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 堰塘新誠希望國小 (以下簡稱甲方)
甲方: 吳周榮 (以下簡稱乙方)
為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的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責任,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購買椅子及安裝有關事項訂立合同。
二、乙方提供樣品及要求:
乙方按甲方要求製作樣品,樣品需經甲方拍照認可,乙方按樣品質量繪畫及施工,如有施工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修改。
三、桌椅的質量標準、驗收方法和要求及處理方法:
本合同的質量按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傢俱行業標準》執行。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1、甲方在驗收中發現繪畫及施工有異議的,應當場提出;對質量有異議的.,在所規定的1個月期限內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在知悉或應當知悉甲方有異議後,有義務按樣品辦理,並及時告知甲方。
2、牆體繪畫保質期為半年(從驗收合格日算起),如無人為因素,保質期內實行免費修復。
四、結算方式、期限及定金
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貳仟玖佰陸拾元整(¥2960)。乙方於2015年5月20日前竣工。
五、甲乙雙方應履行的責任
1、乙方應履行的職責:
(1)按甲方要求,按時施工,按時竣工。
(2)乙方應負責工程施工安全,甲方不承擔任何安全事故責任。
2、甲方應履行的職責: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應立即組織人員對施工質量和規格上進行監督確認。
(2)甲方應及時與留存樣品核對驗收,如發現產品規格、型號、材質不符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並要求乙方按要求更換或補充。
(3)如施工無質量問題,甲方應及時支付貨款。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時竣工,否則扣除總貨款的10%。
2、甲方應按時足額付款,否則向法院起訴。
七、其他約定事項
1、招、投文件和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有效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做出補充規定。其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積極協商,協商不成時,則甲、乙雙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