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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會計分錄彙總

欄目: 財務管理 / 發佈於: / 人氣:6.12K

税務會計分錄彙總

財務會計分錄彙總

為了準確反映納税人各時期各種地方税費的計繳情況,統一、規範涉税事項的會計處理,我們根據財政部頒發的《財務會計制度》和税務機關有關税收徵管規定,並參考有關專業人士意見,結合本地區經常發生的實際會計業務,編寫了這套《税務會計指引》,納税人應在發生地方税收涉税事項時,按本税務會計指引進行記帳和核算。

會計科目

納税人應按照《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有關地方税收涉税事項核算的需要,結合企業實際情況,設置以下會計科目: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2171 應交税金

217103 應交營業税

217105 應交資源税

217106 應交企業所得税

217107 應交土地增值税

217108 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税

217109 應交房產税

2171010 應交土地使用税

2171011 應交車船使用税

2171012 應交個人所得税

2176 其他應交款

217601 應交教育費附加

217602 應交文化事業建設基金

217603 應交堤圍防護費

5402 主營業務税金及附加

5701 所得税(個人所得税)

納税人涉税事項的會計處理主要有以下內容:

一、主營業務收入的税務會計處理

二、非主營業務收入或非經常性的經營收入的税務會計處理

三、企業所得税税務會計處理

四、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個人所得税的會計處理

五、代扣代繳税款的税務會計處理

六、其他地方税的税務會計處理

七、屠宰税的税務會計處理

八、其他税務會計處理問題

一、 主營業務收入的税務會計處理

主營業務,是指納税人主要以交通運輸、建築施工、房地產開發、金融保險、郵電通信、文化體育、娛樂、旅遊、飲食、服務等行業為本企業主要經營項目的業務,以及以開採、生產、經營資源税應税產品為主要經營項目的業務。

主營業務税金及附加,是指企業在取得上述主營業務收入時應繳納的營業税、資源税、城市維護建設税、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土地增值税、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基金等。

企業兼營上述業務,會計處理是單獨核算兼營業務收入和成本的,其發生的有關税費,按主營業務税金及附加進行税務會計處理。不能單獨核算兼營業務收入和成本的,其發生的收入、成本和有關税費按其他業務收入和支出進行税務會計處理。

增值税納税人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税、教育費附加按主營業務税金及附加進行税務會計處理。

企業以預收帳款、分期收款方式銷售商品(產品)、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提供勞務,建築施工企業預收工程費,應按《財務會計制度》和税法規定確定收入的實現,並按規定及時計繳税款。

(一)取得(或確認實現)主營業務收入計算應交税金及附加時,編制會計分錄

(二)繳納税金和附加時,編制會計分錄

(三)資源税納税人在採購、生產、銷售環節的税務會計處理

(四)主營房地產業務企業土地增值税的會計處理

(一)取得(或確認實現)主營業務收入計算應交税金及附加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主營業務税金及附加

貸:應交税金--應交營業税

--應交土地增值税

--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税

貸:其他應交款--應交教育費附加

--應交文化事業建設基金

(二)繳納税金和附加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應交税金--應交營業税

--應交資源税

--應交土地增值税

--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税

借:其他應交款--應交教育費附加

--應交文化事業建設基金

貸:銀行存款

(三)資源税納税人在採購、生產、銷售環節的税務會計處理:

1.收購未税礦產品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材料採購

貸:應交税金--應交資源税

2.自產自用應徵資源税產品,在移送使用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等科目

貸:應交税金--應交資源税

3.取得銷售應徵資源税產品的收入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產品銷售税金及附加

貸:應交税金--應交資源税

4.繳納税款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應交税金--應交資源税

貸:銀行存款

(四)主營房地產業務企業土地增值税的會計處理

税法規定,對主營房地產業務的企業,在房地產項目開發中,已發生的不動產銷售收入和收到房地產的預收帳款時,按規定預徵土地增值税,項目完全開發完成後再進行清算。標準住宅預徵率為1%,別墅和豪華住宅預徵率為3%。

1.發生銷售不動產和收到預收帳款時,按預徵率計算出應繳土地增值税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主營業務税金及附加

貸:應交税金--應交土地增值税

預繳税款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應交税金--應交土地增值税

貸:銀行存款

2.項目竣工結算,按土地增值税的規定計算出實際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税時,對比已預提的土地增值税,並進行調整。

(1)預提數大於實際數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主營業務税金及附加(紅字,差額)

貸:應交税金--應交土地增值税(紅字,差額)

反之,編制會計分錄

借:主營業務税金及附加(藍字,差額)

貸:應交税金--應交土地增值税(藍字,差額)

調整後的貸方發生額與借方發生額對比的差額,作為辦理退補税款的依據。

(2)繳納税款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應交税金--應交土地增值税

貸:銀行存款

(3)税務機關退還税款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税金--應交土地增值税

二、非主營業務收入或非經常性的經營收入的税務會計處理

(一)企業轉讓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取得租賃收入,記入"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核算,其發生的`成本費用,以及計算提取的營業税等税費記入"其他業務支出"科目核算。

1.取得其他業務收入計算應交税金及附加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其他業務支出

貸:應交税金--應交營業税

--應交土地增值税

--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税

貸:其他應交款--應交教育費附加

2.繳納税金和附加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應交税金--應交營業税

--應交土地增值税

--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税

借:其他應交款--應交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

(二)銷售不動產的會計處理

除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外的其他納税人,銷售不動產屬於非主營業務收入,通過"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核算銷售不動產應繳納的營業税等税費。

1.取得銷售不動產屬收入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應交税金--應交營業税

--應交土地增值税

--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税

貸:其他應交款--應交教育費附加

2.繳納税金和附加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應交税金--應交營業税

--應交土地增值税

--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税

借:其他應交款--應交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

三、企業所得税税務會計處理

(一)根據《企業所得税暫行條例》的規定,企業所得税按年計算,分月或分季預繳。按月(季)預繳、年終彙算清繳所得税的會計處理如下

(二)企業對外投資收益和從聯營企業分回税後利潤計算補繳所得税的税務會計處理

(三)上述會計處理完成後,將"所得税"借方餘額結轉"本年利潤"時,編制會計分錄

(四)所得税減免的會計處理

(五)對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事項的會計處理

(六)企業清算的所得税的會計處理

(七)採用"應付税款法"進行納税調整的會計處理

(八)採用"納税影響會計法"進行納税調整的會計處理

(一)根據《企業所得税暫行條例》的規定,企業所得税按年計算,分月或分季預繳。按月(季)預繳、年終彙算清繳所得税的會計處理如下:

1.按月或按季計算應預繳所得税額和繳納所得税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所得税

貸:應交税金--應交企業所得税

借:應交税金--應交企業所得税

貸:銀行存款

2.年終按自報應納税所得額進行年度彙算清繳時,計算出全年應納所得税額,減去已預繳税額後為應補税額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所得税

貸:應交税金--應交企業所得税

3.根據税法規定,鄉鎮企業經税務機關審核批准,准予在應繳納所得税額中扣除10%作為補助社會性支出。計提"補助社會性支出"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應交税金--應交企業所得税

貸:其他應交款--補助社會性支出

非鄉鎮企業不需要作該項會計處理。

4.繳納年終彙算清應繳税款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應交税金--應交企業所得税

貸:銀行存款

5.年度彙算清繳,計算出全年應納所得税額少於已預繳税額,其差額為多繳所得税額,在未退還多繳税款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應收多繳所得税款

貸:所得税

經税務機關審核批准退還多繳税款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應收多繳所得税款

對多繳所得税額不辦理退税,用以抵繳下年度預繳所得税時,在下年度編制會計分錄

借:所得税

貸:其他應收款--應收多繳所得税款

(二)企業對外投資收益和從聯營企業分回税後利潤計算補繳所得税的税務會計處理。

按照税法規定,企業對外投資收益和從聯營企業分回税後利潤,如投資方企業所得税税率高於被投資企業或聯營企業的,投資方企業分回的税後利潤應按規定補繳所得税。其會計處理如下:

1.根據企業所得税有關政策規定,在確認投資收益或應分得聯營企業税後利潤後,計算出投資收益或聯營企業分回的税後利潤應補繳的企業所得税額並繳納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所得税

貸:應交税金--應交企業所得税

借:應交税金--應交企業所得税

貸:銀行存款

(三)上述會計處理完成後,將"所得税"借方餘額結轉"本年利潤"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