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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保證合同

欄目: 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5.72K

隨着廣大人民羣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實用的保證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用的保證合同

實用的保證合同1

貸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

為了確保甲﹑乙﹑丙三方簽定的編號為:

(以下簡稱“合同”)的個人購房借款及擔保合同的履行,經三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對原合同中第2條第1款、第2條第2款、第2條第3款、第2條第5款做如下修改,具體如下:

1﹑原合同第2條第1款內容為房產名稱及處所變更為合同第2條第1款房產名稱及處所。

2、原合同第2條第2款內容建築面積2條第2款建築面積

3、原合同第2條第3款內容購置價變更為同第2條第3款內容購置價

4、原合同第2條第5款內容房產買賣合同編號變更為合同第2條第5款內容房產買賣合同編號。

除上述變更條款外,合同中其他條款的內容不變。

本協議作為被修改的'個人購房借款及擔保合同的補充協議,與個人購房借款及擔保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x份,各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貸款人(蓋章)

借款人

負責人(抵押人)或授權代理人保證擔保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的保證合同2

貸款人(全稱):

借款人(全稱):

擔保人(全稱):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各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

1、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 ,(小寫) 。

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借款用途。

3、借款期限自日起至年月止。實際借款期限

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借款利率按月利率,違約月利率 。

第二條 先決條件

下列條件未滿足的,貸款人有權不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

1、借款人、擔保人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單據並辦妥相關手續。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擔保的,有關登記、交付、保險等法律手續已按貸款人

要求辦妥且該擔保、保險持續有效‘

3、借款人、擔保人、擔保物未出現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條 還款

1、借款人與貸款人約定按以下第種方式還本付息:

(1)實行利隨本清方式還款,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息。

(2)按/季)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為每/季末日)的20日。

(3)分期還款的按/季)還款,從借款發放的/次季)開始 還

款,還款日為每 (月/季末月) (20日/借款對應日)。如無借款對應日,以借款對應月的最後一日為還款日。

(4)其他還款方式:。

第四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請的和使用借款。

2、按時足額還本付息。

3、按貸款人要求如實提供與借款相關的文件、資料和單據。

4、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繫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情況等發生變動時,應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

5、出現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不利情形時,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並落實貸款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第五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瞭解並價差借款人基本情況、借款使用情況、擔保人狀況及抵押物/質押物情況。

2、借款人出現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或提前收你借款。

3、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或擔保人未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擔保人的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4、依據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5、當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抵/質押權消滅後,將應退還的抵押物的權利證明、質押物或質押權利憑證交給抵/質押人。

第六條 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不得擔保方式為保證/抵押/動產質押/權利質押)擔保。

1、保證擔保的:

(1)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本合同項下有有多個保證人的,各保證人共同對貸款人承擔連帶責任。

(2)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等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3)保證人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責任的,貸款人有權直接向借款人或保證人收回貸款本息。

(4)借款人提供了物的擔保,貸款人有權選擇先執行物的擔保或先要求任一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或同時執行保證及物的擔保。

當本合同項下借款即有債務人以自己的財產設定擔保又有保證人提供保證,當貸款人未行使擔保物權、放棄擔保物權順位、變更擔保物權時,保證人承諾仍然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5)保證人出現足以影響其擔保能力的重大不利情形的,或保證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繫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動的,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2、保證人抵押物情況:

(1)保證人同意以做為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抵押物(詳見抵押清單),上述抵押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暫作價人民幣(大寫) 抵押物的最終值以實際處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為準。

(3)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抵押財產處置費、過户費等貸款人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

(4)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和物、混合物、分離物、代位物、代位權、加工物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財產或權利。

(5)抵押物用抵押人佔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義務,並隨時接受貸款人對抵押物的監督檢查。

(6)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做出贈與、轉讓、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轉讓、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應用於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或向貸款人和抵押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7)抵押期間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徵用、徵收的,抵押人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抵押人由此所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優先用於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或與貸款人和抵押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經貸款人認可的擔保,抵押人未恢復或者未提供擔保的,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提前行使抵押權。

(8)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前到有關登記機關申辦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或其他權利證書由貸款人保管。

(9)抵押人應按貸款人要求對抵押物辦理足額保險,並指定貸款人為該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正本交貸款人保管。在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單方或保險人協商中段、變更或解除保險合同;不得放棄保險金的請求權和向第三人請求賠償的權利。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未按時足額繳付保險費或辦理續保手續的,貸款人有權代為墊付或辦理保險,帶看人由此而支付的相關費用由抵押人承擔,並有權申請從抵押人收取上述費用。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的',抵押人應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及貸款人,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因怠於通知或索賠,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因保險事故獲得的保險金應優先於償還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10)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貸款人未受清償的,貸款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處理抵押物,也可以直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物,並就拍賣、變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本合同擔保的主合同項下債務同時存在兩個以上擔保人的(含借款人自身提供物的擔保情形),貸款人有權要求任一或各個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本合同項下借款既有債務人提供的物的擔保的,又有其他擔保人提供擔保,當貸款人未行使擔保物權、放棄擔保物權順位、變更擔保物權時,其他擔保人仍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11)貸款人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轉讓時,貸款人有權決定是否同時轉讓相應的抵押權。

(12)當貸款人選擇全部或部分轉讓抵押權時,貸款人應當協助貸款人、受讓人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

當貸款人選擇全部或部分轉讓抵押權時,抵押人應當協助貸款人、受讓人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貸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支付給借款人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計算方式相同。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有權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有權宣佈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採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3、本合同項下借款的任一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採取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4、因借款人、擔保人違約致使貸款人採取訴訟或仲裁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擔保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訴訟(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及擔保物權的費用。代理費按照借款人本息合計額5%收取,該費用不另行提供發票。

5、擔保人有下列行為之一,應向貸款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本合同項下債務本金的10%計算;給貸款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與全額賠償:

(1)隱瞞抵押物/質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監管、被扣押、被凍結或已經設立抵/質押、已經租等情況;

(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擅自處理擔保物(權利);

(3)其他影響抵/質押權利人實現抵/質押權的行為。

6、未按合同約定辦理登記、變更登記、保險手續,未移交質物、權利憑證,未按貸款人要求恢復擔保物(權利)價值或提供補充擔保的,抵押人應對此借款承擔連帶償還責任至本息付清之日止。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訴訟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需履行。

第九條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借款人、貸款人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一條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和擔保人主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借款人和擔保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説明。簽約各方面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貸款人(簽章) 借款人(簽章)

負責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擔保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簽約時間 :

簽約地點:

實用的保證合同3

貸款人: (以下簡稱為“甲方”) (抵押權人)住所:

借款人:姓名(名稱) (以下簡稱為“乙方”) (抵押人)身份證地址: 有效證件(照)及號碼: 居住地址:

第一條:總則 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 簽訂本合同,乙方願以其合法擁有的房地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抵押給甲方,作為借款的擔保,並支付合同約定的利息和相關費用。為進一步明確當票以外的事項,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遵照履行。

第二條:抵押房地產 座落(四至範圍): 建築面積: 房屋、土地用途: 房屋結構(類型): 抵押房地產價值:人民幣 萬元整 權證編號: 地號:

第三條:抵押房地產擔保範圍 借款本金(當金)、利息、綜合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服務費等處分抵押房地產的費用以及可能產生的甲方代墊費用和其他費用。本合同有約定具體數額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的依照相關單位出據給甲方的收款發票額為準。

第四條:借款金額(當金)及借款期限 借款數額(當金):人民幣(大寫金額) 萬元整 (協議)。____月利率: %,月綜合費率: %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借款具體期限在雙方簽署的當票上予以確認)。借款期內及借款期限屆滿後____日內,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當,屆時雙方另行簽署《續當憑證》,《續當憑證》上確定的借款終止日為本合同的借款終止日,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在續當期間繼續有效,如需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第五條:登記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按照本市房地產登記管理權限至市或區(縣)的房地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申領《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

第六條:保險 抵押期間,乙方應為抵押房地產購買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單交由甲方保管,抵押期間,甲方為保險賠償的

第一受益人。保險賠償不足支付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行使抵押權及採取其他方法進行追索。

第七條:抵押房地產的佔管 抵押期間,乙方承諾對佔管的抵押房地產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有義務配合甲方的監督、檢查。

第八條:抵押房地產的處分限制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房地產轉讓、變賣、抵償債務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也不得對抵押房地產作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若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抵押房地產的租賃 抵押期間,乙方確須出租抵押房地產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將抵押的事實書面告知承租人,將租賃合同交甲方備案。同時,在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中約定:出租人即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甲方行使抵押權實現時,承租人應在甲方發出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遷離該房地產,並將租賃合同交甲方備案,提交給甲方備案的39;內容須與房地產交易中心登記備案的內容相一致,乙方不得改變合同內容,包括延長租賃期限和其他形式給他人使用,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共同承擔。

第十條:乙方保證及承諾 乙方保證對抵押房地產享有合法的所有權、處分權、佔有權。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和當票時,抵押房地產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

第三人抵押、借用、託管、查封、扣壓、訴訟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屬爭議或其他權利瑕疵。 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願以其抵押物(房產全部權益)作為償還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其他相關費用的擔保。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抵押物進行抵押,並與借款人共同承擔償還借款的責任。當需要處置抵押物償還所擔保的債務時,願意無條件地自找住房。 乙方對本合同條款已充分理解並保證履行,並承諾對本合同各條款所規定的所有權利和義務作出的承諾保證不會以此為由行使抗辯權及訴訟權。

第十一條:房地產抵押物關係的終止 乙方還清借款本金(當金)、利息,並支付相應費用後,且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抵押合同即告終止。甲、乙雙方共同(也可由乙方委託甲方)在抵押合同終止之日起____日內到房地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抵押登記註銷手續。

第十二條:房地產抵押權的行使及實現 乙方違反

第十條規定,隱瞞事實及提供虛假文書,

第二居住地滅失、破產、債務人死亡、動拆遷等可能導致抵押權毀損或部分毀損的,或乙方行使抗辯權、抗訴權,本合同即提前終止,房地產抵押權提前實現。 借款期限或借款展期屆滿後____日內,乙方不履行債務或不能完全履行債務的,房地產抵押權即實現。甲方有權行使抵押權,處分抵押房地產。本合同經公證後成為具有強制執行的債權文書,若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不完全履行債務,債權人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本合同作為乙方不可撤消授權甲方將抵押房地產提交有關拍賣機構進行拍賣的文件依據,乙方對此放棄一切抗辯權。由於拍賣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在拍賣收入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十三條:拍賣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行使抵押權委託拍賣機構將上述房地產公開拍賣,拍賣收入扣除拍賣費用、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有關拍賣等手續乙方均委託甲方代為辦理。

第十四條:費用 與抵押房地產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公證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五條:合同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公證處公證,按

第五條約定辦妥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若抵押房地產為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應在合同公證時,簽署有效的相關文書。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登記部門、公證處各存檔一份。

第十六條:特別約定 乙方違反

第四、七、八、九、十條規定及補充協議規定必須按借款金額的20%承擔違約賠償。逾期還款5天內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0.5%計,超過5天甲方可通過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變賣、拍賣或訴訟期、執行期直至債務完全清償止的費用,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0.5%計。違約金因不同的違約行為依本合同約定可重複計算。 《續當憑證》及補充協議為本合同某一條款的補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約定的其他事項在補充協議中未改修的繼續有效。

第十七條:通知條款 所有的通知事項應寄往本合同首頁所列的居住地址。 若上述地址在境外的,自通知以掛號、快遞或電傳方式發出的____日後,視為對方已收悉;若上述地址在境內的,自通知以上述方式發出的____日後,視為對方已收悉。 任何一方變更地址的,應按上述方式通知對方,並在收到對方確認函後,地址變更方才生效。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或當票而產生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簽訂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遇非本合同條款規定而引發的爭議,協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法律適用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民法典》、《____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____市房地產抵押辦法》、《典當行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若今後新頒佈或修改的相關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與本合同的基本條款不一致的,雙方應根據上述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的規定共同對本合同作出相應修改。

第七百零一條:提示條款 乙方已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因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説明,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貸款人: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抵押共有人: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

委託代理人: (簽字蓋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的保證合同4

貸款人:(以下簡稱為“甲方”)(抵押權人)

住所:

借款人:姓名(名稱)(以下簡稱為“乙方”)(抵押人)

身份證地址:

有效證件(照)及號碼:

居住地址:

第一條:總則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簽訂本合同,乙方願以其合法擁有的房地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抵押給甲方,作為借款的擔保,並支付合同約定的利息和相關費用。

為進一步明確當票以外的事項,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遵照履行。

第二條:抵押房地產座落(四至範圍):建築面積:房屋、土地用途:房屋結構(類型):抵押房地產價值:人民幣萬元整權證編號:地號:

第三條:抵押房地產擔保範圍借款本金(當金)、利息、綜合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服務費等處分抵押房地產的費用以及可能產生的甲方代墊費用和其他費用。

本合同有約定具體數額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的依照相關單位出據給甲方的收款發票額為準。

第四條:借款金額(當金)及借款期限借款數額(當金):人民幣(大寫金額)萬元整(協議)。____月利率:%,月綜合費率:%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具體期限在雙方簽署的當票上予以確認)。借款期內及借款期限屆滿後____日內,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當,屆時雙方另行簽署《續當憑證》,《續當憑證》上確定的借款終止日為本合同的借款終止日,

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在續當期間繼續有效,如需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第五條:登記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按照本市房地產登記管理權限至市或區(縣)的房地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申領《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

第六條:保險抵押期間,乙方應為抵押房地產購買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單交由甲方保管,抵押期間,甲方為保險賠償的

第一受益人。保險賠償不足支付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行使抵押權及採取其他方法進行追索。

第七條:抵押房地產的佔管抵押期間,乙方承諾對佔管的抵押房地產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有義務配合甲方的監督、檢查。

第八條:抵押房地產的處分限制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房地產轉讓、變賣、抵償債務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也不得對抵押房地產作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若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抵押房地產的租賃抵押期間,乙方確須出租抵押房地產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將抵押的事實書面告知承租人,將租賃合同交甲方備案。

同時,在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中約定:出租人即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甲方行使抵押權實現時,承租人應在甲方發出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遷離該房地產,並將租賃合同交甲方備案,

提交給甲方備案的39;內容須與房地產交易中心登記備案的內容相一致,乙方不得改變合同內容,包括延長租賃期限和其他形式給他人使用,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共同承擔。

第十條:乙方保證及承諾乙方保證對抵押房地產享有合法的所有權、處分權、佔有權。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和當票時,抵押房地產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

第三人抵押、借用、託管、查封、扣壓、訴訟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屬爭議或其他權利瑕疵。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願以其抵押物(房產全部權益)作為償還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其他相關費用的擔保。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抵押物進行抵押,並與借款人共同承擔償還借款的責任。當需要處置抵押物償還所擔保的債務時,

願意無條件地自找住房。乙方對本合同條款已充分理解並保證履行,並承諾對本合同各條款所規定的所有權利和義務作出的承諾保證不會以此為由行使抗辯權及訴訟權。

第十一條:房地產抵押物關係的終止乙方還清借款本金(當金)、利息,並支付相應費用後,且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抵押合同即告終止。甲、乙雙方共同(也可由乙方委託甲方)在抵押合同終止之日起____日內到房地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抵押登記註銷手續。

第十二條:房地產抵押權的行使及實現乙方違反

第十條規定,隱瞞事實及提供虛假文書,

第二居住地滅失、破產、債務人死亡、動拆遷等可能導致抵押權毀損或部分毀損的,或乙方行使抗辯權、抗訴權,本合同即提前終止,

房地產抵押權提前實現。借款期限或借款展期屆滿後____日內,乙方不履行債務或不能完全履行債務的,房地產抵押權即實現。甲方有權行使抵押權,處分抵押房地產。

本合同經公證後成為具有強制執行的債權文書,若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不完全履行債務,債權人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本合同作為乙方不可撤消授權甲方將抵押房地產提交有關拍賣機構進行拍賣的文件依據,

乙方對此放棄一切抗辯權。由於拍賣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在拍賣收入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十三條:拍賣甲、乙雙方約定,甲方行使抵押權委託拍賣機構將上述房地產公開拍賣,拍賣收入扣除拍賣費用、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有關拍賣等手續乙方均委託甲方代為辦理。

第十四條:費用與抵押房地產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公證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合同生效及份數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公證處公證,按第五條約定辦妥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若抵押房地產為多人共同共有,

所有共有人應在合同公證時,簽署有效的相關文書。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登記部門、公證處各存檔一份。

第十六條:特別約定乙方違反

第四、七、八、九、十條規定及補充協議規定必須按借款金額的20%承擔違約賠償。逾期還款5天內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0.5%計,

超過5天甲方可通過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變賣、拍賣或訴訟期、執行期直至債務完全清償止的費用,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0.5%計。違約金因不同的違約行為依本合同約定可重複計算。

《續當憑證》及補充協議為本合同某一條款的補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約定的其他事項在補充協議中未改修的'繼續有效。

第十七條:通知條款所有的通知事項應寄往本合同首頁所列的居住地址。

若上述地址在境外的,自通知以掛號、快遞或電傳方式發出的____日後,視為對方已收悉;若上述地址在境內的,自通知以上述方式發出的____日後,視為對方已收悉。

任何一方變更地址的,應按上述方式通知對方,並在收到對方確認函後,地址變更方才生效。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凡因履行本合同或當票而產生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簽訂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遇非本合同條款規定而引發的爭議,

協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法律適用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民法典》、《____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____市房地產抵押辦法》、《典當行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若今後新頒佈或修改的相關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與本合同的基本條款不一致的,雙方應根據上述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的規定共同對本合同作出相應修改。

第七百零一條:提示條款乙方已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因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説明,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貸款人: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抵押共有人: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的保證合同5

合同編號: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號

保證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金融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以下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的請求,丙方願意為甲、乙簽訂的_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_號合同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丙方作為甲方還款的保證人,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按下列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丙方擔保金額為甲方根據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________________(幣種)資金本金(大寫)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及其相應的利息、費用和罰息。

第二條 丙方保證代甲方清償甲方在上述借款到期而未能按時償還的`借款本金、利息、費用及罰息,並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索款通知後________個營業日內,清償上述款項。

第三條 丙方的保證責任不因甲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財務狀況的改變、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或文件及本擔保合同所擔保的主合同的無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條 丙方機構若發生變更、合併、撤銷,丙方應提前___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和甲方,由變更、合併後的機構承擔本擔保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擔保人。

第五條 本擔保合同生效後,甲方和乙方如需要變更主合同條款,應徵得丙方的同意,由甲、乙、丙三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後,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情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丙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材料,丙方應如實提供。

第七條 本合同的擔保金額隨甲方償還或丙方代為清償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本金、利息、費用及罰息的數額而相應扣減。

第八條 丙方代甲方清償借款本息、費用及罰息後,有權向甲方追償。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未按期代為清償到期債務,乙方有權委託丙方開户金融機構從丙方存款帳户中直接扣收,並可視情況按擔保總額的________%向丙方收取違約金。

2.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應按擔保總額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且違約金數額不足彌補所受損失,還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並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擅自變更主合同條款,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擔保義務。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