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責任險:企業所僱傭的員工在受僱過程中從事與業務有關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與業務有關的職業性疾病,所致傷、殘或死亡,企業根據《勞動法》及工傷賠償規定應承擔的醫藥費用及經濟賠償責任,包括應支出的訴訟費用,由保險人在規定的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的一種保險。
責任
1、死亡、傷殘補償金;
2、誤工費用;
3、醫療費用;
包括掛號費、診斷費、治療費、檢查費、醫藥費、
手術費、牀位費、陪護費、伙食費、急救費等;
4、第三者責任損失 ;
5、訴訟費用;
補充工傷保險:按照各地方《工傷管理條例》引發的.工傷賠償,除去工傷基金賠償部分,而由企業支付的部分,由保險人在規定的保險責任和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的一種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