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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勞動合同書

欄目: 勞動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1.1W

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企業勞動合同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企業勞動合同書
企業勞動合同書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貫:? 省? 市? 縣(區)? 鄉(鎮)? 村(街)

身份:農業人口(??);非農業人口(? )

身份證號碼:

現在住址: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僱)乙方為本企業職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私營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和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基礎上,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本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共? 年。其中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個月。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崗位,承擔???任務,擔任??工種。

乙方應完成崗位所規定的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

第三條?勞動(工作)安全、衞生條件

1. 甲方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與衞生的法規標準,採取勞動保護措施,改善勞動條件,建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保證安全生產和職工健康。

2.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給乙方發放勞動保護用品:? ,保健食品費:????元。

3.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專業訓練,並經勞動行政部門考核合格發證後,持證上崗操作。

4. 甲方應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乙方定期體驗。

5. 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16歲-18歲)不宜從事的工種。

6. 甲方應定期對生產場所、危險設置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糾正違章。

第四條?勞動管理

1. 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勞動政策和有關勞動管理的法律規定,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制度及各項規章。

2. 甲方有監督乙方遵章守紀、安全生產、職業道德及生產任務完成情況的權利。

3. 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1. 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須經乙方本人同意,併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連續加班不得超過3天。乙方如為未成年工(16歲—18歲),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 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形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職工最低工資不得低於當地同行業集體所有制企業同等條件工人的最低工資水平)???。

3. 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每月?? 日為發薪日。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賠償乙方損失,直至支付工資之日止,與工資一併發給乙方。

4. 法定節日加班工資為?? 元,公休假日加班工資??元,平日加班工資??元,從事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班發給夜餐津貼??元。

5. 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及乙方的技術熟練程度、勞動效率、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 保險和福利待遇

1. 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乙方按本人當月工資的百分之??,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甲方沒有按規定為乙方向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的,乙方在退職、解除合同或被辭退時,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如數發給本人退休養老金。

2. 因第七條第2款第(2)項、第(4)項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一年(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發給乙方一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標準工資一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12個月的乙方標準工資。

3.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確認為殘疾的,由甲方發給殘疾金。乙方因工殘疾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的標準,按照《勞動保險條例》和有關規定執行。

4.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3個月至6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於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5. 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6. 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乙方應享受法定節日及婚、喪假。法定節假日及遇乙方婚、喪假期,甲方必須將乙方按規定所休天數視為有薪假期。乙方如超假,經批准可作事假處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 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 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又無法安排其他工作的;

(3) 參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乙方屬於應予辭退的;

(4) 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3. 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 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 甲方無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 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權益的;

(4) 乙方應徵入伍或經甲方同意,自費考上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及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 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 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 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的;

(3)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 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6.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10天通知對方,並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甲方按照《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辭退乙方而解除合同的,以及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7. 甲方解除合同,應徵求本企業工會組織的意見。

8. 甲方解除合同,應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9. 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第九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1.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

2.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及責任大小給予賠償。

3. 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應事先與乙方商定在本企業的服務期限。乙方服務期未滿,欲辭職或另謀職業的,應支付甲方培訓費???元。

第十條?勞動爭議處理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在法定申訴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與法律、法規、政策等有牴觸的條款,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後,必須送交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予以鑑證。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人員(簽名或蓋章)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企業勞動合同書2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煙台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煙台市建設委員會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施工工地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1、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乙方完成 工作任務時本合同終止。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綜合計算工時、不定時) 工時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九條 甲方必須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並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乙方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崗前培訓,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十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衞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一條 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 乙方月工資標準為 元或按 執行。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三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並出具工資支付憑證。

六、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應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乙方因工負傷或死亡的,甲方應在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向區縣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甲方沒有提出申請的,乙方或者乙方親屬可以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煙台市有關規定執行。

八、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六條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八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煙台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使 用 説 明

企業勞動合同書3

甲方:

乙方:

甲方(僱用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僱職工)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或委託代理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

家庭住址

所屬省(直轄市)地區

縣(街道辦事處)

文化程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 月。本合同至 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 工作。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處長工作時間的,經徵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作,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目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提供勞動安全和衞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

第九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在國家和北京市職工工作保險規定未出台前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 元。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乙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命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了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解除終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3、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十一條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條件或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剋扣或者無幫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以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由方按本合同第十六條規定解除乙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甲主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相當乙主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四條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發給不低乙方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二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七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會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 。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員(簽章)

鑑證日期年月日

使用説明

一、本合同書可做為企業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之用。

二、企業與職工利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的,經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空格內;需要告知的事項,在空欄內填寫清楚告辭乙方。

三、本合同中甲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乙方姓名、出生日期等應同身份證一致,不得有誤。

四、本合同設定的條款不適用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在本合同書“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一欄中寫明:“下列條款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取消”,列出某條某款即可。經雙方當事人協商需增加的條款,也在本欄中寫明“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條款”,並在下面逐條寫清。

五、本合同用鋼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本合同一經簽訂,不得塗改。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變更書及續訂書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加附紙。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各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企業勞動合同書4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姓名)

甲方:

乙方:姓名: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甲乙雙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並承諾將共同遵守。

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按規定程序制定後,通過公司員工行為規範標準手冊公示、告知,乙方有義務及時主動學習和掌握。甲方規章制度以上述方式公示滿一週,視為乙方已知曉。在訂立本合同時,乙方已充分知曉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甲乙雙方已就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限、聘用崗位及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公司福利、勞動保護、勞動條件等情況進行溝通。雙方一經簽字,即證明乙方對上述情況已有清楚瞭解。

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須保證已經終止(解除)了與原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或沒有與其他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否則,由此引發的糾紛及全部法律責任由乙方負全責。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關於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

每天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工作制;

第五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可經雙方協商後延長工作時間。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提供符合國家有關衞生、健康標準的工作環境,建立健全生產流程,制定工作或操作流程及相應規範,保障乙方的人身安全。

第八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能、操作規程或工作規範、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九條 如乙方為女職工,甲方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為乙方提供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勞動保障。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應遵循按勞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則,按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規定,按時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應得的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按照國家《個人所得税法》,乙方有義務按照個人薪酬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税。甲方有責任在發放乙方個人薪酬時,代為扣繳乙方的個人所得税。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須依法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乙方按規定委託甲方代為扣繳本人應繳納社會保險金。

第十五條 乙方因工負傷和患職業病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

第十七條 乙方應樹立主人翁責任感,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com的各項制度和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第十八條 乙方應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規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九條 乙方在工作中,要牢記“用户至上、質量第一”的服務宗旨,遵守職業道德,廉潔奉公,維護公司良好形象和聲譽。

第二十條 乙方在工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格履行崗位職責,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執行作業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確保通信暢通、生產安全和人身安全。

第二十一條 甲方因工作原因,需要在公司內部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工種)的,或受甲方派遣從事其它臨時性工作的,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調整或派遣。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合同期間,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和因工作原因接觸到的第三方的商業祕密,泄露商業祕密屬嚴重違反規章制度,造成損失的,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二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內容相應變更。

第二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試用期內,被甲方考核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乙方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達到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三)乙方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信譽損害的;

(四)在工作中玩忽職守、違章作業,造成重大事故、員工死亡事故、重大傷亡事故之一的;

(五)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被勞動教養或被人民檢察院起訴的;

(六)乙方提供虛假或不真實的本人信息和勞動關係狀態,影響甲方的判斷而錄用的;

甲方依據本條六款規定,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作任何經濟補償或賠償。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實施經濟性裁員的,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需要裁減人員20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20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實施: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二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涉密員工應提前3—6個月通知。

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正在被審查和例行審計期間;或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或訂立有保密期協議的,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乙方未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而解除勞動合同,甲方將依法追究其違約賠償責任:包括: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付廣告費等費用;

2、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包括培訓費、差旅費、住宿費、實習費等;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本合同約定、專項協議約定及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切身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脅或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已完成的;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五)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六)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乙方應將合同期內甲方交給其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以及乙方留存的工作文件、技術資料等一切與工作有關的材料,全部交還給甲方,工具、物品、文件資料等遺失的,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在終止、解除合同前,積極配合公司完成工作交接手續。

甲方在確認上述手續辦理完畢後,為其開據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等的轉移手續。

除本合同第二十七條外,因乙方原因未辦理完畢上述手續的,甲方有權不為乙方辦理終止、解除合同手續。

第三十三條 年 月 日後勞動合同終止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甲方(僅指國有控股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乙方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檔。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業勞動合同書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性質: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期限採取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形式: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1、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

2、乙方應遵守甲方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並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3、甲方實行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時間為八個半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對從事電氣焊、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衞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待遇和其他待遇

1、乙方月工資按雙方約定執行,但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制度確定,實行技能等級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崗位技能等級為 ,試用期工資為 。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工作表現和日常出勤狀況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加班時間,並按照雙方約定支付乙方加班工資。

4、甲方應在每月15日發放乙方的工資。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後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5、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甲方以轉賬形式將工資轉入個人工商銀行工資卡中。

6、甲方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雙方依法繳納各項社保費用,其中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費用,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7、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的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1、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四)甲方未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安全、衞生條件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鬥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嚴重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或者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勞動教育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六)嚴重違反甲方的安全管理規定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報經甲方批准,30日後方可離職。未經甲方批准提前離職者,甲方應扣除乙方違約金(30天工資),並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全額承擔。

5、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服務(工作)每滿一年按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五年不再償付。

六、經濟補償和法律責任

1、因甲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應提前30天通知乙方,並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1、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省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業勞動合同書6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職工(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因生產(工作)需要,招(聘)用_________(簡稱乙方)為本企業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確定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形式:

1.無固定終止期限(即長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九條變更、解除和終止)。

2.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誌事件是_________。

(二)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為試用期。

(三)本合伺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鑑證時還需交鑑證機構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每個工作日連續加點不得超過三小時。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薪假期待遇。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工資標準、形式及調資辦法按企業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執行;

2.乙方月工資收入,由甲方按企業工資制度,根據乙方工作業績、出勤和紀律情況,考核發放;

3.甲方在合同期內,有權根據按勞分配原則及經營指標變化、經濟效益高低,依法修改企業工資分配製度。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國家規定發給加班工資。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甲方按國家、省、市規定發給乙方停工工資或生活費。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乙方原為本企業固定工或臨時工改(招)為合同制職工的,原符合本市規定的連續工齡,視為本企業工作年限。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職工“五期”(經期、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以及保留原固定工經確定的供養直系親屬的勞保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工醫療期限的計算及停工醫療期內的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救濟費、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由甲方按國家及本市規定分別發放。

(六)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基金,並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保險基金的情況。

(七)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保醫療等待遇不變。

(八)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

(一)甲方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週歲至未滿18週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_________》,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衞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宣告破產;

4.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5.乙方被批准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經常無正當理由不能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傷,醫療期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宜改做其他工作的;

4.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應予辭退、除名、開除的;

5.經優化勞動組合組合不上,按政府有關規定可以辭退的;

6.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認為不適應在甲方工作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的;

5.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考入中專以上學校脱產學習的;

6.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規、政策,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四)款規定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後經市、縣(市)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屬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住院治療的;

4.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5.乙方經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

6.符合國家、省、市有關其他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規定的。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的第(五)款規定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2.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上大學、中專、技工學校學習等)沒達到《培訓合同》要求或本勞動合同規定服務期限的;

3.擔任國家重點科研項目尚未完成的。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可以解除。

(九)除國家規定的違紀辭退、除名、開除等情況外,甲乙雙方終止、解除、續訂本合同,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十)甲方應按規定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有關手續,為乙方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賃、出售給乙方居住的房屋、宿舍,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定辦理。

(十二)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遺失應予賠償。

(十三)乙方如原為本企業固定職工轉為全員勞動合同制職工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提出要求的,甲方可以延緩三至六個月時間辦理有關手續:在此期間乙方有接收單位的,甲方應當按乙方原身份為其辦理調動手續。緩辦手續期間,停止享受企業的一切工資、勞保福利待遇。

(十四)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定為其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本市有關規定管理。

(十五)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屬違紀辭退、除名、開除者外)時,甲方應按政府有關規定,按乙方在本企業工作年限,每滿一年計發一個月的生活補助費,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月生活補助費計算標準是乙方離崗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收入的60%。因乙方醫療期滿解除勞動合同,除發給生活補助費外,還應按規定發給醫療補助費(計算標準與前述生活費計算標準相同)。但乙方按第(十三)款辦理調動手續的,甲方可不發給生活補助費和醫療補助費。

十、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一方違反合同,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其後果或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二)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雙方簽訂培訓合同並相應變更本合同有關條款。培訓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一方無故不履行培訓合同,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對方的損失。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六)款的規定而解除合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七)款的規定而解除合同,應按規定向對方做出賠償。乙方賠償損失的金額超過上年本人全部工資收入部分,可以減免,但屬教育培訓費或住房方面的損失賠償除外。

十一、調解和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

十三、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不符,雙方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企業勞動合同書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及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及省、市人min政府(以下簡稱政府)勞動法規 和政策,聘用_______(乙方)為合同制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定勞動關係,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生效後前_______月為試用期。合同有效期採取下列第幾種形式。

1.無固定終止期限(即長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七條變更、解除或終止)。

2.合同期限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誌事件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鑑證時還需交鑑證機構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二、工作崗位與職責任務

乙方的工作部門及崗位(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遵守政府的法律法規 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本職位的職責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正常生產(工作)任務。甲方可視企業生產經營需要,經協商或依照合同約定可調整乙方工作,同時甲方可依乙方的工作表現按規定給予獎懲。

三、勞動時間與休假

1.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月累計不超過36小時,每個工作日累計工作時間不超過11小時。

2.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政府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薪假期。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國家有關外商投資企業職工工資和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以及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按下列第____種工資形式執行:

(1)計時工資,乙方試用期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滿根據乙方崗位定為____元。以後按企業工資制度調整工資;

(2)計件工資。按乙方崗位計件單位及完成情況計發計件工資。

2.甲方每月如期以貨幣發放工資。

3.甲方要求乙方(工人崗位)加班加點,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於政府有關規定發放加班加點工資。

4.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甲方按不低於乙方停工前3個月的月平均工資70%的標準,發給乙方停工工資。

五、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患職業病及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甲方按本市社會工傷保險有關規定發給工傷生活費和報銷醫療費。

2.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省、市規定的因病和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女工孕期、產假期及哺乳期等保險福利待遇,以及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的勞保醫療等各種保險福利待遇。

3.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以及非因工傷亡,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保險機構和甲方分別發給乙方親屬喪葬費、一次性撫卹金或優撫金,以及供養直系親屬撫卹金或救濟費等。

4.合同期內,甲、乙方須按照本市政府的規定,繳納退休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等社會保險基金,甲方應定期向乙方通告交繳社會保險基金情況。

六、勞動保護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勞動安全衞生條例》,提供符合安全衞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按政府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3.甲方按政府有關部門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規程的教育培訓。

4.甲方執行政府有關女職工及未成年工(16週歲至未滿18週歲)的勞動保護規定。

5.乙方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不得違章作業。乙方有權拒絕違章的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員工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續訂、變更或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的條件

1.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2.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政府規定的退休年齡;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或宣告破產;

(4)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4.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合同期雖未滿,但甲方因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以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需要裁減人員,但必須徵求工會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3)乙方違反國家法律 、法規被送勞動教養或判刑的;

(4)乙方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紀律,按規定應予辭退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未發生本合同第七條4款各點規定;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醫療終結期內,和未作出勞動能力鑑定前以及醫療終結後,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國家另有規定者除外);

(3)乙方患病或非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以及醫療期雖滿但仍需住院治療的。非因工傷

病醫療期限標準為:本企業工作五年以內的為三個月;六年至十年的為六個月;十一年至十五年的為九個月;十六年至二十年的為一年,二十年以上可視傷病情況延長半年至一年;

(4)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工在懷孕、產假和哺乳期間;

(5)乙方經批准享受法定休假期間。

6.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

(2)經政府勞動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

(3)甲方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數額和如期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基金的;

(5)經甲方同意自費考人中等專業學校全脱產學習的;

(6)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

(7)乙方被批准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八、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1.除試用期內或符合本合同第七條第4款(3)、(4)以及第6款(1)、(2)、(3)、(6)規定可構成立即解除合同外,其他情況需要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甲、乙雙方都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提前通知時間不足者,按相距的實際天數以乙方當月實得工資的日平均數計算補償。

2.除本合同第七條各款外,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經雙方協商同意,違者應按《廣州市勞動合同管理暫行規定》及本合同規定向對方賠償。

乙方賠償損失的金額超過上年本人全部工資收人部分可以減免。但屬教育培訓費或住房方面的損失賠償除外。

3.經甲方培訓或由甲方出資聘用的大、中專畢業生、專業人員,服務年限少於培訓合同規定時間的,除本合同第七條第3款(1)、(2)、(3)、(4) ,第4款(1)、(2)、(5),第6款規定情況外,應按合同期和甲方實際支出費用剔除已服務年限遞減賠償。

本合同終止時間早於培訓合同規定的服務年限終止時間的,以培訓合同終止時間為準。

九、甲、乙雙方所訂合同期滿甲方不再續訂的,甲方應按政府有關規定發給乙方生活補助費。合同期滿甲方提出新的合同條件和侍遇均不低於原合同而乙方不願意續訂合同的,甲方可不發給生活補助費。

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條第4款(2)、(5) 所列情況在合同期內辭退乙方,甲方應按本市政府有關規定發給乙方生活補助費,屬長七條第 4款(5)的,還需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合同期未滿,乙方要求辭職,除本合同第七條第6款(2)、(3)、(4)、(6)所列情況外,或甲方執行本合同第七條第4款(1)、(3)、(4)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均可不發給乙方生活補助費。

十、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本市政府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享受失業救濟的手續,乙方達到退休年齡,甲方應按政府有關規定為其辦理退休(退職)等手續。

十一、雙方履行勞動合同如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天內,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 院起訴。

十二、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的條款與本市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不符,雙方按新規定執行。

十三、雙方需明確的其他事項(含雙方違約責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鑑證機構(蓋章):____________

鑑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

企業勞動合同書8

甲方)招(聘)用_____________(乙方)為職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____省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來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個月;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________________為工作任務完成並終止合同的標誌。

(二)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________個月為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__元月。

(二)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__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最低工資標準為______元月。

2.計件工資: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基礎工資為________元月,其餘按乙方崗位計件單價及完成情況計發。

3.崗位工資:乙方的崗位工資標準為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行。

4.其他工資形式。具體辦法在本合同第十二條中明確。

(三)甲方每月定期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日。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乙方工資。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社會保險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____省、市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參加退休養老、工傷、失業、醫療、生育等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金;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治療期間或醫療終結後的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____省、市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停工治療期間的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按____市醫療保險規定和甲方的規定執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撫卹費、救 濟費、一次性撫卹金、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保險機構和甲方分別計發。

(二)福利待遇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工作時間

1.甲方經批准,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執行以下工作時間制度:

(1)標準工作時間:乙方每天工作__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__天,每週總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2)不定時工作:乙方的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職責要求靈活安排;

(3)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乙方的工作時間在____月年內綜合計算,但每天總的工作時 間不超過11小時。

2.在本合同期內,如乙方的工作崗位依法變更,按新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執行。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公休日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和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可給予乙方同等時間補休,但補休後不再支付加班工資;無法安排補休的,甲方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三)甲方執行國家____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切實保障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五)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可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七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失效;

XXX;

XXX.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符合開除、除名、辭退條件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祕密,對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必須提前____日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與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六)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職工而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須按照國家、省、市有關企業經濟性裁員規定所確定的程序進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以上第

(五)

(六)項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後被確認為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的。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九)除上述第

(八)項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超過____日甲方應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乙方依前款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的以下經濟損失:

(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確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沒有提前____日通知對方或通知時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解除或終止合同前一個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為標準,支付賠償金給對方。

(十二)解除或終止合同後,甲方應當在____日內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和生活補助費的發放

(一)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第

(三)

(五)

(六)項規定解除本合同,應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XXX號)及本市的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或醫療補助費。

(二)乙方個人非因甲方的原因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可不發給經濟補償金。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甲方不與乙方續訂合同的,應按《____市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支付乙方生活補助費。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不低於本合同終止前的標準的情況下,不與甲方續訂勞動合同的,甲方可不發給生活補助費。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甲、乙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規 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的;

3.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條第

(四)項第

2.

3.4點情況的;

XXX;

(二)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金。一方違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元;

2.賠償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損失的,還需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違約方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賠償損失的範圍包括: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違約方可以減輕或免除違約責任:

1.違約行為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____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____省、市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 證 人: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勞動合同書9

甲方(構築施工企業):

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點: 德律風:

乙方(農民工):

姓名: 性別: 年齡: 文化程度:

住址: 身份證號:

甲乙兩邊根據《工作法》及《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構築部等部分關於進一步辦理構築範疇拖欠工程款題目定見的關照》法則,劃一自願、會商同等,簽訂本公約。

1、 公約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大略 工作(工程)結束止。

2、 工作內容

甲方分派乙方在 崗亭擔當 職務(工種)。在平常環境下乙方該當結束出產(工作)任務,詳細出產(工作)任務和質量標準為:

3、 工作時候

1、甲方履行每日不超出8小時、每週不超出40小時工作制;如履行綜合謀劃工時或不按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工作保險行政部分承諾後履行。

2、因出產工作必要,經會商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法則付出工錢。日加班不超出3小時,月加班不超出36小時。

4、 工作工錢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式樣付出乙方工錢,每個月 日為發薪日。工錢軌制和分派式樣按以下第 項履行:

1、履行計時工錢制,乙方結束出產工作任務,每日工錢 元,每個月工錢 元;

2、履行計件工錢制,詳細標準為:

5、 工作保衞

1、甲方根據自治區人民當局的法則參加工傷保險,乙方因工負傷、致殘、死亡依法享福因工傷亡報酬。

2、甲方為乙方供給符合國度、自治區有關工作安定、職業衞生法則的功課場合和防護辦法;

3、乙方服從甲方的安定法則和操縱規程,不得違章操縱。

6、 其他商定的事變

7、 違約責任

本公約具有法律出力,兩邊應嚴厲踐諾。一方違背本公約,應負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吃虧的,依法補償相干吃虧。

8、 因踐諾本公約產生工作爭議,甲乙兩邊都可以向

工作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9、 本公約一式兩份,甲乙兩邊各執一份。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鑑證構造(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關於制發構築施工企業農民工

工作公約書的關照

為周全貫徹落實《工作法》,進一步典範構築施工企業用工行動,加強工作公約辦理和工作保險監察法律,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改進農民進城就業環境工作的關照》要求,聯合我區構築施工企業用工特點,我們訂定了《構築施工企業農民工工作公約書》文本。現印發給你們,請在構築施工企業與利用期限不超出1年的季候性農民工和以結束必定的工作(工程)為期限的農民工中自動踐諾。

年 月 日

企業勞動合同書10

甲乙兩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包括試用期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 工作地點從事 工作(崗位)

(二)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無正當理由應服從變更。

(三)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並可按照有關規定根據不同工作崗位需要對乙方具體工作時間作出規定和調整。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工作時間執行。

(二)鑑於甲方行業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工作班次,休息日進行調整,乙方願意服從甲方安排。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滿後,甲方以下列第 種計算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1.計時工資。工資為 元/月。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雙

方及時協商約定計件單價。

3.其他形式 .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支付日期為每月的 日。乙方月工資不得低於省政府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加班加點工資按法律法規執行。

(二)甲方可根據其實際經營情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乙方工作崗位調整後,其工資參照同崗位、同工種、同職務的標準執行。但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社會保險

甲乙兩方均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兩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有關勞動安全知識、規章制度、業務操作規程及技能等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勞動安全規定和操作規程。

(三)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告知乙方並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兩方約定的事項

(一)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

(二)保守商業祕密的約定:

(三)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四)其他事項的約定: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甲乙兩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記載變更內容,註明變更日期,由兩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成立。變更勞動合同,應訂立《勞動合同變更書》,

也可就有關內容協商簽訂專項協議。專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具有與勞動合同同等的約束力。

九、甲乙兩方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續訂按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十、勞動爭議處理

若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在法定時效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不服仲裁裁決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天內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一、本合同沒有訂明的事項,按有關規定執行或兩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訂明的事項如與新法律、法規有牴觸的,按新法律、法規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企業勞動合同書11

甲方:___ __

乙方: ; 性別 ; 出生年月日 ;

住址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項。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固定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3個月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條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以每月_________元支付乙方工資,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 。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十六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五條第7、8、項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第十八條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第二十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八、其他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勞動合同書12

編號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監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施工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京住所地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鄉鎮______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於_____年_____月____日終止。

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 )2、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

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種)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並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甲方應當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衞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 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六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日______元,試用期滿後日工資為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_____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後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甲方應為乙方辦理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手續,併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八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鬥毆、偷竊、、擅自停工等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五)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一條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地所在的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____________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築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説明

一、本合同書供在京建築施工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參考使用。

二、建築施工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約定的內容,經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第一條中,雙方在約定的事項前括號內畫“√”,並填寫日期。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三、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煉、準確,不得塗改。

企業勞動合同書13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局制用人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為 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 日。本合同 終止。

第二條乙方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完成的工作數量 ,達到 質量標準。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應符合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乙方執行的工時制度為 工作制。

第五條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保護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及其標準。甲方負責對乙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的教育和培訓。

第六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甲方對乙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同工同酬,遵守北京市最低工資規定。乙方執行 工資制,工資支付時間 ,工資支付按 執行;其中試用期工資為 元。

第八條乙方的保險待遇按 執行。

第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條乙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本合同附件中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乙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北京市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細則》及其他有關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不得終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乙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五條乙方有權依據北京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京勞關發〈1995〉45號),獲得經濟補償。

第十六條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的規定,給歡欣鼓舞方造成損害或經濟損失的,按照北京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京勞關發〈1995〉163號)執行。

第十七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 當事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九條 本合同附件包括: 。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頒佈的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員(簽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企業勞動合同書14

簽訂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合同期限的約定需明確具體,應當明確規定合同期,應當明確規定合同期為何年何月何日起至何年何月何日止,不應簽訂沒有明確合同期限的合同。

(2)工資標準的規定,應避免使用模稜兩可的語言約定,可明確規定日薪或年薪的數額,津貼、獎金的發放也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約定。

(3)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和福利待遇,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禁止降低勞動保險的費用和勞動保護和福利待遇標準。關於醫療保險的約定,更須詳盡、具體。

(4)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如果用人單位確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的,必須徵得勞動者的同意,但每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

(5)要明確約定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條件,除法定合同變更、解除條件外,當事人還可以具體約定合同變更、解除的條件,如果沒有法律明確規定或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合同變更、解除條件的發生,任何一方不得變更、解除合同。

中外合資企業勞動合同範本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系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現聘用 (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勞動合同制職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為期 。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為試用期。

2. 在試用期內,甲方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以即行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支付當月出勤工資和政府規定的補貼。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

2. 甲方確因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變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必須服從。

3.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或工作任務。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 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2.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按照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和高温保健食品。

第四條 工作時間

1. 甲方實際每週工作5天(40小時),休息2天。

2. 甲方確因工作(生產)需要乙方加班時,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補償,或者給予相應時間的調休。

3.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4. 乙方如有正當理由,經過申請批准,可請事假。甲方不負責發放事假期間的薪酬、獎金和補貼(除國家規定補貼外)。

第五條 勞動報酬

1. 按公司現行工資制度確認乙方月工資 _______ 元。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新制度予以調整。

2. 甲方發薪日期為每月 _______ 日。

3. 甲方將根據公司的經濟效益和對乙方的工作考評結果,按其所擔任的職、級,不定期調整乙方的工資。甲方還將按董事會制定的各有關規定及職工的勞動態度、工作效率,給予獎金和津貼。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 甲方根據《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為乙方向有關部門投保養老保險、失業保險,乙方除養老保險外的社會保險按《 _______ 》規定執行。

2. 在職中國職工因工受傷的醫療、生活費用,以及死亡喪葬費和家屬撫卹費,參照本市國有企業標準,由甲方承擔。

工傷經過醫療終結後,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但尚能工作的,由單位分配適當工作。

3.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合同期內,工作時間在1年以內,累計享有醫療期3個月,以後工作時間每增加1年,可相應延長醫療期1個月,但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對在企業工作20年以上以及在生產經營中表現卓著有較大貢獻的,醫療期可由甲方決定適當延長。醫療期間的生活費用、醫療費用,以及死亡喪葬費和家屬撫卹費,參照本市國有企業標準,由甲方承擔。

4. 甲方依照政府規定向乙方支付獨生子女費、幼托費、交通補貼、回族津貼等福利費用,並積極辦好必要的集體福利。

第七條 勞動紀律

1.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 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規定等制度。

3. 乙方觸犯國家的法律,被判刑、勞動教養的,以及被除名、開除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條 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規定

1.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辭退乙方:

(1) 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乙方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按甲方“員工守則”及獎懲辦法規定可以辭退的;

(3)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 甲方因生產經營變化,企業調整而多餘的職工;

(5) 企業宣告解散或合營期滿的。

企業勞動合同書15

甲方(用人單位):

地址:

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甲乙雙方依照國家和本省勞動法律法規建立勞動關係,履行相應的權利和義務,並對有關問題作以下約定:

一、勞動合同期限

1、不足一個月時間的用工: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不設試用期)。

2、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的用工:以 工程完成之日為本合同的終止期限。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地點:

從事(工種):

數(質)量要求:

三、勞動報酬

1、工資計算方式:

(1)計時(每天或每月工資標準)

(2)計量(件)(單價數量)

2、工資支付方式: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支付工資的,每月支付工資人民幣 元;按工作進度支付工資的,每月支付工資人民幣 元,三個月內結算一次。

甲方應制作工資發放花名冊,並由乙方本人簽字,領取工資。

四、勞動保護和工傷保險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職工勞動安全、勞動保護、職業衞生等規定。

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或工傷保險,其中每月繳納的工傷保險費計人民幣 元。

五、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及其它約定

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新規定不符的,按新規定執行。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