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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合同範文合集七篇

欄目: 試用期 / 發佈於: / 人氣:1.8W

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試用期合同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試用期合同範文合集七篇

試用期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和本地勞動管理規定和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試用合同。

  一、試用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上,有效期為 個月。

  二、試用崗位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請乙方在 工作崗位。

  三、試用崗位根據雙方事先之約定,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 元,該項報酬包括所有補貼在內。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有權對乙方違法亂紀和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

對試用員工不能勝任工作或不符合錄用條件,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2.甲方的義務。

為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條件;

按本合同支付給乙方薪金。

對試用期乙方因工傷亡,由甲方負擔賠償。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享有當地政府規定的就業保障的權利;

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對試用狀況不滿意,請求辭職的權利。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範的義務;

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l 試用期滿,經以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不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對員工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試用期乙方的醫療費用由甲方承擔 %(90%),乙方承擔 (10%);

試用期甲方一般不為乙方辦理各項保險手續,如乙方被正式錄用,可補辦有關險種,從試用期起算;

試用期,乙方請長病假10天、事假超過7天者,試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現,可以要求甲方獎勵;

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一般情況下,試用期間乙方崗位不得變更。若需變更,須事先徵求乙方的同意。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原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試用期合同 篇2

試用期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確定的一段期限,用以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互相瞭解的。因為在試用期勞動者的工作技能和正式員工有差距,因此試用期的工資會比正式員工的低,所以在實踐中有些用人單位只是和勞動者簽訂試用期合同,接下來將詳細介紹有關只是與勞動者簽訂試用期合同是不是違法的的問題。

只籤試用合同不籤勞動合同是違法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9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者開始工作之時就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對於新上崗的勞動者,用人單位與其可以約定試用期,也可以不約定試用期。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將試用期與勞動合同分隔開來,是違法的。

《勞動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在試用期內,假如員工或用人單位想辭職或解聘員工時,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是不一樣的。主要表現在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則需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存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情況,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至於見習期與試用期的區別在於,見習期是對應屆畢業生進行業務適應及考核的一種制度,不屬於勞動合同制度的概念,而是屬於人事制度下的做法。根據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招收應屆畢業生後,原則上都要安排見習,期限為一年。見習期滿如果合格,則對該職工辦理轉正手續,為其評定專業職稱,聘任相應職務,確定工作崗位。勞動部在1996年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時也以覆函的形式規定“大中專、技校畢業生新分配到用人單位工作的,仍應按原規定執行為期一年的見習制度,見習期內可以約定不超過半年的試用期。”從性質上看,見習期也是一種試用期。

以試用期為由不籤勞動合同的做法是不合法的。由於找工作比較困難,很多企業,特別是一些私營企業,利用勞動者的勞動法律知識欠缺,常用“試用期”來蒙人,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以達到隨時解聘員工和在發生勞動爭議時使員工手無“憑據”的目的。

試用期合同 篇3

試用期不籤勞動合同的現象原來比較普遍,《勞動合同法》實施後,因為存在不籤勞動合同就要支付雙倍工資的問題,因此,用人單位對此比較重視,紛紛與員工簽定勞動合同,但是實踐中,沒有與員工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還是有很多。很多未與員工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普遍認為既然是試用期,等試用了以後再籤也不遲,不試用怎麼知道員工是否是單位需要招聘的人呢。這種認識和想法是錯誤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因此,未訂立勞動合同,也就不存在試用期。

用人單位在未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給員工設定試用期不成立。以試用期不合格辭退員工自然也不成立。

法律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82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試用期合同 篇4

去年4月,阿輝在東莞常平鎮某公司找到了一份操作員的工作。用人單位與他口頭約定每月工資為2500元,但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然而上班才27天,用人單位就將他辭退了,理由是“試用期不合格”。

阿輝不服,找公司交涉。公司拿出了當初的招聘啟事。啟事中提到,阿輝的崗位合同期3年,試用期為6個月,經考核表現良好的可以縮短試用期為1個月或3個月。並且,公司在下發給每位員工的《員工手冊》中明確規定新聘員工實行試用期6個月,勞動合同期限為3年。

公司稱,雖然與阿輝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阿輝入職即表示默認和接受試用期為6個月的招聘條件。

阿輝認為,公司並沒有和他具體約定試用期,現在他已和公司建立了事實勞動關係,就不能隨隨便便被“炒魷魚”。於是,他向東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常平仲裁庭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係賠償金、工資差額以及未籤勞動合同的2倍工資補償金等。

面對員工的索賠訴求,公司堅稱,阿輝是自己在試用期內表現不合格,才被解除勞動關係,公司此舉符合法律規定,無需支付賠償金。在仲裁和一審敗訴後,又向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今年9月,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判定用人單位以“試用期不合格”辭退阿輝違法。

  【法院判決】:

法院審理認為,公司以在試用期內不符合任職條件為由解僱阿輝。然而,招聘啟事、《員工手冊》所記載的試用期只是公司單方面確定的,無證據證明是經過雙方協商一致而達成的,且公司與阿輝均確認雙方之間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故公司所稱的試用期是不能成立的,應視為雙方之間沒有試用期。由此可見,公司解僱阿輝的理由不能成立,屬違法解僱,應當向阿輝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賠償金2500元。

勞動合同先不籤,先試用一個月,幹得好就留下,幹不好就“退貨”。慣用此伎倆的用人單位要注意了,《勞動法》中規定的試用期制度,是以勞動合同雙方在合同中有明確約定為前提的。未簽訂勞動合同,就不存在所謂的試用期。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勞動關係,屬違法解僱,需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試用期合同 篇5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xxx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xx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協商同意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解除勞動合同。

二、 甲方繼續支付乙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工資,共 元,於 年 月 日前打到乙方的工資卡里。

三、 甲方依據《勞動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給予乙方相當於乙方 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共計 元,於 年 月 日一次性打到乙方的工資卡里。

四、 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及與甲方辦理勞動合同解除及勞動關係轉出手續。

五、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除有權停止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全部款項外,還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後,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乙方進行詆譭、誹謗、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在乙方離職後兩年內,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

防止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甲方於 年 月 日一次性付給乙方保密費 元。

1、保密內容

(1)甲方的交易祕密,包括商品產、供、銷渠道,客户名單,買賣意向,成交或商談的價格,商品性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

(2)甲方的經營祕密,包括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祕密,包括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物流資料;

(4)甲方的技術祕密,包括產品設計、產品圖紙、生產模具、作業藍圖、工程設計圖、生產製造工藝、製造技術、計算機程序、技術數據、專利技術、科研成果。

2、違約責任

(1)在保密協議期內,乙方違反本協議的,應按甲方管理制度規定接受相應處罰。

(2)在保密協議期內,乙方違反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全部損失,返還保密費並處1200元的罰款。

(3)在保密協議期內,乙方違反本協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爭議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協調未果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八、 補充説明:

由於乙方從事本公司xx崗位,對本公司經營發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該崗位如果工作未交接清楚勢必會導致公司工程建設等工作出現斷層,會給公司帶來一定的經濟損失和聲譽損失,為了保障公司經營的連續性和正常發展,乙方必須與接替其工作崗位的人交接清楚,讓其儘快熟悉和了解崗位職責和工作內容,並在其能獨立主持工作之後再辦理離職手續,由雙方共同交接完畢簽訂確認工作交接清單。

因為乙方現在還處在試用期內,三天內可以申請離職。

九、 甲乙雙方沒有其他爭議。

十、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試用期雖然是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但是這個時間段是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而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進行了解的期限,因此勞動關係還處於非正式狀態。不過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也應該注意,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都應該維護自己的權益。

試用期合同 篇6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類型為:____。期限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_。

二、試用期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____。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_。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____。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工時制,具體為:____。

第七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具體安排為:。

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定,確實由於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____。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計件單價為:____。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並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並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滿,有第二十五條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約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後終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一、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一)乙方依照第二十二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試用期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 3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並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0日左右發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個月時,按月工資比例摺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放日恰逢週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十五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後工作時間不滿一月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僱,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等費用後,按照1200元/月的標準發放報酬;若在職期間公司所發放物品有損壞或者遺失的,按照公司購進價格進行賠付。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並予以解僱,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並予以解僱。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並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並且繳納養老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僱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並願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簽字)

日期: ________________

員工試用期範本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試用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並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試用期勞動合同五、乙方在試用期內,公司的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0日左右發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個月時,按月工資比例摺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放日恰逢週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七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八、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並予以解僱,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九、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並予以解僱。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十、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一、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並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 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僱。

十二、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並願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起生效。

十四、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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