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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協議書集錦十篇

欄目: 運輸 / 發佈於: / 人氣:7.54K

在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協議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運輸協議書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運輸協議書集錦十篇

運輸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南通瑞翔新材料有限公司

為保障乙方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在遭受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時能及時得到經濟補償,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的貨物運輸保險事宜達成以下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 保險標的(SUBJECT MATTER)

甲、乙雙方同意,乙方生產的貨物 鈷酸鋰、錳酸鋰、磷酸鐵鋰、氧化鈷、硫酸鈷等產品 在運輸過程中的有關保險責任均由甲方負責。

二、 保險條款及投保險別(INSURANCE CLAUSES & CONDITIONS)

乙方選擇 國內水路、陸路貨物運輸保險 條款投保 綜合險 (條款詳見附件)。

三、 保險金額(AMOUNT INSURED)

根據每次運輸貨物的實際價值確定,乙方應根據貨物合同價格填寫保單(如不足額投保,出險後按比例賠付)。

四、 運輸工具(CONVEYANCE)

水路運輸——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的運貨船舶為船齡15年以下的適航船舶。如船齡超過15 年,則甲方可根據該船舶的實際船齡及使用該船時國際上普遍適用的老船加費價格向乙方收取老船加費。如果乙方使用15年船齡以上的老船作為所投保貨物的承運船舶,乙方同意須在使用該船運貨前與甲方進行協商。

陸路運輸——鐵路貨運險應儘量填明車次、車型、車號。

公路貨運險應儘量填明車型、車號、廠牌、牌照號碼。

五、 運輸限額(LIMIT PER CONVEYANCE)

每一運輸工具的保險限額為1000萬元人民幣 ,如超過,須提前通知甲方。

六、 運輸線路(VOYAGE)

具體線路依提單而定

七、 保險責任起訖(COMMENCEMENT &TERMINATION)

屬於本合同範圍之內的保險貨物,甲方的承保責任自被保險貨物運離載明的起運地工廠倉庫或貨場開始,包括正常運輸過程中的海上、陸上、內河和駁船運輸在內,直至該項貨物運至收貨人指定倉庫或貨場為止。

八、 投保手續(APPLICATION PROCEDURE):

1、 乙方在每一批貨物起運前填寫好“貨物運輸保險單”,填寫要素應齊全,如個別要素當時無

法填寫,乙方應在得知要素後立即告知甲方。

2、 甲方收到乙方“貨物運輸保險起運通知”或“貨物運輸保險保單”並確認無誤後,即為承保,

並將保險單每月按時送交乙方。乙方收到保險單後應辦理簽收手續,並將該保險單項下保險費及時計入承保記錄清單。

九、 保險費率及保險費(RATE & PREMIUM)

甲、乙雙方同意:

1、 保險費率: %

保險費=保險金額×保險費率

十、保險期限(INSURANCE PERIOD)

此合同有效期為一年,自雙方蓋章後生效

十一、保費結算(PAYMENT OF PREMIUM)

甲、乙雙方同意:

1、甲方在每月30日之前(如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可向後順延至上班後第三個工作日開始之前),

根據當月的保險單,向乙方開具付款發票。

2、乙方同意根據上款約定,在收到甲方的收據或發票後的五個工作日之內,向甲方的指定帳户付款。

3 、甲方有權讓乙方出具足以證明乙方確實已向甲方付出甲方應收保險費的證據。

4 、甲方所指定的帳户,將會在通知乙方付款時,書面告知乙方。

5 、甲、乙雙方可根據保險單隨時核對帳目。

6 、甲方承諾,在乙方尚未支付相應保險費時,如遇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保險事故,只要乙方按合同約定如期交納保險費,甲方將不會以乙方尚未支付保險費為理由拒絕對乙方進行賠付,也不會在賠款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相應的保險費。

十二、索賠事宜(SETTLEMENT OF CLAIM)

1、施救

甲乙雙方同意,如果發生貨損、貨差事件,乙方需督促接貨或收貨單位採取防止擴大貨損的

合理措施,積極施救並認真做好轉運前對受損貨物進行整理、修改和包裝的工作。甲方積極配合施救工作,保險責任範圍內的合理施救費用由甲方承擔。

2、通知

貨物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時,乙方在接到出險報案後,乙方必須立即通知甲方或其代

理人前去查勘處理。報案電話: 。

3、查勘

被保險貨物如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乙方需將瞭解的情況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或其代理人赴現場查勘檢驗,確定損失數量和損失程度。並且,乙方也有權委請自己認可的檢驗機構進行檢驗。無論使用哪方的檢驗機構,如果該損失被判定或裁決為在保險責任範圍內,甲方同意由此所涉及的一切檢驗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不在保險責任範圍內,乙方同意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

4、理賠程序

在接到乙方報案後5 個工作日之內,甲方同意通知乙方:關於本次賠案乙方需準備的全部索賠資料,並且,甲方向乙方索取的全部資料應是乙方能夠出具的,並且是合理合法的。甲方在接到全部索賠資料後的3個工作日內,甲方同意需做出書面的保險責任認定,如確認該索賠在保險責任範圍內,甲方需通知乙方,並在確定保險賠償範圍後的5 個工作日之內,對已能確定的賠償數額,甲方同意在此期間將全部賠款支付給乙方。對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的數額不能確定的,甲方同意根據已有證明資料可以確定的最高數額先予支付,待甲、乙雙方對賠付保險金的數額確定後,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相應的差額,並保證不會從賠款中扣除任何費用。 甲方承諾,在理賠時如有爭議,將以乙方利益優先為原則,給予乙方最大的讓步和通融。

5、甲、乙雙方同意,賠償金額按以下方式確定:

賠償金額=實際損失+施救費用+查勘費用-免賠額

施救費用和查勘費用之和以保險金額為限

6、賠款支付

甲、乙雙方同意;

1)賠付幣種;與乙方協商。

2)賠付地點:乙方享有所持保險單的索賠權,根據每一次的保單要求,確定賠付地點;

如果乙方要求轉讓索賠權,需及時通知甲方,並對保險單背書。

3)賠付時間:根據理賠程序。

7、甲、乙雙方同意,在索賠時,需提供下列單證:

1)保險單正本

2)索賠清單

3)提單正本

4)發票正本

5)裝箱單/磅碼單正本

6)檢驗報告及反映貨損貨差程度的照片

7)貨損貨差證明

8)如涉及第三方責任,還需提供向第三方索賠的函電

十三、索賠時效(VALIDITY OF CLAIM)

甲、乙雙方同意:

向甲方辦理索賠的有效期限,以保險貨物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之日起滿兩年終止。

十四、合同中止(CANCELLATION)

甲、乙雙方同意,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中止:

1、乙方已經書面和口頭向甲方提出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的新的條款和新的要約,在乙方

向甲方書面提出新的條款和新要約後的10個工作日之內,甲方尚未就新的約定與乙方達成一致意見。

2、本合同保險範圍所涉及關係方由於任何原因中止與乙方的買賣合同。

3、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在本合同未被中止的情況下,乙方擅自將本合同保險範圍內的保險標

的向其他保險人投保。

4、甲乙雙方未就本合同所涉及的保險責任範圍內的賠償達成一致意見。

5、本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單方面違反本合同。

6、本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單方面更改、轉讓本合同。

7、本合同的任意一方侵害合同另一方的權利、義務、名譽、資產,並且給該方造成損失。

十五、特別聲明(SPECIAL ANNOUNCEMENT)

本協議為甲方所出具的給乙方的全部承保保單的一部分,具有對現有承保保單進行批改的法律效力,但需徵得乙方書面同意。如甲方所出具給乙方的承保保單的條款與本協議有矛盾之處,應以本協議為準。

十六、附則(ATTACHMENT)

1、甲乙雙方應遵守協議條款的有關規定,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簽定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時雙方對具體標的承保時由乙方填寫的投保單、起運通知書、甲方簽發的保險單均是本協議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一切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申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訴訟。

3、本協議經過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4、本協議一式二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 份。

十七、附件(RELEVENT DOCEMENT)

1、《國內水路、陸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

甲 方: 乙 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篇二:貨物運輸預約保險協議書(樣本)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貨物運輸預約保險協議書

編號:PYAE20114413029000000*

甲方:

乙方: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

為使甲方具有保險利益的貨物在國內運輸過程中,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時能及時得到經濟補償,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對甲方國內運輸貨物採用預約方式予以承保,同時雙方訂立以下貨物運輸預約保險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 保險標的

在協議期限內,凡屬於保險條款列明保險標的的範圍,由甲方承運的以下產品均屬於預約保險範圍:

1.

2. 所有與甲方正式簽約或由甲方委託運輸的標的,由甲方負責安排貨流事務,並通過甲方正式簽約承運公司承運的甲方指定的貨物均屬於預約保險範圍。

二、 適用條款和承保險別

1、《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國內水路、陸路運輸保險條款》(09年版)

2、《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國內航空運輸保險條款》(09年版)

3、《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公路貨物運輸偷竊、搶劫保險條款》(09年版)

4、《無人看管車輛除外責任條款》

5、《15天解除保險通知條款》

6、公路運輸時應儘量使用全封閉式卡車。在條件不允許的情況下,必須使用防水布覆蓋保險標的。

三、 承保方式

1、運輸方式:公路、鐵路、航空運輸及聯合運輸。

2、運輸路線:

深圳->客户臨時倉庫->全國各地(包括香港)

惠州->客户臨時倉庫->全國各地(包括香港)

3、此協議生效後,視同保單。發貨清單或發貨票應妥善保存,在出險時作為備查資料。

4、除非甲方要求提供保險單(憑證),乙方不逐單出具保險單(憑證).

5、除本保險協議另有約定外,乙方根據甲方書面確認的運輸申報單或運輸明細表,以及相關的保險條款和附加條款承擔保險責任。單獨的預約保險協議項不作為乙方承擔責任的依據。

四、協議期限

自20xx年月日零時起至 20xx年 月日二十四時止。

五、保險責任起訖

保險責任起訖是採用“倉至倉”方式,按適用條款約定執行。

六、預計投保額按當期的銷售收入計算,全年預計投保額為人民幣壹億貳仟伍佰萬元。

保險費率: 0.06%

預計全年保險費:人民幣75,000.00(人民幣柒萬伍仟元整)

七、結算方式:

1. 簽單時預付保費的RMB20,000.00,保險費每半年結算一次。

2. 每月15日前按甲方申報的上月運輸貨物的保險金額結算上月保費。預付保費將在保險期限最後2個月抵扣,並於保險期限結束後十五日內,根據甲方申報的保險金額及預付的保費結算總保險費,多退少補。

3. 為核實運輸保險的實際金額以作為理賠的依據和最後的計算保費,甲方人應對貨物運出,逐批按起運日期、品名/數量/單價/金額、運輸路線、車牌、發票/提單號進行登記,並於每月10日前將該登記表送乙方一份

八、免賠額:

1、普通責任:每次事故免賠1000元人民幣;

2、盜搶責任:①部分損失:每次事故絕對免賠損失金額的20%;②全車失竊、失蹤:每次事故絕對免賠額為損失金額的30%。

九、貨運量核對:

甲方應如實申報實際運輸資料,不得瞞報、漏報或不報。乙方有權隨時核查被保險人的運輸情況。

十、安全運輸:

甲方必須謹慎選擇承運人和運輸工具,運輸的貨物和承運的工具必須符合國家或其主管部門關於安全運輸的各項規定;如果甲、乙雙方已事先就承運人、運輸工具、運輸包裝等約定具體標準,在未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甲方不得隨意降低標準;乙方將不定期地對甲方的運輸貨物和承運工具進行安全檢查,提供防災防損方案,甲方應予以積極協作。

如甲方有固定的或相對固定的承運人,雙方簽訂本協議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承運人的資質證明文件,運輸工具資料以及與其簽訂的運輸契約,以便乙方選擇恰當的承保方案。

十一、特別約定

1、每次意外事故或由同一原因引起的連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每一運輸工具運載貨物的損失以人民幣叁仟萬元(¥30,000,000.00)為限。如保險標的的條件超出約定的範圍,甲方應於貨物啟運前書面通知乙方,除非經乙方書面同意,乙方不承擔任何保險責任。

2、所保貨物如發生本預約保險單項下之損失事故,應立即通知乙方查勘,乙方憑本預約保險單、經甲方確認的運輸申報單或甲方每月提供的發貨清單,以及適用條款要求提供的單證給付賠款。

3、貨物發生保險責任範圍的損失,根據法律規定,應當由承運人責任或其他第三者承擔部分或全部責任,甲方不能承諾放棄追償權,並首先向承運人或者第三者索賠。若甲方提出請求,乙方可先予以墊付,但甲方須簽發權益轉讓書給乙方,並協助乙方向責任方追償。

4、甲方應選擇具有有效執照的專業承運人進行運輸,並要求承運人運輸貨物時遵守國家有關部門關於安全運輸的各項規定。

5、甲方發運的每批保險貨物須符合安全運輸規定的包裝。

6、保險賠款賠付地點為廣東惠州,所有賠款以轉賬的形式支付給甲方,除非甲方出具書面申請採用其他付款方式,並得到乙方的同意。

十二、終止條款

甲、乙雙方在協議期限內一方因故終止合同,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對方。

十三、爭議處理

因本保險協議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惠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本保險協議的爭議處理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四、其它事項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市分公司

代表:代表: 日期: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水路、陸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20xx年版)

總 則

第一條 為使保險貨物在水路、鐵路、公路和聯運運輸中,因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內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能夠得到經濟補償,並加強貨物的安全防損工作,以利商品生產和商品流通,特舉辦保險。

保險責任

第二條 本保險分為基本險和綜合險兩種。保險貨物遭受損失時,保險人按承保險別的責任範圍負賠償責任。

(一)基本險:

1.因火災、爆炸、雷電、冰雹、暴風、暴雨、洪水、地震、海嘯、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損失;

2.由於運輸工具發生碰撞、擱淺、觸礁、傾覆、沉沒、出軌或隧道、碼頭坍塌所造成的損失;

3.在裝貨、卸貨或轉載時因遭受不屬於包裝質量不善或裝卸人員違反操作規程所造成的損失;

4.按國家規定或一般慣例應分攤的共同海損的費用;

5.在發生上述災害、事故時,因紛亂而造成貨物的散失及因施救或保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費用。

(二)綜合險:本保險除包括基本險責任外,保險人還負責賠償:

1.因受震動、碰撞、擠壓而造成貨物破碎、彎曲、凹癟、折斷、開裂或包裝破裂致使貨物散失的損失;

2.液體貨物因受震動、碰撞或擠壓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損壞而滲漏的損失,或用液體保藏的貨物因液體滲漏而造成保藏貨物腐爛變質的損失;

3.遭受盜竊或整件提貨不着的損失;

4.符合安全運輸規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損失。

除外責任

第三條 由於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1.戰爭或軍事行動;

2.核事件或核爆炸;

3.保險貨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損耗,以及由於包裝不善;

4.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

篇三:貨物運輸保險協議書

貨物運輸保險協議書(方案)

單證協議 貨物運輸保險協議書(方案)

甲方:

乙方:

為方便乙方辦理貨物運輸 保險,確保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運的其他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遭受保險責任規定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得到及時補償,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本預約保險協議,在乙方向甲方繳付約定保險費後,甲方按以下協議列明事項承保乙方及其業務合作公司的國內、國際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運的其它貨物運輸保險:

一、被保險人:

以乙方所承運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送的其它貨物的發、收貨人為準。

二、保險標的:

乙方承運的所有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運的其它貨物。

三、標的包裝:

適合運輸的相應的包裝。

四、保險金額:

(一)年度內的總保險金額為RMB800,000,000。00元。

(二)每一郵政快件及貨物的保險金額按以下兩種方式確定:

(1)以申明價值作為保險金額:客户向乙方辦理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運的其它貨物時,已申明價值的,則以申明價值作為保險金額。

(2)以固定金額作為保險金額:客户向乙方辦理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運的其它貨物時,未申明價值的,則以每件人民幣500元作為該件的保險金額。

五、保險條件:

(一)條款及險種:本協議甲方按《郵包一切險》(見附件一)承擔保險責任。

(二)保險費率:在上述預計年度內總保險金額情況下保險費率按0.05%計算。

如實際保險金額超過上述保險金額,乙方需按上述費率和實際保險金額結算保險費。

六、保險金額的提供:

每日由乙方以傳真方式向甲方提供前日汽車、飛機、火車及EMS方式的貨運總保險額。

國際業務及國內業務保險金額在20萬元以上的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送的其它貨物,乙方則須以《啟運投保清單》方式在承運後48小時內書面通知甲方。

七、保險費交付結算方式:

年度保險費分四期預付。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在每季度初向甲方繳付保險費人民幣10萬元(壹拾萬元)。保險費年底結算,如果年保險費不足10萬元,不退費。如果年保險費超過40萬元,乙方補繳。

八、免賠額:

九、保險責任起訖:

本保險責任,自乙方辦理所承運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運的其它貨物收訖手續時開始生效,直至乙方根據承運合同將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運的其它貨物運達本保險單所載目的地收貨人時終止,或自目的地郵局、郵政快遞公司及受乙方委託的社會物流企業簽發到貨通知書當日零時起算滿十五日終止。但在此期限內一經承運合同列明的收貨人簽收,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十、運輸路線:

乙方應以審慎方式選擇運輸方式及運輸線路。

十一、運輸工具

以火車、飛機、汽車及EMS方式。

十二、保險限額:

甲方在本協議方式下的保險限額以每一運輸工具(汽車)或每一批次貨物(火車、飛機)最高不超過;

(一)、RMB500萬元為準。如乙方在每一運輸工具(汽車)或每一批次(飛機、火車)運輸貨物超過RMB500萬元,乙方應在運出貨物前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以方便甲方及時安排分保。

(二)、RMB1000萬元為準。如乙方在每一運輸工具(汽車)或每一批次(飛機、

火車)運輸貨物超過RMB1000萬元,乙方應在運出貨物前兩個工作日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時安排分保。

十三、出險索賠:

當保險貨物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時,投保人或被保險人一經獲悉,應立即通知保險人,同時需提交承運合同、價值證明及其相關索賠單證,包括國家相關職能部門的事故證明、損失簽定等能證明損失狀況的單證,並在雙方達成賠付協議後10日內予以賠付。

對未申明價值的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運的其它貨物,甲方按實際價值計算賠償,但對該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運的其它貨物賠償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500元。對申明價值的貨物,如申明價值高於實際價值,按實際申明價值和實際價值的比例計算賠償,但最高不超過申明價值。

十四、附:每日結算清單傳真

附件一:郵包險條款

一、責任範圍

本保險分為郵包險和郵包一切險二種。被保險貨物遭受損失時,本保險按保險單上訂明承保險別的條款規定,負賠償責任。

(一)郵包險

本保險負責賠償:

1.被保險郵包在運輸途中由於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自然災害或由於運輸工具遭受擱淺、觸礁、沉沒、碰撞、傾復、出軌、墜落、失蹤,或由於失火、爆炸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2.被保險人對遭受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採取搶救,防止或減少貨損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不超過該批救貨物的保險金額為限。

(二)郵包一切險

除包括上述郵包險的各項責任外,本保險還負責被保險郵包在運輸途中由於外來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二、除外責任

本保險對下列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一)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所造成的損失。

(二)屬於發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

(三)在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郵包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四)被保險郵包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所引起的損失或費用。

(五)本公司郵包戰爭險條款和貨物運輸罷工險條款規定的責任範圍和除外責任。

三、責任起訖

本保險責任自被保險郵包離開保險單所載起運地點寄件人的處所運往郵局時開始生效,直至該項郵包運達本保險單所載目的地郵局,自郵局簽發到貨通知書當日午夜起算滿十五天終止。但在此期限內郵包一經遞交至收件人的處所時,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四、被保險人的義務

被保險人應按照以下規定的應盡義務辦理有關事項,如因未履行規定的義務而影響本公司利益時,本公司對有關損失有權拒絕賠償。

(一)當被保險郵包運抵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地以後,被保險人應及時提取包裹,當發現被保險郵包遭受任何損失,應即向保險單上所載明的檢驗、理賠代理人申請檢驗。如發現被保險郵包整件短少或有明顯殘損痕跡,應即向郵局索取短、殘證明,並應以書面方 式向他們提出索賠,必要時還須取得延長時效的認證。

(二)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郵包,應迅速採取合理的搶救措施,防止或減少郵包的損失,被保險人採取此項措施,不應視為放棄委付的表示,本公司採取此項措施,也不得視為接受委付的表示。

(三)在向保險人索賠時,必須提供下列單證:

保險單正本、郵包收據、發票、裝箱單、磅碼單、貨損貨差證 明、檢驗報告及索賠清單。如涉及第三者責任,還須提供向責任方追償的有關函電及其他必要單證或文件。

五、索賠期限

本保險索賠時效,從被保險郵包遞交收件人時起算,最多不超過二年。報表樣本:

發送貨物日報表

備註:裸裝、舊設備、玻璃及陶瓷製品、私人物品、傢俱、瓶裝及桶裝液體只承保路運基本險。

投保人簽章:

運輸協議書 篇2

甲方(託運人)

地址:

乙方(承運人):

地址:駕駛證編號:

車牌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就貨物運輸等問題 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履行期限從月日至本次運輸貨物卸車完成為止。

二、在上述合同期限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

貨物運輸名稱:

數量:

價值:

運費:

到貨地點:

收貨人:

運輸期限:

三、甲方的權利、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 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3、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或收取貨款,在返回後,應將其收取的貨款或收 獲憑證及時交付給甲方。

4、乙方對甲方交付承運的貨物負有安全保護義務,若運輸途中發生貨物被盜、毀損、雨淋等,乙方應 承擔賠償責任。

5、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自己負責。

五、運輸費用運輸完畢一次性結清。

六、由於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雙方都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未經事宜,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牴觸之處,以補充協議為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籤、蓋章後生效,每份協議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收貨聯繫電話: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運輸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願意接受乙方提供的附件中約定的服務,同時乙方也願意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務,雙方達成合意如下。

(一)經營資格

1、乙方承諾其已取得有關執照和許可,具有簽訂並履行本合同的資格和能力。乙方應將其有效營業執照複印件、運輸經營許可證複印件及其他甲方要求的證明乙方經營能力的文件交甲方備案。

2、乙方應將可能用以向甲方提供服務的車輛的牌照,駕駛人員的有關證件報告甲方以供其備案。

3、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上述文件資料的真實性,如有任何變更,應及時通知甲方。

(二)雙方保證

(甲方)

1、甲方託運的貨物必須是國家法律允許流通的物品,甲方應保證按國家法律的規定行事。

2、每次貨物運輸甲方須提供貨物的名稱、數量、收貨人的詳細名稱和地址給乙方。

3、甲方如對貨物運輸有任何特別邀請應事先告知乙方。

4、甲方如違反上述保證,乙方有權拒絕運輸,直至甲方滿足上述保證。

(乙方)

1、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貨物運輸邀請及時提供符合條件和數量的運輸車輛和駕駛員,在乙方的使用控制過程中,乙方對系統設備的完好承擔損壞賠償責任。

2、乙方不得在為甲方提供的過程中拼裝任何有可能對甲方貨物造成污損或危險的其他貨物。

3、乙方提供的車輛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絕裝貨,如乙方在接到甲方運輸通知後六小時(長途運輸)或二小時(市內運輸)內仍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車輛,甲方有權委託其他承運人運輸,且乙方應賠償由此可能給甲方造成的一起損失。

4、乙方不得無理拒絕甲方的貨物,否則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一起損失。

5、乙方應按照甲方對貨物運輸的特別要求認真操作。

6、乙方應及時提取和裝運貨物,並在貨物交接單上簽字。如果乙方在從第三方提貨時發現貨物有短少、破損、潮濕等及與運單、簽收單不符的任何異常情況,均應立即通知甲方,並在接到甲方提示後再作處理。同時乙方應要求第三方出具證明,必要時向第三方提出索賠,如因乙方為履行上述義務,乙方應賠償甲方由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7、乙方應對其或其指定的代理人收到貨物後至貨物送至指定收貨人處的整個過程中的貨物安全和完整負責,對於在此期間發生的任何貨物損壞或丟失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8、乙方應合理安排每次運輸服務的駕駛員,並定期對駕駛人員進行技術及素質培訓,以保證能夠完全完成甲方的運輸任務。

9、乙方車輛在運輸甲方貨物時發生意外事故的,其車輛損失及人員傷亡由乙方自行負責,造成第三人財產損失和傷亡的,乙方應當予以補償並在此同意保護盒不使甲方承擔任何責任。甲方及其貨物由此遭受損失的,乙方應當按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10、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將貨物安全、如數、無損地運達甲方指定的地點,交於指定的收貨人並辦理交接手續,發現貨物有差錯的,應請收貨人做好批註。如收貨人要求延遲或由於其他合理原因的確不能及時派送的,乙方應立即以電話或傳真通知甲方並且在貨物派送後在簽收單上註明原因、同時收貨人取得聯繫的時間及具體聯繫人。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運輸延誤或差錯的,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11、如由於非乙方的原因而導致客户拒收貨物的,乙方應立即同甲方指定人員聯繫,並根據其指定將拒收貨物運回或轉運至其他指定收貨人。如因乙方的原因導致客户拒收貨物的,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12、任何由於乙方的原因而導致貨物被國家罰款的,沒收或其他處罰的,乙方應當補償甲方因此遭受的經濟及聲譽上的損失。

13、甲方在乙方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可以要求乙方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甲方應當補償乙方因此產生的合理費用。

14、乙方在此同意並完全承認甲方及其貨主對合同項下貨物的所有合法權利,並不可撤銷地放棄對合同項下任何貨物的留置權。乙方作為本合同項下的服務供應商對任何貨物沒有也將不會有任何權利。

(三)保險

1、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運輸車輛都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足額辦理了車輛損失保險和第三責任保險並在合同有效期內進行續保。

2、甲方應將乙方納入貨物保險的範疇內,一旦發生貨物丟失和貨物被盜,在第一時間內通知甲方,有甲方安排專業人員進行處理,差額部分由乙方負責承擔;如乙方在發生貨物丟失和貨物被盜後,未及時通知甲方進行處理,因此發生的索賠金額由乙方全額承擔。

(四)保密責任

1、在本協議有效期間及終止後五年內,乙方有責任對在合作中瞭解到的有關甲方及甲方客户的各種商業信息(包括但不限於貨物價格、庫存、運費標準、貨運到達地點、長期收貨人、貨運方式等)進行保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外泄,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一切損失。

2、除非是為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需要或根據法律法規要求所需或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均不得向公眾或無關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如為履行本協議下義務需要向僱員或其承包商披露保密信息,乙方應以保密協議約束其僱員或承運商按本協議履行保密義務,乙方僱員或承運商方違反保密義務的將視同乙方違約而承擔法律責任。

3、如果乙方任何僱員及其承包商違反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並對甲方由此遭受的任何損失、費用、責任、索賠和其他不利影響作出賠償。

(五)不可抗力

1、由於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或可能延遲履行義務的,乙方應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情況發生後二十四小時內通知甲方。

2、如上述情況持續時間超過三天的,甲方有權將該筆業務轉委託他人。

(六)收費及結算

1、乙方在運輸過程中提供的任何額外服務,經甲方認可後另行結算。乙方在此同意,其在本合同項下提供的任何額外服務必須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否則甲方可以無須任何理由而拒絕予以補償。

2、運費經過甲乙雙方協商,每月結算一次。每月1-5日為對賬日,6-10日為付款日

(七)其他

1、如因任何情況導致本合同部分條款無效,其餘條款不受影響繼續有效。

2、本合同有效期一年,期間從月日至日,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執行。如本合同到期雙方無異議,自動延續一年。

3、本合同一式貳份,乙方執一份,甲方執一份。

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授權委託人簽字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協議書 篇4

甲方:沈彰高速公路第七合同段吉林省中盛路橋工程有限公司項目

經理部(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合同內容

甲方在承建沈彰高速公路第七合同段路基、橋涵工程施工過程中,需要外借一定數量的土方,作為路基填土。乙方在新民市高台子村承包一處可以挖取山皮土的荒山,甲方決定在乙方承包的荒山購買一定數量的山皮土,由乙方負責提供土源、和挖運,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二、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檢查土質是否符合要求,並檢查車輛裝的多少,確認無誤後,給乙方開具票具。

(2)按時給乙方結算。

2、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辦理政府各部門的手續,並繳納各種費用。

(2)乙方所提供的山皮土必須保證甲方所要求的數量和質量,如乙方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山皮土,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3)在運輸過程中,乙方所發生的任何事情,包括安全事故等,均與甲方無關,。

(4)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必須服從甲方現場人員的管理,保證土質合格,即為山皮土,含水量不能過大,並卸到甲方指定的位置,當甲方因施工原因不需要土時,乙方無條件停止運土。對不按照甲方要求的數量和質量運來的土,甲方有權拒收。

三、合同單價及結算方式

(1)山皮土數量以車為單位,每車至少裝22立方米以上,每車200.00元(貳佰元/車),其中包括土底80元,運費90元,裝費30元。

(2)施工過程中,甲方派人負責收料,乙方派人記車數,第二天乙方向甲方索要票據,進行核對,每天核對前一天的車數。

(3)山皮土每運到20xx車結算一次,結算時,乙方把票據交到甲方處,由甲方以轉帳形式支付山皮土價款。乙方給甲方開具正規發票,發票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暫留土方價款200000.0元(人民幣大寫:貳拾萬元)作為抵押金。合同履行完後,剩餘款項全部支付乙方。

(4)施工結束時,甲方一個月內一次性支付餘款。

(5)合同自簽訂後生效。

四、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判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沈彰高速公路第7合同段吉林省中盛路橋工程有限公司項目部

代表人(簽字)

乙方:

代表人(簽字)

運輸協議書 篇5

海運出口集裝箱運輸代理協議

合同編號:atgj/sha

甲方: ( 以下簡稱“甲方”)

註冊地址:

辦公地址:

總機:________________傳真: 郵編: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註冊地址: 辦公地址: 電話:傳真: 郵編:

為維護合作雙方的共同利益,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國際集裝箱運輸管理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平等協商,就 上海地區 (服務地理區域)海運出口貨物國際運輸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雙方責任

第一條乙方提供之出貨委託書內容應包括:發貨人、收貨人、通知人、起運港、目的港、交貨地 、嘜頭、件數、中英文品名、毛重、體積、運輸條款、海洋運費支付方式、國內費用支付方式、運輸裝箱方式、乙方公司聯繫人、電話、傳真。如委託書未註明,由此引起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二條乙方提供給甲方用於清關的文件必須嚴格按照中國海關規定,如有違反“海關法”及相關規定,甲方可以退還乙方不予報關,凡因乙方報關單證有差錯、缺失等原因導致不能按時通關而產生任何法律責任及任何直接、間接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條乙方委託出運貨物中不得夾帶任何違禁物品並承擔因實際出運貨物與申報不符而引起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包括各類罰金)。

第四條在實際操作中如發生更改事宜,原則以書面確認件為準。如乙方習慣用口頭方式確認更改,則不得以“無書面確認件”為由拒絕承擔相關責任。

第五條乙方在貨物出運中要求預付改為到付、到付改為預付的,應在船舶到達目的港前 天書面通知甲方,並承擔更改後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如貨物在目的港被提取,甲方對此不負責任。

第六條乙方在貨物出運後因修改運

置方式,要求甲方代發電報通知有關承運人的,

費用和相關風險由乙方承擔,必要時甲方可要求乙方出具安全可靠的擔保。

第七條乙方如需對任何委託事項進行更改,應在貨物裝入集裝箱或貨物進倉庫的當天且不遲於進港前

必須在船開後24小時內提出並送達相關單證、保函並承擔更改而產生的各類風險、責任和費用。

第八條乙方送甲方倉庫的貨物,如有破損、受潮、嚴重變形等,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送貨人員確認並通知乙方,甲方有權不予接收。

第九條乙方發出委託後,甲方已訂妥艙位,乙方要求撤銷委託的,乙方除承擔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外,亦應賠償因撤銷委託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乙方應依約向甲方支付本協議項下及每票委託的有關費用,如甲方按乙方要求將發票開給第三方的,乙方承諾負有連帶付款責任。

第十一條 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清關文件,

做好每份單證的交接、簽收工作。對單證遺失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甲方必須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

乙方及時付費。

第十三條 乙方在開船前十天用傳真、 /提單中有關項目或變更對貨物的處必須採用書面通知;由此產生的 不錯報、不漏報、不遺失, 於第一時間遞交乙方,便於 正本委託書或電子委託的形式向甲方

24小時內書面通知甲方;如遇船開後更改提單,第二章 訂艙及承運進行委託訂艙。 第十四條 乙方送交或傳真的委託書應有乙方的印章,如委託書上沒有印章的,甲方可以拒收委託書。

第十五條 甲方按照乙方沒有印章的委託書予以操作,一旦乙方接受與該委託業務有關的需確認件、傳真件、提單、報關退單等任一單證,視同乙方在任何時間或地點承認該委託有效。

第十六條 甲方在收到乙方委託書後即開始訂艙,並按乙方要求的形式(電話□、傳真□、e-mail□)將確認的船名、航次、提單號通知乙方。

第三章 費率及佣金

第十七條 海洋運費/海空聯運費及相關美金費用以雙方單票確認為準。 第十八條 甲方按以下類目向乙方收取人民幣費用:

1.訂艙費:rmb/20’gp,rmb/40’gp&40hc(已含安保費),遇船公司/船 代訂艙費發生變動,雙方以補充協議形式重新修改訂艙費。

2.特種箱在普箱基礎上加rmb___/teu。

3.上海港thc: rmb ________ (除美加線外)

美加線、南美線及東南亞收取單證費rmb____/票,其他船公司單

票確認。

5.乙方承擔非甲方失誤而產生的改配、漏裝、移箱、換箱、掏箱、短駁

等雜費。

6.其他代收代付費用

第四章 費用結算及期限

第十九條甲方在貨物出運後按本協議或乙方委託書所確認的內容或海運慣例,開具發票,及時送交乙方。如乙方需要甲方在獲得指令後方能開票的,則乙方需在船開後1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發出指令,否則甲方按實際情況開具發票,由此引起的相關費用損失由乙方承擔。 除非乙方實際支付,否則該發票任何時候均不得成為乙方已付款的憑據。

第二十條乙方或乙方的客户收到甲方發票後的兩個工作日內不提出異議,視為同意依發票金額支付運費及雜費。乙方如與船公司自確認運費,甲方按船公司發票金額向乙方開具發票。乙方如認為金額有誤應自行與船公司再次確認,不得以運費有誤為由拒付甲方已代墊費用,否則甲方有權扣留乙方任何單證。

第二十一條甲方確認乙方的付款方式為下列第種。

1.信用期____天;信貸額度人民幣,乙方欠款超信用期

或信貸額度,付款方式改為付款買單並且按照日萬分之五收取逾期付款違約金。

2.付款買單。

3.同城託收。

第二十二條甲方於每月5日前將對帳清單傳真乙方,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確認(逾期不確認,視為無異議),並在收到甲方對帳清單的十個工作日內付費。如果超過付款期,乙方應每天支付逾期付款額萬分之八的違約金。對乙方逾期未付款項,甲方有權就已發生業務的累計欠款一併向乙方主張權利。如乙方逾期付款達15天,甲方有權拒絕代理乙方委託出運貨物或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協議並有權扣留乙方所委託其他業務的單證或貨物,直至乙方結清費用止。扣貨、證期間,所造成額外經濟損失,甲方不予承擔。

第二十三條凡運費到付而收貨人拒付/拒提貨時,由乙方承擔船公司實際應收取的到付

運費及目的港所產生的包括但不限於滯箱費、港口費、堆存費、滯納金等一切相應費用。

第五章

第二十四條 索 賠因貨物運輸而引起的任何索賠,乙方或乙方的法律關係人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的規定,在給予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充分時間的基礎上,在法定時效內向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書面報告,由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代表乙方或乙方的法律關係人向船舶承運人提出索賠,費用由乙方承擔。第二十五條因乙方或乙方的法律關係人的原因而使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向第三方提出索賠要求的時間超出法定時效的,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乙方對貨物損失的索賠應提供相關法定證據(包括但不限於:貨損地國際公認機構的理貨證明、圖片、損失計算、法律依據、出口產品税務發票、出口貨物海關報關單,外匯核銷單,退税單),乙方對不能按甲方要求提供索賠依據而導致甲方或甲方法律關係人無法處理索賠事宜所造成的後果承擔責任。

第二十七條乙方對甲方的任何索賠,應作為個案協商解決,乙方不得采取拒付或拖欠運費及其他雜費等措施。

第二十八條 索賠應在實際損失發生後的'六十個工作日內提出,超過此時限視作乙方自動放棄索賠權利。

第二十九條對甲方書面承諾而實際貨物延期交付的索賠,應以該部分貨物所涉海洋運輸費用為限。延期交付而產生的間接損失,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乙方對自送貨物、自做箱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產生的貨損、貨差自行承擔責任,當乙方需向第三方追索責任時,甲方可提供專業法律知識幫助。甲方不對包裝箱內貨物的貨損貨差負責。

第六章

第三十一條 不可抗力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罷工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影響本協議/單票委託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另一方。按事故對履行協議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協議,或者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協議。遇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直接、間接損失。

第七章 爭議解決第三十二條甲、乙雙方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雙方經協商未能就爭議事項達成一致的,除雙方達成仲裁協議提交仲裁外,爭議事項提交上海海事法院審理。

第八章 其 他

第三十三條本協議適用於相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府參加的國際公約、條約、行業慣例等。

第三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五條任何一方要求對本協議條款進行修改或補充時,

面通知另一方。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得到另一方面確認,

確認之日起生效。在修改或補充未獲得雙方書面確認之前,仍按本協議原條款執行。 第三十六條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除協議另有約定外,如任何一方欲提前終止業務往來,需在終止之日前三十天書面正式通知對方,

業務關係,不得以突然終止業務方式阻礙操作、收費、退單等工作。如乙方連續三十個工作日無業務委託,本協議自動失效。

第三十七條本協議失效後,協議雙方仍應承擔本協議項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履行完畢的一切義務。

第三十八條本協議有效期。到期如協議各方未提出終止本協議的書面通知,則本協議將自動順延壹年。

第三十九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條乙方單票業務委託書是本協議的補充,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乙方授權先生/小姐負責與甲方進行業務聯繫,被授權人的委託簽字等同與乙方的公章效力。簽字式樣:第四十二條乙方向甲方辦理委託/訂艙時,使用以下委託 方空白處顯示乙方委託/訂艙章式樣),並且乙方確認傳真件同樣有效。

第四十三條乙方授權專門人員憑以下印章領取正本提單,

6 可隨時書 法規及中國政並從雙方書面並相互了結所有 /訂艙章(下甲方僅確認以下印章為合法有效,如甲方對取單人印章有疑問,可拒發提單並及時與乙方聯繫(下方空白處顯示乙方式樣),乙方在使用甲方格式的《提單申領單》向甲方領取提單時,確認《提單申領單》傳真件的有效性。

第四十四條 若上述授權人、委託/訂艙章、提單領單章有變更,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運輸協議書 篇6

承運單位:xxxx分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xxxxxxx

託運單位:xxxxxx(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xxxxxxx

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經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雙方就完成貨物運輸,採用月底結帳方式事宜,承運方式:

1)甲方根據貨物託運單,按乙方要求,採用公路運輸形式,將貨物運送至目的地。

2)乙方按運輸規定將貨物包裝好,捆紮勞固。

  二,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a)甲方按“貨物託運單”要求完成託運任務。

b)以託運單為依據,甲方承運所發生的運費及相關費用採用月結方式向乙方收取.

2.乙方權利及義務:

a)乙方託運所發生的費用方式以“月結”方式在託運單上註明。

b)乙方託運應按照“貨物託運須知”認真填寫運單,不得在貨物中夾帶爆炸性,易燃性,腐化性.放射形等危險品,xxx和現金等禁運貨物。

三、結算方式:

1.乙方按貨物託運單“運費合計”項目所發生的費用,每月計算一次費用,於每月25日,以現金或轉帳支票方式支付給甲方.甲方開户行:xxxx:張號:xxxx

2.若有一方有意中止合作協議,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四、違約責任:

1)乙方無故未按時結清甲方貨款超過15天內<應承擔違約責任(0.3%).

2)一方有意中止合作而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的,應承擔費對方最後一個月費用的30%.

  五、合同期限:

從雙方簽署合同之日起,雙方依照上述條約中止合作關係之日結束.

  六、因執行該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着互相諒解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想人民法院訴訟解決,該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運輸協議書 篇7

甲方(委託方):

乙方(承運方):

為了嚴格執行國家藥監部門相關規定,嚴格規範GSP管理,確保藥品物流安全。經過對乙方的認定,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制訂以下藥品及醫療器械(以下簡稱藥品)運輸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1、甲方委託乙方將藥品在一定期限內送至甲方指定客户的所在地。

2、乙方應提供道路運輸許可證許可證、提貨人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的複印件等,供甲方備案。

3、乙方應在甲方委託後2小時內,按《出貨確認單》赴甲方倉庫提貨,除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因延時提貨而為甲方帶來經濟損失的,甲方視情節嚴重程度向乙方提出相應經濟索賠。

4、甲方委託運輸藥品,須提供《出貨確認單》(見附錄樣單一),寫明藥品名稱、規格、數量、運輸條件、價格及運輸目的地等。甲乙雙方應盡共同檢查藥品外觀的義務,確保甲方託運的藥品外觀包裝完整,無破損、受潮等問題。確認無誤後在甲方的《出貨確認單》上簽字確認所運輸藥品數量及質量。如客户收貨後提出藥品外包裝受損等問題,視為乙方運輸途中產生的問題,由乙方最終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損害賠償以所託運貨品的貨值為限,具體計算以甲方提供的藥品價值票據為準。

5、乙方運輸藥品應當使用封閉式貨物運輸工具,且在運輸藥品過程中,運載工具應當保持密閉。

6、乙方應嚴格按照藥品外包裝箱上圖示方法進行搬運、存儲、運輸,確保藥品安全送達。要求冷藏保存的,在整個存儲、運輸過程中應保持温度為2℃至8℃,並避光。運輸裝卸過程中均不得將藥品置於陽光下暴曬。

7、乙方需在接貨後xxxx將藥品安全送達目的地。

9、藥品送達客户後,乙方應取得有客户真實有效簽章的送貨回單,並在送達貨物日起2日內將上述回單的第一聯交回甲方。並及時向甲方反饋客户意見及問題。

10、運輸過程中由於乙方造成的交通事故、藥品盜搶、遺失等延誤或無法送達,乙方負全責。如出現下列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戰爭、地震、大風、大雪等影響運輸安全的天氣條件等。

11、甲方託運的貨物的運輸價格為:

12、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將收貨單位需要退回甲方的藥品及時運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本項產生的費用另行協商。

13、付款方式:月結。乙方憑每日結算清單和運輸發票向甲方結帳,甲方以現金或匯款及時付款,最後付款日期不得超過次月5日,不得拖欠。

14、本合同一式兩份,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15、本協議自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運輸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施工、運輸兩項兼顧的原則,確保施工和行車安全。

一、遵守XX市軌道交通建設管理公司XXXX項目管理處的各項安全生產製度、規定及要求。

二、凡影響軌道工程和行車的施工組織以及需要工程列車進行配合的施工組織,必須按本《辦法》的相關規定將本單位的施工計劃提前通報區間管理單位,與之協商,統籌安排區間施工計劃。計劃審核同意,方可施工。

三、各施工單位必須保證行車安全和運行線路的暢通,影響軌道工程和行車安全的施工,必須預先申報作業計劃、制定安全措施和防護辦法,經管理單位同意後,納入行車組織統籌安排實施。

四、管理單位在現場運行的列車車長要配合其他單位施工負責人的工作。如發現有影響行車、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施工組織,及時要求整改。在線路上施工前,施工單位的施工負責人必須通過書面形式向車站值班員進行施工要點登記,雙方同時做好記錄,車站值班員根據記錄安排行車的相關事宜。

五、使用動力車在地鐵線路上卸料或使用現場管理單位的工程列車卸料時,施工單位在提報作業計劃時,必須按照現場管理單位的計劃申報表提報行車計劃,註明計劃申報表中規定的相關內容以確保行車安全。裝載貨物時,貨物兩側不得超出平車車體,高度不得入侵機車車輛限界尺寸,不得超載、偏載、集載,加固必須符合行車要求,現場管理單位和軌道監理工程師要加強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行車要求的,及時要求其整改,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現場管理單位和軌道監理工程師有權取消施工單位此次的行車計劃。

六、列車運行到指定地點,上卸車負責人向司機、運轉車長(調車長)佈置注意事項並組織指揮卸車。

七、材料物資不可在運行時卸車。一般不允許推進和單邊卸車,特殊情況必須推進、單邊卸車時,用料單位要制定安全措施並報車站批准,確保行車安全。

八、卸車完畢後,卸車負責人要組織人員清道並確認車輛已全部卸空後,通知運轉車長(調車長)開車。

本協議,自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乙方退場後此協議即告終止。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運輸協議書 篇9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轎車託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運下列貨物:

啟運地 到達地 車型 數量 價格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有關商品汽車承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應確保“安全、準時、快捷”的將商品車按甲方(或指派的其他方)指定的接車交付與指定的接車人,並將隨車物品及有關的資料一併交付。

二.交接車:甲方向乙方交車時(甲方待運的商品汽車)雙方經辦人員應需按承運交接單逐項交、驗。交接完畢後雙方需在承運單簽字。交、驗 過程中經雙方確認的車輛損傷、備件短缺等問題應在承運交接單上註明,並免除乙方的賠償責任。

乙方向甲方(或指派的其他方)在運達地交車時應依[承運交接單]記錄為依據。經已(或指派的其他方)指定的收車人接車後應在承運交接單和送車單上簽字(蓋章),並作為運費結算的依據。交接驗收後,乙方承運責任隨之解除,承運車輛再出現的任何問題均無乙方責任。

三.單證交接:甲方必須將符合國家規定並與該商品車運輸有關的單證、資料交於乙方,供乙方在運送過程中備查,如因甲方單證、資料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後果均無乙方責任。

四.賠償: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各類事故以及由此對商品汽車造成的直接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但需經雙方指定人員將商品汽車損傷情況如實地在乙方的[送車單]及[承運交接單]上詳細表書並簽字後,作為乙方賠償的依據,非經雙方確實的任何損失乙方不負責賠償。

除乙方之外的任何隨車人員,無論任何原因、發生任何情況以及造成的任何損失均無乙方責任。

五.付款方式:

商品汽車在啟運地,完成交接裝車後,甲方向乙方以 方式,支付起運定金¥ 。商品汽車送到接車地點,經收車人簽收後,甲方向乙方 方式,支付餘款¥ 。逾期未付部分。按銀行滯納金規定補償責任。

六.待運費支付完成後。乙方向甲方開據:□a.(全額增值税運輸發票)□b.(普通服務業運輸發票)□c.(無須發票)以快遞方式送達。

七.本協議經雙方確認的傳真件具有同樣法律效力。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正本同樣有效。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通過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八.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後終止。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遇到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因素導致未能履行協議的責任方可以免除責任,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經辦人:

日期:20xx年X月XX日

乙方:(簽字、蓋章)

經辦人:

日期:20xx年X月XX日

運輸協議書 篇10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為至區內的貨物特約承運單位。承運的品牌有: 等的貨物。

二、承運路線及價格

路線為:此運費不包括貨物開具運輸發票金額,市內包送達倉庫。

三、甲方應盡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要託運的貨物包裝必須完好,如因甲方貨物的外包裝不合格造成貨物殘損或在無開箱情況下發生內包裝貨物短缺等,責任由甲方自負。

2、方不能交付或在貨物內夾帶危險品,禁運物品給 否則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3、甲方有貨物託運時,至少提前知發貨工廠送貨到乙方收貨點。

4、甲方在託運貨物時,必須完整提供收貨人姓名、地址及電話,以便能準備交付貨物,否則造成失誤及一切裙帶責任,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5、貴重物品應保價運輸。

四、乙方應盡責任和義務:

1、交接貨物時,必須提供標準的託運單據一式四聯和甲方辦理相關手續,此單據可作為甲乙雙方的結算憑證。

2、乙方應按時將甲方的貨物遞至收貨點,如有特殊原因乙方須提前向甲方説明。

3、如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貨物丟失貨損壞(除不可抗力自認原因外),乙方必須按預定賠償。

4、乙方須提供車況好、手續齊全車輛運輸甲方貨物。

5、乙方不可將甲方食品與其他有污染或有毒貨物混放,否則由此造成的責任與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結算方式(選擇一項)

1、貨到即付款。( )

2、乙方憑收貨證每月( )

六、違約責任: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國家相關法律向當地法院起訴。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注:運費根據市場行情雙方協商可做適當調整。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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