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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參保事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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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參保對象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參保事項通知

1.應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外的本市户籍成年人;

2.全日制高等院校、高中(包括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國中、國小和幼兒園的在校學生;

3.本市户籍的不在校未成年人(20xx年6月30日未滿18週歲);

本市户籍人員已參加異地基本醫療保險(包括職工醫保、居民醫保、新農合)的,以及未落實户口或無户籍人員,均不能參加東陽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

二、參保手續辦理

1.城鄉居民成年人和不在校未成年人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鎮鄉街道、村居委會辦理參保登記;

2.在校學生由所在學校、幼兒園辦理參保登記。

三、繳費標準和時限

1.繳費標準:

成年人:標準一:個人繳費850元/人/年,財政補助700元/人/年;

標準二:個人繳費260元/人/年,財政補助600元/人/年。

學生和不在校未成年人:個人繳費200元/人/年,財政補助600元/人/年。

山區村個人繳納部分減免50元(由市財政負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員、城鎮“三無”對象、特困殘疾人和困難學生,其個人繳納部分由財政負擔。

2.繳費時限:城鄉居民成年人:每年4月1日至6月20日為繳費期;在校學生和不在校未成年人:每年9月1日至9月25日為繳費期,逾期不再辦理繳費參保手續。繳費檔次不得中途調整。

四、報銷政策

標準一(850元繳費)

標準二(260元繳費)

住院報銷

一級醫院

85%

80%

二級醫院

80%

70%

三級醫院

75%

65%

最高支付限額

18萬元

18萬元

普通門診報銷

社區醫療機構

45%(含中醫中藥)

45%(含中醫中藥)

二級(含)

以上醫院

25%(中醫中藥40%)

不報銷(中醫中藥40%)

最高支付限額

2000元

2000元

慢性病報銷

報銷比例

60%

30%

最高支付限額

2000元

2000元

特殊門診報銷

無起付標準,按三級醫院報銷比例報銷

大病醫療保險

報銷比例

住院和特殊病種門診發生的.費用經醫保報銷後,個人自負的醫保政策內費用3萬元以上部分報銷60%

住院和特殊病種門診發生的費用經醫保報銷後,個人自負的醫保政策內費用3萬元以上部分報銷55%

備註:學生優惠政策:在校學生、不在校未成年人個人繳費200元,享受標準一(850元)政策待遇。

五、其他

詳細政策事宜以《東陽市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東政發〔2013〕38號)和《關於調整完善我市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東政辦發〔2013〕172號、東政辦發〔2014〕149號、東政辦發〔2015〕134號)文件為準。

東陽市社會醫療保險管理處