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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八篇

欄目: 申請書 / 發佈於: / 人氣:2.67W

在眼下市場經濟活躍的社會,申請書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申請書是我們提出請求時使用的一種文書。寫起申請書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勞動仲裁申請書8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八篇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

申請人:______市_______貿易公司;

住所:_______市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趙_______,總經理。

被申請人: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_____市______區_____大街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路______,董事長。

申請人已就與被申請人之間的購銷合同糾紛案的解決,向你會提交仲裁申請書,申請貴會仲裁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返還所欠貨款。根據申請人近日得到的消息證實,被申請人由於長期經營不善,虧損嚴重,已出現變賣車輛、轉移資產,試圖逃避債務的動向。

為確保申請人的經濟利益能在仲裁裁決之後得以順利執行,根據《民事訴訟法》及《仲裁法》的有關規定,特向你會申請:請求對被申請人採取仲裁保全措施,凍結被申請人銀行存款80萬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請人相應價值之其他財產。如因申請採取仲裁保全措施不當,造成被申請人的經濟損失,則本申請人願負一切賠償責任。

此致

________仲裁委員會

附:1。被申請人開户銀行情況及財產狀況説明書一份。

2。申請仲裁保全措施擔保書一份。

申請人:____市____貿易公司

法定代表人:趙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

反申請人: 出生: 性別: 民族:

户籍地址:

常住地址:

公民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確認有效的送達地址: 郵政編碼:

被反申請人: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職務:

住所:

聯繫電話:

第三人: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職務:

住所:

聯繫電話:

仲裁請求:

1、

2、

3、

4、

事實和理由:

此致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附:仲裁反申請書副本 份;

反申請人:

二○ 年 月 日

注:

1、本反申請書適用勞動者提起勞動爭議仲裁反申請,用鋼筆或其它炭素水筆書寫。

2、仲裁反申請書具有明確的仲裁請求。

3、仲裁反申請書事實理由部分應寫勞動關係的建立過程(包含勞動合同簽訂情況等與爭議相關事項)以及勞動爭議發生相關事實情節、申請請求的法律依據。

4、反申請書副本份數應按被反申請人的人數提交。

5、反申請人提供的送達地址如有變更應及時告知仲裁委,否則仲裁委按原送達地址送達仲裁文書視為已送達。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3

申請人:,男,漢族,年7月18日生,原系烏魯木齊市有限公司,住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 電話:

被申請人:烏魯木齊有限公司,地址:烏魯木齊市·新市區 ,電話:。

法定代表人:李,烏魯木齊市有限公司

請求事項:

1、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10000元,

2、支付剋扣申請人應得出差補貼及申請人出差墊付款5000元,

3、支付經濟補償金2個月(每月工資5000元,工資報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4000元,

4、被申請人承擔勞動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6月正式到被申請人李建平華通豐田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上班,擔任其副總經理一職,當時由於公司經營不規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申請人在職期間兢兢業業為公司出謀劃策,在總經理審批後舉辦了一系列活動使公司逐步從最初的幾輛車發展到現在的七十餘輛車。

今年又為公司完成春運,由於公司新車上牌耽誤等原因,導致沒有按預約的時間到達,預定任務為100萬元,實際回收70萬元,除去費用,不算來回載客贏利,每台車的淨利仍能達到10萬元,對於這樣的利潤對於被申請人李建平華通豐田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來説,還是史無前例的,但被申請人卻以此為原因剋扣我的工資、補助、應報銷的業務款項不予發放。

基於以上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等的相關規定,訴訟貴處,請求依法裁決,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烏魯木齊市新市區勞動局勞動仲裁委

申請人:

20xx年10月21號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4

申請人:某某,男,出生於xx年X月X日,住北京市X

被申請人:北京某某有限公司,住北京市朝陽區

法定代表人:X,性別:職務:電話:

請求事項:

1、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40234。80元;

2、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加班工資25%的補償金10058。70元;

3、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標準二倍賠償金12084元;

4、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70元及所欠差額工資25%的補償金17。50元。

事實和理由:

xx年2月23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建立勞動關係,xx年2月26日雙方續簽勞動合同,合同約定勞動期限至xx年2月22日終止,其中xx年2月23日至xx年3月5日申請人擔任實驗員崗位,實行標準工時制度,xx年3月6日至今申請人擔任現場調度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每天工作12小時。

xx年8月15日至xx年3月5日申請人擔任實驗員期間,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每天加班,一天工作12小時,被申請人未向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在申請人的強烈要求下,被申請人於xx年3月6日調換申請人工作崗位,轉為現場調度,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但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一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12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制度,嚴重違反勞動法的規定,總工作時間遠遠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且不支付加班工資,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xx年月日被申請人違反法律規定與申請人解除勞動,嚴重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應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標準二倍賠償金。

基於以上事實,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法律規定,並給申請人工作、生活造成嚴重影響,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申訴,請依法裁決。

此致

北京市朝陽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XXXX年X月X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5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徐強,男,漢族,1966年7月18日生,原系烏魯木齊市華通豐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住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龍庭·林清園二單元301室, 電話:13809972614

被申請人:烏魯木齊華通豐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地址:烏魯木齊市·新市區 銀川路39號 ,電話:0991-3668600。

法定代表人:李建平,烏魯木齊市華通豐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請求事項:

1、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10000元,

2、支付剋扣申請人應得出差補貼及申請人出差墊付款5000元,

3、支付經濟補償金2個月(每月工資5000元,工資報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4000元,

4、被申請人承擔勞動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6月正式到被申請人李建平華通豐田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上班,擔任其副總經理一職,當時由於公司經營不規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申請人在職期間兢兢業業為公司出謀劃策,在總經理審批後舉辦了一系列活動使公司逐步從最初的幾輛車發展到現在的七十餘輛車。

今年又為公司完成春運,由於公司新車上牌耽誤等原因,導致沒有按預約的時間到達,預定任務為100萬元,實際回收70萬元,除去費用,不算來回載客贏利,每台車的淨利仍能達到10萬元,對於這樣的利潤對於被申請人李建平華通豐田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來説,還是史無前例的,但被申請人卻以此為原因剋扣我的工資、補助、應報銷的業務款項不予發放。

基於以上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等的相關規定,訴訟貴處,請求依法裁決,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烏魯木齊市新市區勞動局勞動仲裁委

申請人: 徐強

20xx年10月21號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6

申請人:(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證號,聯繫電話)

住址:

(有委託代理人的,應寫明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單位等情況;聯繫電話、地址)

被申請人:單位全稱(工商註冊登記名稱)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地址: 郵編:

請求事項:(要達到的目的和要求。要具體明確)

1、

2、

3、

事實與理由:應簡要説明雙方建立勞動關係的時間、方式以及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雙方爭議的時間、地點、原因和經過等,爭議的具體內容和爭議的焦點;提出請求事項的主要法律依據。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住址、聯繫電話等)。

**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7

申請人:張三,女,1986年7月日出生,住xx省合肥市包河區,電話。

被申訴人:xxxx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長江中路X幢X室。

法定代表人:李四,電話。

就原申請人訴被申請人勞動爭議一案,現申請人依法提出如下請求:

請求事項:

請求准許申請人撤訴。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因勞動爭議一案,申請人於二0xx年九月十四日向貴委申請勞動仲裁併受理後(案號:(20xx)蜀勞仲案字第236號),被申請人與申請人經過友好協商已自行和解。故申請人依據相關規定,依法申請撤訴,請予准許。

此致

xx市x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二0xx年十一月十七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8

申訴人:李xx,男,漢族,住址:江西人,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原xxx公司員工。

被訴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某某董事長

請求事項:

l、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1998年3月9日至20xx年6月30日經濟補償金元,額外經濟補償金3250(6500ⅹ50%)元,合計9750元;

2、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20xx年7月至合同解除時止兩年的星期天加班費7384,元節假日加班工資1153元,合計8537元;

3、裁決被訴人支付超時工作的夜班保安工資30000元;

4、裁決被訴人為申訴人補繳入職以來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

5、被訴人承擔本案仲裁費用。

事實和理由:

申訴人1998年3月9日入職被訴方,被訴人原為國有企業,公司名稱為廣州市花貓糖煙酒副食品公司,20xx年後改製為全員持股的非公有制企業,公司改名為廣州市千佳糖煙酒副食品有限公司。從1998年起,申訴人與公司每年都簽訂為期一年的勞動<協議書>的勞動合同一份,6年共6份。每年簽約的時間分別是:1998年6月2日、1999年7月2日、20xx年7月26日、20xx年7月17日、20xx年7月31日、20xx年8月25日。簽約的時間以及合同的相關內容見證據一(協議書6份),約定月工資900元,實際支付工資為1000元見證據二(申訴人的工資存摺)。合同約定後,申訴人夜以繼日的`為被訴人工作,工作時間從每天的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其餘為值班時間。簽約後,申訴人白天的上班時間堅守崗位,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即買菜、做飯、打掃公司辦公室衞生、門前三包、公司白天保安、信報收發等工作。晚上在公司值班,守護公司財產和文件的安全。從入職的1998年3月9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申訴人沒有請過事假,沒有請過病假,長年累月夜以繼日地在被訴人處幹活,完全按照合同約定的事務幹活,沒有任何怨言。但是,20xx年6月28日11時左右,被訴人人事保衞部負責人吳小蓮口頭突然通知申訴人工作到6月30日止,7月1日離開 公司。因合同期未到,申訴人第二天找了吳某,並要求以書面形式通知,後來吳因工作忙,沒有對解除合同的事情出解釋。申訴人後來又找了被訴人總經理馬小姐,因已無協商餘地,在申訴人的再三要求下,麥才以書面形式書寫解除申訴人勞動關係的親筆“通知”一份。“通知”全文如下:“通知因我公司經濟效益不好,職工太多,所以減員,真對不起。千佳20xx年7月1日”(見證據三)申訴人只好於20xx年7月1日10時前離開了公司。但是,事後該公司立即僱請兩名員工承擔申訴人原來一個人乾的活。至此,申訴人終於發現,被訴人提前解除與申訴人的合同還有其他的目的。同時也可以説明,申訴人原來的工作是嚴重超量的,是應該由兩個人來完成才是合法合理的,申訴人有理由獲得兩份工資。但令人遺憾的是,申訴人在被申訴人處工作已經6年,除了開始領取過加班工資以外,最近四年竟然從來沒有領過加班工資,更沒有領過超時超負荷工作的另外份額的工資,被訴人解除合同的決絕以及對員工權利的漠視,無疑更讓申訴人感到無比的傷感。6年來,申訴人事實上總共星期日加班301天(計算方法為(365天-10天法定節假日-20天合同約定休假日)÷7×1×6+(30天×3+22天-3法定節假日-10合同約定休假日)÷7×1);法定節假日加班60天(6年×10天/年)。而且只要申訴人上班,那麼,晚上申訴人又變成被訴人夜間值班的員工。

申訴人認為,被訴人與申訴人所簽訂的勞動<協議書>除了約定早8晚五的廚房工作以及辦公樓的衞生清潔工作以外,還要求申訴人夜間值班,勞動時間的約定已然達到全天的24小時,而且,值班的工作並不簡單,因為,合同約定申訴人還必須對公司的財產失竊負賠償責任的。因此,合同有關勞動內容和勞動時間的約定,與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延長職工工作時間。因特殊情況和緊急任務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的規定相違背,侵害了申訴人法定權利,根據廣東省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第九條的規定,該約定是無效的,但是,該約定無效並不影響其他約定的有效,申訴人與被訴人簽訂的勞動協議的其他條款是有效的,依法成立的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關係也是受到法律的保護的,現被申訴人提前解除與申訴人締結的勞動合同關係理由不充分,依法應該支付申訴人經濟補償金6500元,額外經濟補償金3250元;支付申訴人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兩年96個星期天的加班工資7384元(1000÷26×96×20xx),同一時間段節假日加班工資1153元(1000÷26×10×300%);被訴人在6年多的時間裏,利用<協議書>的非法約定從申訴人身上所榨取的夜班利益也應該退還或補償。因為,夜班的約定是違法的,同時也是無效的約定。因此,被訴人利用非法合同條款從申訴人身體力行中獲得的63個月的員工勞務利益,也就成為了沒有法律規定也沒有合同約定的利益,屬於不當得利。根據<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的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就損失問題,申訴人決定只要求按照廣州市保安行業的工資標準計算,請求裁令被訴人補償性地支付30000元;另外,依照<廣州市社會保險條例>以及其他的相關法規的規定,被訴人還有替申訴人按照實際的月工資補交社會保險金的法定義務,在此也請求裁令被訴人給申訴人補交社會保險金,以維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法律法規的正確實施。

此致

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xxx

20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