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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獎分攤12個月計税

欄目: 職場百科 / 發佈於: / 人氣:1.91W

年終獎在個税法修訂後不會“分段計税”,但計税方法也將調整。記者日前獲悉,國家税務總局制定併發布《國家税務總局關於修訂徵收個人所得税若干問題的規定的公告》(下稱《公告》),不僅根據修訂後的《個人所得税法》對税率表作了修改,還對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税方法進行修訂,以避免“年終獎越多、税後所得越少”的問題出現。新規將在9月1日實施。

年終獎分攤12個月計税

速算扣除數“惹的禍”

此前,曾有報道《税前收入多一元税後所得差一截》,揭露年終獎越多税後的錢反而越少,甚至多發1元,個税卻要多繳2萬多元的情況(當時的計算還採用9級的舊標準)。比如陳女士去年獲得的年終獎為24000元,扣除税收後,最後拿到手的錢為21625元;王女士去年的年終獎為25000元,比陳女士多1000元,扣除税收後,最後拿到手的錢只有21375元,比陳女士反而少250元。又如張總的年終獎為48萬元,算出的應納税額為118625元,最終税後收入為36.1375萬元。李總的年終獎為48.0001萬元,應納税額為140625.3元,最終税後收入為33.9376萬元,反而比張總少了2.1999萬元。

國家税務總局認為,這個計算結果違背了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基本原則,也打擊了人民羣眾努力實現勞動致富的積極性。

據記者瞭解,針對工資薪金,我國採用超額累進税率,為了方便計算,就轉化用適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數的簡化算法,但這種方法卻在年終獎的計算中出現問題。目前的年終獎個税計算方法是,先將年終獎除以12,以得出的商確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數,再按規定計税。

國家税務總局解釋,產生上述問題的根源實質是一個數學問題,問題出在税率表中的“速算扣除數”。由於速算扣除數是根據税率表計算出來的,不同的税率表可以計算出不同的速算扣除數,因此不同的速算扣除數是與其相對應的税率表配套使用的。當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其除以12的商數來確定税率時,實際上已經改變了税率表中的含税級距與不含税級距,此時速算扣除數就需要重新計算,而不能再沿用根據工資、薪金所得的税率表計算出來的速算扣除數。

年終獎有兩種新算法

為此,國税總局在《公告》中提供了兩種全年一次性獎金所得的計税方法,並新增一個適用於全年一次性獎金所得的税率表(含速算扣除數)。總體來説,全年一次性獎金要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税。

一種方法為,先將僱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税法規定的`適用税率;然後以其商數及適用税率計算出應納税額後,再乘以12個月,即為全年一次性獎金的應納税額。另一種方法是,按照適用於全年一次性獎金的税率表,直接計算應納税額。公式為:應納税額=應納税所得額×適用税率-速算扣除數。

採用上述新方法計税後,“年終獎越多,税後所得越少”的情況消除。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税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3500元/月),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標準的差額”後的餘額,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税率。《公告》明確相關規定自今年9月1日起實施,凡以前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綜 合

年終獎計税案例

為方便對比,案例中均採用新的費用扣除標準和税率,並假設案例中月收入均超過3500元。

例1 陳女士今年12月獲得的年終獎為18000元,王女士年終獎為19000元。

若用舊方法計算:

陳女士:18000÷12=1500元,對應税率及速算扣除數為:3%、0,應納税額=18000×3%-0=540元,税後所得17465元。王女士:19000÷12≈1583元,對應税率及速算扣除數為:10%、105,應納税額=19000×10%-105=1795元,税後所得17205元。

若用新方法1計算:

陳女士:18000÷12=1500元,對應税率及速算扣除數為:3%、0,應納税額=(1500×3%-0)×12=540元,税後所得17465元。王女士:19000÷12≈1583元,對應税率及速算扣除數為:10%、105,應納税額=[(19000÷12)×10%-105]×12=640元,税後所得18360元。

例2 張總年終獎為66萬元,李總年終獎為66.0001萬元。

若用舊方法計算:

張總:660000÷12=55000元,對應税率及速算扣除數為:30%、2755,應納税額=660000×30%-2755=195245元,税後所得464755元。李總:660001÷12≈55000.08元,對應税率及速算扣除數為:35%、5505,應納税額=660001×35%-5505=225495.35元,税後所得434505.65元。

若新方法2計算:

張總:660000對應税率及速算扣除數為:30%、33060,應納税額=660000×30%-33060=164940元,税後所得495060元。李總:660001對應税率及速算扣除數為:35%、66060,應納税額=660001×35%-66060=164940.35元,税後所得495060.6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