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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合同施工合同

欄目: 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1.46W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建築合同施工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建築合同施工合同

建築合同施工合同1

工程發包人: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工程承包人: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安裝工程施工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本着對工程負責和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經過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住房

二、工程地點:

板橋珠西

三、承包方式:

勞務承包(即包人工、包設備、包質量、包安全文明生產、包工期。如圖及式樣變更在現澆前由甲方驗收後可澆築,澆築後可視為現實標準)。

四、承包總價:

該工程承包總價為_____________人民幣

1、不分施工部位的難易程度均已綜合考慮。

2、承包範圍:建築按檐口各層的實際面積計算,單價為每平米實際面積按測量為標準。不包括內外牆以及所有裝潢。結頂、陽台、瓦片各按半層計算。

3、所有現澆及預製混凝土的製作、澆注、養護由甲方專人養護,但乙方有權指導及時間規定,如果發現養護不到位,質量出現問題,乙方承擔一定責任。

五、質量標準:平整直

1、確保工程驗收一次通過,如一次驗收通不過須立即整改,如累計三次發生此類情況,則視為無力承擔此項工作,作清場處理。所有損失由施工方承擔。

2、若甲方通知乙方清場,乙方必須在3日內無條件清場,勞務工資按照實際工程進度結賬。

六、安全文明標準:

1、進入施工現場,乙方所有工人佩戴安全帽,如不戴安全帽造成一切意外事故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2、工傷處理:甲乙雙方分別為施工個人購買一份意外險(施工人員名單由乙方提供),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由於自身原因造成醫療費用超出保險賠償部分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超出部分均由甲方負責,如雙方共同原因,一次工傷費用超出保險賠償的`人民幣2萬以內的,由乙方自行承擔,一次工傷費用人民幣2萬元超出部分甲方負責50%,乙方負責50%。乙方任何人員不得酒後上崗,酒後發生所有事故均與甲方無關,乙方及本人承擔一切費用及責任。

七、進度指標:

1、乙方進場時間定為20______年5月6日,退場時間為20______年8月6日,施工工期為90天(包括雨天及節假日)。

八、工程款及結算方式:

該工程總承包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按施工進度支付。建築每層澆築後,甲方支付該層澆築費用的55%。餘款在工程結束,經驗收合格後支付。

九、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甲方負責對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及施工進度進行監督、驗收、解決應由甲方處理的有關事宜。

2、向乙方提供用水、用電。

3、乙方對施工的安全生產負責,進入現場嚴格遵守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由於乙方未能按照安全操作規格進行施工而造成的事故和損失,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其它

1、其它未經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工程完工後工資結清自動失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合同施工合同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方為了發揮雙方的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商,依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負責就達萬高速WD11合同段橋樑等工程(以下簡稱:達萬高速項目),引薦甲方和達萬高速項目的建設單位直接洽談,向甲方提供關於該工程項目的重要信息,並最終促成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該工程的`施工合同。如合同未能簽訂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費用。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關該工程項目的信息,內容包括:合同條件、工程量清單總價、建設單位供應材料品種及單價等。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對該工程項目進行實地考察。

2、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的關於該工程項目的上述信息真實可靠。

3、乙方應保證該工程項目真實可靠、資金到位、各種施工手續齊全,並能夠正常施工。

4、乙方在甲方與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期間,應盡到作為居間人的慎謹和誠實義務。如果能夠達成施工合同,那麼在甲方的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仍有義務負責協調好甲方與建設單位的關係。

三、甲方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負責和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

2、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設單位所簽訂的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如果居間成功,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如果未及時支付,則按未按時支付金額的1%/天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四、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1、本項目居間費用為:250萬元(大寫:貳佰伍拾萬元整)

2、付款方式:

3、甲方必須以現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間費用的承擔

居間費用是指乙方為完成委託事項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乙方無論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託事項,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擔居間活動費用。

六、保密事項

1、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協議所涉及的商業祕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間過程中獲取的甲方商業祕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為,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的居間報酬。

七、合同終止

1、本合同簽字生效後,如果至____年__月__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間任務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2、如果居間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畢後終止。

3、甲乙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項時,本合同終止。

八、爭議解決方式

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其他事項

1、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託事項進行轉委託。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合同施工合同3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粘貼印花税票處

根據京國土房管房字[20xx]767號文規定,本合同文本(甲種本)適用於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工程造價在150萬元以上的,已驗收並交付使用的各類房屋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備的修繕、養護、加固、拆改、翻建、安裝;按傳統作法的文物古建築的修繕、復建、遷建等,以及隨同上述各項工程同時進行的裝修工程或單純進行二次或多次裝修工程,但屬原工程保修範圍的內容及家庭居室裝修工程除外。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房屋建築修繕及裝修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及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日一覽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範圍及方式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_____________元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六、合同文件的組成

本合同組成文件包括:

( )本合同協議書

( )中標通知書

( )投標書及其附件

( )本合同合同條款

( )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 )圖紙及作法説明

( )工程量清單

(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就本工程簽訂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條款》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約定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發包人:(公章)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合同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第1條 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雙方另有約定、補充、修改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 合同條款:指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1.2 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3 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 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設計並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6 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監理並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 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條款中約定。

1.8 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1.9 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0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1 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2 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3 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4 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範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5 圖紙及作法説明: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並經發包人批准,用以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及作法説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圖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圖及相應文字説明)。

1.16 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於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建築合同施工合同4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一、建築施工用具的安全、租期、價格、抵押標準確認

1、乙方必須設專職人員檢查從甲方租賃的建築施工用具,如因質量不合格的工具進入乙方工地,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擔責任,由乙方自理。

2、租賃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租期不到20天,按20天計費)。

3、租賃費按日計算。橋樑大模板________元/塊,橋樑小模板________元/塊,各種型號鋼模________元/塊,鋼模卡________元/個,鋼管________元/米,扣件________元/個,龍門架________元/套,絲槓________元/根。

4、乙方在租賃時必須付押金大寫小寫________元。

5、租賃費30天結一次,如乙方違約,承擔每月合同總額銀行貸款利息1分計算。

二、承租方(乙方)責任

乙方租賃建築用具在合同執行期間的一切安全事宜如丟竊、擅自損壞、型號(尺寸)不符,照價賠償。橋樑大模板一塊180元,各種小模板一塊30元。

三、合同的解除、索賠與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有爭議時,甲、乙雙方應根據我國《合同法》等法規的'有關規定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時,則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正文與出庫單、退貨單及欠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合同施工合同5

發 包 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 包 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工程內容: ,總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

1.4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驗收、包保修的方式履行建築施工承包責任。

第2條:承包範圍

2.1乙方承包範圍:

2.

1.1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設計説明以及圖紙會審記錄和有關變更文件、資料及所包含的內容,根據國家、省、市的有關規範、規程、標準等的要求進行施工,除 工程外,均由乙方負責施工,具體內容如下:建築、結構、給排水、電氣照明。

2.

1.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或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第三方,否則視為乙方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2甲方可指定發包的專業工程,不委託乙方施工:

2.

2.1首層大堂裝修、户內豪華裝修、高低壓配電、弱電工程、空調通風、煤氣、智能化系統及周邊防範、電信(包括寬帶網)、電視、電梯及監控系統、幕牆、消防、市政園林工程、幕牆、中央空調及配套工程的專業設備安裝等項目由甲方指定的分包單位承包,由甲方與專業工程公司簽訂施工分包合同,乙方須承擔配合施工的責任。

2.3 甲定生產廠家乙負責採購的材料:

鋼筋:

水泥:

防水卷材:

門窗:

第3條:工程質量標準

3.1工程質量標準按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及省市驗收合格標準。

3.2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

第4條:保修期

4.1本工程保修期為:

1、基礎工程及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年限。

2、防水工程________年。

3、管線設備工程________年。

4、裝修工程________年。

5、缺陷責任期:6個月。

第5條:工期

5.1總工期: 天(本工期為從甲方下發的開工文件起到完成建築工程竣工驗收的時間,不包括不屬於乙方承包範圍的各專業工程的工期)。

5.2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具體開工日期以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監理公司下發的正式開工令為準。

5.3節點工期:

5.4合同文件中提及的工期,不包括勞動假日、公眾假日和惡劣天氣日子。

5.

5.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5.5承包方必須按照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發包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5.6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發包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6條:承包方式

6.1本工程採用乙方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風險、包經國家有關部門驗收的`形式進行總承包施工。

6.2在施工期間,其它有需要由乙方承包施工的項目(合同外項目、圖紙會審變更部分和有關變更文件、資料及所包含的內容),以甲方的書面通知為準,相應費用、工期應經雙方確認後調整。

第7條:合同價

7.1工程款計價方式:

7.2付款方式:

預付款:

工程進度:

工程結算款:

第8條:合同生效

8.1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8.2合同訂立地點: 。

8.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8.4本合同文本正本貳份,甲方、乙方各壹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9條:其它約定

9.1甲方付予乙方的工程款,乙方須優先支付工人工資;若乙方拖欠建築工人工資,甲方有權從工程款中直接支付。乙方與其工人之間的爭議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9.2本工程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乙方須符合國家或省、市等的規範要求,且須保證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專款專用。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的支付,索回已經支付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因乙方未履行上述約定而造成的任何損失和責任,概由乙方承擔。

9.3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9.4甲方向乙方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9.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署補充合同。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別保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合同施工合同6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經______建設局批准,本工程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邀請投標、協商議標確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依據建設部和國家工商管理局頒發的(--96--0205)《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並結合深圳市有關規定及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

一、詞語含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詞語含義

在本合同中,下列詞語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1合同:是指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為實施工程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係的協議,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與合同有關的全部文件。

1.2發包方(簡稱甲方):合同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甲方的具體身份、發包範圍、權限、性質均需在合同條款中約定。

1.3承包方(簡稱乙方):合同約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體資格並被甲方接受的當事人。

1.4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合同約定甲方在相應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1.5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合同約定乙方在相應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1.6社會監理:合同約定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1.7總監理工程師:合同約定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1.8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本合同裝飾工程,甲方委託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且乙方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1.9裝飾工程:是指為使建築物、構築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築物、構築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包括對舊有建築物及其設施表面的裝飾處理。

1.10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深圳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

1.11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按《深圳經濟特區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執行。

1.12合同價款:甲、乙雙方在合同相應條款內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為中標價格、措施費、工期補償費等。

1.13追加合同價款:在施工中發生圖紙及措施以外的工程量,經甲方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4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承擔的開支。

1.15工期:按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合同相應條款約定的、按總日曆天數(包括一切法定節假日在內)計算的工期天數。

1.16開工日期:甲乙雙方在合同相應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約定期不能開工的,由責任方負責)。

1.17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在合同相應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8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1.19分段或分部工程:在合同相應條款(或補充條款)約定構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1.20施工場地:由甲方提供,並在合同相應條款(或補充條款)內約定,供乙方施工、操作、運輸、堆放材料的場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圍場地(包括一切通道)。

1.21施工設備和設施:按雙方協議約定,由甲方提供給乙方或由乙方自己提供的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設備或設施。

1.22工程量清單:發包方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按深圳市的工程量計算方法(規則)計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明細清單。

1.23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印、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證明、證書、簽證、協議、備忘錄、函件及經過確認的會議紀要、電報、電傳等。

1.24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所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相應條款約定的自然災害等。

1.25利息:合同中所指的利息,為單位向銀行貸款利息。

1.26合同條款中,部分甲方職責由其甲方委託的社會監理機構代為行使的,應在補充條款中明確其代為行使的內容、範圍。

第二條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説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2.1協議條款;

2.2合同條件;

2.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合同;

2.4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2.5合同約定的標準、規範和有關的技術經濟標準、資料;

2.6招標發包工程的招標文件、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2.7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2.8監理合同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第三十六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合同使用標準及法律

合同必須首先約定使用國家標準、規範。其次約定使用行業標準、規範;再次約定使用地方的標準、規範。甲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設計方應提供施工工藝,經甲、乙、丙三方代表批准後執行。設計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所發生購買、翻譯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適用於合同文件的法律、法規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深圳市的地方法規及規章。

深圳市建設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對雙方也具有約束力。

第四條工程概況

4.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4.2.1按定標(或邀請協商議標)價及措施費、工期補償費、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

4.2.2按國家規定由乙方繳納的各種税收已包含在本工程造價內,由乙方向税務機關繳納。

4.2.3招標工程除涉及變更外,總價、單價均以定標價為準,一次包定,結算時按4.5條的約定辦理。

4.3工期:

⑴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⑵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總日曆工期天數:______天。

4.4質量等級:______

4.5合同價款:人民幣(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含措施費______元。

4.5.1上述造價為固定價格加風險係數之和。其中,甲方給予乙方的風險金額為:______元,或合同價款%的金額。風險承擔的範圍:

4.5.2上述造價為可調價格合同。調整的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5.3全部工程造價按下列規定計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圖紙

5.1甲方於合同簽訂後三日內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裝飾施工圖紙單套(包括標準圖及有關資料兩套)。乙方需要超過雙方約定的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5.2甲方提供國外或境外圖紙,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甲方應負責複製、重新繪製、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

5.3本合同的裝飾工程施工圖紙,甲方委託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二、雙方一般責任

第六條甲方代表

6.1甲方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職稱(職務):____________

6.2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對本合同約定的工程,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6.3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籤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後不予答覆,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後24小時內做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6.4甲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監理單位及總監理工程師

7.1本工程甲方委託______監理。

7.2總監理工程師姓名:____________;職稱:____________

7.3總監理工程師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經甲方代表同意,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

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做出公正的處理。

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代表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後同時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甲方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乙方駐工地代表

8.1乙方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8.2乙方任命的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8.3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籤後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後生效。

8.4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甲方工作

甲方按該裝飾工程合同約定的內容,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9.1合同開工日期前天,提供施工所需的場地,並清除場地內一切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或承擔乙方在不騰空的場地內施工採取的相應措施所發生的費用,均計入合同價款內;

9.2合同開工日期前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熱力、電訊等管道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條款約定的地點,並保證乙方施工期間的需要;

9.3負責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門及當地各有關部門的聯繫和協調工作;

9.4甲方進行分部工程招標,施工中甲方應協調施工場地內交叉作業及施工單位之間的關係,保證合同按約定順利施工;

9.5合同開工日期前天,辦理施工所需的有關批件、證件和臨時用地等的申請報批手續;

9.6合同開工日期前天,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乙方負責設計的,組織由設計人員向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9.7向乙方有償提供的施工設備和設施有:

甲方不按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十條乙方工作

乙方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0.1甲方委託乙方設計的,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按合同約定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10.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10.3在騰空後單獨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場地內,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衞。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騰空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上述設施和人員由工程發包單位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10.4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施工現場環境衞生等管理規定。經甲方代表同意,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違章責任造成的罰款由乙方負責;

10.5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規定和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10.6按約定保護好建築物結構和相應管線、設備;

10.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驗收之前,負責成品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第三方原因造成損壞,通過甲方協調,由責任方負責修復;或乙方修復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在竣工驗收前使用,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十一條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

乙方在合同簽訂生效後日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施工組織設計後日內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覆,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准。乙方必須按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趕工和施工安全的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第十二條延期開工

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3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請求。甲方代表在3天內答覆乙方,甲方代表3天不予答覆,視為已同意乙方請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認為乙方提出的理由證據不足,不同意延期請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請求,竣工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要求乙方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三條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可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給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做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工期順延

14.1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4.1.1由於設計變更、工程量變化,引起施工程序變化;

14.1.2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電、停水造成停工累計超過八小時;

14.1.3甲方不能按約定期限交出(騰空)施工場地、清除障礙物、疏通進場道路和接通施工用水、電;

14.1.4由於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水災、以及颱風、大雨、暴雨、地震等。

14.1.5甲方不按合同規定預付備料款和工程進度款而影響施工進度;

14.1.6甲方分包或分部招標的工程,拖延了工程進度。

14.1.7甲方提供的設備、材料等,未按乙方計劃進場或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更換而耽誤施工進度。

14.1.8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14.2上述情況發生後七天內,乙方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書面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兩天內予以確認、答覆。

14.3非14.1列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每延期天,由乙方付給甲方罰金元。罰金不超過合同總造價的%。

第十五條工期提前

15.1工程若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內給予批准,併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內容包括:提前的時間、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費用的承擔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等。

15.2乙方按合同規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______天,甲方獎給乙方______元。

四、質量與檢驗

第十六條工程樣板

16.1根據裝飾需要,甲方可要求乙方製作樣板間。乙方製作的樣板間,經甲方代表檢驗合格後,由甲乙雙方封存。樣板間作為甲方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製作樣板間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

16.2乙方報價時提供的樣板,由甲乙雙方封存,作為工程驗收樣品。

第十七條檢查和返工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設計和樣板間(樣品)標準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於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返工的全部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十八條工程質量等級

18.1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的標準。

18.2工程質量經驗收評定為優良標準,並按合同工期竣工,增加工程費用元。

18.3工程質量不符合規範、標準和設計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18.4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按照職能分工由市(或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裁決,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工期拖延,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九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9.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條件,乙方自檢合格後,於驗收前24小時通知甲方代表。經驗收合格,甲方代表籤後即可進行隱蔽和施工。若甲方接通知後24小時內未到場驗收,則視為驗收合格,甲方必須補籤驗收手續。

19.2隱蔽工程質量符合規定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籤,視為甲方代表已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甲方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第二十條重新檢驗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隱蔽或修復後隱蔽。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五、合同價款的支付方式

第二十一條合同價款之調整

合同價款為有條件之可調價款,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21.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1.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21.3甲方代表確認的工藝標準變化或材料更換;

21.4合同雙方確認的市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文件;

21.5雙方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雙方在約定的調整合同價款的範圍內,需要調整合同價款時,乙方在上述情況發生後天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後通知經辦的銀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後7天內不作答覆,視為已經批准。

第二十二條工程預付款

22.1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方付給價款的.%預付款,計人民幣(幣)萬元。

22.2乙方在完成合同價款60%時(以甲方代表簽證的工程量為準),甲方開始按比例每月抵扣預付款的______%,在完成合同總造價的______%時抵扣完。

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預付工程款,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工程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當時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3.1乙方於每月二十五日後三天內向甲方代表遞交已完工程量報表,甲方接報表後三天內按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並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

23.2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代表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表後三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四天起,乙方報表中的工程量視為已被確認,作為支付工程款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乙方不同意時作為無效。

23.3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23.4不符合工程質量標準的工程量,不計入工程量統計範圍。

第二十四條工程款支付

24.1甲方根據核實確認的工程量,並按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綜合單價計算的款額,經甲方代表籤後支付。

24.2乙方按合同約定向甲方遞交已完工程量報表後,甲方在六天內未核實完畢及未支付工程進度款,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生通知七天後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24.3經甲乙雙方同意並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甲方可延期付款。

24.4工程款支付達工程總造價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其餘工程款待竣工驗收後辦理竣工結算時支付3%,剩餘2%價款作為質量保脩金驗收半年後付清。

六、材料供應

第二十五條材料樣品和樣本

本裝飾工程除大型和特殊設備外,其它設備、材料由乙方採購。

不論甲乙任何一方供應材料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方驗收後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六條甲方提供設備

甲方按照協議提供的設備型號、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設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設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並按“深建[1991]234號”文的規定,另付設備價款_____%的管理費給乙方發生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非合同約定的設備乙方不負責設備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設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26.1設備的型號、規格、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乙方可拒絕接受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

26.2到貨地點與約定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26.3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於清單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26.4供應時間早於約定時間,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並由甲方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乙方檢驗通過之後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還應承擔重新採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七條乙方採購材料設備

乙方按照設計、規範和樣品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共同驗收。對與設計、規範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應禁止使用,乙方按要求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甲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後發現材料不符合規範、設計和樣品要求,乙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可相應順延。

第二十八條材料試驗

對於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設備,不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供應,由乙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採購的應停止採購,凡已採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採購方運出現場,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採購費用,由採購方承擔。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或設計單位)承擔全部材料採購費用。

七、設計變更

第二十九條甲方變更設計

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經施工的工程,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立即停止施工。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和相應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三十條乙方變更設計

乙方提出合理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代換,必須經甲方代表及有關部門批准。合理化建議節約的金額,甲乙雙方協商各按_____%和_____%分享。

第三十一條設計變更對工程的影響

所有設計變更,雙方均應辦理變更洽商簽證。發生設計變更後,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進行下列對工程影響的變更:

31.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31.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1.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31.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量;

31.5改變有關工程施工時間和順序。

第三十二條確定變更合同價款及工期

發生設計變更後,乙方在接到變更天內,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合同價款:

32.1合同附件中報價單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附件已有報價單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3.2合同附件中報價單只有類似於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3.3合同附件中報價單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按修改時的深圳市信息價或市場價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設計變更影響到工期,由乙方提出變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及工期可以修改,修改後7天內將修改情況通知乙方。雙方仍有異議時,可按第三十六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八、竣工與結算

第三十三條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在工程竣工天內向甲方提交竣工圖_____套。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在天內向所屬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驗收申請,由甲方組織、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持進行驗收,並在驗收3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申請驗收,或驗收3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期申請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保管費用。工程保管費的計算,每天按承包工程造價的_____分之_____計算。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須單項竣工時,雙方訂立單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三十四條竣工結算

竣工報告批准後,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在交工驗收後天內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和工程結算書,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工程結算書後應在15天內審核完畢或提出審核意見,在天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的銀行支付工程款,並將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0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收到工程結算書後天內無正當理由不辦理結算,從第______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同期貸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並承擔每日按拖欠總額的_____分之_____的罰金。

採取按合同價款約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脩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後20天內結清。

第三十五條保修

35.1保修責任範圍:除甲方使用過程人為損失、原設計錯誤隱患、甲方要求的材料代用原因、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損壞、自然災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損壞外,凡屬乙方施工質量原因及驗收後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範圍各部位、部件、整體或單體、整件或單件的損壞、脱落、變質、丟失、開裂等,均屬乙方保修責任範圍。

35.2保修內容包括:合同條款(含補充合同條款)所包含的工程項目、設計變更或修改、現場簽證或文約定、雙方或多方會議紀要約定的全部內容。

35.3保修期限:以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按國家規定的保修條款執行,保修期限為半年。

35.4保修費用:從工程結算款中截留。即:按合同總價款計算,為合同價款的2%。若發生的累計保修費超過截留的保修款總額,超過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35.5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7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在保修費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九、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六條爭議

36.1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首先本着友好態度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仍不能解決,經雙方同意可向市(或區)建設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造價管理部門或工商局合同管理部門申請調解。如調解不成,當事人可以選擇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36.1.1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6.1.2向人民法院起訴。

36.2發生爭議後,除出現以下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36.2.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36.2.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6.2.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所接受;

36.2.4仲裁委員會要求停止施工;

36.2.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七條違約

37.1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預付款或工程進度款或履行自己的其它義務而發生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因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費用和從支付之日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支付合同價款%的違約金給乙方,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7.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合同價款%的違約金給甲方,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7.3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7.4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違約方必須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內做出答覆,超過7天不予答覆視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索賠

38.1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條件、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38.1.1甲方在圖紙修改、材料變更、未付工程款或其它原因,而引起賠償事件發生,可依照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賠償;

38.1.2索賠事件發生7天內,向甲方代表發出要求索賠的意向;

38.1.3乙方在發出索賠意向7天內,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詳細的索賠資料和金額;

38.1.4甲方在接到索賠資料後5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5天內未作答覆,視為該索賠已經認可;

38.1.5雙方協議實行一攬子索賠,索賠意向不得遲於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20天提出。

38.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交付裝飾產品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全部責任、義務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甲方可按以下規定向乙方索賠:

38.2.1因乙方開工不及時、工程款挪作他用或其它原因引起索賠事項發生,甲方於事件發生7天內向乙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38.2.2乙方在接到索賠通知7天內給予書面答覆或要求甲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乙方接通知7天內未答覆,則視為該項索賠已被乙方認可。

38.3損失的計算方法:實際直接損失加實際間接損失、再加上以經辦的銀行計劃外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

十、其它

第三十九條安全施工

乙方應按國家及廣東市深圳市勞動部門和建設主管部門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並承擔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與費用。非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財產損失甲方承擔,乙方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要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不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乙方應制定周密的安全保護和防火措施,確保建築物內的財產和人員的安全,並報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護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費用。

第四十條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及合理化建議

40.1甲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必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並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准後按以上約定辦理。

40.2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對圖紙、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材料、設備的費用,須經甲方批准,以修改後的圖紙、材料、設備作價,調整合同價格。

40.3甲方要求採用專利和特殊工藝,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獲得的收益甲方分享_____%;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及合理化建議,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獲得的利益按第三十條標準分享。

第四十一條不可抗力

41.1不可抗力原因和因素的認定標準:

41.1.1級以上的地震;

41.1.2級以上的持續天的颱風;

41.1.3年以上未發生過、持續天的高温天氣;

41.1.4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

41.1.5其它不可抗力原因。

41.2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現,乙方應立即採取措施並向甲方通報受災情況,在上述因素引起的損害終止後三日內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若災害呈間歇形式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三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至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情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41.3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41.3.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41.3.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41.3.3造成施工現場乙方臨時設施損壞和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41.3.4乙方設備、機械、車輛等現場施工用具及人員停、窩工、機械、設備停置損失,由乙方承擔;

41.3.5清理、修理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籤補充協議。

第四十二條保險

42.1在施工場地內,甲乙雙方認為有保險的必要時,甲方辦理建築物和施工場地內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保險,並支付一切費用。

42.2乙方辦理施工場地內及分包工程等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並支付一切費用。

在不騰空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乙方辦理自己的各類保險。

42.3投保後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4天內向甲方提供建築工程(建築物)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42.4投保後的受益,由投保者享有。

第四十三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43.1因政策調整、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雙方應簽訂工程停、緩建協議並報合同原審查和鑑證機構備查。

43.2工程停、緩建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器具的保護及向甲方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離提供必要條件,支付相應經濟支出,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4.3已訂貨的材料、設備、器具等由訂貨方負責退貨,不能退貨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四十四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人代表籤並加蓋法人印章,送深圳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審查和深圳市工商局合同管理部門鑑證後______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工程款,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四十五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副本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建設主管部門、合同審查機構、鑑證機構經辦的銀行各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發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籤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合同條件

一、詞語含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詞語含義。在本合同中,下列詞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合同:是指為實施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係的協議,包括合同條件、協議條款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與合同有關的全部文件。

2.協議條款:是指結合具體工程,除合同條件外,經發包方和承包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3.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甲方的具體身份、發包範圍、權限、性質均需在協議條款內約定。

4.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體資格並被甲方接受的當事人。

5.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6.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7.社會監理: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8.總監理工程師: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9.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本合同工程的裝飾或二次及以上的裝飾,甲方委託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且乙方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10.工程:是指為使建築物、構築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築物、構築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包括對舊有建築物及其設施表面的裝飾處理。

11.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12.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3.合同價款: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為中標價格。

14.追加合同價款:在施工中發生的、經甲方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5.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承擔的開支。

16.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按總日曆天數(包括一切法定節假日在內)計算的工期天數。

17.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開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協議條款約定構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場地:由甲方提供,並在協議條款內約定,供乙方施工、操作、運輸、堆放材料的場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圍場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設備和設施: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方提供給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設備和設施。

23.工程量清單:發包方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計算方法(規則)計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明細清單。

24.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印、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證明、證書、簽證、協議、備忘錄、函件及經過確認的會議紀要、電報、電傳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自然災害等。

第二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説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5.監理合同;

6.招標發包工程的招標文件、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7.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8.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的技術經濟資料、要求;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協議條款第35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標準和適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少數民族語言書寫、解釋和説明。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範。沒有國家標準、規範時,有行業標準、規範的,使用行業標準、規範;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使用地方的標準、規範。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和設計單位批准後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範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適用於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含地方法規),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規章。

第四條、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7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需要超過協議條款雙方約定的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使用國外或境外圖紙,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複製、重新繪製、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籤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後不予答覆,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地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委託監理。本工程甲方委託監理,應與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並在本合同協議條款內明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及其應履行的職責。

本合同中總監理工程師和甲方代表的職責不能相互交叉。

非經甲方同意,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

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作出公正的處理。

為保證施工正常進行,甲乙雙方應尊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有異議時,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處理。

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後應同時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乙方駐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籤後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後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甲方工作。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場地,並清除施工場地內一切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或承擔乙方在不騰空的場地內施工採取的相應措施所發生的費用,一併計入合同價款內;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熱力、電訊等管道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的地點,並保證乙方施工期間的需要;

3.負責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門及當地各有關部門的聯繫和協調工作;

4.協調施工場地內各交叉作業施工單位之間的關係,保證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順利施工;

5.辦理施工所需的有關批件、證件和臨時用地等的申請報批手續;

6.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7.向乙方有償提供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設備和設施。

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九條、乙方工作。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按協議條款的約定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在騰空後單獨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場地內,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衞。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騰空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上述設施和人員由建築工程承包人或建築物使用單位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代表同意,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規定和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6.按協議條款的約定保護好建築物結構和相應管線、設備;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驗收之前,負責成品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第三方原因造成損壞,通過甲方協調,由責任方負責修復;或乙方修復,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分段和分部工程,其費用由甲方承擔,並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在竣工驗收前使用,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十條、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覆,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准。乙方必須按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第十一條、延期開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內答覆乙方。甲方代表7天內不予答覆,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要求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二條、暫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可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工期延誤。由於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工程款未按時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7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7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可視為延期及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按協議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甲方應在7天內給予批准,併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追加合同價款和承擔;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質量與檢驗

第十五條、工程樣板。按照協議條款規定,乙方製作的樣板間,經甲方代表檢驗合格後,由甲乙雙方封存。樣板間作為甲方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製作樣板間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設計和樣板間標準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檢查檢驗合格後再進行檢查檢驗應不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七條、工程質量等級。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價款,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的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調解,調解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

第十八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籤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工程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籤,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在開始驗收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應承認驗收記錄。

第十九條、重新檢驗。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隱蔽或修復後隱蔽。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五、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條、合同價款與調整。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4.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氣累計超過8小時;

5.協議條款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調整合同價款的方法及範圍。乙方在需要調整合同價款時,在協議條款約定的天數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後通知經辦的銀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後7天內不作答覆,視為已經批准。

對固定價格合同,雙方應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給予乙方的風險金額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例約定風險係數,同時雙方約定乙方在固定價格內承擔的風險範圍。

第二十一條、工程款預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後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預付工程款,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工程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並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代表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二十三條、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根據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以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出工程價款,經甲方代表籤後支付。甲方在計量結果籤後超過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付款。協議需明確約定付款日期,並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從計量結果籤後第8天起計算的應付工程價款利息。

六、材料供應

第二十四條、材料樣品或樣本。不論甲乙任何一方供應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方驗收後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五條、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應的保管費用。發生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差價;

2.材料的種類、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

3.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4.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於清單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5.供應時間早於清單約定時間,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清單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發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並由甲方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乙方檢驗通過之後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還應承擔重新採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六條、乙方供應材料。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規範和樣品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規範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應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甲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後發現材料不符合規範、設計和樣品要求,乙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七條、材料試驗。對於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供應,按協議條款的約定,由乙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採購的應停止採購,凡已採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採購方運出現場,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採購費用,由採購方承擔。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擔全部材料採購費用。

七、設計變更

第二十八條、甲方變更設計。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經施工的工程,甲方變更設計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立即停止施工。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回合同價款和相應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九條、乙方變更設計。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及有關部門批准。合理化建議節約的金額,甲乙雙方協商分享。

第三十條、設計變更對工程影響。所有設計變更,雙方均應辦理變更洽商簽證。發生設計變更後,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進行下列對工程影響的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施工時間和順序。

第三十一條、確定變更合同價款及工期。

發生設計變更後,在雙方協商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合同價款: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設計變更影響到工期,由乙方提出變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後7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或有關工期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有異議,按第三十五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八、竣工與結算

第三十二條、竣工驗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後7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7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7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三十三條、竣工結算。竣工報告批准後,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後應在7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的銀行支付工程款,並將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後14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15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同期貸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保修。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範圍、期限及保脩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並支付保脩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籤之日算起。分單項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後7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採取按合同價款約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脩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後14天內結算,將剩餘保脩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

九、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五條、爭議。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發生爭議後,除出現以下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所接受;

4.仲裁委員會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條、違約。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款項或履行自己的其他義務及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費用和從支付之日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協議條款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違約方必須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內作出答覆,超過7天不予答覆視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索賠。甲方未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提供條件、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後14天內,向甲方代表發出要求索賠的意向;

3.在發出索賠意向後14天內,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詳細的索賠資料和金額;

4.甲方在接到索賠資料後7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7天內未作答覆,視為該索賠已經批准;

5.雙方協議實行一攬子索賠,索賠意向不得遲於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條、安全施工。乙方要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並承擔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要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不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乙方應制定周密的安全保護和防火措施,確保建築物內的財產和人員的安全,並報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護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費用。

第三十九條、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的使用。甲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並負責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准後按以上約定辦理。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分攤或分享。

第四十條、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災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7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不可抗力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和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籤補充協議約定。

第四十一條、保險。在施工場地內,甲乙雙方認為有保險的必要時,甲方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辦理建築物和施工場地內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保險,並支付一切費用。

乙方辦理施工場地內自己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並支付一切費用。

當乙方為分包或在不騰空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乙方辦理自己的各類保險。

投保後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4天內向甲方提供建築工程(建築物)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四十二條、工程停建或緩建。由於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費用,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定貨的材料、設備由定貨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四十三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四十四條、合同份數。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雙方答蓋章後分別保存。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鑑(公)證機關(蓋章):

年 月 日

建築合同施工合同7

_____(以下簡稱“業主”)與_____(以下簡稱監理單位)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業主委託監理單位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總投資:

監理範圍:

二、本合同中的措詞和用詞與所屬的監理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理委託函或中標函;

②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標準條件;

③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單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工程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業主同意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單位支付酬金。

本合同的監理業務自年月日開始實施,至年月日完成。

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規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業主委託實施監理的工程。

(2)“業主”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託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單位”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單位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第三方”是指除業主、監理單位以外與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6)“工程建設監理”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的時間段。

(8)“月”是指公曆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工程建設監理合同適用的法規是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監理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説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監理單位的義務

第四條向業主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第五條監理機構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運用合理的技能,為業主提供與其監理機構水平相適應的諮詢意見,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業主實現合同預定的目標,公正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監理機構使用業主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於業主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餘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並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此類設施和物品。

第七條在本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後,未徵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第八條業主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係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九條業主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機構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條業主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單位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第十一條業主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能迅速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單位聯繫。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單位。

第十二條業主應當將授予監理單位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機構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第三方,並在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三條業主應為監理機構提供如下協助:

(1)獲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四條業主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單位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

第十五條如果雙方約定,由業主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職員和服務人員,則應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增加與此相應的條款。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各執份。

  業主:(簽章) 監理單位:(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建築合同施工合同8

建房房東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接方或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現甲方 區 村 大街 巷 號原有x層樓房,委託乙方施工承建。甲方以大包乾的形式,即包工包建築材料。為了保證質量,能按時完成任務,甲方與乙方就有關具體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本合同條款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並簽訂本合同,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

一、 工程名稱:甲方私人住宅加建

二、 工程地點:

三、 工程限期:從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共 月。

四、 工程議價:人民幣x萬元整。

五、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建甲方的'樓面加建工程,乙方全包工包料,包括模板、頂架、外牆排柵及施工機械、鐵釘、鐵線、紮帶、四周彩條布、其它細節工具及一切建築材料。

六、 工程內容:按照甲方要求和現有模型修建,在x樓加建x層樓房。

建房水泥採用 ,樓面用鋼筋混凝土,室內倒x條橫樑,位置由房東安排。樓層高3米。採用x磚,牆面扇灰二遍,貼XXX磚。東面留x×x窗x個,具體位置由房東安排。廁所、廚房、陽台牆面貼200×300瓷片到牆頂,地面貼300×300防滑磚。廁所、廚房安裝不鏽鋼門,各留一窗,建廁所位和不鏽鋼洗手盆,做好排水排污管道,水管材料用聯塑。窗材料為東江鋁,防盜網為遠航不鏽鋼,飄xcm。

上述材料需為優等品,建好後乙方搞好屋內、四周衞生,做好防火防盜。做到人走場地清。

七、 乙方在建房施工時,一定要保證質量。如有不符合質量問題,要求翻工,造成的浪費由乙方自己負責,並負責翻工費用。

八、乙方在施工期間一定要做好安全措施。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有關費用;若造成鄰居房屋損壞,由乙方負責。

九、若遭受城管幹擾,影響乙方施工,當中損壞的建築材料,按當時造價由甲方負責。另外,如需修改施工內容,增加工程項目必須與甲方商量,雙方達成一致,做到互相尊重、順利完成本次施工任務。

十、 乙方進場後,施工用水用電由甲方負責,保證施工場地通水通電。房子建好後水電安裝包括水電材料全部由甲方負責。

十一、 付款方式:完工後一週內全部付清。

十二、 本合同書經雙方確認後,即生效,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

十三、本合同共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協商,意見一致後可作補充條文。結算付清工程款項後,本合同書自然終止無效。

甲方房東簽字: 乙方承接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建築合同施工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現有甲方將廠區白色混凝土路面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定此合同,望雙方共同遵守。合同條款如下:

一,工程位於大慶市大同區新華電廠。

二,總工程量為___________平方米。

三,工程承包形式為總承包。

四,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為___________元,工程總造價根據施工結束實測面積確定。

五,工程追加20xx元的設備調遣費。

六,工程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為開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為竣工。

七,付款方式,乙方人員、機械、材料進現場後,甲方撥付工程總價的30%工程款;乙方完成總工程量一半時,甲方再撥付工程總價的30%工程款;其餘40%工程款在乙方完工驗收合格後一次撥付給乙方。

八,工程所用的.混凝土標號為C30,所用材料必須符合規範要求,其中工程所用水泥必須為國家免檢的普通硅酸鹽水泥。

九,乙方進入施工現場,要遵守公司的廠規廠法,愛護公司財物,文明施工,如損壞公司財物,要按價賠償。

十,乙方進入施工現場,要注意安全施工,貫徹落實好安全施工條例,排除不安全的隱患。乙方如在施工中出現安全事故,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道路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執行。

此合同一式三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築合同施工合同10

業主方: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住址: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住址: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甲方在位於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鎮____________村社擬建房屋一幢,經甲乙雙方協商,由乙方負責承攬施工。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有關規定,結合該工程具體情況,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確保建房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質量、工期、工程款支付等,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承包方式:

本工程採用甲方提供建築材料,乙方組織施工人員、機械設備、工用具、腳手架、架板、模板、臨時水電管線、安全防護用品等除建築材料以外的全部施工所需的人員及設備物資進行承包施工,既:包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工期的承包方式進行承包。

二、計劃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計劃竣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工期(日曆)___天。

三、承包範圍:

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承包範圍包括:基礎土方開挖及回填、基礎工程、主體工程、樓地面工程、屋面工程、室內室外抹灰及面磚粘貼,外散水工程、給排水及強弱電安裝工程等,既:除室內乳膠漆、門窗安裝、樓梯扶手安裝以外的全部施工內容均由乙方負責。

四、承包單價:

按照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元(大寫___元整)進行造價計算,該單價包括人工費、機械費、工用具使用費、安全文明施工費、安全施工措施費、勞動保護費、保險費等除甲方材料費以外的全部施工費用。

五、付款方式:

按工程進度付款:一樓主體完成後支付___元,全部主體完工屋面斷水後支付___元,全部工程完工經甲乙雙方驗收合格後,甲乙雙方按照實際竣工的建築面積進行總價計算,本次支付至總價款的.95%,留5%作為工程質量保脩金,工程質量保修期為一年,保修期滿後無質量問題,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尾款,保脩金不計息。

六、施工安全

1、乙方在組織工人施工過程中要特別注意安全,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並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管理不力等造成的事故責任和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如有此類情況出現,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如果施工人員需要參加生命財產、機械設備、意外傷害等方面的保險,則由乙方負責辦理並支付一切保險費用。

2、乙方的施工人員必須身體健康,乙方負責人必須對所有施工人員和出入工地的其他外來人員進行施工安全教育、安全告知和安全監督,控制好各種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隱患,隨時對工程安全、進度、質量三大要素加強全面檢查和督促,確保工程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

3、乙方應加強對其人員的安全教育,嚴格管理,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安全文明施工。乙方人員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4、乙方須具有從事房屋建設的成熟經驗,負責施工建設並交付建房成果。當事人明確,雙方不存在僱傭關係。

七、施工要求:

1、甲方將房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給乙方建築。

2、甲方負責提供紅磚、水泥、砂石、鋼材等建築材料。根據施工進度,乙方應提前___天通知甲方購買所需材料。

3、乙方自帶建築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攪拌機、震動器等施工機械以及模板、腳手架等,費用由乙方自理。

4、所有工人的吃飯、住宿、抽煙等問題由乙方自己解決,費用由乙方自理。

八、工程質量:

1、乙方必須認真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施工,並隨時接受甲方或甲方委託人員的督查。

2、乙方施工時要按照施工圖及建築施工規範進行施工作業,確保施工質量符合《建築施工質量驗收規範》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合格標準。

3、如果乙方因為自身水平原因達不到工程合格條件的,乙方應該按照甲方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進行修改或返工;返工修改後仍不能達到約定使用條件的,乙方應當承擔工程質量違約責任。

4、房屋建成後,因為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的,仍由乙方承擔修理返工或重建的責任,並由乙方承擔所需的費用,並賠償甲方的相關損失。

九、工期延誤:

工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開始建設,工期為___(日曆)天。無正當理由,乙方不得延誤工期。由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可以相應順延:

1、因停電或停水造成停工。

2、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地震、洪水、冰雹等。

3、甲方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情況(須由甲方簽字同意的情況説明)。

十、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辦法:

1、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要求的,乙方要進行返修;造成損失的,乙方要賠償所有損失。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乙方若無視甲方的合理要求,或者採取消極怠工和延誤工期等做法為難甲方,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只需支付按照已完工的工程量計算人工錢的50%給乙方。

3、在乙方無違約行為的情況下,甲方若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錢,在工程相應進度完成五天後,則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按照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乙方賠償金。

4、因乙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___天通知違約方後,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並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在工程驗收合格,質量保修期滿後甲方付清全部工程款後,該合同自動失效。

十二、其他:

以上合同條款,雙方必須共同遵守。若有變更補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按手印):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按手印):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建築合同施工合同11

發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

工程地點:____

結構形式:框架剪力牆層數:地上28層地下1/2層建築面積:____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表1)工程立項文號:____

資金來源:自籌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___

不包括的`工程範圍:/

三、合同工期

總日曆天數1080天

開工日期:______年10月10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9月23日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五、合同價款

1、合同總價(大寫):____(人民幣)(小寫)¥:____元(其中:工程預留金20xx萬元、零星工作費/元,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____元,工程分包和材料購置費/元,總承包服務費/元。)

2、綜合單價:詳見承包人的報價書。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本合同通用條款

4、中標通知書

5、投標書、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及其附件

6、招標文件、答疑紀要及工程量清單

7、圖紙

8、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雙方為履行本合同的有關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10.1合同訂立時間:20xx年9月30日

10.2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_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合同施工合同12

承租方(甲方):出租方(乙方): 工程名稱: 合同編號:

機械(設備)名稱:供貨地點:合同總價:(金額大寫)¥:

建築施工機械(設備)租賃合同協議條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設備租賃合同。

第一條 甲方根據 工程項目需要向乙方租賃如下機械(設備),租賃機械(設備)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標準及租賃價款等標準如下:

第二條 租賃期間租賃機械(設備)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租賃 期間由乙方負責維修保養。

第三條 租賃期限: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共計天。起租日以機械(設備)安裝、調試後經雙方聯合驗收合格投入使用之日起計算,以承租方書面通知停機之日為租賃終止日。承租人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 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四條 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租金按月計算,每月元。每月付款一次,不滿一個月的按照實際天數計算(月租金÷月日曆天數×實際工作天數);

4.2 甲方在使用中途報停的,停機費按月租金的 %收取;

4.3 機械(設備)的進出場、拆裝(安裝)、調試、接高等由乙方負責,費用由甲方支付,每台元。機械(設備)進場安裝驗收合格後支付元,餘款在機械(設備)退場後30日內一次付清。

第五條 雙方責任及義務

5.1 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5.1.1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保證機械(設備)進出場的順利進行;

5.1.2甲方應準確提供現場的情況,甲方應向乙方出具一份現場 平面圖,並由甲方的技術人員與乙方的技術人員共同研究,以確定機械設備的具體位置;甲方應指定專業技術人員,根據乙方提供的基礎技術交底對基礎施工,並經雙方相關人員對基礎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在基礎驗收時出具相關資料:隱檢記錄、混凝土強度實驗報告、接地電阻測量記錄等。

5.1.3甲方對進場後的機械(設備)有使用的權利,甲方應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維護機械(設備)的安全運轉,並有負責保衞的義務;

5.1.4甲方對乙方配備的機械(設備)司機有進行生產作業的指 揮權,並有權對配合不好的司機提出批評指正或提出建議要求更換;

5.1.5負責給乙方配備的機械(設備)司機提供食宿的方便條件;

5.1.6根據工程需要,甲方應配備持證上崗的'信號工和熟練的掛 卸工;

5.2 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5.2.1乙方提供企業營業執照、資質、北京市建委編號和經特種設備檢測中心核發的監測報告、合格證複印件、機組人員有效操作證的複印件,以上覆印件均需加蓋乙方單位的公章。

5.2.2乙方應根據設備的型號,向甲方提供基礎施工技術交底,並派專業人員協助甲方做好基礎的施工,最終由乙方的專業技術人員同甲方的有關人員對基礎進行驗收。

5.2.3乙方應提供合格的、性能良好的機械設備,確保甲方租用的機械(設備)的完好率及利用率,乙方應加強對機械(設備)的保養,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況,並長期派1至2名維修人員負責維修保養直到機械(設備)租賃期滿;

5.2.4乙方應配備足夠的機械(設備)司機,機械(設備)司機 應持證上崗,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發現不安全隱患時,有權要求停機檢查,並及時排除;由於設備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5.2.5乙方配備的機械(設備)司機要遵守甲方的作業時間,做到堅守崗位,聽從指揮,隨叫隨到,確保甲方的施工需要;

5.2.6機械(設備)發生故障時,乙方應及時排除,故障維修時間,塔吊每次不超過24小時,如超過24小時,應從月租金中核減相應的台班費;外用電梯每次維修不超過12小時,每月累計不超過24小時,如超過24小時,應從月租金中核減相應的台班費;電動吊籃每次維修不超過2小時,每月累計不超過12小時,如超過12小時,應從月租金中核減相應的台班費;

5.2.7乙方配備的機械(設備)司機應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若違反甲方工地現場的管理規定,乙方要嚴肅處理,嚴重者應進行更換;

5.2.8機械(設備)司機對甲方的指揮人員的違章指揮有權予以拒絕並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彙報。

5.2.9乙方在運輸安裝過程中一切安全工作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安全條款:甲、乙雙方另行簽訂安全協議,作為本合同 的附件。運輸方在運輸過程中保證車輛尾氣排放達標,不攜帶泥土上路,裝卸方在裝卸設備時須輕拿輕放,避免和減少揚塵、噪聲對環境的影響。

建築合同施工合同13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願把儋州市天湖花園住宅小區經濟適用房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責任,確保工程順利完成,特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致共同遵守:

一、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工程範圍:按設計圖紙要求所有內容達到竣工驗收,交房使用標準。除樁基礎外的2棟樓的土建、水電安裝工程;地上11+1層2棟,框剪結構,含電梯和公共部分裝修,毛坯房和電梯標準(參照松濤花園5#、6#樓)含基礎挖運土方,外運土方等全部內容;

4、總建築面積約138(以施工圖紙為準)。

5、給排水做到外牆1.5米,室內給水,到入户水錶後安裝一個閥門;

6、承包方式:一次性固定單價合同,包括一切不可預見費用;

7、承包單價:1750元/每平方米,工程款預計:2426萬(含税金);

8、強弱電工程;設計包括的強、弱電,配電箱、配電櫃、入户進入端子箱等均由乙方負責。弱電部分只預埋不穿線。

9、防水、保温、樓梯、欄杆、鋁合金等按設計及規範要求標準施工;公共部分電梯間及樓梯間地面為防滑地磚、牆面為白色仿瓷塗料;入户門價格必須達到每樘1000元;品牌由甲方確定。

二、施工準備

1、甲方

(1)負責做好水通、電通和道路通;

(2)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施工技術交底;

(3)派為現場代表,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簽證,核實工程量及進度報表以及負責甲方應該承擔的有關部門事宜。

2、乙方

(1)負責紅線內的臨時設施、水、電接入及運料道路;

(2)現有板房使用,按原價折給乙方所有,從合同生效開始辦理交接手續;

(3)組織施工人員和材料、機械進場;

(4)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及內業資料,確保達到交工驗收標準;

(5)派為現場代表,負責工程施工質量,施工安全,提供工程進度報表以及負責乙方應該承擔的有關部門事宜。

三、工程期限

本工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總工期300天(日曆日)。(如颱風、暴雨等非乙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原因,需經甲方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開工日期,以甲方確認的開工時間為準,共計10個月時間,總工期300天。

四、本工程竣工質量為一次性合格工程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

2、乙方在施工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凡用於本工程的材料必須保質保量,並由甲方駐工地代表認可同意後方可用於工程施工;

(2)隱蔽工程必須經甲方駐工地代表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問題應及時報告甲方代表,經整改並報甲方同意,方可進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4)工程竣工後:乙方應按規定進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驗收之日起為一年。

五、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1、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由施工方全面負責,必須按《海南省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條例》和海南省建設工巢全施工操作規程等有關規定進行施工,並且與公司簽訂安全管理責任協議。

2、如因違安全操作規程和相關的安全管理條例而造成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3、乙方應按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施工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及其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聽從甲方工地負責人指揮,配合施工,碰到問題,隨時商量解決。

六、工程價款支付及結算

本工程為固定單價包乾合同:承包總價暫定為人民幣(含税金)2426萬元;承包人自行墊資完成11+1層2棟主體框架到第6層時(五層頂樓板),發包人按承包人總造價的的25%(2426×25%=606萬),支付工程進度款給承包人,且在次月5日前支付;承包人完成11+1層2棟到封頂時

發包方按承包人總造價的25%(2426×25%=606萬),支付工程進度款給承包人,且在次月5日前支付;工程完工驗收合格7日內支付總工程量的25%(2426×25%=606萬)工程款給承包人

且在次月5日前支付;工程結算審計完成後,發包人在10個工作日內支付至審計總造價的97%給承包人;剩餘3%作為保脩金,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滿一年後10天內付清(不計利息)。

七、爭議解決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合同爭議,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人民訴訟解決。

八、其它約定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三日內乙方交納保證金到甲方指定賬户後生效。

2、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簽訂後三日內,乙方支付壹仟萬保證金到甲方(松濤管理局)指定賬户後合同生效。退保證金的時間,按支付工程款的時間每次退還25%。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合同施工合同14

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車隊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甲方保證施工中道路、取土、裝車、卸土的'暢通。

乙方負責運輸:

運輸地:_________

_________要求乙方車輛:_________部(解放、東風王平頭、斯太爾);車箱長5.3米、車箱寬2.3米、車箱高1.4米運距:_________公里運費:_________元。

結算方式:按車次結算,24小時結算一次(以現金方式結算)。

此協議雙方認同,在約定時間內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將施工車輛安排到現暢甲方負責聯繫住宿地方,乙方車隊自己交房租。

甲方安排乙方工程項目收取合理的管理費:工程總費用的__%違約罰金:乙方車隊按約定到達後甲方如無工程安排,違約方應付給乙方違約金每車500元天。乙方車隊沒按約定到達工地並施工,違約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500元天。

此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定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合同施工合同15

甲方(構築施工企業):

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點: 德律風:

乙方(農民工):

姓名: 性別: 年齡: 文化程度:

住址: 身份證號:

甲乙兩邊根據《工作法》及《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構築部等部分關於進一步辦理構築範疇拖欠工程款題目定見的關照》法則,劃一自願、會商同等,簽訂本公約。

1、 公約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大略 工作(工程)結束止。

2、 工作內容

甲方分派乙方在 崗亭擔當 職務(工種)。在平常環境下乙方該當結束出產(工作)任務,詳細出產(工作)任務和質量標準為:

3、 工作時候

1、甲方履行每日不超出8小時、每週不超出40小時工作制;如履行綜合謀劃工時或不按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工作保險行政部分承諾後履行。

2、因出產工作必要,經會商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法則付出工錢。日加班不超出3小時,月加班不超出36小時。

4、 工作工錢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式樣付出乙方工錢,每個月 日為發薪日。工錢軌制和分派式樣按以下第 項履行:

1、履行計時工錢制,乙方結束出產工作任務,每日工錢 元,每個月工錢 元;

2、履行計件工錢制,詳細標準為:

5、 工作保衞

1、甲方根據自治區人民當局的法則參加工傷保險,乙方因工負傷、致殘、死亡依法享福因工傷亡報酬。

2、甲方為乙方供給符合國度、自治區有關工作安定、職業衞生法則的功課場合和防護辦法;

3、乙方服從甲方的安定法則和操縱規程,不得違章操縱。

6、 其他商定的事變

7、 違約責任

本公約具有法律出力,兩邊應嚴厲踐諾。一方違背本公約,應負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吃虧的,依法補償相干吃虧。

8、 因踐諾本公約產生工作爭議,甲乙兩邊都可以向

工作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9、 本公約一式兩份,甲乙兩邊各執一份。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鑑證構造(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關於制發構築施工企業農民工

工作公約書的關照

為周全貫徹落實《工作法》,進一步典範構築施工企業用工行動,加強工作公約辦理和工作保險監察法律,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改進農民進城就業環境工作的關照》要求,聯合我區構築施工企業用工特點,我們訂定了《構築施工企業農民工工作公約書》文本。現印發給你們,請在構築施工企業與利用期限不超出1年的.季候性農民工和以結束必定的工作(工程)為期限的農民工中自動踐諾。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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