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勞動合同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勞動合同 篇1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員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立勞動關係,保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得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得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 勞動合同期限
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款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 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得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合同中法定解除或終止合同得條件出現時止。
2、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為 個月。其中試用期個月,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滿自行終止勞動關係。如甲方生產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續訂勞動合同(續訂合同時不在實行試用期)。
3、 本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得勞動合同。合同從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 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上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得各項工作內容。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調換乙方得工作崗位。
三、 工作時間和休假
(一)乙方得工作時間,依其工作性質按下列第一或第二款確定:
1、實行標準時工作制
每週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乙方上下班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和甲方得安排而定。甲方採用集中工作、集中輪休、集中休息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得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得完成。
(二)乙方按甲方得內部制度規定,享有休假和福利待遇。
四、 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得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得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 日前未工資發放日;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得工資報酬按下列第 款確定:
1、乙方試用期間得工資為同崗位得80%。
2、乙方得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得規章制度中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按崗按績效取酬。
3、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得崗位,按甲方依法制定得內部工資分配辦法執行。
4、甲方實行工資承包得崗位,乙方得工資按照甲方用人部門得承包協議執行。
五、 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國家得法律、法規得有關規定製訂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自覺遵守甲方得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六、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衞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得勞動保護設施、勞動保護用品及其他必要得職業危害防護措施。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七、 勞動合同得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得,合同即行
1、勞動合同期滿得;
2、已完成一定得工作任務為合同期限得;
3、勞動合同中公司與職工約定得終止條件出現得;
4、在合同期內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得;
5、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們法院宣告死亡和失蹤得;
6、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得;
7、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得;
8、法律、行政法規得其他情形。
(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三)乙方由下列情形之一得,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得;
2、經常遲到、早退和有曠工行為得;
3、故意違反操作規程,給公司生產設備和生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得;
4、嚴重失職,徇私舞弊,或以崗位便利謀取私利對公司形象和利益造成影響和損失得;
5、偷盜公司財物或涉毒、賭博被查處得;
6、行兇打架、或以暴力傷害他人得;
7、請人代工得;
8、在崗員工兼任第二職業或從事經營活動為自己創收謀利得;
9、以弄虛作假手段建立勞動關係得;
10、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得,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得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或不接受崗位調整得;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得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得。
(五)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員得,可依法定程序裁員,裁減人員自裁剪之日起,其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符合第七條第(三)款條件得,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得;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得醫療期內得;
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得;
4、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得(員工本人要求解除除外);
5、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得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得;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得其他情形。
(七)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由下列情形之一得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公司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得手段強迫勞動得;
3、公司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得;
4、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得;
5、用人單位得規章制度違法法律、法規得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得。
(九)當乙方在勞動合同期滿後,經用人部門或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由用人部門或用人單位向公司人事部門申報審批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
八、 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工傷、生育保險。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得公休假、婚喪假、女工孕、產期待遇以及接觸和終止勞動合同時得經濟補償金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得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及因工或因病死亡應享受得待遇均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公司勞動合同 篇2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乙方(勞動者): 性別: 出生日期:
户口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自 年 月 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為:
三、乙方的工資待遇為:每月 元整,計件工資按工時值計算。
四、甲方雙方都要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獎懲。
五、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勞動安全衞生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六、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①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③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①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③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④甲方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4.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①在試用期內的;
②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③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除了屬於第七條第4款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待甲方批准並辦理完移交手續之後,方可離職。乙方擅自離職或者自提出申請日至離職日不滿三十日的,還應當賠償給甲方相當於乙方離職前上一個月工資的違約金。
6.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
八、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的事項:
九、本勞動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勞動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訂立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3甲方:
身份證號碼:
經營地址: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臨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 固定期限,自_ _年__ __月__ _日起至_ _年_ _月_ 日止,共_ 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 _ _年_ __月__ _日起至__ ___年_ __月__ _日止,共 _ _個月。
(三)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於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説,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於:《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係的建立日為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為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後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後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 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於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於: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合同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採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1 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7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 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三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15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註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核確定。“甲方指定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後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注:加薪情況應明示與合同中。)
第六條 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合同變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第八條 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注: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錄用乙方為兼職員工,並依人事管理規章及甲方所訂之規則辦理。
2。甲、乙雙方經共同協議並取得同意時,乙方須遵守上列第一項之規定。
3。僱用期間: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契約期滿時,雙方希望繼續維持契約關係時,則須另行訂立新契約。
5。勤務時間:上午________時_________分至下午________時________分止
6。休息時間:自________時________分至________時________分止
7。薪資:時薪、日薪
8。獎金:採不定額(視工作績效表現)發放。
9。異動:若因業務上執行之必要時,可予以調整。
10。年度有薪休假:服務年資滿一年以上者為6日,每服務滿一年時,則增加一日,但以增加至二十日為限。
甲方:xxx(簽章)
乙方:xxx(簽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5甲 方: 乙方:
北京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性別:
委託代表人: 學歷
年齡:
甲方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北京市 郵政編碼: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___月,到____年___月___日終止。
二、 工 作 內 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部擔任___________工作。
三、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定時的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為八小時(不包括吃飯時間),每週40小時。
第四條 甲方由於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乙方未經有關領導同意不得自行加班加點。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甲乙雙方同意,乙方的勞動報酬分為三部分: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和崗位工資。
第八條 甲方實行下發薪制,每月5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資,總計______元人民幣,(包括①基本工資為_______元;②崗位工資______元;③職務工資_______元)。
第九條 乙方的勞動報酬按國家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税,甲方在支付乙方工資時代扣和代繳。
第十條 甲方根據公司的效益和乙方的貢獻,自主解決給乙方頒發年度效益獎或特殊貢獻獎。此部分獎勵的應納税部分由乙方自行負擔。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它。凡需乙方繳納的,甲方在發工資時代扣代繳。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歷、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工作午餐及年休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相應變更有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扣發崗位工資、向乙方要求經濟賠償直至追究司法責任。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構成瀆職、犯罪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4、患病或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5、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第二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安排在經勞動部門認定為保護不完備的地方或讓乙方從事法律不允許的工作;
3、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福利待遇的。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可協商,續訂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歷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所應交納的税額由乙方自行負擔。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 2、 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 3、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部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等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三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人員,應向甲方賠付培訓費。其標準為:
一般員工:培訓費÷合同期限/月×未完合同時間/月
業務骨幹:指門經理、付經理及專業性較強的技術人員
服務不滿一年(含一年)的:賠償全部培訓費;
服務不滿二年(含二年)的:賠償80%培訓費;
服務不滿三年(含三年)的:賠償60%培訓費(以每年遞減20%類推)。
第三十四條 乙方自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單位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第三十六條 甲方所制定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均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七條 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將檔案轉入甲方制定管理機構,非北京户口及未轉檔案者,不執行本合同第十三條。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蓋章:
乙方:
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