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學在一家物業公司上班,在本月18號已經提出書面的.離職申請,但現在她們公司總是威脅她如果離職就給所在的部門集體下罰單,而且公司不會批准她的離職申請,還有30天之後不允許離職。她所籤的合同是3年的,想問一下,怎麼才能離職,是不是不到3年就不可能離職?而且儘可能的避免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