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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租賃合同15篇

欄目: 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1.77W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塔吊租賃合同,歡迎閲讀與收藏。

塔吊租賃合同15篇

塔吊租賃合同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雙方工作的需要,乙方需向甲方租賃施工塔吊台,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地點:工程名稱:

二、塔吊型號:塔吊臂長:最大幅度起重量:安裝形式:固定式獨立高度:所需高度:附牆道

三、進場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費用結算:

進場費:___元/台退場費:___元/台組裝費:___元/台拆裝費:___元/台附牆費:___元/道租賃費按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按日曆天數收取___元/日曆天/台,附牆以上高度按___元/道/天收取,即每塔___元/天總費用___元/天=___元大寫:

五、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在塔吊進場的前三天,乙方應支付進場費用___元。

2、乙方根據甲方的技術要求,負責做好塔吊的基礎(固定式安裝)。

3、塔吊需附牆,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負責鐵件的預埋,在正常距離內(4米),附牆杆由甲方提供,若超出(4米),附牆杆由乙方提供。

4、在基礎做好的前提下,乙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進場。

5、塔吊進場後,應在七日內安裝和使用,若超出七日,承租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6、安裝結束後,乙方應立即支付甲方安裝費___元,每月結算,定期五號支付上月發生的租賃費用,若無故拖延費用,甲方有權停機。

7、塔吊結束後,立即辦理結算手續,7日內付清所有餘款。

8、塔吊操作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由乙方負責發放,並免費提供食宿。

9、塔吊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生故障,甲方應積極派人修理,並承擔修理費用,修理時間超過4小時,停收當日台班費用。

10、在使用中,如果由於操作工違章作業等原因造成塔吊損壞的及安全事故的,由甲方承擔。

11、如因乙方亂指揮造成損失及安全事故或基礎等原因,造成塔吊損傷和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相關的經濟損失。

12、如施工中不再需要塔吊,乙方應提前一週通知甲方,甲方應立即做好塔吊的準備,於三日內退場。

13、乙方提供塔吊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上崗證件,進行操作,禁止無證上崗。

14、其他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六、違約

違約按照總價10%收取違約金,即___元

本合同一式貳份,因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以上條款待全部餘款結清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賃合同2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簽名: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簽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名稱:山東華夏QTZ40塔吊一台。

二、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租金的標準,每月元(大寫元)加節每月大寫 貳佰 元)不含税費。由乙方指派專業人員使用管理。

2、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設備到施工現場後首付租金40000.00元(大寫,安裝完畢運行正常後按雙方事先約定半年一付。

3、甲方必須保證塔吊在安裝完成能正常運行,若不能正常運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且退還一切費用。

三、租賃物資的保管與維修:

1、乙方對租賃物要妥善使用、保管。租賃物返還經雙方檢查驗收,必須能正常運行使用,如造成租賃物人為損壞、丟失,由乙方照價向出租人賠償。

2、在租賃期間,租賃物的自身機械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耗材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更換鋼絲繩、附軸等。

四、出租人或承租人變更:

1、在租賃期間,租賃物所有權轉移第三人,應正式通知乙方,租賃新物的所有權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人。

2、在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將租賃物資轉給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物,如有發生,乙方應向甲方賠償所有的損失。

五、其他約定:

1、進場的拉運費、安裝費由承租人承擔。

2、因出租的機械設備的各項技術安全資料不齊全,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3、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物的質量以及提供相應合格證書等,如租賃物在使用過程中因其自身質量問題(如塔吊臂斷裂等)所造成的事故損失由甲方承擔。

4、計費時間:

1)塔吊附着必須按規定規範安裝。

2)、租金計算按安裝調試合格之日開始計算,截止日期按退單日期計算。起止時間雙方簽訂協議為合同附件。

3)、如冬季不退還,按實際停工及復工時間計算。

5、乙方必須按時對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壓箱或電機正常磨損發生故障必須及時維修,維修費用及人員由甲方承擔,如甲方不及時派專業人員進行維修所造成的工期延誤,所有的經濟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6、由乙方人為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六、本工程完工後,不需要塔吊運行時,申報甲方,辦理退還塔吊建築機械的協議手續後停止合同。

七、本合同在租賃期間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的附件均為合同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賃合同3

出租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恪守。

一、承租設備情況概述

1、出租設備名稱:塔式起重機;

2、規格、型號:中聯5610;

3、數量:壹台,使用高度:110M;

4、出租設備使用地點:星沙大道與灕湘路交匯處,即楚天五期8#商住樓工地;

5、租賃時間:約20個月。

6、計費起止日期:塔機安裝調試完畢,能正常運轉後2天內,雙方應共同驗收,驗收之日為設備啟租日,若因乙方原因延遲驗收,則視為啟租開始;乙方書面通知甲方設備停止使用,且滿足拆除條件之日為設備租賃費終止日;中途不能報停,直至工程完工;春節期間優惠15天。

二、租賃價格及付款方式:

1、塔吊進出場費按___元/台總包乾(含檢測費、安裝拆卸費、進出場運輸費)。其中塔吊到位檢測合格後付款120xx.00___元,塔吊到頂後付8000.00___元,拆除後付6000.00___元。

2、塔吊租賃費按月計算,其月租費為/月(此價為不含税價)。不足壹個月按日曆天數計算510.00___元/天。

3、付款方式:塔機按月辦理結算單。每月結算一次。乙方如未能按期付款,每遲延一天則按月租金0.3%標準加收遲延履行金,超過10天未支付租賃費甲方有權停止設備使用。停機期間,正常收取費用(含設備租金、人員工資、食宿費用),且甲方不承擔乙方因停機而造成的損失,拆除費用從定金中扣除(協商付款除外);乙方退租之日,雙方必須結清全部費用,逾期乙方未付清費用,甲方有權將設備停留在施工現場,不予折機,設備停留時間和租賃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不能挪動、拆遷甲方的設備。

三、甲方責任

1、塔機地腳螺栓購制、預埋、附牆的購制、預埋由甲方負責;基礎製作、附着距離超過4M的增加費用、道路、場地不符合安拆條件的增加費用由乙方負責。

2、甲方須提供準確的塔機相關資料,保證塔機零部件在租賃期內整個使用過程中完好;塔機安裝後負責報驗檢測合格。操作人員不得無故拒絕乙方的合理指揮。

3、負責設備在使用過程中頂升加節和日常維保工作。

4、保證塔機能正常運轉使用,每月累計維修不得超過72小時,設備完好使用率在90%以上。

5、負責塔吊安拆方案編制工作及向乙方提供安拆方案、安裝資質、合格證、基礎圖。

四、乙方責任

1、負責配合甲方塔吊安裝前的申報工作,並準備好基礎隱蔽資料(經項目部、監理部蓋章認可)。

2、乙方作業人員不準違章操作和指揮,如不聽勸告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乙方任何人員不得操作甲方設備。

3、負責甲方進出場的條件,如設備電源至塔機底座,照明,道路平整暢通等及所耗電費。

4、根據甲方提供的基礎圖,結合現場的實際情況,進行核實後方可施工,並提供相應的地質資料及竣工資料給甲方存檔、報檢;由於建設方的圖紙變更或施工原因造成不能用20噸吊車正常裝拆塔機,所超出的費用由承租方負責。

5、塔吊使用及停機時間,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塔機及各附件的保衞工作。

6、乙方應負責附牆時搭設防護架及上塔吊的安全通道。

7、頂升、附牆、維修保養應合理安排正常工作時間。

8、在租賃期內,乙方必須保管好設備,如有毀損或滅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9、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在所租賃設備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附件或配件;不得擅自轉移使用地點或轉讓給第三者;不得將設備作為自家財產進行抵押,違反此款規定,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收回設備,乙方所交定金不退且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10、乙方應提前7天提出書面報停,報停後如因乙方未結清所有費用或不能滿足拆除條件,甲方不予受理報停,費用照算。

五、安全責任

1、設備使用期間,乙方負責監督操作人員按章操作,堅決禁止違章操作;由於乙方人員監督不到位以及違章指揮作業或指揮失誤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負責。因甲方設備質量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負責。

2、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事故,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協商解決。

六、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15天內未安地腳螺栓或30天內未安裝塔吊,要按月租支付租金,並承擔從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未安裝之前的租金費用。

七、爭議的解決:有關合同執行中的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雙方均應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違約行為導致對方維權而產生的律師費、訴訟費等相關費用概由違約方承擔。

八、合同生效後,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廢止;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修改或有未盡事宜,均按《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賃合同4

出租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雙方同意按照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由甲方租給乙方下列財產:

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每月租金進出場費及拆裝費租憑物塔吊價值(____________元)

塔吊____________3台,每台每月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萬元/每台

第一條、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的租金執行,每月______日—______日給算一次上月所的生的租金,所產生的租金不含税費和發票費用,乙方不得拖欠,如有拖欠每日加收全部租金的百分之一租金賠償給甲方,塔吊基本高度為______節,超出高度加節另附租賃費,每節每天 30 元,每套附牆每天______元,加節加附牆以甲方通知單為準。甲方所出租的塔吊以廠家出廠時的基本配置為標準出租給乙方,不含其它附屬配置。

第二條、租賃期限為 天,(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根據租用財產數量,雙方商定預交押金____________元,(所租財產未退之前不得以押金抵租金)。

第四條、甲方塔吊司機______人由乙方負責食宿及安全管理,如因非本吊車司機操作吊車發生的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乙方制定的各項安全制度甲方要積極配合,服從乙方人員的指揮,按時作業,保證乙方在工作中正常使用,乙方輔助作業人員將所吊物件捆紮牢固,必須符合操作規程標準,如發生鬆散落物發生的事故或乙方指揮不當發生的事故乙方承擔一切責任。乙方必須按甲方提供的基礎圖紙做好基礎,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如因基礎不標準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乙方租用期間甲方必須保證吊車正常運轉,及時辦理安檢手續,保證作業時間,出現故障及時搶修乙方必須配合協助,因故障導致停工每天不得超過____________小時,如超過扣除甲方當天租賃費。

第七條、塔吊設備產權甲方所有,乙方在租用期間僅擁有使用權,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移動或處理甲方擁有的塔吊機,更不得抵押或賣與他人,租賃期滿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或阻止甲方拆除所租塔吊,若出現本條所描述的情況視為乙方自願同意按甲方塔吊的價值購買此塔吊,並及時付款,未到合同期滿退還所租塔吊,按原約定租期計算租金。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此合同履行地為 銀川市。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如需安裝監控設備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自己安裝。

第九條、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以後發生業務不另籤合同,一律按此合同執行。

第十條、冬季停工乙方向甲方報停工時間,由甲方負責人確認為準,否則視為乙方正常施工。如乙方未按合同付款方式執行,冬季停工不予報停,繼續向承租方收取租費。

第十一條、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甲方負責送貨到乙方施工現場、並負責安裝調試,退還撤離施工現場由甲方負責,所產生的費用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 元,如乙方未按時支付,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十二條、補充開之日期從 開工。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章):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材料員:______________ 材料員: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塔吊租賃合同5

承租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貴州省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租賃乙方塔機達成以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第2條租賃設備概況

第3條費用的組成及結算

3.1本合同為固定租金合同。

塔機進出場費:33000元/台。(包含安拆、運輸、檢測及20T以下吊車費),在塔機安裝完後當天甲方支付給乙方。

3.2合同月租金:人民幣23500元/台·月(含:操作人員工資:6500元/台·月)

注:月租金費包括為滿足施工需要所需的附着錨固裝置(標準附着錨固拉桿長度為4.5米,超過該長度由甲方負責)、標準節等設施的費用以及塔機吊鈎以上所有設備的維修、定期保養、配件更換及塔機配重供應的費用和確保每台塔機配備二名司機及一名地面指揮人員的人工費。該等費用發生時均由乙方負責支付。

3.3費用支付

3.3.1費用計取時間

塔機從安裝驗收合格甲方書面通知啟用塔吊起至甲方書面通知停止使用之日止,連續計費。

3.3.2不足整月計費方式

不足整月的按照對應塔機日租費乘以租賃天數,日租費等於對應塔機的月租費除以30天。

3.3.3費用結算及支付方式

租賃費每月結算一次,甲方以轉賬支票方式支付給乙方,結算時乙方必須同時向甲方提供有效租賃發票(工資除外,工資開具或提供工資表),結算截止日期為每月25日。上月30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上月結算單。甲方在接到結算單後次月14日內審核簽字,於次月15日支付乙方上期租賃費。如甲方到期未支付上月租金,乙方有權停機,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4條甲方責任

4.1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塔機基礎資料及安裝要求製作基礎,並安排人員配合乙方安裝地腳螺栓及底座。

4.2甲方提供安拆場地、搭設平台所需鋼管、焊接電源及輔助材料、設備,為乙方提供安拆作業便利條件。

4.3甲方負責將符合使用要求的電源接至塔機安裝位置,並承擔塔機使用的電費。

4.4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塔機基礎驗收資料。

4.5租賃期間塔機所有權(使用權除外)歸屬乙方,甲方擁有塔吊的使用權。任何情況下,甲方無權轉讓、變賣、扣押、處置乙方塔機。

4.6甲方負責免費提供三名塔機操作人員吃、住。

第5條乙方責任

5.1根據施工現場的條件和甲方使用要求,編制塔機各項技術方案,並經技術負責人簽字後加蓋單位公章後提交給甲方。

5.2乙方對出租給甲方的塔機進行全方位的檢查,保證塔機(包括附着裝置等附件)完好、安全裝置及設施齊全有效,並向甲方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及塔機技術性能表(包括起重特性表)。

5.3按雙方約定的進場期限提供塔機及附件,保證甲方能夠按雙方約定的時間正常使用。組織對塔機基礎的驗收工作。在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製作塔機基礎後所發生的一切安全質量問題概由乙方負責。

5.4負責塔機進出場,嚴格按照技術要求進行塔機安拆、附着、頂升及基礎預埋/枕木軌道施工。負責組織塔機安裝完畢驗收工作,並與甲方辦理相應驗收手續。

5.5負責每天上下班對塔機進行檢查、維修、保養,作好交接班記錄,並認真填寫塔吊檢查表(塔吊檢查表內容附於本合同後)報甲方項目部備案;負責每週對塔機進行全面檢查、維修、保養,並認真填寫塔吊檢查表(塔吊檢查表內容附於本合同後)報甲方項目部備案;負責每月對塔機進行全面檢查、維修、保養,並認真填寫塔吊檢查表(塔吊檢查表內容附於本合同後)報甲方項目部備案。

5.6塔機發生故障後,乙方應迅速組織搶修。由於故障原因造成塔機停止使用每月累計不得超過48小時(含48小時),如果超過了上述時間,影響了甲方使用,則甲方有權扣除超過期間的相應設備的租賃費;塔機附着及頂升時,因乙方提供的標準節附着裝置、撐杆等設施原因導致附着頂升時間超過36小時,則甲方有權扣除相應租賃費。甲方每月必須保證乙方有1天維修保養時間(在不影響甲方正常工作的情況下)。

5.7乙方負責組織人員定期對塔機進行檢查,確保設備在租賃期間安全、正常使用,檢查人員在檢查結果上簽字並給甲方存檔。

5.8乙方向甲方提供一份進場塔機安全操作使用規程,負責塔機司機、地面指揮人員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交底。要求乙方所配備塔機司機、地面指揮人員嚴格按照安全使用規程作業,並嚴格遵守現場,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及安全員的安全監督、管理,凡違反甲方制度及塔機安全使用規程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負責。

5.9塔機司機、地面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有完備的'用工手續,技術達到行業管理要求,不得以任何藉口向甲方吃、拿、卡、要。由於塔機司機、地面指揮人員服務配合不按服務規範要求進行或其他原因,不能滿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權提出更換司機,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5.10塔機司機、地面指揮人員每人每天工作8小時,如超過8小時以外,甲方需要塔機司機加班時,乙方必須確保配合甲方施工,塔機司機、地面指揮人員不能疲勞操作,必須服從甲方的安排,否則耽誤時間造成的損失從租賃費中扣除。

5.11塔機主機進場安裝調試合格之日,甲、乙雙方在設備起用上簽字、蓋章。同時,乙方將塔機交給甲方工地使用。在雙方簽署塔機使用確認書至乙方向甲方提供經政府主管部門確認的檢測機構出具的塔機檢測合格證明止,在此期間如塔機在使用過程中出現任何安全質量問題概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保證提供經政府主管部門確認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合格證明,並承擔相應費用。

5.12乙方保證在雙方簽署塔機使用確認書之日算起一個月內向甲方提供經政府主管部門確認的檢測機構出具的塔機檢測合格證明。

5.13塔機的備案手續應按貴陽當地建設主管部門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相應手續的辦理,乙

5.14乙方向甲方提供加蓋公章且有效的營業執照、安全許可證、塔機司機、地面指揮人員操作證及政府主管部門審發的各種有效證件的複印件。

5.15乙方須自行購買塔機司機、地面指揮人員的人身及對塔機進行投保,負責承擔塔機在設備安裝、使用、退場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事故所造成的經濟及法律責任(甲方原因除外)。

5.16在塔機使用或停使等過程中,由於乙方違章操作或塔吊本身的缺陷、不符合有關安全要求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責任、法律責任及經濟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原因除外)。

5.17塔機在運輸、安裝、拆除的過程中造成的安全責任、法律責任及經濟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6條爭議

本塔式起重機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時,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7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7.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方案變更、增減項,雙方以書面形式簽字認可後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在雙方完成約定工作內容,費用全部結清後即告終止。

第8條本合同壹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保存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賃合同6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結構:

4、工程層數及總高度:層,總高米。

第二條租賃機械及附件的名稱、型號

1、名稱:塔吊

2、型號:

3、數量:台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塔吊進出場費(安裝拆卸費)元/台(不含税,此費用指正常安裝拆卸費用,若施工現場或施工需要25噸以上汽車吊拆卸時額外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支付);塔吊進場安裝合格後,甲方付清進出場費。

2、塔吊月租金元/台(不含税,含機組人員工資),按月結算,不足一月按實際天數計算,租費元/天。安裝完畢後,由陝西特種設備質量安全監督檢測中心發證准許使用之日起為租金算起日,若因甲方資料不齊全導致不能備案檢測或甲方因工程需要提前使用,則租費按實際使用日期開始計算。一次包死不做調整。

3、如甲方原因機械安裝完成後15天內,未能檢測或因故停用,租賃費用按機械安裝

完成日至出場日計算,進出場費仍由甲方承擔。甲方未能在約定時間內通知乙方安裝機械,則乙方有權另行安排本機械的使用。甲方可根據工程實際開工情況與乙方另行協商機械使用時期。

4、塔吊租金包含:機械的使用費、司機的工資、維修保養、保險等。

5、塔吊的進出場費包含:機械的運費、安裝、拆卸、調試、政府部門部門檢測驗收費等。

若因甲方施工需要地下節做一次性預埋的須支付地下節成本5000元,若甲方拆除塔機(地下節),爆破費用由甲方承擔,在確保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乙方可回收,則不計成本費

第四條甲方的責任、義務

1、甲方負責乙方進場安裝、拆卸時場地的“三通一平”,提供操作人員的住宿、飲食。(飲食費用乙方自理)。

2、甲方負責將動力電源接至基礎邊的電源箱內,滿足塔吊的用電需要,電費甲方承擔。

3、甲方負責塔吊的基礎施工,乙方提供相關技術資料及預埋件。製作基礎所有費用甲方承擔;甲方負責基礎的驗收與維護,並將結果及相關資料提供給乙方。

4、機械進場前甲方必須配合乙方辦理建設部門要求的備案登記資料,由乙方申報建委,若甲方不提供相關資料或資料不全所造成的監檢部門的一切罰款,均由甲方承擔。

5、機械進場後,甲方配合卸貨,且做好保管。甲方必須配合乙方塔吊的安裝、頂升加節,頂升加節需提前48小時通知乙方。

6、機械運作前,甲方必須向乙方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違反操作規程,強行使用塔吊或甲方人員擅自使用操作塔吊。甲方違章指揮時,乙方操作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7、甲方在工程完工前15日以書面通知乙方停機的確切時間,為拆機做好場地及出場道路暢通等工作,並辦理機械租賃費的結算手續。

8、甲方如現場條件不滿足拆機的要求或未按約定支付租賃費的,則視為機械正常工作,按天計取租賃費。

第五條乙方的責任、義務

1、塔吊安裝由乙方負責,安裝前乙方應提供給甲方安裝時的技術資料,甲方配合現場施工,乙方負責提供塔吊基礎預埋及螺栓、附牆及技術資料。一次性預埋材料或鑽孔由甲方負責。

2、機械進出場,乙方與甲方必須辦理相關的出入庫手續(清單附後)。

3、甲方未按時支付租金,超過一個月時乙方有權停機,直到付清上月租金為止,停機期間月租金不變。因此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4、負責為所租賃的設備配備機組人員。機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機組人員進入工地必須持證上崗,乙方應向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遵守工地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進度要求必須加班。

5、機組人員密切配合,保證24小時正常施工,搞好優質服務

6、乙方應保證機械維修保養制度的落實,機組應按照〈起重機械安全規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的規定做好設備的日常檢查和月檢,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使塔式起重機隨時處於最佳性能狀態。

9、下列情況造成的停機乙方仍收取台班費用:

A、社會停電(8小時以內)。

B、甲方要求的停機(在提前一週的通知情況下,根據停機時間長短,在半月之內不計租金,半月至1個月,按實際停用天數*783元*30%計租金,一個月以上停機按實際停用天數*783元*50%計租金)。

C、政府部門規定的惡劣天氣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停工

D、春節假期20天不計取月租金。超過20天,按正常收取月租金(如不放假則按實收費

10、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A、施工前甲乙雙方應對機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B、信號工要按照吊裝要求指揮吊裝,指揮失誤造成的事故(損失)一律由甲方負責,司機禁止在無信號的情況下吊裝,否則後果自負。

C、機械本身的損害及乙方機械操作人員操作不當造成的損害及停工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

第六條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發生合同糾紛,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發生爭議,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合同有效期為合同簽定之日至所有款項付清為止,款項付清後合同自動失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承租方(甲方):出租方(乙方):

負責人:負責人: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塔吊租賃合同7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以及建設方節點要求,建設方要求我項目部將45#-56#樓的二台塔吊轉讓(出租)給乙方使用,經甲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塔吊作業地點:太湖論壇城6#地塊二標段東側別墅區。

二、租費:每月壹萬伍仟元(不含駕駛員工資)租用期自20_年月

三、塔吊在使用過程中乙方要負責定期正常保養,在正常操作使用過程中機械發生故障由甲方負責維修,如使用不當造成機械損壞由乙方負責維修。

四、乙方未按操作規程、違章指揮或人為因素,造成人員、機械損壞的,應有乙方負責。

五、塔吊在使過程中,如甲方使用塔吊雙方必須配合協調。駕駛員正常操作時間為10小時/天,雨天及節日休息工資工資不扣除,工資由乙方支付。超出部分工時屬駕駛員加班工資由甲方直接支付。

六、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以乙方為主,乙方也應積極配合甲方塔吊使用,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任何一方使用塔吊。

七、塔吊拆除及退場費用為320_元兩台。塔吊基礎雙方各承擔一台基礎費用計人民幣49000元。共計81000,。電費另外計算由乙方負責。

八、租賃結算及付款辦法

1、每月30日甲、乙方預結一次,作為付款依據,乙方應於次月25日支付前一月租賃費。(不開税務發票)

2、從20_年5月1日開始56#樓下的塔吊租賃費由乙方直接支付給租賃公司。

3、塔吊拆除及退場費用和塔吊基礎費用共計塔吊期間分批分次付給甲方,乙方在塔吊拆除之前餘款全部付給甲方。

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以上條款,雙方簽字生效,工程完工款清後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賃合同8

承租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塔吊租賃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

3、承包方式:包安裝、包機械、包資料、包檢測、包維修、包操作、包食宿、包安全、包撤出。

二、租賃的名稱、型號、規格、數量:

三、租賃期限及費用:

1、期限:租賃期暫定12個月(最短工期6個月)。租賃日期計算:塔吊安裝、調試正常並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交付使用之日起計至甲方通知拆除之日止(臨時啟用或者期間不計租賃費)。安裝期應在塔機基礎澆灌完成天內完成。

2、租金費用:租金包括每台塔機合格開機操作工人工資、施工期間標節頂升加固及操作等,所有維修保養和配件費用、安全施工費、

3、塔吊自檢合格後,憑雙方在“機械交接單”上簽字確認的日期為塔吊開始計租日期。

四、付款方式

1、進出場等費用:塔機進場安裝完成並取得甲方認可,承租方付一半給出租人該型號塔機進出場費。

2、租金:樓層達到主體封頂後甲方支付給乙方前期租金的50%,主體竣工驗收後支付給乙方使用合計租金的80%,佘款在塔吊拆除後三個月內付清。

五、甲方職責

1、根據乙方所提供的廠家塔機基礎圖紙要求,負責塔吊基礎施工,協調乙方作好地腳預埋件的預埋和塔吊附着臂預埋件加工製作、安裝、拆除。

2、負責塔機安裝、拆卸場地障礙物的清理,並提供電源至塔機附近。

3、對乙方工人違反有關規章制度及合同條款時有單方處置的權力。

4、負責協調塔機吊運次序。

六、乙方職責

1、確保所提供的塔吊設備性能安全可靠、零部件齊全(包括基礎及

2、嚴格按照國家相關部門規定的安裝、操作及拆卸安全規範、規程要求進行安裝、操作及拆卸。

3、負責塔吊機安裝、拆卸施工方案編制審批備案手續、其申報驗收手續辦理及特種機械檢測。

4、提供安裝、拆卸的企業資質、營業執照、拆裝操作證、現場管理班子名單及拆裝等技術資料作為甲方工程入檔資料,並配備具有上崗操作證且豐富的開機操作工,操作工必須24小時隨叫隨到,操作工不能故意窩工,由於操作工造成的原因,損失乙方負責.

5、服從甲方的安排與管理,並按甲方協調要求各工種的物料吊運,確保施工按計劃,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對沒有配合甲方的人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辭退更換該人員。

6、負責填寫塔機的安裝及運行記錄,確保塔吊的常規保養和及時維修(含更換零配件,但塔吊的常規保養、頂升加固應利用空閉時間進行且不耽誤甲方工期)。

7、本租金價已含安全生產費用,乙方應採取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檢查管理、、安全督促、施工人員人身保險等均由乙方自行組織實施。乙方若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不安全事故(包括乙方工人和第三方受傷害人),乙方應負責及時處理並承擔所有責任包括經濟責任,若乙方未能及時處理引起爭議影響甲方聲譽和工程進度,甲方有權從乙方租金款項中先行扣付賠償給乙方工人或第三方。

8、負責操作、指揮人員的安全教育、班前教育、辦理班組人員的暫住證、勞務、計生、上崗證等手續及費用。

9、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書面拆機通知後伍天內必須進場拆運完成,若乙方不能及時拆運,每延誤一天應賠償甲方人民幣500元。超過拾天,甲方有權組織拆運,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因場地無法拆除、安裝,均由甲方負責)。

七、其它約定

1、若塔機發生機械或電路故障等,乙方應及時組織人員搶修,並確保5小時內完成。如影響甲方正常施工超過8小時,甲方有權扣除影響當班的租金;一個月內影響甲方正常施工超過72小時,甲方有權扣除乙方十天租金。

2、乙方施工中應教育工人遵紀守法、文明施工,遵守工地安全、文明管理規定。與各施工班組團結協作。若本班組吵架、鬥毆的每人次予以罰款陸壹仟元,與其它班組吵架、鬥毆、羣架的,不管事由與否,每人次罰款壹仟元。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3、乙方操作人員不得違規操作,如發現有違規操作一次處罰貳佰元。

4、乙方人員上下班途中任何事故與甲方無關。

5、本合同承包內容嚴禁轉包。如乙方違約轉包,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所籤的合同。合同內所有費用按50%結算,同時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所有的損失。

八、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期付款,乙方有權拒絕操作。

2、乙方不按本合同規定違約的,應賠償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損失。

九、其它

本合同履行中未盡事宜或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賃合同9

承租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地點: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由甲方向乙方租用本合同所列塔式起重機,使用於甲方承建的工程項目上,雙方就有關權利義務達成下列條款。

1.所使用機械的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結構類型:

1.4建築面積:

1.5建築高度:

2.租用塔式起重機基本數據

3.租用期限暫定年月日至甲方書面通知報停為止。甲方應在合理時間內提前天通知乙方安排塔式起重機進場或出場的日期。

4.租金的計算和支付甲乙雙方商定按月租金計算方式收取和以轉賬方式支付租金。

4.1台班費按月包乾費元(包乾費中含租賃發票價),不足月的按日曆日計算,台班費內含全部修理費、配件費、地腳螺栓、更換起重鋼絲費等費用。

4.2操作工工資每人每月元。

4.3超高標準節每天元(含安裝費)。

4.4附着每一道包乾費元。含方框、起長拉桿,含安裝費。

4.5塔吊進出場轉運包乾費元。含汽車吊費、上下車費,其它輔助費等。

4.6租金計算的起始時間:機械設備自完成安裝、檢測合格之次日起計算租金,工程完工甲方書面通知拆除日起停止計算租金。

4.7租金每月結算

4.8發生機械故障乙方應在2小時內到達現場進行搶修,每次搶修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大件維修持續不得超過10小時,每月累計修理時間不得超過20小時,超過部分的時間,甲方可扣減相應時間的租金(按小時計算:日租金除以8小時)。故障維修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9甲方如遇特殊原因需暫時停機,停機期間的租賃費按60%計取。

5.組成合同的文件

5.1本合同條款

5.2在租用塔吊期間,雙方就租用塔吊進行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6.乙方向甲方按時提供符合使用要求的塔吊並承擔租用期間的保修責任和使用安全責任。

7.甲方向乙方承諾不違章指揮使用塔吊。

8.雙方的一般權利義務

8.1出租方義務

8.1.1乙方應持有並保持國家規定的相關資質和能力,按合同約定時間或按甲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供合格的機械設備,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型號、生產廠家和數量,按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向甲方提供生產廠家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產品使用説明書等文件。

8.1.2乙方在租賃合同簽訂後2天內,向甲方提供租賃塔吊安裝方案、基礎圖、技術要求、對基礎地質情況、開挖深度及有關機械安裝的現場要求。

8.1.3甲方基礎挖好後,乙方必須派技術人員到現場安裝地腳螺栓並保證材質符合説明書及安裝要求。

8.1.4乙方指派專業技術人員預埋機械附牆裝臵的錨固預埋件。

8.1.5乙方應對機械進場、出場、安裝、拆卸、升節、和安裝拆除附着裝臵等工作的安全生產負責,每台塔式起重機在安裝時,人員至少必須配備8人。乙方要對現場周圍的環境、設施狀況進行勘察並作周詳安排,確保機械設備的運輸、安裝、檢測、進出場等工作順利進行。

8.1.6起重機械安裝調試完成,先組織人員自查,並做自檢記錄,再由施工單位、監理工程師(專職安全監理)三方自檢。符合後報當地有資質檢驗檢測單位,檢驗合格後方能使用。並負責到安監部辦理使用證。

8.1.7甲方在使用過程中,因塔式起重機的鋼結構(螺栓斷裂、焊縫開裂、銷軸斷、不穿開口銷、開口銷與小帶大掉)等質量問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8.1.8乙方負責租賃機械的操作、保養、維護工作,負責機械本身技術性能的安全、操作安全和設備的管理,承擔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其指派的操作人員、維護人員應持有相應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書或上崗證書。

8.1.9乙方應提供技術保障服務,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到達修理現場並儘快排除故障,恢復運行。

8.1.10向甲方就出租機械的使用環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維護注意事項等提供技術交底。

8.1.11乙方應服從甲方總體的安全管理。在機械設備接受安全檢查過程中,如發現設備存在安全隱患,甲方有權指令乙方停機整改,隱患未排除,乙方不得運行。

8.1.12在塔式起重機使用期間,乙方要保證每月定期組織專業人員對機械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填寫“塔式起重機月檢記錄表”(加蓋鮮章),並交甲方備案;乙方設備操作人員按規定填寫“塔式起重機運轉記錄”。

8.1.13塔式起重機在使用過程中,每台至少配備6人(司機2人,指揮至少4人)。

8.1.14乙方必須按《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166號)執行,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有關規定條款進行處罰。

8.2承租方義務

8.2.1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在乙方專業人員指導下,嚴格按乙方提供的機械設備基礎圖紙製作基礎。保證基礎地質地耐力及基礎砼強度符合技術要求。

8.2.2甲方應對機組人員進行日常安全教育並提供食宿方便(生活費由乙方人員自理)及備品工具存放條件。

8.2.3施工現場的總體安全管理由甲方負責,甲方應對設備進行安全監督,不得違章指揮、不得強令違章作業,否則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安全責任。

8.2.4按時足額支付租金,不拖欠。

8.2.5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租本合同機械設備。

8.2.6任何情況下,甲方不得把承租的機械(包括附屬設備、備件)轉賣、抵債或作為與第三方的擔保物(包括抵押、質押、以及其他擔保形式)。

9.事故處理

9.1機械設備發生意外事故後,由乙方負責機械設備及乙方工作人員的善後處理和支付工作。甲方負責配合其他善後處理和支付工作,最終賠付責任按照甲乙雙方在事故中的實際責任承擔。

9.2對事故的責任,法律法規或本合同有明確規定的,由事故責任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相應損失;如果責任不明確或有爭議,經相關部門鑑定後,應根據鑑定結果,劃分責任,甲乙雙方分別承擔各自責任。

10.安全生產協議雙方同意按有關規定另行簽訂安全生產協議以明確各自在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中的權力和義務。安全生產協議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1.雙方聯繫人為更好地履行本合同:甲方指定為本合同聯繫人,聯繫電話乙方指定為本合同聯繫人,聯繫電話

12.違反合同義務的責任

12.1乙方違約責任

12.1.1乙方未提供合同約定的機械設備或雖提供機械設備,但型號、規格與合同不符,甲方認為不能適用的,構成違約。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行使本項解除合同權利的,由乙方賠償甲方相當於該機械一個月租金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而造成甲方其他直接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2.1.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或未按甲方通知日期提供機械設備的,每逾期一日,支付甲方逾期損失金*元/日。

12.1.3乙方在合同期間無合理理由停止服務致使機械停工達天以上的,應支付甲方相當於該機械一個月租金的違約金。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甲方認為應當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解除。合同中部分機械租賃關係解除的,不影響其他機械的租賃。

13.爭議解決

雙方對合同的履行引發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選擇下面第xx條解決。

13.2.1向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裁決

13.2.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裁決。

14.補充條款

15.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16.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工作內容完成費用結清後自動失效。

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人:(甲方公章)出租人:(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子郵箱:電子郵箱: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塔吊租賃合同10

甲方______

出租方______

承租方______

塔吊______一______下簡稱塔吊____________

二______三______一______二______租金用人民幣支付______大寫______大寫______一______大寫______二______如自然災害、地震、戰爭等因素______一______二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______大寫元______不含税費。由乙方指派專業人員使用管理。

2、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設備到施工現場後首付租金40000.00元______如塔吊臂斷裂等______塔吊附着必須按規定規範安裝。

2______、如冬季不退還,按實際停工及復工時間計算。

5、乙方必須按時對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壓箱或電機正常磨損發生故障必須及時維修,維修費用及人員由甲方承擔,如甲方不及時派專業人員進行維修所造成的工期延誤,所有的經濟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6、由乙方人為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六、本工程完工後,不需要塔吊運行時,申報甲方,辦理退還塔吊建築機械的協議手續後停止合同。

七、本合同在租賃期間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的附件均為合同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塔吊租賃合同1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租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有關規定,為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充分協商後,簽訂很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一.塔吊產權確定:

本台塔吊起重機的產權甲方所有,雙方均已確定。未經甲方認可,嚴禁將塔吊位移或轉租。

二.標高部分:

甲方出租給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自升式)塔吊壹台,標準高度__________米,_____節。收押金__________元/台(簽訂合同時收取,以開收據為準),塔機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元),以每月30日計算。塔機租金的計算從安裝完畢之日起至報停拆除(租金收清)之日止。台班收取不因現場停電,停水,停工,節假日等各種原因終止;押金不作租金,退機時如無損壞,如數退還,如有損壞,則照價賠償(注:合同簽訂後根據甲方適時安裝塔吊,安裝完畢進算租金)。必須保證從塔吊標節中到49.2米位置能吊600升混凝土一灌。

三.維修及維護:

塔機安裝時,塔機經甲,乙雙方驗收交付使用後,由乙方自行負責維修,材料費單件一次性在人民幣<大寫>肆佰元以上由甲

四.違約責任:

此合同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塔機租用期滿,結清一切費用及辦理完相關的手續後本合同自行解除。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無故變更或解除合同,凡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則依照本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違約方並賠償對方違約金人民幣貳萬元整,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塔吊租賃合同12

出租單位:(簡稱甲方)

使用單位:(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xxx》和《xxxx》等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塔式起重機特簽訂本合同。

一、 塔吊基本參數

1、塔式起重機型號生產廠家:xxxxx有限公司

出廠編號:xxxxxx

出廠時間: 20xx.5

2、塔式起重機的起重力矩 。 最大起重量 起重臂有效長度

二、塔吊使用地點及工程項目

本租賃塔吊僅限於 市,用於 工程。

三、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甲方擁有該塔機的所有權

2、乙方僅在租賃期內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擁有該塔機的使用權。

四、甲乙雙方安全責任與義務

1、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為乙方提供機械性能良好和安全裝置齊全有效的塔式起重機,不得提供國家明文淘汰和報廢的產品。

2)、甲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機機必須具有在產權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登記備案手續。

3)、甲方負責辦理渭南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的報裝手續和渭南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所有檢測手續。

4)、甲方負責塔機的安裝,附牆與拆卸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核和批准,並報乙方和監理審核同意後,並辦理白水縣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的安裝告知手續後方可進行施工。其操作人員必須持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甲方負責該施工升降機的安裝、頂升、附牆和維修保養全部工作內容,其附牆預埋件和附牆件由甲方負責提供。

5)、如果甲方無安裝資質,則由乙方委託有裝拆資質的單位進行以上工作,並簽訂裝拆、頂升、附牆的公司。

6)、甲方負責吊鈎以上和混凝土基礎以上的塔機性能完好。

7)、塔機進入乙方施工現場後,甲方司機應服從乙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調度與指揮,並遵守乙方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

8)、甲方為該塔吊配備司機(持有證件)6人,應按操作規程施工。由乙方負責食宿,甲方負責工資,勞資關係與乙方無關。甲方為司機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並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9)、甲方在塔機進場前10天向乙方提供塔機基礎圖,製作塔機基礎。

10)、甲方司機應每日嚴格填寫機械設備檢查、運轉、維修和保養記錄。

11)、甲方向乙方提供塔式起重機管理手冊,渭南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所的合格報告。司機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和塔機出廠合格證,塔機生產許可證,自檢資料運轉記錄和維修保養記錄等相應資料複印件,便於乙方進行安全管理和檢查、退場時回收。

12)、甲方應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和維修保養制度,定期檢查和對塔吊進行維修保養。在工作工程中,甲方若不能對塔機故障進行及時排除,而造成每月停工一天以上的部分乙方扣除甲方相應天數租賃費:若連續3天未能恢復正常運轉,則2倍扣除天數租賃費。

13)、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甲方承擔分包單位的責任和義務。

2、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有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塔機進行看護並保證設備及甲方工作人員安全的義務,如若乙方原因造成設備的損壞、丟失,其損失由乙方賠償。

2)、乙方負責塔基砼基礎和預埋件的預埋技術質量符合甲方提供的圖紙要求。若乙方原因塔機未能通過渭南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所檢測合格,造成塔機停用仍需付租賃費。

3)、乙方負責提供塔機專用電箱和符合要求的電源及容量。

4)、乙方配備相應人數的司索和指揮(持證上崗)。並不得強迫甲方司機違章作業或超負荷作業。

5)、乙方對塔吊進場、退場、拆除等工作現場周圍環境、設施狀況進行勘察並做周詳安排,確保塔機運轉、安裝、檢測、維修、保養、進、出場順利進行。

6)、在塔機租賃期間,乙方應賠償非積分原因造成的第三方的損失及由此而造成的甲方塔機停機損失(如甲方設備被第三方扣押),乙方仍應按合同約定支付停機時間的日租金。

7)、乙方應在交貨地點檢查驗收租賃設備,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設備的驗收資料交給甲方。

8)、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

9)、塔機退場時將塔機的相關資料退還給甲方,不得扣留。

10)、乙方遵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負總包單位的法律義務與責任,並對甲方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11)、乙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及時支付塔機租賃費用。

五、費用支付

1:設備的租賃費按月結算

2: 每月25日前支付租賃費用。

3:若設備租賃不足一月按實際天數結算。

4:因天雨關係照常計費。

5:安拆費、進出場費。

6:塔機檢測費。(甲方負責承擔)

7:電費由乙方承擔。

8:租賃過程中的安裝、保管、使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

2: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的塔機上隨意增加和拆除部件,不得以租賃設備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若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調回所租設備,每超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正常繳納租金並加付月租金的10%作為違約金。

七、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應根據《xxxxx》及其他相關法律的有關條款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 仲裁委員會解決。根據有關程序進行裁決。訴訟費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各執壹分,雙方簽字蓋章並在甲方收到乙方預付定金後生效。

出租單位:(甲方蓋章)

使用單位:(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簽字:

電話:

地址: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簽字:

電話:

地址:

年 月 日

塔吊租賃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項目部(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訂立,甲方同意將一台QTZ塔吊租賃給乙方,用於程家橋路258號廠房垂直運輸使用,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機械配套及價格:

1、甲方出租塔吊一台及一切配套設施。

2、甲方配備隨機負責駕駛工上崗操作證一名。

3、價格:該工程主體結束為止,租金按每月計算,機械租費__________元/月,甲方配備隨機負責駕駛工上崗操作證一名,其工資由乙方負責支付給甲方。在每月月底按時支付當月租金,如逾期繳納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月按租金百分之一計算)。

4、甲方設備進場後,安裝調試通過使用,乙方支付進出場費__________元正。

5、基礎預埋件押金__________元,到工程結束預埋件無損壞,押金退還。

二.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設備的運輸、安裝、拆卸等工作,費用有甲方自負。

2.設備的維修和保養由甲方負責,費用有甲方自負。

3.甲方委派的隨機人員必須具有一定的法制觀念和高度的責任性及上海安全操作規程。

4.甲方委派的隨機人員必須一切服從現場管理人員指揮,如乙方臨時決定需要通宵作加班的,甲方隨機人員必須操作跟班作業。

5.如設備發生故障,甲方司機立即通知或派人修復,造成停工白天超過8小時,扣除當天台班,停工超過二天,扣除七天租金。

6.甲方提供租借設備和安裝拆下設備的資料,甲方負責申報,領取合格證書。如安全部門驗收不附合,罰款有甲方負責。工地造成停工費用在租金內扣除。

7.運輸、安裝、拆卸、維修和保養出現的安全事故有甲方自負。

二、乙方責任:

1、甲方委派的隨機人員必須具有一定的法制觀念和高度的責任性。嚴禁乘人超載,如果出現造成的安全事故所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2、安裝拆卸前乙方確保大型機械進出場的道路暢通,以及安全防衞設施。

3、乙方提供甲方配備隨機負責駕駛工住宿。

4、如乙方發現問題立即向甲方配備隨機負責駕駛工回報。

三、租賃日期:安裝申報,領取合格證書後開始至乙方工程結束前15天通知止。

(租賃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四、補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

五、此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必須遵守。

六、此合同一式二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待款清後自動失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塔吊租賃合同14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因甲方工程需要,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肌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設備簡介:QTZ63貳台

二、設備使用地點:光谷一路

三、租賃時間:

20_年2月10號至20_年12月10號,租期10個月。月租29500元(含進出場費、安全、報驗)。甲方原因:(1、腳於架等物阻礙塔吊降節。2、場地道路使乙方車輛不能進出。3、按合同款未付清又不能達成新協議。)使設備無法出場,則視同甲方按合同繼續使用乙方設備,租金連續計算至乙方設備出場之日止。因甲方原因使己方設備進場後遲遲不能安裝,則按設備進場後第七天開始計算租金。

四、租賃價格及付款方式:

1、設備租金壹台每月29500.00元整(貳萬玖千伍佰元整),不含塔吊司機工資,租金按月結算。設備安裝調試完畢當日開始計算租金,租金每月結算。停用設備書面通知乙方,經乙方認可後租金終止,餘款塔吊拆除之前一次付清。

2、設備租用的最後個月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每月按30天)

3、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以乙方出具的收款憑證或甲方匯款憑證為準(以上價格均不含税金)。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1負責塔機的基礎施工,並向乙方提供相關資料,以便報檢。

1 .2租賃期間享受租賃設備的使用權,乙方必須確保甲方使用。

1 .3有權要求乙方根據工程進度及時做好升節,附牆服務,滿足工程進度要求

1.4維護施工場所正常秩序,保證乙方人員、設備不受外來侵害,承擔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和機損事故責任及相關的經濟損失。

1.5負責操作人員的工作餐、住宿及工資。

1.6遵守設備安全操作規程,不強令司機違章作業,允許司機每天抽出少量時間對設備進行檢查保養。負責提供吊具及吊具的安全。

1.7設各所需電源送至設備底部,配置單獨的標準配電箱,並承擔設備耗用的電費;

1.8塔吊安裝、拆除退場時指派一名有經驗人員協調有關事項(並提前十天通知

1.9如該工地塔吊存在多塔作業,附近有高壓線、塔吊位於主幹道上需要進行專家論證的,專家論證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協助配合完成資料。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 .1向甲方提供設備基礎施工圖紙及相關資料,參與設備基礎定位以及基礎完成之後的驗收工作,向甲方提供塔吊相應的各種技術資料參數及相關部門驗收合格證。

2.2設備在租賃期間的所有權屬於乙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不得在所租設備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

2.3甲方違約欠款,乙方有權停機,有權提前拆除租賃設備,並向甲方追索相關經濟損失。

2.4負責設備的維護、保養,當設備出現故障時必須及時派人修理,2-4小時內必須到現場排故。

2.5確保塔吊使用期間的安全並承擔因設備本身質量問題造成的事故及損失的全部責任。

2.6隨機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同時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2.7起重設備進場安裝,拆卸過程中的運輸,吊裝,裝卸人員均由乙方負責,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運行使用過程中因操作不當,設備故障而引發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

l、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條款,否則違約方必須承擔違約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2、甲方必須嚴格按合同條款執行.確保資金支付,否則乙方有權採取各種措施及單方面停機,如甲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必須按合同應付款每月向乙方支付3%的滯納金。

3、甲方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完成報裝、報驗資料。

七、其他:

1、設備租賃期間,甲方如遇特殊情況而需停工,租金照常計算,可書面通知乙方撤出塔吊司機,扣除司機工資,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設備轉租給第三方使用。(設備租賃期跨越春節,乙方減去7天租賃費)。

2、該項目塔吊報停後.如區安全站要求該塔吊拆本項目腳手架,安全站管理員不在拆卸告知書籤字,則有甲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另補充規定,其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5、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出現爭議,必須在乙方管轄範圍內的人民法院裁決執行。

6、各種合同費用付清,塔吊撤除退場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賃合同15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施工中需要塔吊,現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雙方平等互利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和合同法中《租賃合同》的有關條款,就甲方要求增加的塔吊有關事宜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第1條:租賃設備概況

序號

設備名稱

型號

數量(台)

吊鈎高度

臂長(m)

基礎方式

1

塔吊

qtz6018

1

根據需要

60

予埋節式

第2條:費用組成

序號

設備名稱

型號

塔吊進出場費(元/台)

基礎預埋費(元/台)

月租費(元/台)

1

塔吊

q6018

注:1、塔吊月租費包括在使用過程中的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和每台塔吊3個司機的人工費等

第3條:費用的組成及結算方法

3.1費用的組成原則

3.1.1本合同各項費用是依據由乙方編制甲方審定的設備施工方案,在參照了當期當地同類設備市場租賃價格後雙方所商定的。若未發生3.1.2條款中所列各項,價格一旦確定,則合同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減各項費用。

3.1.2若發生下列內容,所增減的費用雙方另行協商。

由於甲方原因,所租設備改型或設備參數增加或降低。

由於現場原因,原設備施工已無法實施。

由於現場原因,設備在報停後無法及時降拆、退場的。

3.2停置處理

3.2.1 塔吊進場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後,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設備發生停置,則乙方按正常租賃費的50%計取費用。

3.2.2 塔吊在租賃期間,由於非乙方原因,塔吊如果要發生連續15天以上的停置(不含15天),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塔吊可以按照停置處理,停置期間乙方按照正常使用的月租費的50%計費;如果設備發生15天(含15天)以下的停置,乙方按照正常的租費計費。

3.2.3 如果設備要發生冬停,塔吊乙方按照正常租金的45%計費。

3.2.4 塔吊書面報停後,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設備延期退場,則乙方按照正常租賃費的40%計費。

3.2.5 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報停或啟用設備。

3.3費用支付

3.3.1費用計取時間:塔吊從甲乙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至項目經理部書面停止使用之日止。

如果設備驗收合格後,甲方沒有啟用該設備,則從上述之日到正式啟用之日視為設備停置期間,乙方按照本合同的3.3.1條執行。

塔吊安裝完畢,甲乙雙方應該及時組織驗收,非乙方原因,甲方應該在安裝完畢2日內同意驗收,否則,從安裝完畢後的第3天塔吊開始計取租賃費。

甲乙雙方約定,設備租賃不足整月的計費方法,按照相應設備的月租費除以當月天數換算成的日租費,乘以天數。

3.3.2 租賃費支付

租賃費按月支付。每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遞交當月結算單,甲方經審核簽字後於當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當月費用。

3.3.3 設備進出場費:設備安裝驗收合格後,甲方隨當月租賃費支付乙方全部進出場費50%,設備拆除後,隨當月租賃費支付餘下50%的進出場費。

第4條 甲方責任

4.1 負責審定乙方編制的《設備安裝拆除技術方案》和其它涉及設備正常使用的有關技術方案,方案一旦審定,雙方應嚴格按照方案實施。甲方負責設備的現場定位和基礎施工,達到方案要求,並承擔相應責任。

4.2 確保設備進出場道路暢通和設備安裝、降拆所必需的操作面。

4.3 塔吊使用過程中的吊鈎以下的各種吊具由甲方解決。

4.4 負責現場安全管理和機械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及任務交底。

4.5 負責機械設備在現場停置期間的保衞工作和機械設備的防護工作。

4.6 甲方負責協調與周邊的關係,保證設備運轉不受影響.

4.7 甲方無償為乙方人員提供工具房和宿舍,為乙方駐場人員創造飲食條件和取暖條件,飲食費用自理。

4.8 提供滿足設備正常使用所需的一次電源,一次電源箱距離機械設備中心不超過5米,電壓確保在361v-399v範圍內,設備發生的電費由甲方承擔。由於現場電壓不穩,造成設備損壞,由甲方負責修復或賠償維修費用。

4.9 負貴搭拆設備工作範圍內的安全防護和環保防護,保證達到相關標準。

4.l0 甲方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雙方約定的用途和設備的操作規程進行指揮作業,禁止違章指揮,甲方承擔違章指揮引發的安全責任。若未按雙方約定用途和設備的操作規程進行指揮作業,乙方操作人員有權拒絕操作,並照常收取租賃費用。

4.11 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及時足額支付乙方租賃費用。甲方無正當

理由不按合同付款期限支付乙方費用,乙方可在遞交當期結算單25天之後暫停為甲方服務。

4.12 設備拆除退場前3日內,甲方應該付清全部費用。

4.13 甲方對於乙方的任何罰款,甲方應該在罰款單開具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乙方視為罰款無效.

4.14甲方承擔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責任。

第5條 乙方責任

5.1 根據施工現場的條件和甲方的要求,編制塔吊技術方案。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設備符合行業規定。

5.2 負責設備的進出場(進場運輸、安拆和退場運輸),嚴格按照甲方審定的技術方案進行施工。

5.3 根據甲方的工作負荷情況提供足夠用的塔司,如為滿足項目24小時施工需要,保證配備每塔3名司機。

5.4 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技術達到行業管理要求,不得以任何藉口向甲方吃、拿、卡,要。由於司機服務配合不按服務規範要求進行或其他原因,不能滿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權提出更換司機。

5.5 定期對設備進行維修保養,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承擔設備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的維修保養費用。

5.6 設備發生故障後,乙方應迅速組織搶修,由於故障原因造成每台設備停止使用每月累計不得超過24小時,否則,甲方有權扣除超過期間的相應設備的租賃費,扣減費用按照日租費乘以超過期間天數的兩倍計。

5.7乙方人員進入甲方現場應遵守現場規章制度,聽從甲方指揮、安排。

5.8按照有關規定對進入現場的塔吊進行管理。

5.9負貴設備司機操作過程的安全技術交底。

5.10乙方承擔由於設備本身問題或司機誤操作引發的安全責任。

第6條 爭議

6.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其它機構解決。

第7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7.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方案變更、增項,雙方以書面形式簽字認可後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在雙方完成約定工作內容,費用全部結清後即告終止。

第8條合同份數

8.1本補充協議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8.2 本補充協議副本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