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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必備)

欄目: 教育 / 發佈於: / 人氣:2.86W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必備)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1

第一條、安全教育的分類

公司安全教育分為:入礦前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和特殊安全教育三大類,而入礦前安全教育又分為:礦級安全教育、區隊級安全教育和班組級安全教育,即“三級”教育。

第二條、安全教育職能與分工

1、公司安全主管部門負責全公司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其職責是:

(1)負責組織制定公司安全教育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

(2)結合公司實際組織編寫安全教育學習材料和教材;

(3)負責入礦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4)負責全公司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

(5)佈置、督促、檢查各區隊(班組)安全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培訓併為其提供安全教育資料;

(6)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工作經驗,辦好安全生產簡報,利用典型事故或事例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2、各生產區隊負責本區隊的安全教育工作,其職責是:

(1)負責組織本區隊(班組)職工參加公司及有關業務部門組織的安全教育活動和安全技術培訓;

(2)負責對新調入本區隊的人員上崗前的安全教育;

(3)負責組織區隊日常安全教育和班前班後作業安全教育;

(4)負責對技術工種的崗位培訓,對本區隊(班組)職工進行現場管理和作業安全育;

(5)抓典型,建立安全獎懲制度,辦好本區隊宣傳報導。

3、各主管業務部門負責對本部門和本部門業務範圍內的安全教育,其職責是:

(1)做好本部門外來人員的安全教育;

(2)負責本部門主管範圍內特殊工種和技術工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

(3)負責新調入本部門工作人員上崗前的安全教育;

(4)負責制定本部門安全教育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本部門人員按時參加公司或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學習的培訓。

第三條、三級安全教育分工與內容

1、三級安全教育由培訓部組織,安全部門進行教育,主要教育內容包括: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法規和法令;

(2)公司生產特點及對安全生產方面的規定、制度;

(3)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消防常識;

(4)公司內典型事故及吸取的教訓;

(5)結合生產特點進行鍼對性教育。

2、區隊(班組)級安全教育由本區隊(班組)領導或指定的專人負責,主要內容包括:

(1)本區隊(班組)情況、生產或工作特點;

(2)本區隊(班組)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制度及崗位操作規程;

(3)本區隊(班組)安全生產設施及其使用方法;

(4)結合本區隊(班組)生產、工作性質和實際進行鍼對性的安全教育。

3、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或安全員負責進行,主要內容是:

(1)本工種、本崗位工作性質、特點、工藝流程及應注意的事項;

(2)本工種、本崗位技術操作規程;

(3)本工種、本崗位所使用的設備、儀器、裝置等的性能特點,安全防護用品使用與保管方法等;

(4)本工種、本崗位曾發生過的事故應吸取的教訓和預防措施等。

第四條、日常安全教育的特點和形式

1、日常安全教育的特點是:不分時間、不論場合、不拘形式、經常地、反覆地對職工進行廣泛、深入、系統的'宣傳和教育。

2、日常安全教育的形式:

(1)進行安全教育利用每週一次的安全活動日;

(2)派班前上崗安全教育;

(3)利用各種會議、簡報、標語、圖片、廣播、錄像、畫廊、板報等宣傳工具進行安全教育;

(4)開展崗位練兵、安全技術表演、安全知識競賽、安全技術講座、交流安全經驗等進行安全教育。

第五條、特種安全教育

1、對特殊工種應按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培訓內容、時間進行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2、從普通崗位調到特殊工種崗位的人員,要按特殊工種的要求,經過專門培訓後持證上崗。

第二章管理人員崗前安全教育和培訓

六、保安部經理(王安祿)為公司主要負責人,須按國家規定接受安監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每年參加由安全監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再培訓。具體報名手續由安全部負責。

七、保安部經理以及協助保安部經理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須按《山西省註冊安全主任管理規定》的要求具有安全主任以上資格證書,或有國家註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安全部其他人員須有高中以上學歷,具備一定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方面的知識,能協助解決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與技術問題。

八、各部門主管上崗前須接受安全部組織的安全生產培訓,培訓的內容為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以及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相關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可採取集中培訓或單獨約談的方式進行,並在《安全培訓卡》登記。

第三章新員工安全教育和培訓

九、所有新進生產一線員工均需經過公司級、班組級“三級”安全培訓後才允許上崗作業,非生產一線員工須接受公司級安全教育。

十、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部負責統一組織安全培訓,學習時間不少於8課時,培訓教育內容包括:

(一)酒店簡介,介紹本酒店的生產經營範圍、生產工藝特點、主要設備設施、生產生活規律等方面情況。(課時)

(二)介紹本酒店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及有關防範措施,包括:

1、本酒店使用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量、性質及可能產生的傷害後果與防範措施;

2、本酒店存在易燃物質容易導致火災事故的車間與防範措施;

3、本酒店存在的衝剪壓切設備的危險性與防範措施;

4、本酒店用電安全情況。(課時)

(三)介紹本酒店主要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包括安全責任制度、安全考核獎懲制度、安全培訓制度、安全檢查制度、設備維護保養制度、危險化學品使用管理制度、勞動保護用品使用制度等。(3課時)

(四)介紹本酒店應對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1課時)

(五)與本酒店生產工藝特點相關的一般安全技術知識、重大典型事故案例等。(1課時)

十一、保安部根據上述內容,編制並根據實際情況適時修改公司級安全培訓教材,其中的公司規章制度另行單獨彙編成冊併發給被培訓員工。

十二、酒店級安全培訓由公司保安部經理或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授課,授課方式採取電腦投影幻燈片方式,授課人員須製作課件。

十三、公司級安全培訓後方可進行部門級安全教育。部門級安全教育由用人部門負責,教育內容包括:主要設備的性能、安全技術規程、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教訓、防護用品、防護設施的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等。

十四、車間級安全教育由部門或車間主管負責授課,亦可授權相關的技術人員授課。課時不少於2小時。

十五、員工上崗前須接受崗前安全教育。崗前安全教育由各部門經理以現場講解的方式授課,教育內容包括:崗位生產、工作特點、主要設備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預防措施、個人防護用品、安全裝置、安全監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維護等,教育課時根據崗位特點由班組長自定。

十六、從事危險作業崗位的員工須經專門的崗前安全培訓,並經考核鑑定合格後領取《操作合格證》,方可獨立上崗作業。

十七、危險作業崗位的崗前安全培訓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門技術員工負責。沒有《操作合格證》的員工屬於“學徒工”,不能單獨上崗作業,只能在專門技術熟練工的指導下從事輔助工作。

十八、鍋爐工的崗前培訓為3~6個月,其他危險崗位員工的崗前培訓期為7個工作日以上。如受訓員工在入廠前在其他單位從事過相關工作,系“熟手”,培訓期也可適當縮短,提前進行考核鑑定。

十九、危險崗位的崗前培訓結束後,由受訓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組織指導該員工的熟手工和安全部一名工作人員進行現場考核鑑定。考核鑑定合格的,由指導該員工的熟手工填寫《安全培訓卡》並報安全部,安全部核發《操作合格證》。

二十、員工轉崗,如此前未接受過新崗位的崗前安全教育,須接受新崗位的崗前安全教育。如轉到危險作業崗位的,則須經崗前安全培訓並領取《操作合格證》後才可獨立上崗作業。

第四章特種作業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

二十一、本公司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包括:電工、焊工、電梯操作工和司爐工。

二十二、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須經國家有關部門專門培訓合格後發操作資格者,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參加複審。

二十三、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參加培訓獲得操作資格證有關費用由本人承擔,公司不招錄無證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從事特種作業或特種設備操作。

二十四、被公司招用的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須提交操作資格證原件,公司安全部對資格證原件的真實性進行查驗合格後,留複印件歸檔備查。

二十五、新招用的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由機電部統一管理,須參加“三級”安全教育的公司級安全教育,可不參加部門級安全教育和崗前安全教育。

第五章日常安全宣傳教育

二十六、公司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傳播安全知識,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各項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由安全部統一組織,各部門(車間)主管應組織員工積極參與。

二十七、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宣傳欄,由安全部具體負責,保證每個季度更新宣傳欄的內容。宣傳欄主要宣傳與本公司有關的安全知識,宣傳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模範標兵和模範行為,組織有關安全方面的討論。

二十八、鼓勵廣大員工向安全部踴躍投稿,選用一篇文章付稿費50~200元。

二十九、在日常管理或安全生產檢查活動中,發現員工存在違章違紀行為的,除按《安全生產獎懲規定》處理外,當事員工還須接受安全部的訓誡教育,並由安全部在《安全培訓卡》登記備案。

第六章附則

三十、本制度授權安全部負責解釋。

三十一、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在本制度發佈之日前未按照本制度規定的要求接受安全培訓和教育的,按照本制度所規定的要求補充培訓。

三十二、補充培訓由安全部具體組織。已經上崗3個月的危險作業生產員工可不再安排崗前培訓,但仍須進行考核鑑定,合格後核發《操作合格證》。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2

在安全發展觀的指導下,為切實提高全體師生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知識水平,提高安全防範和管理水平,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教育培訓工作的部署。

2、在學校管理活動中,突出安全教育。教師會議、家長會議、國旗下講話、校園廣播、畫廊等都要將安全置於突出位置,利用一切機會加強宣傳教育。

3、在學科教學中,有機滲透安全教育。如在科學課、體育課等課程的教學中,滲透安全知識學習和安全技能培訓等。

4、組織專題教育活動。組織學生認真學習學校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學習《校園意外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結合與安全相關的特定節日開展安全宣傳、知識競賽,每學期舉辦一兩次以安全為主題“手抄報”比賽,組織看安全教育錄像寫心得比賽等等。

5、不斷創新教育載體與活動形式,形成家庭、社會、學校都重視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圍。

6、加強炊工、生活輔導員等從業人員崗位安全知識培訓。按照有關要求,培訓不合格的不得上崗。

7、完善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建設。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3

1、本制度適用於本單位以及各分包單位。

2、安全教育培訓分領導層教育培訓、項目負責人教育培訓、安全管理及監督人員教育培訓、管理人員教育培訓、操作人員教育培訓、新入廠員工安全教育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經常性的宣傳教育、安全活動教育等。

3、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程、規範和標準;

(2)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操作技能; (3)危險源辨識評價與預防措施、重大事故應急救援; (4)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調查處理;

(5)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6)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7)其他有關安全方面的內容。

4、安全教育培訓經費由本單位安全生產資金計劃中安全培訓費列支,專款專用。

5、各種類型的安全教育培訓

(1)項目部負責人、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考核培訓,並且必須取得安全生產考核證書。 (2)項目部管理和專業技術人員由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管理知識、安全技術知識方面的安全培訓,保留培訓記錄。

(3)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由項目部或班組自行組織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國家安全方面法律法規、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換季安全教育等,並保留培訓記錄。

(4)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a、凡從事電氣、焊接、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駕駛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安全操作證方可上崗作業。

b、新從事特種作業人員由項目部申報,經公司安全、勞資管理部門審核後,外送相關部門培訓取證。已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人員,在規定有效期前,參加相關部門的.複審培訓。

c、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特種操作證後方可進入現場施工,否則按無證違章操作嚴肅處理,出現後果由分包單位自己負責。

(5)新進場員工實行“二級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a、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組織其進行現場規章制度和遵章守紀教育,主要內容是:

(a)項目部施工特點及施工生產安全基本知識; (b)項目部安全生產製度、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 (c)緊急情況安全處置和安全疏散知識;

(d)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及防護用具、用品使用的基本知識; (e)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f)明確生產任務,各種設備的特點、危險點源分佈情況及必須遵守的安全事項。

b、班組長組織其進行安全教育:

(a)班組作業特點及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b)班組安全活動制度及紀律;

(c)施工現場應注意的事項,預防事故發生的措施,及事故發生後應採取的應急措施;

(d)使用生產工具(設備的性能,用途和構造,使用的基本方法); (e)勞保用品的正確使用與保管,愛護和保管生產工具(設備)和施工現場各種防護設施,安全標誌。

(6)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把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列入日程,經常、及時、深入地宣傳貫徹國家關於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和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識教育。開展的經常性安全教育可採取以下形式:組織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班,召開安全生產會議,開展安全月活動、安全日活動,班前班後會,張貼安全生產宣傳畫、安全標語及安全標誌等。

6、項目部兩級安全教育,對教育內容要進行考核,造冊登記。班組教育由班組長主持進行,由班組安全員及指定技術熟練、經驗豐富人員講解。

7、脱離操作崗位6個月以上重返崗位的、調換工種或調動工作崗位的在上崗前必須經過崗位安全教育,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8、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投產前主管部門編制出安全操作規程,對崗位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可獨立操作。

9、對違反安全規章制度而發生事故的員工進行糾正違章教育,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教育。

10、分包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在開工前由分包單位負責人組織,由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對分包隊伍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方可進場施工,並保存教育培訓記錄備案。 11、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對各種安全教育培訓情況進行登記。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4

一、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由防火負責人負責組織,利用放錄像、板報、宣傳畫、標語、授課等各種形式,根據不同季節、節假日的特點,結合各種火災事故案例,積極主動、深入持久地開展宣傳教育工作,使職工提高防火的警惕性和同火災作鬥爭的自覺性,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把消防培訓納入職工培訓中,對各級領導幹部、義務消防人員、新職工、重點崗位人員,必須經過防火安全技術學習和實際操作培訓,方能上崗操作。未經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或消防安全責任心不強的職工不得上崗。

三、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各部門職工可據工作情況分散分批參加。教育培訓的.內容:

1、宣傳《消防法》和有關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制度。

2、普及消防知識,使廣大職工掌握報警的方法和內容。

3、明確各自崗位的消防工作職責、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防火安全要求、應急情況的處理方法。

4、宣傳本單位滅火預案的基本內容。

5、使廣大職工掌握滅火器材、設備的使用方法和自救、互救。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5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規章制度

一、單位全體員工每年六月各進行一次培訓。

二、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須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三、下列人員應理解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4、其他依照規定應當理解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四、培訓資料: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各部門、各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在場賓客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消防監控室值班操作員應進行專業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六、培訓方式:

1、由保安部門組織召集對飯店全體員工的培訓;

2、邀請消防部門專業人員授課;

3、結合本年度消防演練,組織培訓;

4、透過製作牆報、宣傳欄、貼圖畫等方式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七、根據不一樣部門的實施狀況和工作需要,對其員工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

八、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進行再教育培訓。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6

第一條 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每年對全體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第二條 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第三條 宣傳教育培訓的形式採取單位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

第四條 對重點工種人員進行專門培訓,做到持證上崗。單位、部門對所組織培訓的時間、內容及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記錄並存檔。

第五條 宣傳教育培訓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人員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防火檢查巡查制度

第一條 防火巡查、檢查由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組織各部門進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公眾聚集場所在開放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二小時一次。其他部位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

第二條 防火巡查、檢查人員在進行巡查、檢查時應佩戴統一製作的臂章。

第三條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理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期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對巡查、檢查發現的問題責令其當場改正,不能當場改正的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

第四條 防火巡查、檢查應當填寫巡查、檢查記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和被檢查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在巡查、檢查記錄上簽字,存檔備查。

第五條 防火巡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狀態,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關閉嚴;

5、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是否在崗;

6、開放結束或下班後應檢查是否關閉電源,消除煙頭、發熱源等雜物情況;

7、其它需巡查的情況。

第六條 防火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火災隱患整改及糾正、預防措施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水源狀況;

4、消防設施正常工作情況,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標誌設置和功能情況。

5、重點工種人員及其它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6、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情況。

8、防火巡查開展情況;

9、其它需進行防火檢查的內容。

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第一條 嚴禁佔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嚴禁擺放貨架等物品。

第二條 嚴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標誌遮攔、覆蓋。

第三條 嚴禁在營業、生產、工作等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第四條 對應急照明燈具、疏散指示標誌要求定期進行測試檢查,並認真填寫檢查記錄。 第五條 對發現的`問題要進行當場整改,整改確有困難的,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限期改正,確保安全疏散設施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

消防器材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第一條 各種滅火器是預防撲滅火災的專用工具,必須處於完整良好的狀態,方可達到迅速有效的撲滅初期火災,必須經常檢查、保養、維修。 的性能、用途及保養使用方法。 位防火負責人統一上報保衞處。

第二條 各單位配備的滅火器材,必須由專人管理,不得隨意挪動,並能掌握各種滅火器材

第三條 對所管理的滅火器材的規格、數量、有效期限及時清查登記,發現問題及時報本單

第四條 對無火情火災動用或無故損壞消防器材者,按消防管理條例處理。

第五條 對配備的滅火器材,無故損壞,原因不明者,一律由本單位出資如數購買。

第六條 對各種滅火器材要加強管理,保持清潔。注意防凍,防暴曬,置於陰涼、乾燥、通風的便取之處。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7

一、高空作業基本要求

1、施工人員在高空作業時,必須戴好安全帽、佩好安全帶,工具及零配件要放在工具袋內,穿防滑鞋工作,袖口、褲口要紮緊。

2、操作人員在高空作業時,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安全帶一定要高掛低用。即閽安全帶繩端的鈎環掛於高處,而人在低處操作。

3、操作平台上的材料,不得堆放過多,要平均擺放。下班前要清掃一遍,將工具和剩餘材料運到地上。

4、垂直上料架的各種安全裝置必須齊全有效。限位裝置和防鋼絲繩斷裂裝置必須定期檢查,以防失靈。

5、夜間施工時,操作枱、梯道等均要設有充分的照明,燈泡要設有保護罩,高空作業使用的電壓,要使用不大於36V的安全電壓。

6、施工現場周圍要設置圍欄,並掛牌警示,嚴禁非施工人員入內。在危險區的通道上要搭設保護棚,以保護出入人員的安全。

7、在高空用氣割或電焊切割時,要採取措施,防止火花落下傷人或引起火災,乙炔發生器不得放在下風。

8、在高空進行各種用力較大的操作時,要注意安全,防止發生“閃失”,如在高空使用撬槓時,人要立穩,附近有腳手架可已安裝好構件,要一手扶住,一手操作。撬槓插進深度要適宜,如果撬動距離較大,要逐步撬動,不得急於求成。

9、地面操作人員避免在高空作業面的正下方停留或通過,也不得在起重機的吊杆或正在吊裝的構杆下停留或通過。

10、設置吊裝禁區,禁止與吊裝作業無關的人員入內。

11、在雨季施工時,必須採取防滑措施。

12、登高用的.梯子必須牢固。使用時繩子與固定的構件綁牢,夾角為65~70度為宜。

二、結構吊裝要求

1、大型的機械設備進行高空的吊裝作業前,必須檢查全部機件,並經過空車和重車試運,對於安全抱剎、限位器在施工中必須定期檢查以防失靈。

2、起重機行駛道或作業面必須平整、夯實。防止傾覆,橫過鐵路時,設保護鋼軌設備,如鋪設枕木、板材等。

3、嚴禁超載吊裝。

4、禁止斜吊。

5、雙機抬吊時,對起重能力進行合理分配,並在操作時統一指揮,互相緊密配合。

6、綁紮構件吊索在起重前進行計算,綁紮方法正確牢固。所有起重工具定期檢查。

7、不弔重量不明的構件。

8、禁止在六級風的情況下進行吊裝作業。

9、指揮人員使用統一指揮信號,信號要鮮明、準確。起重機駕駛人員聽從指揮。不得違章指揮、違章操作。

10、構件安裝後,必須檢查連接質量。只有連接確實安全可靠,才能鬆鈎。

11、起重機行使或作業時,避開電線,防止意外發生,水平、垂直距離不得小於6米。

12、在同一施工現場中多台吊裝設備交叉作業時,兩機吊臂高度要錯開最少數5m,水平距離5m以上。

三、安全網搭設要求

1、在施工中必須支設3m~6m寬的安全網,高空施工時,除在首層固定一道安全網外,還要在中間懸挑固定一道安全網。施工中要保證安全網完整有效,受力均勻,網內不得有積物。兩網的搭接要嚴密,不得有縫隙。支搭的安全網直到無高空作業時,方可拆除。

2、新的安全網必須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舊網必須有允許使用的證明書或合格的檢驗記錄。

3、安全網使用前,必須作破斷試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4、安全網安裝時,在每個繫結點上,邊繩要與支撐物(架)靠緊,並用一根獨立的繫繩連接,繫結點沿網邊均勻分佈,其距離不得大於750mm。繫結點要符合打結方便,連接牢固又容易解開,受力後又不會散脱的原則。

5、多張網連接使用時,相鄰部分要靠緊或重疊,連接繩材料與網相同,強力不得低於其網繩強力。安裝好的安全網,要經過現場領工的仔細檢查。

6、安裝平網時,要外高內低,控制在15度左右,網不宜綁緊。

7、網的負載高度不得超過5m。

四、其它有關要求

1、參加高空作業的人員,必須進行體檢,在體檢合格確認無高血壓、心臟病等症狀,並通過安全規程的學習,在全部熟悉安全規程並經考試合格後,才能持證上崗。

2、操作人員在高空作業時,要思想集中,防止發生通行過程中踏上挑頭板,被預埋拌倒等事故。

3、高空焊接時,避免焊點灼眼、發生下跌事件,故要做好護眼裝置。

4、操作人員不準穿硬底皮鞋。

5、焊接的電焊條焊頭及時回收。

6、報廢的綁線、安全網,沒有利用價值的板材等及時回收處理,防止造成污染。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8

一、各銷售點須做到專用倉庫存放煙花爆竹,不得與其他雜物混放。

二、存放煙花爆竹專用倉庫要遠離明火、遠離水源、遠離震動源。

三、存放煙花爆竹專用倉庫不得使用電線及電源照明。

三、儲存煙花爆竹後要有專人負責看管,做到24小時不離崗,並做到定期查看。嚴防偷盜和其它事故發生。

四、儲存堆放時,嚴格按外包裝説明書進行堆碼,不得超限堆碼,防止事故發生。

五、在儲存倉庫內裝卸煙花爆竹時,要輕拿輕放,嚴禁拖、拉、摔,防止事故發生。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9

一、培訓目的

為了及時有效地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知識的學習,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公司安全規章制度的要求,提高廣大員工安全知識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以減少和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項目部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以此來規範項目部各類安全培訓的管理,保證安全培訓教育工作井然有序地開展和落實,確保培訓效果及質量。

二、培訓目標

2.1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持證上崗率為100%。

2.2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為100%。

2.3新員工參加三級安全培訓、轉崗換崗員工培訓合格上崗率為100%。

2.4員工每年安全再培訓參訓率為100%,一次培訓合格率≥98%。

三、培訓內容

3.1國家及地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新出台政策文件通知;

3.2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及相關安全通知文件;

3.3安全管理方法知識;

3.4危險化學品、機械、電氣、防火防爆、交通安全技術知識;

3.5職業衞生安全防護知識;

3.6勞動防護用品器具使用、操作、維護知識;

3.7項目部事故應急救援知識及事故模擬演練;

3.8事故案例分析總結。

四、培訓形式

4.1可採取的培訓形式有:

1)採用ppt課件授課。

2)利用多媒體安全培訓工具箱進行培訓、考試。

3)召開座談會討論。

4)現場操作演示、展示。

5)事故模擬演練。

6)事故案例分析討論。

五、安全教育培訓管理

5.1新入職項目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管理

新入職項目的員工應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身體健康,符合建築施工員工有關要求。

5.1.1新入職項目的員工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並經安全考試合格。

5.1.2三級安全教育為公司安全教育,項目部安全教育,班組安全教育三級。

5.1.3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均必須有專用記錄檔案。

5.1.4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考試不合格人員必須重新安全教育培訓並考試合格。

5.1.5未經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的人員不得進入工作現場,不得進行生產工作。

5.1.6未經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的人員不得進行專業或特殊工種的培訓練習。

5.1.7生產崗位不同專業的崗位變動人員應經過安全教育培訓合格。

5.1.8新入職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均必須有專用記錄檔案。記錄檔案應保留三年。

5.2臨時進入項目生產現場進行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管理

5.2.1臨時進入項目生產現場工作的人員指:臨時工、外包工,在生產場所從事承包工程的人員,到現場實習、試驗、技術指導的外單位人員。

5.2.2臨時進入項目生產現場工作的人員應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身體健康,符合建築施工生產有關要求。

5.2.3臨時進入項目生產現場工作的人員必須進行項目,部門或分項目,班組三級安全教育。

5.2.4臨時進入項目生產現場工作的人員先由用工單位負責填寫臨時工作人員登記表,填寫工作內容,用工時段,審核用工人員狀況數量符合工作要求,由用工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確認後交安全環保部。

5.2.5安全環保部根據臨時工作人員作業工作性質進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後進行考試。並填寫安全教育登記表,登記表由安全教育講課人,受教育人本人簽字。

5.2.6安全環保部對臨時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考試合格後交用工單位進行進行部門或分項目安全教育(用工單位不確定的由聯繫單位負責安全教育),並安排做好班組安全教育。同時用工單位應根據作業工藝現場設備情況進行技術交底。

5.2.7臨時工作人員在項目內部專業分項目間流動的應專業作業性質相同,到新的專業分項目必須進行分項目、班組級安全教育。

5.2.8臨時工作人員三級安全教育及技術交底有效期為一年。

5.2.9臨時工作人員三級安全教育及技術交底均必須有專用記錄檔案。記錄檔案應保留二年。

5.3轉崗工人的安全教育管理

凡有轉崗的工人,項目部必須及時通知現場安全員進行變更工種工作的安全技術教育,責任劃分:由公司變更的,由公司安全部門進行教育。由工地變更的,由現場安全員進行安全教育。變更工種安全教育,由教育人員填寫安全教育卡,教育者與受教育者都要簽字備查。

5.4、特殊工種的安全教育管理

5.4.1特殊工種人員(電氣、起重、鍋爐、壓力容器、焊接、車輛駕駛等)應由國家授權的相應專業管理與監督機構進行培訓、取證。

5.4.2來項目工作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環保部嚴格審查特種作業證,無證者不準從事有關工作。

5.4.3特殊工種人員作業證到期限的應及時培訓換證。作業證過期限人員不得進行特殊工種作業。

5.4.4項目部每月對特殊工種人員進行專業安全教育培訓不應少於一次。

六、安全管理人員安全教育管理

6.1安全管理人員應獲得相應的安全技能認證,安全技能認證是指項目對員工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基本安全技能進行培訓、考核,並確認其安全資格的活動。

6.2將員工取得與崗位工作相適應的安全資格,作為員工上崗、轉崗、晉升的必備條件,未取得相應安全資格的員工即安全技能達不到崗位要求的員工,均不得從事該崗位的工作。

6.3項目建立和執行安全資格複審和繼續培訓制度,應規定安全資格的有效期,員工的安全資格有效期滿後,應參加繼續培訓和資格複審考試。

6.4崗位變動的員工在崗位變動時,應通過安全技能培訓和認證取得與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安全資格。

6.5在安全資格有效期滿時,應經複審重新取得安全資格認證。

6.6各類人員的安全技能認證培訓應有專用記錄檔案。該記錄檔案分級管理,長期保存。

七、專項安全教育培訓

7.1項目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項安全培訓由應由上級主管部門按規定進行培訓考試取證。

7.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安全培訓: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安全培訓的對象一般為項目從事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電梯、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作業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安全培訓一般由項目所在地政府質監部門組織培訓和考試,通過培訓考試後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7.3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的對象一般為項目從事電工作業、焊接與熱切割作業、高處作業等的人員。

7.4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由政府部門國家受權的相應專業管理與監督機構進行。

7.5違章、事故責任者安全培訓:項目發生二類障礙及以上、人身輕傷與人

身嚴重未遂不安全事件的應進行違章、事故責任者安全培訓。人員責任的由安全環保部組織責任人和相關人員進行,設備原因的由物資設備部組織有關專業人員進行。必要時通過培訓考試使違章和事故責任者重新取得相應的安全資格。

八、日常安全教育培訓

8.1針對城市軌道交通及建築行業系統和項目發生的典型事故案例,組織員工進行典型事故案例的教育學習活動。

8.2根據情況組織員工參加安全制度培訓,對項目年度安全工作報告進行專題學習。

8.3組織參加上級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班、兼職安全員培訓班。

8.4組織員工開展人身急救和緊急逃生技能的培訓。

8.5針對專兼職駕駛員開展的交通安全技能培訓。

8.6結合安全月,安全年,春、秋季安全檢查重點內容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九、班組班前安全活動

班組班前安全活動,是搞好安全最重要的基礎工作。必須當成一項重要工作來抓。為了切實開展好班組班前安全活動,特訂如下制度。

9.1、班組長應根據班組承擔的生產和工作任務,科學地安排好班組班前生產日常管理工作。

9.2、班前班組全體成員要提前15分鐘到達崗位,在班組長的組織下,進行交接班,召開班前安全會議,清點人數,由班組長安排工作任務,針對工程施工情況、作業環境、作業項目,交待安全施工要點。

9.3、班組長和班中兼職安全員(區域安全員)負責督促檢查安全防護裝置。

9.4、全體組員要在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後,上崗交接班,熟悉上一班生產管理情況,檢查設備和工況完好情況,按作業計劃做好生產的一切準備工作。

9.5、班組必須經常性地在班前開展安全活動,形成制度化,並做好班前安全活動記錄。

9.6、班組不得尋找藉口,取消班前安全活動;班組組員決不能無原因不參加班前安全活動。

9.7、項目經理及其他項目管理人員應分頭定期不定期地檢查或參加班組班前安全活動會議,以監督其執行或提高安全活動會議的質量。

9.8、項目安全員應不定期地抽查班組班前安全活動記錄,看是否有漏記,對記錄質量狀況進行檢查。

9.9、班組活動內容:

(1)講解現場一般安全知識;

(2)當前作業環境應掌握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落實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4)設立、明確安全監督崗位,並強調其重要作用;

(5)季節性施工作業環境、作業位置安全;

(6)檢查設備安全裝置和工機具的狀況;

(7)個人防護用品的'穿戴;

(8)危險作業的安全技術的檢查與落實;

(9)作業人員身體狀況,情緒的檢查;

(10)禁止亂動、損壞安全標誌,亂拆安全設施;

(11)不違章作業,拒絕違章指揮;

(12)材料、物資整頓;

(13)工具、設備整頓;

(14)工完場清工作的落實。

十、培訓要求

10.1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到教育培訓工作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教育培訓是端正職工安全態度、強化職工安全意識、提升職工安全知識、提高職工安全素養的重要手段。因此各部門務必按照計劃安排要求,如實開展培訓工作,若由於特殊原因需要更改培訓計劃的,須向安全環保部提出申請,並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臨時計劃,以保證所有人員都能接受培訓教育。

10.2在每次培訓前,需要責任部門提前做好培訓所需的各項資源(如培訓教材、電腦、投影儀、相機、教學器材設施、培訓場所等設施)的準備工作,同時明確培訓講師,培訓講師要做好授課各項準備工作。

10.3每次培訓後必須對培訓效果進行考核,考核形式有:答卷、現場提問、現場操作演示等,考核後必須形成考核記錄及總結性評價。

10.4所有安全培訓教育必須做好相應的記錄檔案管理,相關要求如下:

每次培訓必須有培訓教材、培訓照片、簽到表、記錄表(具體表格樣式詳見附件二)。

a、培訓教材要結合本次培訓內容進行編寫,內容要充實全面實用易懂。

b、培訓過程中必須保存相應的影像資料。

c、培訓實行本人現場簽到制,參訓人員必須本人在簽到表上簽字確認參訓。

d、以上培訓資料需專人保管,以備查驗。

10.5公司各級部門應為安全培訓教育提供各方面的資源支持,以保證培訓的質量及效果。

十一、考核要求

11.1未按照培訓計劃開展培訓的,對責任部門罰款200元,參訓率達不到要求的,對責任部門罰款50元,合格率達不到要求的,對責任部門罰款50元。

11.2培訓工作準備不到位,敷衍應付的,視情況對責任部門罰款50-100元。

11.3培訓記錄不全、不完整、未規範存檔的,視情況對責任部門罰款20-100元。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10

1、教育和培訓的時間

根據建設建教[1997]83號文件印發的《建築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的要求如下:

(1)企業法人代表、項目經理每年不少於30學時;

(2)專職管理和技術人員每年不少於40學時;

(3)其他管理和技術人員每年不少於20學時;

(4)特殊工種每年不少於20學時;

(5)其他職工每年不少於15學時;

(6)待、轉、換崗重新上崗前,理解一次不少於20學時的培訓;

(7)新工人的公司、項目、班組三級培訓教育時間分別不少於15學時、15學時、20學時。

2、教育和培訓的形式與資料

教育和培訓按等級、層次和工作性質分別進行,管理人員的重點是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點是遵章守紀、自我保護和提高防範事故的本事。

(1)新工人必須進行公司、項目部和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教育資料包括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及安全技術知識、設備性能、操作規程、安全制度、嚴禁事項及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2)電工等特殊工種工人,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工程的專業安全技術教育。

(3)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施工和調換工作崗位時,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新崗位的安全教育。

3、安全教育和培訓的`形式

(1)新工人三級安全教育

對新工人或調換工種的工人,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準上崗。

三級安全教育是每個剛進企業的新工人必須理解的首次安全生產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項目、班組這三級。對新工人或調換工種的工人,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準上崗。

公司級。新工人必須進行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資料如下:

1)勞動保護的意義和任務的一般教育;

2)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範、規程和安全知識;

3)企業安全規章制度等。

項目級。項目級教育是新工人被分配到項目以後進行的安全教育。教育資料如下:

1)建安工人安全生產技術操作一般規定;

2)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3)安全生產紀律和禮貌生產要求;

4)在施工程基本情景,包括現場環境、施工特點,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險作業部位及必須遵守的事項。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11

一、三級教育培訓

第一條 凡是進入本公司的職工,都必須遵守本培訓制度。

第二條 為保證生產順利進行,避免事故的發生,必須經常及時地對幹部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安全生產技術知識、規章制度和操作技術的教育培訓。

第三條 新職工經公司安檢會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後由生產單位指定專人對其進行二級教育培訓,項目部或機台班組再對其進行三級教育培訓,並將教育培訓情況建檔。

第四條 新入公司職工(含新調入人員、合同工、實習人員、臨時工)入公司後必須經過三級(公司安檢會、部門單位、項目部或機台班組)安全教育培訓後才能上崗。

第五條 調轉(包括調轉、工種改變)的職工必須重新進行二、三級教育培訓,各生產單位內部職工調轉必須重新進行三級教育培訓。

二、現場教育培訓

第六條 因工作需要,對從事臨時性工作的職工,由項目負責人負責教育培訓,並詳細介紹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和應遵守的規則。

第七條 對從事危險性的工作人員,必須由項目負責人帶到現場進行有關教育培訓,詳細介紹工作的危險特點,注意事項和防範措施。

第八條 對發生事故後的事故現場分析會由公司安檢會和生產單位有關人員組織,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即原因不清不放過;羣眾(職工)沒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有關責任者未受到處罰不放過。

三、日常教育培訓

第九條 各級領導平時要自覺學習,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加強對職工的經常性教育培訓,履行安全職責。

第十條 各生產班組要根據工作性質,任務緩急,生產特點、氣候變化情況,由班長或班組安全員進行班前安全講話,班後講評,對避免事故的經驗和先進的安全操作方法及時總結推廣。

四、特殊教育培訓

第十一條 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投產前,生產單位應與有關部門根據新的安全規程和操作規程,對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能上崗操作。

第十二條 對從事特殊工種的職工,必須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並經考核合格,並取得該工種的作業證和執照後才準上崗。

第十三條 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堅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活動,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加強對職工進行有關安全技術和勞動衞生知識的教育培訓,交流推廣先進的安全操作經驗,解決安全缺陷提出合理建議。

第十四條 因工負傷職工在傷愈復工前,要進行一次安全考核教育,新提或調任的生產管理幹部應接受必須的安全知識和有關責任制教育。

第十五條 安全工作例會應從時間上、制度上給予保證,各級領導要納入議事日程,正確處理安全生產關係。

第十六條 安全工作例會是本公司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促進安全生產,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對每個時期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目標管理,達到預測、預報、預防事故的手段之一。

第十七條 全公司安全工作會議由公司安全設備部組織,分管公司領導主持,每年度召開一次全公司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委員會會議。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工作會議由各單位負責人組織並主持,每月召開一次單位安全生產例會;各項目、機台或班組安全工作會議由各項目負責人、機長或班組長主持,每週召開一次項目、機台或班組安全生產例會。

第十八條 安全工作例會要有記錄,納入各單位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並作為考核依據之一。

第十九條 安全工作例會應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及時貫徹國家和主管部門關於安全生產的最新精神,通報當前安全生產有關情況,分析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並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落實各級安全檢查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條 各級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可與相應的生產經營例會一併進行。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12

一、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學校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包括:

(一)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二)本校、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五)其他教職工應掌握的消防安全知識。

二、學校對學生應當重點開展火災危險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標誌標識、日常生活防火、火災報警、火場自救逃生常識等方面的教育。

主要開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教學內容;

(二)在開學初、放寒(暑)假前、重要節假日前等,對學生普遍開展專題消防安全教育;

(三)學校課程安排採取學科滲透、專題教育、舉辦興趣活動、第二課堂、黑板報(手抄報)評比、消防網絡培訓等方式,每學期不少於2學時對學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四)組織學生到當地消防站參觀體驗;

(五)每學期至少組織學生開展一次應急疏散演練;

(六)學校應當至少確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識的教師擔任消防安全課教員,並在定期評選學生擔任“消防安全小衞士”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普及工作;

(七)其他學校應當開展的消防安全普及教育。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13

學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學校各部門、各班級要經常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二、學校各消防要全重點部位對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三、學校各部門應對新上崗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捎防安全培訓。

四、學校保衞處(科)對各部門的負責人應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五、學校保衞處(科)應用心配合校宣傳部門進行消防知識的宣傳,對師生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以提高他們的防火自救潛力。

六、校保衞處(科)每年至少應組織進行二次滅火、應急疏散預案演練。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14

1目的

為確保從業人員上崗所必備的安全能力,確保從業人員培訓教育能滿足公司安全標準化體系運行的要求。

2適用範圍

適用於遼寧金地陽陶瓷有限公司安全培訓教育工作。

3職責

3.1新員工入廠教育分工負責

1)一級安全教育,由人事行政部負責實施。

2)二級安全教育,由車間的安全員或車間經理負責實施。

3)三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負責實施。

3.2日常安全教育,由安委辦提出,各車間、部門組織實施。

3.3特種作業教育,由安委辦負責跟進培訓及取證和日常檢查工作,杜絕無證上崗。 4管理程序

4.1入司安全教育

1)凡新招聘的員工、外單位和學校來公司培訓、實習人員,都必須進行三級(公司、車間或部門、班組)安全教育,新招聘員工一級安全教育由人事行政部負責協調組織。

2)公司級(一級)安全教育內容為: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制度和規定,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基本的安全知識,重大事故案例,本公司生產概況、特點,入廠後的安全注意事項,作業場所存在的風險,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工業衞生和職業病預防以及廠規廠紀等。

3)車間或部門級(二級)安全教育內容為:經公司級安委辦教育考試合格後,持《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登記表》到車間或部室,由車間安全員或部門負責人進行教育,內容有:本部門的'工藝流程及生產特點、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風險及防範措施、典型事故案例、事故應急措施、安全裝置、安全技術規程及規章制度等。教育考試合格後簽字。

4)班組教育(三級)經公司、車間或部門兩級教育後,由班組安全員或班組長進行教

育並簽字。教育內容:生產特點、崗位操作規程,崗位事故案例及預防災害事故措施,安全裝置及器具,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方法,工藝流程及生產設備設施等。教育後簽字。

5)外來培訓和實習人員,由人事行政部組織安全教育,經安全基本知識教育後才能上崗位培訓或實習。

6)臨時參觀人員由安委辦進行-般安全注意事項的教育後,按規定穿戴好勞護用品方可進入車間、部門參觀學習。

7)外單位來我公司參加工程項目施工,由職能部門組織,由所在部門進行安全基本知識、公司和車間安全生產特點的教育後,由職能部門到安委辦辦理手續,並簽訂安全協議,才能進行項目現場施工。

4.2日常教育

1)各級領導應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理念、安全技術和組織紀律性的教育,增強法制觀念,使員工自覺地遵章守紀,履行安全職責,確保生產安全。

2)安委辦負責編制全年的安全教育計劃,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各種形式的安全培訓教育.

3)車間大、中修或重點裝置檢修時,車間經理或車間安全員應進行檢修前、檢修中和開車前專門的安全教育,確保檢修安全。

5)對重大危險作業,作業前施工部門和安全員必須按預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對作業人員進行施工前安全教育,否則不能作業。

4.3特殊教育和五新教育

1)從事電氣、鍋爐、焊接、起重、廠內車輛駕駛等特種作業人員由有資質的培訓機構進行培訓,取得上崗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2)對特種作業人員,設備部應每年組織培訓-次,以專業工種的安全技術和災害性事故案例分析為主要內容進行教育,不斷提高安全技術水平。

3)安委辦和用人部門,對各類特種作業的上崗證要進行經常檢查,以杜絕無證上崗現象。

4)新產品、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新材料在投產前,安委辦和生產技術部要根據新的安全規程和操作規程要求,對操作人員進行專門安全培訓教育。操作人員須經考核(試)合格後,方能上崗操作。

4.4復工教育和調崗位教育

1)凡因病、工傷、脱崗等離崗6個月以上(含6個月)的各類人員,復工前要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

①仍回原班組的,由班組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②回原車間並重新安排的,由調入班組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③跨部門安排工作由調入部門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

2)調崗教育

①車間、部門內進行調動,由調入班組進行三級教育。

②跨部門調動工作由調入部門進行了二、三級安全教育。

③各車間要建立調崗安全教育台帳,並報安委辦備案。

4.5現場教育

1)發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時,生產技術部門應會同安全等其他有關部門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事故現場教育,吸取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2)充分利用交接班時間,廣泛深入開展班前班後技術提問、安全講話、事故預測、班後安全小結等形式的教育活動。

3)對嚴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及時召開現場會,進行羣眾安全教育。對違章指揮者、違章作業者,主管部門應根據情況令其停工接受下崗安全教育,並報安委辦備案。

4.6安全教育的時間要求

1)新工人公司級教育不少於24學時,車間級、班組級二級教育不少於48學時(包括熟練期的安全教育)。

2)工程技術人員、管理幹部、生產、技術工人等,全年累計不得少於20學時。

3)輔助部門員工全年累計不得少於14學時。

4.7安全教育考核

1)中層幹部、工程技術人員的安全教育考核,由人事行政部組織,安委辦負責實施。

2)工人安全教育考核由車間或部門第一責任人負責,技術員配合,安全員具體執行。

3)新工人上崗位獨立操作前需經班組、車間(部室)教育考核,經安委辦審核同意。凡未經安全考核,以及考核不合格又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上崗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各特種作業的考核,由設備部組織實施。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15

為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部門的安全工作精神,切實提高全校師生的安全意識,掌握安全知識,保障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確保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學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教育培訓目的

教育學校班主任及教職員工關心愛護學生,認真履行保護學生安全的職責,落實學校安全管理制度,使他們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依法治“安”的法制觀念,熟悉並自覺遵守涉及安全的法規、規定,熟練掌握各類活動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方法,具備準確分析安全與危險的判斷能力,在緊急狀況下組織學生逃生避險的'應急能力。

二、教育培訓對象

學生、教師、學生家長、教育輔助人員、校車司機等。

三、教育培訓內容

(1)責任意識教育。校長是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班主任是主要責任人,其他教職員工是相關責任人,同時各班級指定固定的“班級安全安全員”及時參加各培訓活動。

(2)法制意識教育。

(3)交通安全教育。組織學生安全乘坐交通工具,不在交通危險地區搞活動,在交通事故中迅速組織學生自救。

(4)消防安全教育。掌握各種防火知識並能有效告知學生,瞭解不同公共場所的消防設施,在火災中迅速組織學生逃生避險。

(5)食品衞生和防疫教育。分辨常見傳染病並瞭解其預防辦法,掌握簡單的農藥及其他化學品中毒搶救方法。

(6)保護學生在勞動、體育、競賽時人身安全的知識教育。

(7)組織學生在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時迅速逃生避險,實行自救自護,並求得援助的安全知識和能力的教育。

(8)愛護學生、關心學生的師德教育。建立健全學生成長檔案,將導師制融入學生安全教育之中。

(9)保持和調適自身及學生健康心理的常識。注意心理疏導,加強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師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狀態,幫助師生克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礙,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

(10)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台賬。

四、具體實施途徑

在實施安全教育中,學校要發揮主導作用,同時要與家庭密切配合,爭取公安、安監、交警、消防、衞生、防疫、勞動、旅遊、林業、保險等部門和學生家長的支持,共同完成好教育任務。主要實施途徑有:

1、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後一個星期一)。每週一的升旗儀式,校長要親自講安全知識,集中對師生進行教育和培訓。

2、班會和活動課。班主任要精心備課,進行生動活潑、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和演練,讓學生在喜聞樂見的教育活動中,收到鞏固知識、強化技能的效果。如請外來的專家開講座,搞模擬演練,看錶演,舉辦作文、書法、繪畫、演講等比賽,收聽收看廣播電視,辦專刊等。

3、充分利用家長會等形式,對家長進行安全培訓。同時,要定期對教育輔助人員、校車司機等進行安全培訓。

4、學科教學和校園文化滲透教育。將安全教育融入締造完美教室與特色校園建設序列。

5、學校將按上級規定,每年分期分批派出相關人員參加各種培訓,提高安全知識和技能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