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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合同模板彙編5篇

欄目: 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2.87W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簽訂合同5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簽訂合同模板彙編5篇

簽訂合同 篇1

合同是指平等主體的雙方或多方當事人(自然人或法人)關於建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協議。此類合同是產生債權的一種最為普遍和重要的根據,故又稱債權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所規定的經濟合同,屬於債權合同的範圍。合同有時也泛指發生一定權利、義務的協議,故又稱契約。

合同的簽訂形式有以下三種:

即合同雙方當事人關於建立合同關係的意思表示的方式。中國的合同形式有口頭合同、書面合同和經公證、鑑證或審核批准的書面合同等。

口頭合同

是以口頭的(包括電話等)意思表示方式而建立的合同。但發生糾紛時,難以舉證和分清責任。不少國家對於責任重大的`或一定金額以上的合同,限制使用口頭形式。

 書面合同

即以文字的意思表示方式(包括書信、電報、契券等)而訂立的合同,或者把口頭的協議作成書契、備忘錄等。書面形式有利於分清是非責任、督促當事人履行合同。中國法律要求法人之間的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應以書面形式簽訂。其他國家也有適用書面合同的規定。

經公證或審批的合同

合同公證是國家公證機關根據合同當事人的申請,對合同的真實性及合法性所作的證明。經公證的合同,具有較強的證據效力,可作為法院判決或強制執行的根據。對於依法或依約定須經公證的合同,不經公證則合同無效。

合同鑑證是中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國家經濟主管部門,應合同當事人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當事人之間的合同進行的鑑證。鑑證機關認為合同內容有修改的必要時,有權要求當事人雙方予以改正。鑑證機關還有監督合同履行的權利,故鑑證具有行政監督的特點。中國合同鑑證除部門或地方性法規有明確規定的以外,一般由當事人自願決定是否鑑證。

合同的審核批准,指按照國家法律或主管機關的規定,某類合同或一定金額以上的合同,必須經主管機關或上級機關的審核批准時,這類合同非經上述單位審核批准不能生效。例如,對外貿易合同即應依法進行審批程序。

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規規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1條 租賃房屋的位置和狀況條款

甲方將座落於______城市________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共計約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平方米。

第2條 租賃期限條款

租賃期限為_____年_____個月,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後,乙方具有優先承租權。

第3條 租賃房屋的用途條款

乙方租用的房屋作居住用途,乙方不得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違法活動。在租賃期間,乙方若對房屋進行轉租或改變用途應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4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條款

租金每月人民幣 整,年總租金 整,租賃費每年半年預交1次,以後依次類推。乙方應於每年的_____月____日和_____月____日分2次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5條 房屋的交付條款

甲方應於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甲方遲於上述時間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將本合同有效期延長,雙方應書面簽字確認。

第6條 費用承擔

租賃期內,按國家規定因房屋租賃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承擔,應由乙方承擔的由乙方承擔。

乙方使用的水費、電費由乙方承擔,按物價部門及有關部門規定價格計費,交費方式為每月____日交。

第7條 房屋修繕條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房屋及其設施應進行必要的檢查、修繕。

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內部的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有效措施;甲方應於接到乙方通知後5日內進行維修。

乙方通知甲方,甲方拒不維修的,乙方可經合同登記機關見證後代為維修或由乙方自行維修。本條維修費用(包括乙方代為維修)由甲方承擔。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內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和承擔相應損失。

第8條 房屋的改建、裝修條款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確需要對出租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須經乙方同意方可進行,甲、乙雙方應就此另行簽訂協議。因國家政策和不可抗力除外。

本合同有效期內,經甲方書面同意後,乙方可對出租房屋進行裝修。合同到期後,可移動裝修物乙方帶走,不可移動裝修物乙方無償留給甲方。

第9條 房屋轉讓條款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應提前1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出租房屋轉讓他人的,甲方應保證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簽訂合同 篇2

 [摘要]隨着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施工合同作為施工企業安排施工、進行索賠、控制工程成本和進行竣工結算的依據,並且為轉移風險提供可能,所以施工企業應重視合同管理,適時進行制度建設,建立合同管理體系,以達到控制企業成本、降低企業風險的目的。本文結合簽訂工程施工合同的實際情況,歸納和總結了合同簽訂和管理中的問題及提高措施。

 [關鍵詞]施工合同 簽訂技巧 管理提高措施

施工合同規定工程的造價、工期和質量,這是普遍存在於建築業的觀點。在這一認識的支配下,當事人往往把施工合同所表達的豐富內容抽象化,肢解為幾個支離破碎、互不相關的概念和數字。於是,合同簽訂後,即束之高閣;糾紛臨頭時,又手忙腳亂,筆者通過對部分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狀況的調查,都印證了這一問題。工程實踐中存在的施工合同無管理、施工合同掛曆與施工項目管理分離、施工合同管理與施工企業管理相脱節的情況,既源於對施工合同作用的偏頗之見,又對工程建設承發包雙方的利益造成損害。

針對這種情況,施工單位在推行項目法施工、實行管理層與作業層分離等轉換內部經營機制改革的同時,重新認識施工合同在建築市場管理、施工企業管理、施工項目管理中的作用,重視改善施工合同在簽訂和管理過程中的法律問題,對於提高企業經營效益具有重要意義。

一、施工合同的作用

1.合同是項目施工的依據。項目管理部門要根據工程規模、難易程度組建,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計劃、報表、竣工結算等要按合同的約定編制、報送,工程的質量、進度等都需按合同的要求組織施工,工程的材料、設備等應按合同約定的規格、數量、價格進行購買。

2.合同是發生糾紛時企業進行索賠的依據。索賠合同索賠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一是由於業主違約引起,主要指業主未按《示範文本》規定完成應該完成的工作以及未能按時撥付預付款、工程款、拖延圖紙審批、拖延對承包方提出變更、索賠的答覆等;二是由於工程項目本身變更引起,如工程量的變化、材料價格變化、現場簽證等;三是由施工條件和環境變化引起,如一週內連續停水、停電超過8小時,連續大雨不能進行室外作業等。

3.合同能夠有效轉移企業風險。《示範文本》中有違約、索賠、爭議、保險、擔保等轉移風險條款,如能將這些內容協商並寫進合同,那麼就可將業主違約、工程變更以及自身在施工中發生的一些意外傷害向業主或第三方轉移。

二、施工合同簽訂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

通過合同作用的敍述可以看出,合同關係到施工企業的工程進度、風險轉移和爭議處置等涉及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關鍵問題,對施工企業意義重大。因此,對合同簽訂的注意事項和技巧進行歸納和總結是十分必要的。

1.合同內容的嚴謹性和合法性

(1)確保合同措辭的嚴謹性

目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普遍採用建設部與國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但也有使用業主與承攬方協商起草的其它合同文件。建設部與國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示範文本,簽訂合同前仔細閲讀和理解通用條款十分重要,如果使用由業主起草的合同文本,則更應該仔細研究,對關鍵詞和關鍵語句含義要達成共識,避免在理解合同條款時產生多義性和隨意性。

(2)確保簽訂合同的合法性

簽訂合同的內容要合法,內容的合法性具體表現在工程合同的各項條款中。合同的主要條款規定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反映了當事人對合同的要求,工程合同價款中,履行方式及違約責任等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關係到有關雙方權利和義務等各項條款,在訂立合同時應考慮全面、細緻,避免出現責任不清。

2.審查發包人和分包人的資質等級及履約能力和信用

施工單位在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對發包人和分包人主體資格的審查是簽約的一項重要的準備工作。我國法律規定,從事建築工程設計、房產開發的企業或從事工程監理、建築施工的企業都必須取得相應的資質等級,承包人承包的項目應當是依法批准的合法項目。違反這些規定,將因項目不合法而導致所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因此,在訂立合同時,應先審查建設單位是否依法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是否取得相應的經營資格和等級證書,審查建設單位簽約代表人的資格,審查工程項目的合法性以及發包方的履約能力和信用情況。在現實工程中對分包方的審查相對審查發包方更為重要,施工單位與分包單位的法律糾紛在工程中最為普遍也最為棘手,如何防止各分包單位的違約對施工單位來説至關重要。

3.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幾項內容

工期、質量、造價是建設施工企業的最重要問題,因此有關這三個方面的合同條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內容,必須詳細考慮和制定。

(1)對工期的規定。實踐中關於工期的爭議多因開工、竣工日期未明確界定而產生。開工日期有“破土之日”、“驗線之日”或“合同簽訂之日”之説;竣工日期有“驗收合格之日”、“交付使用之日”、“申請驗收之日”之説。無論採用那種,均應在合同中予以明確約定。

(2)對工程質量的規定。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工程質量監督部門不再是工程竣工驗收和工程質量評定的主體,竣工驗收將由建設單位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進行。因此,合同中應明確約定參加驗收的單位、人員,採用的質量標準,驗收程序,須簽署的文件及產生質量爭議的處理辦法等。

(3)對工程造價的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最常見的糾紛是對工程造價的爭議。由於任何工程在施工過程中都不可能避免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和材料差價的發生,所以均難以“一次性包死,不作調整”。因此,合同中必須對價款調整的範圍、程序、計算依據和設計變更、現場簽證、材料價格的簽發、確認做出明確的規定。這樣,將對後續結算工作的順利進行提供依據。

三、施工合同簽訂過程中的一些技巧

1.明確規定發包方、總包方和分包各方的責任和關係。儘管發包方與總包方與分包方之間訂有總包合同和分包合同,法律對發包方、總包方及分包方各自的責任和相互關係也有原則性規定,但實踐中仍然常常發生分包方不接受發包方監督和發包方直接向分包方撥款造成總包方難以管理的現象,作為總承包施工企業,不僅要與業主簽訂總承包合同,同時也要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因此,不僅在總包合同中應當將各方責任和關係具體化,在分包合同中也應將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具體化,便於操作和管理,避免或減少糾紛。

2.規範監理工程師及雙方管理人員的`職責和權限。我國《民法通則》明確規定,企業法人對它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它工作人員的經營行為承擔民事責任。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發包方、承包方、監理等方參與生產管理的工程技術人員和施工管理工作人員較多,但往往職責和權限不明確或不為對方所知,由此造成雙方不必要的糾紛和損失。合同應明確列出各方派出的管理人員名單,明確其各自的職責和權限,特別應將具有項目變更、簽證、價格確認等權利的人員、籤認範圍、程序、生效條件等做出明確的規定,防止其他人員隨意簽字,給各方造成損失。

3.量化合同中關於不可抗力的相關約定。施工合同《通用條款》對不可抗力發生後當事人責任、義務、費用等如何劃分均作了詳細規定,但發包人和承包人都不能認為不可抗力的內容只是這些。對此,在合同實踐中很多合同的《專用條款》一欄都無約定內容。《通用條款》未明確,實踐中雙方難以形成共識,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可能發生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程度應予以量化。如幾級以上的大風、幾級以上的地震、持續多少天達到多少毫米的降水量、降雪量等等,才可能認定為不可抗力,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4.詳細規定工程進度撥付款和竣工結算程序。在實際操作中,合同對工程結算一般只限於對工程進度按月撥付款或按工程進度撥付款的規定,而對如何申請撥款、如何審核確認撥款數額以及雙方對進度款額認識不一致時如何處理等等問題往往缺少詳細的合同規定,這樣很容易引起雙方的爭議,影響工程施工進度。一般合同中對竣工結算程序的規定也較粗,不明確,不利操作。因此,施工合同中應特別注重對撥款和結算程序的約定,以避免不必要的爭議,確保工程進度。

5.運用擔保制度降低風險係數。在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可以運用法律資源中的擔保制度,來防範或減少合同條款所帶來的風險。在實踐中我們發現,通常都是業主要求施工單位向其出具履約擔保,而業主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的卻較少。因此,從減少糾紛和降低風險出發,施工企業在向業主提供履約擔保的同時,也要求業主向施工企業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

四、新形勢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及提高措施

社會主義新形勢下,雖然一系列建築法規的出台規範了施工合同的管理和實施,但總體來説,施工合同仍存在意識淡薄、管理水平低等問題。為加強合同管理,提高合同質量,保證合同的全面履行,做到管理有規章、簽約有約束、履約有檢查,提高合同履約率,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筆者認為應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強化合同意識及合同觀念。這不僅是施工企業規範經營,提高效益的主觀要求,也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治環境中,依法治企的客觀要求。其中一個重要的途徑是加強合同管理教育,建立全員合同管理培訓機制。合同管理教育的內容要適應國家法律及相關知識完善和發展的需要,通過教育,使企業各個層次人員都能牢固樹立合同意識和法治觀念,營造良好的企業合同管理氛圍。

2.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體系。施工企業必須在深入研究企業自身的體制、機制、規模和現狀基礎上,結合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的一般特點,有針對性地建立起符合本企業實際情況和要求的合同管理體系,理順信息流通渠道,適應施工合同動態管理、過程管理、風險管理的需要。

3.設置合同管理機構和專業人員。施工合同的管理必須注重專門化、協調化和信息化。具體而言,就是在施工企業內(包括集團和公司)設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統一管理和保存合同,配備專門的專業人員具體負責合同管理工作,強化合同管理過程中企業內各部門之間的分工、協調與合作。

4.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施工企業必須建立一整套完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才能將合同管理工作落到實處。筆者認為主要有以下幾項制度:施工企業內部會審制度、審查批准制度、印章制度、檢查和獎勵制度、統計考核制度、合同管理評估制度、合同管理目標制度以及合同管理質量責任制度。

5.實施合同信息化管理。隨着科技的發展進步,以及《合同法》對電子、傳真、數據交換等新型合同訂立的確認,我們應當大力推行合同管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建立文檔編碼及檢查系統,建立文檔的收集、處理制度;建立行文制度、傳達制度、確認制度,以提高工作效率、節約社會資源。

施工合同是施工企業安排施工、進行索賠、控制工程成本和進行竣工結算的依據,並且為轉移風險提供可能。所以施工企業不僅要重視施工合同的簽訂過程,還應重視合同管理,加強相關法律法規的培訓與學習,提高制度建設水平,建立科學的合同管理體系。

參考文獻:

[1]樑慧星.合同法的成功與不足[J].中外法學,1999,(6).

[2]陳小君.合同法學[M].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20xx:221.

[3]樑泠曦.謹慎簽訂合同避免企業風險[J].中國安防,20xx,(5).

簽訂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招(議)標選商意向書

1、項 目 名 稱:

2、需 用 單 位:

3、計劃接收時間: 需用時間:

4、概 預 算金額: 萬元

5、選 商 意 向:

6、選商説明:本次招(議)標的評標標準按下列第()種方式:(一)單項低價中標。(二)總價最低中標。(三)綜合評議性價比,由評標小組推薦中標者。妥否,請批示。

7、標 的 物:見《採購物資明細》表

物資供應中心

科: 業務員 科長

招標科: 業務員 科長

中心主任:

礦區服務事業部

分管供應副主任:

主 任: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 篇4

一、 租賃合同概念和特徵

租賃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將物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為此支付租金並於使用結束後歸還原物的協議。提供物的使用的一方為出租人,使用物的一方為承租人,被交付使用的物為租賃物,租金是指使用租賃物的代價。

租賃合同具有以下特徵:

(一)租賃合同是轉移財產使用權的合同。租賃合同是以承租人取得租賃物的使用收益為目的的,因此,承租人獲得的是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租賃物的所有權仍由出租人享有。

(二)租賃物為特定的不可消耗的有體物。在租賃期滿後,承租人應將租賃物返還出租人,因此,租賃物必須是不可消耗物方能經過使用後仍保持原狀。

(三)租賃合同是雙務、諾成、有償合同。租賃合同自當事人雙方達成協議時成立,不以租賃物的實際交付為生效條件;在租賃合同中,出租人享有收取租金的權利,同時承擔交付租賃物的義務,而承租人有使用租賃物的權利,同時承擔交付租金的義務。雙方的權利義務具有對應性、對價性。

(四)租賃合同具有暫時性。租賃合同只是將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暫時轉移給承租人,而非永久性轉移。租期過長,有可能使租賃物的使用價值喪失,不利於租賃物的返還。我國合同法第214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20年。

(五)租賃合同的形式具有特殊性。《合同法》第215條規定,租賃期限為6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另外,對於特殊情形的租賃合同,法律規定應當依法辦理登記的,應依法辦理。

二、 租賃合同當事人的主要義務

(一)出租人的主要義務:

1. 交付租賃物並保持其約定用途。因為租賃合同訂立的目的就在於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佔有、使用和收益。出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交付方式和時間交付租賃物,實現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佔有。

2. 出租人承擔租賃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出租人的瑕疵擔保責任包括租賃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和權利瑕疵擔保責任。租賃物的瑕疵擔保責任是指出租人應當擔保所交付的租賃物能夠滿足承租人的正常使用收益,如果租賃物有使承租人不能正常使用收益的瑕疵,出租人應當承擔責任;權利瑕疵擔保責任是指出租人應擔保不因第三人對承租人主張租賃物上的權利而使承租人無法對租賃物為使用收益。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對租賃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減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

3. 對租賃物有修繕義務。在租賃期間內,當租賃物不符合約定的使用狀態時,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出租人有義務對該租賃物進行維修。

(二)承租人的主要義務:

1. 按照約定對租賃物進行使用、收益。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按照租賃物的性質使用。

2. 保管租賃物的義務。在租賃期間,承租人應當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租賃賃物,一方面,承租人應保證租賃物的安全,另一方面,承租人應保證租賃物的使用價值不降低。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 不得擅自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4. 不得擅自轉租。《合同法》第224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的可以轉租。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 按約交付租金。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形式、數額和期限交付租金,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間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 返還租賃物的義務。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後的狀態。

三、 房屋租賃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是以房屋為租賃物的合同,是指以房屋所有權人作為出租人,將其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並於租期屆滿時,將承租房屋返還給出租人所訂立的協議。

房屋租賃合同是租賃合同中的一個很重要的特殊形式,它既適用於租賃合同的一般規定,同時又具有自己的特殊性:

(一)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並向房屋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二)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三)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承租人有權主張原房屋租賃合同對新所有權人繼續有效。

(四)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簽訂合同 篇5

20xx年5月8日下午16:00,畢節遠航七星萬象城與貴州蘇寧雲商集團戰略合作協議簽約儀式暨新聞發佈會在畢節市洪山大酒店隆重舉行。

遠航七星萬象城董事長彭躍、常務副總彭衞紅副總及彭波副總、顏冰副總、蘇寧雲商貴州分公司袁靜總經理、田向方副總經理、陳彥森總監、楊帥總監、六盤水管理中心王佳總經理、畢節店代順彪店長、七星關區政協主席吳堅、副區長付波、區商務與投資促進(招商)局副局長王豫黔、區商務與投資促進(招商)局副局長陳垚邑及相關媒體出席了本次新聞發佈會共同見證了這歷史性的一刻。

當日,政府領導、遠航七星萬象城及蘇寧雲商貴州分公司代表們進行了深入而真誠的座談。遠航七星萬象城董事長彭躍及蘇寧雲商貴州分公司總經理袁靜分別就此次戰略合作致辭;吳堅主席、付波副區長對本次蘇寧入駐遠航簽約會能成功舉辦給予了充分肯定及良好祝願。發佈會上,雙方簽署了戰略合作伙伴協議及相關條款,旨在將蘇寧雲商先進的商業理念與遠航七星萬象城優越的商業佈局條件相結合,打造一個超萬平米的超級體驗店,全面提升畢節人民消費體驗,推動畢節市商業更好更健康的發展。遠航七星萬象城是畢節市七星關區近年來重點招商引資項目,20xx年榮獲貴州省100個城市綜合體首批22個試點項目之一。其引進了國際先進複合型地產HOPSCA規劃設計理念,由西南建築設計泰斗、教授級高工——重慶市設計三院蘇衞東院長親自抄刀規劃設計,世界500強中國建築總公司第四工程局施工承建。項目總佔地面積530畝,總建築面積約150萬餘平方米,規劃有超級購物中心、5A甲級寫字樓、五星級酒店綜合體、辦公式公寓、商務酒店、主題公園式高級華宅、花園洋房、別墅、綜合配套區、超大型集散廣場及地下停車場等,高度集中了現代城市功能,將人們的工作、生活、休閒、娛樂、教育、文化等有機的結合。其擁有的`33萬平方米超級購物中心涵蓋吃喝玩樂購全方位的商業服務,其中一期已經引進中國家居建材行業龍頭企業居然之家,並於20xx年7月28日正式開業運營。蘇寧品牌1990年創立於中國南京,是中國商業的領先者,在海內外擁有1600多家店面,銷售規模突破2300億元,是中國最大的商業零售企業,先後入選中國民營企業前三強、亞洲企業50強,品牌價值956.86億元。蘇寧看好遠航七星萬象城突出的區位優勢以及先進的規劃設計方案,迅速確立了入駐遠航的戰略方針,要把蘇寧雲商集團最先進的超級體驗店模式導入畢節落户在遠航七星萬象城。此次遠航與蘇寧的戰略合作,對於推動畢節市商業格局更加健康快速的發展、改善消費者購物體驗具有重要意義。相信在蘇寧先進的商業理念及遠航七星萬象城完美的規劃設計和建築品質下,蘇寧〃遠航超級體驗店將會給畢節家電行業帶來一場前所未有的革命,使畢節零售業邁入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