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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經營權轉讓合同

欄目: 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2.89W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經營權轉讓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經營權轉讓合同

經營權轉讓合同1

甲方:

乙方:

一、出租攤位位置: 號四個攤位,場地面積: 平米。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支付:

1、租賃期限年,自月日到止。

2、乙方每年應向甲方交納攤位租金

3、租金每年一次性支付,在每年月

三、合同期內,乙方不能按期如數交納租金,每超出十天按應交數額的5%交滯納金,如拖欠時間達一個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四、合同期內,如遇市場內攤位變動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時,合同終止,則按實際使用時間交納租金,多退少補,甲方無義務賠償乙方任何經濟損失。如果合同期未滿,乙方退租,應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應補償1個月租金給甲方,如有剩餘應退還乙方。

五、租賃期滿,甲乙雙方需提前一個月談是否續簽。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的權力。

六、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合同轉租期內,甲方必須如期向市場交納租金,如甲方的因素,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甲方應負責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營權轉讓合同2

轉讓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將新湘川飯店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尉犁縣孔雀北路西則銀華小區原新湘川飯店所有設施設備及飯店內物品轉讓給乙方,合同經簽訂後飯店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二、甲乙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前飯店所承擔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在20xx年月擔。

三、甲乙雙方經協商轉讓費為 元(大寫: )其中包括房屋租賃費(即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6月9日)及飯店內所有設備設施,房租到期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期飯店租賃費用。

四、甲乙雙方約定在20xx年月日辦理飯店的轉讓接交手續。

五、付款方式:乙方在20xx年 月 日預付轉讓費120xx0元(大寫:壹拾貳萬元整),待甲方辦理完所有手續後壹個工作日內將剩餘款50000元(大寫:伍萬元整)交付甲方。若延期壹天乙方向甲方交付每天5000元違約金。

六、甲方需將工商經營執照、税務登記證到有關部門註銷。將垃圾清運費、排污費、物業費、水電費等交費票據提供給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如有一方毀約賠償對方20xx00元(貳拾萬元整)經濟損失。

以上解決不成,甲乙雙方均可提交當地人民法院裁定。

八、甲乙雙方簽字後,本合同即可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經營權轉讓合同3

出讓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 ,電話: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投資建設的 項目,是從事經營活動的商業設施,甲乙雙方就該項目特定位置商鋪經營權出讓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標的:

1、地點: 。

2、商鋪位置: 層 號商鋪。

3、商鋪面積:該套商鋪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第二條、商鋪經營權的內容

1、甲方將特定商鋪經營權約定期限出讓給乙方,乙方在出讓期限內對該商鋪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出讓期間產權依然歸甲方所有。

2、經營業態規劃:乙方經營範圍為 產品。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改變經營範圍和業態,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出讓的鋪位,解除合同並追究經濟補償。

3、乙方的經營活動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並按規定依法納税和繳納工商、衞生防疫等管理費用。

第三條、出讓期限、價款及付款方式

1、出讓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出讓期限共 年。甲方於年 月 日前,將合同約定商鋪交付給乙方。

2、出讓價款:該商鋪 年經營權出讓單價為人民幣 元/月/㎡(建築面積),出讓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

3、付款方式:乙方於簽訂本合同當日,即 年 月 日一次性付清上述約定出讓價款。

第四條、其它費用

其它費用是指:除去出讓金外的,乙方因經營需交納的經營保證金,物業管理費,鋪內裝飾照明和用電、自用水以及鋪內滅火器購置維修等費用。

1、經營保證金: 元/鋪,乙方需於簽訂本合同當日一次性繳付給甲方。

2、物業管理費:

(1)第一年物業管理費暫定為 元/㎡/月,第一年的物業管理費在甲乙雙方約定的商鋪交付日一次性交清。以後每年年度的物業費於當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交清。

(2)因國家政策性價格調整,以上項目的費用標準發生變動時,甲方可根據費用變化情況做相應調整。因項目管理運營需要增加新的收費項目時,甲方應對新增的的收費項目制定合理的收費標準。

3、乙方商鋪內滅水器購置及維修費:按市場維修價格收取。

4、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由於經營需要在鋪內安裝裝飾照明、通訊設施時,其費用一律由乙方承擔。

5、乙方使用商鋪從事商業活動前,應在工商、税務、衞生等部門辦理合法的註冊登記手續,所有税、費由乙方獨立承擔,並依國家規定按期繳納。

第五條、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依據國家相關法規和商場的管理規範,對乙方的經營活動有監督、管理的權利。

2、甲方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等。

3、乙方不按時繳納物業及相關費用時甲方有權收取滯納金,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將該商鋪無條件收回另行處置。

4、甲方依據項目管理制度和規定,對乙方違章經營有處罰的權利。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責任事故時,應承擔相應的經濟及法律責任,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將該商鋪無條件收回另行處置。

5、甲方可根據市場發展對市場經營業態進行規劃、調整,乙方必須接受統一規劃,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收回乙方商鋪。

6、甲方有權參照國家法定節假日之規定或根據本地區商業經營特點特定和調整市場的營業時間。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交清合同約定價款及本合同所列之相關費用後,即獲得合同約定期限的商鋪經營權,享有該商鋪的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2、乙方在經營期間要遵守市場有關規定和規章制度,並自己負責本商鋪的財產安全。乙方有義務參加甲方所組織的統一活動。

3、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按照市場規定按時交納物業管理、自用水電、合同約定的相關費用,依法積極交納國家規定的各項税費,如有拖欠甲方有權動用乙方保證金支付,並收取每天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4、乙方在經營期間對鋪內建築、各種設備設施無權拆除或更改,不得擅自安裝

水電管線及設備。乙方因經營需要進行二次裝修時,必須提前報甲方工程部門,經批准後方可施工。

5、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6、乙方在甲方書面允許情況下可轉讓商鋪經營權,甲方應做變更登記並收取相應的過户手續費用,新的受讓人須與甲方重新簽訂合同,新的受讓人只享有剩餘年限的經營權,同時本合同甲方與乙方的一切關係將自動解除。

7、乙方進場需辦理營業執照進行合法經營,不得從事與經營範圍無關的活動,並獨立承擔經營活動中所有的民事及法律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 日書面通知對方,提前解約的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 元。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轉讓金,並退還保證金,合同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 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 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 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 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4) 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 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 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

6) 逾期 日未支付租金的。

7) 未經甲方同意連續 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8) 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3、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第七條、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 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遵義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乙方應保證本合同記錄的聯繫地址及聯繫電話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如有變化,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造成的損失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經營權轉讓合同4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房東(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____的店鋪(原為:____)轉讓給乙方繼續經營、使用,建築面積為___平方米,租期自____年__月__日。租期屆滿前一個月,雙方協商是否續租。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的租賃合同雙方已與____年__月__日協商解除。丙方與乙方約定,租金為每月人民幣____元(大寫:______),按月支付,水費和電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轉讓後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如:空調、熱水器等)歸乙方所有,並且乙方有權在不危及房屋安全和不破壞主體結構的前提下進行裝修。

四、甲方加盟____取得的相應權利應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由乙方取得,甲方應全面地告知乙方因加盟而產生的權利與義務,並應協助乙方與____辦理好相關變更手續。

五、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甲方在轉讓前預收的服務費、會員費等須書面移交乙方並經乙方簽字認可,未經乙方認可的均由甲方承擔餘額的退還義務。

六、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上述費用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七、丙方承諾所出租房屋為丙方所有,如違反該承諾,丙方應向乙方支付六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乙方若經營不善破產或轉讓,需提前告知丙方;乙方若私自轉讓或出租,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租賃關係。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丙方簽字:

日期:

經營權轉讓合同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達成下列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店鋪(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轉讓經營權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 甲方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回經營權。

第三條 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全部由乙方所有

第四條 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費用,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第五條 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權為乙方,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税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 遇國家徵用拆遷店鋪,有關補償歸乙方。

第七條 甲方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營權轉讓合同6

出讓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就 號出租車及經營權轉讓給乙方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甲方轉讓物為 號出租車及經營權證,經營權證號: ;該車發動機號為: 車架號為: ;廠牌號為:東風愛麗舍。

二、雙方議定轉讓價 ,本協議簽定,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該車(包括出租車及經營權證)的全部產權長期歸乙方所有。

三、本協議簽定之前,有關該車的一切經濟糾紛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本協議簽定之後,有關該車的一切經濟糾紛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四、有關該車的證照雙方交接如下:機動車登記證書、經營權證、行駛證、車購證、運營證、保險單、計價器檢測證。

五、乙方續牌(或過户)時甲方有義務無償協助乙方提供相關證件.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一份,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經營權轉讓合同7

承包方(甲方):

住址:

受讓方(乙方):

住址: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有關規定,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以_________(出租、轉包、互換、轉讓、入股)形式將座落_________,等級_______等,面積_______畝的承包地(其中:水田______畝;旱田______畝)流轉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流轉期限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流轉費用每年(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付款時間每年__月__日前。

第二條:流轉期內,乙方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收益權和_______、_______的權利,並接受發包方依法管理和監督。

第三條:流轉期內,乙方承擔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和_______,_______,等義務。

第四條:流轉期最後一年,乙方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交齊當年流轉費用後,方可使用流轉土地,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流轉給乙方的土地。

第五條:流轉期滿,乙方應保證流轉的土地達到流轉時土地等級和質量。

第六條: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雙方約定條款。

第八條:違約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流轉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各備案一份。

第十條: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承包方(甲方): (簽字) 代表人: (簽字)

受讓方(乙方): (簽字) 代表人: (簽字)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 (公章)

承辦人: (鑑章)

年 月 日

經營權轉讓合同8

出讓人:(簡稱甲方)

受讓人:(簡稱乙方)

甲方和乙方在充分協商的情況下達成以下協議:甲方將本人擁有產權的一輛發動機號為: 的全新版出租車一輛轉讓給乙方,現簽訂本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該車作價人民幣元整

二、付款方式及時間: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給甲方現金00.00(人民幣萬)元整作為購車款項。(另有收據為憑)

三、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甲方將該車的各種有效手續(

1、行駛證;

2、附加費證

3、相關所有保險(交通全保),保險過户費用由甲方承擔)移交給乙方,待乙方付清餘款()後,由甲方交給乙方隨車工具。如果在甲乙雙方及擔保人都認可的情況下可以延遲天()過户,如果甲方不能及時辦理過户手續,則甲方賠償乙方所有損失(元整)。

四、本協議在過户前因該車產權引起或發生的債權債務、經濟責任由甲方承擔,即在該車輛未過户之前甲方不得以該車作為任何形式的抵押、償還任何債務或賣給第三人。車禍事故的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在該車輛未過户之前乙方同樣不得以該車作為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償還任何債務,該車的維修維護費用由乙方完全承擔。

五、乙方要求甲方在辦理過户手續,車輛過户費用由乙方承擔,保險過户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在乙方需要時,應協助乙方辦理車輛有關手續。

六、協議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兩名擔保人各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營權轉讓合同9

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就營業轉讓事宜,訂立本契約,條件如下:

一、 轉讓標的:甲方願將獨資設立,坐落___市_路_號的興國XX,轉讓予乙方經營。

二、 本件轉讓價格及其計算標準:

(一) 興國XX全部生財器具,存貨作價為人民幣___萬元。生財器具及存貨另列清冊交分別標明價格。

(二) 上列生財器具,存貨經盤點如有增減變化數量,則依清冊所記載價格,增減給付現金。

(三) 甲方應收未收款約計_萬元(詳移交清冊),悉數由乙方承受,不另計價。惟乙方應承受甲方對外所欠一切債務(詳移交清冊)。

三、 付款辦法:於簽訂本契約的同時,乙方交付甲方_萬元;其餘款於點交完訖之日一次付清。

四、 點交日期及地點:雙方訂定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為點交日期,並定於XX現場為點交地點。

五、 特約事項:

(一) 本件點交以前,所有甲方對外所欠一切債務,概由乙方承受教育,並由乙方將營業承受承擔債務的情況通知各債權人。點交前所積欠一切税捐、水電費用、房租、員工薪資亦同。

(二) 商號名稱或延用原名稱,或變更名稱,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甲方並應協同乙方辦理商號變更登記手續,不得藉故推辭。

(三) 商號現承租坐落___市_路_號的租賃權,由甲方讓與乙方,並由甲方負責出租人與乙方辦理續租________年,與乙方另行換立租約,如出租人不允許續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條件,致乙方受害時,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六、 違約處罰:任何一方違反本契所列各條情形之一,即視違約論,對方有權解除契約。如系乙方違約,願將已付款項,任由甲方沒收;若系甲方違約,則應按所收的款項加倍返還以為違約處罰。若有其它損害,仍得請求賠償。

七、 甲乙雙方應各覓保證人,對甲乙雙方的違約對他方應負賠償責任,願各負連帶賠償之責,並均拋棄先訴抗辯權。

八、 本契約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及保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立契約書人

甲方:趙XX

證人:

乙方:孫X

保證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經營權轉讓合同10

甲方:

乙方:

一、 甲方自願將自己承包村民小組政府開發的荒山坡改梯荒土轉讓給乙方開發種植中藥材。

二、乙方承包後,土地使用權歸乙方使用和經營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如甲方以及甲方家屬干涉乙方,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損失。

三、 乙方承包期限為叁年,承包土地(地名王港坡),現種植烤煙以及石牛坡水井路上左邊玉米地,全部大約壹佰畝地,全部轉讓給乙方。

四、 乙方承包土地轉讓費捌仟叁佰元為一年,叁年內乙方必須各年付清各年的土地轉讓費,乙方才能使用,如不付清,甲方有權干涉乙方使用。

五、 甲方轉讓期限為叁年,如期限已滿,乙方還要繼續承包,甲方要先給乙方承包,如乙方不願承包,甲方自行處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

六、 乙方在承包的期限內如遇到政府和羣眾的任何干涉,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要負債乙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七、 如甲方不執行協議,甲方要負責賠償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八、 如乙方不執行協議,甲方不退還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九、 如乙方在承包期限內,甲方負責乙方的運輸暢通,如遇到堵塞,甲方負責一切損失。

十、 承包的期限從20_年10月1日起到20_年10月1日止

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證人:

合同日期:

承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搞活經濟,加快本地區的企業發展,增加咱村

第三產業收入,經雙方充分討論協商,就村委會向村民——租賃土地辦企業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土地位置:該宗土地地址在 面積 畝

二、租賃期限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元月____日止。

三、租賃金額和付款辦法:

一租賃金額:

①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每畝每年4千元。

②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每畝每年4.5千元。

③從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每畝每年5千元。 二土地位置差額:租金每年每畝4千元以下按差額計算

①距離國道前30米土地,每畝租價每年4千元。

②距離國道30米後,每畝租價每年3.5千元。

③其餘額由總租賃面積平均分配。(每畝500元差額)

三付款辦法:採用先付款後用土地的辦法。

⑴甲方必須在本協議簽訂後兩天內交付乙方第________年50%的土地租賃金;在該塊整平後兩天內再付清________年租賃金。

⑵第________年起以逐年支付清的方式。甲方必須在當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全年的土地租賃金。若逾期未交,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迎角款額20%的滯納金。

⑶最後________年租賃金應扣協議簽訂後預付租賃金50%款項。

四、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此款抵扣税費或挪用。否則,視為違約,甲方必須交付乙方當年土地租金50%的違約金。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⒈承租期間,若遇國家徵用土地。土地賠償今年歸乙方所有。

⒉承租期滿後,該地面上的固定建築物歸乙方所有,甲方須在五個月內處理器械設備,逾期均歸乙方所有。此財產均折價按甲方使用的土地面積平均分配

⒊乙方必須在本協議簽訂後十天內做好地面上的建築物、花果遷移工作。

六、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①甲方在租用的土地範圍內進行設計、施工擁有主決權,承租期間擁有企業經營一切管理權,乙方不得干涉。

②承租期間,若遇國家徵用時,甲方必須按國家規定的賠青標準一次性付給乙方的青苗賠償費。地面上建築物器械設備賠償金歸甲方所有。

③承租期滿後,該地面上的固定建築物歸乙方所有。

甲方有權在五個月內處理一切器械設備,否則,視為放棄,均歸乙方所有。

④甲方必須在本協議簽訂後四十五天內做好該地塊的整平工作。

七、違約責任: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如果乙方違約,必須賠償另一方的一切損失並加罰人民幣壹萬元。

八、本協議在生效期內,若有未盡事宜,雙方應文明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承租方: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營權轉讓合同11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甲方情願將靖邊縣交通駕校管理經營權轉讓予乙方,形成以下合同:

一、甲方情願將已申辦的靖邊縣交通駕駛員培訓學校轉讓給乙方經營,並將法人變更為乙方指定的法人。該駕校的規格為一級一類駕校。

二、上述批辦手續辦理要求達到省、市運管等部門報批手續完好終結,運管部門登報公示,並向交警部門送出批轉文件,傳遞程序順暢,准予招培運營。達到上述辦理標準要求的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超過一個月。

三、乙方付給甲方轉讓費人民幣: (小寫): 元)(含考察、調研、諮詢、信息收集、市場分析、技術研究、差旅、服務等費)。

四、付款方式:甲乙雙方轉讓合同簽字之日先付:

元(¥ ),其餘: 元(¥ )待省、市交通運管部門批辦手續完結,即市運管處批覆登報公示,向市交警支隊送發批辦文件,市交警支隊接洽受理之日付清。

五、從本合同簽字生效,上述駕校的所有經營、管理權歸乙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該駕校申辦過程中涉及各級運管部門業務聯繫的一切協調工作及其產生費用由甲方承擔,不得向乙方索要,甲方保證協調省、市運管部門對該駕校審查驗收合格。

六、乙方管理經營過程中盈虧自負,獨立核算,該駕校營運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

七、乙方在經營管理中需甲方配合協調的銜接工作,甲方認真做好,全力配合,決不拖逶。

八、違約責任

1、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批辦上述駕校的信息不準、手續不齊或虛假,報批手續和提供有關資質手續超過約定期限視為違約,賠償違約金人民幣貳佰萬元(¥2000000.00元)。

2、乙方在甲方辦好一切批辦手續後,不能及時付款視為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原付: 元(¥ )轉讓費不予退還。

九、本協議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字:

乙方代表人簽字:

擔保人簽字:

年 月 日

經營權轉讓合同12

轉讓方(一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

聯繫號碼:

頂讓方(一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

聯繫號碼: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合同。

第一條 乙方承包經營橫縣果果飲品店,乙方可以更改甲方的經營範圍(除含油煙的餐飲)。

第二條 店面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 甲方承包給乙方的店面位於廣西橫縣橫州鎮教育路31號

2. 該店面現在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3. 本合同簽訂當天一起對該店的所有東西進行清點、確認。

第三條.甲方在合同簽訂當日向乙方騰讓門面並交付鑰匙,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第四條.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乙方承包後可享受該店的所有經營權,使用權,同時也要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六條 房租到本月22日為止,乙方接手後應在20xx年7月22日前與房東籤鋪面租賃合同。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經營權轉讓合同13

出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本租賃合同,約定如下:

第一條、合同標的:

1. 地 點:

2. 商鋪位置: 鋪位。

3.商鋪面積:該商鋪套內面積為: 平方米。

 第二條、商鋪經營權的內容:

1.甲方將特定商鋪經營權永久出讓給乙方,乙方在出讓期限內對該商鋪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其中包括所有剩餘貨品以及所有期貨以及訂貨貨款等。

2.經營業態規劃:乙方經營範圍為: 產品。

3. 乙方的經營活動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並按規定依法納税和繳納工商、衞生防疫等管理費用。

 第三條、出讓價款及付款方式

出讓價款:該商鋪經營權出讓總價款款為人民幣 圓整(小寫:RMB )。

3.合同之日起乙方先付款(RMB) 萬元整。甲方將店面交由乙方經營。餘款於 日之內付清。

第四條、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交清合同約定的價款後,即獲得合同約定期限的商鋪經營權,享有該商鋪的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2.乙方在經營期間要遵守商場有關管理規定和規章制度,並自己負責本商鋪的財產安全。乙方有義務參加甲方所組織的統一活動;

3.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按照商場規定及時交納、物業管理、自用水電及合同約定的費用,依法積極交納國家規定的各項税費,如有拖欠甲方有權動用乙方保證金支付,並收取每天5‰的滯納金;

4.乙方在甲方允許情況下可轉讓商鋪經營權,甲方應做變更登記並收取相應的過户手續費用,新的受讓人須與甲方重新簽訂合同,新的受讓人只享有剩餘年限的經營權,同時本合同甲方與乙方的一切關係將自動解除;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改變經營項目經營,提前退租、歇業、轉租、合租或用商鋪做抵押。所有後果和由乙方自行處理於甲方無關。

2. 甲方與乙方簽訂合同並且乙方已按照合同履行所有條款後,甲方未按期向乙方移交所出讓商鋪時,屬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回延誤期的租金,或將延誤期順延。

第六條、免責條款

1. 本合同履約期間如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甲乙雙方均無權向對方提出賠償要求。

2. 如遇到國家和政府整體性改造和商場重大改擴建須拆除該商鋪時,本合同可以隨即終止,甲方應將未履約完的剩餘出讓金(不計利息)退還乙方,並按照市場折舊酌情補償乙方的鋪位裝修成本。

第七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對合同約定期限的商鋪經營權交易即告完成,甲方不再負責調換和退款;

2.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合同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共計五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合同生效。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 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 話: 電 話:

甲方銀行帳號: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經營權轉讓合同14

轉讓方:XXX,男,回族,生於1971年3月18日,昭通市昭陽區人,個體駕駛員,住昭陽區青崗嶺鄉大營村民委員會李家灣村X號。現住昭陽區珠泉路 號。身份證號碼:5321011971031850XX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XX,男,漢族,生於1971年3月7日,昭通市大關縣人,個體駕駛員,住大關縣玉碗鎮石灰村民委員會新橋村X號。身份證號碼:5321251971030707XX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擁有一輛即將報廢的雲C15505號客車及昭通至大關縣的客車路線牌經營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20xx年11月15日簽訂《協議》的基礎上,本作自願、公平及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將現經營的雲C15505號客車及昭通至大關縣的客車路線牌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經營,現雙方就有關事宜訂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轉讓的標的為:雲C15505號客車及昭通至大關縣的客車路線牌經營權,轉讓價格合計為人民幣大寫陸拾柒萬玖仟玖佰元整 (¥:679900.00元)。

二、付款方式:本合同簽訂前,乙方已在20xx年11月22日一次性付款貳拾貳萬元整(¥:220000.00元);本合同簽訂後於20xx年11月30日前支付貳拾捌萬元整(¥:280000.00元);20xx年12月31日前支付壹拾萬元整(¥:100000.00元);餘款79900.00元待到甲方承諾昭通交通運輸集團公司將所購新車及營運路線牌辦理為乙方的名字後,再一次性付清。乙方付款以甲方收條為憑據。

三、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即將雲C15505號舊客車及其有效證件交付給乙方管理營運,並承諾所購新車乙方無條件得到昭通至大關的路線牌經營權,並保證昭通交通運輸集團公司將本合同涉及的路線牌簽訂合同,轉給乙方,如果達不到此條件,甲方自願退還乙方支付的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全款60萬,雲C15505號舊客車此期間經營的收益屬於乙方所有。

四、20xx年11月份雲C15505號舊客車經營收益雙方各佔50%。甲方自簽字之日止,甲方負責對此車輛之前債權、債務及違章處罰等一切事項進行處理,乙方不承擔以上所有責任。乙方接車後,車輛在運營中,盈虧及違章一切事項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五、甲方保證所購新車乙方無條件得到昭通至大關的路線牌經營權,並保證昭通交通運輸集團公司將本合同涉及的路線牌簽訂合同,轉給乙方,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六、本合同違約責任為人民幣大寫壹拾柒萬元整(¥:170000.00元)。

七、乙方接車後,公司規定的事項及一切款項均由乙方本人承擔。

八、本協議一式叁份,自簽字捺印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各份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簽字): 受讓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經營權轉讓合同15

甲方:身份證編號:

乙方:身份證編號:

為壯大林業經濟,搞好林業綜合開發,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

充分協商,就位於 蘇木(鄉、鎮、國營林場、國營農牧場)林地承包

經營權及林木資產轉讓事項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座落地點、林地面積、及四至

甲方自願將屬甲方所有的科右前旗林證字()第號《林權證》內所登記蘇木( 鄉、鎮、辦事處、國營林場、國營農牧場 ) 嘎查(村、林班、隊) (小地名、小班)畝林地使用權及地上林木資產轉給乙方。

轉讓林木、林地的四至為:

東至 , 南至

西至 , 北至

二、轉讓期限

轉讓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林地使用權、林木資產轉讓費的確認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屬甲方所有的在本合同第一條中所標明林地承包經營權及此林地地上林木資產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總轉讓費為 元。

2.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付清總轉讓費。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時收取總轉讓費;

2、承包期間,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周邊關係;

3、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辦理林地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的登記;

4、轉讓期限內,甲方不得將本合同第一條中所標明林地使用權及此林地地上林木資產向第三方作任何處置,如轉包、轉租、抵押、作價入股等;

5、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享有持續、有效的承包經營權;

6、甲方自本合同書籤字之日起至乙方領取林權證之日止全權委託乙方辦理註銷甲方所有與此合同書相關林權證。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享有經營自主權,獨立享有和承擔承包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和經營風險;

2、承包期間,乙方有權依法採伐林木;

3、承包期間,如國家建設需徵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屬資產所獲得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4、承包期間,乙方應守法經營,嚴格按約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林地,不得擅自改變林地的用途;

5、承包期間,乙方有權將依法取得的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及林地使用權依法轉包、轉租、轉讓、拍賣、抵押、作價入股或作為合資、合作造林等;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資產;

7、乙方有權依法在林區內進行生產配套的基礎設施建設,並對所建設施享有所有權;

8、乙方自本合同書籤字之日起至乙方領取林權證之日止全權代理甲方辦理註銷甲方所有與此合同書相關林權證。

六、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須提前 個月內通知另一方;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發包方終止承包協議;

3、因不可抗力,國家徵地及其他有關政策調整,導致乙方難以繼續經營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且雙方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乙方有權處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或要求甲方按當時的評估價收購;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總轉讓費。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逾期累計超過2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承包期間,乙方不得非法改變林地用途,否則甲方有權無償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付甲方總轉讓費的10%違約金。承包期間,乙方如非法改變林地用途,林地所有權權利人有權在發現當日起任何時間內指定乙方限期恢復林地用途。如未在限期內恢復清理林木林地,林地所有權權利人將無償收回乙方所承包林地,同時此林地地上林木歸林地所有權權利人所有。

3、承包期間,因甲方或發包方的原因使乙方無法繼續行使林地承包經營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總承包金的2倍賠償損失;

4、承包期間,因甲方或發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受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甲、乙雙方有違反合同其他約定的,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元。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產生的補充協議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林地所有權權利人、科右前旗林業局各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嘎查(村、國營林場、國營農牧場) 意見:

負責人簽字(蓋章):(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