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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合同範文彙總七篇

欄目: 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7.03K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處理合同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處理合同範文彙總七篇

處理合同 篇1

為加強生活垃圾污染防治,進一步改善環境質量,保障環境安全、人民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的法律規定:日常生活中產生的生活垃圾,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生活垃圾進行安全處臵。乙方為寧德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BOT特許經營單位。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集中無害化處理城市生活垃圾等事宜達成一致,簽訂以下協議條款:

一、 合作分工

生活垃圾集中處臵工作是一項關聯性極強的系統工程,需要垃圾產生單位,收集、運輸及最終處臵單位密切配合,協調一致才能保證徹底杜絕污染隱患。為此雙方須明確各自應當承擔的責任與義務,具體分工如下:

(一) 甲方:作為城市生活垃圾產生源頭,負責安全合理地收集

和運輸本市產生的生活垃圾。為乙方集中處理生活提供前臵條件,並負責與乙方共同參與生活垃圾的過磅工作。

(二) 乙方:作為生活垃圾的無害化處臵單位,負責生活垃圾集

中安全無害化處臵,並實現各項環保指標達標排放。

二、 責任義務

(一) 甲方責任

1 甲方負責本市生活垃圾的收集和運輸,收集和運輸過程中發生的污染事故及人身傷害由甲方負責,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生活垃圾不應超過300噸/天。

2 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市生活垃圾的數量、種類、成分及含量等有效資料,如因垃圾成分不實、含量不符雙方約定的乙方可接收垃圾種類、成分和數量導致乙方在集中處理過程中造成事故以及環境污染的法律賠償後果由甲方負責。

(二) 乙方責任

乙方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環保標準對甲方產生的城市生活垃圾進行無害化處臵,如因處臵不當造成的污染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

三、 垃圾處理費支付

1 垃圾處理服務費的支付

垃圾處理服務費的計算

垃圾處理服務費的計算公式為:

垃圾處理服務費(月)=垃圾處理價格×該月垃圾累計處理量

每噸生活垃圾處理費參照乙方與寧德市政府簽訂的寧德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BOT特許經營協議約定:65元/噸。

2 開具結算清單

乙方應在有垃圾交付的每個月結束後五(5)個工作日內計算該月已實際交付的垃圾價格、按照雙方約定的的.格式準備結算清單並提交給甲方。

3 付款

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結算清單後二十(20)日內,支付該結算清單列明的應支付給乙方的金額。

3 乙方帳户如下:

單位名稱:

帳 號:

銀行代碼:

税 號:

5支付程序

根據本合同支付的任何款項應支付到收款方通知付款方的中國的銀行帳户內。收款方自行承擔本方的銀行手續費,每一方應通知另一方匯入款項的銀行帳户的具體細節,説明該銀行帳户的檢索號碼、銀行帳號和帳户户頭。應支付款項的日期若在非營業日,則

應在下一個營業日支付。

6利息

如果甲方根據本合同應支付給乙方的任何款項到應支付的日期後仍未支付,應自該款項到期之日(包括該到期日)直至收款方收到該款項之日(但不包括收款日)為止,按照違約利率千分之二每天計算支付利息。

7有爭議的金額

當對任何發票/結算清單金額或其它要求付款的通知中列明的金額發生爭議時,對該筆款額有爭議的一方須在應付款日之前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指明爭議的性質和金額,同時支付無爭議部分的金額。對爭議部分的金額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8税費和發票

8.1 乙方應支付根據中國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徵收的全部現行及將來的税費。

8.2 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按照月度結算清單支付的款項後三(3)日內,根據實際收到的款額向甲方或其委託的支付機構開具法定的發票。 9人民幣支付

本合同中的任何支付均應以人民幣結算和支付。

四、 垃圾種類、成分和規格

1 提供垃圾種類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垃圾應為符合焚燒技術要求的可接受垃圾,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及其他適合焚燒的垃圾。

處理合同 篇2

一般情況下在借款合同中主要就是原告和被告,原告多為債權人,即出借人,被告多為借款人。

在特殊情況下原告可能是借款人即原債務人,所謂特殊情況是在債務人認為債權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權益時可能向法院起訴,如債權人銀行等金融機構直接扣收貸款,或者債務人重複還款等。除這些情況外:

1、借款同時有保證人的保證人是共同被告。

2、行為人以他人名義借款的,借款人知道行為人同時也知道借款人的,應以行為人和借款人為共同被告。

3、“私貸公用”情況下當事人的確定。

實踐中有些地方出現“私貸公用”的情況,所謂“私借公用”是有的.“公”即企業,由於已經有逾期貸款未還等原因而不能貸款,於是便由個人或私營企業以自己名義代為貸款,所貸款項由企業使用。這就是所謂“私貸公用”。私貸公用以合同法的規定,應該屬於委託關係。在這種情況下,出借人為原告沒有異議。如何列被告,應考慮以下情況:

(1)出借人不知道貸款人是企業,貸款後貸款人也未披露企業用款情況,企業也未主動介入還款事宜的,應以借款人為被告;

(2)貸款後借款人披露了實際用款人,出借人選擇借款人為相對人主張權利,仍然應列借款人為被告;

(3)在上述情況下,如果出借人選擇用款人為被告,可以用款企業為被告。如出借人堅持以借款和用款人為共同被告,法院也應允許,因為出借人有形式上的訴權。

4、借款單位或者擔保單位發生了變化,如合併、分立、改制、破產等,原告起訴誰,包括與該企業有關係的單位如上級主管部門或母公司,即列為被告。

在關於當前民事審判的有關問題《關於企業歇業、被撤併或吊銷營業執照後的訴訟主體的確認問題》中認為:

第一,訴訟主體的確認。企業在歇業、被撤併或吊銷營業執照後,是否可以作為訴訟主體參加訴訟,應當根據不同情形,區別對待,以確認訴訟主體。應當注意的是,無論在企業歇業、被撤銷或被吊銷營業執照情形中如果存在多個清算主體的,均應成為共同清算主體。

第二,清算主體的認定。由於將企業因歇業、被吊銷營業執照情形中的清算主體確定為訴訟主體,因此對於不同性質的企業如何確定其清算主體就成為訴訟程序的關鍵。依據我國《公司法》第191條和192條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們認為,國有企業的清算主體是其上級主管部門;集體企業的清算主體是其開辦單位;聯營企業的清算主體是其聯營各方;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主體是其全體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主體是其控股股東。因此,如法院立案時初步審查認為不應列為被告的,可以提出參考意見,如原告堅持列為被告應尊重原告意見,是否應承擔責任,應在審理中解決。

處理合同 篇3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攬方:________科技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就甲方的瓦窯蒸汽發生器(位於____區____鎮原磚廠內)的水處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1.蒸汽發生器水系統使用pm型軟水劑。

2.雙方互洽蒸汽發生器日(24小時)補水量(用水量)為____噸/日。經現場提取水樣並分析,補給水水質硬度為____mmol/l。

3.加藥量:1.6~2㎏/日(50~60㎏/月)。

4.價格及結算方式:採用包乾的形式,____元/月(供軟水劑兩桶〈____㎏/桶×____桶〉,用户自提,付款提貨)。

5.服務期限:暫定為壹年。

6.服務承諾

使用pm型軟水劑,在嚴格按使用説明書,按時、按量加藥,正常排污,保證連續使用的`情況下,受熱面平均垢厚大於____㎜以上,乙方負責提供清洗服務,費用全免。

乙方對甲方的藥劑的使用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訪,使用情況由雙方簽字記錄認可。對違反以上約定的任何一條,合同即廢止。

附:軟水劑使用説明書。

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執行。

定作方:(章)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章)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處理合同 篇4

關於合同約定匯率的外幣投資的會計處理,《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是“按合同約定的匯率摺合”,這與新《企業會計準則》中“採用交易日的即期匯率”相關規定是不同的。現階段,我國絕多數外商投資企業仍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只有極少數的外商投資已開始執行新《企業會計準則》,內資企業除上市公司外,多數企業也在繼續執行《企業會計制度》,鑑於我國目前人民幣匯率繼續面臨升值壓力、按合同約定匯率的不合理性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關於外商投資註冊資金的相關規定等我國實際情況,建議及時停止執行《企業會計制度》中外幣投資“按合同約定的匯率摺合”的相關規定,外幣投資統一按《企業會計準則》規定“採用交易日的即期匯率”進行會計處理。

一、合同約定匯率的外幣投資相關規定比較

(一)《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準則》對合同約定匯率兩種不同的處理規定按《企業會計制度》中關於“實收資本(或股本)”的規定,“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者投入的外幣,合同約定匯率的,按合同約定的匯率的摺合,企業應按收到外幣當日的匯率摺合的人民幣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合同約定匯率摺合的人民幣金額,貸記實收資本或股本,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外幣資本折算差額科目”;而按《企業會計準則第19號一外幣折算》中“外幣交易的會汁處理”規定,“外幣交易應當在初始確定時,採用交易目的即期匯率將外匯金額折算為記賬本外幣金額;也可以採用按照系統合理的方法確定的、與交易發生日即期匯率近似的匯率折算。”也就是説,包括外幣投入資本在內,包括貨幣性項目及非貨幣性項目,均應按照交易日的“即期匯率折算”。

很顯然,外匯投資採用的上述兩種不同的處理方法,“實收資本(或股本)和“資本公積”的結果會不同,其對會計報表影響也會不同。

(二)對合同約定匯率兩種不同規定會計處理比較

[例]某企業接受一投資者投入外幣資本10000萬美元,投資合同約定匯率為1:6.80,而在合同簽訂後實際收到投資款當日的匯率為1:6.50,按《企業會計準則》“採用交易日的即期匯率”作如下會計分錄:(單位:萬元)

借:銀行存款——美元 65000

貸:實收資本 65000

如果按《企業會計制度》“按合同約定的匯率的`摺合”,而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美元户 65000

資本公積——外幣資本折算差額 3000

貸:實收資本 68000

按《企業會計制度》規定與按《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相比,實收資本多3000萬元人民幣,同時減少了資本公積3000萬元人民幣。

假如上述投資在實際收到投資款當日的匯率為1:7.00,則按《企業會計準則》規定,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美元户 70000

貸:實收資本 70000

按《企業會計制度》規定,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美元户 70000

貸:實收資本 68000

資本公積——外幣資本折算差額 20xx

結果是按《企業會計制度》規定與按《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相比,實收資本少20xx萬元人民幣,同時又增加了資本公積20xx萬元人民幣。

通過以上對比可以看出,按《企業會計制度》中“按合同約定的匯率的摺合”規定,實際收到投資的匯率低於合同匯率時即在人民幣升值時,會增加實收資本,減少資本公積;相反在實際收到投資的匯率高於合同匯率時即在人民幣貶值時,會減少實收資本,增加資本公積。

二、合同約定匯率核算外幣投資存在的問題

不符合歷史成本原則歷史成本又叫實際成本,按這項會計的基本原則。“實收資本或股本”本應在實際收到投資時按“即期匯率折算”;外幣投資時,投資各方事先協商後先簽訂投資合同,然後按合同約定內容履行投資義務,一次或分數次完成實際投資,有時最後一期的投資時間與簽訂合同時間間隔較長,匯率變化較大,按事先簽訂投資合同時的約定匯率折算實收資本或股本,違背了歷史成本原則。

處理合同 篇5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處理方式:

1、提出要求,要求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2、若單位不簽訂的.,可以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如何取得雙倍工資?

單位肯定是不會直接與員工結算雙倍工資的,需如獲得雙倍工資肯定是需提起勞動仲裁的

處理合同 篇6

《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已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務會審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xx年11月13日起施行。

局長 周伯華

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當事人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合同違法行為,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利用合同,以牟取非法利益為目的,違反法律法規及本辦法的行為。

第三條 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

第四條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職權範圍內,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辦法的規定,負責監督處理合同違法行為。

第五條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監督處理合同違法行為,實行查處與引導相結合,處罰與教育相結合,推行行政指導,督促、引導當事人依法訂立、履行合同,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

第六條 當事人不得利用合同實施下列欺詐行為:

(一)偽造合同;

(二)虛構合同主體資格或者盜用、冒用他人名義訂立合同;

(三)虛構合同標的或者虛構貨源、銷售渠道誘人訂立、履行合同;

(四)發佈或者利用虛假信息,誘人訂立合同;

(五)隱瞞重要事實,誘騙對方當事人做出錯誤的意思表示訂立合同,或者誘騙對方當事人履行合同;

(六)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

(七)惡意設置事實上不能履行的條款,造成對方當事人無法履行合同;

(八)編造虛假理由中止(終止)合同,騙取財物;

(九)提供虛假擔保;

(十)採用其他欺詐手段訂立、履行合同。

第七條 當事人不得利用合同實施下列危害國家利益、 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

(一)以賄賂、脅迫等手段訂立、履行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

(二)以惡意串通手段訂立、履行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

(三)非法買賣國家禁止或者限制買賣的財物;

(四)沒有正當理由,不履行國家指令性合同義務;

(五)其他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違法行為。

第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情況下,為他人實施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規定的違法行為,提供證明、執照、印章、賬户及其他便利條件。

第九條 經營者與消費者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經營者不得在格式條款中免除自己的下列責任:

(一)造成消費者人身傷害的責任;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失的責任;

(三)對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依法應當承擔的保證責任;

(四)因違約依法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五)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十條 經營者與消費者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經營者不得在格式條款中加重消費者下列責任:

(一)違約金或者損害賠償金超過法定數額或者合理數額;

(二)承擔應當由格式條款提供方承擔的經營風險責任;

(三)其他依照法律法規不應由消費者承擔的責任。

第十一條 經營者與消費者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經營者不得在格式條款中排除消費者下列權利:

(一)依法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權利;

(二)請求支付違約金的`權利;

(三)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

(四)解釋格式條款的權利;

(五)就格式條款爭議提起訴訟的權利;

(六)消費者依法應當享有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當事人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法律法規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處以違法所得額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過三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三條 當事人合同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應當依法不予行政處罰;主動消除或者減輕危害後果的,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經督促、引導,能夠主動改正或者及時中止合同違法行為的,可以依法從輕行政處罰。

第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涉嫌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十五條 本辦法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20xx年11月13日起施行。

處理合同 篇7

xxxx製造材料有限公司

電廠25MW電站

反滲透系統水處理技術要求

甲方:滄州中鐵電廠25MW電站

乙方:

一、目的及必要性

25MW電站水處理車間因原水水質含鹽量、氯離子、濁度以及金屬離子含量較高,在水處理設備運行過程中,容易導致過濾器等預處理設備造成污堵,從而影響到出水水質,造成反滲透、混牀等設備出水水質超標,混牀樹脂造成污染。為了保障設備的安全運行,降低生產成本,同時滿足生產的需要,甲方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擇與乙方合作,為甲方生產提供良好的水處理服務。

乙方作為一家專業的水處理服務公司,以提供反滲透處理藥劑承包的模式對甲方的反滲透系統進行水處理技術承包工作,在承包期間,乙方負責提供反滲透系統的絮凝劑、阻垢劑、殺菌劑及反滲透清洗藥劑等;要求乙方對我放反滲透使用藥劑情況進行技術服務,藥劑到貨數量以公司過磅為依據,我方核實後簽字,乙方負責反滲透清洗工作、定期提交服務小節,及時提供相關的水處理技術諮詢服務,並定期對反滲透設備進行拆檢,確認反滲透運行正常。若乙方藥劑質量存在問題,我方可以隨時報請公司,更換廠家。

二、甲、乙雙方權利及義務

根據甲方提供的現有設計參數,甲、乙雙方按以下條款履行各自職責。

甲方權利

1)乙方必須提前對甲方水質進行取樣化驗,提供一份全分析報告然後針對甲方的工業水水質情況及反滲透進水要求進行加藥。

2)乙方的水質化學處理方案的選擇和調整必須由甲方進行確認。

3)對乙方的水質化學處理效果做出評價和考核,並以甲方的檢測數據作為評價和考核的依據。如果檢測數據雙方有異議,則請第三方複檢(GB/T12145-1999),資費由乙方負責。

4)水質化學處理存在問題時,乙方應在2日內協助甲方清除乙方原因,甲方對乙方不合實際的水處理方案,有權停止使用,知道問題解決。

5)乙方對本公司最新的水處理技術有義務下甲方提供。

6)甲方對乙方提供的不合格藥劑有權拒收,並要求退貨或換貨。有吃在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甲方義務

1、 提供繁盛頭系統藥劑處理的詳細技術資料。

2、 協調好乙方和甲方個生產職能部門的關係。

3、水系統出現非正常情況應及時向乙方通報。

4、 系統新增用水電應及時向乙方説明,並提供相應的水質要求。

乙方權利

1、 乙方在保證水質的前提下,可以對處理方案做出修改及調整。但必須提前告知甲方,雙方一致同意後方可實施。

2、 配合甲方由於生產工藝變化,從而進行反滲透水處理方案和部分指標的調整。

3、 可以參加甲方對乙方的水質指標考核和現場檢測試驗工作,並共同確認最終結果。

4、 對檢測數據存在異議時,乙方可以參與分析,並由區級以上相應機構做最終確認。

乙方義務

1、 保證生產的安全運行。

2、 預見反滲透水處理系統可能出現的問題並採取有效地預防措施,並及時告知甲方。

3、 按現場技術服務要求按時定期提供工業水、反滲透進水及出水的水質報告和各類技術服務報告。

4、 保證藥劑按時按量供應,保證水處理藥劑質量,因藥品質量和技術方案處理不當,使膜元件受到坡緩及污染中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損失。

5、 提供加入藥品的主要成分説明,質量標準,加藥方式等,提供現場指導,提供進口優質藥劑及有關檢驗方法,及時推薦新技術。

6、 根據水質分析和性能分析結果,及時調整優化處理配方。

7、 乙方負責化驗、監督。發現水質異常,乙方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在24小時內解決。

8、 乙方提供與反滲透膜元件相匹配的絮凝劑、阻垢劑、殺菌劑及反滲透清洗劑等,如出現水質異常現象,免費對系統進行處理。

9、 因甲方生產工藝和其他人為原因和不可抗力在成的水質惡化狀況,乙方及時提供應急處理方案並負責實施。

10、 乙方提供的藥劑必須具有兼容性,針對性。不得有破壞膜元件的現象及操作存在。

11、 及時提供加藥方案。對不利於加藥的設施進行整改。

12、 負責人對甲方人員進行操作規程培訓。 提供完整的現場水處理方案和控制方法,加藥方法。

13、 能夠對甲方的系統改造提出建議及方法,幫助甲方有效地調整運行方式及清洗方式。

14、 更具運行情況及時進行反滲透膜的清洗,清洗由乙方進行,清洗方法及清洗時間必須有甲方同意方可進行。

三、水質分析項目及檢查標準

1、 乙方水質分析項目,分析頻度如下:

項目 頻度 項目 頻度

電導率 1次/工作日 總鹼度 1次/工作日

PH 1次/工作日 總鐵 1次/工作日

總硬度 1次/工作日 濁度 1次/工作日

氯離子 1次/工作日 藥劑濃度 1次/工作日

總銅 1次/工作日 SDI 1次/工作日

2、水質管理及分析標準

項目 標準

反滲透進水餘氯<0.1ppm

反滲透進水SDI<4

最大進水濁度<1.0NTU

3、 技術要求

採用阻垢劑可以提高水中的難容物質的`飽和度,要具有以下功能:1.抑制析出的作用2.分散作用3.晶格扭曲作用4.絡合作用

不僅要具有抑制水中CaCO3,CaSO4,BaSO4和SrSO4等無機檐溝和鐵,鋁膠體在膜上的沉積,同時也能有效抑制氧化硅的沉積,降低過濾器出口餘氯含量,保證反滲透系統能夠長期安全運行。如果反滲透經過長期使用後,出現膜表面結垢污染的情況,要根據RO膜元件被污染的類型及造成污染的原因,做到對症下藥,在進行清洗,以恢復膜的原有特性,清洗後要對造成膜元件的原因進行分析,做出相應的預處理防護措施。

本廠使用的反滲透裝置為2台60t/h,膜元件為韓國世韓生產,系統回收率≥75%,系統脱鹽率≥99%,在加入藥劑合理的情況下,每年反滲透清洗的次數不大於3次。

1)產水回收率達到75%.

2) 每年至少對RO膜抽檢一次

3)RO新膜使用週期不小於5年

3、因藥品到貨不及時,以及藥品質量問題和技術方案處理不當等原因,導致反滲透出水水質不合格、設備受損,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需由有關部門協調處理,請公司財務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