對不符合制度和規定的經濟業務,不予辦理和報銷或要求退還補正。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控制庫存現金限額。(本文來自於範-文-先-生-網)及時辦理現金、銀行收支業務,及時登記現金及銀行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妥善保管現金、有價證券及應收票據,嚴格掌握庫存現金限額和現金使用範圍,不得以白條子抵充現金,也不得坐支現金。嚴格空白支票和票據管理,銀行印鑑分人保管,確保資金安全。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3、報帳人員負有出納的職責外,還應做好以下幾點:

⑴及時將學校收入解繳銀行,並將收入記帳聯和銀行存款回執交學校會計人員入帳;

⑵在500元備用金範圍內支付學校各項支出業務,並及時向學校報帳;超過500元的支出業務應按批准權限規定,報校長審批後支付。

4、財會人員應認真做好會計核算工作。記帳憑證每月應連續編號、認真複核、及時打印、妥然粘貼,發現有錯及時更正,確保會計核算資料的準確性。

由於憑證錄入錯誤而導致會計帳簿發生錯誤,只能通過調整憑證的方法進行調整,即另編記帳憑證以紅字衝錯誤憑證,重新編制正確憑證,任何人不得通過其他操作對機內帳簿作無痕修改。

5、報表是進行會計信息綜合的重要手段,是反映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會計報表必須實行全市統一格式,不得隨意修改報表格式和確定報表文件名稱,並按規定要求報送。做到內容完整,數據準確,報送及時。

6、做好財務分析。學校的財務分析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分析的內容包括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專用基金變動、財務管理以及事業和業務工作完成情況、存在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

三、固定資產管理

學校固定資產是國家財產,是保證教育、教學工作,滿足師生生活所必須的物質基礎。學校應加強對固定資產的使用管理,充分發揮其作用。

1、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

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必須貫徹“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管用結合,合理調配,物盡其用”的原則,建立健全管理和使用制度,充分發揮固定資產的作用。

財產總保管員負責財產明細帳的管理,做好固定資產的驗收保管、頒發、調撥、登記、維修工作,定期檢查核實分管的財產。當分保管員調換時,負責監督交接工作。

財產保管員分管財產、設備的保管、使用、維修,隨時記錄分管財產的變動情況,定期(每學期一次)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學校財產、設備由總務處統一調配使用,專用設備要專管專用,財產設備的使用須有領用、借用、回收手續,努力提高使用效率。學校教職工調離,必須辦理公物歸還移交手續,經財產總保管員簽字後,學校行政才可辦理調動手續。

2、資產的帳、冊。

財產分保管員應對分管固定資產建立財產登記清冊,記錄所分管財產的品名、規格、數量、單價、價值等。學校必須做到帳冊記錄齊全,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3、固定資產減少的鑑定、報批。

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報損和轉讓,一般經學校負責人批准和7人資產處置小組討論。房屋、建築物、車輛等的大型、精密、貴重設備儀器的報廢、報損和轉讓,要經過有關部門技術鑑定,經主管部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財政部門批准後予以核銷。

固定資產經鑑定不能使用且無使用價值時,應填寫固定資產報損單,經學校負責人批准和7人資產處置小組討論方能報損,並作相應的帳務處理,申報表一份交會計作記帳憑證。收回的變價款上繳財政。

學校應當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定程序及時處理。

四、收費管理

嚴格收費管理,加強行風建設,學校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常抓不懈,嚴格要求,規範學校收費行為,樹立教育的良好形象和聲譽。

健全收費許可證制度。學校必須在收費前依據有關文件及時向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的申領和變更手續;實行收費公示制度,嚴格按規定亮證收費,公開學校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規範學校收費票據,嚴禁自制或代用其他票據,票據的結報實行“向誰購領向誰結報”的辦法。

加強代管費的管理,代管費要按規定統一收繳,集中管理,單獨核算,專款專用,按規定項目列支,每學期結束前必須按實結清,列明細向學生公佈,餘額退還。

五、內部牽制制度

為了在經濟業務處理中查錯防弊,以保證會計信息質量和學校財物的安全完整,各校應制訂學校內部牽制制度。

凡涉及款項和財物收付、結算及登記每一項經濟業務的處理過程,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分工負責。

經費的報銷需有經手人、驗收人(或證明人)簽字,報校長按權限審批後才能辦理。重大經濟業務須經校務會議研究決定。

帳、錢、物相互獨立分管。貨幣資金實物形態保管和反映貨幣資金增減變化記錄完全獨立。財產物資保管和反映財產物資增減變化的記錄完全獨立。

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印鑑,有學校領導和學校報帳員分別保管。

實行財務公開、民主理財,增強學校財務工作透明度。學校應建立財務審查小組,對學校經費收支情況每月進行審查,公開學校經費收支的項目和內容,加強羣眾性的財務監督。學校年度收支預、決算應向教工代表大會報告,接受審議。

中國小校財務的管理制度9

一、學校財務工作任務

認真貫徹執行上級財政制度和財經紀律,本着精打細算,勤儉節儉的原則,對學校各種資金的使用,進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經過記帳、算帳、報帳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資金的使用情景;完善財務規章制度,堵塞漏洞,嚴格監督資金的有效使用。對學校教育經費實行“分級管理,經費包乾,超支不補,結餘留用”的辦法,做到量入為出、收支平衡。

二、經費收入管理

學校財務部門管理以下各項資金:

a、上級撥入的事業經費、專項撥款、基本建設撥款。

b、上級撥入的預算外資金。

c、學生學雜費收入。

d、各種捐贈款項收入。

e、其他雜項收入等。

財務部門對事業費、基建經費和學校預算外收入應分開管理,嚴禁將預算內經費轉入預算外使用。

三、經費計劃管理

a、學校向財務部門供給下年度需要的設備和主要項目費用的開支計劃,由財務部門據此作出下年度預算,經主管校長審核。

b、學校根據上級下達的當年經費數,安排相關工作。

c、在經費使用中應堅持嚴格按計劃用款、專款專用的原則,並自覺理解審計部門的審計,若確需要更改項目,須經領導簽字批准。

四、經費使用管理

1、費用報銷一律先由科室負責人簽字後校長審批,然後到財務室報銷。

2、預算外的各項經費,應嚴格按照財務制度規定,在領導審核批准的項目和限額內開支使用。

3、教職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長批籤。

4、物資採購人員為各部門購物借款,由總務部門根據使用部門供給的採購計劃數擬出借款金額,經總務部門負責人批籤後,採購人員方可到財務部門辦理借款手續,採購設備的借款金額在5000元以上,須經主管校長批籤。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計憑證、帳票、報表以及會計檔案管理。

a、學校財務部門應按照財務制度和學校的有關規定,認真審核各項原始憑證。貼合財務規定的開支單據給予報銷,不貼合規定的單據,不予報銷。否則,追究當事人職責。

b、學校財務部門,應按會計制度對各類經濟業務事項,經過會計憑證及時記帳、算帳。做到日清月結,手續完備,資料真實,帳目清楚,數字準確,資料齊全。

c、財務部門各經辦人員,應按崗位要求,按時向主辦會計供給各項經費開支的明細科目餘額表,供主辦會計編造會計月報、季報、年度決算報表。編造的各種報表,經主管校領導審閲同意後,報上級主管部門。

d、財務部門各崗位經辦人員,應按財務檔案管理要求,將會計憑證、帳薄、財務計劃、會計報表,以及有關開支的經濟文件資料,分類清理、裝訂、編號、造清單送交主辦會計彙總,編造移交清冊,送交學校檔案管理。

e、財務部門除向上級報送財會報表外,及時向領導反映不合理開支和超支的情景,協助領導管好、用好資金。

六、財務監督與檢查

1、學校財務部門應認真執行財務制度,維護財經紀律,對於不執行計劃,違反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的開支,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或報銷,同時報領導處理。

2、學校財務部門有權對學生財產、物資的使用和保管部門進行財產、物資的核對和檢查,以保證國家財產、物資的完整和安全。

3、會計必須對學校負責,每月對各項費用憑證審核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和糾正。

4、主管校領導每年對財務部門的會計憑證、帳薄抽查一次,以保證學校財務計劃和財務制度的正確貫徹執行。

5、財務人員有職責幫忙和監督學校領導認真執行《會計法》和財經紀律,對於學校領導違反《會計法》和財經紀律的行為,經指出的不改正的,財務人員有權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

中國小校財務的管理制度10

一、總 則

第一條 為嚴格財務管理,明確經濟責任,根據財政部、國家教委和省財政廳頒佈的有關財務法規和制度,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學校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各校領導分管系統限額、專項審批,大額借支實行聯籤制。

第三條 學校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由主管財務工作的副校長負責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第四條 學校設置負責財務管理工作的專職機構——管理科,下設財務組,統一管理學校財務工作,對學校負責。同時,學校財務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監督。

第五條 學校管理科財務組配置一名財務主管、一名會計、一名出納,具體管理財務工作。

第六條 學校財務應加強預、決算管理,按上級指示精神和有關的財務制度、規定,結合學校事業發展需要,編制年度預算收支計劃和決算,經學校領導審核、批准後報上級主管部門並予公佈。

第七條 學校應加強財務監督,設立專門的財務監督機構,形成學校內部審計制度。內部審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二、各項收入管理制度

第八條 學校的各項收入,包括財政部門的撥款收入、學雜費收入、培訓費收入、出租收入、承包收入及其他收入。

1、財政撥款收入(含各項經費撥款、離退休人員經費、大額基建撥款),應按預算收入計劃組織收入,對基建撥款應專户儲存。

2、學雜費收入:按省物價局和高教廳等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的學雜費是學校的重要收入,學校財務部門應在有關科室的協同下,積極收納,做到安全、快捷、準確。

⑴學生的各項收費標準,應分清年級、專業、項目;應交學費的學生人數,應分清班級、專業,做到數字精確、姓名確實,這兩項收費依據(含聯合辦學部分),應加蓋學校公章,於五月份前確定並交管理科財務組;當年新生名單、專業應在招生結束後一週內交管理科財務組;中途離校的學生名單應及時通知財務組。

⑵學生的學雜費一旦入庫,除計算、收款等技術性錯誤的款項以外,一律不予退款。

⑶享受學校減免學費的學生,均為財校正式教職工子女及財廳幹部職工的子女,減免數只能為學費總額的50%,其他雜費不減免。

⑷學費一年收繳一次,在秋季入學時進行,新、老生一次交清,不得拖欠,確有實際困難,經主管財務副校長批准可延期交納。否則,視同故意不交學費,學校將責成限時交納,超期不交者,應予勸退。

⑸聯合辦學學費收入,財務部門應嚴格按合同規定及時、足額地收納入庫,並定期到聯辦單位核對收費情況;屬聯辦單位的收入也應及時、準確地劃歸對方。

⑹對學雜費收入,財務部門應自收費之日起,30天內做好清算、核對、結帳,並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收費情況。

3、培訓費收入:指學校培訓中心舉辦各種形式的培訓班收取的各項收入。

4、出租收入:主要是指學校所屬房屋出租租金收入。應按合同規定,由出納人員按時、足額地收納入帳,如發生合同糾紛引起房租減收或滯納,應及時報告主管領導,以便妥善處理。

5、承包收入:主要是指學校小賣部、飯堂承包收入。應按合同規定,由出納人員按時、足額地收納入帳,不得拖欠、滯納,否則,應按合同規定對承包人予以處罰。

6、其他收入:主要是指一些零星收入,如飯堂、小賣部交納的折舊費、各種考務費、學校財產變價收入、贊助費、罰款收入、採購物品返還費用等應屬學校的收入。

第九條 學校任何科室和個人,不得擅自截留學校的收入,私設“小錢櫃”;為學校或科室採購物品、繳納款項等,不論對方以什麼形式或藉口返回的現金、禮金及物品,都要繳交管理科,並辦理登記手續。否則,一經發現,按違反財務制度處理。

第十條 學校財務人員因工作失職,引起學校收入減少或流失,應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借款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 借款是指學校各科室因辦公、教學、後勤等工作需要購置設備、辦公物品、公務出差以及行政維修等,請求學校財務組給予的借款或預付款。

第十四條 借款手續規定

借款包括現金借款和支票借款兩種,借款經手人須按如下規定辦理借款等手續。

1、凡借款額或預付款額超過500元以上者,一般以支票支付。特殊情況需大額現金(1000元以上),須經校領導批准;超過3000元者,還需提前2天到財務預約,否則不予借出。

2、借款時,須填制管理科財務統一印製的“借款單”,先由各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再報有關審批人籤批,以後憑“借款單”到財務組借款。

第十五條 借款、預付款批准權限。

1、校長籤批50000元以下。

2、分管財務工作的副校長審批30000元以下。

3、財務主管應對各部門借款進行審核,凡XX元以上借款、預付款,須事先報財務主管審核,並簽署意見,再提交校領導批准。對不合乎制度規定的借款及預付款,財務人員應予拒付。

4、凡一次性50,000元以上金額的各項借款及預付款,由各分管校領導提出,報校長批准;超過200,000元以上金額的借款,由校長辦公會議決定,各分管校領導簽名,校長負責籤批。

5、借款後,借款經手人須在預定的還款日期內還款或憑正式發票到財務報銷,借款一般不能跨月使用,月底結帳前須辦理完報銷手續,特殊情況暫不能報銷者,須經財務主管同意。

6、一般情況下,第一次借款未報銷之前不給予第二次借款。

7、根據批准的用款計劃,維修、改造、採購大宗物品等所需借款或預付款,憑學校領導的用款批示及用款科室的有關資料説明(如合同、購物用途説明),經財務主管審核無誤後方可付款。

8、學校舉辦臨時性的大規模活動,如運動會、藝術節、慶祝活動等,主辦單位須提前列報用款計劃,經校領導批准後,財務方可付款。

9、各種借款、預付款的歸還及報銷,實行誰審批借款誰負責審批報銷的原則,不能交叉審批。

10、學期結束前一個星期,借款經手人應辦理借款報銷手續。如放假時仍未到財務報銷者,視同佔用公款處理,並從借款人工資收入中扣回。特殊情況需續借須經財務科長批准。

四、財務報銷與審批制度

第十六條 學校的各項支出,除工資、福利經常性支出及節假日支出外,應分清支出類別,在取得發票等報銷憑證後,辦理審批報銷手續,以便財務及時入帳。

第十七條 報銷支出審批權限:

1、校長籤批50,000元以內。

2、分管財務副校長籤批30,000元以內。

3、凡每筆支出超出2,000元以上者,應先報財務主管審核後再報校領導批准。

4、凡一次性50,000元金額以上的各項支出,由分管校領導提出,報校長批准;超過200,000元以上支出,由校長辦公會議決定,各分管校領導簽名,最後由校長負責籤批。

5、報銷憑證應以正式發票為準,並有單位名稱、開具發票單位印章、單價、數量,批量採購應附貨物清單、規格、型號、金額等內容,發票背面應有經辦人簽字、科室負責人簽字證明;採購物品還須有倉管員驗收簽字。對於不符合填寫要求的發票,財務人員不給予報銷。

6、下列情況的支出,經科室審核後,報主管財務副校長或校長批准,方可報銷。

⑴“白頭”單報銷,每單數額應在50元限額以內,並有商店等單位印章、購買數量、單價、支出用途。用款經辦人應儘可能索取正式發票。

⑵特殊支出無發票及其他報銷憑證者,應有經辦人和科室負責人2人以上簽字證明。

第十八條 專項審批權限:

1、教職工因公差、學習需乘坐飛機、火車軟卧,須先報校長審批。

2、教職工外出參觀、學習、參加各種會議、公務辦事,所需時間2天以上,或超過廣州市範圍的事項,應在各分管校領導審核後統一報校長批准。

3、各種餐費,主管財務副校長每次審批XX元以下;超過限額報校長審批。

4、學校預購學生教學用書支出,由主管教學副校長負責審批。

5、各教研室確需購買少量的教學用參考書、資料,由教研室主任簽署意見後報主管校長審批。

6、大批量印刷各種教學用書、資料(包括校刊)支出,由分管教學副校長提出意見報校長批准。

7、圖書館藏書、全校報刊雜誌採購支出,由校長審批。

第十九條 各項支出審批報銷的分類

根據支出審批權限,對各項支出作分類。

1、基建支出:是指學校因事業發展和保證正常的教學、行政和後勤工作的需要,新建、改建、擴建校舍或教學設施等項目,包括學校的房屋、建築物、裝修、添置大型的教學設施等方面的支出,應嚴格執行基建財務制度,保證學校資金能辦實事、辦好事。

具體執行辦法按《廣東省財政學校基建財務制度》辦理。

2、修繕費支出:是指學校小型、簡單的修繕、安裝等項目的支出。根據有關科室列報的用款計劃,應事先簽定協議,報主管財務副校長審核簽字。

⑴修繕費支出,應按報銷審批權限籤批。

⑵修繕支出計劃、合同應送財務組存查,10,000元以上修繕項目的驗收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經驗收合格的項目,可憑正式發票、驗收人簽名及校領導批示到財務辦理付款手續

中國小校財務的管理制度11

一、經費審批手續

1、各處(室)(教研組、實驗室、電教室由教務處負責)

應在開學前將本部門一學期要購買的辦公教學用品列出計劃,開具清單,報總務處統一辦理。

經費審批手續為:

(1)學校辦公教學用品,由保管員根據需要和庫存情況,開具清單,填寫請購單,交總務主任,分管財務的副校長、校長審批,辦公用品由採購員統一購買,實驗室、電教室等教學用品可指定專人購買。(如大額度購買需用招標制)。

(2)各處(室)因工作或教學需要,擬臨時購買特殊辦公教學用品,由處(室)第一責任人向學校提出。200元以內由總務主任簽字批准,200——1000元以內由分管財務的副校長簽字批准,1000-20xx元以內由校長簽字批准。20xx元以上在班子通氣,5000元以上在行政會上討論,由總務主任,分管財務的副校長、校長聯合簽字批准。(代收費用的支出除外,如購書款、購作業本款等)

2、凡來我校借讀或自費的學生需退部分費用的,退款審批手續為:

(1)無任何原因中途退學、轉學學生的借讀費用,自費費用一律不退。因家庭變遷或班主任堅決要求其轉學的學生退款應由班主任簽字同意,政教主任、總務主任、分管教學的副校長聯合簽字批准。

(2)借讀生、自費生系我校教工孫輩、侄輩或確因工作關係需給予適當照顧的,可優惠收費總額的三分之一,由本人提出申請,學校核實,由政教主任、總務主任、分管教學副校長、校長聯合簽字批准。

二、單據報銷手續

1、單據報銷要有經手人、驗收人、總務主任三人簽字才能報銷。金額在200元以上只需總務主任簽字報銷,金額在200——1000元以內立交分管財務的副校長簽字報銷,金額在1000——20xx元以內應由校長簽字報銷,金額在20xx元以上的應由總務主任、分管財務的副校長、校長聯合簽字報銷。

2、購物單據要寫清户名、品名、數量、單位、單價、金額大小寫,否則不予報銷。

3、開具發票,必須具有税務部門的簽章,否則,此票無效。

4、凡屬收費收據、白條、的士票、餐費均應經手人、證明人簽字,由總務主任,分管財務的副校長,校長聯合簽字報銷。

三、旅差費有關規定

1、凡是學校同意出差,外出參觀學習的人員,視外出路程遠近,經分管財務的副校長簽字,可借適當旅差費。

2、外出人員所借的旅差額,途中車、船票等各種報銷憑證,必須妥善保管好,如有遺失,由自己負責。

3、外出人員要按規定時間返回單位,以返昌的那天起,必須在七天內到總務處辦理報銷手續。

4、旅差費用的報銷需由會計核算,500元以內的由總務主任簽字報銷,500—1500元以內的由分管財務的副校長簽字報銷,1500元以上的由校長簽字報銷。

5、所有外出人員,要注意節約開支。嚴格按規定和財務制度辦事。如有違紀的現象,不給報銷。

中國小校財務的管理制度12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各項財政、財務規章制度,以及上級單位制定的財務管理辦法。

2、按規定向上級單位和財務部門報年度預算、月份用(繳)款計劃、月份會計報表和年度決算。

3、根據國家規定和上級核定的預算,辦理各項財務收支,在規定的權限內,支配和辦理本單位預算支出正確核算,合理分配資金,努力增收節支。

4、按照本校實際,加強財務活動分析,及時發現和解決財務收支中的問題,努力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和資金使用效果。

5、健全財產物資管理制度,按期進行財產物資的清查工作,保護國家財產的完整和安全。

6、接受財政部門、上級主管單位及其他有關部門的監督和檢查,如實反映情況主動提供有關資料。

7、組織、指導、監督所屬報銷單位的各項財務收支及繳銷工作。

8、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檔案資料。

9、每學期的經費收支,大致情況學期結束須定期向教師代表彙報並公示,徵求意見,做到民主理財、精打細算,合理安排,注意效益。

10、各項經費支出,都要按原始憑證結報,嚴格執行開支標準,不得自行提高或變相提高,並實行校長"一支筆"審批制度。

11、財務人員要隨時主動向校長室反映財務活動情況,上交財務月報表,做到忠於職守,隨時接受學校領導的調查和意見。

12、在一般情況下,購物由專人負責,購物發票須有經手人、驗收人或證明人、審核人、校長簽名,並註上用途,以作備查,不符合規定的事項有權拒絕支付。

中國小校財務的管理制度13

一、會計人員必須堅持原則,廉潔奉公;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熟悉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掌握本行業業務的有關知識;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鑽研業務。

二、持證上崗,定期參加財政部門規定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技能

三、按照《會計法》和上級要求設立會計核算科目,建立帳冊,設立總帳和明細帳、銀行日記帳和現金日記帳。

四、做好會計核算工作,對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財務收支,不予辦理。

五、對本單位的收入、支出進行全面的預測,按照收支情況,編制年度預算計劃,並嚴格按照預算計劃執行。

六、正確分清各類收支,按月向民主理財小組和校長彙報學校財務執行情況,協助校長做好學校財務管理工作。

七、學校所有的收費項目按物價局規定辦理,亮證收費,所有收費全部入帳,不設帳外帳。

八、對往來款項設立明細帳,及時清理;對應上繳的款項,不拖欠挪用,及時上繳。

九、加強對學校資產的管理,確保學校資產不流失,按規定進行核算,固定資產的購入、使用、報廢清理手續完整,做到帳證相符、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十、做好年終決算工作,全部報表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口徑一致,帳帳、帳表相符,編報及時説明詳實。保證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十一、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妥善保管好會計憑證、帳冊、報表等資料,定期立卷歸檔。

十二、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全部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並編制移交清冊。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中國小校財務的管理制度14

為了加強學校財務管理,規範財經制度,嚴肅財經紀律,做到有計劃支出,確保學校經費收支平衡,為學校發展提供經費保障,特制訂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財務預決算制度。年初校委會研究制定出學校全年經費支出計劃,會計根據計劃負責編制學校經費預算,預算起草後提交校長辦公會研究,經計財科下達批覆後,按規定執行。財務室要做好月報、年報工作。年終由校長向全體教職工做出計劃執行情況報告。

2、堅持民主理財,實行財務公開。定期審查財務賬目,去除不合理的開支,嚴禁浪費,杜絕貪污挪用,努力把好財務關。學校財務要及時公開、公示,認真接受民主監督。對勤工儉學收支情況每月以簡報的形式公示,每一學期結束組織部分教師進行財務清理,將清理情況和學期收支情況向全體教職工公開、公示。

3、規範收費管理,實行財務一本賬。凡是政策允許收費的項目以及代收代支項目,學校必須做到應收盡收,並且收入全部納入學校賬目統一管理,各班各處室等非財務管理部門不得存放現金,堅決杜絕公款私存、私設小金庫,嚴禁擠佔挪用貪污學校資金。對各班欠條及時公示。學期內各班欠款累計不得超過20xx元,學期放假前三天各班必須結清所有費用(含欠款),未結清者從當期績效工資或津補貼中扣除,並取消當期評先評優資格。

4、規範單據聯籤制和費用報銷制。支出單據實行聯籤制,學校對預算內外資金支出做到事前有計劃,量入而出,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審批一支筆。每一張原始單據至少有“四人”(經辦人、分管領導、後勤副校長、校長)簽字後方可報銷。屬有形資產類支出還要經實物保管員驗收簽字。所有支出費用的報銷實行誰支出、誰報銷的原則,嚴格杜絕在外賒購、由經營者自己到學校報銷的現象。所有支出費用必須當月結清,超過期限必須説明理由,否則不予報銷。

5、對大額經費(5000元以上)或舉行大型活動需要的經費,需經分管領導擬出報告,經校長辦公會研究同意並決定其總金額方能開支,實行先運行後結算的辦法,在支出事項或活動結束後統一結算。

6、對外活動的接待費,必須由校長同意,並定出接待標準(視其接待規格而定)、參陪人員、就餐地點後,方能就餐。就餐結束由經辦人當面結賬,並帶回附件,簽字(寫明事由、兩人以上簽字,日期)後方可報銷。發票報銷時附件附後。先斬後奏者,一律不予以報銷,由經辦人負責。

7、規範租用私車和差旅費的管理。如因工作需要須用私車時,應將事由、地點、人員、大致時間報校長,同意後方可用車,否則不予報銷。教職工因公出差(含開會、學習、考察、參觀),由學校研究確定對象和人數後,方可出差,否則不予以報銷差旅費,市外出差實行限額報銷。

8、財務人員必須堅持財務工作制度。做到科目齊全,賬目清楚,明細分類,日清月結。財務人員要做好會計檔案的管理。財務人員要正確行使職權,不徇私情,按制度規定把好收支關,拒收拒付亂收亂付的條據和白紙條。報賬員要將學校所有經費存放在一張儲蓄卡上,實行公私分明、錢賬分開、卡與密碼分人保管(即報賬員持儲蓄卡,後勤副校長掌握密碼)。財會人員變動時,主動辦好交接手續。

9、財務人員負責做好食堂的核算記賬,把食堂的收入納入學校統一管理,由學校財務室撥給食堂一定的週轉金,所有周轉金必須由後勤副校長審核簽字後方能撥付。食堂採購物資的每張原始票據必須有“三人”(經辦人、食堂主管、後勤副校長)簽字後方可入賬。所有支出票據必須在下週二前入庫結賬,食堂賬目要做到一月一核算,一學期一結算。

10、扶困助學資金等要及時足額發放,嚴禁擠佔挪用。凡是上級扶困助學資金應發給學生的,要及時足額發放到學生手中。領取手續健全。如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及其他形式的救助資金,學校和班級不得擠佔、挪用,對學校退還給學生的費用一律由學生或學生家長到財務室當面領取。

11、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嚴防集體財產流失。學校建立固定資產賬薄,由總務主任負責登記保管,新增固定資產要及時登記入賬。因工作需要存放在個人手中的學校財產,工作變動時必須及時移交回學校。對學校固定資產每學期盤查一次,減少的固定資產要合理,且經過正常批准,切實做到賬物相符,嚴防集體財產流失。

12、調出人員必須結清所有賬目,還清所有借用公物,方可辦理相關手續。

中國小校財務的管理制度15

一、財務報銷票據原始憑證的要求

原始單據(發票)的一般要求:

1、報銷憑證必須是正式發票或財政局及税務部門印發的統一收據,填寫時一律用炭素筆,圓珠筆或鉛筆填寫無效。

2、發票內容要齊全:單位名稱(一律填進修學校)、日期、品名(必須填寫物品及辦公用品的具體名稱)、單價、數量、金額等項目填寫齊全,字跡清楚,金額正確,大、小寫相符。票據一經塗改即無效。

3、印章要齊全:報銷的發票必須有税務機關統一印製的發票監製章,並加蓋開票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事業收據必須有省或市級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財政票據監製章並加蓋財務專用章。發票或收據須在税務機關規定的使用有效期內(必須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製的)。

4、在超市購買商品的,須提供超市機制發票(發票上須註明品名、單價、數量)且商品符合財務報銷範圍。

5、報銷憑證嚴重破損導致內容不全、不清的,財務人員不得給予報銷。

二、財務報銷手續及要求

(一)財務報銷審批權限

學校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學校所有的財務支出都必須經校長審批後,方可到財務處辦理結算。

(二)預算申報制度

學校各類需要採購的物品必須事先提出申請,做好預算由校長籤批,方可借支進入採購程序,採購秉承一人為私二人為公的原則,為報銷提供證明。嚴格執行前帳不清後賬不借。

(三)財務報銷基本手續及要求

1.購買的設備、辦公用品、貴重物品需經手人簽字、審核人簽字(財務)、校長簽字,方可報銷、進賬。

2.凡到財務處報銷的票據,需校長、審核人、經手人簽字方可報銷。

3、教職工到財務處報帳,必須攜帶報帳所需的全部憑證,包括:需要報銷的有關發票、收據;物資採購一律由學校統一執行。

注意:先簽字後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