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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轉讓合同

欄目: 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3.14W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土地使用轉讓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土地使用轉讓合同

土地使用轉讓合同1

轉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乙方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易中心(下稱交易中心)通過公開拍賣方式,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萬元)整的價格,競得甲方委託交易中心拍賣轉讓的________________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附着物(以下簡稱交易標的物),現甲、乙雙方就交易標的物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二條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將交易標的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受讓交易標的物。

第三條委託交易標的物內容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________地合字()________號(含補充合同書);

(二)土地用途:商住用地;

(三)土地性質:商品房;

(四)土地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土地使用年期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六)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

(七)可建設總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其中:商業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居住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班國小________所用地面積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班幼兒園________所,用地面積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八)建築容積率:≤________;

(九)建築覆蓋率:≤________%;

(十)房地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產權狀態:已抵押;

(十二)租賃狀況:有租賃合約;

(十三)債務情況:已抵押給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瑕疵披露:

1.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同意公開拍賣轉讓,但必須還清________萬貸款後方可辦理註銷抵押登記手續;

2.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園藝綠化有限公司就________宗地________平方米土地簽署了________年期《租賃合同》;

3.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公司就________宗地________平方米土地簽署了________年期《________號地塊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

4.甲方與________就________________宗地________平方米土地簽署了________年期《租賃協議》。

(十五)地上建築物、附着物狀況及處理辦法:地上有部分臨時建築物,園林和花卉,地塊按現狀轉讓;

(十六)其他情況見“________地合字()________號”《________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其他有關資料;

前款內容為簽訂本合同前交易標的物有關內容的現狀描述,甲方對前款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全面性負責。

第四條本合同簽訂後,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五條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交易標的物的成交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億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甲方對該成交價款無異議。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約保證金________萬元自動成為成交價款的一部分,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指成交價款減去履約保證金部分)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

乙方另選擇如下第________種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直接向甲方支付。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匯入交易中心指定的帳號,由交易中心託管,該託管款項在辦妥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後,付給甲方。

第六條涉及交易標的物轉讓應交的税費中,依法屬轉讓方應交納的均由甲方承擔;屬受讓方應交納的由乙方承擔。如本合同按規定需要公證的,公證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________%。

第七條交易標的物轉移登記申請核准之日前,甲方應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結清。自轉移登記申請核准之日起,土地使用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標的物拍賣文件規定的一切條件,拍賣文件包括:《土地使用權委託拍賣合同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委託拍賣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拍賣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拍賣競買須知》、《競買申請書》(樣本)、《成交確認書》(樣本)、《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樣本)。

乙方對交易標的物已勘察並審查核實,對其現狀(含瑕疵)無異議。

第九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成交價款餘款後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

房地產權登記機關核准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税費。

第十條在產權登記機關核准轉移登記申請以前,有關交易標的物的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但拍賣文件中已經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擔;自產權登記機關核准轉移登記申請後,有關交易標的物的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自產權登記機關核准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交易標的物按現狀移交給乙方,本合同第二條所列文件資料同時移交。

自產權登記機關核准轉移登記之日起,乙方承接“________地合字()________號”《深圳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含補充合同書)的一切權利與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標的物,乙方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一)開出的銀行支票或匯票在有效期內不能兑現或不能全部兑現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要求,支付成交價款餘款的。

第十三條本合同生效後,因甲方下列行為之一,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退還乙方所付成交價款(不含履約保證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一)不能按本合同第六條要求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結清並在第八條規定的時間內備齊資料與乙方共同到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轉移登記手續的;

(二)隱瞞事實真相,出現其他第三人對交易標的物主張權利,對抗乙方權利的情形的;

(三)隱瞞事實真相、提供虛假資料,經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審核,不符合產權登記條件而導致不能登記的。

第十四條甲方下列行為之一,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一)申請轉移登記時,不能在本合同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時間內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税費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十二條的要求移交交易標的物和所列的相關文件資料原件的。

(三)甲方其他行為,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

第十五條本合同簽訂後,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十六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交易中心鑑證蓋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其餘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方:(簽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轉讓合同2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土地使用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所轉讓土地的基本情況

該宗土地座落於山東省新泰市汶南鎮巖莊村,宗地編號為新國用(20xx)第0187號,面積為6024㎡。其位置與四至範圍及現狀的具體情況如土地使用權證種"付佃明宗地圖"所示。轉讓地塊的土地用途為倉儲用地,土地使用權終止期限至20xx年7月22日。地塊範圍內現有的建築物及附着物的所有權隨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第二條:該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包括該宗土地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權)轉讓金總額為___元人民幣(大寫)

第三條:土地轉讓金支付方式為下列第項: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付清

第四條:本合同簽訂後,甲方負責提供該宗土地使用權現有的一切有關文件,負責提供辦理土地過户中所需的文字材料和其他資料;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土地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過户手續費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須嚴格遵守本合同,否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

本合同簽訂後,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解除或變更本合同,否則,賠償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解決。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字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轉讓合同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 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依據法律和本合同規定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三條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於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負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二章定義

第四條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詞語定義如下:

1.“地塊”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範圍,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範圍。

2.“總體規劃”指經政府批准的____________開發區域的土地利用和開發建設總體規劃。

3.“成片開發規劃”指依據總體規劃編制的,經政府批准的在受讓土地使用權範圍內各項建設的具體 佈置、安排,以及開發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設施”指依照成片開發規劃對地塊進行綜合性的開發建設,建成的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 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設施。

第三章出讓地塊的範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見附件_______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略)。

第六條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______年;自取得該地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准的總體規劃是建立一個以開辦和經營工業項目(建設項目)為主的工業區(綜合區),亦准許________%用地開辦一些與之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第九條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十條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應當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第五章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一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國家有關土地的税(費)。

第十二條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____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_____%共計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讓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____________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四條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______日內,依照規定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五條乙方同意從_________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為當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六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户內。銀行名稱: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_分行,帳號為____________。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 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十七條乙方在實施成片開發規劃,並完成全部公用設施建設,形成工業用地和其他建設用地條件(除土地出讓金外項目連續投資必須達到投資總額的_____%,或建成面積達到設計總面積的_______%,或根據具體情況定)後,有權將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的餘期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第十八條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受讓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

第十九條乙方在作出轉讓___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轉讓

雙方在轉讓合同簽字後_______日內,應將轉讓合同及有關附件的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換領土地使用證,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税。

第二十條自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甲方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並依照規定辦理過户登記手續。

第七章土地使用權出租

第二十二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塊的公用設施並建成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上建築物後,有權作為出租人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餘期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條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應當依照規定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使用權出租後,出租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土地使用權抵押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餘期使用權向一個或數個抵押人作出一個或數個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簽定的抵押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每一抵押所擔保的債務必須是乙方為開發本合同項下地塊所承擔的債務。

第二十七條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_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簽字後________日內應將抵押合同,以及由此獲得的經公證的期票(或貸款協議)及有關附件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依照有關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應在實現抵押權後________日內, 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八條依據第二十七條而取代乙方抵押權人或第三人,享有並承擔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並無償取得地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權。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並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

第三十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____________天前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並經甲方同意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後,簽訂續期出讓合同,並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存續期間,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並根據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條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如果由於甲方的過失而致使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佔有的延期,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讓金__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六條乙方在該地塊上未按開發計劃進行建設,應繳納已付出讓金________%的違約金;連續兩年未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地塊土地使用權。

第三十七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出讓金除外),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__%繳納滯納金。

第三十八條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設施建設,則應在規定完成日期至少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認為必要,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完成日期;如沒有在規定期限內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認定上述延期理由無法成立並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權無償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權。該部分土地使用權佔全部土地使用權的比例與未開發的公用設施佔全部要求開發的公用設施比例相等。

第三十九條在頒發土地使用證後,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乙方在_____年內未能招引並安排該地塊內所有興建的項目,則應在規定日期至少_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本合同規定的建設期限,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並安排建設項目地塊的使用權。

第十二章通知

第四十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的地址應為:

甲方: 乙方: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後____________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四十二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經有權一級政府批准後生效。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採用中____________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種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___份。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__省 _____________

(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 _______________

(縣)土地管理局(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簽字)

附件 土地使用條件(成片開發經營項目)

一、成立開發企業

土地使用者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成立從事土地開發經營的開發企業,開發企業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取得開發區域的土地使用權。開發企業依法 自主經營管理,但在其開發區域內沒有行政管理權和司法管轄權,開發企業與其他企業的關係是商務關係。

開發企業的經營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其合法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二、界樁定點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正式簽訂後____________日內,____________市(縣)土地 管理局會同開發企業依出讓宗地圖各界址點實地核定所示座標的界樁;面積無誤後,雙方在出讓宗地圖上簽字 認定。界樁由開發企業妥善保護,不得私自改動,界樁遭到破壞或移動時,應及時報

土地使用轉讓合同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依據法律和本合同規定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三條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於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負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二章定義

第四條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詞語定義如下:

1、“地塊”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範圍,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範圍。

2、“總體規劃”指經政府批准的_________開發區域的土地利用和開發建設總體規劃。

3、“成片開發規劃”指依據總體規劃編制的,經政府批准的在受讓土地使用權範圍內各項建設的具體佈置、安排,以及開發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設施”指依照成片開發規劃對地塊進行綜合性的開發建設,建成的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設施。

第三章出讓地塊的範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於_________。(見附件___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略)。

第六條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_____年;自取得該地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准的總體規劃是建立一個以開辦和經營工業項目(建設項目)為主的工業區(綜合區),亦准許_________%用地開辦一些與之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第九條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十條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應當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章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一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國家有關土地的税(費)。

第十二條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_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讓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_________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四條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_________日內,依照規定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五條乙方同意從_________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為當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六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户內。銀行名稱: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帳號為_________。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十七條乙方在實施成片開發規劃,並完成全部公用設施建設,形成工業用地和其他建設用地條件(除土地出讓金外項目連續投資必須達到投資總額的_________%,或建成面積達到設計總面積的_________%,或根據具體情況定)後,有權將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的餘期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第十八條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受讓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

第十九條乙方在作出轉讓_____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轉讓雙方在轉讓合同簽字後_________日內,應將轉讓合同及有關附件的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換領土地使用證,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税。

第二十條自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甲方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並依照規定辦理過户登記手續。

第七章土地使用權出租

第二十二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塊的公用設施並建成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上建築物後,有權作為出租人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餘期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條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應當依照規定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使用權出租後,出租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土地使用權抵押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餘期使用權向一個或數個抵押人作出一個或數個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簽定的抵押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每一抵押所擔保的債務必須是乙方為開發本合同項下地塊所承擔的債務。

第二十七條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_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簽字後_________日內應將抵押合同,以及由此獲得的經公證的期票(或貸款協議)及有關附件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依照有關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應在實現抵押權後_________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八條依據第二十七條而取代乙方抵押權人或第三人,享有並承擔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並無償取得地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權。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並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

第三十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_________天前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並經甲方同意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後,簽訂續期出讓合同,並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存續期間,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並根據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條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_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如果由於甲方的過失而致使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佔有的延期,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讓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六條乙方在該地塊上未按開發計劃進行建設,應繳納已付出讓金_________%的違約金;連續兩年未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地塊土地使用權。

第三十七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出讓金除外),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_____%繳納滯納金。

第三十八條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設施建設,則應在規定完成日期至少_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認為必要,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完成日期;如沒有在規定期限內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認定上述延期理由無法成立並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權無償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權。該部分土地使用權佔全部土地使用權的比例與未開發的公用設施佔全部要求開發的公用設施比例相等。第三十九條在頒發土地使用證後,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乙方在_________年內未能招引並安排該地塊內所有興建的項目,則應在規定日期至少_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本合同規定的建設期限,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並安排建設項目地塊的使用權。

第十二章通知

第四十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的地址應為:

甲方: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乙方: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後_________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四十二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經有權一級政府批准後生效。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採用中_________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種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轉讓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方擬將位於_________路佔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項目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積率為:_________

4、土地規劃用途:_________

5、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

6、土地現狀:_________

7、地號:_________

第二條 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房屋產權證是其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

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

3、負責規劃指導委員會通過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批。

4、保證廠區附近民宅同意拆遷。

5、負責該建設項目的土地更名工作,將原有的土地使用性質由工業變為建設用地。

6、根據廠區的地理位置及周邊建築實際情況,甲方必須保證此地塊內能夠建築四棟且不低於6層的建築物。

7、甲方負責為乙方設立業務洽談處

第四條 文件的提供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複印件);

2、已交土地部門各種費用發票

土地使用轉讓合同6

轉讓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本合同甲方為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之合法擁有者,並同意轉讓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現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事宜,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總則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_________》及其它有關規定,參照國內和_________市各開發區的通行慣例,由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用於乙方興辦_________。

2、雙方法律地位及有關文件

甲方系經國家批准成立,負責_________土地開發和經營管理的經濟實體,具有中國法人資格。

3、乙方系經_________國政府批准成立,從事生產經營_________的經濟實體,具有_________國法人資格。

二、甲方的確認與保證

1、甲方確認並保證,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並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2、甲方確認並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3、場地位置和麪積

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作為乙方的工業建設用地。該場地面積共計約________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為準),其地理位置詳見《場地位置示意圖》。

4、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

三、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和付款方式

1、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平方米合計為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總額最終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單價的乘積為準,並實行多退少補。

2、本合同雙方簽字後,乙方須按下述時間要求付清前條規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

本合同雙方簽字日後_________天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本合同簽字日後_________日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餘額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乙方應將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銀行帳號:_________

四、場地交接

1、甲方應於乙方按本合同第6、2條規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後_________日內,將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交付乙方使用。場地交接時,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應在場地交接單上簽字,以示場地交接完畢。

2、甲方應於場地交付日期前__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進行場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書面通知所載日期進行場地交接,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視作乙方認可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已交接。

3、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備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的全部條件後,由乙方向有關土地主管部門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甲方將積極協助乙方領取土地使用權證,並向_________市房地產登記處辦理登記手續。

五、場地基礎設施、條件

1、除另有説明外,本合同所稱基礎設施包括以下部分:

(1)供電、供水、電訊、煤氣設施管道;

(2)雨水、污水管道及接口;

(3)道路。

2、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為將按該地塊的平均自然標高經過平整、拆除地面建築物和/或構築物、無地下公用設施的_________用地。

3、乙方項目建成投產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口、以及其他基礎設施管線和道路。

乙方在受讓地塊內建設施工時,場地應具備供水、供電、進出道路及場地平整之條件,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好有關臨時用電、用水、電話接入使用的申請和批准手續,從接口引進紅線內的工程費用和容量費用由乙方承擔。

基礎設施管線接口以上(包括接口)的公用設施部分由甲方建造,並承擔全部費用;需要向有關部門辦理各類手續的,由甲方負責。

4、基礎設施管線接口以下(包括與接口的銜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設施部分由乙方建造,並承擔全部費用。

乙方使用供電、供水、電訊、煤氣、雨污水排放等配套設施,應向有關公用事業單位申請辦理,甲方應提供必要協助,貼費(增容費、初裝費)、接裝費及所需器材和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六、其它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不少於總建安工程量的_________%,並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竣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_________市公證處及_________市房地產登記處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轉讓合同7

甲方(轉讓方):袁生福

乙方(受讓方):馬索福

甲乙雙方經中間人朋友馬全祿介紹,並根據《合同法》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之規定,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就甲方名下擁有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於乙方名下,自主經營使用達成如下內容,願共同遵守和負法律責任。

1、甲方自願將自己名下位於本市城西沈家寨村原寺兒溝的自留地貳畝轉讓給乙方獨立經營使用。甲方保證該貳畝地四至界線清楚。權屬明確,無任何法律上的爭議。

2、轉讓費為人民幣整( )(以甲方收據為準)。乙方並於20xx年1月6日向甲方交納前期款項人民幣伍萬元整(5萬元整)(見甲方出具的收據),待本合同生效後該伍萬元衝抵轉讓費。

3、轉讓期限為長期期限的不固定期限。

4、甲方保證所轉讓的該土地使用權權利不受包括甲方家庭成員或其他任何村民及人員的非法干涉。如遇他人非法干涉一切由甲方出面協調解決。

5、轉讓期內如遇甲方村委會或國家徵用等統一規劃政徵用該兩畝地時,屆時乙方在該兩畝地上所購建的一切建築物及土地使用權所得的補償費用全部歸乙方所有,其他任何

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和主張權益。

6、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本村委會簽章確認後生效。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留檔一份。

甲方(簽章):

中間(簽章):

乙方(簽章): 村委會(簽章):

年月 日

土地使用轉讓合同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

受讓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於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二章 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 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於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

第五條 出讓人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______項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______通,即通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______通,即_________通,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築物和其他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之日起算。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未包含政府基礎設施投入等財政貼價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___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 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_____項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定之日起日_________內,一閃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___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_________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_________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後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 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

第十條 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 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新建建築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築物性質_________;

附屬建築物性質_________;

建築容積率_________;

建築密度_________;

綠地比例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

第十二條 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用於企業內部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總用地面積的7%,即不得超過_________平方米。受讓人不得在用地範圍內建造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配套設施。

第十三條 受讓人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用途,或者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約定的土地利用指標,應事先經規劃主管部門和出讓人同意,並按出讓人重新核定的數額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四條 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上的總投資額(包括出讓金、廠房和配套水、電、路等輔助設施建設,設備購置及安裝等費用)不得低於_________萬元/畝(即每平方米不低於_________元)。

受讓人應在項目竣工之日起30日內,持有效的資金投入憑證(包括出讓金繳納憑證、工程款支付憑證、設備購置清單及付款憑證等)向出讓人申請履約檢查。

第十五條 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一併修建下列工程,並在建後無償移交給_________府: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六條 受讓人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動工建設,並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建成投產(受不可抗力影響者除外)。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八條 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出讓金總額全部付清),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_________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九條 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和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二十條 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准手續,並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二十一條 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築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築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和土地使用條件執行。

第二十二條 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並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價值和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三條 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並按本合同約定投資開發建設後,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餘_________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_______項規定之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三)受讓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投入足額資金進行開發建設和建成投產的,應補足基礎設施投入等財政貼價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第二十四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後,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後,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六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七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 期限屆滿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准。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九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規定未獲批准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並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

第三十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失去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三十一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殘餘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條 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三十三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_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 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_________‰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並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五條 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於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合同項下宗地佔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_________‰向受讓人支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並退還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並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六條 受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開發建設,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或已經動工開發的土地面積佔應動工開發總面積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資額佔總投資額(不含出讓金)不足25%,且未經市、縣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中止建設連續滿一年的,出讓人可以向受讓人徵收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_________%的土地閒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功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第三十七條 出讓人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的,應視為違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定的條件履行義務,並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三十八條 受讓人未能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約定投入足額資金進行建設,應向出讓人補足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基礎設施投入等財政貼價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最低投資總額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出讓人有權要求受讓人按照約定的`條件繼續履行義務,受讓人不履行義務的,按違約處理。

第八章 通知和説明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四十條 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户銀行、帳號的,應在變更後15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户銀行、帳號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四十一條 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於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九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四十三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______項規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依照本條第_________項之規定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尚需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_________份。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_________簽訂。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蓋章):_________ 受讓人(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土地使用轉讓合同9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使用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甲方將其承包經營位於細柳街辦南XX西户公路以東的 畝擁有使用經營權的土地轉 讓給乙方(具體面積以。坐落(四至)東: ,南: , 西: 。面積 (畝)

二、轉讓期限:轉讓的土地使用經營權年限為長期。在國家和其他企業徵用該土地時該合同自動終止。但其地面附着物及由此衍生的收益歸受讓方所有。

三、轉讓費:該宗土地使用權轉讓費及所有地面附着物賠償總計人民幣陸萬元整。自該協議簽訂之日起由乙方一次性以現金形式付給甲方。

四、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甲方應於乙方交付轉讓金之日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

五、土地使用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乙方獲得土地使用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轉讓、建房經營收益,經營決策、地面附着物處置等權利。其一切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予干涉。

2、由於該宗土地無法與原始土地發包方辦理使用權轉移手續,若乙方在以後對該土地使用權及地面附着物權益處分時,如需甲方協助,甲方應給予乙方提供土地承包原始資料等方面的配合。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金額為轉讓合同金額的三倍。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3、如因甲方反悔在經過法院被判定該合同無效時,甲方如因此受益,甲方仍應履行以上

1、2條款的賠償責任。

七、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乙方交付轉讓金後生效。

八、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證方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轉讓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發展地方經濟,合理利用土地資源,並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當事人秉着誠實、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租賃土地的詳細情況:

甲方將承包經營的______市______縣______鎮______村______畝土地(詳細情況如下表)的使用權租賃給乙方建立駕校及綜合利用:

1、租賃土地所有權的詳細情況

總面積:______畝,其中:田:______畝,土:______畝;地塊共數:______塊。

二、租賃期限

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為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租金標準

乙方按每畝______土地______元支付租賃費用,一次性付清,按期限的租金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__。

四、土地用途

地下資源:乙方經相關部門批准後開發、利用。

五、相關税費繳納

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相關税費由乙方負責;村社相關費用按村社每年規定的標準,乙方須按時繳納。

六、其他事項聲明

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隨意收回土地使用權;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轉租或許可任何第三人使用。租賃期限屆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如遇政府徵收或徵用,補償款由甲方所有,甲方退還乙方剩餘租賃期限租金。租賃期間承租人死亡或者成為無行為能力人,或者被相關部門取消使用資格,合同終止,由甲方收回土地使用權,租金作為甲方恢復整改費用,不予退還。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乙方不履行本協議下的任一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即應向對方賠償其違約行為造成的一切損失。

1、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履行和解除本協議發生爭議時,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雙方在30天內未能協商一致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所在村社同意蓋章之日生效;

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備案核查。

村社意見(蓋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使用轉讓合同11

轉讓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自有房屋和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轉讓,經協商一致訂立本房地產買賣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房地產基本情況如下:

1、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屋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該房產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類型、結構、面積見附件一。

2、甲方以出讓方式獲得的相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3、相關房地產平面圖及房產區域四至見附件二,房屋附屬設備、設施狀況及房室裝飾情況見附件三、甲方轉讓房地產的相關關係(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係)見附件四。

4、甲方保證以上已如實陳述所轉讓的房地產權屬狀況、房屋附屬設備、設施狀況、裝飾情況和相關關係,同時保證該房地產沒有法律、法規規定限制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任何債權債務糾紛,也無任何第三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甲方對該房屋享有完整的所有權,能完全支配和處理。

二、房地產轉讓價格及税費: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雙方同意,乙方共分三期向甲方支付房地產轉讓款。

2、房地產轉讓交易所產生的各項税費,由甲、乙雙方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各自承擔,因轉讓交易所發生的評估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付款方式及交易流程:

1、本合同簽訂三日內,乙方按轉讓總價的10%向甲方支付合同定金,該定金在房地產順利交易後折抵第一期轉讓款。

2、甲方在收到乙方定金後,須儘快辦妥政府相關部門的房地產評估和土地增值

完税證明,並對所轉讓的房產__________可移動的設備和傢俱進行搬遷。

3、甲方須最遲於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共同前往_房地產及土地交易登記機關辦理房產證及土地證的過户變更手續,乙方在領取政府相關部門出具的房地產證過户變更受理單後當日,向甲方支付第二期轉讓款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同時甲方、乙方在雙方認可的銀行開設共管賬户,

乙方在共管賬户__________存入第三期購房款人民幣萬元(大寫:____________。

4、乙方在領取所受讓房地產的房產證和土地證,並對甲方轉讓的房地產及其裝飾、設備情況完成查驗無誤後,雙方簽訂房屋交接書後,三日內,在共管銀行賬户向甲方支付第三期購房款。

5、以上乙方付款以轉帳方式支付,甲方帳户信息如下:

户名: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開户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6、甲方在收取乙方各期付款時,需向乙方開具相應收款票據;若甲方帳户信息有變化,甲方應提前十日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四、房產轉讓和土地使用權的辦理:

1、甲方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__________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受讓上述房地產,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為乙方依法使用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有效期限。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後,國有土地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併轉移給乙方。

2、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甲方須按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繳納相關費用。

3、除房地產交易__________心依法作出不予過户決定外,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及相關政府機構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户申請之日為準。

4、甲方房地產在交付乙方日期前未繳納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電、燃氣、通信、有線電視費等、及各類租金和罰金),由甲方負責清繳;房產交付乙方後的該類費用,由乙方負責繳納;

5、甲方須保證對轉讓的房地產及配套的設備設施擁有合法的所有權,不存在任何債務糾紛、對外租賃、抵押、質押或被司法機關凍結、查封等權利瑕疵;同時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保證未經乙方書面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出售、出租或在該房產上設置任何權利擔保。

五、違約責任

1、乙方若無正當理由而逾期付款超過60日,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沒收乙方已支付的定金,若已辦完過户變更手續,則甲方有權追索乙方支付原合同價款及違約金。

2、若因甲方原因無法辦理土地證或房產證的過户變更手續或未按期移交房地產,屬甲方違約,甲方須無條件全額退還乙方已支付的購房轉讓款,並應按乙方已支付款額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向乙方雙倍返還合同定金。

3、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產驗收交割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甲方須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估價的2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在合同履行中出現的政府部門的政策變化(包括:規劃、徵收、凍結等)原

因造成不能過户變更的,不視為甲方違約,但甲方須向乙方全部返還已收取的購房款和合同定金。

六、未盡事宜,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甲、乙雙方可通過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

七、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具有司法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份,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和各持一份,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字)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字)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轉讓合同12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土地使用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所轉讓土地的基本情況

該宗土地座落於____省____市汶____鎮巖莊村,宗地編號為新國用()第0187號,面積為6024㎡。其位置與四至範圍及現狀的具體情況如土地使用權證種付佃明宗地圖所示。轉讓地塊的土地用途為倉儲用地,土地使用權終止期限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地塊範圍內現有的建築物及附着物的所有權隨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第二條:該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包括該宗土地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權)轉讓金總額為___元人民幣(大寫)

第三條:土地轉讓金支付方式為下列第()項: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付清

第四條:本合同簽訂後,甲方負責提供該宗土地使用權現有的一切有關文件,負責提供辦理土地過户中所需的文字材料和其他資料;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土地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過户手續費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須嚴格遵守本合同,否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

本合同簽訂後,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解除或變更本合同,否則,賠償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解決。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字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轉讓合同1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着充分發揮農村土地的經濟效益,特別是開發利用荒廢閒置土地的作用,甲方在提交所涉及社員羣眾充分討論同意後,經甲乙雙方在公平自願和有償原則基礎上,一致協商將部分非耕地的使用經營權超長期轉讓出租,特訂立本合同。

一:該兩宗土地位置:社(即原大地村社)面積為共計: 畝(大寫: 畝)。

二:該土地租期五十年。從20xx年 月 日。

三、土地租金價格及支付方式。

社畝五十年按元/年計算總額為元(元整)。採取現金支付,合同簽字日即時結算。甲方收到款項後出收據並加蓋村民組公章和村民組長簽字蓋私章交乙方收存。

十、其它

l、雙方協商一致向趙家街道辦事處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鑑證。

2、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方各一份,報村民委員會一份,並報趙家街道辦事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管理機構。

4,本合同分另附社社員簽名名單(甲、乙方及村民委員會應持有該名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轉讓合同14

出賣方: (簡稱:甲方)

購買方: (簡稱:乙方)

村民委員會: (簡稱:丙方)

為了互惠、互利、平等原則,經甲、乙、丙三方反覆協商,甲方自願將本社土地 畝一次性賣給乙方所有,現達成買賣合同如下:

一、甲方將本社土地 畝賣給乙方億有,每畝價額為 元(大寫: 萬元正)。

二、付款辦法: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

三、甲、丙方將土地出賣給乙方後,乙方在所買的土地上有自主經營權,甲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自主經營權。如甲、丙方阻止、干擾乙方自主經營,造成後果由甲、丙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違約責任:

甲、乙、丙方任何一方違約,則按賣價總金額的兩倍賠償對方。

五、本合同經甲、乙、丙三雙自願達成,無任何欺哄行為。系甲、乙、丙三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永不翻悔,經甲、乙、丙三方簽字捺印後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轉讓合同15

甲方(轉讓人):

姓名: ;身份證號: ;

聯繫電話: 。

乙方(受讓人):

姓名: ;身份證號: ;

聯繫電話: 。

雙方本着公平,公正,合理,互利的原則,避免今後出現產權、所有權、使用權等糾紛,經雙方磋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地塊概況:

(一)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 府 國用(20_)第000000號,所有人為_。

(二)該地塊位於廣東省_縣城_鎮_大道南路,土地面積為144平方米。該地塊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

(三)該地塊的用途為住宅用地。

二、轉讓方式:

(一)土地轉讓價格為每平方米人民幣柒仟伍佰元整,轉讓總價為人民幣壹佰零捌萬元(小寫:1080000。00)。

(二)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為人民幣肆拾萬元整,雙方簽訂協議書後3天內將定金轉入甲方賬號(開户行:__,户名:_,賬號:__),甲方收到定金後應將有關證件交乙方辦理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過户手續;第二期餘款,為人民幣陸拾捌萬元整,乙方必須在春節前付清。

(三)乙方辦理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過户手續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因該宗土地原因無法辦理過户手續時,乙方可將該宗土地退回甲方,甲方當天將定金全額退回乙方。

三、雙方責任

(一)甲方承諾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過户手續。

(二)乙方應按約定時間支付該土地轉讓金。

四、其他

(一)在轉讓過程中,乙方承擔該宗土地轉讓契税和交易費等所有費用。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指紋後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四份,參與人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