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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餘學院創新創業教育實施方案

欄目: 創業 / 發佈於: / 人氣:1.27W

(送審稿)

新餘學院創新創業教育實施方案

為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四中全會精神,落實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和江西省《關於深化高等院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見》,提高我院創新創業發展的能力和水平,經學校研究,決定深入推進創新創業教育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創新引領創業、創業帶動就業,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以推進素質教育為主題,以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為核心,以創新人才培養機制為重點,以推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為主要路徑,通過實施“四個進一步”,即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進一步打造創新創業平台、進一步提高教師創新創業能力、進一步突出創新創業人才培養,推動新餘學院創新創業的深入發展,提高新餘學院支撐地方科技進步、經濟發展和社會管理創新的能力。

(二)基本原則

堅持創新創業與轉型發展相結合。以新餘學院創新創業教育作為推進學校轉型發展的支撐點,樹立先進的創新創業教育理念,面向全體、分類施教、結合專業、強化實踐,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提升人力資本素質,努力造就一批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生力軍。

堅持問題導向與特色引領相結合。以新餘學院創新創業教育存在的突出問題作為深化學校創新創業教育的'着力點,堅持特色引領,對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求,通過體制機制、創新創業平台、教師創新創業能力、創新創業人才培養等“四個進一步”的實施,有效推進學校創新創業發展。

堅持改革試點與開放進取相結合。以改革試點的科學謀劃作為深化學校創新創業教育的重要抓手,以開放進取理念推動與國內外多層次的實質合作,聚集創

新創業教育要素與資源,充分調動廣大師生參與改革的積極性,形成全校關心支持創新創業的良好生態環境。

(三)發展目標

有步驟、分階段推進新餘學院創新創業“四個進一步”,努力實現一年開好局、兩年見成效、五年大進展。

一年開好局:到2015年末,全面啟動深化新餘學院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建立健全組織領導和協調機構,各項建設任務分解落實到位,制定出台發展目標規劃和配套政策,全校上下形成推進創新創業的共識與合力。

兩年見成效:2017年取得重要進展,形成科學先進、廣泛認同、具有地方特色的創新創業教育理念,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發展模式,普及創新創業教育,實現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預期目標。

五年大進展:到2020年建立健全課堂教學、自主學習、結合實踐、指導幫扶、文化引領融為一體的創新創業教育體系,人才培養質量顯著提升,師生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明顯增強,投身創業實踐的師生顯著增加。

二、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

1、完善學校創新創業組織架構。落實創新創業教育主體責任,把創新創業教育納入改革發展重要議事日程,成立由校黨委書記、校長任組長、分管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部門、各二級學院、工訓中心、產發中心負責人為成員的創新創業教育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創新創業工作辦公室(掛靠教務處),配備專門工作人員和辦公場所,給予專項經費支持。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加強頂層設計,統籌規劃、政策制定和經費保障。相關部門、各二級學院(中心)分別成立相應機構,工作推進實行旬報制和月調度制,切實推進學校創新創業工作。

2、完善創新創業實踐活動相關配套管理制度。出台《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管理辦法》、《素質拓展與創新創業實踐學分認定管理辦法》、《學生創新創業基金管理辦法》、《創新創業教育研究與指導教研室工作條例》、《創業導師工作條例》等管理制度,確保創新創業教育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運行。

3、完善學籍管理制度。啟動實施彈性學制,放寬學生修業年限(高職3-5年,本科4-6年),允許調整學業進程、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

4、完善創新創業教育考核評價機制。建立科學有效的考核評價,制訂創新

創業量化指標與綜合評分辦法,對各部門和二級學院的創新創業工作進行考核。

表1 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工作任務分解

三、進一步打造創新創業平台

1、打造創新創業基礎平台。充分整合校內場地資源,以產教融合中心、大學生創新實踐中心為校內平台,推動學校積極融入新餘高新區的新餘市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有效滿足大學生創新創業需求、具有較強專業化服務能力,同時又具備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等特點的眾創空間。支持產教融合中心打造成為國家和省級示範性創新創業基地。

2、發展學校“互聯網+”創新創業網絡服務。建立大學生創新創業網絡平台和信息服務平台,為學生實時提供國家政策、市場動向等信息,並做好創新創業項目對接、知識產權交易、法律法規諮詢等服務,建設網絡培訓平台。引導學生識別創新創業機會、捕捉創業商機。

3、建立健全大學生創業指導服務機構。加強大學生創業指導服務機構建設,做到“機構、人員、場地、經費”四到位,對自主創業學生實行持續幫扶、全程指導、一站式服務。舉辦創新創業教育實驗班,條件成熟時建立創業學院。支持自主編制專項培訓計劃,或與有條件的教育培訓機構、行業協會、羣團組織、企業聯合開發創業培訓項目,加快職業資格認證,增強學生就業能力。

4、改革科研課題和項目管理辦法,促進學校科研成果轉化。推動面向工藝生產和生產線的創新驗證,將科技成果評價從專業評審向產業化驗證轉變,從節點監控向創新、產業化、示範應用的全過程評價轉變。完善成果發佈機制,建設成果轉化項目庫,積極推動網上成果對接常態化,推動科技成果的轉移轉化。加快完善學校科研成果處置和收益分配機制改革,支持教師以對外轉讓、合作轉化、作價入股、自主創業等形式將科研成果產業化;支持以知識產權、管理和技術等要素入股創辦企業。

5、建立對外交流與合作的開放辦學格局。積極推動二級學院,按照“三個一”標準,即一個對外實踐項目、一個創新創業團隊、一個實踐成果的基本要求,強化落實,建立校校、校企、校地、校所以及國際合作的開放辦學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