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範例 行業範例 行政範例 職場範例 校園範例 書信範例 生活範例 節日文化範例
當前位置:文學範文吧 > 行業範例 > 合同

有關固定資產合同錦集六篇

欄目: 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1.58W

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固定資產合同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有關固定資產合同錦集六篇

固定資產合同 篇1

轉讓方:重慶亞原生物技術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湖北傑康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協作,就甲方固定資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同意將一批固定資產(見附件清單,它是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轉讓予乙方。

2、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向乙方轉讓。

3、雙方協商一致的轉讓交割日為: 年 月 日

4、自本協議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為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並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資產協議結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 人民幣作為固定資產轉讓價格;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全額支付。(以甲方銀行到賬為準)

6、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7、爭議的解決: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8、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9、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重慶亞原生物技術有限公司 乙方(蓋章):湖北傑康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20xx年 3月 日 日期:20xx年3 月 日

固定資產合同 篇2

借款人:

貸款人:

根據 號文批准的 引進項目,所需資金經借款人申請,貸款人審查同意發放外匯貸款。雙方同意遵照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的規定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金額: 萬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幣),包括應付利息 萬美元。

第二條 貸款期限: 年,自第一筆用匯之日起至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日止。

第三條 貸款利率及計收方法:1.按貸款人總行制定的___年期__個月浮動一次的利率執行或2.按貸款人制定的.___年期__個月浮動一次的利率執行或3.按貸款人總行制定的優惠利率執行,目前為__或4.按貸款人自營統籌資金貸款利率執行,貸款利息每__計收一

次,結息日為__(復息或從存款户中扣收要寫明)。

第四條 貸款用途:本貸款本金部分限於支付費用,必須專款專用,未經貸款人同意,不得挪作它用。應付利息部分限用於償付本貸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第五條 貸款使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借款人應提出訂貨卡片,提出訂貨卡片之日起五個月內應對外簽訂貿易合同。貿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貸款人,以便對外開證、付匯。如遇特殊情況需延期定貨的,應事先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訂貨卡片和簽訂貿易合同的

,貸款人有權撤銷貸款。

第六條 用款計劃:根據項目進度,本項貸款提款期為___年至___年,每年用款計劃如下:

__年___萬美元;__年___萬美元;__年___萬美元。

貸款人允許借款人按實際情況調整用款計劃。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貸款,如借貸雙方無其他約定,借款人不得再繼續支用貸款。

第七條 貸款償還:借款人以項目新增創匯和利潤、折舊或其他資金歸還貸款。借款人保證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下列計劃償還貸款:

__年___萬美元;__年___萬美元;__年___萬美元。

如貸款項目提前實現效益,借款人應提前償還貸款;如年度還款計劃不能實現,借款人應在年底前提出調整還款計劃,並經貸款人同意,否則貸款人將按貸款違約處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貸款到期日前十五天應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屆時貸款人可按有關規定作出處

理意見。逾期或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貸款,自過期之日起加收20%的罰息。

為了有利於還款,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開立還款準備金帳户,將用於還款的人民幣資金先予存入,待外匯額度落實後再結匯償還貸款。

本貸款項下有關進出口結算業務,應通過中國銀行進出口業務部敍做。

第八條 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由___作為借款人的擔保人,並由擔保人向貸款人出具擔保函,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經貸款人發出書面通知,由擔保單位承擔還本付息責任。

第九條 保險事項:為避免貸款期間可能因發生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損失,借款人應向有關保險機構投保貸款項下進口設備外匯財產保險,並將保險權益轉歸貸款人名下,直至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時止,保險費用可在本貸款項下支付。

第十條 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借款人違約:

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貸款人同意改變貸款的用途或挪作他用。

3.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轉賣用本貸款購置的設備。

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貸款人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註銷借款人未使用的貸款。

2.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為50%的罰息。

3.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並追回貸款。

4.向貸款擔保人追索貸款。

5.借款人和擔保人未能履行合同還款責任時,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和擔保人在各金融單位存款帳户中主動扣收還貸款項。

6.採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貸款本息及費用。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計劃及有關的概算預算經計劃下達機關批准修改或取消的,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第十三條 解決合同的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借款人:(蓋章)___ 貸款人:(蓋章)___

企業負責人:___ 銀行負責人:___

財務負責人:___ 經辦人員:___

簽約日期:___

簽約地點:___

固定資產合同 篇3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銀行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應借款方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請,貸款方願意提供固定資產外匯貸款。現借貸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條例》以及_______銀行的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借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 借款幣種:___________

1.2 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其中備付利息:(大寫:_______)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_____年,自第一筆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條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於:_________________

2.2 備付利息款限用於支付建設期各期利息。

第三條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條規定的借款額提款或/和開立信用證均必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後方可進行:

(1)已提供項目投資列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證明;

(2)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項目預(概)算資金已全部落實的證明,包括撥款和發行股票、債券的批准件;各類已簽署生效的融資合同副本;自有資金已落實的證明;

(3)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工貿還匯協議書》或銷售渠道已落實的其他證明;

(4)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還款擔保;抵押合同已辦妥登記及公證手續;

(5)自籌資金已按貸款方要求或按計劃投入使用或到帳;

(6)未發生第9.1條款所列任何一種違約行為;

(7)其它:

3.2 提款期限為______個月。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內,借款方應按下列計劃提款。

計劃提款金額

年季月

3.3 ________各年(季)度提款計劃借款方應在當年(季)第一筆提款前一個月提交貸款方。

3.4 _______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計劃如需調整,應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並經貸款方同意。

3.5 _______借款方辦理提款,應提前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提交有效借款憑證。

3.6 _______提款期到期,未提貸款部分即自動註銷,但事前已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條 利息和費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為:______________

利息每_______計收一次,結息日為____________ 。

計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貸款餘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

4.2 __________承諾費。如借款方未按第3.3條款所述季度提款計劃提用貸款,又未按第3.4條款規定提前通知調整提款計劃,對該未提或超計劃提款部分,貸款方有權按未提或超提金額的______‰一次性收取承諾費。

4.3 _________管理費。借款方應在第一次提款時按合同借款金額的______%一次性向貸款方支付管理費,管理費以人民幣支付(以支付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中間價折算)。

4.4 ________借款應於結算日主動支付利息,如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支付,屆時未付,貸款方有權主動從借款方的存款帳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方可計收復利。

4.5 凡因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而發生的其他費用均由借款方承擔。

4.6 除4.3條款項下費用外,其他各項利息、費用均以所借幣種支付。

第五條 還款

5.1 還款來源為________及其它可用於還款的資金。

5.2 借款方應在第1.3條款規定的期限內以所借幣種歸還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歸還一次,分_____期還清;第一期還款在第一筆提款日後______個月進行,各期還款金額見下表:

期序金額

序數年季月幣種(略)

5.3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內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應在計劃還款日前一個月提出調整還款計劃申請,經貸款方同意並對第5.2條款作出修訂後執行。貸款到期(指分期還款計劃中的最後一期),借款方因客觀因素無力歸還,最遲應在貸款到期日前一個月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貸雙方就本合同中的貸款期限、利率和還款計劃部分作出補充和修訂,展期貸款利率按修改後期限的相應利率檔次確定。

5.4 借款方未按第5.2條款規定的分期還款計劃按期如數還款,又未經貸款方同意調整還款計劃,對未還貸款部分貸款方有權從計劃還款日後的第一天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20%的利息。

5.5 借款方提前還款應經貸款方同意方可辦理,並應提前______個銀行營業日通知貸款方,提前還款應在結息日並應按第5.2條所列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衝即將到期或下一期的還款。

第六條 擔保

6.1 本借款由_________提供還款擔保(具體擔保內容見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借款方可行使上述擔保項下的權利。

6.2 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第8.4條款所述本貸款項下所有各項保險單項下的權益無條件抵押給貸款方,保險單以貸款方為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正本交由貸款方保管,貸款方有權參與定損定責及索賠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發生保險賠償時,貸款方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扣收貸款本息。

第七條 陳述與保證

7.1 借款方向貸款方陳述並保證:

(1)借款方是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的、獨立的企事業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資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辦妥簽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的授權手續,並切實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3)簽署和履行本合同與對借方資產具有約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權並無牴觸之處;

(4)借款方提供的一切報表、資料和情況是真實準確的,自向貸款方提出本貸款申請以來,借款方的綜合財務狀況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未損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

(5)借款方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影響貸款方權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b.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擔保、權益和資產抵押以及各類債務承諾;d.各類舉債、欠債;e.其他重大事件。

7.2 第7.1條款所述第一項陳述與保證,亦作為借款方在第一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陳述與保證。

第八條 約定事項

8.1 借款方應按貸款方要求開立本外幣往來户和/或專户。本合同項下開證、付款等應在貸款方辦理,並接受貸款方的審核。

8.2 本合同簽訂後,借款方應按計劃對外訂貨,進口訂貨卡片應交貸款方審核,貿易合同副本應交貸款方,貸款方憑以開證、付款,借款方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個月內未能簽訂進口合同,貸款方有權撤消本貸款。

8.3 借款方同意無條件接受貸款方的信貸監督和檢查,併為之提供工作便利。貸款方有權參與招標、商務談判、竣工驗收等活動,有權參加借款方有關工程建設、生產經營、計劃財務等方面的重要業務辦公會議或列席董事會,有權參與貸款方認為有必要參加的其他重大活動和會議。借款方應將上述重要活動和會議事先通知貸款方。借款方應按貸款方要求及時報送與項目建設、貸款使用和生產經營有關的各類重要設計文件、統計財會報表、各年計劃及其執行情況的書面報告、董事會重大決議和決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應保證上述報表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貸款方有權調閲原始憑證,審理借款方的資產和財務狀況。

8.4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在借款方建設和經營期間,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財產以所借幣種向貸款方指定的_________公司按期連續投保有關險種。保險額應為財產原值的_________%。如原值低於市場價時,應按重置價投保。借款方如中斷保險,貸款方有權主動代為保險,一切費用由借款方負擔。

8.5 借款方應將貸款項下未參與週轉的全部折舊基金積累和不低於________%的其他專項基金存入貸款方,將不低於________%的各類結算業務交由貸款方辦理。

8.6 借款方對本貸款和其它同類債務的清償,應按照比例平等原則進行。如果今後為其他建設項目採取抵押擔保方式籌措建設資金,借款方應同比例地向貸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會與第三方簽訂任何有損貸款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或影響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協議。

8.7 借款方發生下列事件應事先徵得貸款方的同意:

(1)以資產和收入為其他單位提供信用擔保或設定抵押權;

(2)出售、轉讓、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以本貸款購置的設施、設備、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資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事件,借款方即構成違約: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條、第五條規定按期如數支付各項應付款項;

(2)未按第二條規定使用貸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項下應由借款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約定事項,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發生之後30天內沒有得到補救或糾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陳述與保證,或在遞交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陳述與保證被證明其在作出、重複作出時,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實、不準確的、或使人誤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與第三者簽訂的其他任何借款和融資合同中的義務而被採取信貸制裁措施;

(6)擔保人喪失擔保資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現值比原估價減少______%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貸款方有關通知後一個月內沒有按貸款方要求提供或補充新的還款擔保;

(7)停止項目建設或生產經營;

(8)借款方(被)申請破產。

9.2 貸款方未能按提款計劃及時供應貸款即構成違約,但由於國家經濟政策和信貸政策變更者除外。

9.3 如借款方違約,貸款方有權立即同時或先後採取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措施:

(1)從借款方在貸款方的任何帳户中主動扣收欠款;

(2)對第9.1(2)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將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並限期收回被挪用貸款;

(3)對第9.1(3)、9.1(4)、9.1(6)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發生日借款餘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於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止,對其中無法糾正的行為則按違約發生日借款餘額一次性收取不高於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4)中止或終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權利;

(5)宣佈貸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並限期或立即償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採取的任何措施。

貸款方因追索貸款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的損失應由借款方負責。對貸款方採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9.4 如貸款方違約,借款方可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貸款方收取不高於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為止。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0.1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申請書、年(季)度提款調整計劃、借款憑證、還款付息憑證、財產權益抵押合同、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協議、催收貸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0.2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雙方協商並訂立補充條款或修改協議,修改、補充協議無論是否明示,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並絲毫不影響本合同未變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對借貸雙方以及各自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貸款方可自主決定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但應及時通知借款方。未經貸款方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轉讓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行為均屬無效。

10.4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貸款方規定辦理;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立補充條款。

10.5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儘量通知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應向貸款方所在地管轄法院提起訴訟。

10.6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日失效。

10.7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____份,擔保人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銀行________行

(法定公章)_________ (法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簽署

(3)對第9.1(3)、9.1(4)、9.1(6)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發生日借款餘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於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止,對其中無法糾正的行為則按違約發生日借款餘額一次性收取不高於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4)中止或終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權利;

(5)宣佈貸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並限期或立即償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採取的任何措施。

貸款方因追索貸款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的損失應由借款方負責。對貸款方採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9.4 如貸款方違約,借款方可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貸款方收取不高於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為止。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0.1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申請書、年(季)度提款調整計劃、借款憑證、還款付息憑證、財產權益抵押合同、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協議、催收貸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0.2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雙方協商並訂立補充條款或修改協議,修改、補充協議無論是否明示,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並絲毫不影響本合同未變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對借貸雙方以及各自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貸款方可自主決定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但應及時通知借款方。未經貸款方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轉讓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行為均屬無效。

10.4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貸款方規定辦理;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立補充條款。

10.5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儘量通知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應向貸款方所在地管轄法院提起訴訟。

10.6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日失效。

10.7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____份,擔保人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銀行________行

(法定公章)_________ (法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簽署

固定資產合同 篇4

借款人因 遷建及技術升級改造 項目建設需要向貸款人申請固定資產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除另有約定外,下列術語在本合同的含義如下:

1.1 借款期限:包括總借款期限和單筆借款期限。總借款期限,指第一筆借款發放之日起至按合同約定借款人清償全部借款本息之日止的時段;單筆借款期限,指分次提款中單筆借款發放之日起至約定的借款人清償該筆借款本息之日止的時段。

1.2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據合同約定提取借款的時段,包括經協商一致推遲提款的時段。

1.3 提款日:是指每筆借款轉存到借款人賬户之日。

1.4 還款期:指合同約定的借款人第一次歸還借款本金之日至還清全部借款本息之日的時段,包括經協商一致重新確定的歸還時段。

1.5 項目建設期:指從項目開工之日至項目完工之日的時段。

1.6 項目經營期:指從項目完工之日至運營期結束的時段。

1.7 項目完工:指本合同項下項目已經有權部門竣工驗收合格(包括工程質量驗收和按規定必須的綜合驗收),並已交付使用。

1.8 天/日:指工作日;期日的最後一天/日為國家法定節假日、公休日的,順延至法定節假日、公休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1.9 LIBOR/HIBOR:指路透社公佈的提款日前兩個工作日對應期限的倫敦/香港同業市場拆借利率。

1.10 借款比例:指貸款人就本項目所提供的借款在本項目全部借款中所佔的比例。

1.11 項目總投資:指擬建項目所需的固定資產投資和鋪底流動資金需要量之和,反映項目總資金需要量。

1.12 法律法規: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司法解釋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規定。

第二條 借款人承諾

借款人承諾如下:

2.1 項目建設及借款申請依法合規:借款人為依法設立並經有權部門核准登記的企(事)業法人或國家規定可以作為借款人的其他組織;符合國家對擬投資項目的投資主體資格和經營資質的要求;借款人及其控股股東(新設項目法人)信用良好,無重大不良記錄;借款用途及還款來源明確、合法;項目符合國家的產業、土地、環保等相關政策,並按規定履行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合法管理程序、租售程序;符合國家有關投資項目資本金制度的規定;已經依據法律法規或者按照合同約定繳納了相關費用;不存在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情形。

2.2 簽訂合同的行為無瑕疵:借款人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已經依據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履行了必要的手續;在本合同上簽字或者簽章的是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有權代理人;積極辦理或者配合貸款人辦理合同核准、登記或者備案手續;不存在其他由於借款人原因可能導致借款合同存在效力瑕疵的'情形。

2.3 提供的擔保合法有效:借款人確保擔保人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已經依據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履行了必要的手續;擔保人有權以該擔保物設立擔保;在擔保合同上簽字的是有權簽字人;督促擔保人積極辦理或者配合貸款人辦理擔保合同核准、登記或者備案手續以及擔保的登記手續;擔保不存在其他效力瑕疵或者可能產生重大不利變動的情形。

2.4 誠實信用地履行合同權利義務:依據合同約定的期限、用途、方式等依法使用貸款,不利用貸款從事違法違規的行為;積極配合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及貸款人對貸款及擔保的相關監督、檢查;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地償還貸款,不採用任何方式逃避債務;不存在其他違反合同義務的情形。

2.5 借款人未向貸款人隱瞞任何已經發生或正在發生的,可能影響其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事項,包括但不限於:訴訟、仲裁、其他行政程序或索賠事件。

2.6 借款人提供的有關借款人、擔保人、股東以及項目、財務等文件、資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

第三條 基本條款

3.1 借款

3.1.1 借款用途:用於張家口第一煤礦機械有限公司遷建及技術改造項目建設 。

3.1.2 借款幣種及金額(大寫): 人民幣陸仟柒佰萬元整 。

3.1.3 總借款期限: 柒年(含寬限期壹年) (大寫)(年/月)。

3.2 利率、罰息、複利

3.2.1 借款利率

人民幣借款,利率按以下第 (2) 種方式確定:

(1)固定利率:按照 / (每筆借款提款日/合同簽訂日)

/ (單筆借款期限/總借款期限)期所對應的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基礎 / (上/下)浮 / %,直至借款到期日。

(2)浮動利率:按照 每筆借款提款日(每筆借款提款日/合同簽訂日)

單筆借款期限 (單筆借款期限/總借款期限)期所對應的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基礎 上 (上/下)浮 0 %。浮動利率調整以 叁 (大寫)個月為一個週期,自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的下一個週期首月的借款對應日起,按調整後相應期限檔次的基準利率確定新的借款利率,貸款人可不再另行告知借款人。無借款對應日的,該月最後一日視為借款對應日。

(3)其他方式: /

/ 。

外匯借款,利率按以下第 / 種方式確定:

(1) / (大寫)個月 / (LIBOR/HIBOR)+ / %的利差組成的按 / (大寫)個月浮動的借款利率;

(2)執行年利率 / %,直至借款到期日;

(3)其他方式: /

/ 。

3.2.2 計息、結息方式

借款按 月 (月/季)結息,結息日為每 月 (月/季末月)的20日。

實行固定利率的借款,按約定的利率計算利息。實行浮動利率的借款,按各浮動期當期確定的利率計算利息;單個結息期內利率多次浮動的,先計算各浮動期利息,再加總各浮動期利息。實行其他利率的,按照約定計息。

借款到期日為法定節假日、公休日的,正常還款日順延至法定節假日、公休日後第一個工作日,順延期間按照約定的計息方式計收利息。

3.2.3 罰息

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金的,貸款人對逾期的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行利率的基礎上,按照逾期期限分段計收罰息:從逾期之日起30天內(含30天)上浮百分之 伍拾 (大寫)計收罰息;30天以上至60天(含60天)上浮百分之 柒拾 (大寫)計收罰息;60天以上上浮百分之 捌拾 (大寫)計收罰息。逾期期間,採用固定利率計息的人民幣借款,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調的,罰息利率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相應調整。

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的借款從違約使用之日起在約定的借款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 壹佰 (大寫)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

同一筆借款既逾期又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的,罰息利率按較高者計算。

3.2.4 複利

借款人未按期支付利息的,貸款人從未按期支付之日起按 / (季/月)計收復利。借款到期之日前未按期支付利息的,按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計收復利;借款到期之日後,按合同約定的逾期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3.3 提款、貸款支付

3.3.1 提款條件

借款人申請提款,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借款人具備承貸主體資格;其相應決策機構或授權機構已經依法做出同意借款決議,需經有關部門審核的已經獲得核准;

(2)項目貸款的借款人已經履行了所建項目的合法管理程序,包括但不限於取得政府有權部門的批准、核准或備案文件,取得環保、土地、規劃等法律文件;項目週轉貸款,已經滿足國家有關部門要求的條件;

(3)房地產開發項目借款,已經取得相應部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已開始銷/預售的,取得《銷(預)售許可證》;當期項目土地出讓金及相關費用已繳清;

(4)項目資本金來源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並且已經先於借款 全部 (全部/同比例)到位;項目實際投資超過原定投資金額,貸款人追加借款的,借款人配套追加的項目資本金已經先於借款 / (全部/同比例)到位;項目實際進度與已投資額相匹配;

(5)已經辦妥貸款人要求的相關擔保手續,且擔保合法、有效;

(6)借款款項用途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借款合同及交易合同的約定;

(7)借款人在簽訂合同時所作的相關承諾,在每次提款時仍然真實、有效,沒有發生重大的或者實質性的不利變更,未發生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其他重大不利情形;

(8)其他約定: / 。

如果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3/6/9)個月內,借款人未能落實中所約定條件的,貸款人有權解除本合同。貸款人解除合同,借款人的異議期間為七日,自貸款人以書面、口頭或者其他形式通知借款人之日起計算。

3.3.2 提款方式

借款提取採用以下第 (1) 種方式:

(1)一次性提款,採取以下第 ② 種方式:

①提款日為 / 年 / 月 / 日;

②提款期自 20xx 年 7 月 27 日至 20xx 年 7 月 26 日;

(2)分次提款,提款期自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日。具體提款計劃如下: /

/ 。

其中,提款人在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之間提款的額度不少於 / 。

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提款日、提款期或提款計劃辦理提款手續的,貸款人有權取消全部或部分未提取借款,同時按取消金額 / %收取違約金,並有權重新確定是否發放借款以及提款條件。

借款人在約定期限內提取的借款金額未達約定最低提款額度的,貸款人有權按約定最低提款額度的 / %收取違約金,並有權重新確定是否發放借款以及提款條件。

固定資產合同 篇5

貸款方:中國銀行信託諮詢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以及________文批准立項,借貸雙方就下列外匯固定資產貸款事宜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信守。

第一條 貸款金額

經乙方申請,甲方同意按下列條款向乙方發放固定資產貸款________萬美元(大寫______萬美元)。

第二條 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固定資產貸款僅限用於________________,專款專用,不得挪用。

第三條 貸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____個月,從甲方第一次撥款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 貸款利率

本貸款利率按中國銀行____年期外匯固定資產貸款每____月浮動利率加____%。並每____月調整一次,同時通知乙方。

第五條 貸款的撥付和使用

甲方在本合同規定的用途和金額內,按照乙方提供的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的用匯計劃逐筆核貸,供給資金。乙方須於每次用匯前十天以加押電報或信函(信託放款支付憑條)方式通知甲方用匯的具體日期、金額。甲方在接到上述通知後,即按要求的用匯日期、金額將款項以電匯方式劃撥至乙方在________行開立的`外匯第________號帳户內。乙方須在發出上述用匯通知的同時將簽字、蓋章的貸款借據寄甲方。

①乙方須按用匯計劃用款。②如延遲用匯,除須於該次計劃用匯日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外,甲方將對延遲用匯金額部分自延遲之日起,按實際延遲天數,收取本貸款利率之50%的承擔費。如延遲天數超過____天,甲方有權終止貸款,並保留立即對已貸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權。③如提前用匯,乙方須於該次提前用匯日前二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生效,否則甲方因資金不便、不能適時供應資金之責任,由乙方自負。④如因國家計劃或政策變化等因素使甲方不能按原用匯計劃供應資金,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如需在用匯前對外開出信用證,須事先經甲方審核同意後,方可辦理。

第六條 計、付利息

本貸款起息日為甲方第一筆撥款日,利息按實際用匯天數,以360天為一年計算,乙方須每季度/半年向甲方付息一次。

第七條 貸款管理

乙方須按時向甲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財務報表,並每半年向甲方提供本貸款使用和效益情況報告。甲方有權在其認為必要的時候檢查本貸款的使用情況以及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資料,並給予協助和提供方便。乙方如發生任何影響本貸款按期還本付息的固定資產或其他債務之增加,須事先經甲方同意。

第八條 貸款償還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還匯計劃償還貸款,不得逾期。如提前還款,須於該次提前還款期前____天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方可提前還款。每次提前還款不得少於________萬美元。本貸款非經甲方特別許可,不得展期。本貸款項下的應還本金、利息(包括罰息)、承擔費均應以與貸款幣別相同的外匯償付,並由乙方以電匯方式匯至甲方在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開立的外匯第________號帳號內。

固定資產合同 篇6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第一條借款方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萬元,用於____項目。借款實際發放額,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以借據為憑,並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貸款方根據借款方按工程進度報送的工程用款計劃和用款借據,在____天內審查發放貸款,以保證借款方工程進度的資金需要。如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時供應資金,要根據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借款方違反規定,擅自改變用款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被挪用的貸款要加收____%的罰息並如數追回。

第三條借款期限定為____年____月,從發放出貸款之日起至全部收回本息,具體用款和還款的方式和時間,以借據為憑並作為本合同附件。利率月息為____‰,按季收息。貸款逾期未還除限期追收外,按規定從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____%、

第四條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全部借款本息。貸款逾期未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收貸款,必要時,貸款方可從借款方帳户中扣收,借款單位在其他銀行還有存款帳户的,貸款方可商請該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五條借款方按照銀行抵押貸款辦法規定,願以自己擁有的財產或貸款新增的固定資產作抵押,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貸款方對抵押品享有處理權和優先受償權。

借款方請____作為借款的保證人,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人具有足夠代償的財產。保證人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負連帶償還本息的責任,必要時,由貸款方從保證人的存款帳户內扣收。

第六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工作便利。借款方必須按時向貸款方報送有關工程進展、貸款使用情況及統計報表和資料,貸款項目竣工驗收和審查決算時,要有貸款方參加。

第七條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借、貸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協議,並經保證方同意,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

第八條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章後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__月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應借款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請,貸款方願意向借款方提供固定資產貸款。借貸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有關規定,經過平等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貸款種類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為固定資產貸款,貸款的具體用途必須是借、貸雙方確認的並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正式批准的項目。此貸款項下的資金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條貸款幣種及金額

幣種:_________,金額: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大寫)。

第三條貸款用途

此筆貸款用於借款方經_________(批准單位)_________號文批准的_________項目。上述的有關批准文件應作為此貸款合同的附屬文件交貸款方存檔備查。此筆貸款的用途是唯一的,借款方不得在此貸款合同規定之外的任何項目上使用。

第四條貸款期限

自貸款方第一筆撥款之日起至借款方全部還清本息之日止,共計_________個月(_________年)。

第五條起息日與到期日

起息日:本貸款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資金自貸款方帳户劃出之日為該筆資金的起息日,自該日起對劃出的資金開始計息。

到期日:本貸款合同項下的到期日為借款方將償付資金匯至貸款方帳户之日。如借款方在規定的到期日未能將規定償付的金額劃至貸款方帳户,則按逾期處理,借款方應按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條利率與計息結算

1、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為月息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如遇_________銀行調整利率或變更計息辦法,自其公佈或生效之日起,本貸款上述利率或計息辦法亦作相應調整,並以貸款方通知為準。

2、計息結算:利息按貸款實際發生額每_________個月結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為固定結算日。借款方在結算日應償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劃至貸款方帳户,則貸款方自將未償部分金額轉入本金複利計算。

第七條費用

1、手續費:本合同規定貸款方將向借款方收取貸款手續費。手續費率為本合同貸款總額的_________%;貸款手續費借款方應於第_________個計息結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與該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2、承諾費:貸款方有權在提款期內向借款方收取承諾費。承諾費費率為年率_________;承諾費起算日為_________,並在_________日計收。計費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未提金額和實際未提天數計收承諾費。承諾費由貸款方主動從借款方存款賬户中扣收。

3、管理費:借款方應在第一次提款時按合同借款金額的_________%向貸款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費,管理費以人民幣支付(以支付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中間價折算)。

4、凡因簽訂與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而發生的其他費用均由借款方承擔。

第八條計息寬限期

本合同規定該筆貸款每筆發生額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__個月的計息寬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__個月不支付利息。寬限期內利率不變,但遇結息日時不復利計算。寬限期結束後自第_________個月開始正常計息,如該月有固定結算日,則自起息日起至該固定結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該日支付;如該月無固定結算日,則該月的_________日定為寬限期後的第一個結算日,結算方法與固定結算日相同。

第九條固定資產保險

該固定資產貸款項下形成的固定資產由借款方負責向保險公司辦理財產保險。無論是人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資產滅失或損壞,均不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款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向貸款方支付貸款本息和有關費用。

第十條貸款的撥付和作用

貸款方在本合同規定的用途和金額內,按照借款方提供的、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的用款計劃,逐筆核貸,供給資金。借款方須於每次用款日前_________天以電報(加註雙方確定的編碼)或信函(信託放款支付憑條)方式通知貸款方用款的具體日期、金額。貸款方接到上述通知後,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額將款項以電匯方式劃撥至借款方_________在_________行開立的人民幣第_________號帳户內。借款方須在發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時即將簽字、蓋章的貸款借據寄貸款方。

借款方須按用款計劃用款。如延遲用款,除須於該次計劃用款日前_________書面通知貸款方外,借款方將對延遲用款金額部分自延遲之日起,按實際延遲天數,收取本貸款利率之50%的承擔費。如延遲天數超過_________天,貸款方有權終止貸款,並保留立即對已貸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權。

如提前用款,借款方須於該次提前用款日前二個月書面通知貸款方,經貸款方同意後生效,否則貸款方因資金不便、不能適時供應資金之責任,由借款方自負。如因國家計劃或政策變化等因素使貸款方不能按原用款計劃供應資金,貸款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貸款管理

借款方須按時向貸款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財務報表,並每半年向貸款方提供本貸款使用和效益情況報告。貸款方有權在其認為必要的時候檢查本貸款的使用情況以及借款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借款方有義務向貸款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資料,並給予協助和提供方便。借款方如發生任何影響本貸款按期還本付息的固定資產或其他債務之增加,須事先經貸款方同意。

第十二條還款

1、借款方應嚴格按還款計劃或本合同的規定償還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

2、按_________貸款慣例,此合同項下的貸款不能提前償還,如借款方因故需提前還款時,應在預計償還日前十五天書面通知貸款方並獲得貸款方的許可。對不經貸款方許可而提前歸還的貸款部分,貸款方將向借款方一次性收取實際提前償付金額總額_________%的承擔費。

3、借款方確因正當理由而無法按期還款時,應於規定還款日前一個月向貸款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請,並準備必要的材料以便辦理有關展期的手續,經貸款方批准同意展期的貸款部分,貸款方將不予罰息。貸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後貸款將按逾期處理。

第十三條保證

1、借款方保證向貸款方提交的所有材料或文件都是合法、真實、有效的。

2、借款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專款專用,不挪作它用。

3、借款方保證按時向貸款方提交使用貸款的有關材料(包括技改項目或工程建設進度的材料、設備進口或購置方面的材料、設備投入運行或工程完工後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資料等等),接受貸款方的監督和檢查。

4、借款方由於變更、改制、承包或經主管部門批准實行關、停、並、轉時,借款方保證最遲於上述事件發生之前一個月以前通知貸款方,並立即清償與貸款方之間的所有債務。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可將債務轉移給接收單位或新設單位(在債務轉移的過程中,借款方應向貸款方出示並送交其主管部門或發包方的發文或有關文件),但接收債務的單位必須與貸款方重新簽定貸款合同,合同簽字以前,貸款方隨時有向借款方或借款方接收人追償債務的權利。

5、貸款方保證按照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用款計劃及時向借款方提供貸款。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1、如借款方不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用款,貸款方有權停止貸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發放的貸款,並對其挪用金額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礎上加收00%的罰息;

2、如借款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款計劃書)的規定按期償還貸款本息,貸款方有權對逾期償還金額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礎上加收30%的罰息。

3、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借款方向貸款方提供的情況、報表、資料不真實或拒絕貸款方對本貸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檢查;

(2)借款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判決敗訴,從而影響了其還款能力;

(3)借款方的資產總額不足以抵償其負債總額;

(4)借款方的擔保人違反或失去擔保書中的條件;

(5)借款方或其擔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內瀕臨破產。

4、凡借款方對除本貸款之外的其他債務有違約行為,或其它債務已經(或可以)加速到期,或借款方經司法程序宣告破產或借款方承認無力清償已到期債務,或將其財產讓與給其他債權人,則均被視為對本合同同時違約,本貸款亦須同時(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償或同時(以同等比例)分配借款方的讓與及清償財產。

第十五條還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由_________作為借款方的擔保人,並由擔保人向貸款方出具擔保函,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一旦借款方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經貸款方發出書面通知,由擔保單位承擔還本付息責任。

第十六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計劃及有關的概算預算經計劃下達機關批准修改或取消的,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七條聲明及保證

(一)借款方:

1、借款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借款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借款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借款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借款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貸款方:

1、貸款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貸款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貸款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貸款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貸款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八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二十一條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三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貸款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

開户銀行及帳號

保證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