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教一下:我的朋友在一家證券公司從2006年底起做兼職經紀人,就是單拿佣金提成,到2007年8月份突然接到電話説經紀人不能以自己名義炒股,將他的的經紀人取消,將他開發的客户轉掛在別的經紀人名下拿提成,其中卻將部份客户在07年8月份因電腦升級漏掛,至使8月份的提成沒計算而證券公司以種種理由不給,後來一再與證券公司老總協商才拿到3分之一,他因當時是熟人介紹進去做的',手上沒有拿到合同之類的東西,現在只有一份證券部打的以上情況説明和老總簽字複印件,現在想請問一下,他能通過什麼方法去追討另外3分之二的佣金欠款?謝謝律師指點!
如何當明星經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