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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保管合同4篇

欄目: 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2.49W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保管合同4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實用的保管合同4篇

保管合同 篇1

訂立合同雙方: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和存貨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能量的情況,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

1.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 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質 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貨物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採用如下表格:

編號包裝貨物名稱品種規格數量
質量
























第二條 貨物包裝

1.存貨方負責貨物的包裝,包裝標準,按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執行,沒有以上標準的,在保證運輸和儲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當事人議定;

2.包裝不符合國家或合同規定,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第三條 保管方法 根據有關規定進行保管,或者根據雙方協商方法進行保管。

第四條 保管期限 從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五條 驗收項目和驗收方法

1.存貨方應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所造成的驗收差錯及貽誤索賠期或者發生貨物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保管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保管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包裝外觀、貨物品種、數量和質量,對入庫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及時通知存貨方。保管方未按規定的項目、方法和期限驗收,或驗收不準確而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保管方負責。

3.驗收期限:國內貨物不超過10天,國外到貨不超過30天。超過驗收期限所造成的.損失由保管方負責。貨物驗收期限,是指貨物和驗收資料全部送達保管方之日起,至驗收報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運輸或郵電部門的戳記或直接送達的簽收日期為準。

第六條 入庫和出庫的手續 按照有關入庫、出庫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入庫和出庫時,雙方代表或經辦人都應在場,檢驗後的記錄要由雙方代表或經辦人簽字。該記錄應視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當事人雙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條 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按照有關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

第八條 費用負擔、結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保管方的責任:

1.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或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

2.對危險物品和易腐貨物,不按規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3。貨物在儲存期間,由於保管不善而發生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負責賠償損失。如屬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或超過有效儲存期而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不負賠償責任。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存貨方的責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提供必要的資料,否則造成貨物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存貨方不能按期存貨,應償付保管方的損失。

3.超議定儲存量儲存或逾期不提時,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償付違約金。

三、違約金和賠償方法

1.違反貨物入庫計劃的執行和貨物出庫的規定時,當事人必須向對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違約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貨物的3個月保管費(或租金)或3倍的勞務費。

2.因違約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如違約金不足抵償實際損失,還應以賠償金的形式補償其差額部分。

3.前述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一律賠償實際損失。

4.賠償貨物的損失,一律按照進貨價或國家批准調整後的價格計算;有殘值的,應扣除其殘值部分或殘件歸賠償方,不負責賠償實物。

第十條 由於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數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

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條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地址:____

開户銀行:____

帳户:____

存貨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地址:____

開户銀行:____

帳號:____

__年__月__日訂

保管合同 篇2

立協議人寄託者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茲將所屬商品寄放於受寄者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倉庫內,雙方並議定條件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下列商品寄放於乙方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的倉庫內,並請乙方代為保管。 商品內容:_________。

第二條 前條寄存物以寄放於乙方倉庫東南角十平方米麪積內可以容納的數量為限。

第三條 甲方對前條寄存物可自由進出搬運,但若因而受損,乙方概不負賠償責任。

第四條 保管費的計算及交付方式如下: 不論寄存物品數量多寡,每月寄存保管費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甲方須於每月底之前將保管費送交乙方辦公處所。

第五條 甲、乙雙方如欲解除本協議,須於一個月前通知對方。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寄託人(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寄人(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寄託人):法定代表人:住址:郵編:聯繫電話:

乙方(受寄人):法定代表人:住址:郵編:聯繫電話:

鑑於寄託人x x x(以下簡稱甲方)茲將所屬商品寄放於受寄人x x x(以下簡稱乙方)的倉庫內,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商品保管有償寄託協議,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下列商品寄放於乙方位於x x市x x路x x號的倉庫內,並請乙方代為保管。商品內容:一般家庭電器用品,但限於能裝箱者。

第二條 前條寄存物以寄放於乙方倉庫東南角十平方米麪積內可以容納的數量為限。

第三條 甲方對前條寄存物可自由進出搬運,但若因而受損,乙方概不負賠償責任。

第四條 保管費的計算及交付方式如下:不論寄存物品數量多寡,每月寄存保管費為人民幣x x元整。甲方須於每月底之前將保管費送交乙方辦公處所。

第五條 陳述和保證 5.1 甲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5.2

乙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 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甲方的責任

如果甲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其他各方遭受損失,則其他各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並退還乙方託管費。 6.2 乙方的責任 (1)如果乙方未按本協議支付保管費,則逾期一日按未支付金額日萬分之**支付違約金;但無論如何,違約金金額不超過應付遲延價款金額的**%; (2)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甲方遭受損失,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第七條 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商品託管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條 協議附件 9.1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9.1.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9.1.2各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託管商品的有效證件 9.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三條 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四條 通知 14.1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14.2 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14.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甲、乙雙方如欲解除本協議,須於一個月前通知對方。第

十五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六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協議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或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保管合同 篇3

寄存人:(簡稱甲方)

住址或法定地址:

聯繫方式:

保管人:(簡稱乙方)

住址或法定地址:

聯繫方式:

為妥善保管__________,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甲方因遷往外地居住,將下列動產目錄中記載的物品寄託乙方保管,而乙方願依約受寄保管。

第二條本合同所稱保管系不定期限,甲方可隨時請求退還,而乙方亦得隨時返還保管物。

第三條甲方保證對保管物擁有全部合法權利,不存在任何權屬瑕疵。如因任何保管物權屬糾紛或法律行動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除依法對保管物採取保全或者執行的`以外,乙方應當履行向甲方返還保管物的義務。

第四條寄存人交付保管物時,保管人應當驗收,並給付保管憑證。

第五條保管物中(是/否)有貨幣、有價證券或者其他貴重物品,具體如下:__________。

第六條本保管合同為下列第_______種:

1、無償保管,乙方不得向甲方請求任何名義的費用或補償。

2、有償保管,具體收費標準和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

第七條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得也不得許可他人使用保管物,否則引起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乙方應當妥善保管保管物。但是,由於保管物的自然屬性導致保管物在保管期間發生的自然損耗,乙方不承擔保管責任。

第九條本件保管物乙方應存置於__________處所,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變更保管處所。

第十條保管人不得將保管物轉交他人保管,否則應當對可能造成的保管物損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寄存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費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保管物。

第十二條保管人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寄存人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本合同在簽訂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裁決。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合同簽署,並且保管物交付乙方接管時成立。保管物清單見本合同附件。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件:保管物清單(略)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

保管合同 篇4

寄存人(甲方):

身份證號:

電話:

地址:

保管人(乙方):

身份證號:

電話:

地址:

茲為保管,經雙方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因的原因,將下列動產目錄記載的物品寄託乙方

保管,而乙方願依約受寄保管,本保管物於本合同成立日由甲方點交與乙方接管清楚。

第二條本合同所稱寄託系不定期限,但甲方可隨時請求退還,而乙方亦得隨時自動返還寄託物。

第三條甲方保證保管物全部為甲方的完全所有,並無上手來歷不明或與第三人間有糾葛不清的或於寄託有不法因素瑕疵,如有上列情況發生,致乙方蒙受損失時,甲方應負其賠償責任。

第四條本件寄託保管為無報酬,所以乙方不得向甲方請求任何名目的補償。

第五條乙方在受寄存續期間中除禁止第三人使用外,乙方自己或其家屬可任意使用寄託物,甲方無異議。

第六條依前條使用保管物,致保管物的自然消耗損失,乙方不負其填補賠償責任,甲方決無異議。

第七條本件保管物乙方應存置於(某某地號)乙方或其家屬的住宅內,並應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的注意保管,對於保管物的使用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為之。

第八條前條保管處所,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變更,又不得使第三人代為保管寄託物。

第九條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約定,將寄託物使第三人代為保管,致寄託物發生損害,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保管物滅損時,應負其賠償責任,、但因不可抗力縱不使第三人代為保管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

第十條乙方因保管寄託物,而支出的`必要費用,不得請求甲方償還。

第十一條寄託物的返還應在該寄託物保管之地行之。

寄託物因使用上的自然消耗,或減滅價值,乙方仍依該物現狀返還,甲方不得異議。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悉依合同法關於保管的規定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解釋。

第十三條因本合同發生的訴訟由甲乙雙方同意以法院為管轄法

院。

第十四條本件寄託動產目錄。(略)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住址:

乙方:

住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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