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四個月了,公司今天才説要跟我簽訂勞動合同,因待遇未協商一致沒有簽訂,我剛剛在公司做滿一個月的時候曾要求跟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公司負責人説辦公室職員必須做滿三個月才能簽訂勞動合同。今天這種情況我該怎麼維權,公司要怎麼賠償賠償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