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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作文錦集[6篇]

欄目: 生活範例常識 / 發佈於: / 人氣:7.97K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經常接觸到作文吧,藉助作文可以提高我們的語言組織能力。那麼,怎麼去寫作文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法制作文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法制作文錦集[6篇]

法制作文 篇1

為了我們不能明辨是非而選錯了道路使自己後悔一生,學校特意為我們組織了一節法制教育課。這次課題,使我們更好認識了青少年的犯罪心理,加深同學們對社會的瞭解,提高了同學們的自我防範、抵禦能力。

通過這次學習,我覺得學好法制教育就是學會做人,就像‘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它教會我們要遵守《國小生守則》。它教會我們不要迷戀電子遊戲機,不吸煙,不喝酒,不打人和小偷小摸。玩電子遊戲會讓我們成績下降,也浪費金錢;吸煙喝酒有害身體,打人和小偷小摸是不良行為。它還教我們怎樣防火與自救。

不要自以為是地説:“我們是未成年人,犯罪沒有關係。”在此,我要嚴肅地告訴你:“不,你説錯了。18週歲以下的我們是不能犯這5種罪的:殺人、放火、搶劫、投毒、故意傷害造成他人重傷。” 人生如一張白紙,想要使白紙變成色彩繽紛是不容易的.一件事啊!首先這個人必需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這樣才能踏上人生里美好的第一步!不要為一時的衝動而做出犯法的事情令自己悔恨終生!自毀前程!

所以,我們要認真學好法制教育,安分守己、好好學習。做個有文化、講文明的國之棟樑。

法制作文 篇2

今天陽光明媚,讓我的心情好了許多,來到學校老師讓我們投稿,是有關於法律方面的作文。

一回到家裏,我打開新xx網站,讀了許多關於法律的.作文,其中一篇是關於一個毒犯的,他在一次偶然的情況下染上了毒癮,有一天,他在回家的路上有一個人突然抓住了他的右臂,他猛一看原來是他的同事,他的同事元馬將他拉到一旁,騙他吸了毒品,可他自己不知道那是毒品,從此他就染上了毒癮,幾乎天天去買毒品吸,再一次交易中,被警察抓住,關進了戒毒所。我讀了這篇文章後滿腦子都在想為什麼世界上要有毒品呢?這使我很痛心。所以我們一定要知法、懂法、愛法,讓我們的社會充滿和諧,我終於知道為什麼老師給我們佈置這篇作文,知法、懂法、愛法要從小抓起,這樣才能讓我們的社會變的更加美好。

法制作文 篇3

這個世界雖然五彩斑斕,日新月異,但是光這樣是不夠的。世界美好,但如果有人不珍惜這個美好而又温馨的世界,又如何稱得上是完美?在這個社會已有越來越多的“違法、犯罪”之人,看到電視上播放的種種不良行為,我的心裏真不是滋味。在我看來,如果我們每一個人都遵法、守法的話,那麼,我們的國家就會蒸蒸日上,欣欣向榮,人民的生活就會越過越美好。而這個時候,我們就需要法制來壓制那些“違法、犯罪”之人的惡行。

想要把法制精神發揚出去,就必須先要講誠實、誠信。在春秋戰國時期,秦國的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主持變法。當時處於戰爭頻繁、人心惶惶之際,為了樹立威信,推進革,商鞅下令在都城南門外立一根三丈長的木頭,並當眾許下諾言:誰能把這根木頭搬到北門,賞金十兩。圍觀的人不相信如此輕而易舉的事能得到如此高的賞賜,結果沒人肯出手一試。於是,商鞅將賞金提高到50金。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終於有人站起將木頭扛到了北門。商鞅立即賞了他五十金。商鞅這一舉動,在百姓心中樹立起了威信,而商鞅接下來的變法就很快在秦國推廣開了。新法使秦國漸漸強盛,最終統一了中國。看,商鞅的誠信在秦國的百姓心中樹立了威信,最後統一了中國。

而同樣在商鞅“立木為信”的地方,在早它400年以前,卻曾發生過一場令人啼笑皆非的“烽火戲諸侯”的鬧劇。

周幽王有個寵妃叫褒姒,為博取她的一笑,周幽王下令在都城附近20多座烽火台上點起烽火——烽火是邊關報警的信號,只有在外敵入侵需召諸侯來救援的時候才能點燃。結果諸侯們見到烽火,率領兵將們匆匆趕到,弄明白這是君王為博妻一笑的花招後又憤然離去。褒姒看到平日威儀赫赫的諸侯們手足無措的樣子,終於開心一笑。五年後,酉夷太戎大舉攻周,幽王烽火再燃而諸侯未到——誰也不願再上第二次當了。結果幽王被逼自刎而褒姒也被俘虜。

一個“立木取信”,一諾千金;一個帝王無信,戲玩“狼來了”的遊戲。結果前者變法成功,國強勢壯;後者自取其辱,身死國亡。可見,“信”對一個國家的興衰存亡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現在,再讓我們看看我們的社會是什麼樣的。一位老奶奶跌倒在馬路上,可是周圍的人們都假裝沒有看到,害怕自己把那位跌倒的.老人扶起來了以後,反而被老人誤會是他(她)撞倒了她賴上自己。

看,在我們的社會上,自己人和自己人之間都不能互相相信,都要互相利用,誣賴,為什麼大家不能團結一致,互相幫助呢?

在把目光轉向馬路交通安全,一位騎着電瓶車的中年大叔不顧紅燈,拼命地衝向前面;一位酒紅色短髮的阿姨在知道是紅燈的情況下還要橫穿馬路,她心裏一直認為那些車子會避開她……

看,只不過是為了爭分奪秒,有些闖紅燈的人卻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價,既害苦了自己,也害苦了別人。為什麼大家都不能認認真真地遵守規則呢?

法制,只有我們遵守了它,它才有存在的價值,也只有我們遵守了它,我們才能保障我們的生命安全。千萬不能只為了爭分奪秒、一點小利益而賠上了自己的生命。

法制作文 篇4

我們是祖國的花朵,是民族的希望。“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我們生活法制世界裏,應該遵守法則法規,做一個文明的社會人。

可是在當今的社會上有多少人是真真正正的遵守每一條法制規定的呢?到處都有隨意闖紅燈、亂扔垃圾、隨地吐痰、在公共場合大聲喧譁的人在,他們都為了一絲己利而違反社會上的.制度。當我們遇到這些情況的時候總是會説:“哎呀,都是些小事情,沒那麼嚴重的。”他們認為只要不是殺人放火都不會有什麼大問題,犯點小錯誤沒有什麼。俗話説“小時偷針,大時偷金”我們要從小養成好習慣,要學會遵守法律法規,有良好的法律紀律意識。現在有的不法商販在做經商過程中經常偷工減料,從而滿足自己的慾望,卻從不考慮到顧客的權益。有這樣一個小故事:一個顧客對賣肉的人説:“給我九兩肉。”那人笑眯眯地勸道:“買一斤吧,好算賬。”顧客便無奈地説:“唉,無所謂,反正我每次要一斤你也只給我九兩。”聽了這個故事,你有什麼感想呢?在現實生活中確實也有這種商販,他們用各種不正當的手法來獲利,而我們遇到這種情況可不能像故事裏的那個顧客一樣,寧可自己吃虧也不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權益。其實他那樣做不只自己吃虧,還讓商販更加猖狂,危害到更多人。

你們也許會覺得這些距離我們有點遙遠,我們還遇不到這種情況。那最近各個網站上,新聞爆出的“校園暴力事件”。從法治角度看“校園暴力事件”,很多行為已經構成了犯罪行為人已經年滿十四周歲且手段非常殘忍、主觀惡性很大,但學校和家長都以未成年人“年齡小、不懂事”為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果這些學生都能遵守一些法律法規,還會去幹這種事情嗎?我們應該平靜下來,仔細的想想當今社會人,包括我們這些青少年們是不是應該學會遵守法律法制,是我們的生活,我們的社會變得更加的文明。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讓我們從現在開始更加認真努力的學習法律法規,做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的當今社會人。

法制作文 篇5

星期一下午第二節課,同學們端着椅子來到操場上聽夏科長的法制講座。

在我們的一生中會面臨很多選擇,當你正在為他而不知道怎麼辦時,你會怎麼做?在現實生活中,有許多人因為不能判斷是非而選錯了路。

首先,夏科長給我們講了舉行“法制講座”的原因是最近幾年未成年兒童犯法的人數正在不斷增多,導致這些人犯法的原因是他們還不知道那些事是犯法的,其他人看見了也不制止他們。

接着,夏科長開始講述一些案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案例是這樣的:有一個人因為摔了一跤,腦子出了點毛病,到了十六歲便不去上學,也不出門,整天呆在家裏看電視。有一次,他從電視上看見了消防車滅火,他非常喜歡消防車,但是電視裏又不經常放,他就想要親眼看見消防車。這個念頭越來越強烈。有一天,他終於忍不住了,就走出家門,那時候每户人家門前都堆着很多幹草,他就點燃了那些乾草,但是村裏的人自己把火撲滅了,他沒能看見消防車。第二次,他把火放的更大了,還燒爆炸了一台洗衣機,他如願以償地看見了消防車。警察來抓了他,其中的一位就問他:“你為什麼不跟父母説你想看消防車呢?或許他們會帶你去消防大隊看的`。”他説:“我平時從來不和父母溝通,所以不會跟他們説。”聽完了這個案例,我想:我們一定要多和父母交流、溝通,有什麼事不能埋藏在心裏,要跟父母説,或許父母能夠幫助你解決。

最後,夏警長又講了未成年人要做到的十點要求和三要、三不要,便結束了“法制講座”。聽完了這次法制講座,我思緒萬千,俗話説的好:小時偷針,大時偷金。我們不能從小就養成小偷小摸的習慣,那樣長大了便改不了了,遇到什麼事情要跟父母商量,不能用偷搶等犯法的事情解決。看到有人做犯法的事情要及時制止並告訴他們那樣做的後果,做事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來。不能進入非法經營的場所,多宣傳法律知識,使我們的社會更和諧。

法制作文 篇6

星期三下午,我們學校的師生聽了一次“法制報告”。這次報告會針對中學生,告訴了我們一個又一個深刻的道理,講出了一個又一個令人深思的故事。報告會一開始,便有幾位令人景仰的警察給我們講了在家中嬌生慣養的我們對法律的無知。沒錯,我們在家中就像一位位驕奢的“小皇帝”,衣來伸手,飯來張口,什麼都敢做。不知不覺中,一個特殊的名詞——“法律”正在不知不覺中悄然靠近我們。我們的行為不再像以前一樣隨便,我們的行為受到了法律的約束。

報告會漸漸發展到了高峯,講起了中學生的'自身安全。其中,打架鬥毆事件最為嚴重,我在此舉幾例事件。

某中學九年級學生小劉多次受到三個不法分子的勒索。第一次,他們要她交五十元“保護費”聲稱不給就要打她,不准她上學,她只好把存起來的零用錢給了他們。三天後,他們又要她交出一百元,聲稱不給便要劃破她的臉,她只好偷偷地向別人借錢,湊足款數給他們。但過了不到一個星期,這些人又來脅迫,要她交出五百元。一個國中生哪兒來這麼多錢?她交不出,他們便把她劫持到一個旅館,企圖污辱她。幸虧旅館保安人員發現,才把她救了出來。

國中生張玲在回家路上,看見無業人員王某等五人毆打本校學生錢某,遂上前制止,沒有奏效,反而遭到王某等人的圍攻。張玲看他們人多勢眾,就假裝膽怯離開了現場,然後迅速到附近打“110”報警。警察很快趕到,抓獲了王某等人。

這幾例事例,正好告訴了我們當遇到不法侵害時應做什麼,不該做什麼。當面對違法犯罪分子行兇時,我們既要勇敢,也要機智,儘量減少不必要的傷亡。事後更要及時告訴家長,老師和警察等尋求幫助。

在學校中,總有同學會做一些傷害別人的事,可他們卻不以為然。“小時偷針,大時偷金”,這就告訴了我,從小就要了解法律,增強法律意識,改掉以前的壞習慣,做一名合格的中學生。作為21世紀的青少年,我們應該做到學法、懂法、守法。不去觸犯法律,必須做到有法必依,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在社會生活各個領域中,國家都制定了不同的法律制度,我們都要嚴格遵守。

為了未來,遵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