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範例 行業範例 行政範例 職場範例 校園範例 書信範例 生活範例 節日文化範例
當前位置:文學範文吧 > 校園範例 > 其他

怎樣計算我的勞保病假的日期?

欄目: 其他 / 發佈於: / 人氣:3.22W

老師好

怎樣計算我的勞保病假的日期?

!我是有30多年工齡的企業職工,我在2008年1月11日腰間盤突出開始休息:4月10月11月12月和2009年1月2月是整月休的,其他是幾天幾天休息的,從2008年1月11日到2009年1月11日累計病假不夠6個月,但2009年1月份2月份我是整月休息的,3月1日我上班了,單位説要從2009年的3月1日往回累計到2008年的3月1號,這樣累計的話我就超過6個月的病假了,單位給我勞保工薪了,(一年內累計病假不夠6個月的100%工薪,超過6個月的給我60%工薪)我想問這樣累計合理嗎?我記得法律上説,累計是從我有病的第一天開始計算的,那就是説2008年的`1月11日到2009年的1月11日為一年,我的病假不夠6個月是不是不該給我勞保工薪?單位要從2009年3月1日往回累計到2008年的3月1號的話我就超過6個月了就勞保工薪了,單位這樣累計給我勞保工薪合法嗎?我個人認為,2008年1月11到2009年1月11日一年期間我的病假不夠6個月,單位該從2009年1月11號從新開始到2010年1月11號為止再累計,看看是不是夠6月病假,要是不夠的話還不該給我勞保薪水啊,我最想知道的是:我要是今年再有病假的話,怎麼個累計方法?按我單位的意思,我要是再休息病假的話,就要從我下次病假結束上班的日子開始往回計算到去年的同月同日為一年累計我的病假,這樣合法嗎????單位還要求我,要是從2009年3月1日開始上班,滿三個月了再休病假的話就從新開始累計,法律上有這樣的規定嗎?這三個月單位説是試用期,我沒超過我的醫療期,(按我工齡我的醫療期是24個月)我還要有試用期嗎???是不是要從我2009年1月11號再開始到2010年的1月11號期間,看看我是不是夠6個月病假?我現在只是不懂怎麼樣界定我勞保工薪的累計日期的計算方法。是不是從我有病開始的日期推算,一年內不夠6個月病假的話,再從新開始計算下一年的病假日子,看是不是夠6個月,還不夠的話還不能勞保工薪?還是要從我恢復上班前最後一天往回累計????我病假斷斷續續一年多的話,該怎麼計算我的勞保病假的日期,請指明!很是感激,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