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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駕試用期服務合同

欄目: 試用期 / 發佈於: / 人氣:2.64W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代駕試用期服務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代駕試用期服務合同

代駕試用期服務合同1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____崗位,對本公司經營發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該崗位如果工作未交接清楚勢必會導致公司工程建設等工作出現斷層,會給公司帶來一定的經濟損失和聲譽損失,為了保障公司經營的連續性和正常發展,乙方必須與接替其工作崗位的人交接清楚,讓其儘快熟悉和了解崗位職責和工作內容,並在其能獨立主持工作之後再辦理離職手續,由雙方共同交接完畢簽訂確認工作交接清單。

因為乙方現在還處在試用期內,三天內可以申請離職。

九、甲乙雙方沒有其他爭議。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代表人:_____

代表人:____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代駕試用期服務合同2

甲方:_____

電話:_____

乙方:_____

電話: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一年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其中第一次代駕為試用期,本合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涪陵區代駕兼職駕駛員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代駕服務任務以及公司指派,按時完成規定的'代駕任務。

第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涪陵區工商局授權的代駕服務許可資質,為所屬轄區的汽車司機因臨時需要所提供的代駕駛服務。並建立健全駕駛員服務規程、駕駛安全等有關規章制度。

第四條甲方錄用乙方,乙方須具備的條件

1、須依法持有相應機動車駕駛證;

2、經交通管理部門職業道德、服務意識培訓合格;

3、上崗前須熟知管理公司的管理規定;

4、儀容儀表端正,文明禮貌,身體健康;

5、具有一定的維修經驗,能夠獨立排除一般故障;

6、在代駕期間無飲酒、抽煙和不文明用語等不良行為;

7、無重大責任交通事故及服務質量前科。

第五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遵章守紀、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按國家和重慶市的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六條乙方應遵守《公司代駕服務質量標準》、《公司和客户簽訂合同內容關於代駕專員之規定》,乙方違反以上規定的,應承擔相應責任,並接受本代駕服務公司的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乙方作息時間按不定時工作制。

第八條屬酒後代駕類甲方實行按次數提成工資制,工資標準為出單一次按

每次出單費用提取50%。若屬其它類則按小時制或全日制提成,工資由甲方記錄並每月打入乙方銀行卡。

第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實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公司代駕服務質量標準》、《公司和客户簽訂合同內容關於代駕專員之規定》《客户服務質量投訴和損壞公司名譽和形象》及《交通安全管理辦法》;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代駕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十三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駕駛員説明情況,聽取公司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代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代駕條件或者支付代駕報酬的。

第十五條本合同期限滿,勞動合同即終止。在本合同工期滿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續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訂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簽訂合同當日協商填補。

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各持一份。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